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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審查:聚焦成年年齡、教育資源與文化傳承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2-21

LawTrace 法律歷程:入出國及移民法、原住民族教育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聯席審查「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0條條文修正草案」,主要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會議中委員們廣泛討論原住民族教育的各項議題,包括學術自由、校園食安、母語教育推廣、偏鄉學習困境、原住民學生輟學率、傳統智慧創作保障及部落公法人制度等。教育部及原民會官員對此一一回應,最終修正草案經逐條審查後通過,並將多項提案交付相關部會研議與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行政院、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0條」修正草案,將原住民重點學校合併或停辦同意年齡由「年滿20歲」修正為「成年」,以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
  • 會議延伸討論原住民族教育的廣泛議題,包括文化傳承、校園歧視、教育資源分配、學習歷程檔案對偏鄉學生的影響、原住民學生就學與輟學問題,以及傳統智慧創作保護等。

相關爭議

  • 修法範圍爭議: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提議將「國民教育階段」擴大為「12年國民基本教育階段」,並納入「原住民族學校」,以更全面保障原住民學生權益,國教署則建議在國民教育階段維持學區制精神,並將原住民族學校設立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 校園食安保障:林奕華委員質疑教育部發函要求學校使用國產肉品而非透過修法明文禁止萊克多巴胺豬肉入校園,認為契約保障不足且非長久之計;教育部則強調鼓勵使用國產食材為一貫政策,並將加強稽查。
  • 學術資料庫矮化國格:黃國書委員及林宜瑾委員關切華藝公司在中國版學術資料庫中竄改「我國」為「臺灣」、移除「國立」等行為,質疑其侵害學術自由與著作權,並要求教育部明確表態與處理。
  • 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侵權:管碧玲委員指出原民會對奇美部落「Pawali-Ciopihay舞蹈」的侵權訴訟中,不應以著作權法「合理使用」原則來抗辯,而應尊重部落在申請專用權時明確記載的禁忌與使用規範。
  • 代用國中制度存廢:林宜瑾委員批評代用國中制度畸形,一手領取政府補助卻又招收學區外學生,違反國民教育精神,要求教育部應逐步廢除;國教署則表示會與地方政府研商,考量學區問題。
  • 偏遠學校認定標準與預算:萬美玲委員肯定偏遠地區學校認定標準放寬,但質疑教育部針對110年度的預算規模未同步增加,且執行率不高,恐使政策美意打折;國教署則說明預算已微幅增加,並將協助地方政府提高執行率。
  • 部落公法人設置辦法延宕:范雲委員批評原民會自2015年提出部落公法人設置辦法草案至今已5年仍未有進度,導致部落在土地開發等議題上面臨權益受損問題,要求原民會加速推動。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提醒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後,大學生在租屋、打工、簽約等行為需承擔完全責任,教育部應加強高中生階段的相關教育。
  • 質疑大學要求18歲以上學生出國或交換仍需家長同意切結書的必要性,並指出學生社團可能轉變為人民團體對學校法人關係的衝擊。
  • 要求教育部盤點民法成年年齡下修所涉及的38個法案,並提出完整因應做法。
  • 嚴正關切華藝公司學術資料庫在中國版竄改「我國」為「臺灣」、「國立」字樣消失、論文內容被消失等問題,質疑其違反學術自由、著作權法及矮化國格,要求教育部一週內明確說明立場並考慮停止採購該公司資料庫。
  • 建議教育部應重視體育班學生教育,提供完整教育配套,鼓勵兼顧學習與多元發展,而非僅依賴體育競技成為唯一出路。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關切原住民文化教育中是否存在歧視問題,特別是針對「微歧視」現象,如王浩宇事件及媒體對原住民的刻板印象。
  • 呼籲教育部與原民會加強多元文化教育,讓國人認識並瞭解各族群文化,避免無形歧視,並主動且勇敢地斥責侮辱族語的行為。
  • 質疑族語認證高參與度對原住民學生的實益,指出加分制度可能導致同儕壓力與社會負面觀感,反而造成歧視。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關切教育部發函給家長宣導學校午餐一律使用國產肉品,質疑為何不透過修法將萊克多巴胺完全排除在校園之外,而僅以契約方式處理。
