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總統府與監察院111年度預算案:聚焦職權、預算與修憲爭議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11-22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總統府及監察院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聽取監察院立法計畫及110年度預算解凍報告。會議針對總統府機關預算、人員編制、少子化政策、原住民土地權等議題進行討論,並就監察院預算增長、人權委員會職能、監察權行使的獨立性與公正性、以及未來修憲廢考監的影響展開激烈質詢。最終,部分預算項目獲准解凍,總統府與監察院多項議題被要求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總統府主管(不含中央研究院)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重點在於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國史館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的2022年度預算編列,涵蓋歲入規費與雜項收入的提升,以及歲出一般行政、研究發展、新聞發布等項目的經費凍結與政策檢討。
- 核心政策討論包括總統府規章用語妥適性、公民團體參與國政規劃、行政聽證機制、聘用員額比例、少子化政策檢討,以及原住民族土地劃設爭議等議題。
相關爭議
- 規費收入低估: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被指特展室場地使用規費收入較預算數大幅增加,且收費標準未依規定每三年檢討一次。
- 國政規劃參與度不足:有委員認為總統府在國政規劃與諮詢上未充分與各領域倡議團體及專家定期會面溝通。
- 行政聽證機制不足:近年重大政策爭議常因行政單位不積極辦理行政聽證,導致社會對立,要求總統府協請行政院督促各單位積極考量辦理。
- 預算員額與聘用人員比例爭議:總統府預算員額長期未足額進用,且聘用人員比例超過行政院規定,質疑其人力配置及聘用必要性。
- 少子化政策成效不彰:儘管政府推動「0到6歲國家一起養」政見,台灣人口仍持續負成長,要求總統府檢討現行政策並提出策進報告。
- 原住民族土地劃設爭議: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排除私有地,導致抗爭,質疑其無法解決開發案爭議,要求總統府檢討此辦法以落實轉型正義。
立法委員發言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建議總統府檢討處務規程中「訪華」稱謂的妥適性,以避免爭議並提高表達準確性。
- 要求總統府參考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主動規劃與各領域倡議團體、專家定期會面溝通,避免特定利益集團單方影響政策。
- 請總統府協請行政院督促各單位,政策規劃應積極考量辦理行政聽證,以廣納各界建言。
- 要求總統府督導相關單位,檢討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排除私有地乙案,以落實原住民轉型正義。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府預算員額長期未足額進用,且聘用人員比例超過行政院規定,建議評估員額總數及人力配置。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指出少子化問題嚴重,要求總統府檢討現行少子化政策並提出策進書面報告。
吳斯懷 立法委員
- 關切少子化問題,與鄭麗文委員共同提案要求總統府檢討現行少子化政策。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與鄭麗文委員、吳斯懷委員共同提案,關切少子化問題,要求總統府檢討政策。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府預算員額編列與實際進用人數落差,建議減列已無業務需求的預算員額。
- 建議總統府派員出國考察、視察、訪問前,擬訂完善防疫相關計畫與配套措施。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需就「使用規費收入」編列與實際決算數差異及收費標準檢討,提交書面報告。
- 國史館需就「雜項收入」項下「其他雜項收入」預算編列,持續推廣史籍書刊銷售業務,提交書面報告。
- 總統府「一般行政」、「研究發展」、「新聞發布」、「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等歲出預算項目,分別凍結3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及5%,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總統府需於2個月內就處務規程中「訪華」稱謂之妥適性檢討,提交書面報告。
