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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史博、臺文館組織升格與教育部駐外人員遴才草案聯席審查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04-07

LawTrace 法律歷程: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國立臺灣文學館組織法、教育部組織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審查「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國立臺灣文學館組織法草案」及「教育部組織法第六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會議聚焦於提升兩博物館層級以強化其研究、典藏與國際交流能量,並彈性擴大教育部駐外人員遴才管道。委員們就組織升格效益、人員編制、預算、博物館定位、華語文教師待遇及太魯閣事故師生關懷等議題進行廣泛討論。最終,三項法案草案均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並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一

併案審查「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旨在將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從四級機構提升為三級機構,以強化其在臺灣歷史與民俗文化相關文物、史料的蒐集、保存、研究、展示及推廣教育等核心業務,並提升國際交流能量。
  • 討論聚焦於升格後的人力、預算、館長資格、博物館定位與分工、以及對外推廣(特別是英文網站)的實際效益與挑戰。

相關爭議

  • 館長資格與法規解釋:黃國書委員質疑現任館長張隆志副教授的資格是否符合組織法規定需具教授資格;文化部與教育部解釋「比照教授資格」可涵蓋副教授資歷3年以上者。
  • 組織升格與故宮降級邏輯衝突:林奕華委員質疑,若提升兩館層級是為增加預算與人力,則故宮降級是否會導致相反結果,打臉行政院「人力預算不減」的說法。
  • 博物館定位與功能重疊:黃國書、郭國文委員關切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與國立臺灣博物館、國立歷史博物館等名稱近似且功能可能重疊,呼籲文化部應有整體博物館發展策略與明確分工。
  • 國際推廣成效不彰:羅致政委員嚴厲批評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英文網站內容貧乏(僅2頁PDF),與「世界認識臺灣的重要窗口」目標不符,質疑其國際推廣能力。
  • 人力編制與總員額法限制:多位委員關切升格後所需人力(預計各增加30-40人)與預算(各增加2億元)是否能到位,以及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對人員增補的限制,質疑文化部如何調整。
  • 文化資產防災與經費缺口:葉毓蘭委員指出臺灣古蹟與歷史建築防災計畫提報率低,且缺乏足夠經費支持維護,質疑文化部對文資防災的重視程度。
  • 文化詮釋與主體性爭議:高金素梅委員質疑此次升格是「人工打造」的臺灣文化,不願面對原住民族歷史與中華文化臍帶,恐淪為「法西斯式」的歷史詮釋。

立法委員發言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關切太魯閣號事故師生傷亡情況,詢問急難慰問金發放進度與受傷學生自行就醫後的申請方式。
  • 要求教育部加快慰問金發放進度,並確保教師及職員也能獲得慰問金。
  • 提醒教育部關注學生團保未涵蓋者及倖存師生的心理創傷輔導,要求加強學校輔導系統與專業心理諮商轉介。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強調太魯閣事故師生心理輔導需長期觀察,並要求教育部確保經費及專業人力到位。
  • 質疑文化部在兩個館升格的同時,為何故宮博物院卻要降級,認為此舉與升格理由(增加預算與人力)自相矛盾。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全力支持臺史館、臺文館升格,但建議文化部應提出臺灣整體博物館發展策略白皮書,並考量設立博物館司。
  • 質疑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新任館長張隆志副教授的資格是否符合組織法規定需具教授資格,要求文化部審慎處理法律疑義。
  • 建議文化部應一併考慮將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升格為三級機構,因其原為三級且規模、功能、預算皆具備升格條件。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詢問四級與三級機構的主要差異,並預估升格後兩館的人員與預算增長幅度。
  • 關切文化部所屬機構臨時人員比例過高(30-40%)的問題,要求文化部重整與規劃,並積極與人事總處溝通。
  • 詢問文化部長對臺灣歷史的認知,特別是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以世界中的臺灣為定位」的具體意涵。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支持兩館升格,但質疑升格能否有效解決「沒錢、沒人」的困境,並要求實質成效。
  • 批評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英文網頁內容極度不足(僅2頁PDF),認為其國際能見度不及格,要求張館長上任後優先改善。
  • 建議博物館應善用民間力量,如美國國會圖書館的「by the people」計畫,鼓勵民眾參與數位化與校訂工作,不應只仰賴政府資源。
  • 關切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蒐集選舉資料與海外獨派史料是否與國家人權博物館等其他機構職掌重複,建議明確分工。

