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水利法修正案、能源轉型、缺水應變與礦業用地移交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05-05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第13次會議審查「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通過多項條文。會議亦邀請部會報告「投資台灣方案成效」、「氣候變遷與能源轉型」、「缺水因應及產業紓困」及「國有礦業用地移交」。委員針對三接外推方案、5G辦公室預算、碳稅課徵、中火燃煤、再生能源發展困境及礦業用地移交的合法性與原民權益等議題,進行深入質詢與討論,反映多方關切與分歧。
討論事項一
審查「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三案)
核心議題
本次審查聚焦於「水利法」部分條文的修正,主要針對多項條文中的罰鍰金額進行調整,包括降低部分條文的罰鍰下限,以及提高部分條文的罰鍰上限,並增列法人營利性違法行為的加重罰則。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九十二條之二條文,罰鍰金額下限由 50 萬元修正為 25 萬元,並增列法人意圖營利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得加重罰鍰最高額至新臺幣 1,000 萬元。
- 第九十二條之三條文,罰鍰金額下限由 30 萬元修正為 15 萬元。
- 第九十二條之五條文,罰鍰金額下限由 25 萬元修正為 12 萬 5 千元。
- 第九十三條之二條文,罰鍰金額下限由 5 萬元修正為 2 萬 5 千元。
- 第九十三條之三條文,罰鍰金額下限由 5 千元修正為 2 千 5 百元。
- 第九十三條之四條文,第一項及第二項句末罰鍰金額上限由 10 萬元修正為 20 萬元,並增列行為人、建造物或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屆期不遵行主管機關命令時,主管機關得代為履行並命其繳納代履行費用。
- 第九十五條之一條文,第一項第四款裁罰金額新臺幣 5 千元修正為 3 千元。
- 第九十五條之二條文,罰鍰金額下限由 5 千元修正為 2 千 5 百元。
- 第九十九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全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通過條文之相關法制用語。
討論事項二
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首長針對排除企業投資五缺障礙、投資台灣三大方案之執行成效及後續精進作為、偏遠地區、離島及原住民族地區「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推動及地方執行概況、離島建設基金、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計畫提報與各執行成果、2021氣候變遷績效指標排名落後、推動燃煤總量管制落實減煤、再生能源實際發電量與裝置容量嚴重落差、離岸風電國內產業關聯政策推動受阻及遴選機制修正等檢討、目前工業及民生用水之最新支援、調度與節制措施等執行情況及因應中、南部地區因缺水、限水問題遭受影響之產業其相關紓困方案、「原住民族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及「推動民間團體於偏遠地區設置綠能發電設備」推動情形之檢討與精進作為、國有礦業用地專案陳報行政院核准移交經濟部接管計畫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就台灣企業投資環境的「五缺」問題、投資台灣三大方案的執行成效、地方創生計畫的推動、離島及花東發展基金的成果進行報告與質詢。
- 會議亦聚焦於氣候變遷績效、燃煤減量、再生能源發展(特別是離岸風電產業關聯與遴選機制)、水資源調度與節制,以及國有礦業用地移交經濟部接管計畫等重要議題。
相關爭議
- 5G產業發展與預算浮編爭議:林岱樺委員質疑經濟部5G辦公室投入 50 億元研發卻未能產出實際商用設備,且存在預算浮編、審查委員高度重複及前主任柯秀民「地下主任」等問題,要求經濟部進行制度與人事改革。