  • 認為教育部僅以部長政治承諾或契約來保障校園食安,缺乏制度化長久性,並指出過去附帶決議如牛豬分離、排除內臟等均未被遵守。
  • 批評基隆市教育處要求各校自行編列預算購買萊克多巴胺快速篩檢試劑,認為此舉將責任推給學校,凸顯中央不願入法保障的問題。
  • 呼籲教育部應站在孩子立場與行政院溝通,將「學校衛生法」修正為「一律使用國產肉品」或拒絕基改食品般將萊克多巴胺排除於校園外。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強調建立完整原住民族教育體系及知識體系的重要性,並關切110年至114年5年計畫中文化部、科技部等相關單位參與不足,導致現有教育資源中心任務重疊且人力分散。
  • 建議高教端應多開設語言學系、研究系所,培育博碩士人才,並鼓勵在職教師進修,以解決原住民高教師資短缺與分散問題。
  • 感謝蘇院長對原住民族課程發展中心的重視,期待未來5年內能看到16個族群在幼教與小學教育階段有系統性的知識整理與教材課程。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支持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0條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的修正案。
  • 關切國家語言發展法實施後,臺語教育在國中小到高中的執行現況、師資來源(兼職或專職)及培育計畫。
  • 建議教育部應考慮以公費方式鼓勵現職教師修習本土語言第二專長學分班,以補充臺語師資,並提升其專業能力。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質疑青年署編列780萬元鼓勵大學學生會青年公共參與預算是否足夠,並要求提升學生參與公共事務的熱度。
  • 關切職棒選手退役制度,指出中職球員平均年資短、退役年齡輕,但缺乏完善的退役保障,建議體育署應邀集中職工會研擬制度。
  • 要求體育署檢討棒球運動過度集中化、菁英化導致學校球隊數減少的問題,並建議恢復樂樂棒球全國賽及將社區棒球納入發展體系,以擴大基層參與。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發函鼓勵學校使用國產肉品,是否因萊克多巴胺豬肉有健康疑慮,認為此舉會讓家長感覺「此地無銀三百兩」,要求政府應一視同仁。
  • 指出母語教育推動19年成效不彰,原因在於課程時間短、師資不足(教師考證意願低)、內容艱澀(羅馬拼音讓孩子害怕學習),建議教育部應檢討並提出具體落實方案。
  • 強調母語傳承的重要性,呼籲教育部應調整改進,宣導家庭使用母語,並提出真正能落實的方案。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對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0條修正案提出修正動議,建議將「國民教育階段」修正為「12年國民基本教育階段」,並納入「原住民族學校」,以符合現行高級中等教育法及原教法對學校定義的規定。
  • 敦促原民會儘速提出「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強調原民會應勇敢承擔主管機關責任,不要害怕。
  • 關切原住民兒少遭遇歧視或微歧視的嚴重問題,特別是就學中的孩子幾乎百分之百曾遭遇,要求教育部和原民會積極推動教育,責無旁貸。
  • 對臨時提案第3案中「臺語」的用詞有意見,認為應使用「閩南語」,因為「臺語」一詞可能排除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造成爭議。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對奇美部落傳統智慧創作侵權案的處理方式,特別是部落已明確記載使用禁忌,原民會卻仍主張「合理使用」,要求原民會應以嚴格比例原則看待此個案,並承認侵權。
  • 建議政府應撥補預算,購買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的使用權(例如圖騰、藝術),在一定期限內鼓勵自由創作與設計,使其融入臺灣文化生活,量產後再處理商業契約,以兼顧保護權益與推廣文化。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關切高中學習歷程檔案的爭議,指出其對偏鄉學校及學生造成困境,因師資缺乏、資源不足導致多元選修課程難以開設,且學生轉組選課受限,甚至有學生提議廢除此制度。
  • 指出偏鄉學生可能缺乏電腦或手機等資訊設備,導致數位整合的跨校學習效果受限,要求教育部國教署應全力協助學校改善設備與課程開設。
  • 批評境外生工讀問題,指出有私立大學越南專班學生被安排超時打工,質疑教育部事前審查機制不足,要求加強稽查並對情節嚴重者列為專案輔導學校。
  • 關切18歲至24歲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與自殺防治問題,指出此群體為漏接對象,要求教育部與衛福部合作制定關懷支持策略,並於2週內提交報告。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關切原住民大學生輟學率高於一般生,特別是休學與退學比例逐漸拉開,原因多為工作需求、經濟困難,要求教育部與原民會提出具體方案加強扶助。
