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紓困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案聯席審查,聚焦預算分配、紓困措施與議事效率
財政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06-15
立法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聯席審查「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案」。會議核心討論預算分配、多項紓困措施的適用範圍與執行細節,以及議事程序中提案處理原則、「要求」與「建請」的定義,與書面報告要求等爭議。多數提案經協商後調整文字或改為「建請」案,部分爭議案件則保留送院會協商或表決,最終審查結果將報請院會討論。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案(109年1月15日至111年6月30日)」。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行政院提出的第3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案進行審查,重點涵蓋預算分配、各項紓困措施的適用對象與執行方式,以及疫苗採購與分配的透明度。
- 會議同時處理大量委員提案,並就議事程序中的提案強度(「要求」與「建請」)、書面報告的必要性及提案委員不在場的處理原則進行激烈討論。
相關爭議
- 歲計賸餘使用爭議:主計長指出歲計賸餘雖有 1,113 億元,但已扣除戰機採購及首次特別預算,且未經審計部審定,建議將相關提案改為建請案,引發討論。
- 書面報告要求爭議:多位委員要求各部會提交詳細書面報告,但行政部門表示工作繁忙,希望簡化或取消書面報告要求,最終主席裁示原則上書面報告刪除,但特定提案可要求綜合報告。
- 提案處理原則爭議:主席宣告提案人不在場的議案先跳過,第二輪再處理,但柯建銘委員認為各黨團應負責處理,不應因提案人不在而跳過,以免拖慢進度,賴士葆委員則支持主席原則。
- 「要求」與「建請」提案強度爭議:柯建銘委員主張將所有「要求」改為「建請」以加速議事,認為兩者意義相同,但賴士葆、林奕華、邱顯智等委員認為「要求」具強制性,與「建請」強度不同,不應隨意更改。
- 實聯制簡訊費用爭議:賴士葆委員質疑 NCC 編列 8 億元支付電信商簡訊實聯制費用,與唐鳳政委先前「電信商自行吸收」的說法矛盾,疑圖利業者,NCC 主委則解釋為維運及行政成本。
- 疫苗分配公平性爭議:林德福委員質疑衛福部疫苗分配不公,以新北市與高雄市為例,認為新北作為重災區人口較多,分配劑量卻與高雄相近,要求公平分配並公開疫苗到貨與接種資訊,陳時中部長解釋分配考量類別與施打進度差異。
- 社宅及租屋族紓困爭議:邱顯智委員質疑內政部紓困方案未涵蓋租屋族及社會住宅補助,認為疫情衝擊下許多勞工租屋困難,應有租屋補貼方案,內政部表示已在研議並已減租,但委員仍要求保留。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作為主席,宣告會議原則、休息時間及議案處理方式,強調處理效率與對提案人的尊重。
- 在議事程序爭議中,提出提案委員不在場則先跳過,第二輪再處理的原則。
- 裁示書面報告原則上刪除,但特定提案可要求綜合報告。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針對歲計賸餘未經審計部審定,同意將相關提案改為建請案。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報告提案數量雖多,但表示可接受部會綜合答覆,強調監督預算的重要性,希望行政單位能對建議給予答覆。
- 澄清自己提交的書面報告提案數量並非柯總召所說的 100 多案,而是約 70 案。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建議加速議事,認為提案人不在場應由各黨團負責處理,不應跳過,以避免拖慢進度。
- 主張將所有「要求」改為「建請」以加速議事,認為兩者意義相同。
- 認為書面報告過多會造成行政部門負擔,建議盡量避免,或統一提交綜合報告。
- 強調紓困緊急性,錢需趕快發下去,不應因程序問題拖延。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支持主席「提案人不在場先跳過」的原則,認為這樣處理最快。
- 認為不應強制將「要求」改為「建請」,應尊重委員的提案權利,不同意則保留或表決。
- 質疑 NCC 編列 8 億元支付電信商簡訊實聯制費用,與唐鳳政委說法矛盾,質疑圖利業者。
- 質疑衛福部疫苗採購 51 億元去向不明,要求對全民公開說明資金流向。
