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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國發、離島、花東基金預算審查:聚焦執行率與投資效益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2-10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主要針對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進行討論。會議聚焦於各基金的預算執行率、投資績效、資金分配公平性及預算書資訊透明度。多項預算提案經協商後凍結部分金額,並要求國發會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執行成效及改善計畫,部分決議事項亦進行文字修正。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的110年度預算,重點在於檢視各基金的預算編列合理性、過去執行成效,以及對國家產業發展、離島與花東地區建設的實際效益。
  • 討論內容涵蓋國發基金的投資策略、新創產業扶植、資金管理與績效,離島建設基金的執行效率與資金永續性,以及花東基金的地區分配公平性與計畫進度透明度。

相關爭議

  • 國發基金執行率偏低:多位委員質疑國發基金歷年投資執行率未達50%,即使預算自行調降,仍擔憂資金未能有效運用。
  • 國發基金重複投資與虧損:委員指出國發基金投資多家公司與其他基金重複,且部分被投資公司經營不善或連續虧損,質疑投資審核與管控機制。
  • 國發基金投資策略與定位:有委員認為國發基金應扮演產業領航者角色,而非僅著重獲利或在國庫空虛時出售優質股票,應積極扶植具潛力產業。
  • 預算書資訊透明度不足:多位委員批評國發會預算書內容過於簡略,未能清楚說明預算增減原因及具體用途,導致審查困難。
  • 離島建設基金執行成效與資金缺口:委員關切離島基金執行率偏低,且基金面臨短絀,質疑其永續性及對離島觀光、醫療等建設的實質效益。
  • 花東基金分配不均:委員提出花東基金在花蓮與臺東之間分配不平衡,特別是蘭嶼、綠島等離島地區獲得的經費過少。
  • 國發會與委員溝通落差:針對行政費用減列,國發會與部分委員在辦公室協商已達成共識,但在會議中回應時卻未直接表明,引發委員不滿,導致減列幅度加重。

立法委員發言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國發基金投資執行率偏低,107年度僅32%,108年度僅40.14%。
  • 國發基金與水牛一號、二號基金重複投資,且部分被投資公司如東貝、臺灣康技、藥華醫藥等經營不善或未發放股利,質疑投資管控不嚴。
  • 建議國發會應主動積極瞭解中南部及基宜花東地區的地方需求,輔導其提出新創申請,而非被動等待。
  • 花東基金部分計畫重疊或擅自變更,執行率僅七成及四成,要求國發會提出管考具體改善報告。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國發基金應加強支持中南部新創產業。
  • 國發會不應像銀行般經營,賣掉賺錢的股票、繼續投資虧損的項目,應作為產業領航者,扶植產業升級。
  • 質疑國發會減列8,000多萬元投資損失準備金的合理性,認為虧損主控權不在國發會,應加強監督管理。
  • 不滿國發會針對辦公室協商同意減列的提案,在會議中未直接說明,導致溝通落差。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國發基金歷年預算未執行數高達數十億元,擔憂其對於創新產業的輔導與協助不積極。
  • 質疑國發基金投資績效不佳,如投資如興、聯合再生能源等一投資即虧損,且看不出效益。
  • 強調國發基金應有明確的政策目標,扶植產業,再造下一個台積電,而非僅著重盈餘繳庫。
  • 支持凍結國發基金部分預算,要求提出詳細報告,並追回違背基金目的的投資損失。
  • 建議國發基金在投資收益上不應出售優質股票來挹注收入,應以配股配息為主。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國發基金自行刪減106億元預算,顯示對完成投資目標缺乏信心,建議直接減列一成。
  • 質疑地方創生暨社會企業創業投資事業投資作業要點執行不理想,僅一家業者洽詢。
  • 關切「創業天使計畫」投資的臺灣粒線體公司,其研發健康食品最終變成傳銷,要求國發會檢討並提出書面報告。
  • 離島建設基金執行成效欠佳,對觀光、水資源、醫療等領域的投入不足,建議凍結1,000萬元。
  • 花東基金對花蓮與臺東的分配不平衡,蘭嶼與綠島未來兩年獲得的經費過少,要求說明原因。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國發基金預算已減少106億元,若再凍結5億元恐導致資源緊縮,反而形成惡性循環。
  • 不滿國發會與委員協商同意減列5%後,在會議中卻不直接說明,堅持將相關行政費用減列10%。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國發會預算書說明欄應更清楚,例如融資業務成本增加6億多元應明確說明為鼓勵臺商回臺投資。
  • 提醒國發會若為增列收入而賣股恐有風險,建議維持原列數,並確認國發基金是長期投資。
  • 支持國發基金對中小企業的信用保證,但提醒需精準預估需求,避免後續資金不足。
  • 花東基金預算書應寫明補助項目,建議凍結2,000萬元,並要求提出詳細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龔明鑫 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 國發基金預算已從去年的226億元主動下降至120億元,是基於如實編列和改善執行率的承諾。
  • 今年度國發基金執行狀況已達99億元,預計明年會擴充新創投資額度至50億元,以支持新創。
  • 將主動到中南部、東部地區舉辦說明會,增加提案數量,強化對非北部地區新創產業的扶持。
  • 國發基金的投資收入主要來自股息,並無賣股計畫,195億元的編列是基於股息估算。
  • 服務費用中的出國旅運費因疫情可適度減列,但海外投資監管仍需保留部分經費。
  • 融資成本增加是配合鼓勵臺商回臺投資方案,委辦銀行提供貸款所需的手續費補貼。
  •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的準備金增加是因為疫情影響,信保基金評估後加大保證額度。
  • 離島基金編列9億元是如實編列,考慮到地方政府請款高峰,預計執行率可達八成以上。
  • 院長已承諾離島基金資金用罄時會撥補,確保不會影響計畫執行。
  • 花東基金編列27億元是因執行率提升,將強化輔導與管考,確保執行效益。

