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審查:聚焦退撫、再任與物價調整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04-07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討論退撫基金費用免稅、刪除再任私校停發退休俸、以及退休俸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機制。會議中,委員們就條文內容、南海情勢、國軍安全及募兵制成效等議題進行質詢,國防部與相關部會官員回應。最終,法案相關條文通過審查,並就部分議題要求提交書面報告或納入後續研議。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家安全局局長、外交部、國防部、大陸委員會、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報告「近期美中台三邊關係及周邊海域情勢發展對我國安影響」,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本次議程旨在聽取各相關部會就近期美中台三邊關係及周邊海域情勢發展對我國國家安全所造成的影響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的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二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正草案主要針對軍職人員退撫基金費用課稅方式、支領退休俸再任私立大學專任教師停發退休俸規定,以及退休俸、贍養金及遺屬年金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機制等 3 項核心議題進行討論。
- 會議亦廣泛討論台海與南海情勢、國軍裝備採購與飛安、募兵制成效及國軍協助救災後心理輔導等相關國防與安全議題。
相關爭議
- 刪除再任私立大學停發退休俸規定:林昶佐委員擔心此舉可能擠壓年輕教師工作權,建議採比例停發或其他緩和手段;廖婉汝委員質疑是否會造成雙薪問題,並詢問銓敘部立場。國防部與銓敘部表示行政院版本係依釋字第 781 號解釋,並經跨部會討論。
- 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標準:陳以信委員與廖婉汝委員皆質疑條文規定累計成長率達正負 5% 才調整的門檻過高,根據過去 20 年數據形同具文,建議調整為 3% 或 4% 以更符合每 4 年檢討的立法原旨。國防部回應 5% 係參照公教部門,銓敘部則建議維持一致性規定。
- 退撫基金費用免稅施行日期:蔡適應委員建議將退撫基金費用免稅的施行日期提前至今年度 (2021年) 報稅適用,以嘉惠國軍。財政部及國防部回應因涉及憑單開立及薪資系統變動,追溯有困難,原定 2022 年 1 月 1 日施行,後年 (2023年) 報稅適用。
- 第 29 條條文用語精確性:林昶佐委員建議將「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修正為「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所得」,以符合所得稅法概念。財政部解釋現行用語是比照勞退條例及所得稅法規定。
- 後備戰士制度成效與誘因:蔡適應委員質疑後備戰士招募人數未達預期且誘因不足,建議重新規劃,以高專人才為主並增加經濟誘因。國防部表示將在 3 個月內完成評估報告並與退輔會研議。
- 募兵制暫行條例成效評估:鍾佳濱委員質疑退輔會與國防部對於募兵制暫行條例的成效評估報告進度不明,影響租稅優惠政策研議。國防部承諾在 1 個月內提出成效報告,退輔會則表示將依此評估租稅手段必要性。
- 國軍戰機延壽時數過高:陳以信委員質疑我國 F-5E/F 戰機延壽後壽期時數遠高於美國海軍及泰國皇家空軍同型機,要求國防部提供書面報告說明原因。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參謀長回應係經美方原廠評估且定期檢修。
立法委員發言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關切刪除再任私立大學停發退休金恐擠壓年輕教師工作權,建議採比例停發或緩和手段,並要求國防部在跨部會討論時思路清晰,避免混淆。
