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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青年權益法案與實價登錄2.0,聚焦居住正義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2-14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審查多項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的法律修正草案,並邀請內政部就「青年權益下修18歲」及「實價登錄2.0」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決議多項法案併案審查完竣並提報院會討論,且通過多項附帶決議與臨時提案,要求加速法規修正、強化打炒房措施、檢討社會住宅政策及住宅補貼規定等,以落實居住正義。

討論事項一

邀請內政部部長就「青年權益下修18歲,強化青年權益保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旨在探討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如何透過法制規劃與行政籌備,全面強化青年的權益保障。
  • 內政部主管相關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需配合修正,以確保法案修正公布施行後,青年權益保障法制得以完備。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應於民法與涉及青年權益下修之法案修正公布施行後,6個月內儘速完成主管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之修正,以同日施行並完備對青年權益保障之相關法制。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內政部應於民法與涉及青年權益下修之法案修正公布施行後,6個月內儘速完成主管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之修正,以同日施行並完備對青年權益保障之相關法制。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內政部應於民法與涉及青年權益下修之法案修正公布施行後,6個月內儘速完成主管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之修正,以同日施行並完備對青年權益保障之相關法制。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內政部應於民法與涉及青年權益下修之法案修正公布施行後,6個月內儘速完成主管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之修正,以同日施行並完備對青年權益保障之相關法制。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就所主管之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因民法成年年齡下修18歲而涉及人民權利義務及法律關係變動者,應於上開法律修正後6個月內提出因應方案並規劃相關宣導作為,俾使法案修正通過後順利施行。
  • 連署提案要求內政部應於民法與涉及青年權益下修之法案修正公布施行後,6個月內儘速完成主管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之修正,以同日施行並完備對青年權益保障之相關法制。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內政部應於上開法律修正後6個月內提出因應方案並規劃相關宣導作為,俾使法案修正通過後順利施行。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內政部主管相關法規命令計36案及行政規則計28案,俟民法與涉及青年權益下修之法案修正公布施行後,建請內政部應於6個月內儘速完成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之修正,以同日施行並完備對青年權益保障之相關法制,照案通過。
  • 內政部就所主管之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因民法成年年齡下修18歲而涉及人民權利義務及法律關係變動者,應於上開法律修正後6個月內提出因應方案並規劃相關宣導作為,俾使法案修正通過後順利施行,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二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11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多項法律修正草案,包含入出國及移民法、保全業法、集會遊行法、民防法、國籍法、人民團體法、工業團體法、商業團體法及教育會法,主要目的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並強化青年權益保障。
  • 討論內容涵蓋實價登錄2.0如何落實交易透明化及增進居住正義,以及社會住宅政策、住宅補貼、裝修管理辦法、國有地活化等相關議題。

相關爭議

  • 實價登錄2.0推動時機:委員質疑為何實價登錄2.0方案與2018年版本差異不大,卻拖延至今才積極推動,內政部解釋是因社會上對個資與資安有疑慮,且近期房市過熱才需加強市場健全管理。
  • 實價登錄資訊精確性與漏洞:委員指出實價登錄可能因建商贈送家具裝潢或車位價格調整而失真,內政部承認執行上會有困難,但強調將透過查核權和電腦估價系統努力提升精確性。
  • 實價登錄罰則嚇阻力:委員認為對屢次不實申報者,加重罰則從15萬元起跳仍偏低,不足以嚇阻有心炒作者,內政部表示認同並考慮調高。
  • 社會住宅租金定價:明倫社宅高租金引發爭議,委員質疑其定價標準與社會住宅照顧弱勢的美意不符,內政部解釋租金按市場行情打折,中央會補助非自償部分,並強調將與地方政府討論更明確的定價細節。
  • 社會住宅地價稅/房屋稅免徵期限:委員質疑社會住宅僅有「5+5」年免稅期,地方政府對中央誠信度存疑,內政部澄清是因法律規定租稅優惠需訂期限,屆期會修法延長,並強調這是中央地方共識。
  • 私法人購屋限制:內政部次長提出限制私法人購屋作為第二階段打炒房工具,委員關切其政策形成進度、實施條件及可能影響公益法人,內政部回應正在分析內部資料,並強調會精準打擊炒作行為。
  •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委員反映地方政府與業者對室內裝修申請範圍(如板材)認知有落差,且申請簽證費用過高導致民眾規避申請,影響公安,內政部承諾將加強溝通並研議簡化程序。