范委員雲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推動兩館升格,特別期待其在全球化與國際接軌的任務上發揮重要作用,並要求文化部給予足夠資源。
  • 提醒文化部應整合臺灣文學資料保存,避免真理大學臺灣文學資料館的困境重演,並承諾跨部會協調。
  • 建議教育部考慮鬆綁高等教育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等司長職務的任用資格,比照科技部或博物館,允許借調具教授資格者,以增加人才彈性。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臺南「南山文化」(400年古墓文化)的保存價值與危機,呼籲文化部重視並妥善處理。
  • 支持臺灣文學館升格,期待能培育更多臺文研究人才並提供資源,同時要求確保升格後的預算增加到位。
  • 再次建議教育部評估是否將高教司、技職司、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等司長任用資格比照科技部,允許從學界借調專業人才。
  • 要求教育部持續追蹤太魯閣號事故師生狀況,提供一對一關懷、心理輔導與理賠協助,並建立關懷機制與便利諮詢窗口。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建議文化部將博物館發展與「觀光文化國」目標結合,超前部署,並加強各博物館特色,簡化名稱以利民眾辨識。
  • 提議國立歷史博物館與故宮博物院結合,因兩者館藏調性類似,且故宮大部分為中國文物。
  • 關切「大館牽小館」政策在地方文化館的推動現況,建議文化部除了補助,也應輔助地方文化館自力更生。
  • 要求教育部將華語拼音從漢語拼音改回通用拼音,並主動與跨部會聯繫,爭取在年底前完成。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肯定兩館升格,強調文學應是「大家的文學」,而非僅限文學人。
  • 建議臺灣文學館應努力拓展臺灣文學獎得獎作品的銷售通路與能見度,並加強國際外譯工作。
  • 提醒臺灣文學館在品牌推廣上應思考如何吸引大眾興趣,以淺顯方式引發共鳴,並可借鏡故宮經驗與戲劇改編等多元運用。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關切臺灣古蹟與歷史建築的防災問題,指出許多未提報防災應變計畫,且缺乏經費支持維護,導致「自燃」事件頻傳。
  • 質疑文化部在文資防災上是否重視,並要求補足經費缺口,避免僅靠免稅或頒獎等象徵性做法。
  • 詢問文化部長關於「國際數位傳播計畫」的目的,並提醒避免被外界誤認為「網軍化」,應建立正規、光明正大的國際影音平台。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關切臺灣文學研究人才養成不足,臺文系所數量偏少,畢業生出路狹窄,要求臺灣文學館升格後能增加研究量能與布局。
  • 詢問兩館升格後的預算編列是否會大幅調整,預期每年各增加2億元預算與30-40名人員,並強調需逐年達成。
  • 建議臺灣文學館可透過補助或其他方式,與民間資源合作,推動臺灣文學的學習推廣與國內外館際交流。
  • 建議臺灣文學基地應比照東華大學駐校創作計畫,提供駐村作家生活津貼,以鼓勵創作與研究,並承諾將於2022年實施。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質疑兩館升格背後的文化打造目的,認為其切不斷中華文化臍帶,又不願面對原住民族被殖民、被壓迫的歷史,缺乏臺灣文化主體性。
  • 提醒文化部與教育部,文化是歷史長流的總和,不應是「切割式」或「人工打造」的,應真實呈現漢族與日本殖民者屠殺、消滅原住民族的歷史事實。
  • 呼籲兩位部長不應推動「法西斯式」的文化傳承與歷史詮釋,並將會持續關注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新任館長在族群關係與早期臺灣治理方面的研究與詮釋。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指出教育部心輔預算編列不足,去年動支第二預備金,但111年概算卻短編,要求教育部以高標準持續關注學生心理輔導經費與人力。
  • 質疑兩館升格後,在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限制下,文化部如何從何處調整人力給兩館,擔憂升格後短期內仍無法獲得足夠人力。
  • 關切臺灣文學館出版品電子化不足,指出813種出版品僅19種為電子書,要求文化部積極處理版權並推動數位化。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關切華語文教師的惡劣勞動處境,指出其面臨低勞權、低保障、低薪資(月薪僅約2萬5千元),且受疫情衝擊被片面解僱。
  • 批評教育部長期失職,未督導配合政策的大專院校改善華語文教師待遇,要求教育部立即進行全面檢討與改革。
  • 警告教育部勿再「畫大餅」宣傳華語文教育市場前景,若無法改善教師待遇,恐導致更多年輕人投入後成為「血汗勞工」。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關切嘉義縣111年全民運動會賽會場館整建計畫的經費缺口(7,000萬元),要求教育部給予財政困難的嘉義縣特殊考量。
  • 指出全民運動場館與田徑場整建經費不足,恐影響全民運動會舉辦,要求教育部補足缺口,並支持朴子棒球場分期整建。
  • 建議教育部可從公務預算、體育署資本門或前瞻計畫預算中調度經費,彌補嘉義縣運動場館的不足。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關切教育部組織法修正案中擴大駐外人員遴才管道,詢問101年後駐外機構無法進用派用人員的具體變化。
