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太魯閣號事故善款與災後關懷:聚焦運用、法制化及心理重建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04-19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並通過多項條文及附帶決議。隨後,針對0402臺鐵408次列車事故,衛福部、交通部等多部會報告災後關懷、扶助規劃及善款管理。會議聚焦於善款運用原則、委員會災民代表比例、政府勸募法源、心理重建措施及臺鐵賠償責任,委員們提出多項質疑與建議,要求政府檢討並法制化相關機制。

討論事項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案 (併委員范雲等19人、委員許淑華等16人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主要內容涵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的適用範圍、保險效力、保險費率、給付項目、職業災害預防及勞工重建等面向,旨在強化職災勞工及其家屬的生活保障與權益維護。
  • 審查結果包含多項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部分條文綜採各委員意見修正通過,並通過20項附帶決議,涵蓋營造業勞工納保、高齡勞工就業安全、零工經濟勞動者保障、實習生職災保險、職災實績費率納入安衛績效、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改制研議、職災勞工個案管理服務、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與補助、雇主復工協助義務、新興職業病檢討、複數工作勞工職災給付等重要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函請審議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等3案已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 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瑩補充說明,不須交黨團協商。
  • 多項條文依行政院提案通過,部分條文綜採各委員意見修正通過,部分提案不予採納。
  • 本次會議通過20項附帶決議,要求勞動部會商相關部會研擬營造工地強制投保工安意外保險、檢討勞工保險條例納保範圍、強化外送員職災保險宣導、研議受刑人職災保護、實習生納保標準、職災保險實績費率計算指標、職災預防及重建法人改制行政法人、專科以上實習生災害權益保障、非核准工作證明外國人職災補助、職業病審查程序透明化、認可醫療機構審查要項、鼓勵醫院成為認可醫療機構、保險費負擔比例檢討、有害作業類型滾動檢討、簡便加保方式、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訪視權、複數工作勞工職災給付及退保後職業病醫療補助等事項。

討論事項二

「0402臺鐵408次列車事故案之災後關懷與扶助規劃」及「衛生福利部辦理0402臺鐵408次列車事故案捐款管理及監督委員會之捐款管理」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聚焦於0402臺鐵408次列車事故後的災後關懷與扶助規劃,包括社工關懷、心理衛生服務、民眾就醫及健保費用因應,以及衛生福利部成立捐款管理及監督委員會的運作與善款管理、運用基準等,旨在說明政府對受災民眾的全面性協助措施。
  • 報告內容同時涵蓋交通部、教育部、外交部、內政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在各自權責範圍內所提供的災後應變、關懷、輔導、協助外籍人士及救災人員心理支持等措施。

相關爭議

  • 善款運用分配爭議:委員會最初公布的善款運用基準引起社會輿論反彈,特別是罹難者家屬補償比例及善款是否應用於政府應負責的醫療補助、救災人員心理諮商等項目。
  • 災民代表比例過低:委員質疑善款管理委員會中災民代表席次過少(19位委員中僅2位,佔10.5%),為歷次重大事故最低,影響委員會決策的代表性與公信力。
  • 政府勸募法源及程序瑕疵:多位委員質疑衛福部設立捐款專戶缺乏明確法源依據,作業要點未及時公布、募款截止日期頻繁變動,且委員會運作透明度不足,要求應將政府勸募機制法制化。
  • 心理師專業受輕視:衛福部心口司司長在災難心理重建會議中,被指稱發表「心理師不懂心理重建」、「心理師只能拍拍受難者家屬的背」等言論,引發心理師界不滿,質疑其輕視專業與溝通技巧。
  • 救災人員心理創傷與考績影響:委員擔憂警消人員因擔心影響考績而不敢主動尋求心理輔導協助,要求內政部檢討並建立保障機制。
  • 善款與國賠關係不明:委員質疑善款是否涵蓋國賠訴訟費用,以及若國賠成立,善款與政府賠償責任之間的界定不清。
  • 臺鐵保險與賠償責任:委員質疑臺鐵僅投保團體責任險而無意外險,且對罹難者及傷者的賠償金預估可能不足,要求臺鐵研議投保意外險並確保賠償到位。

