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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委員會:公廣媒體數位轉型與藝術教育議題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04-14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部與文化部專題報告,聚焦藝術教育發展、特殊教育人員專職化、少子化衝擊教師員額、藝術才能班課程與經費,以及公廣集團數位化發展、公共媒體法推動進度、華視定位與預算等議題。會議通過多項臨時提案,並要求文化部針對國際影音平台爭議、華視民股及公媒法修法等問題提出解決方案與報告。

討論事項一

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就「藝術教育發展與高中職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定位、實施現況及問題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檢討藝術教育發展、高中職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的定位與實施現況,並探討相關問題。
  • 委員們主要針對藝術教育的各個面向提出質詢,並聽取教育部部長及相關人員的回應與說明。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針對委員質詢內容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臨時提案第一案:太魯閣號事故師生傷亡心理輔導

核心議題

因應太魯閣號事故造成師生嚴重傷亡,要求教育部加強對罹難者直系血親中具學生身分者提供心理輔導。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與衛福部勾稽資料,主動提供罹難者家屬學生心理輔導。

范雲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要求教育部重新與衛生福利部進行資料勾稽,針對罹難者直系血親中具有學生身分者,學校必須主動提供心理輔導,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第二案:技職生學習歷程檔案繳交截止時間延長

核心議題

因應111年大專校院考試與招生時程草案中,技職生學習歷程檔案截止時間與統測近乎重疊,恐影響備考及籌備,建議延長繳交時間。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將技職生學習歷程檔案截止時間延長至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後。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范雲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要求教育部將技職生繳交學習歷程檔案截止時間向後延長至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後,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教育部更新之111年大專校院考試與招生時程。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第三案: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專職化

核心議題

鑑於特教心評教師案量過大影響教學本職及學生受教權益,建請教育部研擬特教心評人員專職化之評估與具體作為方向。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教育部研擬特教心評人員專職化之評估及具體作為方向,包含人力需求、專業資格、經費分配與執行期程。

范雲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建請教育部研擬特教心評人員專職化之評估及具體作為方向,並於110年5月底前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五

臨時提案第四案:避免少子化及虎年效應影響國高中小教師員額與減班

核心議題

為避免出生率低迷及特殊年份(如虎年)效應導致國高中小減班與控留教師員額,影響學校穩定及學生受教權益,要求教育部採取措施穩定班級數。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范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公告全台國高中小不得因特殊年份提前或於當年度減班或控留正職教師員額。
  • 建議從110年起3年內,國中新生班級以畢業班為基準,學生數維持24人即不得減班。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要求教育部研議公告,避免國高中小因特殊年份提前減班或控留正職教師員額,並參照過往措施,規範國中新生班級維持24人即不得減班。

討論事項六

臨時提案第五案:國中小藝術才能班基礎學科時數調整

核心議題

鑑於108年國中小藝術才能班課綱實施後,基礎學科時數降低恐影響學生基本學力完整性,要求教育部研議調整基礎學科時數。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顧及藝術才能班學生基本學力學習完整,於3個月內研議調整基礎學科時數。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范雲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要求教育部於3個月內研議調整基礎學科時數,並將相關研議結果以書面報告提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討論事項七

臨時提案第六案:增加國中小藝術才能班相關預算

核心議題

鑑於國中小藝術才能班定位改變後經費補助大幅減少,影響藝術人才培育,要求教育部研議增加相關預算以落實藝術人才紮根。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於3個月內研議增加藝術才能班相關預算,俾利專業藝術人才之養成。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范雲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要求教育部於3個月內研議增加藝術才能班相關預算,並將相關研議結果以書面報告提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討論事項八

文化部部長李永得、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客家電視台、原住民族電視台、中華電視公司列席就「公共媒體法推動進度與我國公廣集團面對全球數位化之發展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探討公共媒體法(原公共電視法)的修法進度、公廣集團面對全球數位化趨勢的發展規劃,以及各公共媒體在數位轉型、內容產製、經費來源及組織營運上的現況與挑戰。
  • 會議特別關注公視董事選任困難、華視民股定位、公廣集團經費不足、國際影音平台推動進度與爭議,以及各公媒在數位內容與平台經營上的具體策略。

