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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委員會審查所得稅法修正案及金管會海外業務風險報告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03-31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首先審查「所得稅法」6案及3件人民請願案,並就所得稅法部分條文達成修正共識。隨後,會議重點轉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強化金融機構海外業務(含財富管理業務)風險管控監理機制」進行專題報告,委員們就對中曝險、純網銀營運困境、垃圾債券基金氾濫、金融機構併購及員工權益等議題進行質詢,金管會則就相關監理措施及政策方向進行回應。會議最終通過3項臨時提案,並要求金管會提供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所得稅法」6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之「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6案,涉及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4條之5、第14條之4、第14條之5、第14條之6、第24條之5及第126條等條文的修正。
  • 討論內容涵蓋特定條件下房屋、土地交易稅率的調整,以及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銷售的稅率規範。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4條之4、第4條之5、第14條之4、第14條之5及第14條之6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第24條之5條文,參酌委員吳秉叡等7人修正動議,將行政院提案第二項第一款增列第四及第五目,規定因財政部公告之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之房屋、土地者,稅率為20%;營利事業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之日起算5年內完成並銷售該房屋、土地者,稅率為20%。
  • 第126條條文保留,送院會協商。
  • 全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第126條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曾召集委員銘宗補充說明。
  • 通過附帶決議1項:建請行政院及相關主管機關應妥善運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進行社會福利政策調配,並每年度於網站上公開其運用情形。

討論事項二

審查人民請願案有關「所得稅法」3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劉守恩君建議國民年滿82歲以上且年度所得99萬元以下者,免扣繳綜所稅之請願案。
  • 審查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建請檢討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及修訂所得稅法導入間接稅額抵扣制度之請願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請願案等3案均不成為議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處理,送由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

