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預算凍結案與住宅法修正草案,並聽取美中臺情勢報告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05-1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18次全體會議,首先確認上次議事錄並通過多項客家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內政部及其所屬機關的110年度預算凍結書面報告,共計93案准予動支。接著,會議審查並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共19案,針對社會住宅弱勢比例、租金計算、民間興辦障礙等提出附帶決議。最後,邀請相關部會就「美中衝突加劇下的臺海情勢發展」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討論兩岸關係、國際參與、國安防衛及經濟影響等關鍵議題。
討論事項一
處理客家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內政部及所屬機關110年度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 (報告事項第二項至第九項)
核心議題
審查並確認客家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內政部及其所屬機關(營建署、警政署、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共82項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書面報告,以決定預算動支事宜。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報告事項第二項至第九項,共82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處理客家委員會、大陸委員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內政部及所屬機關110年度預算凍結專案/書面報告案 (討論事項第一項至第四項)
核心議題
審查並確認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客家委員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內政部及其所屬機關(營建署、警政署)共11項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書面報告及專案報告,以決定預算動支事宜。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第一項至第四項,共11案,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住宅法」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五項)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共19案「住宅法」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於社會住宅的弱勢者保障比例、租金計算標準、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的資金問題,以及租金補貼的免稅額度與資訊蒐集項目。
- 會議旨在檢討現行社會住宅政策的成效與不足,並提出具體修正建議,以確保社會住宅能更有效照顧經濟或社會弱勢,並促進租屋市場的公平性與透明度。
相關爭議
- 社會住宅弱勢比例與非設籍者居住需求:委員邱顯智及吳怡玎對第四條修正動議(提供至少40%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例予未設籍當地就學、就業者)當場聲明不同意。
- 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的資金障礙:現行「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臺方案」無法有效解決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缺乏財務擔保,難以取得必要融資的問題。
- 社會住宅租金定價機制不公:各縣市租金計價方式不同,導致所得分位較低者租金負擔率反而較高,不符合可負擔原則,例如臺北市明倫社會住宅的租金所得比問題。
- 包租代管政策成效與成本效益:包租代管單位成本遠高於租金補貼,但在物件平均價格及弱勢協助比例上並未有顯著成效,且弱勢房客仍常面臨租約突然終止的不合理待遇。