- 建議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 29 條「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用語,改為「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所得」,以求精確。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詢台美海巡合作備忘錄在南海情勢緊張下的作用,以及國防部對南海衝突的應處角色,要求國防部加強了解並重視太平島為「島」而非「礁」的國家利益。
- 關切愛三增程型飛彈採購進度緩慢,質疑國防部預算編列急迫卻無實際進度,要求明確交代。
溫玉霞 立法委員
- 支持軍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要求國防部努力為退役軍官爭取福利。
- 質詢中共無人機首次繞飛東沙島的因應措施,建議派銳鷹無人機抵制,並詢問是否知會國安會。
- 質疑 F-5E/F 戰機在彈射椅未汰換、失蹤人員未尋獲情況下急於復飛的原因,強調飛官心理建設與飛安的重要性。
- 質詢美國兵推中美軍經常戰敗,且未將我國兵力納入,關切美方對台安全承諾及軍購目的。
陳柏惟 立法委員
- 認為中國海警法構成灰色地帶威脅,要求國防部主動參與海巡署武器使用認定標準及風險評估。
- 質疑海劍二、海弓三飛彈部署狀況與測試問題,以及垂直發射技術是否需付費授權,要求國防部與中科院說明。
- 關切勇鷹飛行模擬器開發進度,強調其對人員訓練時程的重要性,並建議加速進度以提高座艙比。
陳以信 立法委員
- 關切羅斯福號與遼寧號航空母艦戰鬥群在南海對峙的可能性,要求國防部密切注意。
- 質疑「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 39 條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 5% 才調整的標準不合理,根據過去 20 年統計數據形同具文,建議調整為 3% 或 4%,並建議明確寫入「年增」。
- 質疑我國 F-5 戰機延壽後壽期時數遠高於他國的原因,要求國防部提供書面報告說明各機情況。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關心太魯閣號事故罹難軍中袍澤的撫卹與關心,要求國防部多給予協助。
- 質疑刪除再任私校停發退休俸是否會導致雙薪,並詢問行政院與銓敘部對此的態度。
- 建議將「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 39 條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標準的 5% 降為 3%,或改以民生物價指數作為依據,以符合每 4 年調整的頻率。
- 質疑志願役預備軍官與預備士官甄選簡章中身高標準的差異及合理性,建議應考慮各軍種適用性。
- 關切漢光演習美軍是否聯合參演、中共遼寧號航母動態及美機在防空識別區繞飛等議題對台灣安全的潛在危機。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以太魯閣事故為引,探討台灣安全文化與風險管理,強調安全不是靠運氣,而是靠有效的風險管理與組織決策。
- 質詢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跳傘訓練主傘不張事件一再發生,要求國防部說明調查結果與處置,並呼籲公開行政調查報告。
- 指出監察院曾糾正陸軍運輸裝甲車屢屢發生事故,質疑陸軍未落實教育訓練與除錯機制,強調陸軍官兵生命的重要性不亞於空軍飛官,要求國防部對所有事故進行行政調查並公開報告。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質詢中共遼寧號航母在台灣東部外海航行是否尋常,以及我國飛彈基地全面戒備的意義,關切中共軍機艦侵擾造成區域緊張。
- 關切美日澳等國聯合演訓是否與台灣進行情報交換或有進一步合作機會,強調台灣在印太區域安全中的重要性。
- 關切愛國者飛彈採購進度與我國攔截飛彈數量是否足夠,以及 T-34C 教練機、B-1900C 空運機等老舊戰機的安全性與更新規劃。
- 關切國機國造勇鷹教練機進度,並詢問第五代高級噴射教練機的規劃,以留住人才、確保長期研發動能。
吳斯懷 立法委員
- 關切軍人年改後遺症,包括在任私校法案、86年班女性軍士官權益及退役上校教育子女補助費等,要求國防部務實檢討,勿推諉其他部會。
- 質詢美中台關係緊張,美軍兵推屢屢戰敗,要求國防部務實評估台海有事時美軍是否會馳援,並向國人說明美軍馳援在時間、空間上的限制。
- 關切彭博社報導美軍可能在台灣東邊島嶼派駐特殊部隊,以及與美國簽署網路安全高層協商,提醒國防部審慎評估,避免引發台海熱戰。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倡議以租稅手段支持全民國防,包括補貼教召企業及獎勵僱用退伍軍人,要求財政部、國防部、退輔會支持並提出具體計畫。
