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委員同意權審查:聚焦選務中立、不在籍投票與公投制度改革
內政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0-12-23
立法院內政及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聯席審查行政院提名陳恩民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同意案。會議主要圍繞陳恩民的資歷、中選會的獨立性、不在籍投票制度推動的利弊、公投電子連署的進度與資安風險,以及2018年公投併大選亂象的檢討。委員們就選務中立、原住民秘密投票權等議題提出質詢,陳恩民則強調依法行政並承諾將相關建議帶回中選會研議。最終,同意權案審查完竣,並通過一項要求中選會檢討公投提案審查機制與聽證機制的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陳恩民為委員,請同意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被提名人陳恩民的資格、學經歷及對中選會職務的抱負,同時廣泛討論中選會作為獨立機關的運作,特別是關於不在籍投票、公投電子連署的推動,以及2018年公投併大選所暴露的選務問題。
- 會議深入探討了如何確保選務中立性、提升民眾對中選會的信任,並檢視公投提案審查的實質性與合憲性等憲政層次議題。
相關爭議
- 不在籍投票推動的廣度與時程:陳恩民主張「先求穩,再求有,再求好」,優先針對公民投票實施移轉投票,對公職選舉採行則持保留態度;部分立法委員則認為應擴大適用範圍至軍警、駐外人員等公務員,並加快推動時程,質疑現行草案過於保守。
- 不在籍投票的潛在風險:針對不在籍投票,有委員擔憂其可能受外部勢力(如中國)施壓影響臺商投票意向,並可能因技術問題(如美國大選經驗)導致公正性受質疑,進而降低民眾對選舉結果的信賴。
- 選政與選務合一的必要性與可行性:陳恩民原則上支持選政選務合一作為理想目標,但也指出地方選務機關在人力、行政支援上與內政部協調的實務優勢;多位委員則強調合一有助於提升選務中立性、專業性及政策銜接。
- 公投提案審查的實質性與界線:委員質疑中選會對公投提案的「形式審查」是否足夠,特別是當理由書與事實不符或內容顯有錯誤時,中選會應扮演更積極的把關角色,避免低品質公投擾亂社會資源與民主討論;陳恩民則強調依公投法規定嚴格審核法律要件。
- 中選會獨立性與民眾信任度:有民調顯示超過5成的國人不相信中選會具有獨立性,委員質疑中選會作為獨立機關,其運作是否受到政治干預,並要求被提名人承諾發言所當言,堅守獨立、公正的核心價值。
- 假訊息對選舉的影響與法律防治:委員討論是否應修法限制或處罰影響選舉的假訊息,陳恩民認為可考慮但要件須明確、程序要保障;另有委員則建議採歐盟的業者自律模式,而非直接立法限制言論自由。
- 原住民族秘密投票權的保障:有立法委員指出,原住民地區因投票所人數過少(1-3人),實質上無法確保秘密投票,要求被提名人將此列為優先處理事項,以保障憲法所賦予的秘密投票權。
立法委員發言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詢問被提名人及其配偶是否具雙重國籍。
- 質疑在美國大選舞弊爭議後,被提名人仍主張評估並逐步推動不在籍投票的規劃。
- 關切數位發展部成立與數位身分證管理問題,質疑行政院預算縮編及資安人才缺乏問題。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詢問地方選委會主委由縣市首長擔任是否影響選務中立。
- 支持選政選務合一,但質疑中選會委員如何抵抗執政黨壓力以維持選務公正。
- 質疑中選會對公投提案(如江主席案)聽證會後修改提案文字的必要性與實質差異。
- 支持公投電子連署,但對電子投票持謹慎態度,認為技術尚未成熟。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肯定被提名人陳恩民具備法律專業與2018年公投併大選實務經驗,符合中選會委員資格。
- 關切被提名人對選政選務合一及不在籍投票制度的看法,特別是在美國大選後對不在籍投票的疑慮。
- 強調不在籍投票及公投電子連署應在國人有相當信心及高度共識下才推動,避免打擊選務信任度。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指出公投提案理由書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問題,認為中選會應在提案審查中扮演過濾篩選角色,以避免低品質討論危害民主。
- 引用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強調公投理由書不實可能導致提案被駁回,要求中選會對此問題提出研究報告。
- 認為中選會不應僅限於程序性審查,應對提升公投討論品質負起政策責任。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支持在現有選務人員移轉投票基礎上擴大不在籍投票對象,例如軍警、駐外人員,以保障其公民權。
- 質疑中選會曾以「行政特權」為由駁回公投案,但黨產會、促轉會等組織法卻由立委提案,認為中選會標準不一。
