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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刑訴法修正案與人事總處預算及業務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11-08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多項刑法、刑事訴訟法及保安處分執行法修正草案,其中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獲修正通過並送院會協商,其餘法案則另定期繼續審查。會議同時邀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報告業務概況及111年度預算,委員們聚焦討論軍公教調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法源、公務員勤休制度、資安人才延攬及組織改造等議題,並要求人事總處對多項議題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繼續併案審查「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七條及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保安處分執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及第二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旨在繼續審查關於《中華民國刑法》中涉及保安處分及相關條文的修正草案,以及《保安處分執行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第一案及第二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二

繼續併案審查「刑事訴訟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等案 (討論事項第三案)

核心議題

  • 會議繼續審查《刑事訴訟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核心內容圍繞在「暫行安置」相關程序、被告權益保障及抗告權利等規範的建立與修正。
  • 討論亦觸及《刑事訴訟法》部分現行條文的修正與增訂提案,旨在完善刑事訴訟程序,確保司法公正性。

相關爭議

  • 部分增訂條文(如第121條之7及第121條之4)經討論後保留,送院會處理,顯示委員間對特定條文內容存在分歧。
  • 多個委員及黨團的增訂提案(如時代力量黨團、蔣萬安委員等)最終不予增訂,反映意見未能整合或未獲多數支持。
  • 對於《刑事訴訟法》第207、404、416、481條的修正提案,決議維持現行條文,表示部分委員的修正主張未被採納。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增訂第十章之一章名、第121條之1、第121條之6;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121條之7及委員蔣萬安等27人提案第121條之4,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 增訂第121條之2至第121條之5條文修正通過,並修正立法說明。
  • 增訂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121條之3、第121條之4、第121條之6、第121條之8;委員蔣萬安等27人提案第121條之2、第121條之3、第121條之5;委員鍾佳濱等16人提案第121條之2、第121條之3;司法院、行政院提案及委員周春米等17人提案第301條之1,均不予增訂。
  • 第207條、第404條、第416條、第481條,均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條文。
  • 第316條,照民眾黨黨團提案通過。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黃世杰召集委員出席說明。
  • 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四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條條文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7條,照司法院、行政院提案通過。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黃世杰召集委員出席說明。
  • 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討論事項四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管「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會議審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度預算及業務概況,重點關注軍公教調薪4%的財政規劃、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2成的法源依據與預算編列,以及因應釋字第785號解釋對公務員勤休制度的改革進度。
  • 討論亦涵蓋公務員員額管理、組織改造、國民旅遊卡使用彈性、資安人才延攬與留任、原住民族委員會人力配置及公務人員考績制度改革等議題。

相關爭議

  • 軍公教調薪決策:人事總處最初建議不調薪,但行政院長蘇貞昌於9天後宣布研議調薪,引發委員質疑專業性與政治考量之間的關係。
  • 調薪預算編列:委員擔憂調薪預算是否編足,以及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的問題,尤其地方政府預算編列已完成,中央如何補足地方政府的薪資缺口。
  • 調薪幅度分配:有委員質疑2018年調薪獨厚高階公務員及退休人員,要求人事總處承諾此次4%調薪應公平,避免高階人員實質加薪幅度過高。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法源:委員質疑加發2成育嬰津貼的公務預算缺乏明確法源依據,且未經立法院審議先行墊付,違反依法行政原則。
  • 公務員勤休框架性規範:針對釋字第785號解釋要求訂定特殊業務性質公務員的勤休框架性規範,委員普遍不滿考試院提出的修法版本為「空白授權」,認為未能提供基層公務員最低限度保障。
  • 資安人才延攬:委員指出公家單位資安人員待遇與民間落差大,導致人才招募困難,且現行考試制度與在職訓練不足以應對資安需求。
  • 原民會人力不足:委員反映原住民族委員會業務量龐大且複雜,預算員額7年來僅增加2人,與業務成長不成比例,尤其在原住民保留地管理方面人力嚴重不足,導致政策執行效率低落。
  • 公務員考績制度:委員批評現行考績制度失靈,甲等比例過高且高官與基層不公,獎懲缺乏實質意義,未能有效激勵或淘汰人員,導致民眾對公務體系產生負面印象。