- 建議衛福部對外正式說明如何因應美國 FDA 不再受理 EUA 的情況,以及高端及聯亞疫苗回饋機制。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認為委員會應尊重個別委員提案,不應為效率「閹割」委員監督權力。
- 對政府已在做或已承諾的事,應維持「要求」而非改「建請」,以彰顯立法院監督職能。
- 質疑衛福部疫苗分配不公,以新北市與高雄市為例,要求公平分配。
- 關切藥用酒精、N95 口罩、醫用手套等防疫物資基層診所取得困難及價格上漲問題,要求衛福部協助解決。
- 關切部分勞工因不適用現行紓困方案而無法領取補助的漏洞,要求勞動部思考比照交通部方式直接匯款 3 萬元給受困產業勞工。
- 提案將營養午餐業者納入強制關閉業別處理,於疫情停業期間將員工薪資補貼納入紓困對象,並請財政部核實調減營業稅,以協助其度過疫情難關。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建議休息 15 分鐘讓提案人到場,否則直接處理,以提高議事效率。
- 提醒教育部應放寬對尚未營運但已投入成本之健身場館的補助認定,考慮其特殊困境。
- 提醒勞動部應思考比照交通部方式,對受困產業勞工直接匯款 3 萬元補助,而非僅限於現行繁瑣且金額有限的安心就業計畫。
- 質疑衛福部撤回提案的理由,要求保留提案以待說明。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紓困方案未涵蓋租屋族及社會住宅補助,認為疫情衝擊下許多勞工面臨租屋困難,應有租屋補貼方案,並要求保留相關提案。
- 要求公開不在優先類別上的特權施打疫苗名單,認為插隊行為不應被容忍,並強調檢調介入調查不影響公開名單的必要性。
- 針對偏鄉弱勢家庭遠距教學設備需求,要求教育部提供補救措施,並應詳述於綜合報告中。
- 關切健身場館等被勒令停業的業者補助方式有限且不公平,要求檢討現行以員工數計算的補助方案,並建議考量尚未正式營運但已投入成本的業者。
- 要求衛福部評估將桃園機場與桃園市民分開進行防疫措施,以對桃園市民及機場員工更公平。
- 要求衛福部確保聽打服務準確性,以利聽障者閱讀,並希望保留相關提案。
- 要求衛福部將照顧長者的人員納入防疫津貼發放對象,並希望保留相關提案。
- 針對國產疫苗審查標準,要求衛福部食藥署公布審查標準,並希望保留相關提案。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關切原住民地區防疫工作站缺乏經費,希望衛福部移撥經費,並建議研議將原住民地區疫苗施打年齡降至 55 歲。
- 作為連署人,支持謝委員提案,要求衛福部疫苗分配要考量偏鄉離島地區,不應改為建請案。
- 作為連署人,反對將交通部針對計程車司機的補助提案由「要求」改為「建請」,強調其特殊性。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疫苗分配不公,以新北市與高雄市為例,要求公平分配並公開疫苗到貨與接種資訊。
- 強調教職員工施打疫苗的迫切性,認為應儘速同意,不應改為建請案。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建議將所有書面報告要求統一處理,避免各部會重複提交報告。
- 建議將「要求」改為「建請」以加速議事,並認為兩者在政策目的達成上意義相同。
- 建議衛福部對外正式說明如何因應美國 FDA 不再受理 EUA 的情況,以及高端及聯亞疫苗回饋機制。
- 建議教育部採納萬美玲委員關於特教助理員及科兼老師薪資撥補的建議,並將其納入通則性處理。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針對國產疫苗 EUA 審議結果,表示可接受衛福部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但更傾向公開上網讓大眾檢視。
- 同意農委會修正文字,將補助對象從「農業主」改為「待協助之農民、農民團體」。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認為有關流用規定的提案不算牴觸法令,而是限制過於寬鬆。
- 認為國營事業及政府單位應帶頭減租,不應只叫民間做,支持保留相關提案。
陳柏惟 立法委員
- 針對文化部對藝文紓困方案的辦理期程,要求明確時間,並同意改為主決議。
- 針對基層據點診所的規劃,希望能有專案報告,以利了解其他診所支援的可能性。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針對經濟部分子快篩研發案,希望先凍結預算進行討論,因為先前研發成果多為進口而非國產。
- 針對經濟部紓困措施提案,認為應保留,因為前面已要求相關措施,且有時間調整。
- 針對勞動部擴大紓困名額提案,希望用「要求」而非「建請」,並保留提案。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認為「應儘速同意」的提案文字沒有問題,因為未規劃時間,且疫苗施打需問 CDC 而非教育部。
