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公司監理機制強化專題報告:聚焦公司治理與中資控管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03-22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針對上市櫃外國公司(KY公司)近期頻傳財務弊案,邀請金管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KY公司的公司治理、監理機制及中資控管,委員們就獨立董事責任、會計師查核、承銷商保薦期間、資金流向及實質中資認定等提出質疑與建議。金管會承諾將持續檢討並強化相關措施,以提升投資人信心。
討論事項一
強化上市櫃外國公司(KY公司)之公司治理及監理機制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近期多起KY公司(外國企業來臺上市櫃公司)財務異常事件,探討如何強化其公司治理、監理機制,並加強對陸資的控管,以保障投資人權益並維護資本市場秩序。
- 討論內容涵蓋KY公司開放的緣由、效益、現行監理機制,以及針對公司治理職能、外部專家監督職能、市場監理強度及陸資控管措施提出的具體強化方案。
相關爭議
- KY公司異常比例過高:多位委員質疑KY公司異常事件的比例遠高於一般上市櫃公司,認為這非個案,可能存在系統性風險,金管會則傾向認定為個案問題。
- 專家責任追究與資產保全不足:委員批評投保中心對涉案KY公司獨立董事及會計師的民事求償與假扣押行動緩慢,恐導致脫產,影響投資人求償。
- 承銷商保薦期延長效益:承銷商保薦期間從2年延長至3年的措施被質疑效用有限,無法有效避免如康友-KY等案例的發生。
- 資金流向監理強度不足:要求承銷商輔導KY公司在臺募集資金存放於臺資銀行,但其「輔導」和「參考」性質被認為強度過低,難以落實。
- 海外實地查核困難與資訊可靠性:KY公司營運地多在海外,實地查核困難,遠距查核或委託當地會計師查核的可靠性受質疑,恐造成財報不實漏洞。
- 實質中資認定與控管:委員質疑金管會對「實質中資」的認定標準不夠明確,且對中資透過徵求委託書等方式實質掌控KY公司的情況缺乏主動查核與處理。
- 會計師事務所連帶責任:對於會計師財報不實的責任,委員建議應研議會計師事務所的連帶處分機制,金管會則認為茲事體大,需慎重考量。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康友-KY案中,投保中心對獨立董事未及時進行假扣押,恐導致脫產,並批評金管會對淘帝-KY等案會計師責任追究不力。
- 強調應立即檢視獨立董事是否真正履行職務,並對有故意或重大錯誤的會計師追究損害賠償義務。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質疑將承銷商保薦期間延長至3年,對康友-KY等案例無實質效益,且認為要求資金存放臺資銀行的輔導強度過低。
- 建議金管會應加速修正主辦承銷商責任參考原則,並在銀行函證查核指引中納入外國實務差異,同時擴大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專區的預警指標。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指出KY公司異常比例高於一般上市櫃公司約2倍,質疑金管會對海外KY公司監理主要依賴會計師、承銷商、獨董,缺乏公權力實地查核。
- 要求投保中心應對涉案KY公司採取保全措施(如凍結帳戶),並關切疫苗險進度及銀行洗錢防制法執行的嚴苛問題。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詢問KY公司負責人國籍比例,並指出近期5家KY公司出狀況原因可能與中國大陸經濟轉型及疫情有關。
- 質疑投保中心對KY公司訴訟求償在海外執行的困難度,並對要求KY公司募資存放臺資銀行措施的執行困難及潛在問題提出擔憂。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關切VHQ-KY曝險金額資訊落差引發恐慌,並批評金管會對KY公司監理資訊回覆效率不彰。
- 指出多數KY公司營運地在中國,質疑對中國KY公司掌握度低,並建議金管會應搭配新南向政策,研議吸引更多新南向臺商返臺投資的鼓勵機制。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強化監理措施半年後KY股仍不斷爆雷,是否為「連環爆雷的觸媒」,並詢問KY股是否存在系統性風險。
- 關切央行打房措施對銀行房貸的影響,以及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規範是否凸顯炒作亂象。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提出的9大措施不足以解決KY公司問題,且有將責任推給獨立董事、會計師或投資人的嫌疑。
- 要求金管會應分析KY公司違法態樣,對症下藥,並提出具體風險預警指標,而非僅依賴外部專家或資訊揭露。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指出KY公司警示比例異常偏高,特別是上櫃和興櫃KY公司,擔憂未來有更多未爆彈。