立法委員發言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質疑善款管理委員會成立的法源依據及作業要點未公布,要求公開透明並讓大眾集思廣益。
  • 質疑善款用途由委員會決定,且罹難者家屬補償比例過低,後續臨時會議改變決議的決策過程。
  • 批評本次善款委員會災民代表比例(10.5%)為史上最低,要求衛福部建立法制化標準,並確保災民代表不淪為背書工具。
  • 提醒衛福部應妥善運用善款,避免重蹈過去高雄氣爆等事件的爭議,並將善款要點公告周知。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肯定衛福部透過「一戶一社工」機制了解災民需求,並將善款調整為現金補償,符合受災戶心聲。
  • 提醒衛福部應協助案家進行財務規劃,並持續提供長期心理重建與陪伴服務,確保社工人員接受完整訓練及督導。
  • 指出公益勸募條例在勸募餘款執行期限、興建機構募款門檻及專案募款制度上存在彈性不足與困擾民間團體的缺點,要求衛福部加速修法檢討。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急難紓困預算是否用於本次事故,並關心教育部急難慰問金及學生團體保險理賠進度。
  • 質疑衛福部設立捐款專戶的時機與標準,指出普悠瑪事件未設專戶,而本次卻明快設立,引發社會評議。
  • 要求衛福部在5月底前研擬書面報告,檢討公益勸募條例對政府勸募行為的規範不足問題,並強調應避免善款用於政府責任。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區分社工(媒合資源、重建生活)與心理師(重建心理)的角色,並批評衛福部心口司司長在會議中溝通技巧不佳,造成心理師群體不滿。
  • 澄清政府設立善款專戶是被動回應社會愛心,而非主動發起勸募,並強調政府承擔監督善款的責任。
  • 建議將災害善款運用法制化,並提出「政府出面仍是被動性」、「善款一毛不留都用在受難者身上」、「政府要做的事情一件不少」作為法制化的兩大原則。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同意衛福部應修法處理公益勸募條例,但質疑衛福部身為監管機關,在本次勸募中自行決定募款截止日期、委員會籌設等程序,與民間團體作法不同。
  • 質疑衛福部在普悠瑪事件未推動勸募,而本次太魯閣事件卻設立專戶的標準,要求衛福部研議公益勸募條例中「重大災害」的明確定義。
  • 指出公益勸募條例在政府機關勸募、監理、賸餘款處理等方面存在不足,要求衛福部檢討並將政府勸募的監督管理機制納入修法,以避免重蹈高雄氣爆等事件的爭議。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心口司召開的災難心理重建會議,其計畫內容是否已預先決定,未充分採納與會學者專家及地方衛生局的意見。
  • 確認本次事故的心理重建計畫經費將由公務預算支應,而非善款。
  • 提醒衛福部在發放善款時應謹慎,避免引發受難者第二次創傷。
  • 關切臺鐵在事故後仍規劃販售新自強號站票的安全性問題,要求臺鐵審慎評估並考慮增加班次疏運東部民眾。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肯定第一線救難與醫護同仁的辛勞,並關心傷者後續醫療追蹤與各地醫療資源整合問題,特別是臺東地區的醫療量能。
  • 建議衛福部應重視社會大眾的替代性創傷,並將生命教育納入災後心理重建,以深化社會韌性。
  • 呼籲衛福部檢視我國心理師資源配置,並將相關措施納入未來重大事故災後處理SOP。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建議善款管理委員會應增加罹難者家屬代表比例,納入學生、原住民等不同身分代表,以提升委員會的代表性。
  • 肯定衛福部將善款百分之百用於罹難者家屬的做法,認為此舉消除了社會疑慮,並提醒政府應事先訂好遊戲規則。
  • 關切AZ疫苗施打率低的問題,擔憂疫苗可能大量到貨而無法及時消耗,要求衛福部做好應變準備。
  • 質疑外交部對印度慰問的「重大意義」說法,並要求外交部對日本排放核廢水一事採取更強硬的反對立場。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這次勸募的性質(被動或主動),要求未來應強化政府發起勸募的法源依據及「重大災害」的明確定義。
  • 關切地方政府勸募善款的管理與監督,以花蓮震災善款挪用觀光紓困為例,要求衛福部規範防範類似爭議。
  • 提醒衛福部應強化網路募款詐騙的宣導與防範,並確保善款有效率地幫助罹難者家屬,提升監督機制透明度。
  • 肯定心理重建計畫,要求衛福部心口司落實定期追蹤關懷並普及至基層。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提醒衛福部政府募款可能造成民間企業團體「樂意之捐」的壓力,建議應廣泛討論公益勸募條例修法,避免政治聯想。
  • 質疑「一戶一社工」機制下社工人力是否足夠負荷260戶的關懷需求,並關心社工過勞問題。
  • 指出花東地區緊急醫療網絡脆弱,特別是臺東中度急救醫院缺乏,建議衛福部輔導一般醫院升級,並盤點空中緊急救護體系與備選停機坪,以應對未來可能的大量傷患事故。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質疑善款管理及監督委員會的法源依據與設置機制,要求衛福部公開相關作業要點及會議紀錄。
  • 指出過去重大災害募款常在無計畫下啟動,且委員會在要點未明確前已做出決議,質疑其運作效力與透明度。
  • 關切「一戶一社工」機制是否能充分掌握各家庭需求,並確保善款分配能對應到實際狀況。
  • 強調應加速修訂公益勸募條例,明確政府勸募標準、委員會設置與運作、餘款處理及資訊揭露等機制,以避免爭議。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質疑醫院以獎金鼓勵醫護人員接種疫苗的方式不當,強調應消除疑慮而非金錢誘使,並要求部長承諾不會因未施打影響考績。
