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專題報告:公投與罷免選務規劃及防疫因應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05-13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邀請中選會就「罷免與公投合併舉行選務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會議焦點集中於公投與罷免是否應合併舉行、選務防疫措施、電子連署推動及連署書查對亂象等議題。委員們就法律依據、成本效益、選務公平性及避免2018年亂象重演提出質疑與建議。中選會強調依法行政、獨立中立,並表示最終決定由委員會合議,同時承諾將加強防疫準備與連署查核。
討論事項一
邀請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就「美中衝突加劇下的臺海情勢發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邀請外交部次長、國防部次長、經濟部次長、國家安全局副局長及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列席備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由大陸委員會、外交部、國防部、經濟部及國家安全局等單位就美中衝突加劇對臺海情勢發展的影響進行專題報告。
- 立法委員針對報告內容提出質詢,相關部會官員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張宏陸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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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蕙禎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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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怡玎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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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美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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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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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瑞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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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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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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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惠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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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琪銘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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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瑞雄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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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啟臣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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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思銘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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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明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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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茵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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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為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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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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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以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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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惠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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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其祿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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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貴敏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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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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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惟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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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邱垂正 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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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光 外交部政務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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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哲平 國防部副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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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文若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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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承亨 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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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委員廖婉汝、陳明文等2人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就「罷免與公投合併舉行選務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中央選舉委員會針對公民投票與罷免投票是否應合併舉行進行選務規劃報告,並就相關法律依據、選務實務挑戰及潛在問題進行討論。
- 會議同時關注疫情升溫對選務工作的影響、防疫措施的超前部署,以及電子連署系統的建置進度與連署書查核的公正性。
相關爭議
- 公投與罷免是否應合併舉行:部分委員主張合併可節省經費、人力並便民,符合《選罷法》節省支出的立法精神;中選會主委與部分委員則認為《選罷法》第87條僅規範對「人」的選舉,不含對「事」的公投,且《公投法》修法精神為脫鉤,以避免重演2018年選務亂象。
- 疫情升級對公投選務的影響:委員擔憂疫情升級至第三級可能導致公投無法舉辦或延期,要求中選會提出更具體的應變措施,並考慮選務人員疫苗施打;中選會表示已訂定防疫計畫並報指揮中心備查,將依疫情指揮中心指示滾動式調整。
- 連署書查核的真實性與偽造疑慮:委員質疑多個公投案的死亡連署人數及縣市分佈高度雷同,要求中選會主動交叉比對查核,並將疑點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以維護制度誠信。
- 中選會對合併與否的立場及政治中立性:部分委員質疑中選會對合併與否的態度不明確,或傾向分開辦理,恐受政治影響,要求其保持中立,依專業判斷;中選會主委強調依法行政、獨立中立,不介入政治算計,最終決定由委員會合議。
- 公投意見發表會/辯論會的規劃:委員指出2018年場次過於密集影響民眾理解,建議提前舉辦並拉長時程;中選會回應已將期程拉長至5週,將確保資訊充分提供,但提前舉辦需考量正反雙方配合及電視台時段。
- 電子連署系統的推動:委員建議加速推動電子連署以避免群聚並提高準確性;中選會表示系統已建置完成,正進行資安改善,預計6月底前完成並待行政院確認後上線,採自然人憑證與紙本並行。
- 修憲複決與選舉合併的適用性:有委員質疑若公投與選舉不能合併,未來修憲複決是否也應與大選分開;中選會主委表示修憲茲事體大,樂見立法院為其制定專法,若無則依《公投法》規定辦理。
立法委員發言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關切疫情升級至第三級對8月28日公投舉行之影響,要求中選會超前部署,隨時調整防疫措施。