  • 擔憂彈性放寬借調教授的作法可能導致「政治任命」或「開巧門」現象,衝擊文官體制與正式外交人員權益,要求教育部務必以專業導向處理。
  • 質疑文化部以「留不住人才」為由推動兩館升格,卻對故宮降級可能導致人才流失的狀況無法回應,要求部長以相同邏輯面對故宮組改。
  • 詢問文化部長「臺灣人的故宮」概念是否為文化部具體計畫,或僅是受訪時的回應,並建議文化部應整合現有博物館,建立臺灣特色博物館網。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肯定兩館升格,但指出臺灣文化拼圖仍有「遺珠之憾」,要求文化部加速推動臺灣音樂中心和建築博物館的政策定位與興建。
  • 強調臺灣音樂中心命運多舛,31年未定調,現委身傳藝中心且選址被兒童未來館取代,要求文化部在文協百年之際提出明確進程與組織條例。
  • 指出臺灣建築史料徵集、藝文消費人口眾多,且臺灣建築已躍上國際舞台,強調興建建築博物館的迫切性,要求文化部在年底前啟動宣示性計畫。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家漫畫博物館進度延宕,原規劃破局並重新選址,詢問新址確定性、硬體修建預計完工時間,以及與臺中市政府的協調狀況。
  • 指出漫畫博物館徵集與購置目標件數從500件下修至300件,質疑目標達成進度與原定110年開幕計畫。
  • 建議文化部在漫畫博物館規劃上,應審慎考量活動空間,並明確公布ACG動漫遊戲產業中心具體引入產業資源的做法,以回應業界期待。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關切真理大學臺灣文學資料館與張良澤教授爭議的後續處理,要求教育部與文化部持續監督經費是否確實用於資料館,並提出書面報告。
  • 強調臺灣文學典藏研究分散混亂,支持國立臺灣文學館升格後擴充人力與財力,以擔負起「文學館家族」領頭羊角色,並建議擴編組別。
  • 呼籲文化部應全力協助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擴編組別、人力與財力,實現實質升格,特別建議成立文創行銷組以提升營收與發展能力。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指出臺南升格直轄市逾10年,兩館仍為文化部唯二四級單位,升格意義重大,但關切臺灣文學館館藏空間飽和問題。
  • 建議文化部將文資局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遷出臺南州廳,讓臺灣文學館完整使用該空間,並研究重建臺南州廳被拆除的部分。
  • 質疑國立歷史博物館與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定位相似,但對外交流能力懸殊,建議文化部應擇一為主,賦予臺史博更多任務,並要求張館長展現企圖心。
  • 要求文化部就文學館空間運用、臺南州廳重建及兩歷史博物館定位問題,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答復。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組織法修正案有助於駐外教育人才選拔,但詢問除員額與語言專長外,印度、俄羅斯、法國等國選才困境是否有其他原因。
  • 詢問教育部駐外人員借調期限為何參考科技部訂為4年,而非外交部或教育部自身正式人員的6年或3加3年。
  • 關切臺灣文學館與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升格後的場館空間與人員編制擴建計畫,要求兩館簡要說明進度。
  • 質疑臺灣文學館去年入館人次因疫情大幅下滑,詢問今年是否能回升;並質疑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書面報告中提及「導入AI優化展場管理」的具體做法,認為館長說明不清。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建議兩館升格後應肩負外交與拓展臺灣軟實力使命,吸引歐美朋友來臺實習或學習,並與教育部合作推廣華語學習計畫。
  • 指出教育部網站缺乏華語學習相關program,要求教育部加強數位學習優化,以因應孔子學院關閉後的華語教學需求,並與美國積極合作。
  • 詢問教育部關於2022年北京冬奧的參與標準,強調應考量國際抵制動向、防疫、主權國格不矮化及運動員意向,並確保選手努力不白費。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關切美國發言人提及不排除聯合盟友抵制2022年北京冬奧,詢問教育部在此國際情勢下,臺灣在保護奧運選手方面的態度與立場。
  • 肯定國立臺灣文學館蘇館長在高雄眷村舉辦「逆旅.一九四九臺灣戰後移民文學特展」,在艱難政治氛圍下促進族群融合。
  • 建議兩館升格後,可採「行動博物館」方式,將展覽巡迴至眷村、原住民部落、客家族群地區,加深臺灣歷史文化的廣度與厚度,並要求兩館長與文化部長大力推動。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支持兩博物館組織法草案,並強調「人才培育」是博物館發展重點,建議納入組織法職掌,可透過產學合作、實習等方式進行。
  • 質疑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在文化部組改中,為何獨自從三級降為四級,認為對其不公平,要求文化部儘速重新定位,並預計年底提出組織草案。
  • 指出文化部所屬場館正式人員比例偏低(約46%),遠低於教育部場館(約54%),要求文化部在組織法通過後,全盤考量人力聘用,爭取更多員額。

