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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組織法修正與防衛後備動員署設立:聚焦全民防衛與戰力提升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04-19

LawTrace 法律歷程:國防部組織法、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組織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聯席審查「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修正草案,並重點討論行政院函請審議的「國防部組織法」、「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及「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組織法」草案。會議聚焦於新設防衛後備動員署的組織定位、跨部會整合機制、後備戰力訓練及財政影響等議題,多位委員對其必要性、權責劃分及與現行法規的競合關係提出質疑。最終,中科院設置條例修正案審查完竣,提請院會公決;而防衛後備動員署相關法案則決議擇期召開公聽會再審。

討論事項一

併案審查「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的數個條文進行修正,涵蓋績效評鑑人員性別比例、評鑑程序、科技專長軍職人員任用規範,以及新進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等議題。
  • 會議旨在確保中科院科研工作與國軍建軍戰備實務結合,並建立新進軍職人員的進用與考核規定。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後,逕行逐條審查。
  • 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條文。
  • 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至第三項不予修正,增訂第四項及第五項文字,規範績效評鑑人員單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1/4及評鑑人員複評查證內容。
  • 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明定本院得任用具科技專長軍職人員,並規範新進不具公務員或軍職身分者適用勞動基準法。
  • 增訂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通過2項附帶決議,要求國防部於本條例修正通過後6個月內訂定中科院科技軍官至國軍單位交流歷練實施計畫,並訂定新進軍職人員相關進用及考核規定。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由黃召集委員世杰出席說明。
  • 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國防部組織法」、「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及「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組織法」草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旨在審查國防部組織法、參謀本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及防衛後備動員署組織法草案,核心目標為設立防衛後備動員署,以強化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機制,整合軍事與行政動員,並提升跨部會協調能力。
  • 討論內容涵蓋新署的職掌、組織編制、人員配置、與後備指揮部的隸屬關係,以及其在平時與戰時的運作模式。

相關爭議

  • 組織法修訂順序爭議:多位委員質疑在未修正母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之前,先行修訂三級機關組織法是否本末倒置,恐導致權責不明與執行困難。
  • 跨部會整合能力質疑:委員擔憂防衛後備動員署作為三級機關,其位階不足以有效指揮或協調其他一級部會及地方政府,認為行政院長未親自主持動員會報顯示高層對動員事務不夠重視。
  • 組織定位與權責劃分模糊:關於防衛後備動員署與原全動室、後備指揮部的關係,委員質疑其是否造成「疊床架屋」,以及新署在軍政與軍令系統間的平戰轉換機制是否明確。
  • 人員擴編與財政效益:委員對新署從原全動室24人擴編至131人,以及其預算開銷提出質疑,擔憂是否僅為「安插位置」而非實質提升功能,並可能影響基層人力。
  • 後備訓練與全民防衛落實:委員關切法案對後備訓練強化不足,以及如何讓民眾對全民國防「有感」,特別是針對新型態戰爭的應對與「失敗主義」的克服。
  • 教召天數延長對產業衝擊:委員擔憂教召延長至14天將對缺工嚴重的臺灣產業及自營業者造成衝擊,要求國防部提出詳盡評估與配套措施。
  • 將官員額變動:委員質疑新署成立後將官員額的具體變動,以及是否會增加總體將官編制,而國防部與人事行政總處在此問題上的說法不一致。

立法委員發言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質疑後備動員體系改革的運作形式,並詢問國防部在規劃時參考了哪些國家的經驗。
  • 釐清防衛後備動員署是由全動室擴大而成,後備指揮部將隸屬於動員署之下,成為三級機關。
  • 強調成立動員署的重要原因在於進行跨部會協調,但質疑其層級提升後,能否有效「叫動」各部會配合,並要求詳細規劃平戰轉換機制。
  • 建議國防部應更超前部署平戰轉換的思維。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本次修法的根本原因,認為是整合問題,而非僅軍事動員不足。
  • 詢問當前動員整合問題是自行發現還是受美國批評,並關切美方對台灣國防動員準備的看法。
  • 批評行政院長未親自主持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會報,顯示高層不重視,擔憂即使成立新署,若行政院不「back up」仍難以有效整合跨部會及地方政府。
  • 強調後備動員能力的實質強化應包含「訓練」層面,而非僅止於組織整合,認為現行法案未觸及訓練強化。

