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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毒品查緝作為與公務法規修正,聚焦緝毒策略、毒品管理及犯保改革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05-10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併案審查「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草案,多數條文保留送院會協商。會議重點為邀請多個執法機關就「從國內毒品氾濫問題,檢討毒品查緝作為」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討論新世代反毒策略成效、毒品管理漏洞、緝毒績效爭議、毒駕認定及成立專責緝毒署之必要性。會議亦審議犯保法修正草案,並通過委員提案要求評估成立緝毒署。

討論事項一

併案審查「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討論並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的「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提案,聚焦於公務人員的訓練與進修相關條文修正。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逕行逐條審查。
  • 第10條(含委員葉毓蘭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增訂第11條之1、第12條、第21條,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葉召集委員毓蘭出席說明。
  • 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討論事項二

繼續併案審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繼續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多項委員提案,旨在修正公務人員的退休、資遣與撫卹相關法規。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逕行逐條審查。
  • 第4條、第12條、第34條、第38條及增訂附表3之1、第39條、第67條、第77條、第95條,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 第7條,照考試院提案通過。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葉召集委員毓蘭出席說明。
  • 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討論事項三

建議「公務倫理宣導講座薦介名單」中納入倫理學專業學者案

核心議題

鑒於公務倫理宣導專班探討倫理兩難困境,建議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於公務倫理講座名單中納入倫理學專業哲學學者,並於每次講座至少有1名倫理學專業學者擔任主持人。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公務倫理宣導講座應納入倫理學專業哲學學者。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公務倫理宣導講座應納入倫理學專業哲學學者。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公務倫理宣導講座應納入倫理學專業哲學學者。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照案通過,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需於1個月內將研議成果報告交至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討論事項四

從國內毒品氾濫問題,檢討毒品查緝作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議程邀請法務部、調查局、警政署、海巡署、關務署就國內毒品氾濫問題及查緝作為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檢討新世代反毒策略成效、緝毒資源整合、科技應用、邊境管制及校園防毒等議題。
  • 討論內容涵蓋毒品犯罪組織與金流、新興毒品氾濫、毒駕認定與執法困境,以及毒品贓證物管理流程等。

相關爭議

  • 毒品查緝成效與實際氾濫狀況:有委員質疑各單位報告的緝毒數據雖顯示成效,但新興毒品死亡案例增加及混合型毒品案件上升,顯示毒品問題仍嚴峻,且各單位數據缺乏國家層級整合。
  • 緝毒組織架構與專責單位需求:委員質疑現行由臺高檢署統合六大緝毒系統是否足夠,建議應評估成立專責、專業、常態性的緝毒署,以提升協調與打擊效率,避免資源分散或搶功。
  • 毒品贓證物管理漏洞:針對調查局毒品遺失案,委員關切贓證物管理措施改善進度,包括RFID晶片追蹤系統建置、QR Code掃描及區塊鏈應用,並質疑法務部改善方案的執行時程與全面性。
  • 毒駕認定與執法困境:委員指出酒駕與毒駕在「致不能安全駕駛」的認定與處罰上存在差異,毒駕在未肇事情況下執法困難,且基層員警反映法務部曾建議避免移送,導致執法不力。
  • 毒品防制基金運用與來源:委員質疑毒品防制基金過度依賴國庫撥款,缺乏民間資源引進,且校園防毒預算分配不均,執行成效難以評估。
  • 緝毒績效制度的合理性:委員質疑現行績效導向可能導致基層員警為追求績效而出現不當執法行為,如違法盤查、搜索,建議檢討績效評估方式,避免適得其反。
  • 大麻查緝與網路資訊氾濫:委員指出大麻種植案件增加可能與疫情及網路種植教學影片流竄有關,質疑政府在杜絕網路不法資訊及從源頭釜底抽薪的作為不足。