- 氣候變遷績效指標與減碳政策:楊瓊瓔委員、高金素梅委員質疑台灣在德國看守協會氣候變遷績效指標中排名落後,且燃煤發電量不減反增,與政府宣示的減碳目標矛盾;經濟部則認為評比公正性受質疑,並強調增氣減煤方向不變。
- 碳稅/碳費課徵時程與必要性:蔡壁如委員質詢經濟部對碳稅/碳費課徵的明確期程與立場,強調台灣作為出口導向國家應及早規劃以因應國際趨勢;部長回應國際趨勢不可免,但具體機制尚待環保署整合討論。
- 三接外推方案的合理性與影響:邱議瑩、蔡壁如、呂玉玲、鄭運鵬、陳亭妃、陳椒華、王婉諭、蔡易餘等委員就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外推方案的工程進度、時程延宕(2.5年)、預算增加(150億元)、對能源配比的影響、藻礁生態衝擊、資訊公開透明及公投結果的應對等議題,與經濟部部長進行激烈辯論,質疑其為因應公投而提出的政治考量,並要求立即停工與舉辦聽證會。
- 中火燃煤發電量爭議:楊瓊瓔、江啟臣、高金素梅委員質疑中火燃煤量不減反增,對中部空污造成嚴重影響,與政府減煤承諾相悖,並批評經濟部將責任歸咎於地方政府都市計畫審查進度。
- 再生能源發展進度與國產化:謝衣鳯、孔文吉、賴瑞隆、翁重鈞委員質疑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雖成長但發電量未達預期目標,且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推動受阻,有圖利外國業者之嫌,要求經濟部加速推動並協助本土業者。
- 國有礦業用地移交經濟部接管的合法性與原民權益:孔文吉、鄭天財Sra Kacaw、陳椒華委員強烈反對將原住民族地區的國有礦業用地移交經濟部接管,質疑此舉缺乏法規依據、架空「原住民族基本法」並侵害原住民族權益,要求原民會堅守立場並停止相關研議。
- 水資源管理與研究機構:鍾佳濱、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建議成立國家水資源研究院,以統整水資源規劃、開發、運用、污染防治及環境永續,認為現有水利規劃試驗所層級與能量不足以應對國家需求;經濟部表示將研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關切南韓請求台積電支援晶片,詢問經濟部應對方式。
- 質疑 5G 產業國產方案投入 50 億元卻未能產出商用設備,技術移轉效益低落。
- 揭露技術處科專審查委員高度重複,主審與審查委員多為同一批人,恐有球員兼裁判之弊。
- 指控 5G 辦公室前主任柯秀民主導 WiMAX 失敗、介入高通案、浮編預算、並在離職後仍以「地下主任」身分影響 5G 運作。
- 建議裁撤 5G 辦公室並重組,更換相關承辦科長與承辦人,並落實科專審查委員輪替與公正第三方驗證,要求經濟部 2 週內報告變革方案。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關切三接外推方案將使供氣時程延後 2.5 年,詢問是否影響 2025 年天然氣發電占比 50% 的目標及供電穩定性。
- 詢問三接現有工程進度是否落後,並擔憂外推方案的時程過於緊迫,未考慮颱風或工安事件。
- 建議經濟部加強對外說明三接延後對電力供應的影響,並要求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提升運作效率。
- 呼籲政府應及早規劃碳關稅或碳交易機制,並輔導產業進行減碳與提升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詢問經濟部對氣候變遷法納入碳稅/碳費的規劃期程,並質疑部長對此議題的掌握度。
- 支持課徵碳費以因應國際碳定價趨勢,認為台灣電價油價偏低仍有課徵空間,可藉此調整產業結構。
- 質疑三接外推方案是政治考量而非理性評估,擔憂可能造成淤積、沙漂與生態影響,要求經濟部以證據說服民眾。
- 主張三接應立即停工以尊重民意,公開臺北港、林口港等替代方案評估資訊,並舉辦聽證會以兌現蔡英文總統對環團的承諾。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關切歐盟 2023 年實施碳關稅對台灣出口產業的衝擊,特別是鋼鐵業下游廠商。
- 要求經濟部提出鋼鐵業減碳路徑,協助下游廠商因應碳關稅問題。
- 質疑經濟部遲未提出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並指出再生能源發電量未達預期目標。
