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故宮與教育部預算及體育班培訓報告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2-14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會議審查110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及教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並聽取教育部關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選手三級培訓的專題報告。會議針對故宮預算編列、文物典藏、數位發展、南院建設及人才培育提出多項決議與凍結。教育部預算審查則涵蓋師資、學生輔導、校園安全、體育發展、華語文教育等廣泛議題,並通過多項預算調整與凍結案,要求各單位提交檢討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案及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故宮110年度歲入歲出預算,並討論其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的業務計畫、收支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
- 會議聚焦於故宮營運、文物保存、數位發展、南院建設、人才培育及財務管理等面向,並通過多項決議案。
相關爭議
- 文物收購預算逐年減少,與故宮南院充實館藏需求不符,且執行率偏低,凸顯文物收購困境。
- 新故宮計畫工程爭議不斷,採購作業審查不嚴謹,影響計畫進度。
- 故宮典藏文物數量龐大但展示率偏低,尤其北院各類展示率未達5%。
- 故宮積極推動數位科技,但資訊人力不足,難以負荷龐大工作量。
- 故宮南院研究展覽推廣經費逐年減少,且策展多由北院負責,不利南院發展自身特色及原住民族文物徵集。
- 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不法盈餘1.79億元迄今未繳回,故宮未提具體處理方案。
- 故宮北院火警防災系統預算佔比低,南院未納入預算編列,防災規劃不嚴謹。
立法委員發言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故宮南院國寶文物修復展示館完工前,應積極培育修復人才,並提出修復人才培育計畫。
- 要求故宮提出加強策展報告,並於南部院區積極進行國寶文物修復展示館新建計畫,增加展示空間,提升典藏文物展示率。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要求故宮檢討資訊職系人力配置問題,並提出修正改善方案,因應新媒體與數位科技計畫的龐大工作量。
- 要求故宮檢討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預算編列方式,提出考量各計畫輕重緩急的合宜改善方案,因文物收購預算逐年減少。
- 要求故宮提出檢討改善院內安全維護管理與防災計畫,因北院防災預算佔比低且南院未納入編列。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要求故宮提出加強辦理策展相關報告,並於南部院區積極進行國寶文物修復展示館新建計畫,增加展示空間,俾提升典藏文物展示率。
- 要求故宮提出改善並積極慎選委託合作通路承銷商相關報告,以提升文化創意衍生商品及出版品銷售績效。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要求故宮加強招標作業審查及採購人員專業素養,避免工程爭議與計畫延宕,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故宮就110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物品相關開支提出撙節計畫,因場地設施使用費大幅減少。
- 要求故宮提出書面報告,說明110年度一般行政中清潔與園藝勞務承攬及相關費用預算較109年度增加1,260萬3千元之合理性。
- 要求故宮提出書面報告,說明110年度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中空氣品質改善及機電空調設施管理維護費用暴增之合理性。
- 要求故宮提出書面報告,說明110年度文物徵集與管理中文物歷年帳籍資料建檔編列606萬元之合理性。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要求故宮針對如何增加權利金收入提出實質計畫內容與執行績效,並於1個月內送交報告。
- 要求故宮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檢討與改善計畫,因近年辦理多項整建工程採購過程爭議不斷。
- 要求故宮提出人才培育之具體檢討與調整方案,因產學合作人才培育成果有效。
- 要求故宮針對後疫情期間如何彈性調整門票收入或藉由數位科技增加民眾參訪意願,提出具體書面報告。
- 要求故宮於預算書修訂時補充記載「博物館開放資料深度運用計畫」行政院核定函號、總經費、計畫內容、分年預算及績效指標。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要求故宮與文化部或其他有關部會研議健全藝術文化環境的具體方案,參酌法國「國家當代藝術基金」模式,解決文物收購預算執行率不佳的矛盾。
- 要求故宮研議提出具體方案,主動與各國館所接洽,特別是無合作經驗的國家,以把握國際對台灣的關注契機。
- 要求故宮研議提出具體方案,規劃愛臺灣博物館卡,搶占疫情趨緩後旅遊商機。
- 要求故宮與中央通訊社積極溝通協商合作,將「國寶國際影音頻道」納入中央社「國際影音串流平台」,發揮綜效。
- 要求故宮研議發展國內旅遊,短期開發「以故宮為旅遊主題」路線,長期推展「文化與社區結合」,吸引非傳統博物館客群。
- 要求故宮研議並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針對數位經營業務人力不足問題,於組織編制及處務規程做妥適調整。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要求故宮南部院區加強人員訓練,提升消防救災能力,並加強夜間安全防護措施與人力配置,針對火警預防對策再召開檢討會議。
- 要求故宮加速辦理線上策展,俾提升典藏文物展示率及活絡線上數位閱覽。
- 要求故宮就入口網站頁面選單架構優化、CC創用之資料分級分類完整執行規劃及強化Open Data發展作為提出專案報告。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要求故宮以「族群主流化」觀點,透過展演、導覽、互動及跨館交流,論述台灣歷史,深化國人與國際對台灣的了解。
- 要求故宮就未來原住民族文物徵集、收藏與策展,及所對應人力與經費調配,將故宮南院建構為原住民族文化研究、展覽與推廣中心,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故宮研議增加社教推廣活動,特別針對原偏鄉地區學童設計相關課程與展演,擴大免費參觀規模,並提出過去辦理情形與未來規劃報告。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要求故宮秉承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持續積極督導追繳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97年以前已分配社員之盈餘,並研議徵詢員工返還意願。
