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美中臺關係與國安情勢專案報告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04-01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開專案會議,邀請國安局等多個部會就「近期美中臺三邊關係及周邊海域情勢發展對我國安影響」進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美中戰略競逐、中國對臺威脅、臺美關係進展及海域安全等議題。委員們就抵制冬奧、港澳條例、高科技防護等提出質疑,行政部門則針對情勢研判、政策立場及應處作為進行回應。多項議題仍待持續觀察與研議。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家安全局局長、外交部、國防部、大陸委員會、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報告「近期美中台三邊關係及周邊海域情勢發展對我國安影響」,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美中臺三邊關係的最新發展、美中戰略競逐對區域情勢的影響,以及周邊海域(如臺海、南海、釣魚臺)情勢變化對臺灣國家安全的衝擊與挑戰。
- 討論內容涵蓋美國對臺政策、中國對臺策略、臺灣如何應對國際情勢變局,以及在經濟、科技、人權等領域的國安挑戰與應處作為。
相關爭議
- 美中關係的性質:國安局長陳明通認為不應視為「新冷戰」,而是北京欲修改國際規則的「核心利益鬥爭新階段」;江啟臣委員則引述日本智庫觀點,認為是「新冷戰」。
- 臺美海巡合作備忘錄公開性:多位委員質疑該備忘錄內容「暫不公開」的合理性,擔憂是否涉及喪權辱國或配合美國行動;海巡署與外交部則稱其為「海上救難互助」的機制化,且雙方合意暫不公開。
- 中國攻臺時間點及威脅程度:美國印太司令戴維森與準印太司令阿奎利諾對中國攻臺時間點有不同預測(6年內 vs. 迫在眉睫);國安局長陳明通則強調中國謀臺「無時無刻」,應隨時做好準備。
- 港澳條例第60條啟動與否:王定宇、趙天麟委員質疑香港失去獨特性後,陸委會是否應啟動港澳條例第60條取消香港特殊待遇;陸委會則表示正在研議盤點,但需考量經濟社會影響。
- 國安法修訂方向:國安局副局長胡木源提及修訂國安法第2條之1及第5條之1以強化高科技竊密防堵,但蔡適應委員質疑條文適用性,建議應制定「高科技保護法」。
- 南海航行自由立場:國防部副部長張哲平對美日澳英在南海的「航行自由」行動,表示只要符合國際法且不侵犯我主權就不會負面評價,但對於是否支持其行動及是否符合國際法未給予明確表態,引發委員質疑。
- 中國對臺經貿策略意圖:國安局長陳明通判斷中國暫停進口臺灣鳳梨是為促使農民施壓政府接受「九二共識」前提;洪孟楷委員則質疑此判斷是否僅為「大內宣」。
立法委員發言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認為拜登政府的抗中策略不變,對臺支持可能檯面上推進。
- 建議臺美高層互訪應增加,推動國家間正常化。
- 呼籲臺灣應積極加入區域性國際組織,避免被邊緣化,且定位應代表臺灣人民而非冷戰時期的「真中國」。
- 主張臺灣應清楚表態支持新疆人權,而非保持模糊。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詢問政府抵制北京冬奧的條件與標準,以及兩岸貿易戰發生的可能性。
- 質疑國安局長對美中關係是否為「新冷戰」的定義,並要求闡明臺灣的兩岸政策與立場。
- 關切陸委會「建設性模糊」的可能性,以及國安單位在重大議題上的決策依據。
溫玉霞 立法委員
- 質疑美國駐帛琉大使訪臺的性質,是否為試水溫或刻意安排,及其外交合規性。
- 關切臺美海巡合作備忘錄MOU是否會引起北京不必要反彈,並質疑其不公開的理由。
