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總統府等單位預算:聚焦促轉會爭議、國安議題與人事編制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11-18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要針對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國史館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的主管收支部分。會議聚焦於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的預算、任期爭議、國家安全會議對美中臺關係與資安的因應,以及總統府的人事編制與過往私菸案。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或減列,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書面報告,最終全案提報院會並交付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及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11年度預算,包括其業務概況、立法計畫,並特別關注重點業務預算編列及「促進轉型正義基金」的收支狀況。
- 討論核心圍繞促轉會的任務期限、機關定位、轉型正義工作的常態化、委員職位懸缺及不當黨產追徵進度等議題。
相關爭議
- 促轉會延任與中立性爭議:費鴻泰等委員認為促轉會因「張天欽事件」失去客觀中立性,且任期一再展延恐淪為「萬年促轉會」,要求凍結預算並提出解散規劃。
- 轉型正義工作常態化與機關轉型:劉世芳等委員指出,轉型正義工作廣泛且深入,2年任期不足導致常態性延長,建議促轉會研議工作常態化與機關未來轉型。
- 促轉會委員職位懸缺:何志偉等委員指出,主任委員及部分專任委員職務懸缺,不利組織運作及合議制公正性,建議行政院積極提名委員並指定主任委員。
- 不當黨產追徵進度緩慢與基金來源不確定:何志偉等委員指出,不當黨產收歸國有數額有限,基金來源不穩定,建議促轉會規劃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及替代財源。
- 威權象徵處置進度緩慢:何志偉等委員指出,國防部及教育部等部會威權象徵處置進度緩慢,建議促轉會積極協商並將處置作業移轉至相關機關。
立法委員發言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促轉會多項預算10%,理由是促轉會因「張天欽事件」失去客觀中立性,且任期一再展延恐淪為「萬年促轉會」,要求提出解散工作進程規劃專案報告。
- 引用智利、南非、瓜地馬拉等國轉型正義機構設有短期任務期限的案例,強調避免促轉會無限期延長。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促轉會歲出預算1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促轉會「一般行政」預算2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促轉會「促進轉型正義業務」預算5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要求促轉會與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合作,針對威權時期礦業對原住民族權益侵害進行研究。
- 要求促轉會針對具轉型正義紀念價值建物,訂定系統性保護措施或政策指南,以避免破壞存廢危機。
- 肯定促轉會中正紀念堂轉型舉辦論壇凝聚社會共識,要求其積極協力各地公民團體推動威權象徵名稱更改,甚至訂定獎補助措施。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要求促轉會就國民黨「臺灣省黨部」文件系列檔案移歸國發會一事,會同相關部會研議可行方案,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要求促轉會針對公布特定威權受害者監控行為的決策者與監督者進行研議,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指出促轉會任期延長成常態,建議研議轉型正義工作常態化與機關未來轉型,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建議促轉會積極向行政院報請提名委員並指定主任委員,以健全組織運作,落實合議制機關之程序公正。
- 建議促轉會儘速擬定不義遺址維護管理專法、加害者識別與處置等轉型正義相關制度法規,並在完成任務後解散。
- 建議促轉會積極與國防部、教育部等處置威權象徵進度緩慢之部會協商,並將處置作業移轉至各相關機關。
- 建議促轉會於設置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時,納入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及其他替代財源之規劃辦法,以確保基金來源穩定性。