- 指出《選罷法》未明文規定罷免案與公投應同時舉行,支持中選會審慎思考合併問題,並建議研議修訂相關法令以建立未來規範。
- 提醒中選會避免重演公投綁大選的亂象。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確認《選罷法》未規定罷免案與公投合併辦理,認為中選會應審慎處理此議題。
- 要求中選會加強選務防疫宣導,並檢視網站資訊更新,確保全民及選務人員有所警惕與因應。
- 質疑不同公投案中大量死亡連署書的重複性,要求中選會應進行交叉比對並明確移送司法單位處理。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建議公投意見發表會應記取2018年場次過於密集的經驗,提前舉辦並妥善規劃期程,確保人民充分理解議題,避免情緒動員。
- 強調《公投法》第17條規定90日前公告的立法目的,提醒中選會應審慎處理公告後修改意見書的問題,確保資訊對等與可預測性。
- 指出2018年模擬投票與實際結果有落差,要求中選會模擬投票應更確實,並建議研究簡化選務的方式,避免大排長龍亂象。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指出《選罷法》第87條修正精神為節省政府支出,認為合併辦理公投與罷免可大幅節省經費,並提供具體經費估算。
- 反駁中選會對2018年選務亂象的擔憂,指出本次合併僅5張選票,與地方選舉日常相似,不致造成混亂。
- 要求中選會在做出任何決定時,應提供具體數據支持的明確理由,強調中選會應保持中立性。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強調《選罷法》未規定罷免案與公投應合併舉行,支持中選會作為獨立機關自行決定,不應受政黨政治操作影響。
- 提醒中選會應考量疫情升級至第三級對全國性群聚活動(罷免與公投)的影響,並做好超前部署的防疫規劃與替代方案。
- 呼籲中選會委員會憑良心、專業獨立判斷,避免因政治攻防而影響選務中立性,確保人民理性行使公民權。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要求中選會說明罷免案從查對到宣告成立的時程,預估最遲7月初可決定罷免案是否成立。
- 質疑中選會對《選罷法》第87條「其他各類選舉」不包含公投的解釋過於限縮,認為應納入公投以節省公帑、人力、物力並兼顧人民權益。
- 建議中選會參考臺中市選委會意見,考量防疫、選務方便性及人民權益,將罷免案與8月28日四大公投合併舉行。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強調中選會應掌握法治主義精神,在法無明文規定時,應依《行政程序法》第6條及第9條,考量對當事人有利、不造成差別待遇的方向做決策,反對合併舉行罷免案。
- 指出國民黨主導的「公投綁大選」與「萊豬案」連署書中,死亡連署人數及縣市分佈高度雷同,質疑存在偽造,要求中選會應查核交叉比對死亡連署名冊。
- 建議公投應像瑞士一樣,確保理性討論,不宜將公投與罷免綁在一起,避免不理性政治操作。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基於2018年公投綁大選的經驗,認為合併投票對民眾不便,反對罷免與公投合併舉行。
- 質疑罷免案的提議原因,指出部分罷免理由不實,呼籲中選會應維持中立,不考慮政治勝負,並依法律規定辦理選務。
- 要求中選會應做好公投前議題說明與設計,讓民眾充分瞭解各公投案內容。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認同中選會主委對《選罷法》第87條的解釋,認為其僅規範罷免與對「人」的選舉合併,不包含對「事」的公投,符合立法者有意脫鉤的精神。
- 指出罷免與公投的本質不同,罷免具有負面動員及情緒對立的特性,不宜在法無明文下合併舉行。
- 要求中選會應在防疫計畫中納入疫情警戒升級的應變措施,並持續推動原住民不在籍投票等選制改革座談會,廣納各界意見。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建議中選會向指揮中心反映,將參與公投的27萬多名選務人員納入下一波公費疫苗施打對象,以維護其健康安全。
- 要求中選會除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外,應加強對連署書中死亡連署的查核,並加速推動電子連署,以實名制提高連署公信力。
- 反對公投與罷免合併舉行,認為《公投法》修法目的為理性討論,且罷免案通過門檻應再檢討,避免罷免成為常態。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強調投票是民主核心權利,選務機關應耐煩辦好複雜選務,不能因複雜而簡化或少辦。
- 認為合併公投與罷免是基於人民利益,可提高投票率、便民,節省人力經費,反對以當事人利益為考量。
- 質疑中選會主委對《選罷法》第87條「其他各類選舉」不包含公投的解釋為曲解,強調該條修正目的為方便投票,並指出臺中市選委會已建議合併辦理。
林文瑞 立法委員
- 詢問若公投案通過的提案與行政院現行政策衝突時,政府應如何處理,以及中選會在此過程中的角色。
- 認為《公投法》相關法令可能不夠周全,建議應更明確規定公投結果的執行機制,避免行政單位不作為。
- 呼籲中選會應在節省公費和便民的前提下,聽取各方意見,做出最佳判斷,並加強防疫規劃,確保民眾安心投票。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建議公投與罷免應合併舉行,可節省2,800萬元經費,減輕地方政府選務負擔,並方便民眾投票,強調應建立制度性規範。
- 反駁中選會對2018年選務亂象的擔憂,指出本次合併僅5張選票,與地方選舉日常相似,且選務人力充足,建議採「一次領取」方式。
- 要求中選會應合理化罷免案補件審查的40天期限,不應刻意拖延,並強調實質查核應在戶政機關完成後迅速處理。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以汽車保養為喻,說明罷免與補選如同汽車故障需即時排除,不應等待,而公投則如車輛升級,可定期(2年一次)處理,強調兩者性質差異。
- 指出《公投法》與憲法對修憲複決的年齡、門檻、日程及管轄法院等規定存在諸多差異,認為現行《公投法》不足以妥善規範修憲複決案。
- 建議立法院應另行制定一部《修憲複決法》,以完善修憲程序,獲得中選會主委支持。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要求中選會主委承諾未受任何政治指示,將以中立、客觀、超然態度辦理罷免案與公投,確保選務順利公正。
- 質疑中選會是否預設立場將罷免案與公投分開辦理,或至少分開投票所,強調地方選委會已建議同日同所採「領、領、投」方式,應予尊重。
