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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組織法草案公聽會:聚焦組織改革與動員戰力強化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04-28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舉辦公聽會,審查「修正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組織法草案相關法案」。會議廣邀專家學者、立法委員及政府機關代表,就新設後備動員署的必要性、組織位階、跨部會協調、法制銜接及實戰效益等議題進行深度討論與意見交流。各方觀點涵蓋對現行動員機制困境的剖析、改革方案的利弊,以及對未來動員戰力提升的期望與挑戰。最終,國防部承諾將納入各方建議,滾動式檢討後續改革。

討論事項一

修正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組織法草案相關法案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討論國防部新設「防衛後備動員署」的組織法草案,核心議題包括其成立的必要性、組織位階、權責劃分、與現行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的銜接,以及如何有效整合跨部會資源以提升國家整體後備動員戰力。
  • 會議也探討了現行後備動員機制的困境,以及在面對現代戰爭型態下,如何確保後備部隊的實戰可用性,並有效動員人力、物力、財力及精神等總體國力。

相關爭議

  • 新設機關的必要性與時機:部分專家質疑成立動員署是否為「倒逼改革」而非經充分兵棋推演與需求釐清,認為應先進行實戰兵推再修法設立組織;國防部則強調這是因應敵情威脅、國軍精簡後的必要改革起點,且已進行模式評估。
  • 組織位階與協調能力:有專家擔憂新署作為三級機關,難以有效指揮或協調行政院下屬的二級部會,可能導致「頭重腳輕」;國防部則回應將提高位階、增加編制人力,並派駐各部會人員以強化協調。
  • 與現行法規的衝突與銜接:學者指出新設組織法可能與《國防法》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中參謀總長的法定職權產生衝突,且有「前後顛倒」之嫌;國防部表示未來將逐步檢討《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的修訂時機與內容。
  • 後備指揮部降編問題:有意見認為將後備指揮部降編至新署之下,恐削弱其地位與聯合作戰指揮鏈,且與過去修法維持其獨立地位的努力相悖;國防部未直接回應,但強調改革目標是後備動員合一、常後部隊一體及跨部會合作。
  • 動員範圍與實際效益:專家質疑改革是否僅針對人力動員,未能澈底整合人力、物力、財力,且未經實際演練難以評估效益;國防部則強調改革涵蓋後備部隊編成、編管、訓練、裝備等全面考量。
  • 後備召訓天數調整:有學者對國防部擬將後備軍人召訓從5至7天延長至14天表示關切,建議應先檢討課程內容再評估天數,避免引起民怨。
  • 社會溝通與民意支持:部分學者認為此次改革缺乏足夠的社會溝通,未能讓社會理解其急迫性與必要性,可能導致「強行過關」的負面結果。

立法委員發言

吳斯懷 立法委員

  • 主張應從國家戰略目標宏觀思考修法,考量國家總體戰力整合及戰力持久性,而非僅聚焦現役戰力。
  • 質疑政軍兵推已3年未進行,各部會對戰時職責認知不足,難以在短時間內整合全國總力。
  • 認為先成立防衛動員署再回頭修訂《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恐有「前後顛倒」之問題。
  • 關切新設三級機關的防衛動員署,其權責、定位及與各部會、國防部之間的指揮管制關係是否明確。
  • 建議廣納學者專家意見,審慎評估修法急迫性,或可考慮與《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同步修正。

羅傳賢 立法委員

  • 強調立法應把握「適時性原則」,鑑於臺海局勢危險及國軍精簡人力,制定防衛動員署組織法為優先考量。
  • 提出「行政運作內外合一原則」,認為現行《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兼具作用法與組織法功能,缺乏專屬組織法,應成立防衛動員署以補足。
  • 主張機關組織應遵循「事權專一原則」,現行任務編組的會報缺乏預算與專業人力,不符專業化需求。
  • 指出現行法規存在缺乏組織法、會報缺乏整體考量、要點規避立法院監督,以及徵購徵用補償條文概括授權等問題,應在下一波改革中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相關人員回應

張哲平 國防部副部長

  • 感謝各方建言,將作為未來後備改革的重要參考。
  • 說明後備動員改革非始於今日,是經多年評估敵情威脅、戰力現況及未來作戰場景後,為達成「平時養兵少、戰時用兵多」而啟動。
  • 指出改革目標為「後備動員合一」、「常後部隊形成一體」及「強化跨部會合作」。
  • 強調成立防衛後備動員署是改革的起始,因現行全民防衛動員室人力(24人)及協調位階不足。
  • 表示未來新署將提高位階、增加編制人力及員職員額比例,並有各部會派駐人員以強化平時協調。
  • 承諾未來在推動改革過程中,將逐一探討《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的修訂時機、內容及其他細節問題。