- 建議促轉會擴大政治受難者及家屬照顧支持據點的設置縣市及密度,落實社區化及對政治受難家庭的照顧。
- 建議促轉會於設置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時,訂定各行政機關就處理轉型正義相關事項編列促轉基金之詳細規定與辦法。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指出促轉會因資料龐雜及運作初期整合困難,已延長2次1年任期,但任務未終,任期與年度預算編列不一致不利任務發展。
- 要求促轉會於3個月內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任務規劃期程、未來是否維持任務型機關角色或轉型修訂組織法。
- 要求促轉會若111年度再獲延長任期,應於行政院核定後1個月內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立法院進行預算審查監督。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歲入第3款規費收入第12項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5千元照列,其餘無列數部分維持。
- 歲出第2款行政院主管第16項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原列6,654萬7千元,減列「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物品」10萬元及「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萬元,共計減列15萬元,改列為6,639萬7千元。
- 費鴻泰等委員提出的4案凍結促轉會「促進轉型正義業務」預算10%之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黃世杰等委員提案凍結促轉會歲出預算1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鄭麗文等委員提案凍結促轉會「一般行政」預算2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許智傑等委員提案凍結促轉會「促進轉型正義業務」預算5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陳椒華委員提出的第4案、第5案、第6案、劉世芳委員提出的第7案、第8案、第9案、何志偉委員提出的第10案、第11案、第12案、第13案、第14案、第15案、羅致政委員提出的第16案、第17案等共17項決議通過,要求促轉會執行特定任務、研議規劃或提交書面報告。
- 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主管「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收支部分,基金來源增列9億5,000萬元,改列為9億5,500萬元;本期賸餘增列9億5,000萬元,改列為9億5,000萬元。
- 「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由黃世杰召集委員出席說明。
討論事項二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總統府主管(不含中央研究院)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國史館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111年度預算,並聽取各機關業務概況與立法計畫報告。
- 核心討論議題涵蓋美中臺關係、資通安全、關鍵基礎設施防護、人事編制合理性、歷史檔案數位化與推廣,以及總統府過往私菸案的後續處理。
相關爭議
- 美中臺關係與拜習會解讀:委員就拜習會後美中臺關係的影響及美方「不鼓勵臺獨」說法提出質詢,關切府方與國安會的因應策略,以及對「互不隸屬」說法的解讀。
- 國安會諮詢委員待遇法制化:翁重鈞委員質疑國安會諮詢委員待遇法源依據,認為以行政院函覆方式先行參照部長級待遇並不符合法制化精神。
- 總統府聘用人員比例過高:陳以信、楊瓊瓔委員質疑總統府聘用人員比例(7%)遠高於行政院各部會的5%上限,且持續增加,要求說明其必要性與合理性。
- 總統府私菸案後續處理:陳椒華、楊瓊瓔委員質疑總統府對2019年私菸案涉案人員(陳敏華)的懲處與晉陞,認為其說謊卻能升官,要求府方重新檢討。
- 總統對警消、矯正人員關懷落實:葉毓蘭委員指出總統承諾照顧警消,但移民署人員納入醫療方案有年資限制,矯正人員未納入,質疑總統美意未落實,要求總統府發揮協調功能。
- 總統府遷建南部議題:許智傑委員建議總統府南遷高雄鳳山衛武營,以促進南北平衡並改變威權象徵,但李秘書長表示目前無此規劃。
- 原住民族自治法與土地及海域法進度停滯: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指出總統曾承諾加快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法與土地及海域法,但5年來仍未送立法院審議,質疑總統是否指示不送案,並要求總統再次道歉。