陳柏惟 立法委員

  • 詢問國立臺灣文學館升格後的編制(4組1室,預計增加28位人員),是否足以執行6項掌理業務。
  • 關切真理大學臺灣文學資料館事件後續處理,詢問會議決議與張良澤教授的退出情況。
  • 建議國立臺灣文學館升格後,應扮演臺灣文學資源的「目錄」功能,統一規劃相關責任與權利分工,並積極聯繫各地館藏。
  • 質疑部分大學臺文系所未聘用本科系畢業生,不利說服學生就讀,建議教育部與各系所以此為目標進行規劃與改善。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支持兩館升格,期待有更多博物館散布各地,大量記載文史資料,並強調在地文史工作者的重要性。
  • 指出許多在地文史工作者生活困苦,國家卻未能提供足夠機會讓他們發揮專長,建議文化部建立人才資料庫,規劃合作計畫,共同為臺灣寫歷史。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肯定兩館升格與教育部駐外人員遴才法案的急迫性與正面意義,強調人力資源不足是主要問題。
  • 要求兩館長說明擴充正式編制人員後將執行的核心業務,強調長期、穩定且深入的業務不應僅依賴臨時人力或委外。
  • 關切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在整個博物館體系中的定位與分工,特別是與漫畫博物館、原住民館舍等相關性,以及與其他部會所屬館舍的連結問題。
  • 指出兩館資料庫更新停滯問題,強調核心業務應由常任人員管理,支持升格並提高員額,以確保資料庫持續維護更新。

相關人員回應

李永得 文化部部長

  • 感謝委員支持博物館發展,強調兩館升格有助於提升臺灣歷史與文學的保存、研究、推廣能量,並強化國際交流。
  • 否認博物館首長名單已定,強調張隆志教授是經多方推薦且薪資待遇降低仍願擔任館長的人才。
  • 解釋鄭麗君部長時期曾提整體組織改造,現階段切割兩館案審查相對單純,有利推動。
  • 同意升格後將增加預算(各約2億元)與人員(各約30人),但需逐年達成,並強調會積極與人事行政總處協商。
  • 回應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英文網頁問題,表示新任張館長會積極改善,並同意將臺南市視為博物館延伸,加強地方導覽與國際鏈結。
  • 回應真理大學臺灣文學資料館爭議,表示文化部與教育部已建立平台研究溝通,並將與張良澤教授座談,共同討論文學園區構想。
  • 承諾未來將全力支持兩館升格後在資源與人力上的需求,並督促兩館放眼國際、全球接軌。
  • 承諾將加強文化資產防災,每年有預算協助國定古蹟修繕,最高可補助90%,並會積極增加相關經費。
  • 說明國際影音平台(如BBC)的必要性,旨在讓國際透過平台瞭解臺灣文化、歷史、民主發展,宣示將全力推動。
  • 同意將臺灣文學獎得獎作品推廣至更廣通路,並將拾藏網路商店作為銷售平台,同時鼓勵文學作品轉譯成戲劇等多元形式。
  • 承諾將與人事行政總處積極溝通,爭取更多員額,逐步解決文化部所屬場館臨時人員比例偏高的問題。
  • 回應「臺灣人的故宮」概念,解釋該詞非其所創,其目標是整合現有博物館,建立具有臺灣特色的博物館網絡,而非另設機構。
  • 承諾將努力推動臺灣音樂中心與建築博物館的政策定位,預計年底前提出明確方向,明年提出組織條例草案。
  • 說明國家漫畫博物館因原址規劃不符需求而重新選址,導致開幕延宕,並表示將與臺中市政府協調土地與建物移交,再進行後續規劃與興建。
  • 承諾將規劃ACG動漫遊戲產業中心,並考量將空總修復後作為動畫與ACG產業聚落,將與業界展開深刻討論。
  • 承諾將支持兩館推動行動博物館,將展覽巡迴至眷村、原住民部落、客家族群地區,加強臺灣歷史文化的廣度與厚度。
  • 承諾將建立文史工作者人才資料庫,並規劃合作計畫,共同為臺灣歷史書寫。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證實太魯閣號事故造成63名師生傷亡,已啟動校安中心掌握情況,並發放急難慰問金,承諾持續追蹤與心理輔導。
  • 表示已請國教署專案簽核,將教職員工納入急難慰問金發放範圍,並從寬、從速、從優處理受傷學生申請。
  • 說明教育部針對太魯閣事故師生採取一對一關懷與心理輔導,並轉介專業心理諮商,將持續關注數月。
  • 回應擴大駐外人員遴才管道,表示是為補足特定語言專長與區域人才不足,借重學術界教授學經歷,絕非「開巧門」。
  • 說明教育部本部102年組改時僅資科司可比照教授聘任,因其專業性高,承諾將評估高教司、技職司、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是否可鬆綁任用資格。
  • 回應華語文教師待遇問題,表示受疫情影響,但已獲指揮中心協助,將有華語受獎生來臺,並將啟動「優華語」計畫,盤整與討論華語教師工作與待遇。
  • 承諾會與各校檢討華語文教師待遇問題,並強調華語師資與學生來源正相關,臺灣在華語產業輸出有優勢,將優化數位學習。
  • 回應嘉義縣全民運動會場館經費缺口,表示各縣市有基本額度,會審查計畫並考量優先順序,承諾會與翁縣長討論並慎重考量經費支援。
  • 回應華語拼音改回通用拼音,表示涉及跨部會,將在適當時機研議,並主動與相關部會聯繫。
  • 回應2022年北京冬奧參與問題,表示支持選手參與國際賽事,但目前選手仍在爭取資格,將持續觀察國際情勢與防疫措施,並強調絕不容許主權國格被矮化。