  • 關注校園文化安全問題,引用政大搭蘆灣社學生遭言語霸凌事件,強調應加強跨族群交流與教育,促進彼此瞭解與尊重,而非僅限於懲罰。
  • 建議教育部與原民會應檢視線上學習平台重複架設、內容品質、未成年者影像暴露等問題,並加以改善。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質疑新北市原住民重點學校數量僅5所過少,且教育部94年訂定的認定標準(原住民學生人數達100人或總數1/3以上)已不符少子化現況,要求教育部應積極檢討並調整標準。
  • 指出現行標準導致原住民學生人數在100人上下波動的學校,可能因人數變動而無法持續符合重點學校資格,造成困擾,要求教育部注意此實際問題。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再次呼籲教育部應儘速擬定具體對策,處理華藝公司學術資料庫在中國版竄改臺灣名稱的問題,並要求提出時間表。
  • 質疑代用國中制度的合理性,認為其領取高額政府補助卻以私立學校方式辦學,甚至對學生進行能力檢測並給予差別待遇,違反國民教育法精神,要求教育部國教署應予處置並逐步廢除。
  • 建議體育署應思考如何扶植各單項運動職業化,並提供協助改善市場投資環境,讓運動員能有完整職涯發展,避免籃球等運動再次等待20年。
  • 提醒體育署應正視數位性暴力問題,在行政作為與法制上協助受害者,並避免以「有損國譽」為由取消選手出賽資格,要求體育署落實性別平等概念。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關切偏鄉學校在準備高中學習歷程檔案時面臨的困境,包括學生資訊能力不足、資訊教師流動頻繁、網路建設不穩定等問題,要求教育部與原民會應提供實質協助。
  • 指出原住民中輟生比例(15.65%)顯著高於一般學生(3.7%),且個人因素中「生活作息不正常」佔比最高,要求教育部應深入瞭解背後原因並加強協助,特別是針對隔代教養家庭。
  • 建議教育部與原民會應協同合作,幫助原住民學生避免中輟困境。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強調配合18歲公民權修憲,教育端應從校園提升青年公民權,三箭齊發:充足預算支持、提升學生自治參與、法制更完備精進。
  • 批評青發署預算佔教育總預算比例過低(0.2%),不利於青年公共參與發展,要求青發署在來年預算編列上全面提升。
  • 指出教育部106年「公私立大專校院校園學生權利調查報告」顯示多數學校仍存在事前審查學生活動、禁止特定議題、校級會議學生參與不足、未代收學生會費等問題,要求教育部檢討並在新報告中改善。
  • 提出大學法、校務基金及退場條例修正草案,旨在擴大學生參與校長遴選、校務會議、校務基金使用、退場審議等權利,要求教育部2個月內盤點並提供相關資料。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對18歲公民權下修的法案提出質疑,認為社會環境、家長、學生認知及體制配套均未準備好,批評一昧討好年輕選票是不負責任的態度。
  • 檢視大學社會責任(USR)計畫在原鄉部落的執行成效,指出計畫文字常有對原住民的刻板印象(如「山區原住民是弱勢族群」),未能點出部落優勢,導致計畫成效不彰。
  • 以北科大在尖石鄉的USR計畫為例,強調計畫應拋開刻板印象,找出部落優勢(如生態農法、農業生產),結合學校專業,才能真正推動部落永續發展,並讓學生瞭解部落文化、改變歧視。
  • 建議USR計畫應與原民會經濟產業處結合,共同合作推動,以確保計畫能真正符合地方需求並發揮實質效益。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修正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大幅增加評估指標至16項,使認定更細緻、涵蓋面更廣,有利於更多學校獲得幫助。
  • 質疑新的認定標準放寬後,預計受補助學校數將增加,但110年度預算規模僅微幅增加1,000萬元,恐導致補助金額不足,且偏鄉學校在執行資源發包上可能面臨困難,影響政策美意。
  • 要求教育部與地方縣市政府更緊密配合,瞭解地方需求,確保預算能有效執行,避免政策「包山包海」卻「不易執行」。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資安人才培育不足,4所大學資安研究所招生人數僅59人,專業課程數量(16門)遠少於美國卡內基梅隆大學(63門),要求教育部應加強資安人才培育的專業性與基礎建設。
  • 關切含鎘米食安問題,指出鎘為一級致癌物,現行食用標準下孩童每日僅能攝取少量,要求教育部應與農委會、衛福部聯繫,呼籲嚴格食安法規並處理農地與灌溉水污染問題,確保學童營養午餐安全。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關切新竹市燈會期間(2021年2月26日至3月7日)交通管制對舊城區內60所學校(含國小、國中、高中、幼兒園)放學時間及家長接送造成的嚴重影響。
  • 質疑教育部國教署對新竹市燈會影響學校的細節不清楚,要求教育部應主動詢問地方政府,並在收到正式公文後與其討論,給予建議,特別是選址是否應避免在學校密集區域。
  • 提醒教育部應注意國小安親班學生回家安全及家長下班時間與接送安排的衝突問題。