- 關切中選會公投案通過率在不同主委任內大幅下降的原因,並質疑「一案一事項」審查標準的適用一致性。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詢問被提名人對選務與選政孰輕孰重的看法,並分享自身地方選務經驗。
- 指出2018年公投併大選的亂象是因當時中選會主委顢頇不聽實務經驗者建議所致。
- 要求被提名人若擔任中選會委員,應堅持正確的選務改進方向,特別是針對新竹市數位身分證換發可能對明年公投的影響提出具體建言。
- 對不在籍投票持保守態度,認為應先從公投的移轉投票試辦,對人的選舉則緩議。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公投與大選脫鉤後,2018年公投亂象是否仍可能發生,特別是投票人數、選票數量及投票時間拉長的問題。
- 建議中選會應進行沙盤推演,降低投開票所人數,並提早公投公報送達時間,讓民眾有更多時間了解議題。
- 指出公投法缺乏禁止投票當日引導投票意向行為的罰則,以及選務人員違法行為蒐證困難、罰則執行不易的問題。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質詢行政院對不在籍投票的立場,詢問是否僅適用於公投,以及相關草案的送出時程。
- 肯定被提名人對不在籍投票的理想,但強調需從優缺點中改進,並要求行政院加速推動草案。
- 詢問被提名人若通過審查,在不到1年的任期內,第一件想做的事情為何,並期待能改善2018年公投的缺點。
林文瑞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民意基金會民調顯示超過5成民眾不相信獨立機關不受政治力干預,關切中選會的公信力問題。
- 期許被提名人能以其法律專業及地方經驗,提供中選會建議,扭轉國人對中選會易受政治力干預的印象。
- 關切中選會在法律層面的不足之處,特別是基層選務人員反映公職選舉與公投投票制度規範不一(如投票當日宣傳)的問題。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要求被提名人若擔任中選會委員,應將保障原住民族秘密投票權列為第一優先工作,解決原住民地區投票所人數過少導致無法秘密投票的問題。
- 期勉中選會委員應勇敢指出違憲、違法的主張,並以紀政公投案為例,質疑中選會過去審查提案的標準。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詢問被提名人對選政選務合一、不在籍投票、公投電子連署等主張的看法,並提醒選政選務合一涉及修法困難。
- 關切公投電子連署的資安問題,詢問中選會過去是否曾出現資安狀況,以及目前的資安檢測與改進進度。
- 強調在推動電子連署及不在籍投票前,必須確保資安穩定,以昭公信,維護選舉公平性。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回顧2018年公投併大選的亂象,詢問被提名人當時是否有向中選會提出建議。
- 強調未來公投題目應簡明扼要、客觀中立,並審慎思考公投結果對政府政策的影響。
- 針對公職人員選罷法中當選無效與褫奪公權的條文適用範圍提出質疑,認為不應限於賄選,並要求被提名人釐清。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詢問被提名人為何認為公投是支撐民主法治國家運作的核心基礎,以及理想公投制度的特點。
- 引用1999年國大延任案大法官釋憲案例,討論憲法基本原則的重要性,並詢問被提名人對該釋憲理由的看法。
- 探討公投投票門檻過高的問題(如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比對各國修憲門檻,詢問中選會是否應考量提請釋憲,以保障國民主權。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肯定被提名人具備基層選務經驗、法律專業及政治素養,預祝順利獲提名。
- 表達堅決反對不在籍投票的理由,擔憂中國透過此制度施壓臺商影響選舉結果。
- 主張選政選務應合一,將內政部選罷法體系的選政業務回歸中選會,以維持國家選舉團隊的一致性。
- 質疑現行法律對假訊息防治的不足,建議歐盟模式的業者自律可能優於修法制定罰則,以避免對言論自由的疑慮。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肯定被提名人的法學素養與地方選務歷練,期許其在中選會超然獨立行使職務。
- 質疑中選會公投不在籍投票草案過於保守,僅限移轉投票,建議應借鑒先進國家經驗,考慮通訊投票等更多樣性方式,並加速修法研議。
- 指出公投及罷免電子連署系統建置遲緩,要求被提名人上任後加速推動相關作業辦法立法與上線實施。
- 關切數位身分證換發對選務的影響,特別是投票現場不配置電子設備讀取數位身分證可能面臨的偽造辨識問題,強調選務人員教育訓練的重要性。
- 詢問被提名人對現行選制中賄選罪量刑與立法目的落差的看法,以及如何更有效防止賄選。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肯定被提名人學經歷適任中選會委員,並詢問其對選政與選務分離制度的看法。
- 指出內政部官員曾發表對小黨不利言論,質疑選政分離可能導致行政不中立,支持選政選務合一以提升中選會獨立性與公正性。
- 關切目前公投法制是否完備,特別是公投議題的合憲性審議與中選會審查權的界線。