蘇碩斌 國立臺灣文學館館長

  • 說明臺灣文學館升格後,預計在臺北善導寺後方設立分館,2023年夏天開幕,將監管臺灣文學基地,提供文學收藏與展覽。
  • 回應去年入館人次下降是因整修,預計今年8月整修完畢後將極力衝刺,提升人次。
  • 回應文學獎作品銷售通路問題,表示獲獎作品會進行多波宣傳,並承諾努力擴展通路,並考慮將作品放上「拾藏」網路商店銷售。
  • 說明臺灣文學館升格後將請增28人,主要用於國際化、臺北分館及「文學館家族」的專業協助,並維持3個組別。
  • 回應真理大學臺灣文學資料館事件,表示已召開會議並決議由真理大學成立專案小組延續資料館,張良澤老師自願退出。
  • 回應出版品電子化問題,表示出版品結構複雜,並非所有皆可免費流通,但多數已出版電子版,將提供資料確認。

張隆志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館長

  • 說明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二期擴建工程主要在典藏空間、行政空間與部分展示空間調整,目前仍在報國發會審議。
  • 回應南山文化保存問題,表示與臺南在地文史團體保持密切聯繫,會妥善處理。
  • 回應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英文網頁問題,表示4月1日才上任,會積極改善。
  • 說明美國國會圖書館的「by the people」計畫是讀者共同閱讀、審閱、校訂資料內容,將民間力量拉入很重要。
  • 說明蒐集選舉資料與海外獨派史料屬於當代典藏重要部分,未來將與其他機關協調分工。
  • 說明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升格後,將強化研究、典藏、展示、推廣與國際交流能量,並擔任臺灣歷史博物館界的領頭羊。
  • 說明擴充編制內人力是為長期、穩定且高層次的業務,如典藏更新、展示策劃、研究深化、公共服務及國家文化記憶庫2.0推動等,不適合臨時人力。
  • 說明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已與日本歷史民俗文物館及民族學博物館長期合作,未來將朝歐美方面發展,並加強行動巡迴展覽與社區交流。

蘇俊榮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

  • 說明四級機構升級三級機構後,員額增加會依業務量能評估,並在文化部總員額內調控,逐年增補。
  • 解釋教育人員任用法主管機關是教育部,關於張隆志館長的資格認定,需由教育部說明。

鍾振芳 文化部人事處處長

  • 說明文化部所屬館舍臨時人員比例高,是因成立時間晚於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實施,人力受限,部分業務需由臨時人員協助。

陳濟民 文化部文資局局長

  • 說明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近年對古蹟防災做了許多科學性措施,文資法有相關規定,各地有輔導團隊支援。
  • 表示文化部每年都有預算協助國定古蹟修繕,補助比例最高可達90%,且積極增加中。