陳瑩 立法委員

  • 要求原民會說明12月5日族語認證因電腦試務疏失導致800多名考生需重測的問題,並要求確保所有受影響考生都能公平補考。
  • 要求原民會為族語認證的試務疏失向考生及家長鄭重道歉,並督促原民會提升行政效率,針對其辦公室要求說明卻一再拖延的情況進行檢討。
  • 追問原民會關於「原民會歲時祭儀返鄉交通補助」的進度,強調蘇貞昌院長已指示儘速辦理,要求原民會每週向其辦公室回報進度,確保方向正確並快速上路。

范雲 立法委員

  • 關切花蓮萬榮鄉紅葉村地熱開發案,因屬原民會領域內私人土地開發,不須經部落諮商同意,且鄉公所已同意,導致村民求助無門,認為只有部落公法人制度化修法才能解套。
  • 批評原民會自2015年提出的「部落公法人設置辦法草案」至今仍無進度,進度嚴重落後,要求原民會儘速提出規劃,並承諾將協助解決困難。
  • 指出體育署在性別平等議題上存在嚴重問題,以滑輪溜冰協會停權青少年選手案為例,認為協會以不當理由懲處受害者,要求體育署應先從內部人員落實性別平等概念,再要求各運動協會,並提供報告說明加強措施。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指出近10年來原住民大專粗在學率雖有增加,但與一般生仍有31.5%的巨大差距,且原住民學生休學率及退學率皆高於一般生,主要原因為工作需求、經濟困難與學業成績不佳。
  • 分析高達七成的原住民學生就讀私立學校,其學雜費負擔遠高於國立學校,即使有獎助學金,學生每年仍需負擔7萬多元,導致經濟困難與學業表現惡性循環。
  • 建議教育部應與原民會共同商討,除了增加校內工讀機會與學習補助外,也需關懷原住民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提供更全面的協助。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疫情後線上學習需求大增,但偏鄉與原鄉在固網寬頻連網及線上學習應用上存在明顯數位落差,特別是屏東多數原鄉地區數位發展程度較弱。
  • 肯定原民會建置「愛部落(i-Tribe)」延伸寬頻網絡,但質疑其涵蓋率未超過一半,且頻寬可能因人口密集而不足,要求原民會進行滿意度調查並與教育部共同協助。
  • 建議教育部應考量偏鄉與原鄉手機上網率高的特點,開發線上學習的手機版介面,以彌補數位落差。
  • 再次呼籲利用臺鐵路廊作為東部光纖廊道戰備道,平時作為學術內網使用,以提升偏鄉與原鄉的網路覆蓋率,要求原民會與教育部持續與交通部、國發會溝通。

