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業務報告與質詢:聚焦工程管理、採購及資源挑戰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03-11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吳澤成主任委員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管理、政府採購制度精進、施工品質提升、工程進度加速及多項工程問題協調,包括缺工缺料、閒置設施活化、淡北聯外道路延宕、綠色採購成效及廢棄物再利用爭議等。吳主委就各項議題提出說明與因應措施,多項提案經討論後通過,並要求工程會研議處理。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會)就其統籌公共工程規劃、審議、協調、督導及政府採購法規主管等業務進行報告,內容涵蓋工程整體規劃、問題協調解決、採購制度精進、品質提升、進度加速及管理健全等六大面向。
- 立法委員針對工程會的業務報告,就當前公共工程面臨的實際挑戰,如缺工缺料、重大工程延宕、閒置設施活化、綠色採購成效及採購爭議處理機制等提出質詢與建議。
相關爭議
- 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成效與列管標準:邱臣遠委員質疑工程會列管與解列標準不符實際,存在「黑數」問題(如大安媽祖園區未列管),且部分解列設施(如竹東動漫園區)仍未真正活化,要求工程會應化被動為主動,強化源頭管理與查證機制。
- 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工程招標延宕與評選公正性:邱臣遠及趙正宇委員指出該工程多次流標,並發生評選委員同時擔任投標廠商工作成員的重大瑕疵,導致重新招標,質疑工程會對評選機制與委員管理的防範不足及責任追究問題。
- 營建業缺工缺料問題的嚴重性與因應措施:多位委員(陳歐珀、林俊憲、趙正宇、陳明文、陳素月)強調營建業面臨嚴重缺工(近5萬人)及鋼筋、砂石等材料價格飆漲,導致公共工程流標頻繁。吳主委雖說明已放寬移工規定、推動本土培訓與營建自動化,但委員認為現有措施仍緩不濟急且成效不足。
- 淡北聯外道路工程長期延宕與中央地方權責:洪孟楷委員質疑淡北聯外道路環評通過1年多仍無具體進度,要求工程會加速協調並由中央統籌經費。吳主委表示已請交通部研擬整體路網規劃,並承諾中央將負責跨區域交通問題,但未能提供明確時程。
- 政府綠色採購成效不彰:李昆澤委員指出政府環保標章商品採購金額不到總採購額的1%,且多項環保產品採購金額為零,質疑現行法規與執行困境,要求工程會提出具體改善辦法。
- 政府採購法「3家廠商才能開標」規定之實務困境:陳歐珀委員反映採購法要求3家合格廠商才能開標的規定,導致業者借名投標及流標問題。吳主委坦承此規定為立法院後續增訂,工程會希望修正此限制,因其嚴重影響發包效率。
- 廢棄物再生粒料不當利用與法規模糊:陳椒華委員揭露焚化爐底渣等再生粒料不當運用於農地及公共工程,且重金屬戴奧辛含量超標,質疑現行法規漏洞與認定標準不清,要求工程會制定明確規範,避免不法行為。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肯定工程會調解履約爭議的績效,但建議政府部門應以調解與仲裁為原則,訴訟為例外,並在重大工程合約中納入爭議協調小組機制。
- 關切宜蘭太平山觀光森林鐵路復駛計畫的中央地方經費分擔、自償率及審查機制等配套問題。
- 質疑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始得開標」的規定不符實務,導致業者借名投標,建議檢討修正。
- 呼籲工程會與勞動部加速解決營建業缺工缺料問題,特別是鋼筋價格上漲與砂石供需穩定。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淡北聯外道路工程延宕16年,環評通過1年多仍無具體進度,要求工程會應發揮魄力,加速協調臺北市與新北市,並由中央統籌協調與全額負責經費。
- 肯定吳主委協調解決八里污水處理廠移撥新北市的人員(新增38人)與經費問題,感謝其回應新北市民心聲。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質疑工程會對閒置公共設施(俗稱蚊子館)的列管與活化成效不彰,存在「黑數」(如大安媽祖園區),並指出部分解列設施(如竹東動漫園區)仍未實際活化,要求工程會化被動為主動,建立風險預警機制,並強化管考。