- 批評能源局在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上未提前告知國內業者所需設備,恐圖利外國廠商,要求經濟部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澄清天然氣發電不屬於綠能,與再生能源 20% 目標不同,並強調離岸風電國產化是強制要求技術移轉。
- 支持三接外推 455 公尺方案,認為此方案在環評範圍內,可減少浚挖,對生態影響更輕微。
- 強調三接外推方案是政府最大誠意,以避免公投耗費更大代價,並認為該方案在科學上站得住腳。
- 建議經濟部暫緩收取耗水費,並應調整水價結構,全國一致,降民生、調大戶,以利廠商投資及台水增加收入。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疑德國看守協會氣候變遷績效指標對台灣的評比,不滿經濟部未去文說明,並認為台灣能源政策應調整。
- 指出 2014 年至 2020 年台灣燃煤發電量呈現上升趨勢,批評經濟部口口聲聲減煤卻實際增加。
- 不滿經濟部廢止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並指出今年 1 至 4 月中火用煤量增加,質疑對中部民眾不公。
- 關切中部地區水情嚴峻,漏水率高且水資源建設進度不如預期,要求經濟部規劃台中地區的水資源幹管,並解決燃煤增加問題。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關切大台中地區供 5 停 2 限水措施將持續至月底,要求水源改善後應盡速調整。
- 批評總統及經濟部對缺電問題說法反覆,質疑政府供電是否有把握。
- 主張中火應「先拆舊燃煤機組再建燃氣機組」,認為一座燃氣可抵兩座舊燃煤,不應以備用為由保留老舊機組。
- 質疑政府 2050 淨零轉型目標缺乏具體期程與路徑圖,要求經濟部公布 2030 年減碳目標與計畫。
- 不滿經濟部將中火燃氣機組卡關歸咎於地方政府,認為政府不應計較地方用電量,應負責任提出整體能源配比。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呼籲能源轉型政策應理性討論,避免邏輯錯亂,並強調發電應考量整體台灣需求。
- 支持中火燃煤機組退場,但前提是燃氣機組能順利上場,並指出目前卡關於台中市政府的都審。
- 肯定經濟部推動新節電運動的成果,透過家電汰舊換新補助,節省約 4 億度電,建議政策應持續並加碼。
- 建議經濟部與財政部合作,統整節能家電補助與退稅的大數據,作為政策檢討與提升國產品牌購買誘因的依據。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確認 2025 年燃煤發電占比 27% 的目標,並詢問是否包含麥寮及台塑六輕汽電共生廠。
- 提醒部長減煤是政策方向,汽電共生未來也應朝向無煤發展,並詢問麥寮燃煤機組更新為燃氣的時程規劃。
- 質疑陸域風機推動狀況不佳,特別是雲林地區風機距離聚落過近,未預先政策環評,導致居民反彈,要求全數撤退。
- 批評促協金機制不佳,質疑能源局躉購費率過高,導致廠商有過大利益空間進行檯面下協商。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積電南京擴廠計畫,質疑經濟部對其擴產規模與數量掌握不足,要求 3 個月內提出詳細評估報告,包括對半導體供應鏈、營業秘密及國家安全的影響。
- 詢問若三接公投通過導致無法興建,政府是否有替代方案,並擔憂將影響 2025 年天然氣 50% 目標及燃煤降載。
- 強調三接外推方案是兼顧環保與供電的目標,希望公投不要通過,讓外推方案順利進行。
- 關切中油天然氣進口高度依賴南海航線,詢問是否有替代方案以應對南海戰事風險。
- 呼籲經濟部協助離岸風電本土業者與國際接軌,提供專案融資及稅務優惠,並於 2 週內召集會議瞭解訴求。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蔡英文總統臉書宣稱中火減煤 600 萬噸的數據,指出全國總用煤量不減反增,批評政府帶風向。
- 質疑三接外推 450 公尺方案是為應付公投,要求中油提供鑽探調查報告,並質疑其公正性。
- 詢問三接外推方案的環差審查進度,擔憂若環差未過或公投結果反對,政府將如何應對。
- 指出 107 年與 109 年三接鑽孔報告結果不一,質疑其對藻礁或珊瑚礁保護的真實性,並要求三接立即停工。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指出高雄空污嚴重且發電三成北送,要求政府應努力實現區域電力平衡,減少中北部對南部電力的依賴。
- 要求經濟部承諾三接外推方案不影響中南部燃煤機組的除役速度與降載機制,確保空污改善。
- 關切大林電廠 5 號機組除役延後,以及大林 6 號機組空污問題嚴重卻未優先除役,要求經濟部緊盯改善。
