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修正草案審查:聚焦資金運用、金金併與金融監理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2-23
LawTrace 法律歷程:保險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及「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議主要討論保險業資金活化運用、放寬公共建設投資限制、富邦金併購日盛金案的資訊透明度與中資疑慮、勞動基金弊案的監理,以及理財專員資格管理等議題。最終,除「保險法」第 146 條之 5 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董監事席次放寬條文保留協商外,其餘行政院提案條文及部分修正建議均獲通過。
討論事項一
審查「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對行政院函請審議的「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進行審查。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本案審查完竣,照案通過,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時由吳召集委員秉叡補充說明。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財政部於 1 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審查「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法旨在引導保險業資金投資國內產業及公共建設,健全保險業財務結構,強化公司承受風險能力,提升法規授權明確性。
- 同時討論開放保險業投資經評等機構評定相當等級以上公司所發行之免保證商業本票,以促進資金運用效率並活絡國內貨幣市場。
相關爭議
- 保險業資金投資公共建設董監事席次放寬:賴士葆委員質疑放寬至百分之百可能導致公共建設被保險公司掌控,且保險資金為保戶的錢,不應與一般投資混淆,認為「門開得太開了」。金管會則強調有管理機制,且投資對象多為非公發之SPV公司,不會有經營權爭奪問題。
- 富邦金併購日盛金案的資訊揭露與內線交易疑慮:林楚茵及高嘉瑜委員質疑金管會在富邦金併購日盛金案的資訊揭露不透明,包括媒體報導與官方說法不一,以及在核准前股價異常波動,懷疑有內線交易或股價炒作。金管會解釋是基於公務機密需保密,並已啟動調查。
- 日盛金背後中資疑慮未釐清即核准併購:高嘉瑜委員質疑金管會在日盛金背後股東建群投資(CTL)的中資疑慮尚未釐清的情況下,就快速核准富邦金的公開收購案,可能變相協助中資脫產或「洗產地」,且未要求補件資料。金管會則表示已在調查,但無證據不能隨意認定中資,且公開收購是讓所有股東有機會應賣。
- 勞動基金炒股弊案的監理與專案檢查:多位委員質疑金管會對勞動基金炒股弊案(涉及游迺文、寶佳、復華投信、統一投信等)的監理不力,要求從重從嚴處分並啟動專案金檢,而非僅進行年度檢查。金管會表示會配合檢調,並已強化監理,但專案檢查每年都在進行。
- 理財專員資格與管理問題:莊瑞雄委員質疑理財專員的專業證照制度過於寬鬆,訓練時間短,且發證單位非公家機關,導致理專挪用客戶資金、不當勸誘等弊案頻傳,建議加強管理與罰則。金管會同意會加強訓練和監督,並表示對重大違規會重罰。
- 緯創印度廠勞資糾紛重訊不實:邱顯智委員質疑緯創公司針對印度廠勞資糾紛事件發布的重訊內容與外媒報導及蘋果聲明不符,涉嫌刻意誤導或隱匿,且未依規定發布集體抗議訊息,要求金管會積極查處並檢討法規。
- 純網銀 LINE Bank 偷跑爭議:曾銘宗委員質疑 LINE Bank 在未獲金管會正式核准開業前即有「偷跑」行為,法遵可能存在問題,要求金管會嚴查並強化其法遵,並指出這可能延緩其正式開業時間。
立法委員發言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對保險業資金投資公共建設放寬董監事席次限制至百分之百表示疑慮,認為可能造成公共建設被保險公司掌控,且保險資金是保戶的錢,不應過度放寬。
- 關切勞動基金炒股弊案,質疑金管會對投信監理不力,要求從重從嚴處分。
- 建議金管會應體貼小老百姓而非僅體貼保險業。
- 對金管會處理東洋內線交易案的進度與結果表示關切。
- 要求保留「保險法」第 146 條之 5 條文,待進一步協商與聽取專家意見。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財經幫在公股銀行與民營銀行間的「旋轉門」問題,恐導致利益結合與包庇,要求金管會自清。
