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法務部矯正及毒品防制基金預算審查與重大法務議題質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01-12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法務部主管之「矯正機關作業基金」與「毒品防制基金」110年度收支預算。會議聚焦於兩基金的收支短絀原因、執行成效、收容人勞作金提高、技能訓練與就業接軌,以及毒品防制策略等。多位委員亦就公民不服從、疫情期間通訊監察、石木欽案調查進度、監所採購透明度及環境犯罪偵辦等廣泛法務議題向法務部提出質詢,要求部會加強改進並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法務部主管「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關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在110年度的預算編列、收支短絀原因,特別是收容人勞作金比率提高、監所設施改善及自來水供給等支出增加的影響。同時討論收容人技能訓練成效、監外作業推動,以及監所採購招標資訊對稱性等議題。
  • 會議也涵蓋了疫情期間監所口罩供應狀況,以及更廣泛的法務部職權相關議題,如公民不服從、疫情期間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適用性、石木欽案調查進度、環境犯罪偵辦等。

相關爭議

  •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適用性爭議:李貴敏及吳怡玎委員質疑疫情期間「天網」或「電子圍籬」的定位追蹤措施是否應受通保法規範,並要求法務部提供法律依據,法務部則認為防疫措施與偵查犯罪的通訊監察不同,定位追蹤未列入通保法通知範圍。
  • 石木欽案調查進度與透明度:劉世芳委員質疑法務部對石木欽案的調查進度緩慢,僅進行行政調查而非刑事調查,且外界對涉案人員名單與媒體報導有落差,要求法務部加快調查並向行政院提交報告。
  • 監所採購資訊不對稱:劉世芳委員指出矯正署聯合招標在公告時未能全面對外公布所有參與監獄的標案資訊,造成資訊不對稱,要求改善。
  • 環境犯罪偵辦成效:陳椒華委員質疑檢察官對於有害事業廢棄物等環境犯罪的認定及偵辦能力不足,導致不起訴或輕判,人民對司法缺乏信心,要求法務部加強檢察官專業訓練及跨部會整合。

立法委員發言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詢法務部對「公民不服從」概念在現行法令下的法律定位,認為其不應是抗拒執法的法律概念。
  • 關切疫情期間政府透過GPS定位進行人民追蹤(天網/電子圍籬)是否合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與個人資料保護法,要求法務部提供排除通保法適用的法律依據。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質疑矯正機關作業基金110年度短絀金額偏高,要求說明原因。
  • 肯定基金用於收容人勞作金比率提高及監所設施改善,但關注經費善用情況。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詢石木欽案的後續進度,關切檢察系統涉案人員的調查範圍與方式,認為行政調查過於消極,要求在1月18日前提交報告給行政院。
  • 反映矯正署對外招標公告資訊不對稱,建議所有參與聯合採購的監獄應同時對外公告,並擴大至矯正署網站統一發布。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追問通訊監察通知內容的細節,以及疫情期間定位追蹤是否應依通保法規定通知當事人。
  • 關切監所口罩供應狀況,建議監所福利社應提供口罩販售服務以方便收容人。
  • 質疑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成本跳升原因,確認係因收容人勞作金提撥比率提高所致。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關注受刑人出獄後復歸社會面臨的挑戰,強調監獄作業應具備謀生技能訓練功能,並配合長照2.0及能源政策開辦相關訓練班。
  • 建議矯正署擴大監外作業範疇,結合農業缺工問題,與農委會合作,讓受刑人參與農務採收。
  • 建議法務部與退輔會聯繫,研擬利用退輔會農場設置更生人中途之家,提供集中作業與社會適應。
  • 建議法務部參考勞動部「薪資行情及大專生就業導航」資料庫,勾稽勞保資料追蹤更生人就業狀況,以調整技訓方向與內容。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關切網路遊戲中販毒暗語等新型態毒品犯罪前端偵查與宣導,建議法務部與警政體系合作建置相關資料庫。
  • 關切調查局毒品遺失案後的改進措施,要求法務部確保各檢察機關證物保管標準一致嚴謹。
  • 質疑各地檢署推動附命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比例未達標,認為可能與治療能量不足、轉介機制標準不一有關,建議引入毒品法庭個案篩檢系統,並納入林達檢察官的意見。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法務部在毒品犯罪預防方面的預估規劃不夠具體,要求設定預防犯罪的預期目標與改善百分比。
  • 嚴正質疑檢察官處理屏東有害事業廢棄物案件的偵辦成效,指出不起訴、未要求清除廢棄物、或判決無罪等問題,導致人民對司法缺乏信心。
  • 要求法務部加強檢察官在環境犯罪方面的專業訓練,整合檢警環專案小組,不分黨派嚴懲不法,並補足環保單位與檢調之間的漏洞。