相關爭議

  • 國際影音平台招標爭議:公視的限制性招標案未通過審議,文化部被質疑招標需求與公視提案落差大、KPI門檻過低,且評審委員名單與評選內容洩密問題。
  • 華視定位與民股問題:華視因民股未能全數買回導致定位不明、營運受限,長期虧損,未來如何解決民股、轉虧為盈及在52台的角色定位引發討論。
  • 公廣集團經費來源不穩定:公共電視受限於9億元捐贈上限,需仰賴專案補助,導致經費來源不穩定,影響長期發展與內容產製。
  • 公視董事選任困難:現行公視法規定的董監事選任門檻過高(四分之三同意),導致董事難產、任期延宕,影響公視運作及重大決策。
  • 華視招標程序疑慮:華視過往的節目採購案被質疑未公開招標、假自製真委外,且評選會議過程有瑕疵,引發公正性爭議。
  • 公共媒體法推動進度停滯:公共媒體法草案自2018年送行政院後,因經費來源、組織整併等核心問題未解,至今躺在行政院2年多無進展。
  • 央廣數位轉型與定位:央廣作為對中國廣播的原始定位,面對數位化時代,其社群平台策略與是否應納入整體公廣轉型、修法調整定位等問題。
  • 華視52台政治廣告爭議:華視入主52台後,其公共媒體性質是否允許播放政治廣告,與《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規定產生認知分歧。
  • 兒少節目不足:臺灣自製兒少節目比例偏低、內容單一,未能充分達到《兒童權利公約》目標,文化部補助款比例也偏低,監察院亦啟動調查。
  • 公視+市占率與收費機制:公視+雖有優質內容,但市占率仍低,且付費機制設計不夠便利,影響其創造收入能力。