- 關切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工程招標持續拖延,特別是評選委員與投標廠商工作團隊成員重疊導致廢標的重大瑕疵,要求追究評委責任,並加速工程推動。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指出公共工程流標率高,尤其重大工程因缺工缺料及預算單價與市價落差大,導致廠商不願投標,要求工程會與勞動部儘速解決此問題。
- 建議除了引進外籍勞工,應加強培訓本土營建人才並推動營建自動化,要求工程會提出具體績效報告。
- 關切工程會組織改造停滯導致人力流失與業務推動困難,要求儘快確定工程會定位,並提升其重要性與功能性。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關切小型公共工程流標問題,指出其主因是預算價格與當前缺工缺料的市場行情脫節,要求工程會協調中央部會調整預算。
- 批評工程會網站無障礙標籤2.0改版進度緩慢,要求作為帶頭單位應加速改善,並重視軟體無障礙。
- 質疑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工程評選委員與投標廠商工作成員重疊問題,要求工程會加強法規宣導與內部控管,並檢討押標金發還機制。
- 肯定工程會修正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與審議規則,特別是召集人由高階主管擔任及3年內有合作廠商者不得擔任評委等規定,但提醒注意基層首長規避責任問題。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嚴厲批評政府綠色採購成效不彰,環保標章商品採購金額不到政府總採購的1%,要求工程會與環保署檢討法規並提出具體改善辦法。
- 肯定工程會將工程查核比率提升至10%的承諾,但也建議將複查場次獨立計算,以更具體督導工程改善狀況。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感謝吳主委實地會勘花64線瑞港公路並協調經費改善,但指出該路段非省道且仍有坍方落石危險,要求工程會持續協調公路總局將其改為省道或透過其他計畫加強改善。
- 指出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多年未解,以花蓮陽光電城為例,因涉及建築保存年限與結構改變問題而受阻,要求工程會訂定相關措施或規定,讓各部會勇於推動活化。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肯定工程會調解履約爭議的成效,但強調應加速調解與仲裁時程,避免廠商因資金壓力而倒閉,並承諾協助了解大鵬灣BOT案爭議。
- 關切政府採購資安問題,特別是機關使用中國資通產品的風險,要求工程會訂定相關細則並主動稽查處理。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因臺商回流及晶片廠擴建(如台積電),導致營造業景氣蓬勃但嚴重缺工,工資飆漲影響公共工程進度,要求工程會與勞動部加速引進外勞、培訓本土人才並發展營建自動化。
- 關切公共工程預算編列與原物料價格上漲脫節導致流標問題,要求工程會制定一套SOP,提早因應物價波動,並以3D列印工程等先進營建自動化技術超前部署。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建議工程會考量南投縣交通壅塞問題,規劃不同的路廊以提升或改善道路系統,如拓寬國道6號與3號霧峰系統,或增加替代道路。
- 詢問國道6號貫穿南投到花蓮的延伸計畫,若交通部提出可行性評估,工程會是否支持。
- 關切2025非核家園目標下,綠能發展配比未達標,特別是離岸風電工程進度延宕,要求工程會與經濟部提出備案並加速完成。
- 關切全球砂石短缺趨勢,詢問政府除東砂北運外,是否有其他超前部署因應措施,並考量環保與成本問題。
- 建議工程會與審計單位溝通,建立默契,鼓勵地方政府多採統包或限制性招標方式,避免審計壓力阻礙工程推動。
- 肯定工程金質獎有助提升工程品質與榮譽感,建議工程會多想鼓勵方案。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關切泰山空軍飛彈指揮部軍宅宿舍改建社宅與雲林莿桐埔尾多功能活動中心等工程多次流標問題,質疑工程會所稱「欠缺全生命週期觀點」是否為根本原因,並指出基層機關普遍反映缺工缺料才是直接原因。