相關人員回應

蔡清祥 法務部部長

  • 回應「公民不服從」在法律執行面需依照現行法律,但在學理上尊重倡導。
  • 強調法務部及所屬部會絕對依法行事,不會用手機定位監控人民,但偵查犯罪會在法律許可範圍內依法行事。
  • 說明疫情期間防疫中心設有法制組,有法務部同仁參與提供法律意見。
  • 說明偵查中的通訊監察有事中稽查與事後通知機制,但防疫措施中的定位與偵查犯罪不同。
  • 說明矯正機關作業基金短絀主因是提高收容人勞作金比率(從37.5%至60%)及監所設施費用增加。
  • 承諾會積極查證石木欽案,並於1月18日前將初步報告提交行政院。
  • 回應監所聯合採購招標公告問題,表示會要求參與機關同時公告,並擴大至矯正署網站,以增加資訊對稱與廠商參與度。
  • 說明矯正署已努力降低監所超額收容狀況,全國平均已降至0點多百分比。
  • 同意委員關於受刑人技能訓練與就業接軌的建議,表示會與廠商結合,擴大自主監外作業,並已推動農業部分合作。
  • 說明各地更生保護會設有安置場所,並與民間團體合作,將參考委員建議與退輔會合作設置中途之家。
  • 回應毒品遺失案,表示調查局已深切檢討並建立嚴謹規範,檢察機關也全面檢討預防措施,將整合標準確保一致。
  • 說明毒品查緝數量增加,新興毒品死亡案件及初犯毒品人口減少,呈現具體成果。
  • 強調法務部重視環保犯罪,已成立檢警環專案小組,整合平台共同面對,屬於刑責由檢察官偵查,行政責任交由環保單位處理。

黃俊棠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 補充說明矯正機關作業基金短絀主因,除了勞作金比率提高,還包括燃料油、設施改善(如熱水器、防寒設施)及全面性自來水供給等費用增加。
  • 說明目前各矯正機關口罩存量充足(約80萬個),固定發放,並針對外出、看病、接見及新收者每天一片,監內每週一片,疫情嚴峻時會加密發放。
  • 回應監所福利社販售口罩建議,表示目前僅售布口罩,家屬可寄入醫療用口罩,將與衛福部研議開放購買。

林錦村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

  • 說明通訊監察結束後會通知被監察人,定式表格會顯示電話號碼及監察期間。
  • 提供108年違反毒品案件不起訴處分人數為15,192人,並表示105年至109年總計可能超過5萬人。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依指定期限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 法務部需在2週內提供關於「天網」及個資有無適用通保法的書面答復。
  • 法務部需在1月18日前將石木欽案的調查報告呈報行政院。
  • 法務部矯正署承諾將擴大招標公告範圍至矯正署網站,確保資訊對稱。
  • 法務部承諾將努力改善矯正機關作業,並在一定時間內提供相關報告給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法務部主管「毒品防制基金」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重點為毒品防制基金110年度的預算編列、收支短絀原因,以及基金執行率偏低的問題。
  • 討論內容包括基金撥款機制、各部會計畫申請與執行成效、新世代反毒策略2.0的落實,以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再犯裁定的影響,強調多元戒癮治療的重要性。
  • 委員也關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後刑責提高對收容人數的影響,以及如何有效降低毒品犯收容人數。

相關爭議

  • 毒品防制基金執行率偏低:劉世芳及賴香伶委員質疑毒防基金執行率低落,認為法務部作為召集人應負主要責任,且基金撥款給其他部會恐造成疊床架屋,影響執行效率。
  • 毒品防制基金財源單一:書面質詢指出毒防基金收入來源全數為國庫撥款,缺乏罰金、罰鍰、孳息、捐贈等其他法定收入來源,要求法務部檢討改進。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爭議:邱顯智委員質疑2019年修法提高毒品製販運刑責至無期徒刑或死刑,其嚴峻程度與殺人罪相當,但未有效區分情節輕重,可能導致減刑困難及攀誣比例提高,未能有效解決毒品問題。
  • 附命戒癮治療成效不彰:賴香伶委員指出各地檢署附命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比例未達標,且完成治療人數不多,質疑是否與治療能量不足及轉介機制標準不一有關。