- 不支持為中北部電力需求而增設高雄電力機組,強調區域電力平衡的重要性。
- 呼籲經濟部加速推動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及綠電發展,並全力支持離岸風電國產化,打造國家隊。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指出工總與農委會對農業用水占比數據解讀不同,造成民眾認知誤差與委屈感,要求相關單位說明清楚。
- 肯定三接外推方案為兼顧環保與再生能源的雙贏政策,多花 150 億元與延後 2.5 年是為保護藻礁。
- 要求經濟部注意媒體對能源配比數據的錯誤報導,並儘速將環差申請送至環保署審查,目標在 2025 年 6 月前完成。
- 建議經濟部預先溝通環差可能遇到的困難,並加速所有可先進行的計畫與規劃,展現績效與誠意。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報告中氣候變遷績效指標數據來源,並指出燃煤發電量不降反增,與 2050 淨零碳排目標矛盾。
- 批評再生能源發展遭遇各部會本位主義及地方政府不配合等瓶頸,擔憂無法達成 20% 目標。
- 關切台灣水情嚴峻,水庫蓄水量創 60 年新低,詢問經濟部未來如何解決民生與工業用水問題。
- 強烈反對國有礦業用地移交經濟部接管,質疑其缺乏法規依據,並架空「原住民族基本法」與林務局權責。
- 指控礦務局核准未開採礦場的「正當理由」為霸王條款,並揭露礦商威脅原住民的案例,要求礦務局實地查明並尊重原基法。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介紹屏東大潮州人工湖以地下水銀行模式補注水源的成功經驗,認為其效益高於傳統水庫且成本較低。
- 指出水資源開發與利用涉及多個部會,權責龐雜,現有水資源協調與審議平台缺乏研究與評估能量。
- 建議成立國家水資源研究院,以統整水資源規劃、開發、運用、污染防治及環境永續,並要求經濟部於 2 個月內提出籌設規劃報告。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對台灣是否缺電說法前後矛盾,並指出台積電等產業擔憂缺電問題。
- 關切台電向民間企業徵用備用電力,認為此舉不符民間預期,要求經濟部加強溝通。
- 建議檢討電網設計,避免白鼻心等意外造成斷電,對產業界造成巨大損失。
- 質疑台中火力發電廠煙囪造成大氣回流,影響颱風與梅雨,要求經濟部與環保署討論。
- 批評經濟部提供片面經濟成長率資訊,未呈現落後中國大陸的部分,具誤導性。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引用經濟學人雜誌報導,強調台灣半導體產業因缺水缺電可能造成全球電子業停擺的風險。
- 要求經濟部盤點受缺水影響的十大產業,並提出更具體有效的紓困方案,認為目前租稅減免不足。
- 指出永康再生水廠供水量有限,不足以應對台南科學園區等產業需求,要求經濟部與水利署提出更好的解決方案。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肯定自來水公司在降低漏水率方面的努力,但指出各縣市改善程度仍有差距,要求持續精進。
- 建議強化平原地區的攔河壩與滯洪池功能,將水留在平原地區,並推動農地田埂加高以在地滯洪。
- 關切海水淡化廠處理鹵水(高鹽度廢水)的問題,要求經濟部確保海洋生態不受污染,並加強與地方溝通。
- 肯定經濟部在三接案上縮減面積、以燃氣取代燃煤的負責任作法,但對外推方案導致政府「裡外不是人」的論理矛盾感到困擾,要求加強溝通以爭取社會支持。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國有礦業用地專案陳報行政院核准移交經濟部接管一事,缺乏法規依據,要求礦務局和國產署停止研議。
- 強調國有土地管理機關變更需有法規依據,且礦業承租非機關使用,不應變更管理機關。
- 要求原民會堅守原住民族保留地權益,正式發文礦務局表示不同意移交,以保障原住民生計與行政。
- 指出原住民族保留地出租作為礦業用地,每次租期屆滿都應檢視是否妨礙原住民生計與行政。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反對國有礦業用地移轉,強調應審慎思考。
- 質疑全國電力長期供需計畫遲未公布,要求經濟部於 2 週內提出。
- 詢問行政院是否已確定三接外推方案,不論公投結果如何,並要求經濟部確保環差通過。
- 關切燃煤發電占比下降曲線,質疑經濟部是否以燃煤增加來恐嚇中南部民眾。
- 建議經濟部協助解決農村公民電廠(原鄉部落公民電廠)的困境,推動部落綠能公司。