- 指出營建署統計營造業缺工達4萬8千多人,相較於一年引進1千多名外勞,措施顯得杯水車薪,要求工程會加速培訓本土人才,並積極協助輔導基層工程順利招標。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嚴厲質疑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土建工程多次流標且發生評選委員擔任投標廠商顧問的重大違規事件,要求工程會說明如何及早發現類似問題,並檢討押標金發還機制,避免國家損失與工程延宕。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指出廢棄物再生粒料(如焚化爐底渣)不當利用於農地,且重金屬戴奧辛含量超標,質疑法規漏洞與認定標準不清,要求工程會制定更簡單明確的填築、回填道路等用途法規與標準,讓執法單位能明確認定。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關切聯合國專家提出全球砂石短缺警訊,詢問工程會除東砂北運外,有無兼顧國土安全、環保與工程需求的未雨綢繆因應措施,避免過度採取東部砂石。
- 建議公共工程應納入節約用水設計與回收水再利用,並建立獎勵機制,而非僅處罰或道德勸說。
- 關切原物料價格持續上漲造成廠商不勝負荷,詢問工程會是否已採取特別措施,如調整早期編列預算或彈性運用物價調整機制,以降低廠商虧損。
相關人員回應
吳澤成 主任委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同意將調解與仲裁作為履約爭議處理原則,已採取預防性諮詢機制,並100%提出調解建議,使成功率達80%。
- 坦承過去閒置公共設施管理較被動,現已改為主動盤點與追蹤,並針對剩餘17案組成專案小組活化,承諾提出應變計畫。
- 說明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工程問題源於計畫、預算與設計發包連結不足,評選委員違規是個人認知問題,已解除聘請,將加強法規宣導。
- 解釋營建業缺工缺料問題,已協調勞動部放寬外籍勞工引進(增加1,700餘人),並將推動本土人才培訓與營建自動化,針對預算編列前期及已發包案件將透過物價調整機制處理。
- 表示淡水聯外交通壅塞問題存在多年,已請交通部研擬整體路網規劃,並認同中央應負責跨區域交通問題,目標5月前提出方案。
- 同意李委員昆澤的建議,將協同環保署檢討綠色採購相關規定,使其更具彈性,並加速再生材料的再利用。
- 說明政府採購法「3家廠商才能開標」規定是立法院增訂,工程會希望修正,因其影響發包效率。
- 同意將與環保署等相關部會統合,訂定明確的廢棄物再生粒料使用規範,區分土地使用管理與材料規定,並力求在年底前完成。
- 確認八里污水處理廠移撥新北市的人員與經費問題已解決,人事總處同意增補38人,內政部將明確補助規定。
- 承諾將協調交通部、農委會與宜蘭縣政府,以專案計畫方式推動宜蘭太平山觀光森林鐵路。
- 回應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改造,表示已協調人事總處歸還員額,目前將照現行制度運作,未來工程會定位可能調整為保留原單位。
- 表示將會去了解南投道路系統改善需求,並協調交通部協助;若國道6號延伸計畫可行且有需求,工程會將協助與支持。
- 承諾會了解離岸風電工程進度,並協助解決相關困難。
- 說明國內砂石供應以東砂北運及海運方式運至北部為目標,以達自給自足,並強調河川疏濬需在維護河防安全前提下進行。
- 同意李委員昆澤的建議,複查應獨立計算,並將依照統計學概念,落實查核百分比,強調工安與查核停留點。
- 承諾將要求公共工程主辦機關掌控用水方式以達到節省,並將檢討節約用水的獎勵措施。
- 對於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問題,將了解花蓮陽光電城個案,並針對其他個案的難處,訂定相關措施或規定,讓各部會能勇於推動。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第1案照案通過,要求工程會與勞動部協調解決營建業缺工問題。
- 臨時提案第2案照案通過,要求工程會協調交通部儘速完成淡北聯外道路整體路網規劃。
- 臨時提案第3案經工程會修正文字後通過,要求工程會於3個月內研議工程採購利用調解、仲裁等多元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為原則,進入訴訟為例外之處理方向,並通函全國各機關。
- 臨時提案第4案照案通過,要求工程會協調相關部會研議將花64線瑞港公路改列省道,並持續爭取經費改善。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02701
- 卷/期/冊
- 110/27/1
- 發布日期
- 2021-03-30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