立法委員發言

吳斯懷 立法委員

  • 質疑各緝毒單位報告的績效數據未經整合,要求法務部提供國家層級的整合數據。
  • 關切毒品防制基金來源單一且缺乏民間資源,用途活化不足,要求法務部提出具體改善措施。
  • 質疑海巡署對小型橡皮艇偷渡的偵蒐疏失,建議應透過科技方式彌補雷達偵蒐不足,而非僅懲處或合作。
  • 關切近期警察多起事件對警界威信的影響,要求警政署化解民眾觀感。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要求法務部與臺高檢署針對情資分享與緝毒能量整合,提供更深入的專題報告。
  • 強調緝毒工作危險性高,要求警政署承諾給予第一線緝毒人員足夠配備與保障。
  • 質疑調查局查扣毒品不法所得金額過低,要求加強金流清查。
  • 質疑關務署毒品查緝案件移送調查局的規定,建議可再檢討與其他情治單位合作模式。
  • 關切無毒校園專案警力支援問題,呼籲警政署應確保基層警力公平運用,並解決警察人事經費統籌問題。
  • 為退休警察發聲,質疑年改對警察不公,並要求警政署捍衛退警陳抗權益。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政署校園毒品尿液檢驗件數與執行成效,認為署長對校園毒品掌握狀況外。
  • 批評警方執法品質問題,如楊梅分局酒駕攔檢未出示證件或搜索票,要求警政署加強執法教育與技能提升。
  • 關切矯正機關特別接見的特權問題,要求法務部儘速訂定更嚴謹的規範,限制特別接見次數及明確事由。
  • 指出環保刑事案件緩起訴未要求清除廢棄物,造成納稅人負擔,要求法務部會同司法院討論修法,增加緩起訴時要求清除廢棄物的依據。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指出監獄受刑人近半與毒品有關,且販毒者不少源於吸毒無金錢來源,要求法務部深入研究第一線防治對策。
  • 批評警政署近期多起事件導致警界威信受損,質疑署長與局長未自請處分,要求警政高層負起政治責任。
  • 建議應成立專責、專業、常態性的緝毒單位,認為現行臺高檢署統合機制有其侷限性,無法有效整合跨部會資源與情報。
  • 質疑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半年一次的會議頻率不足,無法有效應對毒品問題。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關切調查局6.5公斤毒品遺失案偵辦進度,要求法務部確保案情水落石出,避免外界質疑內部包庇。
  • 要求法務部、調查局及警政署說明毒品贓證物管理改善方案,包括RFID晶片追蹤系統、QR Code掃描及區塊鏈技術的導入進度與經費規劃。
  • 強調毒品贓證物管理應全面納入所有毒品等級與數量,並克服預算限制,確保所有毒品不因人謀不臧而遺失。
  • 提案要求法務部會同內政部等部會評估成立緝毒署之可能性,並於半年內提供報告。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政署對第三方支付詐騙警示帳戶的處理機制不足,導致被害人款項難以追回,要求金管會與警政署重新檢討流程。
  • 指出臺灣在Deepfake換臉軟體犯罪立法落後,現行法律僅能以誹謗或偽造文書處理,刑責過輕,要求法務部研議修法加重處罰,並建議警政署成立數位性犯罪特別調查本部。
  • 要求警政署公布治安熱點,而非僅交通熱點,以提升民眾防範犯罪的知情權,並督促各縣市警察局落實執行。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毒駕「致不能安全駕駛」的認定標準模糊,導致執法困難,且毒駕與酒駕在法律條件上存在差異,呼籲法務部與警政署提出明確定義與舉證方法。
  • 指出法務部宣示新法條、新科技已逾200天,但毒駕執法仍面臨困境,要求加速推動相關立法。
  • 建議應將特定一級毒品列入法條,並優先處理,以對毒駕宣戰。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質疑緝毒案件數下降但查獲量增加,可能表示販毒集團規模擴大,要求釐清毒品氾濫狀況。
  • 建議法務部高檢署統計各級毒品歷年價格趨勢,以評估毒品氾濫程度,並透過提高毒品價格來抑制氾濫。
  • 要求高檢署統合六大查緝單位,建立更好的制度來減少各單位搶功勞的現象。
  • 支持成立跨部會專責緝毒單位或平台,以有效防制毒品氾濫。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強調黑道反對毒品是因為染毒者失去是非,破壞道上原則,並嚴厲譴責檢警調人員與毒梟勾結。
  • 關切大麻栽種及國際郵包走私毒品案件增加,呼籲大法官及執法者在相關判決上應基於良心,避免法律漏洞被利用。
  • 指出反毒策略過於偏重供給面,要求法務部加強從需求面著手,例如分析並懲罰特定毒品氾濫營業場所,並檢討相關法令。
  • 建議校園反毒應採獎勵方式而非處分教育人員,以遏止需求減少。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社會槍枝氾濫問題嚴重,平均每天查獲近5枝槍,且槍擊事件頻繁,質疑警政署掃黑成效。
  • 批評館長槍擊案偵辦逾9個月仍未破案,且未以組織犯罪偵辦,要求警政署加強幕後主謀追查。
  • 質疑警察威信受損,黑道挑釁警方的事件頻傳,要求警政署展現雷厲風行的掃黑作為,而非任由黑幫企業化、英雄化。
  • 建議法務部修訂組織犯罪條例,參考日本經驗,從金流和實際業務往來認定黑幫,強化對準黑幫和密切交往者的打擊,以恢復警察對流氓的管轄力。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政署對「千蟑之亂」定調為單純債務糾紛的調查結果,認為可能存在息事寧人、低調處理的傾向,要求徹查真相。