立法委員發言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質疑人事總處8月建議不調薪,10月卻建議調薪4%的原因,認為是經濟狀況好轉。
  • 關切調薪預算是否編足,以及地方政府因應調薪的財源問題,要求說明不會有「中央請客、地方買單」情況。
  • 詢問4%調薪是否包含本俸、學術研究費及各式津貼,特別關心警消與大學教師的待遇公平性。
  • 要求人事總處檢討因應釋字第785號解釋所需增加的員額,特別是消防機關人力。
  • 對「一事不二罰」原則在公務員懲處案例中的適用提出質疑,要求檢討現行獎懲制度。
  • 批評行政院公文主旨過長及高階官員素質問題,要求人事總處加強主管訓練與權責相符。
  • 要求人事總處就警消基層勤務過重及待遇改善提出書面報告。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支持公務員調薪,但要求人事總處在預算通過前公開各方案,避免像2018年獨厚高官的情況再次發生。
  • 質疑上次調薪導致高階退休人員實質加薪超過7%,要求人事總處承諾此次調薪不會出現類似離譜情況。
  • 關切釋字第785號解釋要求改善輪班公務人員勤休方式的進度,要求人事總處盤點相關機關與人員,並提供會議紀錄。
  • 建議人事總處應掌握各機關輪班人員人數、加班情形及因應框架性規範的方案。
  • 詢問國民旅遊卡制度,特別是休假不休是否可領加班費而非僅限國旅卡消費。