立法委員發言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關切房價所得比過高問題,詢問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對房市的影響。
  • 建議內政部加速平均地權條例修法進度、提高罰則、加強實地稽查紅單轉讓,並與財政部合作查核逃漏稅。
  • 詢問內政部次長個人有無第三戶房產以示清廉。
  • 建議政府應持續規劃第三波大規模查緝紅單行動。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質疑實價登錄2.0為何拖延至今才推動,認為行政部門過去打假球,要求內政部展現積極溝通與推動修法的決心。
  • 關切臺北市社會住宅自償率問題,要求內政部解釋柯市長「心裡有鬼」的說法,並釐清中央對社會住宅不足部分的補助承諾。
  • 質疑地方政府對中央政府誠信度不足,以印花稅廢除為例,認為中央不聽地方意見。
  • 關心金門社會住宅興建進度及成本補助,並要求營建署協助金門國家公園範圍內的農塘浚深經費問題。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打炒房的決心與無預警稽查成效,但要求內政部澄清為何實價登錄2.0延遲至今才推動,避免被在野黨指責打假球。
  • 關切內政部次長提出的私法人購屋核准限制政策,要求釐清其形成行政院政策的狀況、發動條件及配套措施,避免社會疑慮。
  • 建議在限制私法人購屋前,應先進行查稅及查核公司實際使用房地產的狀況。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強調年輕人買不起房的困境,要求政府落實壓制房價政策,並提供首次購屋者更多優惠補助。
  • 認同對購買第二、三戶房產者應嚴格管制,遏止炒作。
  • 肯定社會住宅應以市價6至8折出租,減輕無屋族負擔,並提升承租意願。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關切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在執行上的問題,指出地方政府與業者對法條認知有落差,尤其是板材是否需申請審查許可。
  • 質疑裝修申請流程繁瑣且費用過高(繪圖、圖審、竣工查驗等),導致民眾規避申請,影響公共安全,要求內政部檢討收費標準與簡化程序。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指出實價登錄在執行上存在漏洞,如建商贈送家具裝潢、車位價格低報等,造成實價登錄失真,要求內政部加強規範。
  • 認為對屢次不實申報者,加重罰則從15萬元起跳過低,應適度調高以達嚇阻作用。
  • 建議政府在危老都更案中,對於含國有地的部分,應以較低價格提供給中低收入戶或有特殊資格者,而非高價標售給建商,以實現居住正義。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詢問內政部對目前政府打炒房措施成效的評估。
  • 關切禁止紅單交易及限制私法人購買住宅的修法時程與研議進度,並詢問私法人炒房現況。
  • 指出租賃市場房東隱匿出租情況嚴重,建議內政部會同財政部提出誘因,並研議租賃物件實價登錄以減少糾紛、增加稅收。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釐清社會住宅租金定價爭議,強調中央與地方應有共識,並將租金計算方式、可負擔基準等資訊更透明化反映在法規中。
  • 關切內政部對住宅法所定12類弱勢族群的掌握狀況,建議應更精確地彙整需求資料,作為社會住宅興建與補貼的依據。
  • 建議應將社會住宅與安置型住宅的需求區分開來,以實現居住正義的更大政策目標。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應共同協調社會住宅政策,避免相互推諉,並肯定內政部推動實價登錄2.0的努力。
  • 要求釐清實價登錄2.0與2018年版本差異,並呼籲執政黨與在野黨共同推動修法。
  • 關切實價登錄資訊真偽辨別,建議內政部強化查核機制,並避免有心人士利用高價登錄作為廣告費。
  • 建議紅單納管應有更精進的做法,明確規範紅單內容、定金性質及禁止轉售。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批評臺北市社會住宅高租金對弱勢家庭造成沉重負擔,要求內政部與地方政府溝通,訂定更符合弱勢需求的租金標準及補貼配套。
  • 強調實價登錄2.0應嚴格執行,確保門牌、地號資訊透明化,並防止房屋簽約價格與實際買賣價格不同,避免修法淪為口號。
  • 認為實價登錄罰款75萬元對有心炒房者影響甚微,應加重罰則。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本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未將預售屋交屋前買方自行轉售或再轉售納入實價登錄管理,建議內政部應要求建商登錄換約資訊,並納入紅單管理。
  • 關切住宅法中「原住民族文化需求」的落實,要求內政部與營建署蒐集地方政府提出的原住民族社會住宅方案,並主動與都會區縣市接觸。
  • 要求內政部地政司儘速處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中原住民保留地變更編定為住宅興建的問題,以及堤防興建後土地仍維持水利用地的變更編定機制。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質疑建築技術規則中陽臺、梯廳、停車空間等不計入容積總樓地板面積的規定,是否與建築法母法牴觸,並對消費者權益造成損害。
  • 認為建商將免計容積的部分以一般室內面積價格出售給消費者,資訊不透明,要求內政部揭露相關資訊,讓消費者有議價空間。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釐清炒房的成因,並確保目前研議中的打炒房手段能有效打擊現象,而非僅是表面功夫。
  • 強調金融與財稅手段在抑制熱錢炒房上的重要性,認為實價登錄等內政部權限措施若無金融財稅配合將效果打折。
  • 關切社會住宅取得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防火及無障礙標章的比例偏低,要求營建署加強宣導、推動並降低標章取得成本,發揮帶頭作用。
  • 要求內政部儘速達成共識,制定住宅租金可負擔基準及國家整體統計資料,以釐清政府補貼力道並作為房價議價依據。