- 建議金管會應要求會計師對有警示的KY公司進行實地查核並揭露查核結果,加重對重訊不實的裁罰,並與投審會、陸委會交叉比對中資控管情況。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以奧運選手體檢與農產品產地查驗為例,質疑KY公司海外實地查核的困難與會計師查核報告的可靠性。
- 建議金管會應建立KY公司主要營運國別及金融風險評等機制,並將區塊鏈技術導入,以降低跨國監理成本。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質疑KY股制度的永續性,認為目前監理措施偏重外部,缺乏對公司內部團隊或海外大股東的有效管控。
- 強調預警機制應更即時,包含內部治理資訊,並關切海外資產索賠困難,以及募資存放臺資銀行的可行性與矛盾。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質疑KY股被醜化,強調其中仍有許多優質公司,不應因少數問題而全面否定,並呼籲金管會應擴大臺灣資本市場能見度,吸引更多優質企業來臺上市。
- 關切疫情期間KY公司查核困難,建議延長財報提交期限,並呼籲對會計師責任追究應合理合情,不無限上綱,避免專業會計師不願承接KY業務。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將KY股問題比喻為TRF或0206事件,認為是制度面未妥適即上路,擔憂未來更多爆雷。
- 質疑金管會對總部在中國的KY公司監理困難,且疫情期間的視訊或當地會計師查核恐造成漏洞,強調金管會應審慎盤點並超前部署,該停止交易者應立即調查。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對KY股連環爆的監管責任,批評證交所對康友案等中資問題視而不見,導致投資人血本無歸。
- 要求金管會明確實質中資認定依據,並主動查核和處理中資透過徵求委託書等方式實質掌控KY公司的問題,同時強化KY公司財務風險警示區功能。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要求金管會明確定義非中國籍但具中國黨政軍身分者是否視為中資,以避免爭議。
- 關切財政部房地合一稅2.0版對銀行處分不良債權不動產的影響,以及ETN避險股票交易未納入稅負優惠的合理性,要求金管會與財政部溝通。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強調KY公司出事比例高到不尋常,非個案問題,而是制度面或管理面存在問題。
- 要求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在1週內提交檢討報告,說明制度面和管理面問題,並警告若3個月內KY股持續出事,相關官員應負責任。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切KY公司財務不實問題,要求金管會提出具體改革方案,而非僅口頭說明,以保障退休族等投資人權益。
- 詢問臺帛旅遊泡泡相關保險商品進度,並要求統計地震險保障項目下降原因並提交書面報告。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關切臺帛旅遊泡泡保險費率滾動式檢討機制,建議疫苗施打率提高後應有保費調降空間或差異化保費設計。
- 要求金管會與保險公會討論放寬保險從業人員網路言論規範,在確保資訊真實性前提下,保障其在網路時代與消費者溝通的權益。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質疑康友案重訊不實問題,建議金管會應制定KY股重訊查核機制,並要求會計師實地查核廠區及生產設備。
- 要求法說會逐字稿應上網供投資人參閱,並公布KY股臺籍、中國籍及其他國籍董事分布情形,統計法說會召開頻率,以強化資訊透明度與督促作用。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質疑KY股上市櫃的目的,指出其致命傷在於公司在海外,投資人難以瞭解實際經營狀況,導致康友案等重大損失。
- 要求金管會釐清康友案中,國內外會計師的責任歸屬,特別是勤業眾信作為聯盟所的責任,以及臺灣會計師查核中國公司帳務的方式。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指出KY公司最大問題在於營運地不在臺灣,資料取得困難,認為金管會應提出具體嚇阻、警示及罰則,而非抽象的深化與強化。
- 要求金管會明確臺籍董事比例的強制性規定,並確保法說會等資訊公開措施具有強制性,同時建議研究其他國家對會計師事務所連帶責任的作法,以加強監管力道。
相關人員回應
黃天牧 主任委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承認KY公司近期異常比例較高,但認為康友案是蓄意掏空,其他多為營運問題,非整體系統性風險,但監理制度確有改進空間。
- 說明已提出9項強化監理措施,包括延長承銷商保薦期、要求募資資金存放臺資銀行、會計師第2季財報查核簽證、提升市場監理強度及加強陸資控管等。