立法委員發言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際影音平台前導計畫結案報告延宕未送交委員會,並要求文化部提供審議委員名單。
  • 批評公視提案未符文化部需求,認為公視無視要求,導致國際影音平台案流標,公視已出局。
  • 質疑華視入主52台的過程,認為是「黃袍加身」而非積極爭取,並關切華視新聞資訊台可能「壹電視化」。
  • 要求文化部就華視採購案不公情事及懲處結果,儘速提交調查報告。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華視總經理對接52台不知情與部長「積極爭取」說法有落差,並關切華視民股定位與未來備詢義務。
  • 要求文化部儘快提出華視民股解決方案,並質疑國際影音平台KPI門檻過低。
  • 指出評選委員洩密給媒體違反保密規定,要求文化部徹查並說明處置方式。
  • 擔憂國際影音平台在時間緊迫下能否順利開播。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質疑華視「自製協拍」方式規避招標規範,要求文化部硬起來處理華視採購案爭議。
  • 關切華視精緻劇集招標廢標問題,擔憂再次走回自製委外方式。
  • 指出華視內部揭弊者擔憂遭威嚇,要求文化部與華視建立揭弊者保護機制。
  • 認為公廣集團預算不足,要求文化部說明如何爭取預算及華視公共化買回民股的解決方案與時程。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質疑公視董事難產對運作造成的不利影響,並認為華視民股並未實質妨礙其運作。
  • 批評華視長期虧損,質疑其營運能力,並詢問文化部對華視未來走向(商業化或公營化)的規劃。
  • 追問國際影音平台評選委員洩密問題,要求文化部釐清「挪作他用」定義並對外聘委員進行處置。
  • 要求文化部提供國際影音平台20人團隊的名單及公開招聘資訊。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質疑華視入主52台是「照劇本走」,並非積極爭取,且擔憂其累積虧損嚴重。
  • 要求文化部明確提出華視民股處理方案及時程,並確認華視未來不會接受政府補貼。
  • 質疑華視因虧損裁員後又因接52台增聘人力,認為前後矛盾,並關切被裁員者勞動權益。
  • 強調華視入主52台仍須受《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約束,不得為政黨或宗教團體宣傳,不能播放政治廣告。
  • 質疑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任務範圍是否能承接國際影音平台,認為超出其新聞報導業務。
  • 要求文化部半年內提出公廣集團預算精進與公共化檢討報告。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認為公廣集團媒體工作人員穿著競選背心進入立法院不宜,要求文化部處理。
  • 關切「偶像劇吸金詐騙」案利用文化部紓困補助名義,要求文化部追回補助並建立投訴窗口。
  • 恭喜華視入主52台,期許其扮演臺灣BBC角色,但擔憂其開播準備不足(人力、公評人、軟硬體)。
  • 質疑華視52台新聞規劃中包含多種語言,但新住民語言尚未到位,且質疑其財務轉虧為盈的規劃。
  • 關切華視民股不賣的處理方式,以及文化部是否有法源捐贈或補助華視。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指出公共媒體法草案躺在行政院2年多無進度,核心問題在於經費來源未解決。
  • 建議修訂《文化基本法》第24條,將通訊傳播業務特許執照及無線頻率使用費收入的10%或20%撥入文化發展基金。
  • 強調公共媒體若經費無法自主,將不利其自主發展,並與國外公媒預算差距巨大。
  • 要求部長積極推動《文化基本法》及《公視法》相關修法,確保法定財源穩定。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肯定華視進駐52台能提升有線電視新聞多元性,落實公共媒體社會服務角色。
  • 再次呼籲公視臺語臺南遷,強調臺南在文化、交通、人才、歷史等方面的優勢,並建議利用閒置國有建物。
  • 關切臺灣文學界張良澤老師文物保存問題,建議文化部研究成立臺灣文學國家園區,並以臺南為最佳落腳地點。
  • 建議臺灣文學館應擴編組織編制以應對未來文學園區的規劃與營運。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肯定公視「青春發言人」舉辦兒童記者會的進步,但認為政府應更積極協助兒少節目發展。
  • 指出臺灣自製兒少節目比例僅8%,內容過於單一且多為卡通,未能達到《兒童權利公約》目標。
  • 批評臺灣兒少節目補助款比例不成比例,每位兒少僅獲約2元補助,顯示現有補助不足。
  • 要求文化部盤點臺灣兒少節目現況數據、類型與補助分布,並參酌國外作法,提出未來推動方向與政策。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關切公視+的市占率、內容多元性及付費機制,建議參考業界良好平台改進,並超前部署創造收入。
  • 建議文化部補助的優質好片應透過媒合平台在公視+上架,以充實內容並提升能見度。
  • 呼籲公視研擬承接學生體育賽事轉播,填補商業頻道因商業考量未轉播的部分,以鼓勵學生體育發展。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對母語推廣的認同,並對國外網紅誤解台語為粗俗用語表示憂心,要求文化部加強台語文推廣。
  • 質疑公視台語台收視率下滑,節目重播率高,認為是預算規劃與執行無效,要求公視檢討並爭取更多預算。
  • 再次關切央廣鹿港分台活化進度,建議文化部輔導彰化縣政府完善規劃,並可先規劃文化觀光導覽等活動。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提出的公共媒體法草案為25年來最大幅度翻修,但擔憂法案躺在行政院導致延宕。
  • 強調公視董事難產問題急迫,提案將董監事門檻從四分之三降至三分之二,並希望委員會版本先行審查。
  • 呼籲文化部硬起來,爭取文化發展基金穩定挹注公媒,並質疑128億元兒童未來館預算與公媒經費的落差。
  • 建議華視媒體園區精華地段應活化,擘劃公媒長遠發展,並可與臺北市政府及空總合作。
  • 對國際影音平台新標案提出建議,包括中央社結案報告作為新標規參考、評審委員公開、現場報告與提問機制。