- 要求故宮提出加強辦理策展及建置線上影像資料庫報告,並於南部院區積極進行國寶文物修復展示館新建計畫,以提升典藏文物展示率及線上閱覽情形。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要求故宮就110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物品之相關開支撙節計畫,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因場地設施使用費大幅減少。
- 要求故宮就110年度文物研究、展覽與推廣─數位教推與服務維運─物品之相關開支撙節計畫,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故宮就國際交流之必要性與因應計畫,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因疫情影響國際交流活動。
- 要求故宮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加強推動「博物館開放資料深度運用計畫」各項教育推廣服務並提升目標值。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故宮歲入部分,罰款及賠償收入照列;規費收入增列「使用規費收入」500萬元,其餘照列,改列為5億4,405萬元;財產收入增列「財產孳息」項下「權利金」500萬元,其餘照列,改列為7,068萬1千元;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調整;其他收入照列。
- 故宮歲出部分,原列16億3,105萬8千元,共計減列5,425萬3千元,改列為15億7,680萬5千元。
- 通過43項決議,多項預算凍結,要求故宮提出書面報告或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業務總收入增列1,000萬元,改列為4億2,815萬1千元;業務總支出照列;本期賸餘增列1,000萬元,改列為8,558萬元;解繳公庫淨額照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照列。
- 通過5項決議,凍結基金用途1,000萬元,俟故宮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二
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預算案、教育部主管48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學產基金、運動發展基金、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教育部及其所屬單位、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國立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學產基金、運動發展基金及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的110年度預算案。
- 討論議題涵蓋教育政策、師資培育、學生輔導、校園安全、性別平等教育、體育發展、華語文教育、偏鄉教育資源及數位學習等,並通過多項預算調整與凍結案。
相關爭議
- 幼童專用車服務逐年萎縮,偏鄉公共化幼兒園缺乏專用車,影響幼兒受教權益。
- 大專院校學生輕生事件頻傳,諮商輔導人力不足,且一般教授輔導關懷能力待加強。
- 教師未被全面納入公費流感疫苗實施對象,恐成校園防疫破口。
- 校園性別事件通報數大增,各校性平會經費與人力恐不足以應對。
- 境外生銳減影響學校財務,且短期內無法返台就學,需相關應對措施。
- 大專校院退場轉型機制待確立,教育部未公布專案輔導學校名單,師生資訊不對等。
- 我國大學國際競爭力堪憂,QS世界大學排名前500名校數少於其他亞洲國家。
- 校安中心功能多為案件通報,校安人員培訓不足,缺乏權責相符主管單位,難落實預防措施。
- 大學STEM領域就讀人數比率逐年下降,女性比率亦落後全球平均,恐影響未來產業發展。
- 學生輔導法實施後,15至24歲學生族群自殺率不降反升,顯示輔導工作仍有檢討改進空間。
- 學位授予法允許作品或技術報告替代碩士論文,但實務上僅少數學校系所推動,不利學用合一。
- 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力缺乏,且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對進修經驗要求嚴格,師資培訓課程修讀資格待檢討。
-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逾3年未修正,公共安全及性侵事件頻傳,法規亟需與時俱進。
- 校園營養師設置標準遠低於日韓,業務繁多,影響食農教育推展。
- 雙語師資培訓需時,引進外籍師資有限,面臨城鄉差距,教學人力不足。
- 青少年自殺率上升,國立大學專輔人力未補足,且校園應擴大「自殺防治守門人」訓練。
- 中小學冷氣安裝規劃應兼顧安全、美觀、舒適、永續,並考量城鄉差異。
- 近10年台灣科技領域博士生減少近6,000人,人才斷層危機浮現,需跨部會協力打造科研人才生態系。
-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機制須完備,保障學生與教職員權益。
- 國立陽明大學與國立交通大學合併,合併前兩校預算執行與決算編造需妥善處理。
- 教育部國際教育資源分散於不同單位,應予整合並研擬「國際教育專法」。
- 教育部推動「開放式大學」計畫,多元培力課程與四年彈性修業方案推動成效不佳,需預算支持與改善方案。
- 社區大學發展條例應研議委託研究,並補助推動「社區大學發展中心」計畫,以健全社大發展。
- 大學附設醫院醫事人員防疫辛勞,教育部應函請檢視內規,建立提高士氣、慰勉並鼓勵防疫工作的機制。
- 學習歷程檔案實施後,學生反映選課限制及偏鄉高中資源差距問題,需持續溝通與研議對策。
- 校園午餐食材三章一Q標章使用率未達100%目標,團膳廠商輔導需加強。
- 各大專院校論文口試費用標準不一且偏低,不甚尊重專業教授。
- 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戰略上,教育部應積極向上級及平行單位提出重要性,並整合跨部會資源。
- 軍公教薪資成長遠不及經濟數據成長,且「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缺乏基層代表,需檢討修正。
- 高中課程時數與內容因108課綱大幅調整,未同步增加專業教師員額,致教師壓力甚大。
- 玉山(青年)學者專案計畫申請件數逐年減少,延攬人數與實際恐有落差,需提升執行率與成效。
- 校園性騷擾事件通報件數大增,校園性別事件處理專區實質作用待檢討。
- 雙語教學師資培育數量明顯不足,難以有效執行雙語政策。
- 大專校院因疫情衝擊,境外生學雜費減損,需提出因應政策。
- 新南向國家學生國籍分布過度集中於少數國家,其餘國家境外生未顯著增長,需檢討調整對策。
- 學習歷程檔案上傳容量過小,影響作品呈現,且上傳數量原則不明確,徒增師生壓力。
- 優惠電價方案未普及至公私立高中、職,造成國民基礎教育學程學校電費負擔不公。
- 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中,中央與地方預算分攤規定對已推動幼兒補助政策的地方政府不公,應研議全國一致性標準。
- 教育部科技大樓會議室租金編列6萬3千元,需妥為規劃同仁教育訓練及充分應用,提升行政效益。