  • 嚴厲批評北投分局在趙介佑案後,又出現黑幫投案如走星光大道、偵查報告外洩及求助黑幫辦案等亂象,質疑警方與黑道勾結,要求啟動內部調查並追究責任。
  • 質疑警政署長與臺北市警察局長在近期多起事件中未負起政治責任,認為高層應為警界威信受損負責。
  • 指出酒駕撞死人後買酒喝的歪風盛行,導致檢察官不起訴或法官輕判,要求法務部提出具體辦法杜絕此漏洞,並讓民眾知曉此招無用,反而會加重判刑。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指出黑道與販毒、槍枝之間相關係數高,要求調查局加強查緝毒品來源,並肯定金流阻斷的重要性。
  • 嚴厲批評松山分局黑衣人衝入派出所案中,分局長在場卻讓黑衣人與警察握手言和,質疑警察威信盡失,是「黑道治國」的象徵。
  • 質疑分局長調職為平調且有政治力介入,要求警政署長不惜烏紗帽捍衛警察榮譽,徹查此案幕後關說者。
  • 批評高階警官的言行讓老百姓瞧不起,要求警政署長有所作為,嚴懲破壞警譽者。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法務部對酒駕致死案曾支持增列死刑及沒收制度,卻遭行政院否決,要求確認法務部是否仍支持更嚴格的刑度。
  • 主張只要檢測到酒駕達標即應沒收車輛,以嚇阻酒駕僥倖心態,並指出現行修法成效不彰,酒駕肇事死亡人數不減反增。
  • 批評酒精鎖實施後,重新考照者裝設率極低,顯示現行防範措施無效,要求法務部支持更徹底的沒收制度。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支持成立專責緝毒署,認為在國際化浪潮下,可統一溝通協調與分工合作,提升緝毒效率。
  • 質疑警政署緝毒績效制度可能導致基層為績效而違法執法,要求檢討績效設定方式,避免適得其反。
  • 指出過去績效導向策略忽略質的提升,建議參考基層經驗滾動式檢討績效制度,並將近期績效相關案件檢討納入工作計畫。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政署反毒成果民調與民眾觀感脫節,認為近期警方事件已嚴重影響民眾對警方的信任。
  • 指出新興毒品「喵喵」等藥物濫用情況嚴重,尤其年輕族群首次濫用年齡下降,質疑無毒校園專案成效。
  • 要求警政署長承諾排除政治派系鬥爭,以務實態度做事,排除政治污染,重建警界紀律與民眾信任。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關切郵包走私毒品(毒郵包)氾濫問題,要求關務署、調查局及警政署說明SOP,如何確認收件人與行為人關係,以及介入時機,以堵塞緝毒漏洞。
  • 質疑「全國毒品資料庫系統整合平臺」及「金流分析平臺系統」建置進度緩慢,跨部會資料介接困難,要求法務部加快腳步,建立明確規範以解決個資與機敏性問題。
  • 強調應利用AI、大數據等科技整合,超前部署判讀,才能有效打擊組織犯罪,實現新世代反毒策略減少供給的目標。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質疑犯保法修法僅改董事長互選,常務監察人仍由主管機關指派,要求法務部應讓兩者同調互選,實現董事會決策民主化。
  • 指出犯保法草案中董事會組成仍有模糊空間,8名代表可能由法務部自行推選,要求明定代表推選方式,避免酬庸,確保多元管道廣納人才。
  • 提醒法務部應落實其自身白皮書中關於董事會民主化的建議,並積極促成檢察人員退出三會,在5月中會議中提出具體改革方案。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國男子駕橡皮艇偷渡來臺事件進度,要求海巡署確認其供詞真實性,並分享熱顯像儀在金門查獲偷渡的成功經驗,建議與國防部交流。
  • 關切澎湖查獲越境大陸運補船夾帶豬肉事件,肯定海巡署即時銷毀與消毒措施。
  • 提醒調查局及警政署注意中資佯裝外企入侵科技園區竊取研發技術案件,強調其對臺灣研發成果及國際地位的影響,呼籲加強防範。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關切我國列管新興毒品項目數量龐大,詢問法務部對毒品施用者採取的戒癮原則,強調自願優於強制、社區優於機構、治療優先於處罰的核心精神。
  • 要求法務部提供新世代反毒策略第一期(2017-2020年)預算執行率與執行成效書面資料。
  • 肯定臺北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在追蹤出監個案方面,透過社工輔導與個管師協助,大幅降低失聯率的經驗,建議法務部可將此模式複製到全國。
  • 關切社工人力與個管師招募問題,並將持續關注法務部與衛福部在協助毒品施用者復歸社會方面的執行績效。
  • 要求警政署針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5條第1項規定,對未到驗的吸毒犯提出具體因應方案。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關切大麻查緝成效,指出大麻種植案件不減反增,要求法務部說明如何從源頭遏止此類犯罪。
  • 指出YouTube等社群平台充斥大麻種植教學影片,要求法務部主動協調業者下架不符我國法令的影片,並追查影片源頭。
  • 質疑毒品防制基金在校園毒品防制計畫中預算編列與運用效益,要求法務部提供詳細資料,並確認與教育部的協調機制。

