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審查、行動支付資安及金融監理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2-21
LawTrace 法律歷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及第18條條文修正草案」,旨在將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恢復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以維護租稅公平並遏止炒房。會議亦聽取國內行動支付普及率與資安事件專題報告,並通過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審查總報告草案及一項關於ATM與行動支付交易通知的臨時提案。多位委員針對修法方向、打炒房措施、囤房稅、當沖降稅等議題提出質詢,財政部則就相關政策背景、預期效益及衝擊進行說明與回應,最終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一
國內行動支付普及率遲未達標,各金融機構亦屢傳系統出包與資安事件之相關因應措施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聚焦於國內行動支付普及率未達目標、金融機構系統頻繁出包以及資安事件頻傳等問題,探討其相關因應措施。
- 委員質詢內容涵蓋公股行庫合作具中資背景之App導致個資外洩疑慮,以及如何加強金融監理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相關爭議
公股行庫與具中資背景App合作的資安疑慮:林楚茵委員揭露「龍騰出行」App傳輸大量背景資料,擔憂國人個資外洩,因該App與多間公股銀行合作。財政部國庫署最初回應廠商稱無個資疑慮,但委員質疑2.5G資料傳輸量異常,要求公股銀行檢討並終止合作。
立法委員發言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揭露多間公股行庫與具中資背景的「龍騰出行」App合作,該App在預約貴賓室時傳輸大量背景資料,恐有國人個資外洩疑慮。
- 質疑財政部國庫署對肯譯國際說法的片面採信,並強調App背景資料傳輸量異常才是資安問題癥結。
- 要求公股行庫檢視與該App的合作關係,並考慮研發由臺灣工程師設計的App以確保資安。
- 建議公股行庫公告提醒民眾下載App時應小心,甚至暫停透過該App預約服務。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重提上次會議建議,鼓勵財政部評估南韓「Zero Pay」模式,透過部分免稅來鼓勵行動支付普及,以達政策目標並增加稅收。
- 質疑金管會對富邦金收購日盛金案中建群集團中資背景的調查進度緩慢,認為金管會「查不出來」且「不敢判斷」。
- 提醒金管會應保護投資人權益,並思考舊港資逐漸中資化的因應措施。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境外公司持有不動產的課稅問題,特別是針對未簽署租稅協定國家的查核困難。
- 質疑免稅島境外公司利用不動產進行餘屋或豪宅貸款,財政部難以掌握。
- 詢問受疫情影響的上班族,明年所得稅繳納是否有緩繳或遞延配套措施。
- 建議將受僱律師、醫師繳納的公會會費納入免稅範圍。
- 催促財政部儘速推動反避稅條款(CFC)的施行。
- 關切社會住宅高自償率導致稅務成本轉嫁房客問題,並提及時代力量提出的修法建議。
- 憂心經濟六大風險,特別是期貨、TRF等投資風險高,要求財政部督促金融單位加強管控。
- 關注彰銀前董事長東莞事件及吹哨者遭控告問題,呼籲推動吹哨者保護法。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關切泛公股銀行因紓困影響績效獎金的問題,詢問財政部是否有補償方式或調整獲利目標。
- 引述中研院經濟所警示,台灣出現股價、房價、匯率「三飆」現象,股市走勢與基本面背離恐有泡沫風險,要求財政部瞭解並採行措施。
- 詢問政府打炒房措施中,住家房屋現值免稅標準的修正細節,強調不應影響小老百姓。
- 主張當沖降稅政策成功促進股市活絡、增加政府稅收及提供避險管道,建議將當沖降稅常態化或延長年限至10年。
- 質疑財政部對當沖降稅的態度過於保守,數據已明顯證明其成效。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支持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認為有助於補稅務漏洞並增加稅收。
- 質疑財政部打炒房措施不夠有力,指出法人公司持有大量房屋且無房地合一稅,是炒房最大漏洞,要求財政部積極評估法人實施房地合一稅。