  • 批評衛福部在未公布作業要點前即開立專戶募款,且善款用途、分配比例及募款截止日期變動頻繁,缺乏明確標準。
  • 指出善款委員會災民代表缺席,質疑其決策過程未充分採納家屬意見,要求部長承諾家屬代表納入後可調整決議。
  • 強調應加速善款運用法制化,包括作業要點即刻公布、捐款用途選項清晰、募款標準明確等,以杜絕爭議。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質疑善款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變動頻繁,要求公布12日會議的出席委員名單,以釐清決策過程。
  • 關切善款運用未充分考量目睹者的心理健康需求,建議將心理健康評估納入善款分配,並確認健保給付範圍。
  • 質疑善款與國賠的關係,要求衛福部明確說明若受難者提起國賠訴訟,善款是否能用於法律費用,以及國賠成立後善款的處理方式。
  • 關心美豬流向與標示問題,要求衛福部提供進口美豬的流向狀況,以利後續監督。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啟動賑災專戶的時機與認定標準,建議應研議並公布政府勸募的啟動與認定標準,以避免「公親變事主」的爭議。
  • 強調應將救災人員的心理重建措施列為救災硬體措施與必須事項,並由公務預算支應,而非善款。
  • 提醒衛福部應主動提供心理重建服務,而非等待警消人員主動求助,並呼籲衛福部重新檢視心理師資源配置,將相關措施納入重大事故處理SOP。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頒布的善款管理及監督作業要點未公開,且在要點未確立前即召開委員會並做出決議,質疑其法律效力與運作透明度。
  • 要求衛福部儘快公布第一版作業要點並全速修訂第二版,以回應社會對善款管理的關切。
  • 質疑委員會「專案同意的項目可以使用捐款」的條款,擔憂善款被挪作他用,要求明確說明。
  • 建議應增加善款管理委員會中家屬代表的席次設定,即使家屬暫時無法參與,也應先提供權利保障。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普悠瑪事故後臺鐵局對傷患協助的態度與處理方式,要求臺鐵局以普悠瑪經驗為借鏡,修正本次太魯閣號事故的後續協助措施。
  • 確認臺鐵局將負責太魯閣號事故傷患後續醫療及復健費用。
  • 肯定衛福部在疫情、萊豬及太魯閣號事故中盡責的表現,但仍建議衛福部應研議並訂定未來勸募條例的標準,包括專戶設立時機與運用方式。
  • 關切疫苗施打率與感染率的關係,並提醒衛福部在疫苗使用上應更嚴謹研議。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關切臺鐵局在事故善後處理的細膩度,特別是遺體殘肢的處理方式對家屬造成的二次創傷,要求地檢署加快DNA相驗速度。
  • 關心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的心理重建問題,確認健保可給付心理諮商與身心科治療。
  • 質疑衛福部心口司司長在會議中輕視心理師專業的言論,並呼籲衛福部主動關懷遭受重大事件心理創傷者,避免造成家屬或工作人員再次創傷。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加強宣導軍警消人員在心理健康需求時應主動求援,避免因社會氛圍而卻步。
  • 要求教育部與衛福部合作關心學生就學與家庭狀況,確保相關保險、補助、津貼從寬從簡辦理。
  • 要求衛福部協助顧及校內輔導人員能量,研擬因應方案或與民間合作,避免輔導人員過勞。
  • 要求衛福部將未納入名單的鄰里長、民代助理及民間團體等救災參與者納入心理重建計畫範圍,並公開可利用資源以利求助。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AZ疫苗施打率低,民眾防疫意識鬆懈,並指出第一線醫護人員施打意願僅三分之一,情況嚴重。
  • 關切自費疫苗開放數量不足,要求衛福部擴大開放名額,並建議將民意代表列為高風險群提早施打示範。
  • 質疑民間疫苗保單與政府救濟給付的關係,擔憂其可能造成民眾對疫苗安全性的疑慮,並建議衛福部考慮為施打疫苗者加買民間保險以提高意願。
  • 質疑善款委員會僅具顧問性質,衛福部負最終責任,擔憂家屬代表納入後若意見相左,委員會決議是否仍具可推翻性。
  • 關心善款中教育資助的運用細節,包括公私立學費差異、信託帳戶提領方式及錢用完後的後續協助,要求衛福部明確規劃。
  • 提醒衛福部應努力編列足夠預算支應救災人員及志工的心理輔導費用,並確保善款與政府責任區分清楚。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報告中將「損害賠償」誤植為「補償」,強調鐵路法規定鐵路機構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此用詞不當對家屬造成傷害。
  • 肯定衛福部「一戶一社工」及地方政府、民間社工的辛勞,並要求衛福部心口司發揮專業,結合民間力量進行長期心理輔導與重建。
  • 要求原民會主動了解族人傷亡狀況,特別是職業別與後續工作重建需求,並會同心理專家共同協助。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心勞工施打疫苗的權益,要求衛福部確認勞動部規劃的「防疫接種假」不算曠職但不給薪,並要求指揮中心儘速宣布降低疫苗開瓶人數限制(10人改8人)。
  • 主張疫苗施打應一律公費、免費,除非有特殊需求欲插隊施打才自費,並要求指揮中心儘速開放排程,避免疫苗過期浪費。
  • 批評臺鐵局僅投保團體責任險而無意外險,且負債沉重,建議應規劃意外險以分散風險。
  • 質疑善款管理委員會災民代表比例過低(10.5%),為史上最低,要求衛福部提高受災戶代表比例,並確保「一戶一社工」落實關懷。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衛生福利部部長