相關人員回應

張斗輝 次長 法務部

  • 說明新世代反毒策略已降低各級毒品施用人數及初次施用毒品新生人口,並獲民眾肯定。
  • 指出臺高檢署統合六大緝毒系統,強力查緝毒品,壓制境內毒品供應,並透過科技緝毒與國際合作阻毒於境外。
  • 回應新興毒品PMMA致死案例遽增後,經查緝已獲初步控制。
  • 說明已修訂「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提高國際合作緝毒獎勵及修正新興毒品獎金計算方式。
  • 表示已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加速列管299項新興影響精神物質,並提升新興毒品尿液及扣案毒品檢驗量能。
  • 回應毒品防制基金明年預算增加,並用於輔助民間戒癮醫療機構。
  • 強調毒品零容忍政策,要求涉嫌毒品案件必須移送偵辦,否認曾建議避免移送。
  • 說明毒駕不見得需肇事才成立,只要觀察紀錄表顯示不能安全駕駛即可,但目前最大癥結在於是否設定體內毒品含量標準。
  • 指出吸毒者應視為病人,新世代反毒策略2.0目標是防止再犯,透過多元處遇協助復歸社會。
  • 承諾將提供各級毒品價格趨勢資料,並說明毒獎辦法已設機制處理爭功、踩線問題。

呂文忠 局長 法務部調查局

  • 說明調查局緝毒工作以「拒毒於境外、截毒於關口、緝毒於內陸」為指導方針,重點偵辦毒品源頭、國際毒盤、走私管道、新興毒品及製造工廠。
  • 指出109年毒品查獲量減少係受疫情影響,販毒集團轉以快遞、郵包化整為零走私,但查緝案件量仍增加。
  • 說明109年主要毒品來源,海洛因來自泰國、馬來西亞,安非他命國內自製,大麻來自加拿大、美國,愷他命來自泰國、越南、中國大陸。
  • 提出毒品查緝策進作為,包括持續追查毒品源頭、加強注偵大麻植栽場、積極發掘混合型毒品加工廠、加強溯源追查幕後主嫌、強化毒品案件資金清查及國際合作。
  • 回應毒品案件查扣不法所得偏低,主要因案件事先查獲未販賣,且毒販隱藏帳戶,將加強洗錢金流清查。
  • 說明調查局已啟動證物監管鏈,透過區塊鏈技術強化毒品出入庫登記管理,並規劃導入RFID辨識晶片系統,分期處理毒品較多的處站。