- 租金補貼免稅額度:第十五條修正案將住宅出租予接受租金補貼者,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訂為新臺幣1萬5千元,並設定5年實施年限。
- 住宅資訊蒐集項目:有委員提案新增市場規模、社會經濟弱勢居住狀況、住宅補貼情形、買賣及租賃市場相關資訊等蒐集項目,以作為住宅政策基礎。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 提案要求營建署應進一步提高包租代管弱勢比例,並優先保障獨居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之需求。
- 連署提案修正第47條,新增市場規模、社會經濟弱勢居住狀況、住宅補貼情形、買賣及租賃市場相關資訊與不符基本居住水準狀況等住宅資訊蒐集項目。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 對第四條修正動議當場聲明不同意。
- 提案要求內政部於一年內盤點民間興辦社會住宅遭遇障礙與資金補助方式,並評估資金融通協助方式之可行性。
- 提案要求各級主管機關應明定社會住宅分級收費基準之制定原則,並針對不同興辦方式訂定租金分級補助標準。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營建署應進一步提高包租代管弱勢比例,並優先保障獨居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之需求。
- 連署提案要求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社會住宅租金定價基準時應考量優先戶之租金所得比等因素,並訂定全國一致之租金定價基準。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對第四條修正動議當場聲明不同意。
- 提案要求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社會住宅租金定價基準時應考量優先戶之租金所得比等因素,並訂定全國一致之租金定價基準,並研議訂定細緻之分層收費基準。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提案通過第三條修正動議。
- 提案通過第二十五條修正動議。
- 提案通過第四十條修正動議。
- 提案要求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社會住宅分級收費原則,以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為範圍,不涉及包租代管社會住宅。
- 連署提案修正第47條,新增住宅資訊蒐集項目,並請內政部研究或委外修正「住宅相關資訊項目表」。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通過第四十一條修正動議。
- 連署提案要求各級主管機關應明定社會住宅分級收費基準之制定原則,並針對不同興辦方式訂定租金分級補助標準。
相關人員回應
徐國勇 內政部部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第三條,照委員莊瑞雄等10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
- 第四條,照委員管碧玲等8人所提修正動議再修正通過,委員邱顯智及吳怡玎當場聲明不同意。
- 第十五條,修正通過,住宅出租予接受租金補貼者,每月租金收入免納綜合所得稅額度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5千元,實施年限5年。
- 第十六條,照委員吳玉琴等16人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通過。
- 第二十二條,照委員江永昌等20人提案通過。
- 第二十三條,照行政院提案,刪除第三項末句「,並以一次為限」等文字外,餘照案通過。
- 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七條及第六十五條,均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法條文。
- 第二十五條,照委員莊瑞雄等11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
- 第四十條,照委員莊瑞雄等10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
- 第四十一條,照委員管碧玲等10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
- 委員葉毓蘭等17人提案第四條之一、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第五十八條之一、委員林昶佐等16人提案第三十四條及委員邱議瑩等16人提案第四十六條之一,均不予採納。