范雲 立法委員

  • 關切臺北市大稻埕中和紡織古蹟案,質疑文資審議僅以所有權人意願決定是否列冊,違反文資價值考量。
  • 追問公共媒體法推動進度,指出經費來源是核心阻礙,要求文化部年底前提出完整規劃。
  • 建議公媒組織設計應明確區分治理與管理權責,避免政治干預內容,並調整董事人數與選任方式。
  • 強調臺灣公媒預算與國外差距巨大,要求文化部應有遠見,穩定並逐年提高預算規劃。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批評原民台報告未針對數位發展規劃提出具體作為,顯示對議題準備不足。
  • 指出原民台製播能力強但收視群未擴展,與原民會之間橫向聯繫不足,資源未整合。
  • 強調原民台應扭轉刻板印象,提升節目品質與可近性,並提出「學習族語、瞭解文化、知道資訊、權益不睡著」的期許。
  • 要求原民台提出未來發展方向、收視率提升、與原民會橫向聯繫及數位發展的報告書。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切臺灣民眾對新聞信任度低,而公視收視率低但信任度高,質疑其影響力與公視宗旨。
  • 質疑國際影音平台案由公視轉由中央社承接的波折,以及外界對公視獨立性與「政府大外宣」的觀感。
  • 要求文化部提出完整方案以協助公視解決經費不足、提升收視率等問題。
  • 關切澳洲通過媒體議價法後社群媒體的反制,詢問文化部對臺灣媒體未來是否走向收費模式的看法及時間表。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公共媒體法應是「增進媒體公共性的法」,而非僅為公媒體的共同法或增加公媒體數量。
  • 強調面對數位媒體當道,應重新制定規則,解決假訊息、社群平台壟斷等問題,而非僅增加「模範球員」。
  • 認為未來公共媒體法應著重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與公眾參與,特別是保障閱聽大眾的媒體近用權。
  • 指出國際巨型社群媒體已形成新霸權,政府應保障弱勢者權益,避免沉溺於對抗上世紀的媒體惡夢。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詢問大公廣集團組成,並建議臺語臺應獨立運作,擁有更充足資金規劃節目。
  • 認同公共媒體應有獨立財源,避免成為政府宣傳工具,並質疑現行董事任命機制。
  • 呼籲未來公媒治理模式應朝向政府低度人事控制,財務更獨立、穩定、多元的方向推動。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央通訊社報導未達平衡報導標準,要求其遵守設置條例,確保新聞正確與平衡。
  • 提醒原民台成立宗旨為傳承原住民族文化教育、保障傳播及媒體近用權,應加強族語學習與文化資訊傳播。
  • 關切原民台「Sai'celen非說不可」節目暫停播出,要求盡快復播並確保節目內容公正獨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指出原民台節目少、重播率高,影響族人收視意願,擔憂其數位化發展困難。
  • 比較公廣媒體預算,指出原民台經費與人力嚴重不足,要求文化部給予支持。
  • 強調原民台設立精神為讓原住民族擁有媒體自我發聲權,應扭轉刻板印象,並質疑公廣集團應為夥伴關係而非隸屬關係。
  • 期許原民台《原住民族文化傳播法》能明確定位、任務、發展目標,並將原民台打造成世界級頻道。