- 總統府需於2個月內就政策規劃應考量辦理行政聽證,提交書面報告。
- 總統府需於1個月內針對檢討現行少子化政策及規劃策進措施,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總統府需檢討員額總數、人力配置及聘用人員比例。
- 總統府需督導相關單位檢討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排除私有地乙案。
- 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總統府主管(不含中央研究院)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二
邀請監察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監察院主管(不含審計部及所屬)收支部分;審查及處理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監察院主管預算凍結項目5案
核心議題
- 監察院秘書長報告其立法計畫(含監察法修正草案及陽光四法建議)、111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歲入歲出概況、人權委員會預算增加)及110年度預算解凍案。
- 會議重點質詢監察院職權行使的獨立性與公正性、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預算獨立性與功能、監察院在修憲廢考監議題上的立場,以及多項社會矚目案件的調查進度與處理方式。
- 討論監察院在社會安全網、疫苗採購、地價稅調整、曲棍球案、翁啟惠案等事件中的角色與作為,並檢視其預算編列與執行效率。
相關爭議
- 監察院功能與修憲廢考監:委員質疑監察院在修憲廢考監聲浪下的消極態度,認為監察院應更積極表態並證明其存在價值。
- 監察權行使的獨立性與公正性:多位委員質疑監察院辦案有政治黑手介入、雙重標準,對特定案件(如石木欽案、曲棍球案、農委會「1450」案、台中地價稅案、翁啟惠案)的調查程序、結果及對委員的約束力提出嚴厲批評。
- 國家人權委員會預算獨立性:委員關切人權委員會預算編製過程是否獨立於監察院,以及其預算有無流用或分攤至監察院其他業務,影響其財務自主性。
- 社會安全網與疫苗政策調查:委員質疑監察院對超商暴力事件、AZ及高端疫苗政策等社會安全網相關問題,以及3+11決策、疫苗採購等防疫亂象的調查進度與積極性不足。
- 社子島開發案爭議:委員要求監察院積極調查社子島開發案中臺北市政府對當地居民權益的侵害,並質疑為何未直接約詢柯文哲市長。
- 監察院大數據分析與績效:委員指出監察院陳情案件大數據分析不足,未能從中找出結構性問題,且調查案件成案率與結案率偏低,影響其功能彰顯。
- 數位審計與科技案件調查:委員關切監察院在數位審計方面的專業能力與人員培養,並舉Umaji app、公費疫苗預約平台等案為例,質疑監察院對高額數位專案預算的監督不足。
- 監察委員職權行使的界線:委員就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與合議制之間的矛盾提出質疑,特別是在彈劾案的審查程序與同一案件重複調查的認定上。
立法委員發言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要求監察院主動調查超商暴力事件背後衛福部社會安全網布建是否怠惰,以及AZ、高端疫苗政策問題。
- 質疑監察院在修憲廢考監議題上過於觀望,應依立法院主決議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監察院在將廢除之際,仍發包490.5萬元「總體識別設計及製作」採購案,且承包單位為經濟部附屬機構,恐損害獨立性。
- 質疑監察院預算規模創歷史新高,要求說明增加必要性。
- 質疑監察權侵犯司法獨立,特別是陳隆翔檢察官曲棍球案中監委約詢對話內容,要求監察院約束監委濫用職權。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院人民陳情案件與調查案件數量大幅下降,要求解釋原因。
- 要求監察院對歷年陳情案件進行大數據分析,從人、時、事、地等面向找出結構性問題,並公開相關資訊。
- 要求監察院提供人權業務經費增加的具體業務內容,以及到11月底的執行情況。
- 批評人權委員會網站資訊更新嚴重落後,要求儘速更新。
- 關切監察院新logo推動改換時程,並要求不得因此新增預算。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院在石木欽案中,主辦監委聲請懲戒法院全體庭員迴避,顯示對懲戒法與訴訟程序不熟悉及專業不足。
- 批評監察院在陳隆翔檢察官曲棍球案中,無視職務法庭判決,多次提再審與抗告,有挾怨報復之嫌,且程序上便宜行事。
- 要求監察院正視蘇貞昌院長對疫苗採購案調查的護航言論,譴責其侵害監察權獨立性,並要求監察院長捍衛監察權。
- 呼籲監察院發揮道德勇氣,平衡行政權霸權,而非成為「東廠2.0」,只會欺壓基層。