林文瑞 立法委員

  • 關切社會住宅興建進度與蔡總統20萬戶承諾的落差,並詢問包租代管政策遇到的困難及解決方案。
  • 指出社會住宅多集中於六都,城鄉分配不均,要求內政部加強其他縣市的社會住宅規劃與需求調查。
  • 詢問實價登錄義務轉移至買賣雙方後,未依規定申報的裁罰案件數與金額,並建議簡化數位身分證申報程序。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消防員防疫津貼發放狀況,要求內政部瞭解。
  • 指出全國400多處都市計畫工業區缺乏污水處理規範,導致污染嚴重,要求內政部儘速修訂規定並與地方政府溝通處理。
  • 質疑社子島里長罷免案結果顯示開發案未獲多數里民支持,並關切區段徵收違憲爭議,要求內政部召開聽證會討論並停止對行政救濟中案件的強制拆除。
  • 建議內政部比照農委會作法,編列預算協助地方政府拆除新增違規農地工廠,以遏止違法行為。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關切永久屋面臨的地權與地用課題,包括繼承效力、能否不被拍賣,並建議將莫拉克特別條例的精神納入災害防救法。
  • 要求內政部與原民會重新瞭解永久屋基地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的可能性,並重新議定三方契約,以因應部落族人需求。
  • 建議行政院成立永久屋政策評估及處理小組,由內政部發揮領頭羊作用,協調各部會以更溫暖、人性化方式處理永久屋問題。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指出民眾對政府處理房價問題不滿意度高,要求國發會動用一切資源,規劃跨部會促進居住正義,並積極引進社會資源。
  • 肯定內政部結合不同機關需求興建警消社會住宅,並建議國發會盤點各公務機關可活化用地,擴大興建公務員社會住宅。
  • 認為蔡總統20萬戶社會住宅目標遠低於開發國家,要求檢討住宅法規,提出足夠誘因刺激民間參與社會住宅提供。
  • 關切公部門廳舍老舊、空間短缺問題,建議國發會盤點全國警消及公家廳舍,趁前瞻建設與公辦都更之際,提出兼具美學與實用性的改建計畫。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主張對自住房屋免徵房屋稅,非自住或營業用則提高稅率,並質疑囤房稅成效不彰,要求財政部檢討修正。
  • 指出蔡英文總統上任後房價與租金指數創新高,質疑其居住正義政策問題,要求內政部加大打炒房力度。
  • 關切蔡總統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見可能跳票,並要求內政部說明租金補貼的具體計畫與時程。
  • 批評臺北市明倫社會住宅高租金,認為不符照顧弱勢目的,且可能帶動周邊租金上漲,要求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協商解決。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認為社會住宅租金定價應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充分討論,尤其在精華區,以兼顧居住正義與自償性。
  • 質疑實價登錄2.0揭露門牌資訊可能影響個人隱私與安全,並認為其主要目的應是資訊公開而非抑制房價。
  • 主張抑制房價應透過稅制改革,如囤房稅,並認為現行中央銀行措施若無囤房稅配合,效果有限。
  • 批評實價登錄網站未揭露實坪單價,造成公設灌水亂象,要求內政部強制建商在銷售廣告及實價登錄網站上揭露實坪面積與價格。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要求實價登錄應更完整揭露公設面積與價格,建議查詢介面直接提供主建物淨坪計價,並統一車位面積與價格登錄標準。
  • 建議內政部在實價登錄體系中提供區域行情和社區行情,作為消費者重要參考,並提高資訊更新頻率至每週一次。
  • 關切實價登錄罰則過輕,可能導致有心人士將罰款視為廣告費,建議加重對故意登錄不實者的處罰,甚至以利得比例懲罰。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建議將房地合一稅用於社會住宅財源,並質疑內政部在制定可負擔租金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上的行政怠惰。
  • 質疑社會住宅地價稅與房屋稅的免徵期限,要求內政部澄清是否為55年免稅或僅10年後需再修法延長。
  • 呼籲召委儘快排審實價登錄相關法案,以實現「沒有什麼不可能」的居住正義目標。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肯定實價登錄2.0修法,認為能提供透明、即時、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減少買家受害。
  • 建議針對非故意或非重大過失導致實價登錄錯誤,並主動更正者,應於修正條文上增訂但書,允許裁量減罰,避免不通人情。
  • 關切預售屋買賣糾紛,如因貸款成數降低或換工作導致退訂,要求內政部研議處理方式,並加強查核機制,避免虛假交易。
  • 指出房市過熱與資金大量流入、低利率環境有關,而非僅實價登錄問題。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建議將南港育成段及松湖高壓變電所站預定地作為社會住宅使用,但住都中心評估結果不符效益,要求積極爭取。
  • 批評內政部對紅單炒作現象未有積極作為,稽查結果未公布,且罰則不足,要求儘速修法遏止亂象。
  • 力推實坪制,要求內政部減少虛坪、檢討浮濫公設比,並強制建商在銷售廣告及實價登錄網站上揭露實坪面積與價格,以減少公設灌水亂象。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指出鄉村地區年輕人返鄉蓋房面臨土地持分過多難以整合的問題,導致無法在故鄉安居。
  • 具體建議內政部可借鏡容積移轉概念,讓土地持有人將鄉村土地持分捐贈給國家,換取可轉售的容積權利,以解決土地整合困境。
  • 呼籲內政部大刀闊斧解決鄉村土地持分問題,避免年輕人買不到房也無法返鄉蓋房的悲哀。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釐清實價登錄逐門牌揭露不涉及溯及既往或信賴保護問題,因資料本已存在政府手中,僅是重新開放查詢。
  • 要求內政部說明實價登錄新法中,向金融機構查閱契約內容的機制,包括判斷標準、檢舉處理及保密規定。
  • 支持預售屋納入實價登錄,但指出預售屋買賣糾紛嚴重,建議內政部推動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備查制度並訂定罰則,以遏止建商違規。
  • 要求內政部明確說明禁止紅單交易的要件與方向,強調應禁止買方將小定單轉售給第三方,而非禁止紅單本身。