- 建議針對多戶房屋持有者提高房屋稅,並探討將房屋稅、地價稅合併為單一房地合一稅的可能性。
- 關切打炒房政策中,將房地合一稅短期持有定義延長至5年恐過長,需慎重評估。
- 要求財政部在3個月內提出法人房地合一稅的研究成果。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公股行庫在中國地區的逾放情況,以及海外資產持有美元因匯率變動可能產生的匯差損風險。
- 要求財政部針對亞洲局勢變化,調整稅制以提升國家競爭力,讓經濟市場更廣闊。
- 質疑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案是否因國家財政拮据而找錢,並認為台灣課徵兩種稅(證交稅與最低稅負)恐造成重複課稅,不利競爭力。
- 關切國債鐘高達每人23.3萬元負債,呼籲政府考量後代子孫負擔,通盤檢討稅制改革。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批評財政部在打炒房政策上行動遲緩,尤其在囤房稅和房屋稅、地價稅合併申報方面,認為財政部「只聞樓梯響」。
- 指出台灣多屋者比例增加,地方政府卻不願實施囤房稅,要求財政部提出積極作為。
- 不認同財政部以韓國為例否定囤房稅效果,認為財政部應積極落實居住正義,而非以拖待變。
- 主張財政部應在半年內提出稅制改革及配套方案,而非等待兩年。
- 質疑財政部在房屋稅、地價稅合併為財產稅議題上,與內政部共識後報告卻不見蹤影,態度前後矛盾。
- 呼籲財政部積極研擬TISA(美國401K退休儲蓄計畫),認為其能活化股市資金、提供民眾自選,且稅收效益大於減稅成本,不應持保守態度。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關切前瞻基礎建設中小學冷氣安裝計畫,因貨物稅減免辦法將於110年6月13日落日,但計畫執行至111年底,建議財政部延長減免優惠以嘉惠全民及活絡經濟。
- 提醒財政部在修正房地合一稅以抑制炒房時,應審慎評估,避免衝擊危老建築物重建的政策美意,特別是影響小型建商或住戶合建。
- 指出內政部為吸引房東加入包租代管計畫,擬提高租金免稅額至1萬5,000元,但質疑政策優惠偏重房東,建議應同時提供房客更多申報誘因。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稅捐稽徵法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關於租稅優惠年限及稅式支出報告的規定,在不同法令間適用標準不一,導致部分減免規定缺乏年限,造成租稅失衡。
- 指出住宅法對社會弱勢的房屋稅、地價稅減免有年限,但私人文化藝術場所卻無年限免稅,形成輕重失衡。
- 建議將租稅減免區分為租稅優惠與社會福利性質,對社會弱勢的減免可彈性處理,不須受納保法年限限制。
- 關切房地合一稅挹注長照基金後,若有餘裕是否可協調撥補勞保基金。
- 追問電子計算機發票落日計畫進度,並對境外電商未開立雲端發票的裁罰力度不足表示不滿,要求公布累犯名單並加強處罰。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詢問財政部對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案所欲彌補的稅務漏洞案例數量及預期增加稅收。
- 指出法人買賣不動產透過股權交易,導致所有權人未更換,可能規避或延緩繳納土地增值稅,形成最大漏洞。
- 強調打炒房的上位目標是避免房地產不合理上漲,應兼顧居住正義,避免政策過度扭曲引發社會動盪。
- 認為財政部應積極打擊紅單炒作,透過查稅公布不法業者,遏止歪風。
- 提醒財政部應慎思房地合一稅短期持有期限的定義,不應隨意延長。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主張實施囤房稅目的在於逼出空屋,應搭配出租減稅配套,以解決租屋黑市問題。
- 質疑財政部對囤房稅可能導致房租上漲的擔憂,認為透過配套措施可避免轉嫁。
- 建議提高囤房稅率上限並訂定差別稅率,而非僅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
- 提出租屋所得採分離課稅的方案,以誘導房東誠實申報,讓租賃市場公開透明。
- 建議對全國總歸戶下單一且自住的房屋,房屋稅率降至零,並透過囤房稅彌補地方稅收,但遭財政部質疑可行性及公平性。
- 要求財政部針對囤房稅及租屋市場透明化議題,在寒假期間好好研究並提出方案。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關切電子計算機發票落日計畫中,仍有少數廠商無法轉型,要求財政部掌握狀況並協助解決。
- 詢問財政部今年稅收預計短徵金額及因應方式。