- 詢問若我方漁船在東沙或釣魚臺受難,美方是否會伸援,並強調MOU應以維護臺海和平、國民安全利益為終極目標。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詢問美中臺三邊關係中,美中雙方最主要的「紅線」或「底線」為何。
- 關切第一島鏈是否存在缺口,以及臺美海巡合作備忘錄MOU不公開是否因涉及分擔美國南海巡防責任。
- 要求國安單位重新評估臺灣在美中關係中的定位,並對中國海警法帶來的國安威脅進行評估。
- 關注印太司令戴維森等對中國攻臺時間點的預測,強調國安問題不應造成國人心生恐慌。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關切美國取消香港特殊待遇後,陸委會是否應啟動港澳條例第60條,取消香港特殊待遇。
- 強調臺灣在國際上的重要性,包含經貿供應鏈、民主自由人權及區域安全角色。
- 關注中國滲透挖角臺灣高科技人才與技術的問題,要求國安局提出修法建議。
- 詢問外交部對美日聯合聲明中提及臺灣安全議題的掌握,以及戰略模糊是否走向清晰。
- 質疑海巡署與美國簽署MOU內容不公開,但尊重國家利益下的保密必要性,並詢問是否包含運補協助或海上操演。
陳柏惟 立法委員
- 質疑美中臺三方在國家主權上不一定平等,強調臺灣要做價值判斷而非選邊站。
- 詢問國防部北約組織與中國之間的核心價值衝突,並主張是自由民主與集權的衝突。
- 建議外交部評估烏克蘭將加入北約及歐盟寫入憲法的作法,以提升國際地位。
- 堅決反對「九二共識」及「一帶一路」,呼籲行政單位重新評估臺灣在國際組織及協約中的價值與定位。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主張在人權方面強化幫助受迫害港人,但在經濟條件上若香港「內地化」,應重新審視港澳條例。
- 建議經濟部檢討港資是否逐步不再適用外國人投資條例,而應回歸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
- 呼籲經濟部從嚴審查關鍵投資項目,並強化營業秘密保護,防堵中資透過經濟合作竊取技術。
- 支持臺美海巡合作備忘錄,認為可減少灰色地帶衝突,並建議可大項公開、細項保留以減少疑慮。
- 關切美日是否將在釣魚臺進行登島模擬軍演,以及解放軍是否跟進,要求國防部與國安局掌握情資。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關切國軍協助水庫清淤工作的福利待遇,並建議將F-5E改為無人機以提升不對稱作戰能力。
- 質疑臺美海巡合作備忘錄MOU不公開,擔憂其內容可能喪權辱國或犧牲漁民權益,並成為中美日攻防工具。
- 強調釣魚臺與南海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不應因他國合作而默認主權受損,要求海巡署公布MOU內容。
- 質疑國安局長對MOU內容不了解,以及外貿協會關閉大陸據點對兩岸關係的影響。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詢問國安局對翰薪案的掌握及情工法修正後的角色,並質疑國安局副局長對國安法條文的引用錯誤。
- 建議國安局應針對高科技竊密問題,擬定具體修法方案,或考慮制定「高科技保護法」。
- 關注日本首相訪美後可能發表的聯合聲明,特別是其中對臺灣海峽穩定性的提及,並分析其對區域情勢的影響。
- 詢問國防部對美、澳、日、英在南海執行航行自由的立場,以及國軍與海巡聯合應對中國侵擾的策略。
- 強調若中國海警船在12浬內對我方艦艇攻擊,應視為對國土的作戰行動,並要求明確表達態度以避免誤判。
陳以信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副部長對南海太平島是島不是礁的立場,認為其尊重他國認定有「喪權辱國」之嫌。
- 要求國安局長儘快瞭解國內11個情報機關的運作狀況。