- 全國性考試釋疑說明僅公告答案,未針對疑問解釋,且無再次申訴機制,考生權益受損。
- 教育部推動產學連結計畫,但預算執行率、具體成果及學以致用策略需分析說明。
- 技專校院合併規劃及教學設備汰換規劃不明確,設備多是業界淘汰或無法跟上產業發展。
- 「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進度緩慢,實習生權益保障亟需立法。
- 網路霸凌、兒少個資保護等議題重要,數位素養課程應積極引入並加強教師知能。
- 藝術教育法修法需求,藝術才能班與資賦優異班法源競合,造成資源不同及教學混淆。
- 雙語教學師資培育及在職進修存在數位落差及性別平等、人權教育內容不足問題。
- 師資職前培訓課程中出現強化性別刻板印象、歧視多元性別等錯誤內容,需全面檢討。
- 選送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預算編列科目不妥適,且相關計畫內容重疊造成資源浪費。
-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選送教師赴新南向國家任教需配合防疫規定。
- 國立空中大學課程種類貧乏,使用者介面待改善,未能滿足學生學習目標與需求。
- 自然史教育館應結合社區資源,規劃特色教案;國立科學未來館需研擬綜合規劃;國立社教機構科技創新服務計畫需加強橫向聯繫。
- 「公共出借權」試辦計畫與文化部橫向整合分工、進度與成果需提出報告。
- 大專院校專輔人力未達法定要求,且現有輔導資源不足以接住所有學生,需通盤研商整體改善計畫。
- 學校三級預防輔導機制人員缺口、專業分工及工作量能壓力未獲適時協調處理。
- 高級中等教育法附帶決議教官回歸國防體系期限將屆,需檢視強化校安運作機制及遞補人力配套。
- 性別平等教育師資人才庫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人才庫,存有多名反對性平教育人員,缺乏主動退場機制。
- 大學生尋求諮商人數增加,但輔導人力不足,導致諮商預約等待時間長。
- 教育部委託設立的「iLove戀愛時光地圖」網站內容引起爭議,需全面檢討情感教育教材。
- 大專校院心理輔導單位收案時,需評估個案急迫程度,執行個案分流,有效運用專業輔導人力。
- 南投縣高中生性侵案件,學校與班導師知情卻毫無作為,性平教育有待加強。
- 長榮大學女學生遭擄殺案,校方未依規定通報,校安系統未即時運作,顯有行政管理疏失。
- 私校遞補學輔(校安)人員經費未見增加,影響教官退場後人力銜接。
- 學生藥物濫用人數增加,新興毒品在校園猖獗,需探究施用原因並採購篩檢試劑。
- 全民國防教師皆由教官擔任,師資培育相關資訊宣導不足,影響全民國防教育授課能量。
-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各校系開缺名額難滿足需求,且資訊缺乏,影響學生權益。
- 數位遠距教學實施要點及線上教學機制需具體說明,以增進學校開設多元選修及指導自主學習能力。
- 網路學習發展計畫推動網路學習品質提升,但各縣市數位資訊網路建置落差大,師生使用視訊授課困難。
- 科技教育計畫與科技部、中央研究院等單位學研計畫類似,需加強說明差異性。
- 中小學冷氣安裝應與永續校園計畫並重,打造因地制宜學校環境規劃,避免熱島效應。
- 國際華語文教育受疫情影響,推動業務勢必受影響,需具體作為因應。
- 華語文教育專責組織遲未成立,且「邁向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八年計畫」結束後無延續計畫,推動具體作為待精進。
- 公費留學考試簡章對聽障生應考資格標準不明確。
- 陸生暫停來台就讀,短期衝擊公立大專校院博士班運作,長期影響私立大專生源。
- 僑生與外籍生相關政策規範,造成「一日僑生、終身僑生」困境,影響自由選擇及人才流失。
- 華東臺商子女學校陳廷寵爭議言論,引發對臺商學校補助質疑,需確保辦學不受政治干預。
-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監督機制及學生代表性不足,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制度應更公開透明。
- 國立社教機構環境優化服務躍升計畫,應檢討前一期計畫未能如期完成原因,確保如期如質完成。
立法委員發言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研議改善性平教材內容,不再將散布私密影像的性暴力稱為「復仇式色情」,並強調教導孩子「能做什麼」而非「不拍不傳」。
- 要求教育部檢討幼童專用車服務萎縮問題,積極輔導改善,以維護幼童安全。
- 要求教育部積極補足各大專院校諮商輔導人力,並鼓勵開設教師研習課程,教導教師應對學生情緒壓力。
- 要求教育部積極與衛生福利部溝通,將教師廣納為公費流感疫苗施打對象。
- 要求教育部積極輔導與改善各校性別平等委員會,擬定實施計畫,落實防治宣導,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 要求教育部提出相關應對措施,積極輔導受境外生銳減影響之大專院校,並於疫情過後協助就學時程遭延宕之境外生返台就讀。
- 要求教育部公布專案輔導學校之審查結果,以彌補校方與師生資訊不對等的情況。
- 要求教育部督導國立空中大學改善使用者介面,並針對學生學習目標、需求、課程架構意見進行調查,提交改善計畫。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與相關學工會團體研謀檢視專輔人員流動情形及可能因素,並研謀修法,以貼近實務需求。
- 要求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於2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加強監督「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轉銜輔導相關措施」之進度及成效。
- 要求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精進青年海外志工團隊服務方案,強化培訓知能,運用數位及線上方式持續推動國際聯結。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針對未來如何提升我國大學競爭力,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教育部應積極輔導改善幼童專用車服務,以維幼童安全。
- 要求教育部研議全國一致性之配合款計算標準,取消「保留107年度原編預算半數作為準公共化政策之配合款」之規定,並回補縣市政府因配合政策要求而未獲補助之款項之可行性。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具體說明110年度學前教育業務及促進幼教發展相關經費中518萬元「辦理一般事務及其他業務等所需用經費」之用途。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要求所有幼兒園完成評鑑,提供家長完整透明資訊。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出書面報告,提升校方人員對性侵案件之敏感度,加強性平教育及校園安全。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出書面報告,檢討目前學校心輔資源、輔導人力不足之處,並增加教師面對高風險家庭孩童可提供之協助。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探究學生藥物濫用原因,擬訂相關機制,針對新興毒品採購篩檢試劑。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研擬方案降低學生使用電子煙之人數及成癮率。