吳斯懷 立法委員

  • 質疑在未修正上位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之前,先行修訂三級機關組織法是否程序不當,恐產生矛盾與後遺症。
  • 擔憂新成立的動員署權責區分不明,特別是其是否具備行政動員能力,以及與軍政、軍令系統的隸屬關係。
  • 建議應先修訂「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讓行政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明確戰時責任,再依序修訂其他組織法。
  • 呼籲將來新署應優先錄用軍職退役人員,因其熟悉國防事務,並建議召開公聽會,廣納學者專家意見。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不認為修法順序有問題,應同步推進,並確認新署負責跨部會整合,後指部負責軍事動員準備。
  • 關切民防組織與軍事勤務隊在戰時的分工,以及特種防護團是否應納入地方災防編組並參與演練。
  • 詢問後備部隊相關裝備是否足夠,以及國防部對後勤裝備資料掌握的即時性。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軍校教育品質,建議多延攬民間學術人才到軍事院校授課,以吸引更多優秀人才。
  • 詢問F-5E戰機彈射椅汰換進度及飛官因安全疑慮萌生退意的報導是否屬實。
  • 建議國防部應提出具體方案,補助後備軍人平常進行體能訓練,並參考法國經驗,為教召延長提供配套措施及權益保護法制化。

溫玉霞 立法委員

  • 質疑為何不一併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認為光修組織法是本末倒置。
  • 擔憂新署的定位不明,其作為三級機關能否有效指揮各部會,以及與原全動室的業務區別不明顯,恐造成「疊床架屋」及行政組織扁平化原則的違背。
  • 質疑新署成立的經費開銷較其他單位更高,且人事調動僅是「大風吹」,對國家安全與後備戰力助益有限。
  • 建議應召開公聽會,讓各界對修法有更多了解。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關切國軍文宣投稿程序欠妥問題,特別是中科院被動式雙機雷達車照片外洩事件,並建議國防部應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並改進訊息發布的謹慎性。
  • 詢問美國陶德代表團訪台會面內容,特別是是否談及軍售或軍事戰略交流。
  • 支持國防部修組織法成立防衛後備動員署,但強調「徒法不足以自行」,認為後備問題在於基層資源與人力不足,建議召開公聽會以凝聚民意共識。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質疑防衛後備動員署設計3位副首長編制是否合理,認為可能影響編制與預算,且橫向聯繫仍需透過部長層級。
  • 詢問新署隸屬關係從原規劃隸屬陸總改為平時隸屬國防部、戰時隸屬參謀本部的轉變原因及評估考量。
  • 提醒國防部應盤點相關配套法律,確保新署組織通過後,其他法律能同步配套,避免組織移動或軍政軍令混淆問題。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支持成立防衛後備動員署以強化後備戰力,但質疑其能否有效結合民力及地方政府,因後備指揮部精簡後與地方連結度已降低。
  • 認為在「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中,各部會應先建立全民國防共識,否則新署僅能處理兵力分配,難以達到全民作戰目標。
  • 建議國防部應思考舉辦全國同步的作戰演訓,以提升全民國防意識及作戰準備感。

陳柏惟 立法委員

  • 認同台灣面臨的潛在威脅不只軍事,也包含經濟風險與新型態作戰(如認知作戰),並強調應建立「有感全民國防」與對抗「失敗主義」。
  • 支持成立防衛後備動員署以整合各部會,讓民眾體認國防安全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 批評國防部宣傳影片多著重形象與活動紀實,而非告知民眾戰爭發生時應如何應對,並要求加速推動全民國防手冊。
  • 建議國防部針對新型態戰爭及有感全民國防,提出具體改善作法報告。