林騰蛟 教育部次長

  • 回應萬美玲委員臨時提案1,建議將「臺鐵局」修改為「衛福部」進行資料勾稽,以利心理復原相關資料取得;並同意報告提交期限維持「一個月內」。
  • 說明教育部組織法中借調教授部分參考科技部組織法,以4年為限,與科技部一致,且教師借調需經學校同意,不需在組織法中增訂。
  • 說明教育部正式人員外派是3加3年,但教授借調屬性不同,多數借調在國內,派外人員無法返校教學,故希望與科技部一致。
  • 說明太魯閣號事故後,教育部已立即啟動處理機制,積極提供學生心理輔導,並承諾在一個月內說明工作進行情形與學生需求。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等5案已併案處理完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 本案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黃召集委員世杰補充說明。
  • 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 委員吳斯懷、張廖萬堅及費鴻泰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併案審查「國立臺灣文學館組織法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旨在將國立臺灣文學館從四級機構提升為三級機構,以強化其在臺灣文學的研究、典藏、展示、推廣等核心業務,並擴大國際交流與人才培育。
  • 討論聚焦於升格後的空間擴展、人員編制、預算、與地方文學館舍的連結、以及臺灣文學學術發展與市場推廣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名稱爭議:黃國書委員曾提案使用「國家臺灣文學館」名稱,但文化部主張使用「國立臺灣文學館」,最終委員會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 館藏空間不足:郭國文委員指出臺灣文學館館藏空間已達80-90%飽和,升格後空間若無擴大將受限,建議將文資中心遷出臺南州廳,讓文學館完整使用。
  • 與周邊博物館連結不足:郭國文委員指出臺灣文學館、南美館與司法博物館分屬不同主管單位,參觀人數落差大,建議文化部統籌連結,加強串聯。
  • 臺灣文學研究人才培育:王婉諭委員指出臺灣文學相關學系與研究所數量偏少,畢業生出路狹窄,要求文學館升格後能增加學術研究量能與布局。
  • 臺灣文學作品推廣與銷售通路:陳秀寳委員指出臺灣文學獎得獎作品銷售通路不廣,能見度低,不利推廣,建議文學館應積極協助拓展通路與國際外譯。
  • 華語文教師待遇:鄭麗文委員再度質疑教育部對華語文教師長期低薪、低保障的剝削問題,要求教育部立即全面檢討並改善待遇,而非僅宣傳市場前景。

立法委員發言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關切太魯閣號事故師生傷亡情況,詢問急難慰問金發放進度與受傷學生自行就醫後的申請方式。
  • 要求教育部加快慰問金發放進度,並確保教師及職員也能獲得慰問金。
  • 提醒教育部關注學生團保未涵蓋者及倖存師生的心理創傷輔導,要求加強學校輔導系統與專業心理諮商轉介。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強調太魯閣事故師生心理輔導需長期觀察,並要求教育部確保經費及專業人力到位。
  • 質疑文化部在兩個館升格的同時,為何故宮博物院卻要降級,認為此舉與升格理由(增加預算與人力)自相矛盾。

相關人員回應

李永得 文化部部長

  • 感謝委員支持博物館發展,強調兩館升格有助於提升臺灣歷史與文學的保存、研究、推廣能量,並強化國際交流。
  • 否認博物館首長名單已定,強調張隆志教授是經多方推薦且薪資待遇降低仍願擔任館長的人才。
  • 解釋鄭麗君部長時期曾提整體組織改造,現階段切割兩館案審查相對單純,有利推動。
  • 同意升格後將增加預算(各約2億元)與人員(各約30人),但需逐年達成,並強調會積極與人事行政總處協商。
  • 回應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英文網頁問題,表示新任張館長會積極改善,並同意將臺南市視為博物館延伸,加強地方導覽與國際鏈結。
  • 回應真理大學臺灣文學資料館爭議,表示文化部與教育部已建立平台研究溝通,並將與張良澤教授座談,共同討論文學園區構想。
  • 承諾未來將全力支持兩館升格後在資源與人力上的需求,並督促兩館放眼國際、全球接軌。
  • 承諾將加強文化資產防災,每年有預算協助國定古蹟修繕,最高可補助90%,並會積極增加相關經費。
  • 說明國際影音平台(如BBC)的必要性,旨在讓國際透過平台瞭解臺灣文化、歷史、民主發展,宣示將全力推動。
  • 同意將臺灣文學獎得獎作品推廣至更廣通路,並將拾藏網路商店作為銷售平台,同時鼓勵文學作品轉譯成戲劇等多元形式。
  • 承諾將與人事行政總處積極溝通,爭取更多員額,逐步解決文化部所屬場館臨時人員比例偏高的問題。
  • 回應「臺灣人的故宮」概念,解釋該詞非其所創,其目標是整合現有博物館,建立具有臺灣特色的博物館網絡,而非另設機構。
  • 承諾將努力推動臺灣音樂中心與建築博物館的政策定位,預計年底前提出明確方向,明年提出組織條例草案。
  • 說明國家漫畫博物館因原址規劃不符需求而重新選址,導致開幕延宕,並表示將與臺中市政府協調土地與建物移交,再進行後續規劃與興建。
  • 承諾將規劃ACG動漫遊戲產業中心,並考量將空總修復後作為動畫與ACG產業聚落,將與業界展開深刻討論。
  • 承諾將支持兩館推動行動博物館,將展覽巡迴至眷村、原住民部落、客家族群地區,加強臺灣歷史文化的廣度與厚度。
  • 承諾將建立文史工作者人才資料庫,並規劃合作計畫,共同為臺灣歷史書寫。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證實太魯閣號事故造成63名師生傷亡,已啟動校安中心掌握情況,並發放急難慰問金,承諾持續追蹤與心理輔導。
  • 表示已請國教署專案簽核,將教職員工納入急難慰問金發放範圍,並從寬、從速、從優處理受傷學生申請。
  • 說明教育部針對太魯閣事故師生採取一對一關懷與心理輔導,並轉介專業心理諮商,將持續關注數月。
  • 回應擴大駐外人員遴才管道,表示是為補足特定語言專長與區域人才不足,借重學術界教授學經歷,絕非「開巧門」。
  • 說明教育部本部102年組改時僅資科司可比照教授聘任,因其專業性高,承諾將評估高教司、技職司、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是否可鬆綁任用資格。
  • 回應華語文教師待遇問題,表示受疫情影響,但已獲指揮中心協助,將有華語受獎生來臺,並將啟動「優華語」計畫,盤整與討論華語教師工作與待遇。
  • 承諾會與各校檢討華語文教師待遇問題,並強調華語師資與學生來源正相關,臺灣在華語產業輸出有優勢,將優化數位學習。
  • 回應嘉義縣全民運動會場館經費缺口,表示各縣市有基本額度,會審查計畫並考量優先順序,承諾會與翁縣長討論並慎重考量經費支援。
  • 回應華語拼音改回通用拼音,表示涉及跨部會,將在適當時機研議,並主動與相關部會聯繫。
  • 回應2022年北京冬奧參與問題,表示支持選手參與國際賽事,但目前選手仍在爭取資格,將持續觀察國際情勢與防疫措施,並強調絕不容許主權國格被矮化。