- 通過附帶決議6項,內容涵蓋包租代管弱勢比例提升、民間興辦社會住宅資金融通障礙盤點與評估、社會住宅分級收費原則與標準制定、以及住宅資訊蒐集項目修正等。
-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經黨團協商,並推請莊召集委員瑞雄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四
邀請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就「美中衝突加劇下的臺海情勢發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針對美國總統拜登政府上任後的美中關係演變、中共對臺策略(如軍事施壓、反獨促統、文化統戰、挖角滲透)、臺灣在國際社會的參與困境,以及臺灣政府如何捍衛國家主權、維護臺海和平穩定並因應潛在風險。
- 討論內容涵蓋美中臺三邊互動的複雜性,包括對臺灣國際地位的影響、經濟層面的挑戰(如中資滲透、人才流失),以及國安防衛策略(如邊境安全、反認知作戰)等多元面向。
相關爭議
- WHA參與與九二共識爭議:多位委員關切臺灣參與WHA的進度及與兩岸關係的連結。陸委會強調九二共識已被中共重新定義為「一國兩制臺灣方案」且民意堅決拒絕,因此毋須再討論;但有委員認為此說法造成內部困擾,且政府應提出新的兩岸互動架構。
- 兩岸關係現狀與未來走向:委員質疑陸委會所謂的「春暖花開」並未實現,兩岸關係處於僵局甚至倒退,批評政府缺乏積極對話管道,一味歸咎中共。陸委會則重申維護臺海和平穩定現狀、不屈服不冒進的政策,並呼籲中共務實對話。
- 中國對臺挖角與中資滲透防堵:委員關切中資透過假外資、假港資或網路平台挖角臺灣高科技人才、竊取商業機密,並質疑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罰則過輕,呼籲加重罰則並強化跨部會防堵機制。陸委會表示正研議加重罰則並加強查處,但坦承網路平台滲透難以完全防堵。
- 中國越界漁船與海防漏洞:針對中國漁船頻繁越界捕魚及軍規橡皮艇偷渡金門事件,委員質疑我國海防偵測存在漏洞,擔憂中共藉此刺探我應變能力。國防部與國安局坦承小船偵測困難,已與海巡署檢討強化巡邏、雷達監偵及通報機制,並將調查偷渡者動機。
- 美方對臺戰略模糊或清晰:委員詢問若美國對臺政策從「戰略模糊」轉向「戰略清晰」對臺灣的影響及我方應對。國防部與外交部均強調美方政策符合其國家利益,我方應以自身國家利益為核心,強化自我防衛能力,並已針對兩種戰略態勢預作沙盤推演。
- 文化統戰與認知作戰:委員擔憂小紅書、抖音等中國社群媒體對臺灣年輕一代進行潛移默化的文化統戰,影響臺灣主體意識。國防部承認這是灰色地帶作戰,正積極製作文宣導正;陸委會也表示對此現象擔憂,正與各部會商討防堵措施,並呼籲對岸停止單邊統戰。
- 香港辦事處人員簽證問題:委員關切我駐香港辦事處8位工作人員簽證年底到期,若無法續簽,我方有無應變方案。陸委會表示已訓令駐港人員堅持到底,並與港府溝通,同時正在研議最壞情況下的應變方案。
立法委員發言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關心印度駐外使館包機進度,要求外交部持續努力協助臺商臺僑返臺。
- 關切臺灣參與WHA的可能性,認為國際支持聲量空前,外交部應盡力突破。
- 質疑「九二共識」已被中共定義為「一國兩制臺灣方案」且已「臭酸變調」,認為不應再被其欺騙,應向國際明確表達臺灣立場。
- 強調臺灣加入國際組織應靠自身努力及國際社會配合,不應被舊有論述困擾。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關切中資以日商名義來臺挖角、竊取商業機密,要求陸委會研議修正「兩岸條例」加重罰則,並加強對年輕工程師的警覺心教育。
- 質疑中國男子駕駛軍規橡皮艇偷渡金門事件,要求國防部與國安局補破網,調查其動機是否為刺探情報。
- 擔憂小紅書、抖音等中國社群軟體對臺灣年輕一代的文化統戰,要求陸委會與主管機關強化防堵。
- 關切中共「海上交通安全法」擴大緊追權對臺灣的影響,要求陸委會與國安局討論因應對策。
- 主張將中國定位為「不友善國家」,以更嚴謹態度修法保護尖端產業,並要求空軍升空攔截共機時應掛滿飛彈,展現自我防衛決心。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禁止刊登大陸職缺廣告的效用,認為在網路無國界時代難以阻擋人才流失,且應從提升臺灣薪資與工作環境的根本問題著手。
- 關切海基會董事長長期代理問題,質疑政府對海基會不夠重視。
- 擔憂我駐香港辦事處人員簽證年底到期問題,希望辦事處能持續運作。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關切臺海情勢日益緊張,詢問國防部對「中共犯臺威脅可能6年內顯現」等說法的看法,並肯定國軍隨時警戒的必要性。
