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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21-05-03

本次黨團協商主要討論「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三十九條關於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之調整機制。針對條文中的「負」字引發是否可能調降退除給付之疑慮,官員說明此為軍公教、勞保與國民年金之一致性齊一規範,且若欲調降須經立法院同意。經討論後,與會委員無其他修正意見,決議均照審查會審查結果通過,並將結論送交未出席之黨團徵求同意。

討論事項一

協商行政院函請審議「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討論服役條例第三十九條關於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之調整機制與文字是否妥適。

相關爭議

條文是否保留「負」字:廖委員婉汝與溫委員玉霞質疑物價指數不應包含「負」成長,擔憂退除給付遭調降;主席、白司長捷隆、陳司長紹元及張副部長哲平則說明此為跨法規(如勞保、公教人員保險、國民年金)齊一化規定,且若涉調降須經立法院同意。

立法委員發言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質疑第三十九條規定「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中的「負」字不合理,認為薪水不可能再調降,並詢問是否可改用民生物價指數。

溫玉霞 立法委員

  • 主張不應有「負」字,認為負成長的機率極低且薪水不可能往下調,建議將「正、負」改為僅規定達5%即進行調整。
  • 詢問是否可透過作成附帶決議來要求調降須至立法院提案,經確認條文本身已有規定後表示不需另作附帶決議。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指出物價指數亦有可能出現負成長的情況。
  • 確認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調整後給付金額若高於或低於原領金額時皆須經立法院同意。

相關人員回應

白捷隆 國防部司長

  • 建議軍公教相關規定應保持一致,若單獨調整恐引發勞保條例及公教人員保險法是否跟進修正的問題。

陳紹元 銓敘部退撫司司長

  • 說明退撫法施行細則及本法皆規定正、負5%,且勞保、公保與國民年金相關條文皆採一致性規定。
  • 說明消費者物價指數出現負成長機率不高,若主管機關欲因負5%調降退休所得,依法必須經立法院同意。

張副部長哲平 國防部副部長

  • 認為法律規範應秉持公正原則,有正有負皆應調整,且調降機制須依立法院決議。

相關後續

  • 本案經協商無其他修正意見,決議均照審查會審查結果通過。
  • 將協商結論送交未出席之時代力量黨團與台灣民眾黨團徵求簽字同意。

原始資料

公報
1105702
卷/期/冊
110/57/2
發布日期
2021-06-03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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