相關人員回應

花敬群 政務次長 內政部

  • 目前全國房價所得比約8倍,臺北市約14倍,政府目標是抑制炒作而非打壓產業,並鼓勵首購與換屋族。
  • 承認現行法制對禁止紅單轉讓量能不足,希望後續修法加強,並規劃第三波稽查。
  • 澄清社會住宅租金標準為市場租金打折,中央會補助不足部分,地方政府承辦人員皆了解遊戲規則。
  • 說明社會住宅房屋稅、地價稅免徵是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訂期限,屆期會修法延長,是中央地方共識。
  • 表示實價登錄2.0與2018年版本內容接近,但因社會對個資疑慮及近期房市過熱,才選擇現在推動。
  • 指出私法人購屋限制已納入行政院方案,將依市場狀況和內部統計資料決定推動時程,並精準打擊炒作。
  • 承諾將提高包租代管房東降稅誘因並排除查稅擔憂,加速政策推動。
  • 認為租賃物件實價登錄因實務操作困難度高,全世界亦無完全納管先例,將從加強課稅及鼓勵房客申報租金支出方向努力。
  • 澄清實價登錄目的為資訊透明,而非抑制房價,並將透過電腦估價系統篩選異常價格,避免不實資訊影響市場。
  • 承諾將與地政司討論,在銷售合約中完整呈現免計容積項目,讓消費者充分了解資訊。
  • 表示對非故意實價登錄錯誤的裁罰可研究彈性空間,但需小心避免製造假訊息。
  • 說明紅單將納管,規範內容、定金性質及禁止轉售,並強調是基於公益性對市場管理的正當限制。
  • 承認土地持分是難題,將研究借鏡祭祀公業經驗及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並考慮容積移轉概念解決鄉村土地問題。
  • 說明實價登錄逐門牌揭露是將政府手中資料開放查詢,不涉溯及既往或信賴保護問題,且不會公布個人姓名。
  • 表示將推動預售屋契約備查制度並訂定罰則,以解決預售屋買賣糾紛。
  • 強調囤房稅是稅制改革的一種方式,但最核心問題在稅基而非稅率,且合理的囤房稅版本可討論,但應避免政治口水。

王成機 司長 內政部地政司

  • 回應紅單炒作問題,內政部已研擬方案,將要求紅單書面契據記載建案地點與總價,並在30天內申報。
  • 回應對金門國家公園農塘浚深問題,表示會協助國家公園與縣府討論申請方式,並在一週內確認。
  • 回應原住民保留地變更編定問題,將儘快邀請原民會及營建署召開會議釐清,並協助督導。

吳欣修 署長 內政部營建署

  • 說明金門社會住宅已規劃第一期72戶,明年將上網招標,成本部分中央會全額補助。
  • 澄清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中,五層樓以下集合住宅及透天厝通常不需申請審查許可,但涉及天花板、牆面、隔屏變更或增設均需申請,尤其板材的防火性很重要。
  • 說明室內裝修繪圖與圖審費用因縣市、面積、設計複雜度而異,中央無統一規範,承認費用確實較高,將努力簡化行政程序。
  • 說明社會住宅四大標章(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防火)申請率偏低,營建署已訂定目標,每案至少取得2個標章,並會協助國家公園解決經費問題。
  • 說明建築物興建成本主要為土地與營造成本,容積率旨在規範建築規模與居住量,免計容積部分屬安全性、便利性、管理性必要設施,非居室空間。
  • 回應都市計畫工業區污水處理規範問題,表示產業園區有規範,但早期都市計畫工業區無管理機關,需由地方政府針對工業區屬性申請污染防制設備,將與地方政府溝通。

高仙桂 副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 說明政府打炒房決心,彙集內政部、央行、金管會、財政部政策工具,從防制炒作、遏止不法、防止資金氾濫、落實居住正義等四大面向著手,涵蓋短期與中長期措施,包括囤房稅。
  • 表示國發會支持內政部規劃的整體住宅政策,將考量警消及公務人員需求,並偕同內政部提升社會住宅規劃,結合跨部會及民間資源。
  • 認同社會住宅目標遠低於開發國家,將從法規檢討、提供誘因方面,加速刺激民間參與社會住宅。
  • 同意公部門廳舍老舊、空間不經濟問題,未來在相關改建時將參考委員意見,並會同國有財產署盤點全國警消及公家廳舍,提出積極計畫與藍圖。

樓美鐘 副署長 財政部財稅署

  • 說明房屋稅是地方主要財源,自住房屋已享優惠稅率1.2%,非自住房屋依累進稅率1.5%至3.6%由地方政府決定。
  • 表示完全免徵房屋稅將對地方財政影響巨大,需洽地方意見。
  • 說明囤房稅機制自2014年修法後已有三四個地方政府採行,財政部將配合行政院居住正義方案,在中長期積極蒐集各方意見並檢討。