相關人員回應

李永得 文化部部長

  • 承認國際影音平台結案報告延宕,將於1週內送達,並表示審議委員名單在尊重當事人意願下可公開。
  • 說明國際影音平台要求獨立專業團隊、專屬空間、專戶專款,公視提案未符要求導致流標,公視已出局。
  • 表示華視因有民股,在規劃限制性招標時已排除,且文化部未參與華視爭取52台過程。
  • 承認華視民股問題導致定位不明,將於半年內提出解決方案,但文化部不會補貼華視52台的商業運作。
  • 同意公廣集團經費不足,將分階段修法,先將現有財源(如客台、台語台預算)納入《公視法》捐贈範圍,並積極爭取文化發展基金。
  • 認為國際影音平台KPI第一年是合理,未來會調整;將瞭解評選委員洩密問題,並承諾文化部不會洩密。
  • 回應華視採購案有瑕疵,已要求檢討並重新招標,但未說明相關人員責任。
  • 認同臺灣自製兒少節目比例偏低,將努力改進並爭取更多預算挹注。
  • 同意公視+應加強媒合文化部補助作品,並會研究其付費機制改進。
  • 表示央廣設置條例不合時宜,樂觀其成修法,並指出央廣已是多語言服務平台。
  • 同意《文化基本法》第24條修正案將通訊傳播業務特許執照收入撥入文化發展基金,並預計明年第一會期提出《公視法》相關修法。
  • 承諾將盤點臺灣兒少節目數據,並與NCC分工,2個月內提出初步統計分析。
  • 承諾將會後調查大稻埕中和紡織古蹟案,若與函釋不符將處理。
  • 同意公共媒體法修法應分階段處理,下會期先處理董監事產生方式,年底前提出完整經費與組織架構草案。
  • 回應原民台經費不足問題,認同其作為公共媒體的地位,並表示文化部將支持其發展。
  • 認為媒體環境變化,應重新制定規則,規範新興網路媒體的公共責任,保障閱聽大眾媒體近用權。

徐宜君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局長

  • 說明偶像劇詐騙案僅獲紓困補助24萬元,因計畫未完成已涉違反規定,將追回補助款。
  • 表示針對兒少節目盤點,將與NCC討論分工與所需時間,並於2個月內提出初步統計分析。

曾金滿 文化部影音司司長

  • 說明華視採購案經調查無明顯證據顯示違反規定,屬於合法藝文採購。
  • 回應國際影音平台結案報告仍在文化部驗收程序中,故尚未送交立法院。

陳郁秀 公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華視公司董事長

  • 表示公視總經理、副總代理影響運作力道及決策困難。
  • 說明華視民股導致定位不明,在「不公不私」狀態下營運受限。
  • 對公視國際影音平台流標感到意外,但爭取國際平台的信心不變,未來仍將努力。
  • 表示公視+市占率為國內平台第4名,以公視節目內容為主,高峰出現在有新戲時。
  • 回應公視+收費方案與推廣問題,表示將研究改進,並指出經費不足影響節目製作。
  • 表示公視已與華視合作轉播MLB,未來將努力在運動方面有更多露出,但經費是限制因素。
  • 解釋台語台收視率下滑因開台初期節目全新,現因預算不足部分重播,將檢討並爭取更多預算。
  • 說明華視資產活化小組曾提多案但無疾而終,贊同活化華視精華地段為影視音中心。
  • 表示公視董事會將評估臺語臺南遷計畫,目前可能先以南部製作中心規模建置。

徐秋華 公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代總經理

  • 報告公視數位規劃,公視+會員數達62.9萬人,app下載近10萬次,成功觸達25至44歲年輕觀眾群。
  • 說明公視+推出藝文線上展演活動及兒少教育資源網,獲得廣大迴響。
  • 表示公視新聞網及社群平台經營成效顯著,提供多元新聞服務。
  • 回應臺語臺南遷議題,表示將地點、成本、經費等納入評估,第一階段可能先建置南部製作中心。
  • 說明公視+目前市占率為國內平台第4名,以公視節目內容為主,並表示會以購片方式加強與文化部補助戲劇結合。
  • 回應公視+付費機制問題,表示將參考業界良好平台改進,並強調經費不足影響內容製作。
  • 說明公視長期投入兒少節目,引進國際兒童影展,但製作兒童新聞難度高且資源需求大。
  • 表示公視在兒童節目方面表現良好,但整體預算不足限制了更多投入。