吳斯懷 立法委員

  • 關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2成(共8成)的法源依據,質疑目前僅以「補助要點」支應,不符依法行政原則。
  • 指出人事總處預估111年度有8,600人次申請育嬰津貼的依據不明,與過往數據不符。
  • 強調政府行政應恪遵法律優位原則和法律保留原則,要求人事總處與銓敘部協調,儘速將育嬰津貼法制化。
  • 要求人事總處在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說明育嬰津貼法制化的進度。
  • 建議公保準備金或急難救助基金可作為育嬰津貼的周轉金,而非繞道銓敘部找錢。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關心政府組織員額評鑑工作,質疑109年因疫情未進行評鑑,要求111年務必落實。
  • 要求人事總處公開107年員額評鑑的結論及建議,並說明其落實情況。
  • 建議員額評鑑應調整作業方式,加強訪視比重,並將企業界專家納入評鑑委員,以提升評鑑實效。
  • 建議人事總處應進行公務人員電子化學習平臺的系統滿意度調查,以激發學習動機。
  • 批評行政院公文主旨過長問題,認為反映公務員素質與流程把關問題,要求人事總處加強公務人員訓練。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引用人事長施能傑過去學術文章,質疑考試院人事權獨立的弊害,認為其僵化制度缺乏彈性。
  • 針對釋字第785號解釋,強調公務員服公職權與健康權應有框架性規範,質疑考試院修法版本僅空白授權,未能提供最低保障。
  • 批評人事總處在公務員保障法修正案中,反對將補休限期從1年延至2年,形同沒收基層公務員補休權益。
  • 要求人事總處為性質特殊勤務的基層公務員健康權發聲,推動在母法中訂定工時上限、輪班間隔等框架性規範,而非空白授權各機關。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感謝人事總處放寬國民旅遊卡限制,希望進一步放寬8,000元觀光旅遊額度的使用範圍,例如允許在非住宿場所報銷餐費。
  • 肯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2成,並要求確保其納入常態性預算,讓年輕公務員安心。
  • 建議人事總處應盤點各部會閒置空間,積極鼓勵設置互助教保中心,以解決少子化問題。
  • 強調育嬰津貼應透過修法而非補助要點來提供更穩定的保障。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詢問人事總處是否為退休軍公教調薪委員會成員,並建議未來應制度化處理調薪,避免淪為政治性議題。
  • 關心行政院組織改造進度,特別是數位發展部、國科會等部會的設立,並詢問《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是否需修正為常態性法案。
  • 針對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副署長職務,質疑其要求副教授以上資格的僵化規定,建議從寬解釋以利延攬資安人才。
  • 詢問未來修憲若廢除考監兩院,銓敘部、考選部業務是否可能併入人事行政總處,改組為人力資源部,期許人事總處預先規劃。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質疑人事總處8月建議不調薪,9天後行政院長卻宣布研議調薪的決策過程,認為是政治凌駕專業。
  • 關心大學老師薪資調漲方式,要求確認本俸與學術研究費是否同步調漲4%。
  • 建議軍公教調薪審議委員會應納入公務人員協會及教師工會代表列席,以增加客觀性與減少隔閡。
  • 對於廢考監議題,認為考試院獨立性高,人民接受度尚可,不應輕易廢除或併入行政院,擔憂影響人事任用獨立性。
  • 建議提高考監人事同意權比例至3/4或2/3,以確保被推薦人選的社會接受度。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關切釋字第785號解釋要求3年內修正公務員勤休規定的進度,質疑考試院修法版本僅空白授權,未能具體保障警消等特殊公務員權益。
  • 要求人事總處在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說明各主要輪班部會(如警消、海關)的具體作法、進度及改善規劃。
  • 質疑現行制度下,警消人員工時長、壓力高,卻僅獲嘉獎而非實質加班費或休假,要求人事總處檢討不合理的補償機制。
  • 批評警消人員常被指派非本職工作,導致勤務過重,要求人事總處推動改善。
  • 強調資安人才嚴重短缺,待遇與民間落差大,要求人事總處提出制度改革與配套措施,改善待遇、留才、求才及在職訓練。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員額7年來僅增加2人,與業務成長及預算增加16.1億元不成比例,要求人事總處調整員額。
  • 提供數據比較原民會、林務局、國產署土地管理員額,顯示原民會經管26萬公頃土地僅24人,人力嚴重不足。
  • 批評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政策推動30年,完成率仍低於2%,主因是基層公所審查緩慢且人力不足。
  • 建議設立專門管理原住民保留地業務的專管中心,加速權利回復,而非僅透過鄉公所。
  • 要求人事總處努力培植原住民簡任官,並提供公務人員特考職缺,改善原民會人事室原住民比例為零的現況。
  • 要求人事總處在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原民會人力合理化與原保地管理制度健全的規劃。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肯定法律專業考試變革將法制人員納入律師資格取得後甄選,認為有助提升專業職能。
  • 批評我國人事管理制度將選才、任用、管理、懲處切割,缺乏整體性,源於傳統科舉思維。
  • 主張修憲廢考監應討論國家設官分職與權力分立制衡,而非僅關乎單位好壞,並指出世界各國少將考試權拉高至憲政機關。
  • 建議未來公務員任用可借鑒法制人員模式,透過專業證照而非統一考試,賦予機關用人權利與責任。
  • 指出現行統一考試分發制度導致機關無法挑選人才,對缺額補齊無責,且工作環境與待遇難以調整。
  • 批評公務員考績制度失靈,甲等比例過高且高官與基層不公,獎懲缺乏意義,要求人事總處提出改革方案。
  • 呼籲人事總處積極提出制度改革,讓考績制度具有實質意義,改變國人對公務體系的負面印象。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指出釋字第785號解釋已公布2年,仍有航管人員、氣象局人員、衛福部醫事人員、農委會防檢人員、營建署國家公園管理處人員等輪班公務員未被人事總處處理。
  • 要求人事總處在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盤點所有適用釋字第785號解釋的輪班制公務員,包含業務性質、具體人數、總工時、加班工時、補休工時及休假排定情形。
  • 批評考試院提出的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其最後一項條文對勤休制度為「空白授權」給五院或所屬機關訂定,認為此舉與釋字第785號解釋意旨相悖,未能提供框架性規範。
  • 質疑該修法版本將連續11小時休息的唯一賣點也排除在但書之外,形同空談,無法真正保障基層公務員健康權與服公職權。
  • 要求人事總處應積極處理,確保在大法官解釋要求的3年期限內,修訂出符合精神的公務員服務法。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關切釋字第785號解釋後公務員勤休制度調整進度,特別是考試院修法版本中空白授權五院或所屬機關訂定具體規範的問題。
  • 質疑人事總處對行政院下轄機關輪班、輪休公務員的掌握程度,要求人事總處在1個月內提供相關職務的盤點資料。
  • 要求人事總處說明盤點後,行政院將由哪個單位負責制定符合釋字第785號解釋的具體規範。
  • 呼籲人事總處應積極討論修法方向及後續配套措施,並提出明確的時間表,確保在明年期限內完成改革,避免違反釋憲結果。
  • 指出修法版本中「至少連續11小時休息」的規定也被但書排除,質疑其保障實效。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批評人事總處軍公教調薪4%案慢半拍,到10月底才決定,導致預算編列不符合「有計畫才有預算」的原則。
  • 質疑中央調薪預算挪用歲計賸餘的合理性,並關切地方政府調薪財源如何補足,要求主計總處說明。
  • 強調預算編列應遵守程序,批評人事總處先行墊付育嬰津貼再歸墊公保準備金的做法,未經立法院審議,形同剝奪立法委員的監督權。
  • 建議軍公教調薪審議委員應增加軍公教代表,以提升客觀性。
  • 主張基層公務人員調薪幅度應高於高階人員,以縮小薪資差距,增加誘因吸引優秀人才報考基層公務員。
  • 要求育嬰留職停薪津貼8成補助應透過修法來保障,而非以「補助要點」和公務預算支應兩種法源。