相關人員回應

蔡清華 教育部次長

  • 說明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0條修法重點,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將「年滿20歲」修正為「成年」。
  • 回應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後,大學生相關權責及學生社團可能轉為人民團體的衝擊,表示教育部將與大學端協調並持續討論。
  • 認同華藝公司學術資料庫處理方式不恰當,將責成各大學在授權與資料庫運用時表達立場,並將在1週內明確說明教育部態度,考慮適當處理停止採購該公司資料庫的建議。
  • 說明教育部鼓勵學校使用國產食材為一貫政策,並強調每學期末會發函提醒家長,對於萊克多巴胺豬肉入校,將加強查察與跨部會合作,並已提供學校改善設施經費。
  • 承認母語在社會中使用率降低,學校會將臺語融入孩童活動,並表示目前本土語言教育為國小必選科目,111學年度將納入12年國教部定課程。
  • 說明目前臺語師資以專任教師為主,部分為教學支援人員,師培大學有相關課程,並有學士後碩士學分班培養專門師資,目前有78位現職教師修習第二專長課程。
  • 承諾將積極處理原住民重點學校認定標準問題,與地方政府進一步溝通,並會積極處理地方政府提出的不同意見。
  • 說明教育部已將原資中心接管並擴大設置至143所大學,提供經濟、學習、生活協助,並編列專任人員,將持續努力降低原住民大學生輟學率。
  • 表示去年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後,原住民族教育對象擴及一般學生,將融入課程,以促進對多元文化的瞭解與尊重。
  • 回應偏鄉學校學習歷程檔案問題,表示已補助經費、加強資訊能力培訓,並編列1.5億元鼓勵大學與專家協助開設多元選修課程,承諾國教署將全力協助設備不足學校。
  • 承諾將與地方政府積極討論代用國中問題,尊重地方政府對學區公立國中可取代代用國中的判斷,並將檢討因地制宜的處置方式。
  • 回應資安人才培育不足問題,承認臺灣專業課程數量不足,將會檢討各大學開設課程。
  • 表示將與農委會、衛福部聯繫,協助處理含鎘米等食安問題,呼籲嚴格法規並處理環境污染。
  • 承諾將與新竹市教育處討論燈會交通管制對學校的影響,特別是家長接送、孩童安全及受教權問題。
  • 承諾將加強青年署以外的單位在青年公共參與方面的努力,並將在2個月內盤點大學校園學生權利調查報告中的問題,提供資料給委員。
  • 說明境外生產學專班的相關規範,包括不可由仲介招生、1年級理論學習、2年級後實習時數嚴格規定,承認有學校違規,並承諾將加密抽查次數與頻率,加強稽查。
  • 表示對於18歲到24歲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的關懷支持策略,將與衛福部定期討論並共同努力,並承諾在2週內提供完整機制報告。
  • 表示鼓勵原住民小朋友參加比賽是必要,但考量族群融合,也鼓勵各族群學習對方語言,並正在改革競賽內涵與方式,如演講比賽將採討論式。
  • 回應原住民大專粗在學率及高休退學率問題,說明已增加原資中心設置,擴大經費補助,提供校內工讀、一對一輔導及生活適應協助,將與原民會討論關懷家庭經濟。