張瑞昌 中央通訊社社長

  • 報告中央社數位化發展規劃,積極經營中英日文網站、開發新聞APP,並成立「媒體實驗室」投入新型態內容開發。
  • 說明中央社秉持嚴謹準則處理新聞,網站流量穩居臺灣前十大網路新聞媒體,疫情期間流量成長超過80%。
  • 說明中央社積極經營Facebook、Instagram、Twitter、Telegram等社群平台,並推出電子報、Youtube頻道分流。
  • 報告媒體實驗室結合創新科技,製作數位新聞作品,如資訊視覺化、大數據、AI應用等,並列舉多項成果。
  • 說明承接文化部「國際影音串流平台前導計畫(英)」成果,包括網站建置、LOGO設計、內容建置(新聞與節目)及行銷推廣。
  • 說明與臺灣中油合作「查德油田開發紀實(中英法)」專案成果。
  • 提出未來發展規劃包括Podcast「聽文化」計畫及全景影像解析網站模板開發。
  • 回應國際影音平台20人團隊為公開招聘,名單涉及個資,將於結案報告中提供。
  • 回應中央社設置條例任務範圍,認為「促進國際對我國之瞭解」可承接國際宣傳。
  • 回應平衡報導質疑,表示將檢討,並強調記者有義務對消息來源保密。

張正 中央廣播電臺總臺長

  • 報告央廣數位化規劃,已通過ISO27001資安認證,網頁改為響應式設計,並推出多語言「臺灣之音」app。
  • 說明央廣將無音樂版權問題的廣播內容上架至Podcast平台,並設置各國語言Podcast專頁。
  • 強調社群媒體經營為重點,各語言設置Facebook,並依語言特性使用Twitter、Instagram、VK等平台。
  • 表示央廣正將歷史檔案、音樂檔案及冷戰時期資料進行數位化保存。
  • 回應央廣設置條例不合時宜,希望進行修正,以有效運用國家資源,並指出央廣是全臺灣最多語言服務的媒體。

張壯謀 客家電視台台長

  • 報告客家電視台數位化規劃,經營多個數位媒體平台,並與OTT平台合作,109年觸達人次達1,800萬以上。
  • 規劃建置客家電視台專屬影音平台與APP,建立會員機制,透過數據分析提供客製化服務,預計110年下半年推出。
  • 推動客語教學資源網站,建置各語腔「網路小學堂」,提供數位化學習素材。
  • 運用新技術帶動即時互動,疫情期間《客家盡新聞》網路直播,並透過4G傳輸直播重要活動。
  • 期待未來有更多人才與經費挹注發展AR、VR、MR等虛擬內容技術,但面臨人力與預算有限的挑戰,最需要「數位轉型」。

瑪拉歐斯Maraos 原民台董事長

  • 說明原文會是全國唯一跨文化藝術、電視及廣播電台「三合一」法人機構,並推動《原住民族文化傳播法》修正草案。
  • 表示原文會已進行內部組織變革增設新媒體部門,並致力於國內外跨媒體平台合作與異業結盟。
  • 回應原民台數位發展相對緩慢,但新團隊將努力追趕。
  • 承認原民台與原民會之間橫向聯繫不足,承諾將加強溝通,並於2週內提交報告。
  • 指出原民台預算規模在公廣集團中屬最少,影響節目與業務擴展,希望獲得協助。
  • 回應「Sai'celen非說不可」節目因後製資源及來賓族別集中問題暫停,預計下下禮拜開始製作。

莊豐嘉 華視公司總經理

  • 報告華視新媒體部成果,包括跨平台合作、數位技術創新應用、新媒體原創內容及IP數位再利用。
  • 說明華視戲劇如《俗女養成記》、《若是一個人》在OTT平台表現突出,並嘗試結合電競、5G等技術應用。
  • 表示華視與華碩智慧音箱合作,推出新聞收聽功能,並透過app改版加入台語新聞。
  • 回應華視採購案「自製協拍」合法,但新案已改用公開招標,並表示精緻劇集廢標後將重新公開招標。
  • 說明華視內部已對採購案瑕疵進行懲處,並將涉案人員移送法辦。
  • 報告華視累積虧損達18億8,752萬元,預計3年內增加至400人,並期望透過52台降低虧損,3年內轉虧為盈。
  • 強調華視入主52台後仍受《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約束,但認為政治廣告屬於商業行為,與部長認知有分歧。