立法委員發言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關切毒品防制基金110年度短絀金額,並質疑法務部主管的毒品防制計畫增加5,000多萬元的主要項目。
  • 質疑就業促進及校園毒品防制計畫經費刪減,是否因勞動部與教育部已編列公務預算,避免重複。
  • 強調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後,毒品施用者應採多元戒癮治療而非僅入監服刑,要求法務部與衛福部、地方政府緊密合作,推動高雄模式等多元處遇方案。
  • 提醒法務部因應新法規,應發展多元戒癮處遇,並呼籲毒防基金應增加預算以因應未來服務方案需求。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毒防基金執行率偏低,認為基金撥款給部會而非直接委外給地方單位或公益團體,導致疊床架屋且責任歸屬不清。
  • 建議法務部重新考量毒防基金的撥款機制,避免執行率低落導致外界質疑。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質疑毒防基金撥款設計,為何由法務部編列後再撥給其他部會,而非直接委外或由各部會自行編列。
  • 關切基金執行率不佳時,法務部作為幕僚單位如何有效督導其他部會,並質疑委員會決定各部會計畫比例的機制。
  • 詢問基金與公務預算支應毒品相關計畫的區別,強調不應重疊。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指出矯正機關收容人中,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者佔近一半,強調降低毒品犯人數對改善監所超額收容的重要性。
  • 質疑2019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提高製販運刑責(如二級毒品10年以上),認為刑度過重且未區分情節輕重,可能導致減刑困難,建議應類型化區分組織犯罪與小額販賣。
  • 指出實務上毒品犯為減刑而「供出上手」可能導致攀誣現象,呼籲法務部重新思考嚴刑峻法後的配套問題。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關切毒防基金108年執行率低於50%,109年仍未達標,要求說明原因及改進措施。
  • 質疑110年就業促進部分預算編列為零,確認係因勞動部有就業安定基金且未申請毒防基金補助。
  • 指出審計機關認為各地檢署推動附命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比例未達標,可能與治療能量不足有關,建議法務部引進毒品法庭等系統,並整合各地檢署轉介機制標準。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要求法務部提出具體的毒品犯罪預防預估規劃,包括未來改善的百分比及可量化的成果,而非僅提供查緝數量等數據。
  • 指出目前輔導計畫成效與犯罪人次相比仍有落差,期待能看到更具體的戒癮、戒毒成果。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毒品防制基金收入來源全數為國庫撥款,缺乏罰金、罰鍰等其他法定收入,要求法務部檢討改進,酌編部分數額為基金收入。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笑氣濫用問題日益嚴重,已滲透校園,且未列入毒品管制,導致吸食者僅受社維法輕罰,無強制勒戒或刑責,要求法務部將笑氣列為毒品加強管制。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之2修正案明定法務部應設基金,但基金運作目標及財源穩不穩定應檢討。
  • 書面質詢指出去年底監察院巡查行政院時,監委王幼玲提出監所收容人醫療狀況諸多缺失,包括新收健檢流於形式、保外就醫欠缺審核標準、精神狀況收容人處遇未落實等7項,要求法務部檢討改進。

相關人員回應

蔡清祥 法務部部長

  • 說明毒品防制基金短絀主因是108年度決算基金餘額減少,導致110年度公庫撥款收入預算數減少。
  • 回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趨嚴,強調若大量製造、運輸毒品將定重責,個案則由檢察官或法官審酌。
  • 說明法務部正努力解決毒品犯進監所問題,透過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等多種替代方案降低收容人數。
  • 承諾將加強協助各地檢署找合適戒癮治療單位,鼓勵檢察官多做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決定,並逐步統合各地檢署作法。
  • 表示毒品查緝數量增加,新興毒品死亡案件及初犯毒品人口減少,顯示防制工作有具體成果。

黃玉垣 法務部保護司司長

  • 說明法務部主管毒品防制相關計畫增加5,000多萬元,主要用於強化矯正、觀護等面向的4個新興計畫,如司法官學院的職涯發展與社區轉型計畫。
  • 解釋就業促進及校園毒品防制計畫經費刪減,是因為勞動部與教育部各自有公務預算支應,避免基金重複編列。
  • 說明毒防基金從108年成立,初期各部會仍在磨合申請流程,導致執行率偏低,但109年執行率已提高至80多百分比。
  • 說明毒防基金撥款尊重各部會職掌及提案,由委員會審查計畫可行性與執行情形來分配金額,而非固定比例。
  • 表示法務部作為幕僚單位已發函提醒相關部會注意執行率,並會持續支持延續性計畫。
  • 解釋毒防基金的成立依據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之2,基金目的為不與公務預算重疊,因此勞動部未申請110年就業促進經費。
  • 說明各地檢署推動附命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比例不夠高的原因可能與治療能量、單位不夠多有關,但也有醫師表示資源足夠,將進一步瞭解。

林錦村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

  • 說明縣市政府在衛福部督導下設有毒防中心,並與地方法院建立平台,定期聯繫毒癮治療事宜,顯示有緊密合作。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依指定期限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 法務部承諾將努力改善毒品防制基金運用,並在一定時間內提供相關報告給委員會。
  • 法務部將持續努力統合各地檢署在附命戒癮治療上的作法,並將林達檢察官的意見納入考量。
  • 委員鄭運鵬、蔡易餘、鄭麗文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102001
卷/期/冊
110/20/1
發布日期
2021-02-09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