- 詢問產創條例國有地租售是否排除國有財產法規範,要求經濟部明確修訂相關法規,保護國有地不被私人開發案全數讓售。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指出夏季用電高峰有 2 個時段,中午尖峰光電占比約 6%,傍晚尖峰光電無發電,質疑光電缺口如何彌補。
- 批評民進黨政府為推動綠能而破壞環境,包括砍樹、農地、水塘、山坡地種電,並質疑其能源政策的失序。
- 指出台灣人均碳排放量是全球平均的 2 倍,批評政府數據無法掩蓋人民對空污、水資源、森林及藻礁的感受。
- 認為民進黨為選票提出的非核家園與用愛發電口號,導致能源政策失序,要求政府向人民道歉。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儘速公布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作為對話與溝通的基礎。
- 詢問 2025 非核家園目標下,預估液態天然氣使用量 2,490 萬公噸是否能達成,並關切中油接收站擴建進度。
- 提醒經濟部應確保台中天然氣接收站碼頭與氣化設施工程如期完工,以補足供氣需求。
- 詢問若大潭 8、9 號機組無法發電,經濟部是否有備用機組或延役規劃,以應對兩年半的調度問題。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質疑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遲未公布,已違反電業法規範,要求經濟部承諾於下週內提供。
- 要求下週公布的電力供需報告應納入今年缺水現象對電力供應的影響,以提供完整評估。
- 呼籲經濟部儘速公開三接外推方案的相關研究資料,包括礁體探測、飄沙、淤沙狀況及水工模擬報告,以利公民實質討論,避免公投淪為政治鬥爭。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強調全球各國皆面臨抵抗地球暖化及邁向淨零碳排的壓力,台灣亦不例外。
- 指出原住民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的子法缺乏地方族人諮商同意溝通規範,導致部落因景觀破壞或環境影響而訴訟。
- 認為取得在地居民同意不會阻礙綠能發展,反而能創造雙贏,建議經濟部研議修正子法,納入原基法諮商同意精神,賦予地方政府更高溝通責任。
- 再次呼籲經濟部研議設置國家級水資源研究中心,以統合水資源開發主管機關意見,進行宏觀資源分配與合理規劃,認為水利規劃試驗所層級與能量不足。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詢問海水淡化成本及水價,並建議水利署引進臺大薄膜蒸餾技術以降低成本。
- 關切海水淡化水含硼量問題對高科技產業用水的影響,詢問水利署與以色列技術交流進度,以及如何引進技術解決此問題。
- 建議擴大水資源交換機制,讓科技產業可購買海淡水權與民生用水進行交換,以解決用水問題。
- 呼籲政府應趁此次缺水危機,建立更完整的海淡廠、再生水廠及水資源交換機制,並要求經濟部回報進度。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詢問雲嘉南地區不利耕種地太陽能種電的推動狀況,包括土地整合、饋線及零星分布障礙等問題。
- 質疑能源局在嘉義縣太陽能種電政策上缺乏與地方民意代表溝通,導致地方反彈,批評政府對嘉義縣態度輕忽,有將嘉義縣民視為二等公民之嫌。
- 指出嘉義縣布袋鎮新塭滯洪池佈滿太陽能光電板,影響生態與居民生活,要求經濟部重視地方民意。
- 呼籲經濟部在水電超前部署時,應通盤考量,不可一昧犧牲農業,也不能影響產業用電用水。
相關人員回應
龔明鑫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正祺 經濟部政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王美花 經濟部部長
- 針對南韓請求台積電支援晶片,回應台積電依商業機制處理,多國都有類似請求。
- 回應 5G 辦公室問題,承諾會了解制度面與人員不恰當之處並處理,強調柯秀民已回歸工研院與 5G 無關。
- 解釋 6G 辦公室名稱已改為 5G 辦公室,並承諾會對不恰當要求進行改進,於 2 週內向委員會報告制度與人事變革。
- 說明三接外推方案將使供氣時程延後至 2025 年 6 月,但會加速既有電廠興建、採購民間電力,並縮短維修期程以彌補電力缺口。
- 表示三接外推方案是經評估對藻礁最大保護且對供電影響最小的方案,將細膩掌握工程進度。