石嘉量Magaitan.Lhkatafatu 原民台執行長

  • 承認原民台在數位化及新媒體概念上確實比較緩慢,新團隊將努力追趕。

陳濟民 文化部文資局局長

  • 表示文資審議以文化價值為主要考量,若臺北市文化局做法與函釋不符將處理。

相關後續

  • 文化部將於半年內提出華視民股問題的解決方案。
  • 文化部將於年底前提出公共媒體法完整經費與組織架構草案,並預計於下會期(8、9月)先就董監事產生方式提出修正草案。
  • 文化部將對國際影音平台招標爭議進行徹查,並於會後回覆委員會。
  • 文化部將於2個月內盤點臺灣兒少節目數據,並與NCC分工,提出初步統計分析。
  • 文化部將於會後調查臺北市大稻埕中和紡織古蹟案,若有違反文資法規將處理,並提交書面報告。
  • 文化部將於1個月內對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租借時段給學校團體展演機會進行研議,並提交書面報告。
  • 文化部將與國產署、臺中市政府研議臺中大里菸葉場活化期程,並協助整理空間供藝文團隊排練,將相關規劃納入文化園區白皮書。
  • 公共電視將評估表演藝術類節目納入製作口述影像版節目之可能,並於1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 中央通訊社將於2週內提交國際影音平台20人團隊名單及相關資訊。
  • 原民台將於1個月內提交未來發展方向、收視率提升、與原民會橫向聯繫及數位發展的報告書。

討論事項九

臨時提案第一案: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規劃特定時段給予表演藝術類學校團體展演機會

核心議題

鑑於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作為國家級表演場域,應秉持文化藝術向下扎根精神,規劃特定時段給予學校團體展演機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協調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規劃特定時段給予表演藝術類學校團體展演機會,以利專業藝術人才養成。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李永得 文化部部長

  • 表示將配合辦理,做好聯繫工作。

相關後續

文化部應協調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研議規劃特定時段給予表演藝術類學校團體展演機會,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十

臨時提案第二案:台中大里菸葉場保存、修復及活化利用為中部藝文展演基地

核心議題

為活化台中大里菸葉場,規劃設置「中部藝文展演基地」,作為表演團體排練、行政辦公、藝術交流及服裝道具存放處所,並舉辦展演活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實質經費支持中部藝文展演基地設置,加速文化保存與利用進度。
  • 建議在文資程序走完前,先做初步規劃,讓表演團體進駐排演或舉辦活動,並縮減活化期程。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李永得 文化部部長

  • 表示將配合辦理,先瞭解可釋出空間並進行簡易修繕,讓藝文團隊先行進駐展演或排練。
  • 承諾將與國產署協商撥用程序,並與臺中市政府儘速研議活化事宜,將相關規劃納入文化園區白皮書。

相關後續

  • 文化部應以中央地方共同合作方式,實質經費支持中部藝文展演基地相關活化利用及展演空間規劃,並加速文化保存與修復及利用進度。
  • 文化部將與國產署、臺中市政府儘速就活化期程進行研議,並將相關規劃納入文化園區白皮書。

討論事項11

臨時提案第三案:公共電視評估表演藝術類節目製作口述影像版

核心議題

為落實文化平權,滿足視障朋友影視需求,請公共電視評估表演藝術類節目納入口述影像版製作之可能。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共電視評估表演藝術類節目製作口述影像版,讓視障朋友體驗臺灣表演藝術之美。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范雲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李永得 文化部部長

  • 表示將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公共電視應評估表演藝術類節目納入製作口述影像版節目之可能,並於1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104601
卷/期/冊
110/46/1
發布日期
2021-05-11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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