相關後續

  • 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等3案,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五條,均照行政院提案、民眾黨黨團提案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通過。
  • 保全業法修正草案等5案,第十條之一,照行政院提案、民眾黨黨團提案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通過。
  • 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等4案,第十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民防法修正草案等4案,第五條,照行政院提案、民眾黨黨團提案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通過。
  • 國籍法修正草案等4案,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二十三條,均照行政院提案、民眾黨黨團提案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通過;第十一條,照行政院提案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通過。
  • 人民團體法修正草案等9案,第八條,照行政院提案及民眾黨黨團提案通過;第六十七條,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法條文。
  • 工業團體法修正草案等4案,第十六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商業團體法修正草案等4案,第十六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教育會法修正草案等3案,第十五條,照行政院提案及民眾黨黨團提案通過。
  • 以上九案均分別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經黨團協商,並推請沈召集委員發惠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三

調整「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申請資格互相排除之規定案 (臨時提案)

核心議題

檢視現行政府住宅補貼政策中,大專院校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與「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申請資格互相排除的問題,要求調整規定,使領有弱勢學生租金補貼者免於被排除申請資格。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商有關部會、縣市政府,於2個月內調整申請資格互相排除之規定,並使領有大專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者,免於被排除申請資格。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商有關部會、縣市政府,於2個月內調整申請資格互相排除之規定,並使領有大專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者,免於被排除申請資格。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商有關部會、縣市政府,於2個月內調整申請資格互相排除之規定,並使領有大專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者,免於被排除申請資格。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商有關部會、縣市政府,於2個月內調整申請資格互相排除之規定,並使領有大專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者,免於被排除申請資格。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要求內政部應會商有關部會、縣市政府,於2個月內調整申請資格互相排除之規定,並使領有大專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者,免於被排除申請資格。

討論事項四

處理內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等10案。

核心議題

內政部函送多項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涉及住宅基金、新市鎮開發基金、中央都市更新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國土永續發展相關計畫的預算凍結書面報告,待委員會審查後決定是否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報告事項第二案至第六案所列函送109年度內政部附屬單位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等14案,書面報告已送至,預算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五

處理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09年度預算「委辦業務計畫」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案。

核心議題

審查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09年度預算中「委辦業務計畫」凍結300萬元之書面報告,以決定是否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報告事項第二案至第六案所列函送109年度內政部附屬單位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等14案,書面報告已送至,預算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六

處理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09年度預算「支出」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核心議題

審查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09年度預算中「支出」凍結500萬元之書面報告,以決定是否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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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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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報告事項第二案至第六案所列函送109年度內政部附屬單位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等14案,書面報告已送至,預算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七

處理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09年度預算「支出」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核心議題

審查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09年度預算中「支出」凍結十分之一之書面報告,以決定是否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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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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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報告事項第二案至第六案所列函送109年度內政部附屬單位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等14案,書面報告已送至,預算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八

處理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109年度預算「支出」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

核心議題

審查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109年度預算中「支出」凍結50萬元之書面報告,以決定是否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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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報告事項第二案至第六案所列函送109年度內政部附屬單位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等14案,書面報告已送至,預算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九

邀請內政部徐部長國勇就「實價登錄2.0如何落實交易透明化及增進居住正義」之法制規劃、行政籌備與效益評估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財政部、法務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列席備詢。