- 關切Uber Eats等外送平台員工的承攬或僱傭關係認定,及其對報稅方式與法律責任的影響,要求財政部儘速研究並提出方向。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財政部部長
- 表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案是為了補足過去證所稅停徵後未恢復課徵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的漏洞,維護租稅公平,預計可增加約11到12億元稅收。
- 承認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法是打炒房原因之一,但強調還有其他原因,如防堵股利所得轉換為免稅證券交易所得。
- 說明修法不溯及既往,預計自110年1月1日開始適用。
- 回應打炒房措施,表示已注意到法人利用股權交易規避房地產交易所得稅的問題,將積極評估法人適用房地合一稅,並納入行政院房價小組討論。
- 澄清報載房地合一稅短期持有延長至5年並非其正式說法,但承認會延長短期持有定義並提升費率。
- 說明房屋稅是地方政府重要財源,單一自住房屋稅降為零不可行,且需考量豪宅及成年子女分戶單一自住的公平性問題。
- 表示當沖降稅對證交稅收有貢獻,但常態化涉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需與金管會研議。
- 回應囤房稅議題,強調稅制實施影響廣泛需審慎評估配套,避免韓國房價不降反升的結果,並指出地方政府不願實施高稅率是問題之一。
- 表示房屋稅、地價稅合併為財產稅涉及平均地權條例修法,非財政部單一權責。
- 對TISA持審慎態度,認為基金孳息已有免稅優惠,不宜支出與孳息兩邊都免稅。
- 說明針對紅單交易已列為重點工作積極查稅,並將配合內政部整頓房地產交易市場。
- 表示會積極與經濟部、環保署研議延長電器類貨物稅減免辦法,以配合節能減碳及產業發展政策。
- 說明受疫情影響的納稅義務人可依稅捐稽徵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
- 解釋受僱者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已涵蓋律師、醫師公會會費,認爲其重大性不大。
- 承諾境外資金專法落日後一年內,將積極研擬並報院核定CFC反避稅條款。
- 說明社會住宅已享5年房屋稅、地價稅免徵優惠,且住宅法鼓勵包租代管的租金收入不課稅,對房客也有12萬元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
- 承認今年稅收預計短徵約900億元,主因營利事業所得稅減少,但有5G釋照等非稅課收入彌補。
- 說明證券交易稅屬於移轉稅,與所得基本稅額課徵性質不同,不構成重複課稅。
- 表示公股行庫在中國地區的逾放情況需特別注意,已提醒其逐漸降低曝險,並將加強對海外資產的匯差損及曝險評估。
- 承諾會與金管會進一步瞭解金融總會提出的企業租稅優惠方案。
- 表示會瞭解並查核中國大陸高薪挖角台灣半導體人才問題。
蕭家旗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
- 表示不會片面相信肯譯國際說法,公股事業若使用大陸資安設備必須檢討。
- 承諾請使用「龍騰出行」App的金融機構慎選合作廠商,若有資安疑慮應檢討是否繼續維持合作關係。
- 說明肯譯國際若要為台灣金融機構提供服務,必須確保沒有資安疑慮並依照合約提供保證。
- 表示目前公股銀行對「龍騰出行」App的使用狀況不一,部分使用實體卡,將要求檢視App的資安疑慮,並做必要調整。
- 承諾請各公股銀行公告提醒消費者下載App時注意資安風險。
許慈美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說明文獎條例條文修正僅是文義調整,讓定義更清楚,沒有擴大範圍。
- 解釋部分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營業人轉型困難,主因需與ERP系統介接轉換,但已同意從明年1月1日開始使用電子發票或其他統一發票。
宋秀玲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局長
- 說明針對國外電商未開雲端發票將開始裁罰3萬元,並發調查函,若仍不依規定開立,將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裁罰最高10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
蔡麗玲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
- 表示金管會將持續調查金融機構背後實質股東身分是否有中資疑慮,並透過相關管道追查境外資金流向。