- 提醒金管會加強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如 TRF)的管理規則和自律規範,以落實金融消費保護。
- 關切理專弊案頻傳,認為董事會監督責任不足,建議應訂定罰則以有效遏止金融弊案。
- 要求金管會調查彰銀紐約呆帳及東莞分行經理人派任未經董事會通過等問題。
- 關心居住正義,質疑金管會抑制房價政策工具不足,特別是豪宅信貸比例過高,要求剔除並加強溝通。
- 質疑富邦金收購日盛金案涉及中資爭議,要求金管會調查釐清。
- 要求金管會加強落實吹哨者保護及內控機制,並提出修法版本。
- 要求金管會啟動專案金融檢查勞動基金運用局與投信公司的相關會議紀錄,以釐清勞動基金弊案。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認同中研院經濟所對臺灣股市、房價、匯率「三飆」現象的警示,特別是股市走勢已與基本面背離,有泡沫化疑慮。
- 對勞動基金與投信紀律蕩然無存表示震驚,要求金管會從重從嚴處分涉案投信。
- 支持金融整併政策,但希望金管會能有具體願景,在制度上提供誘因。
- 指出股市過度依賴台積電導致 M 型化趨勢,要求金管會改善股市動能,提出股票造市制度,並引導更多有潛力公司進入資本市場。
- 質疑 LINE Bank 在未獲核准前即有「偷跑」行為,要求金管會強化其法遵審查,並認為應延緩其開業時間。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詢問金管會對央行建議放寬壽險業海外投資比重限制的研議結果。
- 關切近期炒房熱潮是否有保險業介入,金管會應注意。
- 詢問金管會是否願意協助央行穩定匯率,特別在國際貨幣寬鬆下臺灣匯率波動劇烈的情況。
- 關心國銀整體稅前盈餘減少,詢問金管會對明年銀行業獲利狀況的預期。
- 指出 OBU 及海外分行逾放比率創新高,要求金管會檢討銀行是否有可歸責之處。
- 詢問當沖降稅政策對股市量能的影響,以及其應屬常態或權宜之策,並關心散戶是否為主要獲利者。
- 要求金管會對股市未來走勢及本土疫情對臺股衝擊提出看法,但金管會表示不評論股價。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質疑富邦金併購獲利排名倒數第二的日盛金的動機,並強調金融機構誠信經營的重要性。
- 質疑金管會對富邦金併日盛金案的資訊揭露反覆,從「未收到申請」到「兩個月前已洽詢」,認為金管會違反誠信原則。
- 指出在金管會公開核准消息前,日盛金股價已異常爆量,懷疑有內線交易或股價炒作,要求金管會徹查。
- 質疑富邦金公開收購日盛金的策略,認為若不直接洽談大股東而採公開收購,可能只是「做一輪假球」以達到特定目的。
- 關切富邦金在中國的投資關係,要求金管會釐清日盛金股東建群投資背後是否有中資疑慮。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質疑壽險業資金引導回國內投資公共建設是否與央行政策違背,並要求金管會評估政策開放後能引進多少資金。
- 要求金管會與促參司於 1 個月內提交壽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的報告及評估。
- 質疑金管會快速核准富邦金非合意併購日盛金,可能造成「洗產地」現象,協助肖建華集團資金台資化,並認為國際洗錢集團已盯上此案。
- 質疑金管會對勞動基金弊案的調查不力,要求啟動專案金檢,針對寶佳集團過往大量購入股票搶奪董監事的模式進行調查。
- 提醒金管會應審慎處理港資中資化趨勢對金融市場的影響,並拉高審查尺度。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建議金管會對寶佳案(勞動基金弊案)應積極介入調查,而非以檢調偵辦為由不作為,避免外界質疑包庇。
- 肯定金管會主委上任後對金融三業的重罰,特別是理專挪用客戶資金等弊案。
- 質疑理財專員的資格與專業證照制度過於寬鬆,訓練不足,導致民眾因信任大型金控而受騙。
- 指出金管會對保險業發現的缺失有 75% 僅要求改善而未裁罰或糾正,要求檢討並建立更嚴格的懲處機制(如三振條款)。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人愛買保險導致壽險業資金龐大(逾 30 兆元),其中 7 成投資海外,國內投資標的吸引力不足。
- 詢問金管會放寬保險法第 146 條之 5 後,預計每年能吸引多少資金回流投資國內公共建設,並關切是否影響房市。
- 指出保險法放寬投資長照機構的誘因不足,因衛福部「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仍限制保險業董事席次。
- 建議金管會應要求勞動基金每日公布淨值及收益,並比照三大法人公開揭露政府基金在臺股的買賣資訊,以增加透明度,避免成為貪腐溫床。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質疑富邦金併購日盛金案的審核程序過於快速(9 個工作日),且金管會事先與富邦金溝通,涉嫌「喬事」和「護航」。