陳以信 立法委員

  • 確認國防部澄清美國M109A6自走砲軍售案與陶德團訪台無關,為舊案。
  • 質疑防衛後備動員署作為三級機關,如何能常態性整合其他一級部會,並指出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會報密度不足且院長未親自主持。
  • 關切後備指揮部從參謀本部移至部本部下,其定位從軍令轉軍政,戰時如何順暢轉入軍令系統的扞格問題,要求組織法應明文規範平戰轉換機制。
  • 建議召開公聽會釐清問題,並針對軍事訓練役班長、排長嚴重不足問題,建議從軍訓役中擇優訓練預備士官,以提升基層士官榮譽感及戰力。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質疑後備動員署與後備指揮部功能差異,認為新署主要負責跨部會協調,但若「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未修正,各部會仍不會聽從新署指揮。
  • 批評國防部成立新署是「鬼扯」,恐為「安插位置」,並質疑其未與行政院高層充分溝通。
  • 強調上位法未修訂,新署將無法有效動員各部會,最終仍是「玩假的」。
  • 建議先修訂上位法,並召開公聽會,彌補法案的「斷層」。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確認動員署組織法與「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屬不同性質的法規,可獨立審議。
  • 釐清「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國防部作為秘書單位,並非所有動員事務均由國防部主責。
  • 確認防衛後備動員署成立後,可動員服役滿8年以上的後備軍人,將有效動員人力從85萬提升至230萬。
  • 強調新署應注重「平戰結合」,讓後備兵員能與一般兵同步,以爭取戰時應變時間,並建議新署首長需具備軍事與行政系統的溝通能力。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修訂組織法而非「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的目的,是否僅為「擴編」人員,以解決過去指令不清、各部會配合不明的問題。
  • 要求國防部說明原全動室與後備指揮部合併的理由,以及合併後新署如何提升功能,並明確人員擴編的具體計畫與新增人力職責。
  • 批評國防部迴避「擴編」一詞,認為其說法語焉不詳,導致外界質疑。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新署作為三級單位,能否有效督導與執行行政動員,並認為將原幕僚單位改為署仍難以指揮各部會。
  • 關切新署是否能有效管理人力、財力、物力動員,以及其經費來源與財務管理問題。
  • 擔憂新署成立後,將基層人力調往新單位,會加劇基層人力的萎縮,影響部隊精實能量,最終恐淪為「養肥貓」。
  • 呼籲應更審慎,舉辦公聽會,從裝備保養、後備軍人訓練等實質問題著手改革,而非僅改組織法。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詢問新署成立後的主要任務與目標,確認其重點在於協調各部會與地方政府,發揮全民性動員力量。
  • 強調新署應明確後備訓練的定位,區分軍事訓練與後勤支援訓練,特別是針對空戰、海戰與陸戰後勤資源的需求,以確保訓練效益及避免外界質疑。
  • 呼籲國防部將新署的定位、主要政策與目標清楚解釋,以利國人理解並配合。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建議國防部撤回法案,待公聽會結束並聽取各界建議後,調整條文再送審,認為此為更妥適做法。
  • 質疑在「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未修訂前,成立三級動員署的指揮動員能力,認為國防部對相關工作準備不足。
  • 關切國防部在員額問題上未獲人事總處明確同意,質疑其急於成立新機構的動機。
  • 提出應設立軍購基金或外購武器基金,以改善軍事採購預算執行與財政管理問題,認為此議題比修組織法更重要,並要求部長詳細準備下次質詢。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關切國軍疫苗施打進度,並詢問派員參與美台國防會議是否需強制施打疫苗,強調國防部應按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辦理。
  • 批評國防學士班招生狀況不佳,特別是頂尖大學與冷門科系招生困難,建議國防部應檢討改進招生策略與宣傳方式。
  • 詢問海軍巡防艦「震海計畫」進度,並關切4艘服役40年的驅逐艦更新計畫,認為應有所因應對岸軍力發展。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國軍弟兄姐妹若為性騷擾、性霸凌或性侵害被害人時,國防部如何提供協助與處置,並澄清被害人是否必須上報軍中單位。
  • 揭露空軍基地曾發生女兵被性騷擾後遭逼退的個案,質疑軍中對性平事件的處置與風氣。
  • 要求國防部提供近5年國軍內部性騷擾、性霸凌或性侵害申訴及處置資料,並要求部長宣示保障被害人權益,強化心輔官等相關人員觀念。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詢問國防部是否掌握美國近期將公告售台M109A6自走砲訊息,並確認其為爭取中的舊案,同時關切美方政黨輪替後其他未完成軍購案的進度。
  • 關切美日峰會聯合聲明將台海穩定列入其中,詢問國防部將如何對接,並爭取台灣參與美國、日本、澳洲等多國聯合軍演的可能性。
  • 聚焦中級、初級專長後備部隊的訓練量與能否扮演好角色,特別是軍事訓練役役期短,可能無法達到中級專長受訓標準,要求國防部調整訓練課目與時間。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新署名稱為何是「防衛後備動員署」而非「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組織法」,認為法案內容與條文多處提及「全民防衛」,應更名以符合全民動員的本質。
  • 詢問國防部報告中提及的7個部會是否涵蓋所有動員範疇,並確認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下的動員方案涵蓋所有部會。
  • 關切2022年教召一年一訓、每次14天,訓練人數提升至23.5萬人,對台灣產業可能造成的衝擊,要求國防部詳盡調查評估並提出相關配套。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總結多位委員對後備體系運作問題、各國制度比較、全動法連動修正及跨部會連結等疑問。
  • 強調新署成立應闡明其將來要推出的行政作為,而不僅止於溝通協調。
  • 關切後備指揮部與資通電軍指揮部將從參謀本部移至國防部直屬後,軍令系統如何一條鞭指揮運用,以及新署作為機關與部隊的關係。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確認國防部去年已增加1個中將及7個少將員額,並詢問未來動員署成立後,將官總員額是否會增加,或僅是內部調動。
  • 質疑新署成立後,後備指揮部將隸屬軍政系統下的動員署,可能模糊軍政與軍令界線,並認為動員署與後備指揮部應整併以提升行政效率。
  • 指出新署組織條例與政戰局組織條例相似,但政戰局下無指揮部,認為若後備指揮部指揮官仍為中將,而動員署副署長為少將,將產生副署長指揮中將的困難,建議國防部內部再行討論。