- 詢問外交部如何積極與「四方安全對話」(Quad Plus)合作,將臺灣納入印太戰略重要角色。
- 指出中共對臺灣產業依賴度高,質疑中共是否會因侵略臺灣而中斷自身供應鏈,認為不應過於悲觀。
- 期許外交部與國防部加強與亞太地區國家交流,特別是深化與印度的關係,利用疫情援助建立的良好印象。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關切跨國同婚議題,特別是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我國人與澳門人結婚案,要求陸委會加速會銜涉民法相關條文,並儘速訂定兩岸同婚的行政管理措施時間表。
- 指出中國越界漁船、抽砂問題日益嚴重,詢問「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提高罰則後的成效,並要求加強執法力道,避免因避免衝突而減少沒入、罰鍰案件。
- 質疑中方藉漁船越界觸發雙方衝突的意圖,要求陸委會密切注意並加強執法。
林文瑞 立法委員
- 關切美中臺軍事角力與外交情勢,詢問國防部若美方對臺海政策轉向「戰略清晰」對我國軍事部署的影響及因應之道,強調國軍應以自我防衛為優先。
- 詢問國安局對美國情報總監關於「戰略清晰」可能帶來臺海不穩定及鼓勵臺灣獨立的看法,要求國安局評估對我國安與國情的影響。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肯定外交部在印度疫情中捍衛駐外人員的作為。
- 關切臺灣參與WHA的模式,指出2005年諒解備忘錄將臺灣視為中國一省,要求外交部爭取提案表決,以實際進展而非僅是聲量。
- 建議除了WHA,也應積極爭取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和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以創造新的參與模式擺脫世衛模式的不利框架。
- 提醒政府應以國家利益為核心,維持臺灣主體性,不應以黨廢言,冷靜理性看待美中臺關係,為國家爭取更大國家利益。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詢問陸委會對美中衝突是否會引發全面性軍事衝突的看法,並關切「經濟學人」雜誌稱臺灣為「地球最危險地方」的影響。
- 強調臺灣應以「自救才能生存,被世界尊敬、被需要」作為解方,堅定捍衛主權和自由民主價值。
- 關切「假外資、真中資」問題,質疑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罰則過輕,要求陸委會研議加重罰則,並要求投審會強化審查機制,提出書面報告。
- 提醒政府應積極掌握中共「通惠情促融」等統戰手法,多揭露資訊讓人民判斷,避免輕忽與過度樂觀。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關切臺灣參與WHA進度,指出國際支持力量空前,強調現在是最佳時機,外交部應積極爭取。
- 要求外交部妥善處理印度僑民返臺問題,特別是經濟困難者,確保他們能安全回家。
- 質疑中國人士駕駛塑膠艇偷渡事件,批評國防部與海巡署偵測失職,要求嚴格調查是否為刺探軍情,並提出具體改進措施與調查報告。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共建黨百年對臺統戰活動(如海峽論壇、雙城論壇)對臺灣防疫的潛在破口,要求陸委會防範,並提醒民眾不應配合參與。
- 詢問金門、馬祖小三通若中國單方面開放對臺灣疫情的影響及防範措施,強調兩岸應有良好機制與默契。
- 關切駐外單位人員(特別是印度)的健康與安全,要求外交部多加注意並提供必要協助,包括讓非核心人員返臺及施打疫苗。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肯定外交部處理印度駐外人員應變的努力,建議提早規劃非核心人員返臺事宜,並加速駐外人員疫苗施打進度。
- 詢問外交部對臺灣參與WHA的信心及機會,強調若未獲邀請函將對外交造成挫敗。
- 質疑兩岸關係僵局對外交工作的影響,要求陸委會提出突破對策。
- 關切中國人士偷渡事件,要求國防部與陸委會說明處理原則,並擔憂若處理不當可能引發人權爭議,要求國防部嚴格要求海防偵測。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所謂的「春暖花開」並未實現,要求提出務實的解決方案,而非僅批評外界建議。
- 批評陸委會「九二歷史已翻頁」的說法,認為其回應外界建議的態度與民主社會言論自由相違背,缺乏執政者高度。
- 詢問陸委會對兩岸關係最大爭議的看法,並要求提出如何降低衝突風險的解決方案,而非重複官式說法。
- 強調政府應展現兩岸關係「新頁」的具體內容,而非讓兩岸關係倒退,如持續無法參與WHA、斷交邦交國、共機繞臺等。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指出國際社會關切臺海和平,但政府卻誤導為外交捷報,認為臺海缺乏溝通管道,充滿猜忌與惡意是最大危機。