立法委員發言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指出總統宣示做警察靠山、照顧警消,但移民署人員納入醫療方案有10年年資限制,矯正機關人員未納入,認為總統美意未周延,要求總統府協調落實。
- 關切社會安全網破洞,思覺失調症患者缺乏強制介入機制導致刑案頻傳,要求總統府建立追蹤列管機制並協調司法院與法務部解決爭執。
- 詢問拜習會後,美國總統拜登「不鼓勵臺灣獨立」說法對美中臺關係的影響,以及府方與國安會的因應策略。
- 關切解放軍研究水下爆炸破壞高樁碼頭,憂心臺灣三接、四接高樁式碼頭可能成為國安問題,要求國安會提出因應方案。
- 提出多項提案,要求總統府建立機制處理總統承諾未落實問題,提升發言精準度,並謹守行政中立,避免被批評為政黨中央黨部。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認為拜登「It's independent」說法暗示臺灣已獨立,且臺灣未來應由2,300萬人民決定,與總統「4個堅持」不謀而合。
- 建議總統府應表態譴責中國軍機擾臺,強調片面改變現狀的是中國,而非臺灣。
- 建議總統府南遷高雄鳳山衛武營,以促進南北平衡、釋放北部壓力,並將總統府打造成「藝術森林總統府」,改變威權象徵。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詢問拜習會後國安會如何給總統建議,因應臺海情勢與國際環境變化,並解讀習近平稱拜登為「old friend」的意涵。
- 關切國安會111年度諮詢研究業務費用下降,質疑在面對複雜國際情況及強化資安防禦時,預算調整是否符合實際需求,並要求提供資安研究方向報告。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詢問中共19大六中全會通過第3份歷史決議的目的與影響,特別是其將「解決臺灣問題、實踐祖國完全統一」列為歷史任務。
- 質疑國安局長與國防部長對兩岸局勢判斷存在巨大差異(前者稱戰爭機率低,後者稱40年來最嚴峻),要求國安會澄清。
- 關切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常共同出席公開活動的安全問題,要求總統府檢討憲政繼任次序的維安考量。
- 詢問國安會秘書長在總統宣布開放萊豬進口前,是否有提供相關建言,以及對公投案衝擊臺美貿易關係的評估,質疑國安會是否規避備詢義務。
- 建議國安會應恢復定期提出國家安全報告,提升報告高度,以總統領導國家安全治理的戰略標準進行,而非僅依據總統演講內容。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認為拜習會雖無共識但至少未吵起來,顯示美中關係趨於穩定,並詢問臺灣與中國之間有無可能建立風險控管機制。
- 質疑高強度妖魔化中國不見得能創造更多利益,認為應以1992年九二會談務實精神重新思考對話與平衡點。
- 詢問臺美軍事對話及國防檢討會談首次併會並由國安會出席的象徵意義,認為代表臺美交流日趨緊密。
- 解讀拜登「It's independent」說法,認為是相信臺灣民主自由,會做出對的決定,且臺灣本來就是主權獨立國家。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肯定總統「四個堅持」完整表達臺灣內外想法,特別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但認為對外宣講仍不足。
- 詢問中共中央11月11日決議文中關於「黨把握解決臺灣問題」的論述,是否可見敵意或善意,以及兩岸有無任何協商談判空間。
- 引用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提及美中臺之間「誤判」的可能性,強調臺灣夾在其中更應避免誤判,並要求府方與國安會審慎溝通交流,表達對中國文攻武嚇的立場。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府對2019年私菸案的調查與處置,指出法院判決認定是「漏稅物品」而非「超量購買」,且涉案的陳敏華說謊後仍獲晉陞,要求總統府檢討並說明。
- 關切高雄港碼頭租用與股權被「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掌握,指控該公司實為中共國務院掌控,恐造成國安危害,要求國安會重視並說明其他港口是否有類似情況。
- 引用美國智庫2049及美國海軍戰爭學院報告,示警中共解放軍可能透過民船入侵我國重要港口進行作戰。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詢問拜習會前美國是否有對我國進行簡報,以及會後簡報內容是否有意料之外的資訊,強調國人應放心臺灣不會成為談判籌碼。
- 關切臺灣是否獲邀參與美國民主峰會,要求政府積極爭取參與,認為對臺灣民主政治有正面作用。
- 指出總統府特任副秘書長職位懸缺已逾1年,影響預算執行率,並質疑國安會諮詢委員預算編列未滿額(7位編6位)。
- 關切國安會資安預算書內容多年未有顯著更新,要求說明資安強化計畫的具體內容,特別是針對Facebook、Deepfake等社交平台假訊息與認知作戰的應對策略。
- 強調對於資安資源將全力支持,但反制作法不能過於保守,應加強跨國合作及技術研發,並完善法制以因應網路監理挑戰。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府與國安會預算編列原則不一,總統府副秘書長編制2個卻編1個預算,國安會諮詢委員編制7個卻編6個預算,要求主計總處說明預算編審精神。