- 要求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針對如何提升志工參與意願及增加志工服務人數,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書面報告。
- 要求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審慎評估考察參訪之必要性及疫情感染風險,並於出國前1個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始得執行出國計畫。
- 要求國立教育廣播電臺於3個月內提出「建立節目製播品管機制及提升收聽率書面報告」,因停播法廣節目事件及收聽率有待提升。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積極補足各大專院校諮商輔導人力,並鼓勵大專院校開設教師研習課程,教導一般教師應對學生情緒壓力。
- 要求教育部積極與衛生福利部溝通,將教師廣納為公費流感疫苗施打對象。
- 要求教育部積極輔導與改善各校性別平等委員會,擬定實施計畫,落實防治宣導,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 要求教育部提出相關應對措施,積極輔導受境外生銳減影響之大專院校,並於疫情過後協助就學時程遭延宕之境外生返台就讀。
- 要求教育部公布專案輔導學校之審查結果,以彌補校方與師生資訊不對等的情況。
- 要求教育部針對華語文產業輸出國際戰略上之重要性,積極向上級單位及平行單位提出,並於未來擬定新計畫時考量跨部會整合因素,調整路線。
- 要求教育部盤點全台原住民族族語教師人力需求、培育族語教師方案,並研議如何留住原鄉人才之必要方案。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就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遭違法減欠薪資部分,比照教育部辦理私立大專校院違法減欠教師薪資作業程序,訂定通案處理機制。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研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因體能限制酌予降低自願退休年齡之具體職務範圍及認定標準。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全面調查並改善學校覈實按課程計畫排課、學習歷程檔案系統與校務行政系統介接、檔案上傳等諸多問題。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檢討現行校安制度缺失,建置完善校園安全維護體系,並將相關書面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要求教育部提出相關規劃,以因應未來產業發展對STEM高教人才的需求,並提升女性就讀STEM領域的比率。
- 要求教育部盤整學校輔導體系及相關合作網絡,以健全學生輔導工作、促進及維護學生身心健康。
- 要求教育部提出相關推動或改善計畫,俾利落實學位授予法第7條碩士論文得以作品或報告替代之立法精神。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應研議於110年度暑假起,視學生寒暑假課業輔導或球隊訓練有實際需求者,評估提供伙食費補助。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儘速督促地方政府聘足營養師,並提出營養師人力規劃檢討報告,以確保學生在校之健康及午餐營養情形。
- 要求教育部比照國中小午餐,規劃補助高中階段三章一Q經費,以使中央政策不因所屬主管機關不同而有差別待遇。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參考衛生福利部及國中小之規範,擬定幼兒園兒虐處理流程及參考標準。
- 要求教育部評估常態開設學士後教保學位學程及學士後幼教師培學分班之可行性,以暢通相關進修管道。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建構完善雙殊生之支持系統、寬列經費並鼓勵各縣市推動雙殊生安置方案。
- 要求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規劃增加雙未青年輔導員人力,並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合作,全面性的協助高中中離生職訓、就業。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研擬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修讀資格,重新進行研商與討論,因幼教師資格人力缺乏。
- 要求教育部儘速研擬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法內容,因法規逾3年未修正且公安及性侵事件頻傳。
- 要求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積極思考與文化部合作、結合串連周遭藝文資源,充分發揮功能。
- 要求教育部研議校園營養師設置標準,應基於增加人力與配置彈性之必要性,制定更適用、可行之基準。
- 要求教育部研議在雙語教學上,如何運用直播共學、錄影課程或其他數位科技等方式輔助教學,以緩解教學人力不足之問題。
- 要求教育部盤點全台原住民族族語教師人力需求、培育族語教師方案,並研議如何留住原鄉人才之必要方案。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不應以本校、分校一律做區分,而須保留視人數調整之空間。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在未來新設校舍時,應研議欄杆高度之最適標準,以確保學生安全。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積極研擬相關方案,加強幼教現場相關人員照顧知能,同時研議對有特殊需求之學生,如何結合資源提供協助,以緩解學前特教之需求。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透過線上教學機制協助學校,增進開設多元選修及指導自主學習之能力。
- 要求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蒐集現有民間團體協助邊緣處境青少年之方案及經驗,邀請分享討論,並提供地方政府參考運用或連結合作。
- 要求國立臺灣大學針對蜜蜂叮咬民眾事件,積極思考解決方案,必要時邀請昆蟲專家研擬,維護校園安全。
- 要求國立中正大學特別協助已修讀諮商心理碩士級學分學程之學生權益,以引導他們做出最適個人生涯規劃。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針對中小學全面加裝冷氣,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邀集專家學者,打造適宜校園環境,並考量城鄉差異建立「示範學校」。
- 要求教育部攜手國家發展委員會、科技部、經濟部、勞動部,打造「跨部會協力打造科研人才生態系」,積極提出高階人力培育策略。