討論事項三

強化金融機構海外業務(含財富管理業務)風險管控監理機制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金管會就我國金融機構海外據點、授信、投資及財富管理業務現況進行專題報告,並說明強化風險監理措施,包括銀行業海外風險控管、金融業海外投資控管、大陸地區風險控管及財富管理業務管理措施等。
  • 委員質詢內容涵蓋金融業對中曝險、香港金融地位變遷、純網銀營運困境、垃圾債券基金氾濫、南非幣理財商品風險、金金併案的陸資疑慮與員工權益、以及虛擬貨幣監管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對中曝險標準:吳秉叡委員質疑現行對大陸地區曝險淨值100%上限是否過高,因時空環境已變遷,且多家銀行曝險比率仍高;金管會主委表示將再瞭解並從長計議,考量獲利與風險。
  • 香港金融地位與台灣機會:吳秉叡委員認為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岌岌可危,詢問台灣爭取部分業務的規劃;金管會主委表示持續鬆綁監理制度以提升台灣金融中心地位,並會注意香港情勢變化。
  • 獨角獸企業上市:賴士葆、曾銘宗委員質疑AI獨角獸沛星等公司選擇在日本上市,而非台灣,金管會是否努力不足;金管會主委表示將努力尋找優質公司,並推動創新板及戰略新板。
  • 將來銀行營運問題:賴士葆、張其祿委員關切將來銀行高層異動、系統問題及開業延宕,質疑其營運基礎不復存在,甚至有廢除執照的可能性;金管會主委強調將嚴格審查開業準備及負責人資格,並審慎監理。
  • 垃圾債券基金氾濫:沈發惠、郭國文委員指出許多境外基金投資標的為高風險垃圾債,卻被評為穩健型,導致國人大量購買;金管會主委表示會檢討風險等級評比是否有誤導,並加強不當銷售風險管控。
  • 金金併與陸資疑慮:曾銘宗、高嘉瑜、郭國文委員質疑富邦金併購日盛金案中,建高控股背後是否有陸資(肖建華)問題,以及員工權益未獲保障;金管會主委表示陸資問題與併購案平行查證中,並將員工權益納入審查考量,但程序尚未進入。
  • 比特幣監管:李貴敏委員批評金管會對比特幣僅視為一般商品,未有實際操作研究或明確監管,導致台灣落後國際;金管會主委重申將防杜洗錢,並表示虛擬資產相關範圍仍在擬定中。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對中國曝險統計未納入租賃業。
  • 建議金管會考量中美貿易戰、中國人權惡化等因素,調降銀行對中國曝險淨值100%的上限標準。
  • 提議對違反人權的國家應考慮援引赤道原則,並檢討台灣對香港與中國曝險的區分與合併計算。
  • 建議金管會應規劃爭取香港喪失金融中心地位後可能流出的業務至台灣。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AI獨角獸沛星選擇在日本上市,而非台灣,認為金管會對IPO的招商努力不足,要求提高今年IPO目標。
  • 關切將來銀行總經理離職、核心資訊系統問題,質疑其執照核發基礎不復存在,要求金管會嚴格審查,不排除沒收執照。
  • 對全球股市泡沫化及台股「本夢比」現象表達擔憂,提醒金管會注意投資人風險。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關切壽險業海外投資比重過高(已達64.24%),為全球第一,要求金管會提出具體風險管理目標。
  • 指出市場上熱銷的投資型保單連結基金,其投資標的包含大量垃圾債券及新興國家高風險標的,但風險報酬等級卻被評定為穩健型。
  • 建議金管會比照目標到期債券基金監管前例,對於基金內垃圾債券比例超過20%的境外基金,僅限專業投資人購買。
  • 揭露台灣為全球南非幣第二大持有國,庫存餘額約7,000億元台幣,顯示國人對南非幣理財商品過度持有,要求金管會控管南非幣相關計價商品的銷售。
  • 要求金管會儘速查清日盛金併購案中,是否涉及肖建華或「明天系」等中資問題,並對本會提出專案報告。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指出彰化銀行一再發生櫃檯現金短少事件,質疑內部管理問題,要求金管會通函各銀行加強內控,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 與賴士葆委員共同關切台灣獨角獸企業Appier選擇在日本上市,要求金管會檢討證交所、櫃買中心吸引優質公司來台上市的努力。
  • 詢問金管會是否鼓勵金控海外併購及國內敵意併購,並支持推動公公併以促進金融市場長期發展。
  • 關切富邦金併購日盛金案的陸資問題,要求金管會與經濟部投審會善盡職責,查清背後資金來源。
  • 詢問未來金控執照是否會再開放,並要求金管會在併購審查中確保員工工作權。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質疑彰化銀行櫃檯短少事件處理時間過長,要求金管會加強櫃員訓練與加速處理效率。
  • 批評現行KYC(瞭解客戶)制度形同虛設,投資人可隨意調整風險評等以購買高風險商品,要求金管會改進。
  • 指出許多基金投資標的包含大量BBB級垃圾債,卻仍被評為穩健型,導致投資人被誤導,要求金管會注意並調整評比方式。
  • 關切銀行為賺取手續費而銷售高風險基金,導致國人資金外流,建議金管會鼓勵投資台灣,並避免不當銷售行為。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少數上市櫃公司海外獲利卻不分配股利,以「永久性投資」為由將資金留在海外,要求金管會查明資金流向,避免坑殺股民或洗錢。
  • 詢問金管會認為金融機構經營風險中,哪種風險監理最困難、最複雜、不可確定性最高,以及海外業務中最難防範的風險。
  • 要求金管會針對去年國銀海外八大雷區的缺失狀況,說明最需要改正的方面及容易被銀行忽略的環節。
  • 詢問金管會監理機制是否比全球規範寬鬆或嚴格,並關切赤道原則簽署情況及對風險管理的實質幫助。
  • 要求金管會統計並提供海外子公司有賺錢卻不配股利的公司資料,並對外公布,以釋疑民眾對資金流向的質疑。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批評金管會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監管落後國際8年,僅防制洗錢卻未實際研究或規範,恐成為洗錢漏洞。
  • 詢問金管會建立新南向國家資料庫後,除了蒐集資料外,是否會進一步提供政策建議給業者,並關切緬甸情勢下的金融企業因應與協助。