- 認為教育部應盡快擬定做得到的版本文字,供委員確認,不應因個別委員堅持而要求其他委員不能堅持。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建議將類似的紓困或疫苗施打提案保留,以便後續統一處理。
- 建議教育部對偏鄉弱勢家庭遠距設備的協助,應積極進行並儘快公告須知,而非僅停留在書面報告。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建議凍結的提案都先保留,統一處理。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關切特教助理員及科兼老師的薪資補助,認為中央與地方已撥補到學校的預算應直接用於支應,而非收回再紓困,並要求教育部承諾此作法。
- 認為補教老師應比照校內老師納入第 7 類疫苗施打對象,以保障學生安全,並要求衛福部將其列入。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針對交通部對旅行社、交通運輸及觀光旅宿業者的紓困方案,要求交通部與相關部會於 3 週內協調並提出明確對應方案,給業者明確答復。
- 針對機場維護運營的預算編列,強調政府應維護機場正常營運,不應因有數字就改為建請案。
相關人員回應
朱澤民 主計長
- 說明歲計賸餘雖有 1,113 億元,但已扣除戰機採購 150 億元及首次特別預算 300 億元,且尚未經審計部審定,建議將相關提案改為建請案。
- 表示審查歲出與歲入並未提及融資性財源可審議,且發行公債數額往往隨歲出刪減而減少。
- 回應委員要求書面報告的提案,表示各單位忙於紓困,希望簡化書面作業,建議不必提書面報告或統一提交綜合結果報告。
- 解釋有關流用規定,根據條例,特別預算流用不受預算法限制,以避免各部會執行困難。
- 說明審計部對「兩個月內」提交報告的期限有困難,建議改為「儘速」。
- 說明第 30 案小規模營業人減徵營業稅已在實質進行,強制關閉期間已免徵營業稅。
潘文忠 部長
- 回應書面報告要求,表示部會忙於紓困,希望簡化書面作業,建議不必提書面報告或統一提交綜合結果報告。
- 針對偏鄉弱勢家庭遠距設備需求,表示執行面一直在推進,將於總和性報告中提出,並承諾積極進行。
- 針對特教助理員及科兼老師薪資補助,表示與地方政府有共識,會朝原有預算彈性協助的方向處理,不必收回再紓困,近期將公告。
- 針對補教老師疫苗施打,表示會將補教老師與校內老師等同列入第 7 類,但施打順序仍需依安排。
- 針對健身場館等業者補助方式,表示體育署已在檢討滾動修正,將特別考量完成準備但未開始營運的業者。
蘇建榮 部長
- 針對所得稅法修法提案,表示緩不濟急,建議改為「建請研議」。
- 針對房東減稅提案,說明房東減租營業收入自然減少,營業稅及所得稅也減少,無需修法;對於未申報租賃所得的房東,減稅無用,建議改為「建請研議」。
- 針對涉及修法的提案,表示難以強制,建議改為「建請」。
- 針對營養午餐業者納入強制關閉業別處理的提案,表示強制關閉非財政部權責,建議改為要求經濟部研議。
- 針對補貼所得稅優惠的提案,表示涉及修法,財政部無法強制執行,建議修正文字為「防疫期間所領取之政府補助或津貼部分給予免納所得稅」。
- 針對提高減租成數的提案,表示涉及稅金問題,建議改為「建請研議」。
- 針對小規模營業人主動免徵營業稅的提案,說明目前已實質減徵,強制關閉期間已完全免徵營業稅。
許銘春 部長
- 針對勞動部書面報告的部分,希望能夠刪除。
- 針對證照自動展延提案,認為證照種類繁多且分屬不同單位,建議改為「建請研議」,原則上可展延就盡量展延。
- 針對擴大紓困對象提案,表示會研議,並理解委員對未適用擴大紓困勞工的關切,承諾會研議協助。
- 針對特教助理員薪資撥補,同意修正文字為「要求教育部應同意由補助縣市之特教經費,各校得全額給予特教助理員薪資,以保障特教助理員之權益」。
- 針對就業獎勵,表示已在規劃,會放寬條件,並將考慮直接入戶撥款。
- 針對受困產業紓困,表示安心就業計畫手續繁瑣且金額有限,承諾將再研議比照交通部方式直接匯入戶頭補助的可能性。
徐國勇 部長
- 針對書面報告要求,建議刪除「兩週內」和「書面報告」等字眼。
- 針對社會住宅與店面減租,表示已實施 20% 及 50% 的減租措施。
- 針對社宅租金補助提案,表示已在研議,但縣市政府有決定權,建議改為「建請」。
- 針對社宅文字修正,同意將「政策」修正為「措施」。
- 針對「比照台北市」的提案,建議刪除此限定字眼。
陳時中 部長
- 針對書面報告要求,建議刪除「專案報告」或「書面報告」等字眼。
- 針對快篩試劑核准,表示衛福部已提供修正文字,建議食藥署儘速核准居家使用快篩試劑,擴大篩檢量能。
- 針對疫苗分配,解釋高雄與新北分配差異是因施打類別與進度不同,承諾會公平。
- 針對疫苗到貨數量,表示會儘量讓民眾安心,但無法掌握確切數量,目標 6 月 200 萬劑。