蘇碩斌 國立臺灣文學館館長

  • 說明臺灣文學館升格後,預計在臺北善導寺後方設立分館,2023年夏天開幕,將監管臺灣文學基地,提供文學收藏與展覽。
  • 回應去年入館人次下降是因整修,預計今年8月整修完畢後將極力衝刺,提升人次。
  • 回應文學獎作品銷售通路問題,表示獲獎作品會進行多波宣傳,並承諾努力擴展通路,並考慮將作品放上「拾藏」網路商店銷售。
  • 說明臺灣文學館升格後將請增28人,主要用於國際化、臺北分館及「文學館家族」的專業協助,並維持3個組別。
  • 回應真理大學臺灣文學資料館事件,表示已召開會議並決議由真理大學成立專案小組延續資料館,張良澤老師自願退出。
  • 回應出版品電子化問題,表示出版品結構複雜,並非所有皆可免費流通,但多數已出版電子版,將提供資料確認。

張隆志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館長

  • 說明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二期擴建工程主要在典藏空間、行政空間與部分展示空間調整,目前仍在報國發會審議。
  • 回應南山文化保存問題,表示與臺南在地文史團體保持密切聯繫,會妥善處理。
  • 回應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英文網頁問題,表示4月1日才上任,會積極改善。
  • 說明美國國會圖書館的「by the people」計畫是讀者共同閱讀、審閱、校訂資料內容,將民間力量拉入很重要。
  • 說明蒐集選舉資料與海外獨派史料屬於當代典藏重要部分,未來將與其他機關協調分工。
  • 說明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升格後,將強化研究、典藏、展示、推廣與國際交流能量,並擔任臺灣歷史博物館界的領頭羊。
  • 說明擴充編制內人力是為長期、穩定且高層次的業務,如典藏更新、展示策劃、研究深化、公共服務及國家文化記憶庫2.0推動等,不適合臨時人力。
  • 說明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已與日本歷史民俗文物館及民族學博物館長期合作,未來將朝歐美方面發展,並加強行動巡迴展覽與社區交流。

蘇俊榮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

  • 說明四級機構升級三級機構後,員額增加會依業務量能評估,並在文化部總員額內調控,逐年增補。
  • 解釋教育人員任用法主管機關是教育部,關於張隆志館長的資格認定,需由教育部說明。

鍾振芳 文化部人事處處長

  • 說明文化部所屬館舍臨時人員比例高,是因成立時間晚於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實施,人力受限,部分業務需由臨時人員協助。

陳濟民 文化部文資局局長

  • 說明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近年對古蹟防災做了許多科學性措施,文資法有相關規定,各地有輔導團隊支援。
  • 表示文化部每年都有預算協助國定古蹟修繕,補助比例最高可達90%,且積極增加中。