- 質詢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製作教召稅式支出評估報告的進度。
- 質疑退輔會獎勵僱用退伍軍人企業的成效不彰,且新計畫未包含租稅手段,並批評退輔會研析報告中「提高優惠可能造成官兵流失」的說法。
- 要求國防部在 1 個月內提出募兵制暫行條例的成效報告,以供退輔會據此研議租稅優惠政策。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關心太魯閣號事故罹難國軍官兵的家庭狀況與後續協助,肯定國防部第一時間的關心。
- 關切兩岸空防壓力升高,詢問國防部因應之道,包括空軍心理諮詢與預算編列,並質疑國防部是否在去年已預估衝突升高。
- 強調國家利益為首要考量,不應當美國代理人,並批評部分人士製造衝突。
- 認為服役條例中過多空白授權不妥,要求國防部針對書面質詢內容提供具體方案。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回應國民黨委員質詢「台灣是否為美國代理人」時,指出台灣歷次重大戰役皆有美國支持,台灣安全一定程度需靠亞太盟友支持。
- 質詢後備戰士制度執行成效不彰,招募人數未達預期且誘因不足,建議以高專人才為主,並增加經濟誘因,要求國防部 3 個月內完成新的規劃報告。
- 質詢「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 29 條退撫基金費用免稅的施行日期,建議提前至今年度 (2021年) 報稅適用,以嘉惠國軍弟兄。
- 建議將第 39 條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標準的 5% 門檻納入朝野協商討論,並可考慮調整為 4% 或 3%,且明確以「年」為計算基準。
- 質詢提前退伍賠償辦法施行以來,提前退伍人數及官科分布,特別關心醫官打行政訴訟的案件。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關心太魯閣號事故國軍投入救災人次與預防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輔導工作,要求國防部積極協助。
- 質詢中共遼寧艦在台灣周邊海域訓練的未來動向、目的,以及是否與美英等國軍演有關,擔憂擦槍走火。
- 質詢中共軍機艦常態化侵擾我防空識別區與周邊海域的因應之道,並關切東沙島、太平島遭奪島的兵推評估與國軍馳援時間。
- 強調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已不存在,溝通管道不暢通,呼籲國防部提高警覺,謹慎拿捏紅線,防止誤解誤判,避免戰爭發生,並釐清「自衛反擊」的範疇。
相關人員回應
張哲平 國防部副部長
- 說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旨在使軍職人員繳付退撫基金費用課稅方式與各職類相同,符合釋字第 781 號解釋,並依物價指數調整退除給付。
- 回應林昶佐委員對再任私校停發退休金的疑慮,表示已與教育部廣泛討論並尊重其意見。
- 回應江啟臣委員關於南海情勢與海巡合作,強調兵火力部署不宜公開,但對情資動態有所掌握,並將重視台美海巡合作及太平島主權問題。
- 回應江啟臣委員關於愛三增程型飛彈採購進度,表示美國已同意供售,預計 2025 年分批交易,進度符合預期規劃。
- 回應溫玉霞委員對中共無人機繞飛東沙島,確認為中共無人機,但未入領空,為首次發生,國防部已擴大監偵範圍。
- 回應溫玉霞委員對 F-5F 戰機復飛的質疑,表示已加強機務特檢、心理建設,並採雙座機帶飛等審慎規劃。
- 回應溫玉霞委員關於美國兵推,表示屬他國演訓事務,不便公開說明,但會後可詳細報告。
- 回應陳柏惟委員對中國海警法的問題,認為其構成灰色地帶威脅,國防部將與海巡署研議海上執法武器使用認定標準及風險評估。
- 回應陳柏惟委員對海劍二飛彈部署狀況,表示會後說明,並請中科院說明測試狀況。
- 回應陳以信委員對羅斯福號與遼寧號動態,表示皆有掌握,會後可詳細報告。
- 回應陳以信委員對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標準的質疑,表示 5% 參照公教部門,並授權行政院與考試院共同考量決定。
- 回應廖婉汝委員對太魯閣號事故罹難軍中袍澤,表示部長已指派幹部慰問家屬,協助辦理喪葬與撫卹事宜。
- 回應廖婉汝委員對志願役身高標準差異,表示人次室將納入修訂,統一為 158 公分。
- 回應廖婉汝委員對漢光演習美軍參與及中共艦機動態,表示會持續掌握情勢,預判行動並預先應處。