蘇來守 執行秘書 國家發展委員會

  • 國發基金投資成本主要來自委託外部專家進行財務、稅務、法務及企業鑑價,以及提列轉投資事業損失準備。
  • 國發基金收入八成以上來自台積電現金股利,其餘來自其他轉投資事業股利及融資利息。
  • 投資損失準備金已主動下降8,000多萬元,以督促國發會加強投資後的監督管理。
  • 融資成本增加6.6億元是因配合鼓勵臺商回臺投資及加強在臺投資企業的貸款項目,委辦銀行提供服務。

彭紹博 處長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離島建設基金109年執行數已提升,年底為縣府請款高峰,預計支用數將超過八成。
  • 離島發包困難,但地方政府已努力,國發會已建立紅黃綠燈管考及預警機制,要求主管部會定期督導以提升效率。
  • 花東基金108年執行率達129.95%(超支併決算),110年編列27億元是因執行能量大幅提升。
  • 蘭嶼、綠島雖在花東基金預算中金額較少,但政府其他部會如交通部有投入大量公務預算進行建設,基金主要用於公務預算無法涵蓋的部分。
  • 花蓮與臺東每年獲得的基金額度基本相同,國發會會對提案進行審核。

陳美華 專門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 「短絀、賠償與保險給付」是依會計準則編列,主要用於提供給信保基金,協助非中小企業的信用保證。

邱蓉萍 主任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計室

  • 建議將第59案中「之百分之五十」修改為「考量資金需求」,以增加彈性,但提案委員未同意。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之「各項投資」預算凍結5億元,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家發展基金之「服務費用」減列1億元,由國發會自行調整科目。
  • 國家發展基金第32案預算減列10%,第33案預算減列5%。
  • 國家發展基金第37案修正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會同經濟部」。
  • 國家發展基金第59案「之百分之五十」修正為「考量資金需求」。
  • 國家發展基金第67-1案及第67-2案之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 國家發展基金第67-3案照案通過,要求國發基金積極執行「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離島建設基金之「離島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離島建設基金「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旅運費」減列6萬8,000元,由國發會自行調整科目。
  • 離島建設基金第76案句末改為書面報告。
  •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之「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預算凍結2,000萬元,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國外旅費」減列20萬元。
  •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第91案修正為「國發會應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協助花蓮縣政府加強」。
  •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第92案、93案、94案、95案、96案均改為書面報告或書面檢討報告。
  • 國發會須提供所有相關凍結案的詳細書面資料給經濟委員會委員,並承諾未來預算書應撰寫更清楚。

原始資料

公報
1100801
卷/期/冊
110/8/1
發布日期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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