- 反駁中選會主委對《選罷法》第87條的狹義解釋,強調其立法意旨在於便民、效率、不勞民傷財,並警告若本次不合併,未來2022大選亦不得綁修憲公投,否則為雙重標準。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疫情升溫對8月28日公投選務的影響,要求中選會必須有妥善的應變措施,避免公投成為防疫破口。
- 反對罷免案與公投合併舉行,擔憂重現2018年九合一選舉亂象,尤其在防疫期間,區域性選舉不應與全國性公投綁在一起。
- 要求中選會再詳細研究,切勿冒然實施合併投票,避免未來政策制定後出現更多問題。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關切若疫情升級至第三級,公投是否會停辦或延期,詢問中選會是否可適用《選罷法》或緊急命令進行處置,並要求超前部署法制上的應變措施。
- 建議加速推動電子連署系統上路,以因應疫情期間避免群聚的需求,並提高連署的準確性,解決紙本連署的舊問題。
- 指出電子連署技術成熟後應搭配eID,並強調資安為第一優先考量,期許中選會持續努力推動選務電子化。
陳以信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主委對《選罷法》第87條「其他各類選舉」不包含公投的解釋,強調該條文於105年修法目的為節省選務人力物力、撙節政府支出及兼顧人民權益,應從廣義解釋。
- 指出中選會組織法第一條宗旨為「貫徹憲法保障民主法治及人民參政權」,認為公投與選舉罷免同由中選會管轄,應基於保障直接民權的精神合併辦理。
- 強調《選罷法》第87條並未排除公投與其他選舉同時舉行,從立法理由及組織法意旨來看,合併舉行於法有據。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關切若疫情升級至第三級,中選會如何因應公投選務,質疑中選會目前唯一的因應措施似乎僅為停辦或更換場所,未見其他實質準備。
- 批評中選會主委對疫情因應問題的答覆模糊不清,將責任歸咎於疫情指揮中心,認為其缺乏擔當,未能明確說明中選會自身的決定與配套。
- 強調《公投法》未規定郵寄或電子投票,要求中選會在現行法制下,具體說明已做了哪些準備,而非僅表示「要看情況」或「配合指揮中心」。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要求中選會應立即研議若疫情升級至第三級仍需舉辦公投時的相關防疫配套措施。
- 質疑中選會主委對《選罷法》第87條的解釋,認為其傾向不合併辦理罷免與公投的態度,要求中選會委員會做出最終決定。
- 對蘇巧慧、林昶佐、王美惠等委員提案修改《公投法》(連署書無效超過3萬件或1/10則公投案不成立)表示疑慮,認為恐抹煞人民公投權利,呼籲中選會應有態度維護民眾權益。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解釋《選罷法》第87條僅規範罷免與選舉合併,但排除創制與複決,因此公投不應與罷免或選舉落在同一天。
- 強調《公投法》第23條修法目的為讓公民投票有理性討論空間,應錯開選舉年,此為立法精神。
- 指出2018年公投綁大選造成18歲與20歲投票權差異、選務混亂、開票大排長龍等慘痛教訓,並強調《選罷法》與《公投法》在競選活動規範強度不同,反對公投與任何罷免活動合併舉行。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確認《選罷法》第87條未強制規定罷免與公投必須或不能同一天舉行,從法律面來看,兩者均無明文排除。
- 詢問中選會幕僚單位是否會提出各項方案供委員會討論,或僅請委員會決定投票日期。
- 提醒中選會應考量分開舉辦可能造成的勞民傷財(增加約1,300萬至1,400萬元經費),並呼籲委員會慎重考慮合併舉行,符合《公投法》順暢舉辦的精神。
相關人員回應
李進勇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 選務活動是群眾聚集的大型活動,中選會高度重視選務與防疫配合,已根據疫情指揮中心指引制定多個防疫計畫,並將隨疫情發展滾動式調整,若升至三級警戒將立即調整因應作為。
- 澄清中選會並未提出公投與罷免合併的4個方案,而是社會各界提出的建議,最終決定由中選會委員會合議。
- 解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一項僅規範罷免與對「人」的選舉合併,不包括對「事」的公民投票,因兩者性質不同,且《公投法》修法精神是與選舉脫鉤。
- 強調中選會作為獨立機關,依法行政、中立獨立,不介入政治算計,不考慮選舉輸贏,所有決定將有所本,並充分考量各方意見。
- 說明中選會已訂定「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計畫」,並送指揮中心備查,將落實執行,若疫情嚴重可能改期或變更投開票所。
- 表示電子連署系統已建置完成,正進行資安改善,預計6月底前完成並待行政院確認後上線,將採自然人憑證,並與紙本並行。
- 回應修憲複決案,表示若立法院能制定專法將樂見其成,若無則依現行《公投法》規定辦理。
- 承諾若疫情升級至第三級仍需舉辦,將立即研議相關防疫配套措施。
- 對於連署書中死亡連署的疑慮,表示查對完畢發現問題會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並承諾強化告發理由,考慮委外分析比對。
謝美玲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處長
- 說明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外排隊間距規劃為1公尺,將設置約20個地貼標示。
- 說明原住民不在籍投票等選制座談會將配合內政部規劃辦理,並將在座談會中提出原住民投票所規劃方案,可提供書面資料。
高美莉 中央選舉委員會綜規處處長
- 說明電子連署系統已建置完成,正進行資安改善,預計6月底前完成並待行政院確認後上線,目前採自然人憑證,符合《公投法》及親自簽名蓋章規定,並採雙軌並行(紙本與電子)。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中選會將針對若疫情升級至第三級仍需舉辦公投時的相關防疫配套措施進行研議。
- 中選會將把地方選委會建議(同日同所採「領、領、投」方式)提交委員會討論與參考。
- 中選會將強化告發理由,並研究交叉比對連署書中死亡連署名單。
- 委員蔡壁如、林奕華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06701
- 卷/期/冊
- 110/67/1
- 發布日期
- 2021-06-2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