  • 關切香港資金回流台灣的掌控情況,特別是透過保單化整為零的方式,建議金管會積極瞭解資金回流管道。
  • 詢問金管會對國外法遵規定及法遵人才資料庫的建置情況,擔憂台灣金融機構因不熟悉國際法規而受罰。
  • 關心金管會「小資族買美股ETF定期定額」實驗的執行進度,要求提供相關細節,包括手續費等資訊。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質疑現行「風險收益等級」評比有問題,導致許多垃圾債券基金被評為穩健型,誤導投資人,要求金管會2個月內檢討並納入信用風險考量。
  • 指出國人對高收益債券基金依賴程度高,前十大境外基金中有1.4兆元投資於海外高風險債券,要求金管會比照目標到期債基金進行管制。
  • 關切外幣保單銷售擴大後,匯兌成本增加及風險降低措施,並質疑去年投資型保單(特別是外幣型)核准件數異常成長,導致國人錯失台股多頭市場。
  • 就日盛金併購案,要求金管會將「中國實質影響力」納入後續審理的審查項目,並與陸委會、投審會橫向溝通。
  • 提醒金管會注意將來銀行不僅有bug問題,還有內控、人事及員工離職潮等問題,強調其作為公股網銀應發揮鯰魚效應,避免淪為實體銀行翻版。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指出COVID-19疫情後海外經濟下滑,國銀海外分行獲利下降、逾放與呆帳準備提高,要求金管會資料庫應更充分涵蓋高風險地區及國人偏好投資市場。
  • 提醒金管會大陸地區金融體系封閉,資料真實性待查,應持續監理,並關切KY公司弊案與海外暴險的關聯性。
  • 批評KYC、KYE、KYP等制度未能有效彌補資訊落差,銀行行員或理專可能誘導客戶填高風險屬性,並強調應強化資深經理人問責制度。
  • 關切純網銀「將來銀行」作為國家隊卻營運吊車尾,質疑其是否有廢除營業許可的可能性,並建議金管會通盤檢討純網銀在台發展困境與配套措施。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就富邦併日盛案,質疑金管會對員工權益的重視不足,要求富邦金在送件前與日盛銀工會協商,並釐清日盛銀背後實質老闆(建高控股最終受益人)是誰,以保障員工權益。
  • 質疑金管會對日盛金背後大股東(建高控股)是否有中資(肖建華)疑慮的查證進度,要求在同意合併前必須釐清。
  • 指出日本新生銀行轉讓日盛金持股給富邦,但建高控股未申請轉讓,質疑新生銀行與建高之間是否有優先承購權問題,以及金管會對此是否已查明。
  • 質疑北富銀總座9億元不當授信案遲遲未開罰,恐與富邦金申請收購日盛金有關,要求金管會1個月內明確處理,避免影響金融安定及公共利益。
  • 關切富邦在中國曝險高達72%,投資哈爾濱銀行等不斷踩雷,恐造成國安危機,要求金管會審核其投資過程與對公共利益的影響。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以「客家人」判斷類比,詢問金管會如何判斷公司是否「赤化」,應從資金來源、管理幹部、股權代表、業務往來等綜合判斷。
  • 指出紅色供應鏈危害包括偷竊技術、人才挖角及供應鏈污染,質疑現行對中投資管制是否足夠,特別是透過第三地「繞道」取得技術或資訊共享的監管漏洞。
  • 關切富邦金控在中國的龐大投資(富邦人壽257億元),質疑中國對富邦的影響力是否變大,並要求金管會將民團提出的三點質疑(與中國政府及肖建華約定、對中國政府承諾、透過第三地基金投資中國總曝險)納入富邦金與日盛金合併審查項目。
  • 以港星陳奕迅為例,推論其為保障在中國的龐大利益而願意付出巨額違約金,擔憂富邦人壽在中國的龐大資金,會否犧牲保戶權益以配合中國政府要求,強調金管會應從國家金融安全角度考量紅色風暴的因應。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心蘇伊士運河長榮貨輪擱淺事件對國內保險業的影響,詢問巨額賠償的處理方式及國內保險公司是否涉入再保。
  • 詢問國內防疫保單推出及理賠情況,並建議金管會鼓勵保險公司多推出親民、俗擱大碗的保單。
  • 關切金管會對銀行海外發展的態度,詢問是否反對銀行大幅度投資大陸,以及是否會加強限制,強調應回歸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
  • 詢問目前36家銀行負責人是否有不適任、可能落跑或持他國護照者,並要求金管會加強對特許行業大股東適格性、誠信度及產經分離原則的審查。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對聯貸利率是否有「樓地板」默契(如1.7%),要求檢討此政策引導,因時空環境已變,且票券金融公司參與導致市場利率下降。
  • 指出金管會建置的海外業務風險管理資料庫僅涵蓋14個新南向國家,卻未包含美國、中國、盧森堡、英國、新加坡、澳洲等直接風險最高國家,要求優先建置這些國家的資料庫。
  • 詢問金管會與哪些國家有跨國監理合作MOU及具體案例,並關切對中國曝險金額及風險管控比例,要求提供更精細的行業別分析。
  • 就富邦金併日盛金案,要求金管會釐清建高控股背後是否有中資問題,並在同意合併前查明。
  • 要求金管會提供海外踩雷的4家銀行(安泰銀、彰化銀、遠東銀、王道銀)最新的管理執行進度報告。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海外風險資料庫建置依據及比例原則,指出高度曝險國家(如免稅天堂)未被納入,要求強化盤點並作為重點地區。
  • 指出安泰銀、彰化銀、遠東銀、王道銀等4家銀行OBU逾放比超過1%,特別關切公股彰化銀行頻繁發生櫃檯短少及高層子女不合理升遷問題,要求金管會強化監管。
  • 詢問長榮海運在蘇伊士運河擱淺事件對國內保險業的波及情況,以及對美曝險達6兆元的壽險、產險業如何強化風控機制。
  • 要求金管會提供國外踩雷的4家銀行最新的管理執行進度報告,並於1個月內提交。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切長賜輪擱淺事件對台灣保險業的影響,詢問是否會因再保而拖垮國內相關業者。
  • 指出2020年金管會對保險業裁罰金額居金融三業之冠,且保險爭議案件最多,要求金管會提出具體方案加強風險控管,並提供詳細書面資料。
  • 關切「假投資真詐騙」案件頻傳,特別是針對銀髮族的比特幣詐騙,要求金管會大力宣導,強化對銀髮族的教育。
  • 就富邦金公開收購日盛金案,詢問金管會如何因應可能存在的中國影響力及透明化問題,強調應納入國安意識考量。