- 承諾將研究提高預警指標敏感度、擴大資訊揭露範圍、加強會計師查核實務指引,並與財政部溝通房地合一稅對銀行影響及ETN稅負優惠問題。
- 回應KY公司對資本市場有貢獻,目前無暫停上市櫃政策,將持續推動新南向國家企業來臺上市,並強調對會計師責任追究將符合比例原則。
張振山 局長 證券期貨局
- 說明KY公司過往監理要求包括設置獨立董事、國內會計師簽證及設辦事處,並解釋財報未提出將停止交易6個月後下市。
- 指出銀行函證查核指引允許空白函證或替代查核程序,並說明臺灣會計師可透過臨時審計證查核中國公司帳務,其員工會直接赴中國據點查核。
許璋瑤 董事長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承銷商保薦期間延長至3年是透過營業規定修正,並將把募資存放臺資銀行納入承銷商責任參考原則。
- 表示證交所對KY公司查核基於會計師財報底稿,並會指定其他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專案查核(如淘帝、凱羿),預計3月底提交查核報告。
- 指出KY公司董事會中陸籍董事比例相對少,且已配合經濟部新規定全面檢視,無中資超過30%或具實質影響力問題。
- 承諾將查明並加強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會計師實地查核資訊揭露,檢討重訊不實裁罰比例,並與櫃買中心共同研究KY公司營運國別及金融風險評等機制。
張心悌 董事長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 說明康友案中,投保中心已將國內獨立董事列為被告,並將在提起訴訟時一併進行假扣押,但因案件複雜,核算損失金額需時間。
- 坦承海外資產執行求償有困難度,但會對在臺資產進行執行。
簡立忠 總經理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淘帝-KY因延遲提交財報已變更交易方法,若無法提交將停止買賣6個月後下市,並指出已指派其他會計師查核資產應仍存在。
- 表示KY股本益比平均高於國內上市公司,國人對KY股市場並未灰心,並預計今年約有6家KY公司送件IPO,將嚴格審查上市條件。
施瓊華 局長 保險局
- 說明目前沒有針對疫苗的責任險,但有1、2家公司正在開發中,一旦送件將會快速處理。
- 說明臺帛旅遊泡泡保險採備查制,約有9家產險公司將推出相關商品,預計3月25日上架,且會滾動式檢討費率。
- 回應保險從業人員網路言論問題,指出文宣需經公司同意,但解說商品則回歸招攬行為規範,並已請公會檢討自律規範。
莊琇媛 局長 銀行局
- 說明已要求銀行改善洗錢防制法執行過嚴問題,並已於108年發布範本要求銀行遵循,避免不當凍結客戶帳戶。
陳永誠 董事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澄清VHQ-KY開發金認購可轉債實際金額為1.5億元,並已透過視訊召開記者會澄清外界疑慮。
- 說明目前櫃買中心33家KY公司僅2家財務狀況較薄弱,過去真正因淨值為負下櫃者僅1家。
- 承諾將與證交所共同研究KY公司營運國別及金融風險評等機制,並在3個月內建立相關信賴機制。
張銘斌 執行秘書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 說明目前投審會沒有收到證交所或櫃買中心自行查核KY股中資情況的資料,建議應進行橫向交流與交叉比對。
相關後續
- 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及櫃買中心需於1週內提交檢討報告,說明KY公司制度面與管理面問題。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需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事項,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余天、費鴻泰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
- 金管會將責成櫃買中心與證交所,在3個月內建立KY公司主要營運所在地、主要資金來源和該國金融風險的評等與標示機制,並研議區塊鏈技術導入以降低跨國監理成本。
- 金管會將向財政部反應房地合一稅2.0版對銀行處分不動產的影響,並持續溝通ETN避險股票交易納入稅負優惠的議題。
- 金管會將研究擴大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專區的預警指標,並檢討會計師實地查核揭露、重訊裁罰比例等建議,並就吸引新南向臺商返臺投資提交報告。
- 金管會將與保險公會討論放寬保險從業人員網路言論規範,並滾動式檢討臺帛旅遊泡泡保險費率,同時統計地震險保障下降原因並提交書面報告。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03301
- 卷/期/冊
- 110/33/1
- 發布日期
- 2021-04-19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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