- 指出國安會諮詢委員待遇法源依據不足,以行政院函覆方式先行參照部長級待遇,認為法律人不能帶頭違法,要求法制化。
- 質疑國安會秘書長對拜登與習近平談話中「互不隸屬」說法的引伸過度擴張,認為美方僅強調反對片面改變現狀。
- 批評中國大陸不懂統戰,軍機軍艦繞臺等行為只會引起臺灣人反感,反而幫忙民進黨,認為兩岸關係緊張中共應負很大責任。
- 建議總統府與國安會考量成立「軍購基金」來處理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的2,400億元預算,以避免資源浪費、帳目不清及監督困難等問題。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蔡總統於105年8月1日向原住民族道歉時曾承諾加快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法與土地及海域法,但5年來仍未送立法院審議。
- 質疑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雖由總統親自主持,卻從未討論過土海法與自治法,要求總統府說明總統是否有指示不送案。
- 批評行政部門將自治法與土海法「幾進幾出」立法院作為理由,但實際上是行政院送案太慢且民進黨內部未達共識,導致法案不了了之。
- 要求總統府秘書長轉達蔡總統應再次向原住民族道歉,因未實現加速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法與土地及海域法的承諾。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府111年度聘用人員比例達7%(32人),遠高於行政院各部會5%的基準,要求說明增加4名聘用人員的具體職務與必要性。
- 詢問拜習會後美中雙方說法存在落差時,總統府對臺海情勢的判斷與因應,以及對「堅若磐石」的美臺關係的解讀。
- 關切2019年私菸案涉案人員陳敏華的後續人事安排,強調特勤工作忠誠的重要性,並詢問總統府對其緩起訴處分的看法。
- 擔憂總統個人社群帳號遭駭客入侵發布不符臺灣立場言論的國安問題,要求國安會說明應對措施,確保總統資安防護嚴密。
相關人員回應
李大維 總統府秘書長
- 感謝委員對警消年資累計問題的指教,表示會將意見帶回行政院,督導相關單位落實總統美意,確保警消及海防人員福利。
- 回應社會安全網問題,表示會將委員提點的細節帶回,讓行政部門確實落實。
- 說明拜習會後,美方對臺政策沒有改變,強調美國堅持由臺灣人民自己決定未來,與總統「四個堅持」調性符合。
- 表示總統府目前沒有南遷的規劃,但會將委員建議帶回慎重參考。
- 回應中共中央談話,認為其關於「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九二共識」的立場並無新意,但會仔細審視有無特別需要防範注意之處。
- 強調總統不斷表示希望兩岸關係和緩,在對等、尊嚴、不預設立場下進行交流,但北京目前態度強勢,看不到機會,並表示美中臺三方都在努力降低誤判。
- 表示美國參眾議員來臺是應其要求低調進行的「private visit」,故未對外發布訊息,但強調所有作為皆依國家利益與人民最大共識進行。
- 回應總統府聘用人員比例問題,認為不同時間、不同事物有不同做法,且總統府比例與其他院級機關相近,並非特別高,會隨時機動檢討。
- 說明2019年私菸案,表示尊重司法判決,陳敏華已於11月13日解除警衛室任務,但晉陞是依照體系處理,當時尚未被約談。
- 強調美方對臺灣立場一貫,美臺關係堅若磐石,我方務實謹慎處理三邊關係,保障國家生存發展繁榮。
- 回應總統帳號遭駭問題,表示公務作為不會在有資安疑慮社群討論,內外網有明顯區隔,公開推播帳號若被盜用會很快察覺並處理。
顧立雄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
- 表示拜習會後,拜登發言重點在於臺灣未來由臺灣人民自己決定,與總統「四個堅持」符合,美方一中政策與中方一中原則截然不同,對「互不隸屬」現狀描述無異議。
- 說明中共解放軍模擬水下爆炸破壞高樁碼頭,國安會已將此納入假想演練範圍,並提出因應方案防護關鍵基礎設施。
- 表示美中高層對話旨在降低緊張、管控風險、尋求合作,美方對臺政策未改變,強調遵循《臺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的一中政策,反對任何非和平方式改變臺海現狀。
- 同意臺美關係在各方面交流與互信基礎非常高,在蔡總統主政下毫無質疑。
- 說明國安會諮詢研究費用依各辦公室核實需求擬定,不表示諮詢研究能量降低,並承諾提供資安相關研究方向書面報告。
- 回應中共六中全會歷史決議,認為其主要目的在確立習核心地位,為延任鋪路,對臺灣問題雖有交代但未設下時間表。
- 強調中國若以武力攻臺,將以快速作戰形成既定事實,我方須提升不對稱戰力與後備制度改革,讓中國評估攻臺代價高昂,以嚇阻其武力行動。
- 說明國安會職責範圍為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對於萊豬開放等政策僅提供諮詢,無決策權,相關協調屬內部行政事項無法公開說明。
- 表示美中透過對話管控分歧,臺灣問題是最大難題,美中在此無法取得共識,但美方認為維持臺海和平穩定現狀符合其利益,並展現嚇阻戰略。