- 要求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針對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機制,研擬退場條例。
- 要求教育部提出各類獎助機制之整合性方案,並跨部會研擬「國際教育專法」,打造台灣國際教育品牌。
- 要求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針對「開放式大學」計畫,提供學校端預算支持,增設學生端獎學金,並擴大跨部會、跨校學分採認合作。
- 要求教育部研議依社區大學發展條例第16條,針對社大整體現況與發展政策進行委託研究,並補助推動「社區大學發展中心」計畫。
- 要求教育部函予主管之各國立大學附設醫院,檢視內規,建立提高士氣、慰勉並鼓勵積極參與防疫與醫療工作的機制。
- 要求教育部與文化部共同自六都開始,逐步推廣「公共出借權」至全國,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教育部通盤研商整體改善計畫,並於6個月內提出「全國各大學學生輔導事宜軟體(專業、人力)、硬體(心輔室/諮商室空間規劃)調查報告」,因大專院校專輔人力不足。
- 要求教育部研議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加入學生代表之制度,使基金之使用能更滿足大學自治需求。
范雲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研擬110年起直接公告考生試題疑義之方式,並於3個月內送交報告,以保障考生權益。
- 要求教育部就雙語教學師資培育(含性別平等及人權教育之教師培育及在職進修)議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專案報告。
- 要求教育部全面檢討師資培育課程中違反性別平等及人權之教育內容,確保師資職前培訓中接受到完整且正確之性別平等教育與人權教育。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3個月內配合勞動部研擬「勞動教育促進法草案」,並於立法前持續於各級學校規劃執行勞動教育推動計畫。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全國教保資訊網之裁罰紀錄查詢系統,確實公布違規幼兒園資訊,且需以輸入地址關鍵字即可查詢歷來違規事項。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就幼兒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事件,研擬完善處理機制。
- 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就幼兒園疑似虐待或不當對待案件,研擬處理原則及流程,包含證據保存、聽取家長意見、通知家長處理進度、裁罰結果告知理由及救濟手段等。
- 要求教育部就身心障礙考生之需求與各校系開缺名額之調查進行通盤檢討,了解各校系無法提供缺額之實際考量,進一步積極協調大專校院開缺,提供具體資源協助,以提升各校開缺意願。
- 要求教育部全面檢視僑生、外籍生現有政策制度之差異,整體評估開放兩者身分轉換之政策可行性,如何在管理及學生選擇自由中間取得平衡。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妥為規劃同仁的教育訓練及充分應用科技大樓4樓會議室,以提升整體行政效益並撙節教育資源。
- 要求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研擬辦理數位使用者滿意度調查,以精進相關服務,滿足數位讀者需求。
- 要求國家教育研究院提出有關資訊設備費用編列情形與相關說明,以確保資訊設備資源配置合理。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師藝司於3個月內提供原住民族教育次專長規劃報告,並督促地方政府依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甄選規定辦理。
- 要求教育部體育署將「原住民族棒球輔導計畫」納入壘球項目,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以培育更多原住民族優秀選手轉任教練。
- 要求教育部體育署建置完整的體育人才、選手、教練資料庫,並建置大數據平臺作為原住民體育選手的資料倉儲,並於1個月內提供相關數據資料。
- 要求教育部將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的補助項目納入體育人才移地訓練費用。
- 要求教育部於3個月內解決體育班三級銜接制度困境,整合體育署、國教署及地方政府,並協調大學納入運動人才培育體系。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檢視幼兒園餐點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及食譜範例,加強安全相關規範,避免兒童異物梗塞憾事再發生。
- 要求教育部將兒童安全飲食規範公開給家長知曉,並評估未來在稽核項目中納入安全部分。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要求體育署盡快提供性別平等委員會的委員名單,並確保委員組成符合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所規定組織結構上的比例。
- 要求教育部及體育署整頓高中體總與大專體總,強化體育署在體育政策推動及資源運用上的主導角色,避免人治色彩過重。
- 要求體育署整頓全國單項協會,解決人治色彩過重問題,以選手及教育觀點為優先,大力改善。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建議教育部體育署借鏡社區俱樂部模式,推動運動全民化,讓大學畢業生有就業市場,不應只給頂尖運動員專業教練機會。
- 建議教育部體育署投資8,200萬元用於社區迷你足球週賽、月賽、季賽,並購買5,000萬元充氣圍籬式迷你足球場設備,以普及足球運動,增加運動人口。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質疑棒球協會會員代表選舉採用全額連記法,導致配票痕跡明顯,寡頭控制協會,要求體育署檢討。
- 要求體育署清查體育團體組織章程或相關選舉辦法,檢視採用全額連記法選舉會員代表的使用狀況,並於2個月內回復。
- 要求體育署對於未依規定提交財務報表的特定體育團體,應列入考核並扣減相關經費或不予補助。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考慮將國中小及高中棒球教練的一年一聘改為長期性聘任,以保障原住民優秀運動員的就業。
- 要求教育部多支持鄭志龍成立的原住民籃球體育學院,以培養未來籃球國手。
- 要求教育部配合支持原住民特殊教育公費生,將來可到原住民學校擔任特殊教育老師。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擬定具體改善計畫,檢討中南部秋冬季節空氣品質不佳時舉辦運動比賽或運動會的處理方式,避免運動員吸入過多PM2.5。
- 要求教育部增加資安卓越中心及資安師資培育的預算,並強力爭取,以培育相關人才。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督促加強建教生勞動權益宣導,確保學生了解契約、保險、訓練時間、生活津貼等權益,並多元宣傳救濟申訴管道。
- 要求教育部針對冷氣電費問題,考量各地溫度及相關狀況,做分級的電費補助規劃,並協助學校合理使用節能。
- 要求教育部規劃教師休息室冷氣機安裝,改善教師工作環境。