相關人員回應

黃天牧 主任委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金融機構海外據點、授信、投資及對大陸曝險狀況皆在法定限額及可控管範圍。
  • 金管會已強化銀行業海外風險控管,包括強化授信風險管理、督導精進分支機構管理、推動跨國監理合作及建立資料庫等。
  • 金融業海外投資控管措施包含訂定投資風險法規、總額控管、強化投資風險控管機制及建立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機制。
  • 大陸地區風險控管措施包括銀行業對大陸曝險總額度限制、備抵呆帳提列比率提高,以及保險業對大陸地區有價證券投資限額等。
  • 財富管理業務管理措施包括理專任用盡職調查、薪酬考核綜合考量財務與非財務指標、資產管理業者通路報酬改以AUM計算、高資產客戶理財配套監理及強化行為風險管理等。
  • 對於對中曝險標準,表示將瞭解並從長計議,平衡獲利與風險,且銀行已自發性降低曝險比率。
  • 強調台灣不以取代特定金融中心為目標,但會持續鬆綁與改革監理制度,提升台灣成為金融中心。
  • 回應將來銀行問題,表示會嚴格審查開業準備情況,包括負責人資格,並審慎監理新的商業經營模式。
  • 同意檢討垃圾債券基金風險等級評比是否有誤導,並將信用風險納入考量,預計2個月內提出報告。
  • 指出外幣保單的匯兌風險由保戶承擔,金管會將強化業務員資格、客戶認識及風險告知等配套措施。
  • 針對金金併案的陸資疑慮,表示已在查證中,並將員工權益納入審查考量,但程序尚未進入。
  • 強調金管會對比特幣等虛擬資產有洗錢防制責任,但相關規範仍在擬定中,並會努力跟上國際。
  • 表示金管會會持續精進資料庫的質與量,並針對高風險國家優先建置。
  • 回應彰化銀行櫃檯短少事件,表示應加強櫃員訓練與加速處理,並會瞭解高層子女升遷是否不當。
  • 強調金融機構自主管理是業務範圍,金管會則強化監督與管理。
  • 表示富邦在台灣的利益遠大於大陸,金管會對其監理會高度去管,且法規有比例限制,不會允許資產過度集中海外。
  • 承諾會儘快處理北富銀不當授信案的懲處,並確認事實。

莊琇媛 局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 回應將來銀行總經理離職問題,表示會要求儘快找到新任總經理,並審核其資格條件,總經理需經金管會核可。
  • 說明彰化銀行櫃檯短少事件處理時間較長,是因為客戶最初無異議,後又對監視器畫面清晰度有疑慮,導致需再次釐清。
  • 解釋聯貸利率問題,表示市場應自由訂定利率,但會希望銀行考量資金成本和客戶風險程度,並針對商業本票短期資金長期使用的問題,將召集銀行與票券公司開會討論。

張振山 局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

  • 針對基金,若60%以上為非投資等級高收益債,說明書需揭露風險,並簽署風險警語。
  • 回應獨角獸沛星未在台上市,表示其營運重心在日本,交易所會積極尋找潛在公司,但最終是否來台上市由公司自行決定。

施瓊華 局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 說明長榮長賜輪擱淺事件,因船東為日本,所有保險由日本船東負責,國內保險公司沒有承保,預計不會拖垮台灣保險業。
  • 表示因應新冠疫情,保險公司推出多種防疫保單,金管會持開放態度鼓勵,只要風險控管和再保安排妥善。
  • 指出去年金管會對保險業裁罰金額高,部分原因為保經、保貸專案檢查,未來將加強監理資金運用、銷售面和核保面缺失。
  • 承諾提供裁罰金額較高方案的詳細書面資料。

呂貞慧 副執行秘書 經濟部投審會

  • 確認投審會於1月29日受理日本新生銀行透過荷蘭商申請轉讓日盛金持股,並於3月16日通過。
  • 確認建高控股並未申請轉讓日盛金持股。

相關後續

  • 金管會需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
  • 委員余天、陳柏惟、費鴻泰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管會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1:建請金管會進一步要求電子支付機構應建置客訴處理及紛爭解決機制。
  • 通過臨時提案2:請金管會釐清國內純網銀遭遇之經營困境,並研議推動純網銀政策之精進措施,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3:請金管會針對將來銀行營運籌備進度提出說明,並研議輔導將來銀行改善營運問題至符合營業標準之手段措施,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104101
卷/期/冊
110/41/1
發布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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