- 指出臺灣與中國間有陸委會負責兩岸事務,總統宣示在不設前提下願尊嚴對等對話,但中國不放棄武力犯臺可能性。
- 說明臺美軍事對話及國防檢討會談象徵臺美交流日趨緊密,但基於互信不便公開說明細節。
- 回應Deepfake(深偽技術)問題,認為其對國安影響重大,特別是選舉,需加強法規修訂補強、辨偽技術研發、主動偵測及健全澄清管道,並與行政院密切配合。
- 說明國安會已掌握高雄港碼頭租用與股權情況,將考量是否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注意港口情資外洩可能性;強調港口防護與碼頭租用商業營運是不同課題,但會將安全議題放在最高排序。
- 說明國安會諮詢委員編制為5至7人,目前編列6位有給職預算,其中1位為無給職,若總統再聘1位有給職仍足夠,將檢討預算編列。
- 表示國安會對諮詢委員待遇法制化問題,自84年起即有討論,目前是依行政院函覆參照部長級待遇支給,希望盡速完成法制化。
- 強調美方對中國進行交涉或談判時,都會基於臺美互信對我方做信心簡報,溝通無障礙;美方清楚中國利用複合式手段威脅臺灣,臺美溝通非常密切且每日進行。
- 說明網路駭侵問題,公務作為不會在有資安疑慮社群討論,內外網有明顯區隔;總統個人社群帳號若被盜用,因屬公開資訊會很快察覺,國安會也會處理,並會隨時小心翼翼處理機敏公務與資安議題。
廖玉琳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 說明國安會人事費中諮詢委員部分目前編列6名,編列原則是以零基預算精神核實編列。
張秋元 總統府人事處處長
- 說明總統府111年度聘用人員比例為6.05%,相較110年增加4位,這些增額人員主要用於後疫情時代政經、能源等議題的研究分析,以加強專業幕僚能力,而非小編。
- 指出行政院部會所屬以5%為原則,但其他院外機關,特別是院級機關,並沒有直接適用此規定,總統府比例與其他院級機關差不多。
陳儀深 國史館館長
- 說明國史館111年度歲入預算減少19萬元,歲出預算增加529萬3千元,主要減列發電機設備購置等經費,增列建置總統資料庫系統經費。
- 回應委員對職員員額的誤解,說明142員包括工友、技工、駕駛、駐衛警,並非單指職員。
- 說明國史館每年編列預算供五院提報所屬機關印信鑄製需求,強調印信為重要信證表徵,需即時辦理。
- 說明蔣經國資料庫與李登輝前總統資料庫性質不同,後者多為影音圖片,數位化作法與預算編列亦不同。
張鴻銘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館長
- 說明臺灣文獻館111年度歲入預算編列109萬7千元,歲出預算增加325萬6千元,主要增列園區委外清潔、電梯設備更新等經費,減列文物大樓檔案庫房消防設備等經費。
- 說明館藏文物、文獻史料持續蒐集、整理、典藏、數位化與推廣應用,規劃辦理特展、出版圖錄,並進行地名調查研究。
- 說明日治及戰後時期檔案持續整理編目、數位化、出版推廣及檔案保存修護,並提升檔案查詢系統。
- 說明與國史館、原民會、客委會合作進行族群史專題研究、口述歷史訪談、學術研討會及歷史推廣研習活動。
- 說明111年將導入神網系統及使用者上網行為控管系統,以強化端點資安防護。
- 回應委員對檔案數位化與全民參與的建議,表示已委託華藝公司處理著作權資料,未來會繼續處理電子書,並會規劃擴大全民參與。
李俊俋 總統府副秘書長
- 說明總統非常關心社會安全網,已多次召開跨部會會議,督促建構社會安全網,對於法務部與司法院的法律見解差異會繼續溝通。
- 承諾會向總統報告交通亂象問題,並適度提醒交通部特別注意。
- 說明原住民族自治法與土地及海域法未送立法院,是因各界對自治概念認知不一及土海法問題複雜,總統指示原民會與原轉會溝通,並採分流方式解決土海法問題。
- 否認總統指示不送自治法與土海法,強調總統重視解決問題,並指出自治法過去「五進五出」是因無共識。
- 說明陳敏華私菸案,經行政與司法調查,其未購買私菸但協助轉傳訊息被緩起訴,總統府已於11月13日調整其職務,不再任職侍衛室,晉陞是依體系處理。
- 同意將陳椒華委員提出的第13案減列1萬元,並說明總統府今年用水已節省29%,會繼續努力改善211憲兵營漏水問題。
- 針對總統府「一般行政」整目凍結300萬元,表示接受。
- 針對總統府「國政規劃」凍結100萬元,表示接受。
- 針對總統府「新聞發布」凍結50萬元,表示接受。
- 針對總統府「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凍結5%,表示接受。
胡木源 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 針對國家安全會議「一般行政」提案,除第51案改為主決議外,其餘各案併同凍結20萬元,並交書面報告。
- 針對國家安全會議「諮詢研究業務」提案,除第64案撤案外,其餘各案合併凍結50萬元,並交書面報告。
- 針對國家安全會議主決議第67案至第70案,其中第68案及第70案均修正通過(第68案改為書面報告),第67案及第69案照案通過。
相關後續