陳柏惟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鼓勵校定課綱多介紹地方歷史、地理、環境及產業,讓學生認識自己的根與土地,提升對地方的認同,鼓勵年輕人留鄉發展。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針對運動選手未來職涯發展規劃,教育部將培養選手,並考量其最佳職涯發展,從106年起逐步增加轉任運動專任教練人數。
- 體育班學生的基本課業不能荒廢,課輔協助應加強,體育署每年編列8,000萬元預算,將要求體育署進一步精進執行率。
- 對於轉到非體育班班級的學生,將再了解其課業學習、生活適應等,確保順利銜接。
- 針對代理教師短聘及未獲全薪問題,將提醒縣市及學校,避免爭議,並引導各縣市朝向全薪方向發展。
- 國中體育班發展失衡問題,教育部、體育署、國教署應共同針對區域性做重點體育班及其銜接,突破現有局限。
- 體育班的課綱已更嚴謹,未來課程將回歸為孩子長期發展努力,避免巧立名目。
- 對於偏鄉體育班資源缺乏問題,將與體育署研議更多規劃及資源,給予實質支持,並將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幼兒園教保人員甲等考績人數限制規定,將請國教署深入檢討,確保同工作屬性的教保員獲得公平待遇。
- 針對體育班學生成績表現,將請國教署及體育署共同處理,建立專案系統追蹤學業發展,並精進課輔機制。
- 運動產業發展規劃及體育署組織編制調整,將進行研議,因涉及組織變革,需深入討論。
- 針對體育班性別比例失衡問題,將加強鼓勵措施,促使更多女性參與體育發展,並研究調整體育班核定名額基準。
- 體育班的性平教育及機制不足,將要求國教署與體育署合作,提出完整檢討報告,並將性平教育納入訪視指標。
- 針對大學教師聘任的三級三審制度,將依教師法規範,若有學校破壞機制,將調查處理。
- 針對棒球運動傷害問題,體育署將盤點投球數限制規定,並將運動科學及運動傷害防護納入研究。
- 對於體育發展委員會長期未召開會議,將向行政院了解原因及調整進度。
- 對於幼兒園餐點食物安全問題,將檢討營養基準內容,納入安全提醒,讓內容更加周延,並於2個月內啟動與地方政府及相關機構會商,公告周知,並將安全納入稽核項目。
- 高中體總與大專體總的整合與整頓,教育部體育署將承擔政策推動及資源有效運用的角色,並對其做更嚴格的要求。
- 原住民族教育次專長規劃已接近完成,預計3月份公布師培課程;公費生部分原民佔比高,將配合縣市特殊教育需求共同努力。
-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中,將請體育署參照國教署作法,檢討補助項目,納入體育人才移地訓練經費。
- 體育班選手三級銜接制度困境,將於3個月內進行更細緻的盤整,強化區域性重點項目銜接,並協調部內各單位合作。
- 資安卓越中心及資安師資培育的預算問題,將感謝委員,並強調教育部對前瞻計畫資訊經費投入,將持續爭取。
- 建教生勞動權益宣導不足問題,將要求更全面及落實宣導,並強化救濟申訴管道。
- 學校冷氣電費補助將考量建議及委員提醒,在改善高溫及合理節能原則下,留下彈性空間,更精緻研議後續使用方式。
- 教師休息室冷氣機安裝將以學生教學場地為優先,待整體規劃執行後,再考量其他空間順序。
張少熙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
- 目前體育班學校數國中較多,高中校數占母體比例較小,部分學生流失,將加強努力。
- 中小學體育班宿舍不鼓勵集中住宿,但偏鄉或特別有需求者會再評估協助;高中部分則會協助。
- 針對偏鄉體育班資源缺乏問題,將進行檢討,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給予實質支持。
- 已發現棒球人才集中六都現象,目前國中小有兩年禁賽期防挖角條款,高中部分將盤點後向委員報告對策。
- 運動產業紓困3.0執行率低,將於1月底到明年初開始申請4.0,並檢討動滋券振興產業的效益問題。
- 將盤點棒球賽事投球數限制,並將運動科學及運動傷害防護納入研究,於會後向委員報告。
- 承諾將關心與了解棒球協會會員代表選舉全額連記問題,並支持改革路線,於2個月內清查相關團體使用全額連記法選舉會員代表的情形。
- 對於特定體育團體未提交財務報表問題,來年將扣減相關經費或採取其他作為,並酌予調整補助。
鄭淵全 教育部師藝司司長
- 偏鄉代理教師問題,將規劃辦理偏鄉代理老師導入教育,並規劃代課老師達到一定年限時辦理學士後教育學程。
- 將朝擴大代理教師年限方向研議,以解決長期聘用及薪資斷裂問題,並鼓勵各縣市依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甄選規定辦理。
- 原住民族教育次專長規劃已接近完成,預計3月份公布師培課程,並將對此規劃研究,於1個月內提供規劃報告。
相關後續
- 教育部歲入部分多項照列,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增列「罰金罰鍰及怠金」10萬元,改列為45萬元。
- 教育部歲出部分原列1,329億3,825萬8千元,減列「中等教育」200萬元,改列為1,329億3,625萬8千元。
- 通過教育部本項90項決議,多項預算凍結,要求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或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歲出部分原列1,223億1,326萬8千元,減列「國民及學前教育」300萬元,改列為1,223億1,026萬8千元。
- 通過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本項40項決議,多項預算凍結,要求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體育署歲出部分42億9,728萬6千元照列,通過48項決議,多項預算凍結,要求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或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青年發展署歲出部分5億1,957萬7千元照列,通過13項決議,多項預算凍結,要求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家圖書館歲出部分2億9,843萬4千元照列,通過2項決議,凍結部分國外旅費,要求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歲出部分1億5,828萬4千元照列,通過2項決議,凍結部分國外旅費,要求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歲出部分2億2,206萬9千元照列,通過1項決議,要求電臺於3個月內提出「建立節目製播品管機制及提升收聽率書面報告」。
- 國家教育研究院歲出部分5億6,560萬3千元照列,通過4項決議,凍結部分國外旅費及院務業務活動預算,要求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48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照案通過,其中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中正大學、國立陽明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空中大學校務基金分別通過多項決議,多涉預算凍結或要求提出研議報告。
- 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學產基金照案通過。