- 回應碳定價議題,表示國際趨勢不可免,台灣將朝碳交易方向討論,環保署負責整合,經濟部已針對產業舉辦溝通會議。
- 回應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指出用電大戶有 10% 義務,並透過工輔法草案鼓勵工廠設置太陽光電,工業局積極盤點工業區廠商。
- 回應歐盟碳關稅,表示歐盟預計 6 月公布,短期內將針對高耗能產品課稅,中鋼等產業已掌握並溝通。
- 承認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因三接延後而需調整,將調整數據後儘速送交。
- 解釋再生能源發電量未達預期主因是去年水情不佳導致水力發電減少,以及太陽光電受疫情、審查程序影響,但預期發電能力良好。
- 回應中火燃煤問題,強調目標是增氣減煤,用電量增加導致今年 1 至 4 月中火用煤量增加,但對中火有環保承諾,會按調度機制運轉。
- 承諾會去文德國看守協會說明台灣氣候變遷績效,並表示經濟部非常重視供水問題,將重兵放在中部,努力增加水源。
- 回應台積電南京擴廠,表示台積電有口頭說明將擴產 28 奈米 4 萬片,但詳細說明尚未收到,將於 3 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 表示若三接公投通過,外推方案將無法進行,若公投被否決,外推方案仍會執行,並有信心環差會通過。
- 承認三接延宕將導致備轉容量率吃緊,可能出現黃燈,但強調燃煤機組除役時程不變,將透過多元方式確保供電穩定。
- 承諾將與能源局討論離岸風電產業協會訴求,並於 2 週內安排會議瞭解業者對國產化的期待。
- 回應中火減煤數據,強調對亞臨界機組減煤最多,且 2020 年用電量增加,林口超超臨界機組效率較高。
- 說明農業用水占比認知差異,工總指全部水資源,農委會指水庫出水,承諾會嘗試說明清楚。
- 強調三接外推方案已是兼顧環保與供電的雙贏政策,不浚挖可最大程度保護藻礁,並將儘速送環差,目標在明年第一季動工。
- 回應氣候變遷與淨零轉型路徑,表示有供給端與需求端策略,將提高非碳供電,並以細項作業引導產業轉型。
- 說明水資源開發會持續推動伏流水、海淡水等多元方案,並將評估成立國家水資源研究院的可能性。
- 回應海水淡化成本與技術,表示緊急海淡水成本約每度 16 元,與台水最高水價 12.5 元有差距,並會加強與以色列技術交流。
- 表示再生水已採交換方式處理,將擴大水資源交換機制,並承諾將持續建立更完整的水資源管理體系。
- 承諾將邀請委員參與嘉義縣太陽能種電說明會,並重視地方民意,確保案場符合規範,做好與地方的溝通。
- 強調水電超前部署是應有之義,將與農委會跨部會討論,通盤考量不犧牲農業,確保產業用電用水穩定。
莊翠雲 財政部次長
- 針對缺水對產業影響,說明財政部已採租稅減免措施,包括主動調減查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銷售額及營業稅額。
- 說明房屋稅減免措施,營業人停業或營業面積縮減,可申請改按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 說明交通工具停止使用期間免徵使用牌照稅,以及娛樂業者可申請扣除未營業天數或設施以核減娛樂稅。
- 針對國有礦業用地移交經濟部接管計畫,表示財政部國產署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若經行政院核定交由經濟部專責管理,國產署將配合辦理。
- 澄清國有礦業用地移交僅針對國產署經管的國有非公用土地,尊重原民會及農委會對原保地與保安林的管理立場。
楊志清 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
- 說明工業局已從 2 月開始與各工、協會進行減碳技術交流,涵蓋紡織、石化、鋼鐵、造紙、水泥、面板、半導體等行業,將搭配國際趨勢推動減碳議題。
徐造華 台電公司副總經理
- 說明 2020 年燃煤量數據正確,但 2018、2019 年更高,呈現逐年下降趨勢。
- 解釋今年 1 至 4 月台中用煤量增加約 15 至 16 萬噸,主因是中部水情不佳水力發電減少,以及台中市用電量大幅增加。
- 說明大林 6 號機組空污問題,承諾會提出改善期程與作法。
游振偉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
- 說明離岸風電海事工程在規劃、施工、執行階段皆有召開說明會與廠商溝通,強調國產化無圖利外國業者。
- 回應陸域風機問題,表示推動陸域風機面臨用地少、居民協調及饋線不足等問題,雲林地區風機距離聚落過近確實有疑慮。