- 質疑陸委會「春暖花開」承諾未兌現,要求說明如何破冰解決兩岸關係危機,並批評陸委會營造敵對氣氛,與政策背道而馳。
- 強調臺海最大的危機在於內部缺乏相應措施,政府應在既有基礎上積極營造雙方友善和平氣氛,而非僅強調對抗。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批評陸委會「春暖花未開,盛夏卻已至」,認為兩岸關係已進到「已讀不回、形同陌路」的現狀,要求陸委會謹慎運用「維持現狀」一詞。
- 質疑陸委會「九二共識已翻頁」後,卻未提出具體可讓兩岸對話的新架構,導致兩岸關係成為「無字天書」或「天方夜譚」。
- 擔憂臺灣經貿過度依賴中國,若兩岸關係惡化可能導致重大經濟打擊,要求國安局思考因應策略。
- 建議政府應分工合作,陸委會應發揮謀略與外交手段緩解兩岸關係,而非僅跟隨國安局、國防部採取強硬立場。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國透過小紅書、抖音等社群媒體進行文化統戰,擔憂臺灣「天然獨」轉為「潛在統」,要求陸委會與國防部會同文化部、經濟部等召開跨部會會議因應。
- 關切歐盟禁止獲政府補貼企業進入投資的規定,詢問經濟部與陸委會是否會跟進限縮中國黨政軍相關企業進入臺灣,並要求提出具體時程。
- 強調文化統戰潛移默化,是最恐怖的威脅,政府應積極防堵,特別是針對直接滲透校園的網路應用程式。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印度包機返臺破局的真正原因在於華航機組員不足與檢疫困難,並要求外交部說明對印度僑民的具體協助措施及聯絡情況。
- 質疑陸委會對「九二共識」的解讀,認為其模糊空間仍存在,並詢問在馬政府時期「九二共識」是否曾傷害臺灣利益。
- 批評國安局在中國人士偷渡事件中僅「等待」各部會研究,未主動召集討論並提出解決方案,質疑國安局的職責與作為。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詢問外交部與國防部對美國「戰略模糊」與「戰略清晰」兩派說法的立場,以及我國的戰略因應對策。
- 關切中共「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可能作為武力侵臺依據的情況,要求陸委會說明如何避險並提高其發動戰爭的代價。
- 詢問目前兩岸溝通管道是否仍然暢通,並質疑陸委會對中共不願溝通的態度。
- 追問國安局關於羅秉成政委與顧立雄秘書長所成立的科技產業竊密專案小組運作情況,包括開會次數、具體執行事項及修法進度,質疑國安局的回覆不夠具體。
陳柏惟 立法委員
- 指出中國以「彎道超車」方式偷拐搶騙臺灣科技與農業技術、人才,包括中資來臺挖角、公司變相轉移技術等問題。
- 支持陸委會針對「假外資真中資」、「假港資真中資」及「重大影響」定義等加強中資管制的修法方向。
- 質疑「營業秘密法」在防堵中國竊密案件中判刑確定率極低(據稱零件),認為法律無法有效將犯法者入罪,要求經濟部與陸委會檢討修法必要性。
- 批評在野黨阻擋其關於「重大影響力」認定中資及實質受益人揭露制度的修法提案,要求陸委會應堅定立場推動修法。
相關人員回應
邱垂正 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專題報告指出美中關係長期競爭但仍管控分歧,中共持續警示臺美互動、反對介入臺灣議題,操作「反獨促統」迫我接受「兩岸一中」,政府則捍衛國家主權、維護臺海和平穩定。
- 回應「九二共識」已被中共定義為「一國兩制臺灣方案」且民意拒絕,因此毋須再討論,倡議此說法只會造成內部困擾。
- 承諾將研議修正「兩岸條例」加重罰則,防堵中資來臺挖角、竊密,並加強對年輕學子赴陸就業就學的風險警覺宣導。
- 表示將與相關部會討論中共「海上交通安全法」對臺影響及因應對策。
- 強調政府維護臺海和平穩定的現狀,面對中共施壓不屈服,得到國際支持不冒進,並呼籲中共正視兩岸現實、務實處理關係。
- 表示對中共建黨百年及海峽論壇等統戰活動,我方人士不應配合參與,提醒民眾遵守規範,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觀感。
- 說明小三通客運恢復將依疫情指揮中心判斷、金馬民意及兩岸情勢審慎推動,並強調兩岸直航仍可維持。
- 回應「假外資、真中資」問題,表示陸委會與投審會將嚴格把關,並研議加重罰則,將與各部會討論具體防堵措施。
- 指出兩岸溝通聯繫機制持續敞開,但中共要求接受政治前提,我方無法接受,突破僵局需雙方共同努力,並強調臺灣在維持現狀上所做努力獲得國際肯定。
田中光 外交部次長
- 專題報告指出拜登政府對中展現堅定立場,視中國為戰略競爭者,但亦尋求合作,並多次表達對臺海和平穩定之重視,聯合盟邦支持臺灣國際參與。
- 說明印度包機返臺破局原因為航空公司機組員不足、檢疫困難及印度疫情嚴峻,但承諾將盡力協助僑民返臺,並提供醫療協助。
- 表示國際間支持臺灣參與WHA的聲量與力量已超過往年,外交部將持續努力爭取,對未來加入保持信心。
- 強調印太戰略已將臺灣放在重要角色,將積極與「四方安全對話」等理念相近國家合作,深化雙邊關係。