- 質疑臺美海巡合作備忘錄MOU不公開,且國安局長聲稱未看過內容,擔憂是否涉及美國海巡艦艇停泊臺灣港口等重大議題。
- 關切外貿協會打算關閉大陸四個據點,質疑其對兩岸關係的影響,並認為國安局應有態度。
- 指出國安局招考人員英文組比例過高,其他語別(如俄語)不足,影響情報蒐集,要求調整。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正面看待臺美海巡工作小組瞭解備忘錄,認為其將臺美合作關係「名正言順化」,並非侵害主權。
- 指出美中阿拉斯加對話反映美中關係已由競爭走向對抗,中國態度轉為強硬,預期衝突將越演越烈。
- 呼籲國安局應發展新的方法論,精準推估臺海情勢,並提高全國國民國防意識與戰備準備。
- 關切富邦金併購日盛金案背後的國安問題,認為該集團高度支配臺灣民生領域,且與中資關係複雜,可能受中國政權控制,要求國安單位從國安角度把關。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詢問國安局對「原鄉恐遭赤化」報導的調查結果,並質疑其是否僅針對原住民族群。
- 主張山地管制區是戒嚴時期產物,嚴重影響原住民生活,應全面廢除,並質疑其對國家安全的必要性。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詢問國安局長的施政願景、短期及中長期目標,並要求精準掌握情資。
- 詢問中國大陸暫停進口鳳梨是否會擴及其他農產品或工業產品,並要求國安局提供確定情資。
- 要求國安局長明確判斷美方前後任印太司令對中國攻臺時間點的預測,並強調應「隨時會發生」並做好準備。
- 呼籲國安局與國防部應提出具體「動詞」來做好國防準備,而非僅用形容詞或名詞,並強調全民心防與實力並重。
吳斯懷 立法委員
- 引述國際智庫與專家觀點,指出臺灣是全球最危險的潛在戰爭引爆點之一,呼籲民眾勿心存幻想。
- 質疑國安局長對「唯物論」與「唯心論」的看法,強調國家安全應靠實力而非僅靠意志力。
- 詢問國防部與國安局,除口惠與軍售外,美國是否在軍事能力上給予實質幫助,並提及美方曾表示臺灣有事時不會派兵。
- 強調國家安全必須靠實力,呼籲國防部展現實力,全民展現戰鬥意志。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關切軍用機場噪音對附近居民健康的影響,並肯定國防部在噪音防制補償上的努力。
- 建議國防部延長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辦法草案的預告期,並舉辦地方座談會廣蒐民意。
- 呼籲國防部提高第三級航空噪音防制區每戶補助金額,並加強對學校及圖書館等教育機構的補助,以減低噪音干擾。
- 建議國防部可考慮提早施行噪音防制補償辦法,以儘快填補居民損害。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安局報告中,中國暫停進口臺灣鳳梨是「意圖推促我農民施壓政府」的研判依據,是否僅為「大內宣」。
- 詢問國安局對中國建黨百年及明年召開二十大對臺灣國安壓力的應變措施,特別是心防與國防戰力提升。
- 關切國安局對中國武力攻臺時間點的研判,並比較現在與1995年臺海危機時的相對危險程度。
- 詢問國安局長對中美關係的看法,認為拜登政府與川普政府的對中策略有所不同。
- 強調國安局應提供真實情資供高層參考,以確保臺灣2,300萬人民的安危,避免戰爭。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關切菲律賓與中國在牛軛礁的衝突,以及美日是否將在釣魚臺或日本周邊海域實施軍演。
- 質疑解放軍是否有跟進美日軍演的意圖,並認為這是一種認知作戰。
- 詢問美日安保條約周邊海域的範圍,以及臺灣對美日軍演的立場,強調釣魚臺為我固有領土。