廖國棟Sufin.Siluko 立法委員

  • 指出原住民族委員會業務量龐大,但員額、組織編制與業務量不成比例,導致工作辛苦。
  • 提供數據比較原民會、林務局、國產署經管土地與人力配置,顯示原民會土地管理員額嚴重不足。
  • 批評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政策推動30年,完成率僅1.3%至1.8%,主因是地方公所審查緩慢且人際關係包袱過重。
  • 要求設立專門管理原住民保留地業務的「專管中心」,加速政務執行。
  • 質疑人事總處雖稱已給予原民會人力支持,但原民會缺額率仍高,顯示人力運用存在問題。
  • 要求人事總處在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原民會人力合理化與原保地管理制度健全的規劃。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公務員離職率增加,特別是年輕公務員離職原因,質疑銓敘部解釋為「未充分瞭解工作」的說法。
  • 指出公務員死亡原因中,輕生連續兩年排名第三,呼籲人事總處應深入瞭解原因,提供基層協助。
  • 認為現行EAP(員工協助方案)服務項目與方式不足以應對當前公務員所承受的壓力,要求檢討精進。
  • 建議人事總處研議引進類似Online consulting的數位心理諮詢平臺,以即時、匿名方式協助公務員調適心理壓力。
  • 要求人事總處在2個月內就Online consulting平臺研議提出初步回應,以落實對公務員心理健康的關懷。