- 回應林淑芬委員對跳傘事故及裝甲車翻覆事件,表示有專案調查,會後可提供報告,並強調國軍重視生命,會加強風險管理與教育訓練。
- 回應趙天麟委員對中共遼寧號航母航行,判斷為例行性演練,並會持續掌握情勢,評估後續行動。
- 回應趙天麟委員對美日澳等國聯合演訓與台灣情報交換及合作,表示情報交換有,會後可詳細報告,並會持續爭取與美及其他國家共同執行演訓的可能。
- 回應趙天麟委員對飛彈數量與戰機更新,表示會肆應敵情威脅,持續進行兵力整建規劃,並已將老舊教練機納入建案程序。
- 回應吳斯懷委員對軍人年改後遺症,表示會積極與銓敘部協調研議。
- 回應吳斯懷委員對美軍是否馳援及戰略考量,強調國防部從未依賴外援,作戰計畫皆以自力防衛為主,並會向高層務實計算兵力投射時空力。
- 回應吳斯懷委員對美軍部署特殊部隊及網路安全協商,表示會審慎評估,避免引發熱戰。
- 回應鍾佳濱委員對後備戰士成效與誘因,表示空軍部分良好,但會再做整體評估報告,並同意 3 個月內提出新的規劃報告,且將研議經濟誘因。
- 回應劉建國委員對太魯閣號事故國軍心理輔導,表示政戰局有統籌人力資源,進行壓力量表檢測及安心講座,並對指數偏高者個別晤談輔導。
- 回應劉建國委員對中共遼寧艦動向及常態化挑釁,表示會強化聯合情監偵作為,依敵情變化修訂應處原則,並會提高預備作為。
- 回應劉建國委員對南海奪島兵推,表示歷年兵推皆有納入太平島與東沙島,但具機敏性,會後可詳細報告。
- 回應劉建國委員對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確認不存在,強調不挑釁,自我克制,但會提高警覺,防止擦槍走火,並說明自衛反擊原則是「你打我,我反擊」。
白捷隆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司長
- 報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主要修正第 29、34、39、61 條,涵蓋退撫基金費用課稅、再任私校停發退休俸、物價指數調整及施行日期。
- 說明退撫基金費用不計入薪資收入課稅旨在與勞工及私立學校教職員規定趨於一致,預計 2022 年 1 月 1 日施行。
- 說明刪除再任私立大學專任教師停發退休俸規定係依大法官釋字第 781 號解釋。
- 說明退休俸等給付金額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規定,參照「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31 條,累計成長率達正負 5% 時應調整,或至少每 4 年檢討。
- 回應蔡適應委員關於後備戰士不適用第 29 條,因其採簽約制,非以本俸兩倍為基數提繳,但會研議將其薪水納入相關權益事項。
- 回應蔡適應委員關於退撫基金費用免稅施行日期,表示軍公教一致從 2022 年 1 月 1 日施行,因需準備時間計算所得。
- 回應陳以信委員對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標準,表示軍公教條文一致為 5%,施行細則已訂明為「年度」計算,若委員建議提升至母法位階,尊重銓敘部與教育部意見。
沈世偉 國防部法律司司長
- 回應陳以信委員對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標準,解釋原先思考是當累計成長率達正負 5% 時調整,但為避免間隔太久,故規定至少每 4 年檢討一次,而非從 4 年回算 3% 或 4%。
- 說明即使未達 5%,至少每 4 年仍會檢討一次,確保調整機制。
黃志偉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參謀長
- 回應陳以信委員對 F-5 戰機延壽壽期時數問題,表示各國飛機使用情況不同,我國經上下縱梁更換後,美方原廠及美軍評估給予相關數字,且每 150 小時、300 小時及每 4 年都會進行結構性安全檢查。
鄭淑芬 銓敘部退撫司專門委員
- 回應廖婉汝委員對再任私校停發規定,確認大法官釋字第 781 號解釋認為原條文違憲,並指出政府可採其他措施促進年輕人就業。
- 回應廖婉汝委員對行政院態度,確認軍公教一致傾向直接刪除相關規定。
- 回應陳以信委員對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標準,說明該條文非新增,年改時已有此機制,施行細則已訂清楚為年度計算,且其他年金法律母法皆未特別寫出「年」,建議維持一致性規範。
李定中 國防部參謀本部人次室次長
- 回應廖婉汝委員對志願役身高標準差異,表示將納入修訂,統一為 158 公分。
- 回應蔡適應委員對提前退伍人數,表示自 2018 年至今有 793 員,主要為醫勤、護理人員,其中 7 位醫官正在進行行政訴訟。