吳斯懷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院對修憲廢考監議題的態度過於官式與消極,要求監察院應明確表態並履行憲法賦予的權責。
- 關切監察院對防疫亂象(3+11決策、疫苗採購、移工人權)的調查進度,要求監察院儘快公布是否約詢陳時中部長及指揮中心相關人員。
- 呼籲監察院人權委員會應關注兒少、婦幼、基層民眾的生命與人權問題,例如超商暴力事件,並檢討政府社會安全網。
- 要求監察院檢討核四安檢報告中,台電將安全設備耐輻射量數值下修的行為,認為有圖利廠商之嫌,應送檢調處理。
- 強調核四存在897個問題,其中825個設計瑕疵、72個設備不符合,結論為核四不安全,應大聲向社會說明。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要求監察院說明111年度預算增加7,400多萬元及人權委員會預算增加2,000多萬元的主要用途。
- 質疑人權委員會委託研究案的確立與篩選過程,要求提供書面資料,避免外界質疑其功能僅為發包。
- 質疑監察院諮詢委員會的設置與運作體制,認為其成員專業集中、開會議題針對性,且容易混淆為監察院正式決議,應回歸法律或憲法層次討論。
- 認為監察院角色混淆,其調查權應限於公務員違法失職,不應指導行政政策,並支持廢止監察院,將彈劾糾舉權回歸其他機關。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詢問監察院核四調查報告何時出爐及糾正內容,並指出該報告糾正經濟部與台電,證明核四設備存在設計瑕疵與不符規範。
- 強調核四安檢報告中,台電將輻射劑量規格從180天下修為100天,且無金額修正,明顯有圖利廠商之嫌,要求監察院除了糾正外,應將此案送檢調處理。
- 指出核四897個問題,其中825個設計瑕疵,72個設備不符合,證明核四不安全,要求監察院明確向社會大眾說明。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社子島開發案,質疑臺北市政府對當地居民的霸凌與獨裁開發方式,要求監察院約詢柯文哲市長本人。
- 指出社子島i-Voting完成度低且會議出席人數少,質疑其正當性,呼籲監察院加速辦理調查,保障弱勢居民人權。
- 強調監察院結案率低,應著重於保障老百姓基本人權,並追問社子島調查案的實質影響與改變。
- 要求監察院於2週內提供社子島開發案的書面回應。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院預算編列原則性不足,人權委員會預算以動支預備金或委辦費方式處理,有違零基預算精神。
- 建議監察院重新思考人權委員會在預算編列上應視為獨立機關而非業務計畫,並研究機關組織預算編列方式。
- 呼籲監察院應更積極表態面對修憲廢考監的議題,捍衛監察權功能,避免行政權霸權獨大。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詢問人權委員會在國際工作上的成效,並關切監察法修正草案(人權專章)能否在全球民主峰會前通過。
- 質疑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與彈劾案審查機制之間的矛盾,以及「一案不兩查」規定在實際執行上的模糊性。
- 要求監察院在廢除前,提出補救措施或制度改革,並釐清監察院院會作為最高權力機構的共識與方向。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詢問監察院對修憲機關各黨團版本(廢監察院、人權會改隸總統府、審計權改隸立法院、糾舉權回歸行政司法)的特別想法與意見。
- 建議監察院不應以放話方式影響立法院修憲討論,並關切糾舉權在廢監察院後的回歸問題。
- 詢問桃園少輔院糾舉案的改善措施及進度,並要求提供書面報告。
- 關切人權委員會預算執行進度,要求秘書長加強督促。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家人權委員會預算編製程序,要求確保其相對於監察院的預算獨立性,避免監察院刪改或調整。
- 關切人權委員會預算流用或分攤至監察院其他業務(如無障礙設施、建院90週年研討會、總體識別設計)的問題,要求公開透明。
- 建議仿效行政院對司法院預算的作法,監察院應避免刪改人權委員會預算,且人權委員會預算的調整與流用應由人權委員會委員決議,並定期揭露會計報告。
- 質疑監察院新聞稿稱「並無報載支應監察院預算之情事」與實際情況不符。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院對修憲後監察權(彈劾、糾舉)何去何從的想像過於消極,建議思考監察權與司法權結合的可能性。
- 關切國家人權委員會未來改設總統府後,其委員的獨立性如何維持,並強調巴黎原則的獨立性基石應被保留。
- 建議監察院應思考審計權未來歸屬的方向,以使政府組織架構更趨合理,避免疊床架屋。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詢問監察院數位審計第六廳的業務職掌及最大困難,並關切監察院如何與其合作,協助調查數位科技相關案件。
- 舉交通部Umaji app(花費1.5億元卻下架)為例,質疑監察院對此類高額數位專案的監督不足,要求主動調查。
- 舉公費疫苗預約平臺(花費1.9688億元租用,且以限制性招標)為例,質疑預算浮報及招標程序問題,要求監察院調查。