  • 說明善款管理委員會已召開2次會議,並因應社會反映加速處理,避免誤解,但坦承最初發布資訊不夠精確。
  • 解釋善款運用原則為透過「一戶一社工」了解需求,並以現金設算方式發給受災當事人,使其自主運用,強調善款百分之百用於受難者,政府該做的事情一件不少。
  • 承認公益勸募條例在政府勸募法源、定義、管理及監督機制上存在不足,同意應加速修法使其更明確,以提升效率並避免爭議。
  • 就心口司司長在會議中的發言,承認溝通技巧與耐心不足,並為此表達歉意,承諾未來不會再發生類似情況。
  • 說明善款管理委員會為本部協助單位,本部負全責,委員會提供建議,並承諾若家屬代表對決議有意見,在有限範圍內可調整,但考量發放速度希望事前多溝通。
  • 澄清公費疫苗施打皆免費,僅特殊需求插隊者需自費,並承諾將持續擴大開放施打對象,並研議將民意代表列入高風險群提早施打。
  • 指出美豬進口約七成留倉,三成已上市,會提供流向資料。
  • 表示將會與內政部研議救災人員心理輔導費用編列與執行方式,並承諾衛福部將主動關懷心理創傷者,避免造成二次傷害。

李麗芬 衛生福利部次長

  • 澄清災民代表產生後,若對委員會決議有意見,衛福部都願意傾聽並修正,並非僅是追認。
  • 回應委員對善款管理委員會透明度的質疑,說明委員會議紀錄已公開上網,並將儘速公布作業要點。

楊錦青 衛生福利部社救司司長

  • 說明社救司急難紓困預算約2.7億元,符合規定者可申請,但本次事故未直接動用此預算。
  • 回應公益勸募條例修法進度,表示研究案預計今年7、8月提出,之後將積極進行修法工作。

諶立中 衛生福利部心口司司長

  • 解釋災難心理重建計畫已擬定,主要針對跨部會與衛生局同仁,並邀請學者專家檢視執行面有無疏漏,強調計畫依循既有SOP,無太多彈性空間。
  • 確認心理重建計畫經費將由公務預算支應,不會使用善款。
  • 說明心理重建服務對象涵蓋現場人員、救難人員及因新聞受影響者,並提供1925專線協助,將規劃3年計畫追蹤。
  • 澄清對心理師發言原意是強調心理重建是涵蓋心理、社會、環境、家庭及生理因素的綜合性計畫,而非僅限於心理治療,坦承溝通不足造成誤會。