相關人員回應

邱國正 國防部部長

  • 說明修法原因為因應嚴峻敵情威脅,需落實全民防衛動員,不能僅靠軍事動員,需提升整合高度與強度。
  • 回應成立動員署有助於提升與各部會協調的「名正言順」性,因層級提升後較易直接溝通。
  • 解釋新署成立後,將把與各部會的溝通工作與軍事動員分割開來,軍事動員仍由後備指揮部負責,新署主要推動與各部會及地方政府的協調。
  • 承認全民國防概念難以落實,但強調救災是縮小動員的典範,教召也是縮小動員,模型已在。
  • 同意新型態戰爭與「有感全民國防」的重要性,並承諾針對此提出具體改善作法報告。
  • 澄清美國陶德代表團訪台未刻意談軍購,主要討論區域安全與未來合作,M109A6自走砲軍售案為老案,與此次訪台無關。
  • 回應新署成立目的不是為擴編,而是為推動工作,人員增加是為讓行政部會更清楚動員職責,將逐步訂定人員運用與功能發揮細節。
  • 強調軍中重視官兵權益,若發生不法情事,單位會協助循法律程序,並承諾將加強宣導性騷擾防治及保障被害人權益。
  • 說明國軍疫苗施打順序依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出國人員須完成疫苗施打,美方來訪人員亦依指揮中心規定辦理。
  • 回應國防學士班招生將與學校研究改進,並強調將官員額會儘量內調,不希望總員額增加。
  • 解釋後備指揮部移至國防部直屬,仍可編配給軍令系統運用,不影響其與原任務的結合。