林碧霞 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將多元文化議題融入課程,並加強一般學生對原住民文化的教育,以避免歧視問題。
  • 認同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0條修正動議中,將「國民教育階段」擴大為「12年國民基本教育階段」的建議。
  • 承諾將努力推動「原住民族學校法」立法,並表示原民會將勇敢承擔主管機關責任。
  • 說明微歧視在生活中經常發生,需從教育著手,將原住民族文化教育課程的文化架構納入教材、宣導及活動中,並透過電視台及原民台推廣原住民正面文化。
  • 承諾將嚴格看待奇美部落傳統智慧創作侵權案,並在會內決議是否承認侵權,以揭示自訂標準。
  • 同意研議政府撥補預算,購買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使用權,鼓勵自由創作與設計融入臺灣生活,兼顧保護權益與文化推廣。
  • 說明族語認證試務疏失是因電腦題包設定問題,已通知受影響考生重測或補考,並承諾確保每位考生都能公平彌補,同時向所有考生鄭重道歉。
  • 表示「原民會歲時祭儀返鄉交通補助」正參考桃園市及新北市辦法進行內部討論,預計明年年初召集縣市政府討論補助方式,並將每週向委員辦公室回報進度。
  • 承認「部落公法人設置辦法草案」進度嚴重落後,承諾將回頭檢視法案並儘速向委員辦公室說明規劃與解決困難的方案。
  • 說明原資中心將強化族語老師帶動族語競賽,文化老師與族語老師搭配強化競賽內容,並有詞語、戲劇性競賽。
  • 承認對「愛部落(i-Tribe)」滿意度調查不清楚,承諾將回去詢問,並請教育部協助調查部落使用情況與滿意度。
  • 表示雙語學校是理想,但需考量師資、課程架構、教材及各年級教材配置等,後續需討論與規劃。
  • 承諾將提升原鄉網路覆蓋率,並與NCC共同研究,同時掌握使用者樣貌與滿意度,以調整政策方向。

彭富源 教育部國教署署長

  • 說明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0條修正案中,關於「國民教育階段」的修訂,建議在「停辦學校」後增補「原住民重點學校為完全中學者,其國民教育階段亦同」,以解決完全中學的複雜性。
  • 表示原住民族學校的設立應按照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5條第2項,另以法律訂定,不宜在此條文綁住。
  • 承諾將協助賴惠員委員提出的具體偏鄉學校,解決開課困難、鐘點費與交通費等問題,特別是偏遠地區將核實支應交通費。
  • 說明新竹縣原住民族教育推廣中心是全國第一座,國教署與原民會共同補助,協助推動原教、老師訓練、教材彙編等,未來將逐縣市設立原資中心共22座。
  • 說明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正在修法中,最快110年實施,地方政府將依指標及數據自行確認,並尊重其認定結果,但最終結果會上報教育部。
  • 解釋偏鄉學校補助預算已從25.6億元增至26.4億元,並包含過去年度繼續執行預算,且已調整撥款制度,將在發包後撥款,以舒緩地方執行困難,並建議提早訓練同仁及規劃。

林哲宏 教育部體育署副署長

  • 說明原住民在棒球方面具有天分與協調性,且原住民鄉棒球發展歷史悠久。
  • 同意體育署應邀集中職工會研擬選手退役制度,並表示將檢討挖角條款、過度集中訓練化及學校棒球隊數減少等問題。
  • 承諾將恢復樂樂棒球全國賽,並規劃舉行社區學生棒球全國賽,以鼓勵國中小學童參與棒球運動。
  • 表示體育署已請臺灣大學協助處理性別平等教育問題,並將加強內部同仁、選手及體育班學生的性平概念宣導,承諾在2個月內提交報告。

相關後續

  •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0條條文修正草案,經逐條審查後已全部審查完竣,不需交由黨團協商。
  • 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由吳召集委員思瑤補充說明。
  • 臨時提案第1案關於放寬全民國防教師聘任標準,經教育部建議修正文字為「研議評估放寬全民國防」,照修正文字通過。
  • 臨時提案第2案關於推廣基層棒球及恢復全國賽,經教育部建議修正文字,照修正文字通過,主席亦加入連署。
  • 臨時提案第3案關於臺語預算規劃與完整計畫,經教育部表示「配合辦理」通過,但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臺語」用詞有意見,主席表示會注意但仍照原文字通過。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101501
卷/期/冊
110/15/1
發布日期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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