- 呼籲國安單位應精確蒐集情報,並適時駁斥大外宣報導,以維護臺灣利益。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指出紅色供應鏈、企業入侵、挖角人才及金控滲透是臺灣國安的重大危機,應加強法令防堵。
- 關切蝦皮電商是否為中資,以及其規避法令持股規定的問題,要求經濟部投審會應從國安角度介入。
- 詢問陸委會是否考慮修改港澳條例第31條,刪除港資等於外資的規定,以防堵中資藉港資名義規避監督。
- 關切共機擾臺主力集中西南空域的原因及其對空防的影響,並詢問國防部對東沙島和澎湖可能被攻擊的應處方式。
- 詢問臺灣是否有機會加入環太平洋軍演,以及國防部對參與此類演習的效益評估。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邱主委「建設性模糊」的說法,擔憂會讓國人忽略國安和主權問題,要求國安局讓國人重視中國武力威脅。
- 詢問國安局長對拜登政府信守「臺灣關係法」和「六項保證」承諾的程度,以及其個人與習近平關係對政策的影響。
- 關切中國大陸稀土管理條例對全球供應鏈及臺灣產業的影響,特別是電動車產業,要求經濟部儘速提出評估報告與因應作法。
- 呼籲經濟部與陸委會跨部會研擬對策,防堵中國挖角臺灣高科技人才,並修訂相關法制。
- 詢問國防部如何因應中國海警法的威脅,以及國軍與海巡署的支援協議與戒備狀況。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肯定臺美海巡合作備忘錄的保密必要性,但質疑外交部大張旗鼓召開記者會,卻不公開內容,是「大內宣」且惹來麻煩。
- 指出臺美海巡合作行之有年,此次高調簽署恐刻意製造兩岸對峙氣氛,並導致共機擾臺加劇。
- 強調政府不應刻意製造或提供他人造謠平臺,不應刻意提升兩岸對峙氣氛或挑釁臺海局勢。
- 指出外交部官方網站將「駐華使館」改為「駐台使館」,且曾將「中華民國」視為贅字,有自我矮化國格之嫌,要求外交部捍衛國名並使用正體字「臺」。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關切亞塞拜然與亞美尼亞戰爭中的「認知戰」效應,擔憂敵方可能透過無人機空拍影片打擊我軍心士氣。
- 詢問國安局與國防部如何反制中共透過認知作戰散播假訊息,以及現有反制措施的成效。
- 質疑國防部軍備局今年赴美訪問的預算編列,並詢問派遣人員是否優先施打疫苗及其選擇權問題。
- 強調國軍作為捍衛國家的部隊,在疫苗施打政策上應有明確立場,不應與一般民眾相同,影響戰力。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安局長對召委的特別禮貌,以及其在陸委會任內兩岸關係惡化的責任。
- 詢問國安單位對「原鄉赤化危機」報導的調查情況,並強調兩岸民族文化交流不應被視為統戰或赤化。
- 主張山地管制區是戒嚴時期產物,已無維護必要,應全面廢除,並質疑民進黨立委反對廢除的理由。
- 詢問國安局長目前臺灣是否還有「匪諜」,以及國安局在情報蒐集上是否需要調整。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詢問海委會對贈送帛琉船艇的噸數與數量,以及交船時間。
- 關切瑞典報告指出臺灣境外爭議訊息為世界第一名,詢問國安局對境外爭議訊息的掌握與反制成效,並關注「小粉紅」對臺灣的影響。
- 詢問國安局長對川普與拜登政府對臺政策的利弊評估,以及兩者對臺灣的影響。
- 關切新加坡新領導人對臺灣的態度,以及美中關係短期內是否趨緩。
- 要求國安局對臺海安全建立明確指標,讓國人瞭解情勢嚴峻程度,並適時向國會及國人報告。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詢問國安局是否參與行政院籌組數位發展部的討論,以及其與數位發展部的分工。
- 質疑國安局與調查局是否所有監聽行為都依法取得法院監聽票,避免以國安為幌子規避法令。
- 關切英特爾在美國設廠對臺灣護國神山半導體產業的影響,並質疑國安局與經濟部均透過媒體才得知訊息。