- 說明外交部每天追蹤全球駐外人員染疫狀況,已協助嚴重個案返臺,並正規劃疫苗寄送或透過駐在國協助施打,以確保同仁安全。
- 回應美國對臺戰略問題,強調無論美方採取何種戰略,外交部都同意只要有利於臺灣安全保護與臺海穩定,並指出臺灣自身的戰略是維護2,300萬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並在印太地區扮演重要角色。
張哲平 國防部副部長
- 專題報告指出中共持續對臺軍事施壓,共機常態化侵擾我西南空域,國際持續提升對臺支持,臺海衝突熱點備受關注,美國團結友盟抗中,區域灰色地帶競爭激烈,我軍事壓力恐持續提升,國軍將提高應對共軍侵擾能力,展現自我防衛決心,並聯合友盟嚇阻中共冒進。
- 回應「地球最危險地區」說法,表示國防部每天以料敵從寬原則研判情勢,隨時做好準備。
- 針對中國人士偷渡事件,表示橡皮艇等小船難以被大雷達偵測,已與海巡署檢討強化通報機制及岸巡頻率,並將在偵訊後通盤檢討裝備與機制。
- 回應美方對臺戰略問題,強調國防部立場是無論「戰略模糊」或「戰略清晰」,均符合美方國家利益,國軍應以自身考量,建構可恃戰力,並已針對各種可能進行沙盤推演。
- 指出中共定義的「紅線」由其單方決定,我方應強化自身防衛能力並與友盟國家合作,增加中共犯臺代價。
- 說明國軍正積極結合軍事媒體與愛國教育,製作短片或文宣,以應對中共的認知作戰和灰色地帶衝突。
江文若 經濟部國貿局局長
- 專題報告指出中國大陸是我國最大貿易夥伴及投資目的地,我對中出口持續成長,主要受惠於兩岸產業供應鏈、新興科技需求及轉單效應。
- 說明美中貿易衝突及疫情促使臺商分散生產基地,政府推動「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已促成大量投資。
- 表示拜登政府將持續第一階段關稅課徵,並重新檢視美中貿易協議,未來美中競合關係仍待觀察。
- 強調將持續協助業者全球布局,拓展多元市場,並推動「數位貿易」突破疫情限制,強化產業競爭力。
- 回應關於中資竊密案件,表示投審會已移送二十多件給調查局查處,並說明營業秘密法已修法,未來將針對國安部分另修法。
柯承亨 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 專題報告指出美方視中共為首要國安威脅,美中集團對抗態勢成形,美加強軍事存在展現安全承諾,美中經貿科技對抗持續,美深化友臺並施壓中共人權問題。中共則較以往更重視防範涉臺風險,緊守「一中」阻撓臺國際參與,共軍持續擾臺並伺機加強軍事恫嚇,對我影響包括中共將壓縮臺美關係、習近平將以強勢對外對臺爭取延任、推動更多「單向促融」統戰分化,並續推複合施壓對臺發動複合式威脅。
- 回應中國男子偷渡事件,表示當事人仍在隔離,海巡署已做初步瞭解並將強化防堵措施,國安單位將待偵訊後瞭解動機。
- 回應美國對臺戰略問題,說明美國國內對「戰略清晰」存在正反意見,考量包括對中共的刺激、鼓勵臺灣走向獨立以及臺灣可能減少自我防衛意願。
- 回應中資竊密問題,表示國安單位對此非常重視,已成立跨部會專案追蹤檢討,並發現除假外資外,也有臺灣人擔任負責人,正研議修法加強防堵措施。
- 回應蝦皮電支案,表示國安單位對中資滲透現象非常重視,有跨部會專案追蹤檢討,並會就國安立場提出建議。
曾瑞利 外交部亞太司司長
- 說明目前未掌握失聯的印度僑胞,代表處網站有通訊資料,並會協助確診僑胞就醫。
呂貞慧 經濟部投審會副執行秘書
- 說明投審會已於去年底修法,針對中資投資比例及黨政軍背景進行審查,若透過第三地轉手且具控制力或比例超過30%亦會審查。
- 回應蝦皮電支案,表示蝦皮會再補正資料,投審會將會同陸委會、金管會及相關單位嚴加審查其國籍、資安、金流及個資問題,並強調李小冬已取得新加坡國籍,應無雙重國籍。
- 回應營業秘密法相關問題,表示根據法務部資料,起訴率約84%,並說明營業秘密法已修法,且院長指示將針對國安部分另修法。
相關後續
- 陸委會將盤點並儘速提出兩岸同婚的行政管理措施。
- 國防部與海巡署將就中國人士偷渡事件進行通盤檢討,強化海上巡邏、雷達監偵及不明船隻通報機制,並研議漁船通報獎勵措施。
- 陸委會將研議加重「假外資、真中資」及挖角滲透行為的罰則,並將與各部會討論具體防堵措施。
- 陸委會將與相關部會討論中共「海上交通安全法」對臺影響及因應對策,並提供書面報告。
- 國安局將提供中國人士偷渡事件的調查報告給內政委員會。
- 陸委會將提供關於中資防制建議及修法方向的報告給委員。
- 外交部將持續關注美中關係發展,掌握國際會議高層互動機會,以因應對臺灣的影響。
- 國防部將持續秉持「不引發爭端、不升高衝突」原則妥慎應處臺海情勢,並加強國人防衛意志,聯合友盟嚇阻中共冒進。
- 經濟部將持續協助業者全球布局,拓展多元市場,並推動數位貿易,強化我國在全球產業供應鏈的地位。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06301
- 卷/期/冊
- 110/63/1
- 發布日期
- 2021-06-17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