相關人員回應

施能傑 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

  • 說明人事總處員額管理原則為「當減則減、當增則增」,111年總員額控制在22.72萬人,並支援司改、教育等重大政策。
  • 表示已推動數位部、國科會等組織調整,並將持續處理其他組改法案。
  • 指出人事總處負責中高階公務人力訓練培育,因應資安、雙語國家等需求,並大量使用數位學習。
  • 說明明年軍公教調薪4%已定案,並將於育嬰津貼中增加2成公務預算,另有EAP及健康促進等福利事項。
  • 回應8月建議不調薪,後改建議調薪,是因10月疫情趨緩、經濟數據創11年新高、財政稅收增加,條件已成熟。
  • 強調調薪4%預算已由主計總處編列,地方政府部分將由統籌分配稅款補足,退休軍公教人員調薪亦會處理。
  • 澄清調薪4%包含本俸、專業加給(或學術研究費)、主管加給三項,無需擔心公平性問題。
  • 說明因應釋字第785號解釋,過去2年已增加1,800個員額,並透過補助款鼓勵地方政府補充消防人力,內政部亦有增員計畫。
  • 表示人事總處會檢討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機制,特別是彈劾與行政懲處在同一事件上的適用問題。
  • 解釋行政院公文主旨過長是因系統設計限制,將說明欄內容放入主旨,並承諾將推動公文白話化與公務員素質提升。
  • 說明此次調薪規劃為4%,不作獨厚高官的特別設計,但簡明表需待預算三讀通過後才能核定公布。
  • 解釋高階退休人員加薪幅度較高是因考量台灣中高階公務員薪資相較企業偏低,非特別例外。
  • 列舉警察、消防、關務、法警、矯正機關管理員、海巡、航管等為輪班輪休公務人員。
  • 回應已與輪班公務人員主管機關進行意見諮詢,但非正式會議,無會議紀錄,並承諾會改進。
  • 說明國民旅遊卡若休假加班可領不休假加班費,觀光旅遊額度在旅宿觀光業消費可報銷餐飲,承諾將研究放寬8,000元額度使用彈性。
  • 表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2成明年將納入人事總處統籌編列預算,確保年輕公務員可領8成。
  • 說明人事總處持續盤點各機關空間,提供教育部及衛福部評估設置互助教保中心,以增加公托機會。
  • 回應育嬰津貼加發2成是循預算程序尋求大院支持,修法為另一制度化途徑,將會請銓敘部等單位商討。
  • 說明行政院組改中數位發展部、國科會已送立院審查,其他部會仍在討論中,並建議《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應常態化。
  • 解釋資通安全署副署長職務要求副教授以上資格,是因銓敘部將簡任12職等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副教授資格對應,承諾將研究從寬解釋空間。
  • 回應修憲廢考監議題,作為行政官員尊重立法院各黨團版本,但從業務面看,人事相關功能統整在技術上可行。
  • 說明軍公教待遇審議委員會由政府機關內部代表組成,並有學者專家參與,但未開放公務人員團體代表,因待遇非協商事項。
  • 回應員額評鑑109年因疫情採取追蹤107年結果,111年將重新進行,並表示評鑑結果會公布結論與建議,但細部表格不公開。
  • 說明資安人力已核給63個關鍵人力,透過聘用並給予高額專業加給與獎金留才,期待數位部成立後有更大助益。
  • 回應原民會人力問題,表示從100年到108年已增加83名職員與聘僱人力,並承諾將整理資料與委員瞭解。
  • 承諾將努力培植原住民簡任官,並提供公務人員特考職缺,改善原民會人事室原住民比例。
  • 肯定法制人員任用採專業證照模式,認為有助提升專業並加速用人,但強調需國家認證。
  • 回應公務員離職原因多為年輕同仁因升遷發展機會差異而轉換跑道,承諾將研究工作壓力、身心狀況調查。
  • 對於Online consulting平台建議,表示若技術成熟且個資可保障,將瞭解發展狀況並提供各機關參考,承諾2個月內提出初步回應。

簡信惠 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 說明地方政府調薪所需增加的經費,中央將用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給予全額協助。
  • 指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不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地方政府可先墊付,再透過追加減預算處理。

相關後續

  • 人事行政總處需針對警消基層勤務過重及待遇改善情形,與內政部會同提交書面報告。
  • 人事行政總處需就延攬資安人才的待遇、留才、求才作法,提供書面報告。
  • 人事行政總處需在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原住民族委員會人力合理化與原住民保留地管理制度健全的規劃。
  • 人事行政總處需在2個月內就Online consulting平台研議提出初步回應。
  • 委員黃世杰、邱顯智、王婉諭、翁重鈞等質詢時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 委員李貴敏、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所有預算案將由人事總處與個別委員協調,並於週三上午9時繼續處理預算提案。

原始資料

公報
11010701
卷/期/冊
110/107/1
發布日期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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