- 回應TISA議題,說明稅務部分由財政部主政,金管會將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者,請相關部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余天、李貴敏、邱臣遠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彙總整理提出「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草案」提報院會案
核心議題
本議程旨在彙總整理並審查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中,營業及非營業部分的審查總報告草案,以提報院會討論。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照草案內容通過,提報院會討論。
- 有關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營業預算部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非營業預算部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之審查報告,俟該等委員會送達本委員會後,請議事人員彙總整理並逕行提報院會併案討論。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要求金管會與中央銀行會同銀行公會擬定ATM轉帳與行動支付交易確認通知機制
核心議題
有鑑於國內詐騙案件層出不窮,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安心,提案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中央銀行會同銀行公會,針對ATM轉帳單筆達1萬元及行動支付單筆達5千元以上交易,擬定簡訊、APP推播或email等確認通知方式。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金管會與中央銀行會同銀行公會擬定ATM轉帳與行動支付交易確認通知機制,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金管會與中央銀行會同銀行公會擬定ATM轉帳與行動支付交易確認通知機制,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金管會與中央銀行會同銀行公會擬定ATM轉帳與行動支付交易確認通知機制,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金管會與中央銀行會同銀行公會擬定ATM轉帳與行動支付交易確認通知機制,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中央銀行會同銀行公會於2個月內擬定各金融機構客戶使用ATM轉帳單筆交易達1萬元(含)以上與行動支付單筆交易達5千元(含)以上金額時,能以簡訊、APP推播或email等方式確認通知,並於擬定後2個月內實施。
討論事項四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及第18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及第18條條文修正草案」,旨在將個人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公司股票交易所得恢復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以維護租稅公平、確保國家稅收,並遏止利用股權交易規避不動產交易所得稅負及投機炒作房地產。
- 修正內容包括排除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股票,且交易時該公司設立未滿5年者適用,以配合培植新創事業政策。
相關爭議
- 修法時機與目的:賴士葆委員質疑修法突然,是否與近期打炒房政策有關;財政部蘇部長解釋是為補足105年取消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後,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未同步恢復課稅的漏洞,同時也是打炒房原因之一。
- 稅收效益:委員詢問修法預期增加的稅收,財政部預估約11至12億元,委員認為效益有限。
- 法人炒房漏洞:賴士葆、吳秉叡委員指出法人公司透過股權交易持有不動產,規避房地合一稅與土地增值稅,是打炒房的最大漏洞,要求財政部積極評估法人適用房地合一稅。