- 探討人權議題是否應交付公投,以及如何維護少數族群權益,避免多數暴力,建議中選會與人權委員會合作界定範圍。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肯定被提名人對美國大選制度的看法,強調臺灣選舉制度的穩定性與民眾信任度。
- 期許被提名人未來能輔佐主委,秉持「先求穩再求好」原則,穩健推動不在籍投票與電子連署等選務工作。
- 強調公正的選舉是獲得民眾信賴的基礎,肯定被提名人具備推動選務工作的能力。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肯定被提名人為律師界優秀法律工作者,並感謝其對律師法修正的協助,樂見其擔任中選會委員借重法律長才。
- 回顧2018年公投併大選的亂象,指出當時中選會運作的不足與民眾的失望。
- 討論公投與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問題,詢問行政機關推動重大政策公投時,是否應嚴守行政中立,以及中選會對此的判斷與解釋。
- 期許被提名人能超前部署,思考公民投票相關法律解釋與實務運作問題,讓公投達到公正目標與效果。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被提名人認為公投與大選脫鉤是好的做法,是否將基層選務便利置於人民選舉權之上,並指出2004、2008年公投併大選並未發生問題,2018年亂象是準備不足所致。
- 詢問公投與大選分開辦理將增加多少國家預算,以及投票意願降低是否能真實反映民意。
- 針對不在籍投票,質疑被提名人認同美國通訊投票有疑慮,卻對美國大選結果沒有疑慮的說法自相矛盾,要求其核心價值與立場應堅定一致。
- 詢問中選會主秘關於通訊投票與社會溝通討論的進度,以及明年8月公投是否可能實施不在籍投票。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肯定被提名人選務經驗與法律背景,但指出超過一半國人不相信中選會獨立性,詢問其將如何提高民眾信任感。
- 質疑中選會主委的作為破壞民眾信任,並詢問被提名人是否會盲目支持主委,強調應堅持依法行政的更高道德標準。
- 關切公投電子連署系統建置與上線遲緩問題,要求中選會說明正式施行時程與資安突破方案。
相關人員回應
何佩珊 行政院 副秘書長
- 報告本次中選會委員提名是依據中選會組織法,因前委員周志宏出缺而補提,被提名人陳恩民具法政學識經驗且為無黨籍,符合規定。
- 說明行政院目前沒有規劃在公職人員選舉採行不在籍投票,僅針對公民投票部分研擬法律草案,且仍在行政部門內部討論中,尚未確定送立法院。
- 澄清數位發展部法案並無「踩煞車」問題,仍在與執政黨立委協調討論中,因會期關係下會期再推出不影響政策推行。
- 表示資安預算分配問題龐雜,需由資安處了解,但強調所需預算只會多不會少。
陳恩民先生
- 確認本人及配偶均無雙重國籍。
- 就不在籍投票,主張「先求穩,再求有,再求好」,目前中選會僅針對公民投票的移轉投票進行規劃,公職人員選舉部分暫不推動。
- 認為地方選委會主委由縣市首長擔任原則上不會影響選務中立,只要依法執行,監察小組委員也會提出討論。
- 贊成選政與選務合一作為努力目標,但承認推動過程需考量人力及其他問題。
- 強調中選會委員應獨立、超越黨派,完全依照法律執行職務,對公投提案審核將嚴守公投法要件。
- 認同2018年公投併大選是「一場惡夢」,因案數多、人力難負荷,修法將公投分開是好的做法,但仍需預先規劃應對多案情況。
- 承諾若擔任委員,會將原住民族秘密投票問題帶回會內討論,並將地方選務經驗提供給其他委員參考。
- 就公投題目審核,表示會謹守公投法各項要件,尤其是法律要件。
- 認為公職人員選罷法中當選人褫奪公權的規定,不限於賄選案,只要判處有期徒刑以上都會被褫奪公權。
- 就公投門檻問題,認為是政治性主張,選務機關不宜表態,應由立法院決定。
- 對假訊息影響選舉,認為可考慮修法防治,但要件須明確、程序要充分保障申訴管道。
- 強調中選會的核心價值是公平、公正、獨立與依法行政,並對基層選務的公正性有信心。
- 承諾若通過審查,任期內首要任務是將明年8月的公投辦好,讓民眾有信心。
莊國祥 中央選舉委員會 主任秘書
- 說明中選會資安長由副主委擔任,過去曾有網站遭受攻擊,但計票系統獨立未受駭客攻擊。
- 表示公投電子連署系統已建置完成,但資安檢測仍有25項規定需改進,待資安疑慮排除後才能上線施行。
- 指出公投不在籍投票草案目前正在行政院審查中,若有必要,中選會可隨時召開公聽會徵詢地方意見。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陳恩民委員同意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通過王美惠等委員所提臨時提案,要求中選會針對如何建立良好公投提案及理由書內容審查及聽證機制研擬檢討與改進作為,並於2個月內提送書面報告予內政委員會。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相關單位另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01601
- 卷/期/冊
- 110/16/1
- 發布日期
-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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