韓岡明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主任
- 回應鍾佳濱委員關於教召稅式支出評估報告,表示預計 5 月召開公聽會,6 月完成報告,委託政大製作。
- 回應蔡適應委員關於後備戰士招募人數,表示 2021 年計畫招募 266 員,實際招募 225 員,達成率 85%,並表示正在徵詢各方意見,研討未來走向。
- 回應蔡適應委員對後備戰士誘因,表示空軍飛行員有天花板薪資 3 萬 2,140 元,但若飛超過天數無法再領,主要誘因仍是熱誠,並正在爭取嘉獎。
秦文臺 退輔會就學就業處處長
- 回應鍾佳濱委員對退輔會支持企業僱用退伍軍人,表示支持,但獎勵企業數量近年減少,並說明已修正獎勵規定。
- 回應鍾佳濱委員關於新計畫是否包含租稅手段,表示租稅減免事涉政府財政收入,應由財政部主責,退輔會現行透過輔導條例獎勵企業進用。
李怡慧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
- 回應鍾佳濱委員關於租稅優惠主責機關,表示租稅優惠應由各主責部會評估必要性。
- 回應蔡適應委員對退撫基金費用免稅施行日期,說明今年 5 月申報的是去年所得,與今年通過的法案無關。若從 2022 年 1 月 1 日施行,則適用於 2022 年所得,將於 2023 年申報時適用,牽涉薪資系統變動及退撫基金應稅免稅區分,需要準備期。
陳忠文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參謀長
- 回應林淑芬委員對跳傘主傘不張事件,表示主傘是張傘不全而非未打開,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但調查報告不會特別對媒體公開。
- 說明此次事件初步原因為右邊繫繩帶與傘背包脫離,目前正在檢討原因。
莫又銘 國防部次長
- 回應林淑芬委員對安全議題,認為安全最重要是基於人命關天,強調應透過風險管理辨識、分析、評估危險因子,並投入資源實質有效管理。
- 回應林淑芬委員對跳傘主傘不張事件,表示學員按 SOP 處置平安落地,陸軍已全面檢視傘具,並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 回應林淑芬委員對裝甲車翻覆事故,表示每次都有做專案調查,並強調國軍重視生命,會吸取教訓,避免重蹈覆轍。
張忠誠 中科院院長
- 回應陳柏惟委員對海劍二飛彈部署狀況,表示目前量產進度正常,沒有延遲。
- 回應陳柏惟委員對垂直發射技術是否逆向學習,表示會後再詳細說明。
- 回應陳柏惟委員對勇鷹飛行模擬器進度,表示總共要做 4 個模擬器,第一套預計今年底產出,其他 3 套預計 2023 年全部交軍使用,進度正常。
陳建同 國防部軍醫局局長
- 回應蔡適應委員對提前退伍醫官人數,表示自 2018 年至今共有 18 位醫官申請,其中 7 位正在進行行政訴訟。
相關後續
-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 29 條、第 34 條、第 39 條及第 61 條照修正條文通過。
- 擬具審查報告,報請院會審議,院會討論前不須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時,推派主席趙天麟委員做補充說明。
- 法案審查時,如有條次及法制用字、用語調整,授權議事人員處理。
- 委員溫玉霞、王定宇、馬文君及李貴敏等提出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 2 週內答復。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 2 週內提供。
- 國防部需針對陳以信委員對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標準的意見,在綜合討論時納入考量,以確保浮動調節效果。
- 國防部需針對林淑芬委員對陸軍事故行政調查的意見,將相關報告向其說明。
-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預計於 5 月召開公聽會,6 月完成教召稅式支出評估報告。
- 國防部承諾在 1 個月內提出募兵制暫行條例的成效報告。
- 退輔會需評估租稅手段支持募兵的必要性,並與鍾佳濱委員多交換意見。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04201
- 卷/期/冊
- 110/42/1
- 發布日期
- 2021-05-03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