- 打炒房措施的衝擊:莊瑞雄委員擔憂房地合一稅短期持有期限延長等打炒房措施,恐衝擊危老建築物重建,特別是小型建商或現住戶合建的意願。
- 囤房稅爭議:蔡壁如、高嘉瑜委員質疑財政部對囤房稅的態度保守,認為其是解決居住正義的根本之道,並提出囤房重稅與出租減稅配套、單一自住房屋稅降為零等建議,但財政部擔憂稅收衝擊及政策效果。
- 租屋黑市檯面化:蔡壁如委員提出租屋所得採分離課稅以誘導房東誠實申報,但財政部蘇部長認為可能造成所得稅制分崩離析,需審慎評估。
- 反避稅條款施行:陳椒華委員催促財政部儘速推動CFC反避稅條款,財政部表示將在境外資金專法落日後積極研擬。
- 未上市櫃股票課稅的重複性:羅明才委員質疑本修正案通過後,未上市櫃股票交易除繳納最低稅負外,是否仍需繳交證交稅,形成重複課稅,財政部澄清證交稅屬移轉稅性質不同。
立法委員發言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支持修正草案,認為有助於補足稅務漏洞、增加稅收,並樂見其成。
- 質疑修法與打炒房政策的關聯性,並指出法人公司持有大量房屋且無房地合一稅是炒房最大漏洞,要求財政部積極評估法人實施房地合一稅。
- 建議對多戶房屋持有者增加房屋稅,並探討將房屋稅、地價稅合併為單一房地合一稅的可能性。
- 關切打炒房政策中,將房地合一稅短期持有定義延長至5年恐過長,需慎重評估。
- 要求財政部在3個月內提出法人房地合一稅的研究成果。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支持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認為是打炒房措施之一,但質疑是否為財政部唯一的打炒房菜色。
- 詢問修法內容是否溯及既往,以及修法未成功是否會變成「狼來了」的翻版。
- 關切美國聯準會QE政策及台灣匯率操縱國觀察名單對國內產業的影響,以及美中貿易戰對台灣的潛在衝擊。
- 質疑財政部明年歲入預算編列中營所稅減少,證交稅大增是否能客觀反映經濟狀況。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關切泛公股銀行因紓困影響績效獎金的問題,詢問財政部是否有補償方式或調整獲利目標。
- 引述中研院經濟所警示台灣出現股價、房價、匯率「三飆」現象,股市走勢與基本面背離恐有泡沫風險,要求財政部瞭解並採行措施。
- 詢問政府打炒房措施中,住家房屋現值免稅標準的修正細節,強調不應影響小老百姓。
- 主張當沖降稅政策成功促進股市活絡、增加政府稅收及提供避險管道,建議將當沖降稅常態化或延長年限至10年。
- 質疑財政部對當沖降稅的態度過於保守,數據已明顯證明其成效。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主張實施囤房稅目的在於逼出空屋,應搭配出租減稅配套,以解決租屋黑市問題。
- 質疑財政部對囤房稅可能導致房租上漲的擔憂,認為透過配套措施可避免轉嫁。
- 建議提高囤房稅率上限並訂定差別稅率,而非僅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
- 提出租屋所得採分離課稅的方案,以誘導房東誠實申報,讓租賃市場公開透明。
- 建議對全國總歸戶下單一且自住的房屋,房屋稅率降至零,並透過囤房稅彌補地方稅收,但遭財政部質疑可行性及公平性。
- 要求財政部針對囤房稅及租屋市場透明化議題,在寒假期間好好研究並提出方案。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境外公司持有不動產的課稅問題,特別是針對未簽署租稅協定國家的查核困難。
- 質疑免稅島境外公司利用不動產進行餘屋或豪宅貸款,財政部難以掌握。
- 詢問受疫情影響的上班族,明年所得稅繳納是否有緩繳或遞延配套措施。
- 建議將受僱律師、醫師繳納的公會會費納入免稅範圍。
- 催促財政部儘速推動反避稅條款(CFC)的施行。
- 關切社會住宅高自償率導致稅務成本轉嫁房客問題,並提及時代力量提出的修法建議。
- 憂心經濟六大風險,特別是期貨、TRF等投資風險高,要求財政部督促金融單位加強管控。
- 關注彰銀前董事長東莞事件及吹哨者遭控告問題,呼籲推動吹哨者保護法。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重提上次會議建議,鼓勵財政部評估南韓「Zero Pay」模式,透過部分免稅來鼓勵行動支付普及,以達政策目標並增加稅收。
- 質疑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案的必要性,認為是制度切換造成的落差,且將其納入健全房市方案顯得勉強,效果有限。
- 要求財政部提出其他更有效的打炒房政策工具,並澄清房地合一稅短期持有定義及費率的具體修正版本。