- 指出金管會早在 10 月就啟動審查程序並約談陳銘達,但日盛金背後的中資疑慮(肖建華)至今未釐清,卻仍放行併購,質疑金管會包庇中資。
- 強調日盛金中資疑慮是國安層級問題,國際洗錢組織已盯上,金管會未查清楚即同意併購可能違法,並要求金管會主委保證日盛金無中資。
- 質疑富邦金在中國的投資風險,並與中資疑慮關聯。
- 要求金管會調查 10 月至 12 月富邦金併日盛金案過程中是否存在內線交易或不當套利行為,因股價有爆量炒作情況。
- 要求金管會必須在 2 月 1 日農曆年前對日盛金中資疑慮給社會一個交代。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關心新臺幣升值對臺灣出口產業的影響,特別是傳統產業的價格競爭力。
- 詢問保險法修正後,壽險資金是否可投入公共事業(如水電),以避免影響民生。
- 關心大同公司董事長林文淵被撤換的原因,並詢問金管會對公司自治的看法。
- 詢問純網銀的試營運狀況、獲利模式及與實體銀行的差異,並提醒金管會應隨時糾正缺失。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提醒金管會應加強對銀行鑑價的監管,尤其在房價上漲背景下,可能存在高估房價以獲取更多貸款的問題。
- 質疑金管會過去 5 年在銀行鑑價方面查獲案件數過少,且多為小型銀行,未能有效打擊炒房。
- 建議金管會應針對不動產授信進行專案金檢,並應針對預售屋承購及履約擔保信託業務出狀況的中小型銀行作為重點。
- 要求金管會公開預售屋價金信託專戶的管理準則,以杜絕建商資金亂象,並立即實施,不應等到「信託 2.0」大計畫。
- 指出證交所「創新版」上市條件要求「關鍵核心技術」鑑價,但臺灣缺乏相關專業鑑價機制,要求金管會解決此問題。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詢問非合意併購的法律程序,包括是否需事先磋商、條件未成就的後果(如商譽影響、一年內不得再申請公開收購),以及是否可能造成股價炒作。
- 澄清金管會核准的是富邦金啟動非合意併購程序,而非核准兩家金控已完成合併,強調後續仍需符合法定審查程序。
- 指出壽險資金高比例(約 18 兆元,其中九成美元計價)投資海外,導致巨額匯差損與避險成本,建議金管會應鼓勵保險資金在國內投資,以降低成本並穩健經營。
- 建議金管會應積極鼓吹交通部、經濟部等主管機關開放更多有獲利空間的公共工程、公共建設供保險業投資,以利壽險資金留在臺灣。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資本市場規模龐大(保險業總資產 31 兆元、銀行 46 兆元、上市櫃公司 47 兆元),但金管會管理人員不足,建議應補足員額。
- 關心美元計價保單的匯率風險,特別是新臺幣升值對約 4,200 億元外幣保單及 16 兆元海外投資的影響,要求金管會加強引導與管理。
- 提醒金管會應注意保險業資本適足率的維持,並遵循 IFIRS 規劃,確保金融穩健發展。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質疑緯創印度廠勞資糾紛事件中,公司發布的重訊內容與事實不符,涉嫌刻意誤導投資人,且未依規定發布集體抗議訊息。
- 要求金管會立即交代證交所查處緯創重訊不實問題,並督導公司改善。
- 建議金管會應修正法規,將損害勞工權益納入重大訊息發布規範,以符合公司治理 3.0 的精神。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對富邦金併日盛金案的發言系統有問題,媒體報導「未收到申請」與實際核准日期不符,恐欺騙投資人並造成外界質疑金管會包庇。
- 關切保險法修正草案放寬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董監事席次限制,詢問是否打算完全放開,並強調應有管理機制。
- 詢問金管會對臺股因英國變種病毒及本土疫情下跌的判斷依據。
- 提醒壽險業海外投資仍有 3.5 兆元未避險部位,新臺幣升值將嚴重影響增提準備金,關切是否衝擊保險業者經營。
相關人員回應
黃天牧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行政院函請審議「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旨在引導保險業資金投資國內產業及公共建設,健全保險業財務結構,強化公司承受風險能力,提升法規授權明確性。
- 吳秉叡委員等 22 人提案修正「保險法」第 146 條之 1 條文,開放保險業投資「經評等機構評定相當等級以上公司所發行之免保證商業本票」,金管會敬表同意,建議增列於第 146 條之 1 第 1 項第 4 款。
- 保險業放寬投資公共建設董監事席次限制,有管理機制,且投資對象多為非公發的 SPV 公司,不會有經營權爭奪問題,政府機關對公共建設投資仍有絕對控制權。