林騰蛟 教育部次長

  • 認同全民防衛動員的重要性,並表示教育部將全力配合。
  • 說明教育部依《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負責精神動員,旨在透過學校教育及大眾傳播培養愛國意志、增進國防知識。
  • 詳述年度推展內容,包括落實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辦理多元文宣活動深化理念、以及推動防災教育宣導。
  • 表示尊重行政院及國防部的規劃,將全力配合精神動員主管部分。

邱昌嶽 內政部次長

  • 感謝各界建議,強調內政部作為人力動員主管機關,已積極整備並清楚戰時任務為全力支援軍事任務。
  • 報告民防人力編組148,700人,負責協助軍事設施搶修、設置阻絕、對空監視等。
  • 說明消防人力編組67,311人,以及重要生產人力、公營事業專技人員編管13,675人。
  • 指出交通人力編管920,271人,學校及青年服務人力328,302人,並掌握安養及醫療機構床位供退除役軍人安置。
  • 強調替代役備役人力逾30萬人已納入全民防衛動員,按專長編組並成立管理編管中心。
  • 報告全國防空避難設施106,807處,可容納8,350萬人,並表示與國防部保持密切聯繫,訪評及參與演習。
  • 對成立專責動員組織樂觀其成,認為有助於強化協調整備工作。

張美惠 經濟部研究發展委員會代理執行秘書

  • 說明經濟部依《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辦理物資經濟動員,有9項分類計畫,並結合相關部會每年演練給水、油、電及民生必需品。
  • 指出經濟部指導直轄市縣市政府調查重要物資存量、產能及固定設施,定期登錄資訊系統,以利平時資源、災害防救及戰時支援作戰。
  • 全力支持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的成立,認為專責組織能更好整合人力、物力及財力以做好防衛動員工作。

阮清華 財政部次長

  • 說明財政部依《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擔任財力動員準備方案主管機關,並設有財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
  • 指出動員準備階段任務包括健全財政功能、優化稅政、厚植動員潛力、強化預算審核、提升支出效率、採行妥適貨幣政策、維持物價金融穩定及協助經濟發展。
  • 表示動員實施階段任務為啟動戰費籌措、戰時預算轉換及金融外匯管制。
  • 強調未來將持續配合權責機關精進財力動員準備工作,以穩定金融秩序、促進經濟發展,培養稅源並厚植財力動員潛力。
  • 表示尊重相關主管機關及立法院對成立後備動員署的審議結果。

張垂龍 交通部技監

  • 說明交通部依《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是交通動員準備方案的業管部會,負責執行行政動員準備。
  • 指出動員準備階段結合施政作為完成動員準備,支援災害防救;動員實施階段統合全民力量支援軍事作戰及緊急危難。
  • 表示交通部設交通動員準備業務會報,策定方案、審議計畫、協調執行行政院動員會報決議事項及支援軍事動員。
  • 強調交通動員準備事項在於強化動員實施階段的運輸、機動及保修能量,並規劃通訊能量。
  • 表示交通部與行政院相關機關在動員方案及準備會報中配合良好,獲得高度評價。
  • 對成立新署樂觀其成,尊重國防部提案及立法院最終決定。

石崇良 衛生福利部次長

  • 說明衛福部依《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負責衛生動員準備,主要任務為醫療設施、人員及重要醫藥材的儲備。
  • 表示平時準備分為醫政、藥政、傳染病防治及國軍醫療動員4部分,並有例行性演練。
  • 承諾戰時將全力協助國防部軍醫局接管相關動員工作。
  • 表示若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成立,衛福部將全力配合相關業務準備。

陳宗權 科技部次長

  • 說明科技部在全民防衛動員準備工作中,職掌科技動員準備方案。
  • 指出科技動員方案包含科技研發人才動員、環保署負責的化學戰技防護動員、原能會負責的輻射防護,以及國防部負責的國防科技研發動員等4個分類計畫。
  • 表示各主辦機關平時有進行演練,並配合行政院規劃的演習、訪評、講習。
  • 強調未來將依照公聽會意見精進改善科技動員準備方案工作。

相關後續

  • 所有發言及書面意見將列入紀錄,登刊於立法院公報,並製作公聽會報告送交全體委員及出席人員參考。
  • 國防部承諾將納入專家學者所提各項建言,作為未來後備改革的重要參據,並將逐一探討《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的修訂時機與內容。

原始資料

公報
1105001
卷/期/冊
110/50/1
發布日期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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