核心議題

  • 內政部就實價登錄2.0的法制規劃、行政籌備與效益評估進行專題報告,旨在促進交易資訊透明、減少不動產價格哄抬及消費糾紛、遏止預售屋炒作,以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並落實居住正義。
  • 討論內容聚焦於揭露完整門牌地號、預售屋銷售前備查與即時申報、增加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加重屢不改正罰責等修正重點。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關切房價所得比過高問題,詢問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對房市的影響。
  • 建議內政部加速平均地權條例修法進度、提高罰則、加強實地稽查紅單轉讓,並與財政部合作查核逃漏稅。
  • 詢問內政部次長個人有無第三戶房產以示清廉。
  • 建議政府應持續規劃第三波大規模查緝紅單行動。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質疑實價登錄2.0為何拖延至今才推動,認為行政部門過去打假球,要求內政部展現積極溝通與推動修法的決心。
  • 關切臺北市社會住宅自償率問題,要求內政部解釋柯市長「心裡有鬼」的說法,並釐清中央對社會住宅不足部分的補助承諾。
  • 質疑地方政府對中央政府誠信度不足,以印花稅廢除為例,認為中央不聽地方意見。
  • 關心金門社會住宅興建進度及成本補助,並要求營建署協助金門國家公園範圍內的農塘浚深經費問題。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打炒房的決心與無預警稽查成效,但要求內政部澄清為何實價登錄2.0延遲至今才推動,避免被在野黨指責打假球。
  • 關切內政部次長提出的私法人購屋核准限制政策,要求釐清其形成行政院政策的狀況、發動條件及配套措施,避免社會疑慮。
  • 建議在限制私法人購屋前,應先進行查稅及查核公司實際使用房地產的狀況。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強調年輕人買不起房的困境,要求政府落實壓制房價政策,並提供首次購屋者更多優惠補助。
  • 認同對購買第二、三戶房產者應嚴格管制,遏止炒作。
  • 肯定社會住宅應以市價6至8折出租,減輕無屋族負擔,並提升承租意願。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關切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在執行上的問題,指出地方政府與業者對法條認知有落差,尤其是板材是否需申請審查許可。
  • 質疑裝修申請流程繁瑣且費用過高(繪圖、圖審、竣工查驗等),導致民眾規避申請,影響公共安全,要求內政部檢討收費標準與簡化程序。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指出實價登錄在執行上存在漏洞,如建商贈送家具裝潢、車位價格低報等,造成實價登錄失真,要求內政部加強規範。
  • 認為對屢次不實申報者,加重罰則從15萬元起跳過低,應適度調高以達嚇阻作用。
  • 建議政府在危老都更案中,對於含國有地的部分,應以較低價格提供給中低收入戶或有特殊資格者,而非高價標售給建商,以實現居住正義。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詢問內政部對目前政府打炒房措施成效的評估。
  • 關切禁止紅單交易及限制私法人購買住宅的修法時程與研議進度,並詢問私法人炒房現況。
  • 指出租賃市場房東隱匿出租情況嚴重,建議內政部會同財政部提出誘因,並研議租賃物件實價登錄以減少糾紛、增加稅收。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釐清社會住宅租金定價爭議,強調中央與地方應有共識,並將租金計算方式、可負擔基準等資訊更透明化反映在法規中。
  • 關切內政部對住宅法所定12類弱勢族群的掌握狀況,建議應更精確地彙整需求資料,作為社會住宅興建與補貼的依據。
  • 建議應將社會住宅與安置型住宅的需求區分開來,以實現居住正義的更大政策目標。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應共同協調社會住宅政策,避免相互推諉,並肯定內政部推動實價登錄2.0的努力。
  • 要求釐清實價登錄2.0與2018年版本差異,並呼籲執政黨與在野黨共同推動修法。
  • 關切實價登錄資訊真偽辨別,建議內政部強化查核機制,並避免有心人士利用高價登錄作為廣告費。
  • 建議紅單納管應有更精進的做法,明確規範紅單內容、定金性質及禁止轉售。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批評臺北市社會住宅高租金對弱勢家庭造成沉重負擔,要求內政部與地方政府溝通,訂定更符合弱勢需求的租金標準及補貼配套。
  • 強調實價登錄2.0應嚴格執行,確保門牌、地號資訊透明化,並防止房屋簽約價格與實際買賣價格不同,避免修法淪為口號。
  • 認為實價登錄罰款75萬元對有心炒房者影響甚微,應加重罰則。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本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未將預售屋交屋前買方自行轉售或再轉售納入實價登錄管理,建議內政部應要求建商登錄換約資訊,並納入紅單管理。
  • 關切住宅法中「原住民族文化需求」的落實,要求內政部與營建署蒐集地方政府提出的原住民族社會住宅方案,並主動與都會區縣市接觸。
  • 要求內政部地政司儘速處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中原住民保留地變更編定為住宅興建的問題,以及堤防興建後土地仍維持水利用地的變更編定機制。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質疑建築技術規則中陽臺、梯廳、停車空間等不計入容積總樓地板面積的規定,是否與建築法母法牴觸,並對消費者權益造成損害。
  • 認為建商將免計容積的部分以一般室內面積價格出售給消費者,資訊不透明,要求內政部揭露相關資訊,讓消費者有議價空間。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釐清炒房的成因,並確保目前研議中的打炒房手段能有效打擊現象,而非僅是表面功夫。
  • 強調金融與財稅手段在抑制熱錢炒房上的重要性,認為實價登錄等內政部權限措施若無金融財稅配合將效果打折。
  • 關切社會住宅取得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防火及無障礙標章的比例偏低,要求營建署加強宣導、推動並降低標章取得成本,發揮帶頭作用。
  • 要求內政部儘速達成共識,制定住宅租金可負擔基準及國家整體統計資料,以釐清政府補貼力道並作為房價議價依據。