- 關切中國大陸半導體產業鏈免稅及高薪挖角台灣人才問題,要求財政部積極查核並採取應對措施。
- 質疑金管會對富邦金收購日盛金案中建群集團中資背景的調查進度緩慢,認為金管會「查不出來」且「不敢判斷」。
- 提醒金管會應保護投資人權益,並思考舊港資逐漸中資化的因應措施。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非常贊成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認為有助於降低個人利用法人形式炒作未上市股票並轉手不動產的機率。
- 要求財政部說明修法後,個人利用未上市股票炒房的機率能降低多少,以及後續如何防堵法人炒作不動產的漏洞。
- 揭露多間公股行庫與具中資背景的「龍騰出行」App合作,該App在預約貴賓室時傳輸大量背景資料,恐有國人個資外洩疑慮。
- 質疑財政部國庫署對肯譯國際說法的片面採信,並強調App背景資料傳輸量異常才是資安問題癥結。
- 要求公股行庫檢視與該App的合作關係,並考慮研發由臺灣工程師設計的App以確保資安。
- 建議公股行庫公告提醒民眾下載App時注意資安風險。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關切前瞻基礎建設中小學冷氣安裝計畫,因貨物稅減免辦法將於110年6月13日落日,但計畫執行至111年底,建議財政部延長減免優惠以嘉惠全民及活絡經濟。
- 提醒財政部在修正房地合一稅以抑制炒房時,應審慎評估,避免衝擊危老建築物重建的政策美意,特別是影響小型建商或住戶合建。
- 指出內政部為吸引房東加入包租代管計畫,擬提高租金免稅額至1萬5,000元,但質疑政策優惠偏重房東,建議應同時提供房客更多申報誘因。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稅捐稽徵法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關於租稅優惠年限及稅式支出報告的規定,在不同法令間適用標準不一,導致部分減免規定缺乏年限,造成租稅失衡。
- 指出住宅法對社會弱勢的房屋稅、地價稅減免有年限,但私人文化藝術場所卻無年限免稅,形成輕重失衡。
- 建議將租稅減免區分為租稅優惠與社會福利性質,對社會弱勢的減免可彈性處理,不須受納保法年限限制。
- 關切房地合一稅挹注長照基金後,若有餘裕是否可協調撥補勞保基金。
- 追問電子計算機發票落日計畫進度,並對境外電商未開立雲端發票的裁罰力度不足表示不滿,要求公布累犯名單並加強處罰。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詢問財政部對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案所欲彌補的稅務漏洞案例數量及預期增加稅收。
- 指出法人買賣不動產透過股權交易,導致所有權人未更換,可能規避或延緩繳納土地增值稅,形成最大漏洞。
- 強調打炒房的上位目標是避免房地產不合理上漲,應兼顧居住正義,避免政策過度扭曲引發社會動盪。
- 認為財政部應積極打擊紅單炒作,透過查稅公布不法業者,遏止歪風。
- 提醒財政部應慎思房地合一稅短期持有期限的定義,不應隨意延長。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批評財政部在打炒房政策上行動遲緩,尤其在囤房稅和房屋稅、地價稅合併申報方面,認為財政部「只聞樓梯響」。
- 指出台灣多屋者比例增加,地方政府卻不願實施囤房稅,要求財政部提出積極作為。
- 不認同財政部以韓國為例否定囤房稅效果,認為財政部應積極落實居住正義,而非以拖待變。
- 主張財政部應在半年內提出稅制改革及配套方案,而非等待兩年。
- 質疑財政部在房屋稅、地價稅合併為財產稅議題上,與內政部共識後報告卻不見蹤影,態度前後矛盾。
- 呼籲財政部積極研擬TISA(美國401K退休儲蓄計畫),認為其能活化股市資金、提供民眾自選,且稅收效益大於減稅成本,不應持保守態度。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關切電子計算機發票落日計畫中,仍有少數廠商無法轉型,要求財政部掌握狀況並協助解決。
- 詢問財政部今年稅收預計短徵金額及因應方式。
- 關切Uber Eats等外送平台員工的承攬或僱傭關係認定,及其對報稅方式與法律責任的影響,要求財政部儘速研究並提出方向。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公股行庫在中國地區的逾放情況,以及海外資產持有美元因匯率變動可能產生的匯差損風險。
- 要求財政部針對亞洲局勢變化,調整稅制以提升國家競爭力,讓經濟市場更廣闊。
- 質疑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案是否因國家財政拮据而找錢,並認為台灣課徵兩種稅(證交稅與最低稅負)恐造成重複課稅,不利競爭力。