- 對於富邦金併購日盛金案,金管會基於公務機密需保密,避免影響股市波動,並已啟動內線交易調查,但審查過程符合法規。
- 日盛金股東建群投資(CTL)中資疑慮已在調查,但無證據不能隨意認定,CTL 僅占 24.09% 股份,其餘為臺灣人。
- 勞動基金炒股弊案,金管會會配合檢調,並已強化對投信的監理,專案檢查每年都在進行,對於疏失屬實者會從重從嚴處分。
- 理財專員弊案頻傳,金管會同意會加強銀行對員工的訓練與監督,對重大違規會重罰,並會檢討金管會的制度和管理。
- 緯創印度廠重訊不實問題,將要求證交所督導緯創改善並查處。
- 純網銀 LINE Bank 偷跑行為,金管會非常重視,將嚴查原委並納入審查考量,強調法遵是最重要基礎。
- 臺灣股市具有良好基本面,經濟成長率佳,但資金狂潮亦是股市成長原因,金管會持續觀察股市發展是否健康,並將提出股票造市制度改善 M 型化趨勢。
- 金管會支持金融整併政策,認為臺灣金融機構規模仍有擴大空間,但合併需依法規辦理,不宜預設家數。
- 保險業海外投資部位雖高,但金管會已進行壓力測試,目前維持穩健,且會持續開放外幣型商品以協助穩定匯率。
- 金管會已針對銀行不動產授信啟動專案金檢,會要求銀行公會及信託公會研究預售屋價金信託專戶解決方案,並強調會持續配合打炒房政策。
- 金管會不評論股價,身為監理機關不適合評估股市點位,但對臺股基本面有信心,並持續精進資本市場制度。
嚴宗大 中央銀行副總裁
- 國際美元走勢受疫苗、疫情發展影響而波動,預計即使調整也是緩慢進行。
- 全球主要國家貨幣寬鬆(QE)導致資金充沛,並流向新興市場國家,央行對此保持關注。
- 認同中研院經濟所提出股市、房價、匯率「三飆」現象是各界擔心的問題,央行會注意房價與穩定匯率。
- 新臺幣升值對電子資通訊產業出口影響較小,但對傳統產業影響較大,央行會注意匯率對出口價格競爭力的影響,以穩定金融、進出口和物價。
施瓊華 金管會保險局局長
- 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的決定權在於各級政府機關願意開放多少自償性公共建設,預估會有增加,但初期不會很多。
- 壽險業避險成本約 1,300 多億元,加上匯差損累積約 2,000 多億元,總損失將近 4,000 億元。
- 外幣保單規模約 4,200 億元,業者行銷時需提醒保戶匯率造成的匯差風險。
- 保險業投資海外比例約 65%,其中九成以上以美元計價,金額約 16 至 17 兆元,需注意匯兌避險與管理。
- 「保險法」第 146 條之 1 第 1 項第 4 款修正,增列「免保證商業本票」為保險業可投資項目,以增加投資選項。
張振山 金管會證期局局長
- 東洋內線交易案的報告將準時提交給委員,相關資料已檢送檢調單位。
- 對於緯創印度廠事件,一般以公司重訊消息為準,證交所會不定期或定期抽檢重訊。
- 大同公司董事長林文淵被撤換是公司法人代表改派,屬公司自治事項,符合法律規範。
莊琇媛 金管會銀行局局長
- 富邦金與金管會副主委邱副主委及同仁就併購案進行溝通,是正常程序,並非同意申請。
- 富邦金與日盛金大股東的投資協議中,公開收購時彼此不受約束。
- 金管會已對銀行進行集中度管理,並將在年底適用貸款成數規定,對豪宅進行專案檢查。
相關後續
- 「保險法」第 137 條、第 137 條之 1、第 143 條之 4、第 143 條之 5、第 143 條之 6、第 146 條之 2、第 146 條之 3、第 149 條、第 168 條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保險法」第 146 條之 1 第 1 項第 4 款修正,增列「經評等機構評定為相當等級以上之公司所發行之公司債及免保證商業本票」為保險業資金可購買之有價證券。
- 「保險法」第 146 條之 5 條文(關於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保留送院會協商。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 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
- 「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全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主席補充說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01601
- 卷/期/冊
- 110/16/1
- 發布日期
- 2021-02-02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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