林文瑞 立法委員

  • 關切社會住宅興建進度與蔡總統20萬戶承諾的落差,並詢問包租代管政策遇到的困難及解決方案。
  • 指出社會住宅多集中於六都,城鄉分配不均,要求內政部加強其他縣市的社會住宅規劃與需求調查。
  • 詢問實價登錄義務轉移至買賣雙方後,未依規定申報的裁罰案件數與金額,並建議簡化數位身分證申報程序。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消防員防疫津貼發放狀況,要求內政部瞭解。
  • 指出全國400多處都市計畫工業區缺乏污水處理規範,導致污染嚴重,要求內政部儘速修訂規定並與地方政府溝通處理。
  • 質疑社子島里長罷免案結果顯示開發案未獲多數里民支持,並關切區段徵收違憲爭議,要求內政部召開聽證會討論並停止對行政救濟中案件的強制拆除。
  • 建議內政部比照農委會作法,編列預算協助地方政府拆除新增違規農地工廠,以遏止違法行為。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關切永久屋面臨的地權與地用課題,包括繼承效力、能否不被拍賣,並建議將莫拉克特別條例的精神納入災害防救法。
  • 要求內政部與原民會重新瞭解永久屋基地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的可能性,並重新議定三方契約,以因應部落族人需求。
  • 建議行政院成立永久屋政策評估及處理小組,由內政部發揮領頭羊作用,協調各部會以更溫暖、人性化方式處理永久屋問題。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指出民眾對政府處理房價問題不滿意度高,要求國發會動用一切資源,規劃跨部會促進居住正義,並積極引進社會資源。
  • 肯定內政部結合不同機關需求興建警消社會住宅,並建議國發會盤點各公務機關可活化用地,擴大興建公務員社會住宅。
  • 認為蔡總統20萬戶社會住宅目標遠低於開發國家,要求檢討住宅法規,提出足夠誘因刺激民間參與社會住宅提供。
  • 關切公部門廳舍老舊、空間短缺問題,建議國發會盤點全國警消及公家廳舍,趁前瞻建設與公辦都更之際,提出兼具美學與實用性的改建計畫。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主張對自住房屋免徵房屋稅,非自住或營業用則提高稅率,並質疑囤房稅成效不彰,要求財政部檢討修正。
  • 指出蔡英文總統上任後房價與租金指數創新高,質疑其居住正義政策問題,要求內政部加大打炒房力度。
  • 關切蔡總統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見可能跳票,並要求內政部說明租金補貼的具體計畫與時程。
  • 批評臺北市明倫社會住宅高租金,認為不符照顧弱勢目的,且可能帶動周邊租金上漲,要求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協商解決。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認為社會住宅租金定價應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充分討論,尤其在精華區,以兼顧居住正義與自償性。
  • 質疑實價登錄2.0揭露門牌資訊可能影響個人隱私與安全,並認為其主要目的應是資訊公開而非抑制房價。
  • 主張抑制房價應透過稅制改革,如囤房稅,並認為現行中央銀行措施若無囤房稅配合,效果有限。
  • 批評實價登錄網站未揭露實坪單價,造成公設灌水亂象,要求內政部強制建商在銷售廣告及實價登錄網站上揭露實坪面積與價格。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要求實價登錄應更完整揭露公設面積與價格,建議查詢介面直接提供主建物淨坪計價,並統一車位面積與價格登錄標準。
  • 建議內政部在實價登錄體系中提供區域行情和社區行情,作為消費者重要參考,並提高資訊更新頻率至每週一次。
  • 關切實價登錄罰則過輕,可能導致有心人士將罰款視為廣告費,建議加重對故意登錄不實者的處罰,甚至以利得比例懲罰。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建議將房地合一稅用於社會住宅財源,並質疑內政部在制定可負擔租金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上的行政怠惰。
  • 質疑社會住宅地價稅與房屋稅的免徵期限,要求內政部澄清是否為55年免稅或僅10年後需再修法延長。
  • 呼籲召委儘快排審實價登錄相關法案,以實現「沒有什麼不可能」的居住正義目標。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肯定實價登錄2.0修法,認為能提供透明、即時、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減少買家受害。
  • 建議針對非故意或非重大過失導致實價登錄錯誤,並主動更正者,應於修正條文上增訂但書,允許裁量減罰,避免不通人情。
  • 關切預售屋買賣糾紛,如因貸款成數降低或換工作導致退訂,要求內政部研議處理方式,並加強查核機制,避免虛假交易。
  • 指出房市過熱與資金大量流入、低利率環境有關,而非僅實價登錄問題。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建議將南港育成段及松湖高壓變電所站預定地作為社會住宅使用,但住都中心評估結果不符效益,要求積極爭取。
  • 批評內政部對紅單炒作現象未有積極作為,稽查結果未公布,且罰則不足,要求儘速修法遏止亂象。
  • 力推實坪制,要求內政部減少虛坪、檢討浮濫公設比,並強制建商在銷售廣告及實價登錄網站上揭露實坪面積與價格,以減少公設灌水亂象。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指出鄉村地區年輕人返鄉蓋房面臨土地持分過多難以整合的問題,導致無法在故鄉安居。
  • 具體建議內政部可借鏡容積移轉概念,讓土地持有人將鄉村土地持分捐贈給國家,換取可轉售的容積權利,以解決土地整合困境。
  • 呼籲內政部大刀闊斧解決鄉村土地持分問題,避免年輕人買不到房也無法返鄉蓋房的悲哀。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釐清實價登錄逐門牌揭露不涉及溯及既往或信賴保護問題,因資料本已存在政府手中,僅是重新開放查詢。
  • 要求內政部說明實價登錄新法中,向金融機構查閱契約內容的機制,包括判斷標準、檢舉處理及保密規定。
  • 支持預售屋納入實價登錄,但指出預售屋買賣糾紛嚴重,建議內政部推動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備查制度並訂定罰則,以遏止建商違規。
  • 要求內政部明確說明禁止紅單交易的要件與方向,強調應禁止買方將小定單轉售給第三方,而非禁止紅單本身。