林騰蛟 教育部次長

  • 回應萬美玲委員臨時提案1,建議將「臺鐵局」修改為「衛福部」進行資料勾稽,以利心理復原相關資料取得;並同意報告提交期限維持「一個月內」。
  • 說明教育部組織法中借調教授部分參考科技部組織法,以4年為限,與科技部一致,且教師借調需經學校同意,不需在組織法中增訂。
  • 說明教育部正式人員外派是3加3年,但教授借調屬性不同,多數借調在國內,派外人員無法返校教學,故希望與科技部一致。
  • 說明太魯閣號事故後,教育部已立即啟動處理機制,積極提供學生心理輔導,並承諾在一個月內說明工作進行情形與學生需求。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立臺灣文學館組織法草案」等5案已併案處理完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 本案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黃召集委員世杰說明。
  • 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 委員吳斯懷、張廖萬堅及費鴻泰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三

併案審查「教育部組織法第六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旨在修正教育部組織法,增訂彈性擴大駐外人員遴才管道的規定,允許必要時得借調專科以上學校具教授資格者擔任駐外機構教育單位主管職務。
  • 討論聚焦於此修正案對文官體制的影響、借調期限的合理性、以及如何補足特定語言專長人才的困境。

相關爭議

  • 借調期限與規範一致性:林奕華委員質疑教育部為何將教授借調期限訂為4年,而非教育部自身外派人員的3加3年或教師借調原則的4加4年,要求再評估。
  • 對文官體制的衝擊:鄭正鈐委員擔憂彈性放寬借調可能導致「政治任命」或「開巧門」,衝擊文官體制與正式外交人員權益,要求教育部務必以專業導向處理。
  • 遴才困境的原因與改善:高虹安委員詢問除員額與語言專長外,印度、俄羅斯、法國等國選才困境是否有其他原因,以及除修法外是否有其他改善措施。

立法委員發言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組織法修正案有助於駐外教育人才選拔,但詢問除員額與語言專長外,印度、俄羅斯、法國等國選才困境是否有其他原因。
  • 詢問教育部駐外人員借調期限為何參考科技部訂為4年,而非外交部或教育部自身正式人員的6年或3加3年。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提出修正動議,建議借調期限應比照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或其他部會外派人員慣例,採「一次幾年,必要時可再延長一次」的方式,如4加4年。
  • 質疑教育部自身正式人員外派是3加3年,外交部也是3加3年,為何教授借調卻要與科技部一致採4年,而非教育部自身標準。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表示尊重教育部林次長關於與科技部借調規定一致性的看法,但認為林奕華委員版本給予教育部更多彈性。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關切教育部組織法修正案中擴大駐外人員遴才管道,詢問101年後駐外機構無法進用派用人員的具體變化。
  • 擔憂彈性放寬借調教授的作法可能導致「政治任命」或「開巧門」現象,衝擊文官體制與正式外交人員權益,要求教育部務必以專業導向處理。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回應擴大駐外人員遴才管道,表示是為補足特定語言專長與區域人才不足,借重學術界教授學經歷,絕非「開巧門」。
  • 說明教育部本部102年組改時僅資科司可比照教授聘任,因其專業性高,承諾將評估高教司、技職司、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是否可鬆綁任用資格。
  • 回應華語文教師待遇問題,表示受疫情影響,但已獲指揮中心協助,將有華語受獎生來臺,並將啟動「優華語」計畫,盤整與討論華語教師工作與待遇。
  • 承諾會與各校檢討華語文教師待遇問題,並強調華語師資與學生來源正相關,臺灣在華語產業輸出有優勢,將優化數位學習。
  • 回應嘉義縣全民運動會場館經費缺口,表示各縣市有基本額度,會審查計畫並考量優先順序,承諾會與翁縣長討論並慎重考量經費支援。
  • 回應華語拼音改回通用拼音,表示涉及跨部會,將在適當時機研議,並主動與相關部會聯繫。
  • 回應2022年北京冬奧參與問題,表示支持選手參與國際賽事,但目前選手仍在爭取資格,將持續觀察國際情勢與防疫措施,並強調絕不容許主權國格被矮化。

林騰蛟 教育部次長

  • 說明教育部組織法中借調教授部分參考科技部組織法,以4年為限,與科技部一致,且教師借調需經學校同意,不需在組織法中增訂。
  • 說明教育部正式人員外派是3加3年,但教授借調屬性不同,多數借調在國內,派外人員無法返校教學,故希望與科技部一致。
  • 表示教育部可接受借調期限採2加2年(每次2年,得延長1次)的彈性方案。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函請審議「教育部組織法第六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已併案處理完畢,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 本案須交由黨團協商,關於第六條條文借調期限的討論,將在黨團協商時再行討論。
  • 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 委員吳斯懷、張廖萬堅及費鴻泰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104201
卷/期/冊
110/42/1
發布日期
202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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