- 說明原住民族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第二階段辦法有經部落會議程序。
賴建信 經濟部水利署署長
- 說明水利規劃試驗所具備水資源研究及評估能量。
- 說明針對缺水問題,水利署每天開工作會議,每週檢討,未來將運用多元水資源如海淡水、再生水,並規劃南部重要海水淡化廠。
- 說明永康再生水廠 4 月已上線,提供 1.55 萬噸水。
- 說明目前加強伏流水、地表水、地下水聯合運用,並推動人工湖及滯洪池多功能利用,評估介接工業區與補注地下水。
- 說明正在推動在地滯洪工作,藉由農地田埂加高與農民租用適當農地。
- 說明海水淡化處理鹵水會進行科學研究與評估,降低對海洋生態衝擊。
- 說明目前緊急海淡水建置成本每度約 16 元,並會與臺大及以色列進行海水淡化技術交流與引進。
廖惠貞 中油公司副總經理
- 說明 2025 年要達到 2,490 萬公噸液態天然氣卸收量,必須完成第三接收站,若延後將使臺中與永安接收站負載率提高。
- 說明天然氣氣源經過南海是日本、韓國普遍情況,中油有其他航線可更改以應對南海戰事,僅會增加航運天數,預估不會斷氣。
- 說明三接外推方案將使港裡船隻迴轉處及部分航道不需浚挖,減少海床泥沙漂移。
徐景文 經濟部礦務局局長
- 回應國有礦業用地移交經濟部接管一事,表示目前正在盤點所有法規,且此案由林務局在 2017 年提出。
- 承諾會針對礦商威脅原住民事件進行實地查明,並尊重原住民族基本法。
游適銘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副署長
- 說明國有財產法未規範國有礦業用地移交經濟部接管,且管理機關變更需有公共需求,此案不符合撥用條件。
廖一光 農委會林務局副局長
- 說明林務局建議將國有林事業區範圍內經核定之礦業用地移交礦務局接管,但不含保安林。
- 指出保安林地保護公益優於私益,為維護防災效益,不會同意將保安林內礦業用地解編移交。
- 強調新核定礦業用地案件應踐行原基法 21 條諮商同意,未踐行者不予受理用地出租審查。
- 表示既有礦業用地若未曾依原基法 21 條辦理諮商同意,且當地原住民族人認為有影響者,林務局不予續租。
杜張梅莊 原民會土地管理處處長
- 說明原住民保留地應優先權利回復原住民,出租為例外,且租金收益為原鄉基礎建設與經濟民生重要財源。
- 強調原民會基本立場是保障原住民既有權利,須有完備法律基礎及配套措施,在不損害原住民權益前提下,才可能討論礦業用地代管事宜。
- 承諾將研議正式發文礦務局表示不同意移交原住民保留地,以堅守原保地權益。
李嘉榮 台水公司副總經理
- 說明台水公司漏水率已從 2003 年的 24.58% 降至目前的 13.9%,但承認各縣市漏水率仍有差距。
- 解釋各縣市漏水率差異主因是供水地形或地理條件,如基隆山坡地加壓站多導致破管頻率高,台南平原地區供水壓力平穩。
- 說明台水近年積極汰換老舊管線,改用延性鑄鐵管或不鏽鋼管等最佳管材。
相關後續
-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陳明文、鄭運鵬及謝衣鳯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 1 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經濟部礦務局需提供礦業用地變更及礦業行政一元化政策的來龍去脈資料給經濟委員會及原住民委員。
- 經濟部需於 2 週內提出全國電力長期供需計畫。
- 經濟部將研議修正原住民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的補助作業要點與示範獎勵辦法,納入原基法諮商同意精神。
- 經濟部水利署將與臺大及以色列進行海水淡化技術交流與引進,並評估萬噸級海水淡化廠的規劃。
- 經濟部將與能源局討論離岸風電產業協會訴求,並於 2 週內安排會議瞭解業者對國產化的期待。
- 經濟部將就成立國家水資源研究院的籌設規劃,於 2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原民會將研議正式發文礦務局表示不同意移交原住民保留地,以堅守原保地權益。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05901
- 卷/期/冊
- 110/59/1
- 發布日期
- 2021-06-08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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