韓岡明 全動室主任

  • 說明台灣後備體系類似以色列與新加坡,皆以威脅為導向,軍人退伍後納入後備部隊動員。
  • 確認全動室將擴大為防衛後備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將隸屬其下,成為三級機關。
  • 解釋動員管理處主要負責教召徵集與選充,後備指揮部則依政策執行。
  • 說明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會報秘書單位將由動員署擔任,層級提升有助於協調各部會。
  • 解釋「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主管機關是國防部,國防部承行政院之命指定所屬機關擔任秘書單位,機關解釋彈性大,與新署組織法無矛盾。
  • 說明成立防衛後備動員署後,國防部可動員服役滿8年以上的後備軍人,有效動員人力可達230萬。
  • 解釋新署成立原因為原全動室僅為政策規劃單位,無督導權,新署成立後可直接督導後備指揮部,實現一條鞭管制。
  • 說明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已律定各部會職責,動員署成立是因應全動室功能不足,未來若有需要再修正全動法。
  • 說明教召天數14天相較以色列54天、新加坡21天,屬合理範圍。

李世強 國防部戰略規劃司司長

  • 報告「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組織法」草案計9條,包括設立目的、權限、職掌、內部單位及所屬機構部隊設立依據、正(副)首長官職等編設等。
  • 說明設立防衛後備動員署目的為執行行政動員準備,建立常態性跨部會整合機制,統籌各部會及縣市政府完成戰力綜合準備,並協助災害防救。
  • 規劃署內設1室4處(署長室、人力動員處、物力動員處、動員管理處、動員綜合處),首長、副首長規劃2軍2文,以兼顧軍事與全民防衛動員。
  • 說明後備指揮部將改隸防衛後備動員署,執行軍事動員及後備部隊整備任務。
  • 解釋「國防部組織法」修正為配合新署成立,刪除原全民防衛動員室業務,增列防衛後備動員署為次級軍事機關,並將後備指揮部改隸新署,增列資通電軍指揮部為直屬軍事機構。
  • 說明「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修正為將後備部隊編組、管理、召集訓練之規劃及執行事項移由防衛後備動員署辦理。
  • 回應「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尚未修正,將待新機關成立後滾動修正。
  • 說明行政院審查法案過程中由人事總處負責協調。
  • 回應所有已公告同意授予的軍售案進度正常,僅剩空軍AGM-158遠距攻陸飛彈仍在爭取中,與美方溝通管道暢通。
  • 說明紀德艦維保及作戰能力良好,海軍尚無升級規劃,將視國防資源狀況報告。

黃志偉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參謀長

  • 說明F-5E戰機彈射椅採購程序與備料生產進度正常,甚至超前,預計明年完成全部F-5E彈射椅換新,無延後情況。
  • 澄清臺東部訓隊學官因意志不堅萌生退意者,歷年平均約3.5%,整體淘汰率2-3成,目前數字仍在年度常數內,無異常狀況。
  • 回應嘉義基地455聯隊女兵性騷擾案,加害士官長經申訴成立並調職處分,其主官因言語不當亦主動移送憲兵隊。

蘇俊榮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

  • 說明「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為作用法,動員署組織法為組織法,兩者基本上是獨立的,不一定要先修正全動法。
  • 回應動員署成立後所需的員額,需簽報行政院核准,目前尚未送來。
  • 說明人事總處不介入軍職員額,國防部應優先內部調動職缺,若不足再報行政院。

沈世偉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司長

  • 說明就其了解,軍中沒有懲處性騷擾被害人未回報的案例。
  • 回應被害人可選擇不上報軍中營隊,但需視具體狀況判斷是否為受害人或共同參與。

徐衍璞 國防部副參謀總長執行官

  • 回應國防學士班招生問題,表示台大、清大因標準較高將與學校研究,但今年國防學士班總招生人數達80餘人,超過所需60名標準。
  • 承諾將與相關學校進一步研究改進招生情況。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決議下週由葉召集委員毓蘭儘速召開公聽會,今天的臨時提案不予處理。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
  • 委員李貴敏等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討論事項所列議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104901
卷/期/冊
110/49/1
發布日期
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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