- 運動發展基金基金來源增列「運動彩券盈餘分配收入」3億元,改列為38億6,310萬元;基金用途減列1億元,改列為66億9,330萬7千元;本期短絀減列4億元,改列為28億3,020萬7千元。
- 運動發展基金通過6項決議,凍結基金用途2億元,俟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照案通過,另通過1項決議,要求加強學生就學與教師就業之保障措施。
- 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預算案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萬召集委員美玲補充說明,通過1項決議,凍結部分預算,俟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三
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就「落實我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選手三級培訓之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旨在說明教育部如何強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選手的三級銜接培訓,以培育優秀運動人才。
- 討論聚焦於體育班的發展現況、三級培訓困境(如各教育階段體育班發展失衡、選手跨區發展、區域運動人才培訓體系待完備)以及教育部體育署的具體對策。
相關爭議
- 體育班選手未來出路及職涯規劃不足,許多退役選手難以找到適合工作,缺乏多元發展準備。
- 國中體育班數量暴增,高中體育班急速遞減,三級銜接制度失衡,導致大量國中畢業選手無法順利銜接高中體育班培訓。
- 偏鄉體育班學生面臨交通不便、經濟困難、隔代教養等結構性困境,教練常需獨自承擔過多責任,且補助模式可能加深城鄉資源分配不均。
- 體育班學生訓練時間長,常請公假參加比賽,導致課業能力與其他學習領域發展不足,課業輔導預算執行率低。
- 體育班教練制度待精進,現有專任教練數量不足以精通所有運動專項,且一年一聘制度影響教練穩定性。
- 棒球等運動項目存在城鄉差距及挖角問題,優秀選手外流至六都,不利地方均衡發展。
- 體育班性別比例嚴重失衡,女性參與率低,且特定運動項目存在性別隔離,違反性別平等原則。
- 體育班性平教育不足,訪視指標缺乏性平教育相關項目,且教練性平培力時數過低,導致性騷擾、性侵事件頻傳。
- 棒球運動員運動傷害率高,賽事投球數限制規定不一,基層教練為爭取成績不希望規定過嚴。
- 體育署運動產業紓困計畫執行率過低,動滋券振興效益集中於特定產業,未能有效扶植運動產業。
- 體育署組織編制缺乏專責「運動產業組」,人力與專業量能不足,不如地方政府。
- 國中小體育班學生集中住宿問題,宿舍合法化進度緩慢,夜間課輔人力不足,影響學生身心健康。
- 運動防護員僅限高中設置,國中小缺乏專責防護員,對基層小選手運動傷害防護不足。
- 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長期未召開會議,影響體育政策推動與體育界權益爭取。
- 中南部空氣品質不佳,舉辦運動比賽或運動會時,運動員吸入毒氣量增加,影響健康,教育部缺乏具體改善計畫。
立法委員發言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關切體育班選手未來出路問題,認為三級培訓應給予更寬廣的職涯準備,例如防護員、物理治療師、運動公關行銷等。
- 要求教育部針對從體育班轉回一般班級的學生提供特別輔導,確保學業及生活適應穩定。
- 要求教育部關注代理教師短聘及未獲全薪問題,確保徵才過程說明清楚,並追蹤各縣市經費運用。
- 質疑國小體育班多元運動能力定義不明確,高中階段過於專精,應加強轉銜輔導。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質疑國中體育班校數多於國小和高中,要求體育署提供各級學校班級數統計資料,並分析原因。
- 關切國中到高中體育班學生銳減1萬2,000多人,要求教育部加強對離開體育班學生的學業及生活關懷。
- 建議教育部在主辦活動或跨部會活動中多表揚體育人才,使其明星化,鼓勵小選手投入。
- 要求教育部加強公務體系採購品質及實用性,並要求地方政府檢討追蹤,確保經費開支具實益。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指出偏鄉體育班學生常面臨交通不便、經濟困難、隔代教養等結構性問題,教練常獨自承擔過多責任,國家安全網功能不足。
- 要求教育部對於特殊重點培育班級,應考量心理輔導、生活支援等相關資源,並就體育班提出通盤檢討,而非全部包給教練。
- 要求教育部體育署規劃補助方式,除了得獎學校外,對於沒有得獎的偏鄉學校也應有特殊專案申請方式,提供雪中送炭。
- 要求教育部加強橫向聯繫,主動要求衛福部社政、衛政單位以專案方式協助偏鄉體育班學生的經濟困難。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指出國中體育班暴增至384校,高中卻急速遞減至151校,凸顯銜接問題嚴重,且部分體育班可能「掛羊頭賣狗肉」。
- 要求教育部協助桃園市教育局與陽明高中協調,提供體育資源、師資、教練、設備,讓福豐國中、建國國中排球隊學生能銜接就讀。
- 質疑體育班課業輔導經費8,000萬元執行率僅33%的原因,要求教育部提出報告說明如何增加執行率。
- 要求教育部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刪除甲等考績人數不得逾75%的規定,給予教保員平等考核權。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質疑體育署運動產業紓困2.0及3.0預算執行率過低,顯示對運動產業不熟悉,且動滋券振興效益未集中於真正需要紓困的運動場館。
- 指出黑豹旗及高中棒球聯賽冠亞軍集中於六都,城鄉差距明顯,且選手外流嚴重,要求體育署提出對策。
- 質疑國中體育班數量不健康膨脹,且存在「假體育班」問題,要求體育署透過制度排除。
- 要求體育署比照國中小防挖角條款,研擬相關規範,解決高中階段選手挖角問題,促進三級棒球均衡發展。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指出國中體育班校數遠多於高中,導致近六成國中體育班畢業選手無法順利銜接高中培訓,質疑現行三級銜接制度的本質。
- 要求教育部提出具體計畫,推動體育發展,讓選擇運動發展的孩子看見前途,避免因迷惑而放棄。
- 關切體育班學生超時訓練與學科學習的排擠問題,以及設施場地不足的問題,要求教育部大力支持。
- 質疑體育班內不同運動項目學生出外比賽訓練時間不同,無法接受完整教學,影響教學品質與家長意願。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指出全國體育班仍有六校未聘足專任教練,且現有專任教練數量不足以精通兩千多個運動專項,要求體育署提出更精進深化的教練制度策略。
- 關切體育班學生課業能力與其他學習領域發展不足,課業輔導預算8,000萬元執行率僅33%的問題,要求教育部檢討並提出精進作為。
- 建議教育部課業輔導應擴大適用於普通班的體保生,並改善申請流程,提高學校申請意願。
- 指出體育署缺乏專責「運動產業組」,人力與專業量能不足,要求體育署利用組改機會規劃設置,以因應運動產業發展需求。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關切體育班學生集中住宿衍生的問題,特別是國中體育班跨區就讀的住宿需求,要求教育部調查評估進度。
- 指出教練因陪同住宿導致工時過長,影響熱情與學生生活照護,要求教育部建立制度補足人力,解決夜間課輔需求。