- 詢問美方是否事前事後與我方分享美中「2+2」會談相關資訊,並強調國安局應依法行政,不應誤導民眾對「反滲透法」的認知。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國大陸稀土管理條例對全球貿易秩序及臺灣產業的影響,特別是風力發電及電動車產業,要求經濟部及陸委會密切注意並提出因應對策。
- 指出臺灣高科技人才(如半導體學院碩博士)恐面臨被中國高薪挖角的風險,呼籲經濟部與陸委會跨部會研擬對策,強化法制防堵人才流失。
相關人員回應
陳明通 國家安全局局長
- 強調北京政權是崛起中的區域性威權國家,欲取代美國主導的國際規則,此為結構性問題,不因個人領導者而有太大變化。
- 回應臺美關係在拜登政府下持續推進,檯面上合作會增加,並支持臺灣積極參與國際事務。
- 解釋新疆棉事件是西方國家基於對自由人權的堅持,對中國處理新疆事務的反彈,並非拜登政府單方面操作。
- 判斷兩岸貿易戰機率不大,因北京有所謂「容臺政策」,且臺灣出口多為北京所需;但認定中國暫停進口鳳梨是為促使農民施壓政府接受「九二共識」。
- 認為美中關係不應以「新冷戰」定義,而是「核心利益鬥爭新階段」,北京欲修改二戰後美國主導的國際政治規則。
- 強調北京謀臺企圖自1949年以來從未鬆懈,應隨時做好準備,讓其付出巨大代價而不採取行動,不應預測具體攻臺時間點。
- 說明國安局職責為情蒐與情研,提供決策單位參考,不會代為決策,且政府公文書不屬情資範疇。
- 回應外貿協會調整大陸據點為業務考量,對兩岸關係影響不大。
- 承認國安局對境外敵對勢力發動的爭議訊息(認知作戰)有掌握,但承認成效需再加強努力,並承諾會透過多元管道澄清訊息。
- 強調數位化時代國安局在情蒐、情研及防治方面會與時俱進,且對涉及國人監聽皆會依法取得法院核准。
張哲平 國防部副部長
- 回應國軍協助水庫清淤是行政院整合下的正常任務訓練,會考量官兵福利,但非「以兵代工」模式。
- 針對F-5E彈射座椅問題,表示會參考委員建議,評估將其改為無人機,並持續關注飛安與零附件問題。
- 回應臺美軍事交流合作皆基於兩國利益,無單邊利益,且目前未接到美方要求分擔南海巡防責任。
- 表示國防部對外界所有攻臺預測都會參考納入建軍備戰評估,強調國軍戰備從未鬆懈,嚴密掌握敵情變化。
- 坦承對北約組織占全球國防支出比例不清楚,但認同民主國家已意識到中國崛起對印太地區造成不穩定。
- 指出美中對抗加劇已讓臺海成為世界熱點,但強調國防安全靠實力,單靠意志力無法解決戰爭問題。
- 說明國防部已強化聯合情監偵、盤點5年兵力整建優先獲得武器、執行戰訓整備與漢光演習兵推,以做好戰爭準備。
- 回應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辦法草案是因應里民希望快速立法,會評估延長預告期、舉辦座談會及提高補助金額。
- 解釋共機擾臺主力集中西南空域是因中線截止點的灰色地帶,造成空防壓力而非漏洞,國軍能有效掌握並應處。
- 回應美、澳、日、英在南海的航行自由行動,國防部只要符合國際法且不侵犯我主權就不會負面評價,但未明確判斷其是否符合國際法。
- 強調釣魚臺為我國固有領土,不會因單方面行動而改變事實,若中國海警船對我艦船攻擊,視同對我國土的作戰行動。
- 說明國防部在認知作戰方面,透過政戰與文宣部門強化防禦與攻勢作為,並利用大數據分析反制效果。
- 表示軍備局赴美訪問計畫會依疫情狀況推動,鼓勵官兵施打疫苗但不強制,但出國或接待外賓者會以施打疫苗者優先。
邱垂正 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回應香港情勢持續嚴峻且惡化,陸委會嚴密關注政治經濟社會發展及人民自由人權倒退。
- 表示陸委會已在研議與盤點港澳條例第60條是否啟動,並會定期向立法院報告。
- 說明陸委會對港資雖現行視為外資,但會配合經濟部加強審查,並正在與相關機關研議修改港澳條例第31條。
- 回應會持續關注中國大陸的重點國家科技計畫,並與科技部、教育部逐案追查臺灣人才參與計畫是否未報准的情形。