- 總統府110年度歲出決議「一般行政」凍結200萬元及「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凍結40萬元書面報告,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 國家安全會議110年度歲出決議「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40萬元及「諮詢研究業務」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 總統府歲入部分:國史館歲入第7款第3項第1目提案案號第1案改為主決議並依修正文字通過;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歲入第3款第3項第1目提案案號第2案改為主決議並依修正文字通過;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歲入第7款第4項第1目提案案號第3案改為主決議並依修正文字通過。
- 總統府歲出部分:第1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提案案號第4案至第21案,第18案撤案,第16案改主決議,第13案減列1萬元,其餘各案合併凍結300萬元,並針對各凍結提案之要求依審查會決議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總統府歲出部分:第1款第1項第2目「國務機要」及第3目「國家慶典」無委員提案,不予處理。
- 總統府歲出部分:第1款第1項第4目「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提案案號第25案至第39案,除第38案及第39案改為主決議外,其餘各案合併凍結100萬元,並針對各凍結提案之要求依審查會決議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總統府歲出部分:第1款第1項第5目「新聞發布」提案案號第40案至第42案各案合併凍結50萬元,並針對各凍結提案之要求依審查會決議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總統府歲出部分:第1款第1項第6目「卸任禮遇」無委員提案。
- 總統府歲出部分:第1款第1項第7目「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提案案號第43案凍結5%,並依審查會決議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總統府歲出部分:第1款第1項第8目「交通及運輸設備」提案案號第44案不予處理。
- 總統府歲出部分:第1款第1項主決議提案案號第45案至第49案均照案通過。
- 國家安全會議歲出部分:第1款第2項第1目「一般行政」提案案號第50案至第53案,除第51案改為主決議以外,其餘各案併同凍結20萬元,並針對各凍結提案之要求依審查會決議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家安全會議歲出部分:第1款第2項第2目「諮詢研究業務」提案案號第54案至第66案除第64案撤案以外,其餘各案合併凍結50萬元,並針對各凍結提案之要求依審查會決議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家安全會議歲出部分:第1款第2項主決議提案案號第67案至第70案,其中第68案及第70案均修正通過,第67案及第69案照案通過。
- 國史館歲出部分:第1款第3項第1目「一般行政」案號第71案至第73案合併凍結5萬元,並針對各凍結提案之要求依審查會決議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史館歲出部分:第1款第3項第2目「檔案文物管理與編纂」案號第74案至第79案中,第74案減列5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各案合併凍結5萬元,並針對各凍結提案之要求依審查會決議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史館歲出部分:第1款第3項主決議提案案號第80案至第82案均照案通過。
-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歲出部分:第1款第4項第1目「一般行政」提案案號第83案至第85案中,第84案撤案;第83案與第85案改為主決議,請行政單位協助提供更改後的文字到委員會。
-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歲出部分:第1款第4項第2目「文獻業務」提案案號第86案至第89案,第86案撤案;第87案、第88案與第89案均改為主決議,請提供文字至委員會。
-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歲出部分:第1款第4項主決議提案案號第90案照案通過。
- 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總統府主管(不含中央研究院)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011701
- 卷/期/冊
- 110/117/1
- 發布日期
- 2021-12-2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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