- 建議監察院積極培養數位科技人才,以應對未來更多數位轉型相關的審計與調查需求。
相關人員回應
朱富美 監察院秘書長
- 監察院已擬具「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列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專章,並函送立法院審議。
- 監察院尊重修憲結果,並將依立法院主決議,在修憲委員會通過廢院案後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監察院111年度歲出預算增加主要用於老舊設備更新(如冷氣系統)、建築古蹟修繕,以及人權委員會增加人力與業務經費。
- 人權委員會預算增加主因為推動CRC、CEDAW國家報告、系統性訪查(兒少安置、移工人權)、防制酷刑機制、國際合作與人權教育推廣。
- 監察院對外界質疑的採購程序(如總體識別設計)堅稱公開透明,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
- 強調監察院對個案(如石木欽案、曲棍球案)訴訟程序的進行,尊重個別委員,但要求調查處同仁精進法律專業協助委員。
- 針對超商暴力事件,監察院已立即展開蒐整資料、發函瞭解全案過程。
- 監察院對防疫相關案件(如疫苗採購)已立案調查,但委員調查過程受監察法規定限制,行政部門不便干涉。
- 否認人權委員會預算「流用」給監察院,強調是基於業務性質的「分攤」,例如無障礙設施、共同辦理研討會、總體識別設計等。
- 承諾會將委員對社子島開發案、數位審計、疫苗平台等個案的建議帶回處理,並轉達給相關委員會。
吳裕湘 監察院財經委員會主任秘書
- 說明核四調查報告糾正經濟部與台電的理由:經濟部在103年記者會宣稱核四安檢通過,造成社會誤解;台電在反請求中顯現審查能力不足,任由承商予取予求。
- 指出台電在核四安全設備耐輻射量數值由180天下修為100天的第八項反請求,原能會已否決此修正。
- 表示監察院對核四案的調查報告已於11月11日對外召開記者會說明,結論為核四不安全。
劉文仕 監察院副秘書長
- 說明監察院糾舉案發動數量極少,本屆僅1案(桃園少輔院),前屆亦僅1案,認為其對公務員影響大,行使嚴謹。
- 認為糾舉權在監察院行使頻率低,未來若回歸行政或司法機關,對行政機關執行公權力影響不大。
楊華璇 監察院司獄委員會主任秘書
- 說明桃園少輔院糾舉案已發函要求改善措施,並將於2個月內回覆。
- 表示第五屆法務部典獄人員糾舉案已結案,其改善情況可提供給委員參考。
魏嘉生 監察院內族委員會主任秘書
- 說明社子島開發案調查委員曾質問臺北市政府副市長彭振聲,且委員非常重視此案。
- 表示委員有可能約詢柯文哲市長,但最終決定權在委員會。
- 強調監察委員在糾正案提出後一個月即進行質問,顯示積極處理態度。
相關後續
- 總統府「一般行政」、「研究發展」、「新聞發布」、「公報編印及印信勳章鑄造」等歲出預算項目,分別凍結3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及5%,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家安全會議「一般行政」及「諮詢研究業務」歲出預算項目,分別凍結20萬元及5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史館「一般行政」及「檔案文物管理與編纂」歲出預算項目,分別凍結5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家安全會議需協請考試院及行政院完成諮詢委員待遇法制化作業,提交書面報告。
- 國家安全會議需於3個月內就deepfake等人工智慧新興科技危害國家安全提出因應報告,並於6個月內評估研擬新版《國家資通安全戰略報告》之可行性。
-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需提出國家情勢書面報告,以正視聽。
-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需加速文獻檔案數位化作業,並檢討資料庫運用推廣作法。
- 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監察院主管(不含審計部及所屬)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監察院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項目5案,經報告後准予備查並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 監察院需就社子島開發案於2週內提供書面回應。
- 監察院需就桃園少輔院糾舉案的改善措施於1個月後提供書面報告,並提供第五屆法務部糾舉案的結案報告供參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011901
- 卷/期/冊
- 110/119/1
- 發布日期
- 2021-12-2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