陳家欽 署長 內政部警政署

  • 說明警政署執行「新世代反毒策略2.0」,目標為「溯毒、追人、斷金流」,以減少毒品供給、需求及危害。
  • 指出警察機關近年毒品查緝成果顯示,毒品純質淨重逐年增加,打擊毒品能力提升,民眾對緝毒滿意度亦提升。
  • 說明遏止毒品犯罪策略,包括斷絕人流(向下刨根挖掘黑數)、斷絕物流(加強邊境走私查察、網路巡邏)、斷絕金流(運用第三方警政策略,斷絕幫派財源)。
  • 表示警政署將投入1.7億元預算提升驗毒量能,建置毒品質譜圖資料庫,增加新興毒品尿液收檢件數。
  • 說明「安居緝毒專案」透過反毒通報網蒐集毒品問題,並將重點置於打擊重大毒品案件、跨境毒品輸入、新興毒品及特定營業場所涉毒案件。
  • 說明「防制毒品入侵校園」策略,包括實施「防制兒少涉毒精進策略」(整合涉毒高風險少年資料)、建構「無毒校園警力」(增派專責警力)及辦理各項反毒宣導活動。
  • 澄清警察人事為一條鞭制度,警政署可指揮各縣市警察局,否認媒體杜撰的不合傳聞。
  • 回應毒駕件數每年約50件移送刑法,757件依道交條例處理,強調毒駕不見得需肇事才成立,但需認定構成不能安全駕駛條件。
  • 說明警政署已全面檢視政風、督察系統,清理毒品贓物管理流程漏洞,並規劃導入RFID系統,先從刑事局、臺北市、新竹市試辦。
  • 否認曾要求同仁做違法事情以追求績效,強調績效評估只有獎勵沒有懲罰或比較,並持續檢討績效制度以引導策略性打擊。

許靜芝 副署長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 說明海巡署依「阻毒於境外、防毒於海上、緝毒於岸際」及「對外杜絕來源、對內全面查緝」兩大任務方向打擊毒品源頭。
  • 指出海巡署近年查獲毒品總量大幅提升,並積極強化兩岸及跨境查緝,109年與日本、美國等國合作查獲大量毒品。
  • 提出策進作為,包括深化國際交流合作(透過兩岸機制及與多國執法機關交流)、廣蒐情資溯源查察(加強濱海漁村、漁港掌蒐)、運用科技裝備輔勤(鏈結友軍資料庫、精進鑑識裝備)及整合岸海應勤能量。
  • 回應金門及臺中橡皮艇偷渡案,坦承雷達偵蒐小型目標有疏失,已加強操作人員訓練並與海軍聯繫聯合偵蒐。
  • 說明新設計的船隻皆有加裝紅外線熱顯像儀,並將與國防部分享經驗。
  • 回應澎湖查獲越境大陸運補船夾帶豬肉案,表示已全數銷毀並將採取必要檢疫措施。

謝鈴媛 署長 財政部關務署

  • 說明海關執行「新世代反毒策略」,與相關機關合作於通商口岸查緝毒品,從源頭攔阻毒品及其先驅原料走私入境。
  • 提出邊境緝毒策略,包括強化風險管理(全面實施預報貨物資訊、航前旅客資訊系統,鎖定高風險人貨)、深化情資交流(與國內外執法機關合作)、優化查緝工具(建置X光檢查儀、手持式毒品偵測儀、強化緝毒犬隊)及強化專業培訓(儀檢影像判讀認證、緝私實務訓練)。
  • 說明落實業者監管,研提關稅法修正草案提高貨棧及貨櫃集散站業者罰鍰上限,並修正管理辦法延長監視系統檔案存檔期間,核發承攬業作業證以防杜不法。
  • 說明109年海關緝獲走私毒品毛重7,348公斤,為歷年次高,主要毒品包括海洛因、大麻、愷他命及2-溴-4-甲基苯丙酮(喵喵原料)。
  • 指出受疫情影響,110年1至4月緝獲毒品多以空運快遞貨物及郵包少量夾藏闖關。
  • 回應郵包查緝SOP,說明郵包皆經X光檢查,並派緝毒犬嗅聞,高風險郵包勤加查驗,查獲後移交調查局偵查。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 通過委員何志偉等提案,請法務部會同內政部等部會評估成立緝毒署之可能性,並於半年內提供本委員會參酌。
  • 要求法務部將委員與羅致政委員共同要求之與臺高檢統合六大系統相關的書面報告提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委員楊瓊瓔及湯蕙禎等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106201
卷/期/冊
110/62/1
發布日期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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