- 關切國債鐘高達每人23.3萬元負債,呼籲政府考量後代子孫負擔,通盤檢討稅制改革。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財政部部長
- 說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旨在補足過去證所稅停徵後未恢復課徵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的漏洞,維護租稅公平,預計可增加約11至12億元稅收。
- 承認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法是打炒房原因之一,但強調還有其他原因,如防堵股利所得轉換為免稅證券交易所得。
- 說明修法不溯及既往,預計自110年1月1日開始適用。
- 回應打炒房措施,表示已注意到法人利用股權交易規避房地產交易所得稅的問題,將積極評估法人適用房地合一稅,並納入行政院房價小組討論。
- 澄清報載房地合一稅短期持有延長至5年並非其正式說法,但承認會延長短期持有定義並提升費率。
- 說明房屋稅是地方政府重要財源,單一自住房屋稅降為零不可行,且需考量豪宅及成年子女分戶單一自住的公平性問題。
- 表示當沖降稅對證交稅收有貢獻,但常態化涉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需與金管會研議。
- 回應囤房稅議題,強調稅制實施影響廣泛需審慎評估配套,避免韓國房價不降反升的結果,並指出地方政府不願實施高稅率是問題之一。
- 表示房屋稅、地價稅合併為財產稅涉及平均地權條例修法,非財政部單一權責。
- 對TISA持審慎態度,認為基金孳息已有免稅優惠,不宜支出與孳息兩邊都免稅。
- 說明針對紅單交易已列為重點工作積極查稅,並將配合內政部整頓房地產交易市場。
- 表示會積極與經濟部、環保署研議延長電器類貨物稅減免辦法,以配合節能減碳及產業發展政策。
- 說明受疫情影響的納稅義務人可依稅捐稽徵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
- 解釋受僱者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已涵蓋律師、醫師公會會費,認爲其重大性不大。
- 承諾境外資金專法落日後一年內,將積極研擬並報院核定CFC反避稅條款。
- 說明社會住宅已享5年房屋稅、地價稅免徵優惠,且住宅法鼓勵包租代管的租金收入不課稅,對房客也有12萬元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
- 承認今年稅收預計短徵約900億元,主因營利事業所得稅減少,但有5G釋照等非稅課收入彌補。
- 說明證券交易稅屬於移轉稅,與所得基本稅額課徵性質不同,不構成重複課稅。
- 表示公股行庫在中國地區的逾放情況需特別注意,已提醒其逐漸降低曝險,並將加強對海外資產的匯差損及曝險評估。
- 承諾會與金管會進一步瞭解金融總會提出的企業租稅優惠方案。
- 表示會瞭解並查核中國大陸高薪挖角台灣半導體人才問題。
- 說明Uber Eats等外送員的報稅方式需視其與平台契約而定,承諾將進一步瞭解並確認。
許慈美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說明文獎條例條文修正僅是文義調整,讓定義更清楚,沒有擴大範圍。
宋秀玲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局長
- 說明針對國外電商未開雲端發票將開始裁罰3萬元,並發調查函,若仍不依規定開立,將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裁罰最高10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
蔡麗玲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
- 表示金管會將持續調查金融機構背後實質股東身分是否有中資疑慮,並透過相關管道追查境外資金流向。
- 回應TISA議題,說明稅務部分由財政部主政,金管會將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及第18條條文修正草案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主席補充說明。
- 委員質詢時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01501
- 卷/期/冊
- 110/15/1
- 發布日期
- 2021-02-01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