陳文瑞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

  • 說明事故造成49人罹難、291人輕重傷,交通部已成立應變中心投入搶救與疏運。
  • 指出臺鐵局已提供罹難者慰問金10萬元、補償金250萬元,傷者慰問金5千元,醫療費用由臺鐵統籌支付。
  • 表示將配合衛福部善款運用,善款不會用於政府應負擔之賠償支出。
  • 回應賠償金將參考普悠瑪案例與家屬協商,並強調鐵路機構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而非補償。

杜微 交通部臺鐵局副局長

  • 說明臺鐵局已安排交通、住宿協助家屬,並提供「一對一關懷協助」及處理行李認領。
  • 確認慰問金與補償金由臺鐵局公務預算支出,後續賠償金亦同,但尚未估算總額,將參考普悠瑪事件。
  • 回應臺鐵旅客僅投保團體責任險而非意外險,將研議投保意外險的可能性。
  • 說明清水隧道東正線已恢復通車,現場清理善後已達行車標準,但尚未完全完成。
  • 回應將審慎考量5月1日連假新自強號是否販售站票,以安全為優先。
  • 承認普悠瑪事故後臺鐵處理方式讓家屬抱怨,本次已成立關懷小組縮短服務鏈,並承諾全力協助傷患後續醫療與復健費用。

吳林輝 教育部特教司司長

  • 報告教育部已掌握67名師生傷亡(15名死亡、52名受傷),並啟動「一對一關懷」輔導機制。
  • 說明已發放急難慰問金134萬元,並正辦理學生團體保險理賠,承諾從優、從寬處理。
  • 表示未來將持續進行心理重建與復原工作,擴大輔導範圍納入目睹事故學生及罹難民眾在學子女,並規劃教育資助計畫草案,將提報衛福部善款委員會審議。

谷瑞生 外交部研究設計會主任

  • 報告本次事故造成3名外籍人士罹難、4名輕傷,外交部已提供家屬緊急人道簽證、接機、防疫安排、遺體運送等協助,並持續關懷。
  • 說明外交部已應邀參與善款委員會,將配合衛福部辦理相關工作。
  • 回應印度慰問具有重大意義,因其為官方代表發言,表示感謝。
  • 表示外交部已對日本排放核廢水表達嚴正關切,並將持續與日方接觸。

陳文龍 內政部消防署署長

  • 報告消防署已協請地方政府對救災人員安排心理諮商課程,目前已辦理31場394人次,並將持續進行,經費主要由地方消防局支應。
  • 說明消防署未發給第一線同仁心理撫慰金,但將研議必要性。
  • 回應消防人員因執行任務尋求心理輔導不會影響考績,並承諾將要求地方消防局建立機制消弭此不良狀況。

廖恆裕 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組長

  • 報告警政署已協助鐵路警察局等5單位規劃37場次「安心講座」,並將視需求辦理「減壓團體」或「個案諮商」。
  • 說明已建置「救災人員心理暖暖包─創傷心理復原服務專區」,提供衛教資料及諮詢資源。
  • 承諾警政人員因執行任務尋求心理輔導不會影響考績。

羅文敏 原住民族委員會社福處處長

  • 報告本次事故具原住民身分者計83位(7位罹難、33位輕重傷、43位目睹乘客),比例偏高。
  • 說明原民會已動員73名原住民社工員,第一時間進駐醫院與殯儀館關懷,並由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等慰問傷亡族人36名。
  • 表示將配合衛福部「一戶一社工」機制,提供族人關懷、福利諮詢、需求評估、資源整合及心理諮詢等長期服務。

相關後續

  • 衛福部將持續透過「一戶一社工」服務機制,徵集罹難者家屬及傷者的意見,並將設算基準與發放原則告知,以利後續善款發放。
  • 衛福部將研議並訂定政府勸募的法制面,包括災民代表比例、勸募時機、運用範圍、監督機制等,並承諾儘快提出修法方向。
  • 衛福部承諾將加強宣導軍警消人員若有心理健康需求應主動求援,並確保相關單位提供妥適協助,避免影響工作發展。
  • 衛福部心口司將檢討會議溝通方式,並持續推動災難心理重建計畫,確保救災人員、傷患及家屬獲得心理支持。
  • 交通部臺鐵局將研議旅客意外險投保事宜,並將參考普悠瑪事件案例,與家屬協商賠償金,確保賠償到位。
  • 教育部將研擬教育資助計畫草案,並將函送衛福部善款管理及監督委員會審議,以資助罹難及重大傷殘者子女教育。
  • 內政部消防署及警政署將檢討並建立機制,確保消防及警察人員因執行任務尋求心理輔導不會影響考績。

原始資料

公報
1105001
卷/期/冊
110/50/1
發布日期
2021-05-18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