- 針對疫苗到貨與接種資訊透明化,表示可公布已進來的疫苗數量和已接種數字,但無法預估未來到貨數量。
- 針對特權施打名單公開,表示公開需顧慮隱私,但檢調已介入調查。
- 針對補教老師疫苗施打,表示目前尚未列入,但可將補教老師與校內老師等同列入第 7 類,施打順序仍需安排。
- 針對疫苗接種後案例追蹤,表示會確實追蹤。
- 針對國產疫苗審查標準,表示會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 針對原住民地區防疫工作站經費,表示會研議移撥經費,並已將原住民疫苗施打年齡降至 65 歲,將評估降至 55 歲。
- 針對長照機構疫苗施打,表示已全額匡列疫苗且將此類別往前移,會認真推動,但老人家不見得每個人都要施打,無法強迫。
- 針對機場與桃園市民防疫措施分開評估,表示會積極評估,實務上有困難但持續溝通中。
- 針對藥用酒精與 N95 口罩基層診所取得困難,表示會儘量發放藥用酒精,並考慮透過公會系統發放,N95 口罩會盡力協助。
陳耀祥 主任委員
- 解釋簡訊實聯制 8 億元預算為維運和行政成本,簡訊費用確實由業者吸收,全民免費使用是事實。
- 建議將實聯簡訊主政機關修正為衛福部,通傳會僅為建議衛福部。
- 同意公布補助頻道電視業者及電台的播出時段,但「內容摘要」可拿掉。
林全能 次長
- 針對商業服務業及會展產業融資保證、利息補貼及薪資補貼,建議不要凍結,改為主決議,以加速進行。
- 針對分子快篩研發,說明目前已開發鼻咽快篩成果,正加速開發唾液快篩,企業需求大,建議不要刪減預算。
- 針對行政作業費,說明其必要性,建議保留。
- 針對夏季電價取消提案,認為台電用電吃緊,需審慎考量,建議保留。
- 針對紓困方案量身打造,表示目前以紓困為主,振興為下一波,建議改為「建請」。
- 針對中小企業及傳統產業協助,同意修正文字,並承諾每季公開經費執行情形且經費不得流用。
王國材 部長
- 針對凍結案,建議改為主決議,並刪除書面報告要求。
- 針對防疫車隊提案,表示主要是縣市政府權責,建議改為「建請交通部協調各縣市政府」。
- 針對中小企業資金貸款方案,說明主辦單位為經濟部,建議修正為「建請交通部洽經濟部研議」。
- 針對停業期間租金免收提案,說明目前採減收 50% 方式,建議將「免收」改為「減收」。
- 針對計程車司機補貼,說明目前全國一致補貼 1,750 元,若要特殊考量則需保留研議。
陳吉仲 主任委員
- 針對農漁會信用部對農民紓困的行政費用,建議不要保留,可直接改主決議並做文字修正。
- 針對失聯農業移工篩檢免責的提案,建議修正文字為「請農委會全力配合勞動部及移民署所規劃辦理失聯移工篩檢相關措施」。
- 針對農民及農民團體紓困,建議將補助對象修正為「待協助之農民、農民團體」。
李永得 部長
- 針對藝文紓困方案,說明薪資補貼皆為 3 個月,並非如提案所指的 5 月到 12 月,建議撤案或改主決議。
- 承諾將於一個月內召開最後一次會議,草案已出,將向陳柏惟委員報告結論。
- 針對藝文工作者紓困貸款,說明有文字修正建議,並同意改主決議。
相關後續
- 審查「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案」已完竣,除協商結論外,其餘部分均照列。
- 債務之舉債隨同協商結論減列數調整,歲出政事別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 擬具審查報告,報請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主席補充說明。
- 本次聯席會議議事錄由主席核定後確定。
- 多數提案經協商後調整文字,如將「要求」改為「建請」,並刪除書面報告或特定時程要求。
- 部分爭議提案(如歲計賸餘使用、特權施打名單公開、疫苗分配公平性、社宅租屋補助、夏季電價等)則保留,交由院長進行朝野協商。
- 教育部已同意撥補至各縣市學校之特教經費,各校得全額給予特教助理員薪資,以保障其權益。
- 經濟部同意修正中小企業及傳統產業協助提案文字,並承諾每季公開經費執行情形且經費不得流用。
- 交通部同意將營養午餐業者納入強制關閉業別處理,於疫情停業期間將員工薪資補貼納入紓困對象,並請財政部核實調減營業稅。
- 衛福部承諾會積極處理基層診所藥用酒精、N95 口罩、醫用手套等防疫物資取得困難及價格上漲問題。
- 衛福部食藥署將儘速核准居家使用之快篩試劑,並研訂相關指引。
- 劉櫂豪委員書面質詢內容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持續滾動式檢討紓困方案,切莫漏接受影響國民。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07104
- 卷/期/冊
- 110/71/4
- 發布日期
- 2021-07-1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