陳正祺 經濟部次長
- 說明港澳地區投資目前仍適用外國人投資條例,但實務上已從嚴審查,會注意投資人出生地及資金來源。
- 解釋將香港直接比照中國大陸會對現行經濟秩序產生巨大擾亂,許多國人企業在港設點,故目前先從實務上從嚴審視。
- 回應開放大陸來臺正面投資項目正在盤點,對於關鍵產業會要求投資人不得有控制權及專利授權。
- 針對營業秘密保護,認為現行法律工具足夠,主要困難在於事證蒐集,需再強化。
- 說明供應鏈移轉主要為產能調整及備援生產基地增加,從中國整個移出者不多,並承諾提供詳細書面報告。
- 強調會強化與美國產業分工合作關係,並向美方提出供應鏈評論,支持盟友在安全供應鏈中的角色。
- 說明政府正積極因應缺水問題,從開源節流調度備源多方面努力。
- 回應已掌握中國稀土管理條例,內部有討論,將儘速提出相關政策影響評估及因應作法。
- 說明針對中資人頭滲透臺灣產業已移送二十多家公司,並會與科技部、教育部跨部會研擬對策防堵人才挖角。
許靜芝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副署長
- 回應臺美海巡合作備忘錄MOU內容絕對沒有不合理之處,主要為海上救難、訓練及情報交流,且不涉及兩岸軍事防禦。
- 說明MOU不公開是雙方合意,因合作剛開始,若整體外交政策允許,海巡署無公開問題,並會再與美方協調公開事宜。
- 強調簽署MOU是將原有交流合作機制化,並不會影響我國對釣魚臺或南海的主權,相關勤務均正常派遣。
- 回應若中國海警船攻擊海巡署船艦,海巡署有相關突發狀況應變處置指導原則,且國軍會依支援協議提供必要側護。
- 說明贈送帛琉的船艇為2艘7噸沿岸多功能艇,將從外交部援外基金支應,預計今年交船。
- 回應南海航行自由問題,因各聲索國有不同主張,航行自由對週邊聲索國也是一種宣示,海巡署對此會密切關注。
徐佑典 外交部北美司司長
- 回應外交部一直密切注意香港情勢,但未事先得到美國取消香港特殊待遇的精準訊息。
- 說明臺美海巡備忘錄是將雙方現有海巡合作機制化,外交部樂觀其成,並強調是基於臺美全球夥伴關係。
- 解釋MOU暫不公開是臺美雙方默契,但會再與美方協調是否可公開,可考慮大項公開、細項保留。
- 回應外交部已注意到美日「2+2」會談提及臺海穩定重要性,並有研究判斷戰略模糊走向清晰的趨勢。
- 表示外交部網站首頁仍使用「中華民國外交部」,捍衛主權立場不變,並會將委員對國名與字體使用的意見帶回。
胡木源 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 回應國安局曾提出國安法第2條之1及第5條之1的修正討論,以強化高科技竊密防堵,但承認口頭表達時可能簡化條文名稱。
李世強 國防部戰規司司長
- 回應國防部不強迫官兵施打疫苗,但對於出國開會或接待國外來賓,會以已施打疫苗的人員為優先選擇對象。
相關後續
- 國防部需考量國軍水庫清淤工作的福利,並評估將F-5E改為無人機的建議。
- 國安局、外交部與海巡署需持續關注臺美海巡合作備忘錄的公開性,並與美方協調,考慮大項公開、細項保留。
- 國安局需持續掌握中國對臺威脅情資,並加強對國安法修正的討論,或考慮制定「高科技保護法」。
- 陸委會與經濟部需持續研議港澳條例第60條及第31條的調整,並從嚴審查相關投資。
- 經濟部與陸委會需儘速提出中國稀土管理條例對臺灣產業的影響評估及因應作法,並跨部會研擬防堵人才挖角的對策。
- 國防部需參考委員建議,延長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辦法草案預告期,並舉辦地方座談會廣蒐民意。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04001
- 卷/期/冊
- 110/40/1
- 發布日期
- 2021-04-2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