- 要求教育部全面性協助體育班學生的職涯發展,除了運動技能,還要教導運動專業知識,以利未來多元發展。
- 要求教育部將國中小設置運動專業防護員納入編制,及早保護小選手的身體健康,避免運動傷害。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肯定基層選手訓練站「以選手為中心」的思維,但指出偏鄉學校因師資與資格限制,難以申請訓練站,導致優秀選手缺乏栽培。
- 建議體育署研議開放借用有體育班及訓練站的學校,提供特殊孩子找到教練栽培,或由訓練站訓練優秀體育學生。
- 指出偏鄉代理教師比率高,且薪資不足一年、各縣市狀況不同,要求中央設法彌平、補足,並擴大代理教師長聘年限。
- 要求教育部積極督促地方政府依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甄選規定辦理,解決正式教師問題。
- 指出原住民族語言學系師資人才不符文化知識傳遞任務,要求師培大學成立專門系所,有計畫地培育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語言及民族各類所需師資。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針對體育班或體育專長學生的學業成績表現進行量身打造的專案研析,從國小扎根期就開始追蹤與補強。
- 質疑體育班課業輔導經費8,000萬元執行率僅33%的原因,要求教育部檢討並主動提供協助,而非被動等待申請。
- 質疑運動防護員僅限高中設置,國中小採巡迴方式有問題,要求體育署提出方案或檢討,讓運動防護員進駐國中小,確保即時處理運動傷害。
范雲 立法委員
- 指出體育班性別比例嚴重失衡,女性參與率低,特定項目存在性別隔離,違反性別平等,要求教育部修改體育班設立辦法,逐步提升女性佔比至四成。
- 指出體育班性平教育不足,教練性平培力時數過低,導致性騷擾、性侵事件頻傳,要求教育部與國教署、體育署合作,提出完整檢討報告,加速推動性平教育。
- 指出大學教師聘任的三級三審制度,有學校破壞機制,校長直接介入,甚至訂出違反大學法及大法官解釋的辦法,要求教育部蒐集資訊並提供報告。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關切體育班性騷擾、性侵事件,質疑報導案例僅是冰山一角,要求教育部或體育署通盤檢討性平教育,並建立通報系統。
- 要求教育部將性平教育相關訪視指標加入體育班訪視評鑑項目中。
- 關切棒球運動員運動傷害問題,質疑國內賽事投球數限制規定不一,要求體育署盤點並研擬符合世界少棒聯盟標準的投球數限制。
- 指出體育班教練身兼多職,員額與預算限制導致辛苦,要求體育署了解教練現況。
- 質疑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長期未召開會議,要求體育署應大聲疾呼,盡快召開會議,爭取體育界權益。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關切幼兒園學童因水晶餃噎住導致腦部缺氧的悲劇,指出教育部網站缺乏兒童飲食安全資訊,現有範例不足且難以取得。
- 要求教育部檢討幼兒園餐點安全規範,不只注重營養,更應明確定義食材大小等安全細節,並將規範公開給家長及業者知曉。
- 建議教育部將兒童飲食安全納入稽核項目,確保政策能全面落實。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指出體育署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組成未符合行政院規定比例,要求盡快提供名單。
- 質疑體育署功能不如高中體總、大專體總,地方運動策略發展及人才培養仍受人治影響,要求教育部整頓高中體總與大專體總。
- 指出許多優秀體育人才(尤其原住民)多集中南部東部,但大學後幾乎往北部移動,造成教育資源不足或浪費,要求整合。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質疑體育署對體育相關學系畢業生出路輔導方案不足,許多優秀選手難以進入專業教練職缺。
- 指出幼兒家長是運動休閒產業最願意付費的族群,建議教育部借鏡社區俱樂部模式,推廣親子共融兒童運動。
- 建議體育署投資8,200萬元用於社區迷你足球週賽、月賽、季賽,並購買5,000萬元充氣圍籬式迷你足球場設備,以普及足球運動,增加運動人口。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質疑棒球協會會員代表選舉採用全額連記法,導致配票痕跡明顯,寡頭控制協會,要求體育署檢討。
- 指出理監事選舉已改限制連記,但會員代表選舉未改,導致改革不徹底,要求體育署清查並修改相關選舉辦法。
- 關切特定體育團體未依規定提交財務報表,要求體育署列入考核,並對未報備者扣減經費或不予補助。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感謝體育署對原鄉體育設施的重視,特別是綜合體育館及操場跑道補助。
- 建議教育部將國中小及高中棒球教練的一年一聘改為長期性聘任,保障原住民優秀運動員就業。
- 要求教育部多支持鄭志龍成立的原住民籃球體育學院,培養籃球國手。
- 建議教育部在公費生部分,配合縣市需求,培養原住民特殊教育老師。
- 指出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未涵蓋體育人才移地訓練費用,要求教育部納入補助項目。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指出中南部秋冬季節空氣品質不佳,舉辦運動比賽或運動會時,運動員吸入毒氣量更多,影響健康,要求教育部提出具體改善計畫。
- 關切資安卓越中心及資安師資培育經費不足問題,要求教育部強力爭取增加預算,以培育相關人才。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指出建教生勞動權益保障調查報告顯示狀況未明顯改善,宣導不足,要求教育部督促加強宣導及多元救濟申訴管道。
- 肯定教育部推動學校全面裝設冷氣,但關切電費問題,要求教育部規劃分級電費補助,並優先考慮教師休息室冷氣安裝。
陳柏惟 立法委員
- 感嘆現行教育缺乏對台灣本土歷史、地理及地方創生的認識,學生難以連結自身與土地。
- 要求教育部鼓勵校定課綱多介紹地方事務,將地方農作物、工業、貿易等內容納入教材,讓學生喜歡地方,鼓勵年輕人留鄉發展。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教育部部長潘文忠進行「落實我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選手三級培訓之措施」專題報告。
- 針對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甲等考績人數限制,第1案決議要求教育部於110年2月底前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刪除甲等考績人數不得逾75%之規定。
- 針對國中體育班畢業選手跨區發展及挖角問題,第2案決議要求教育部體育署參考日本高野聯規定或國中聯賽防挖角條款,研擬相關規範,促進三級棒球均衡發展。
- 針對體育班學生學業表現落後問題,第3案決議要求教育部至少每學期進行全國體育班學生成績分析,並應編列學業輔導經費,協助提升各級體育班學生學科成績表現。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00901
- 卷/期/冊
- 110/9/1
- 發布日期
- 2021-01-14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