相關人員回應

花敬群 政務次長 內政部

  • 目前全國房價所得比約8倍,臺北市約14倍,政府目標是抑制炒作而非打壓產業,並鼓勵首購與換屋族。
  • 承認現行法制對禁止紅單轉讓量能不足,希望後續修法加強,並規劃第三波稽查。
  • 澄清社會住宅租金標準為市場租金打折,中央會補助不足部分,地方政府承辦人員皆了解遊戲規則。
  • 說明社會住宅房屋稅、地價稅免徵是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訂期限,屆期會修法延長,是中央地方共識。
  • 表示實價登錄2.0與2018年版本內容接近,但因社會對個資疑慮及近期房市過熱,才選擇現在推動。
  • 指出私法人購屋限制已納入行政院方案,將依市場狀況和內部統計資料決定推動時程,並精準打擊炒作。
  • 承諾將提高包租代管房東降稅誘因並排除查稅擔憂,加速政策推動。
  • 認為租賃物件實價登錄因實務操作困難度高,全世界亦無完全納管先例,將從加強課稅及鼓勵房客申報租金支出方向努力。
  • 澄清實價登錄目的為資訊透明,而非抑制房價,並將透過電腦估價系統篩選異常價格,避免不實資訊影響市場。
  • 承諾將與地政司討論,在銷售合約中完整呈現免計容積項目,讓消費者充分了解資訊。
  • 表示對非故意實價登錄錯誤的裁罰可研究彈性空間,但必須小心避免製造假訊息。
  • 說明紅單將納管,規範內容、定金性質及禁止轉售,並強調是基於公益性對市場管理的正當限制。
  • 承認土地持分是難題,將研究借鏡祭祀公業經驗及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並考慮容積移轉概念解決鄉村土地問題。
  • 說明實價登錄逐門牌揭露是將政府手中資料開放查詢,不涉溯及既往或信賴保護問題,且不會公布個人姓名。
  • 表示將推動預售屋契約備查制度並訂定罰則,以解決預售屋買賣糾紛。
  • 強調囤房稅是稅制改革的一種方式,但最核心問題在稅基而非稅率,且合理的囤房稅版本可討論,但應避免政治口水。

王成機 司長 內政部地政司

  • 回應紅單炒作問題,內政部已研擬方案,將要求紅單書面契據記載建案地點與總價,並在30天內申報。
  • 回應對金門國家公園農塘浚深問題,表示會協助國家公園與縣府討論申請方式,並在一週內確認。
  • 回應原住民保留地變更編定問題,將儘快邀請原民會及營建署召開會議釐清,並協助督導。

吳欣修 署長 內政部營建署

  • 說明金門社會住宅已規劃第一期72戶,明年將上網招標,成本部分中央會全額補助。
  • 澄清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中,五層樓以下集合住宅及透天厝通常不需申請審查許可,但涉及天花板、牆面、隔屏變更或增設均需申請,尤其板材的防火性很重要。
  • 說明室內裝修繪圖與圖審費用因縣市、面積、設計複雜度而異,中央無統一規範,承認費用確實較高,將努力簡化行政程序。
  • 說明社會住宅四大標章(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防火)申請率偏低,營建署已訂定目標,每案至少取得2個標章,並會協助國家公園解決經費問題。
  • 說明建築物興建成本主要為土地與營造成本,容積率旨在規範建築規模與居住量,免計容積部分屬安全性、便利性、管理性必要設施,非居室空間。
  • 回應都市計畫工業區污水處理規範問題,表示產業園區有規範,但早期都市計畫工業區無管理機關,需由地方政府針對工業區屬性申請污染防制設備,將與地方政府溝通。

高仙桂 副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 說明政府打炒房決心,彙集內政部、央行、金管會、財政部政策工具,從防制炒作、遏止不法、防止資金氾濫、落實居住正義等四大面向著手,涵蓋短期與中長期措施,包括囤房稅。
  • 表示國發會支持內政部規劃的整體住宅政策,將考量警消及公務人員需求,並偕同內政部提升社會住宅規劃,結合跨部會及民間資源。
  • 認同社會住宅目標遠低於開發國家,將從法規檢討、提供誘因方面,加速刺激民間參與社會住宅。
  • 同意公部門廳舍老舊、空間不經濟問題,未來在相關改建時將參考委員意見,並會同國有財產署盤點全國警消及公家廳舍,提出積極計畫與藍圖。

樓美鐘 副署長 財政部財稅署

  • 說明房屋稅是地方主要財源,自住房屋已享優惠稅率1.2%,非自住房屋依累進稅率1.5%至3.6%由地方政府決定。
  • 表示完全免徵房屋稅將對地方財政影響巨大,需洽地方意見。
  • 說明囤房稅機制自2014年修法後已有三四個地方政府採行,財政部將配合行政院居住正義方案,在中長期積極蒐集各方意見並檢討。

相關後續

  • 綜合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討論事項一、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函為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等7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 討論事項二、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函送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 討論事項三、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09年度預算「新竹建功高中南側地區歷史建築調查、地價稅、招商等複委託作業費用」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 討論事項四、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09年度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100901
卷/期/冊
110/9/1
發布日期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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