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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安網與精神衛生法修法:聚焦淨零碳排、精神醫療及社區支持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10-06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針對我國達成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的具體作為、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的影響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方向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同時,因應屏東超商精神病人傷人事件,會議深入檢視社會安全網、精神衛生法令規範、社區復健及支持資源,並審查多項《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委員們就強制治療法官保留、社安網人力與資源布建、司法精神病房設立、以及被害人補償等議題提出質詢與建議,行政部門則就各項問題進行回應與說明,最終決議持續審查相關法案並要求部會加速研議改進。

討論事項一

我國為達成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之具體作為以及歐盟宣布「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對企業影響評估及因應措施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方向及修法期程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及質詢聚焦於台灣為實現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所規劃的具體策略,以及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對台灣產業的潛在影響與政府的因應措施。
  • 會議同時討論《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的修法方向與預計時程,以強化減碳法制基礎。

相關爭議

產業減碳壓力與政府輔助:歐盟碳關稅對企業成本構成壓力,政府應成立跨部會平台、擬定獎勵機制並評估碳定價對產業競爭力的影響。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張子敬 署長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無相關發言紀錄

曾文生 政務次長 經濟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彥伯 政務次長 交通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經濟部應依臨時提案意旨研議,成立跨部會產官溝通平台、擬定產業減碳獎勵機制,以及碳定價機制對產業競爭力之影響評估報告,並於3個月內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供報告內容。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二

從重大事件發生再次檢視社會安全、盤點現行精神衛生法令規範、檢視社區復健及支持資源建置是否足夠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委員賴惠員等18人擬具「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王婉諭等17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委員蔣萬安等17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聚焦於檢視社會安全網在精神疾病患者照顧上的漏洞,特別是針對屏東超商傷人事件後,盤點現行《精神衛生法》規範、社區復健與支持資源的建置情況。
  • 會議亦審查多項《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討論強制住院機制、法官保留原則、以及強化社區精神醫療與追蹤照護等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 強制就醫與人權保障:現行《精神衛生法》第41條的嚴格認定標準,導致強制就醫困難,與人權保障(CRPD)及社會安全需求之間存在矛盾。
  • 法官保留原則的導入:司法院有條件支持將強制住院裁定改為法官保留,但強調司法程序成本、參與權保障及軟硬體建置需求;部分委員則主張加速修法,避免審查會機制冗長。
  • 社會安全網人力與資源不足:社區關懷訪視員與心衛社工人力嚴重不足(現行比例約1:190),遠低於國際標準(1:10至1:40),影響個案追蹤與社區服務品質,且聘僱與留任誘因不足。
  • 司法精神病院/病房建置進度與規劃:司法精神病院/病房的設立進度緩慢,且主管機關、床位規劃(300床vs.監護案量200人)、戒護人力配置及是否分樓層隔離等問題仍有疑慮。
  • 高風險個案追蹤與斷點:對於有暴力前科的精神疾病患者,出院後追蹤機制存在斷點,導致個案失聯或未能及時介入,引發社會安全疑慮。
  • 長效針劑使用誘因不足:儘管長效針劑有助於穩定病情,但因藥價高昂且健保獎勵點數不足,降低醫院使用意願。
  • 犯罪被害人補償機制:對於因精神疾病無責任能力者所致傷害,被害人能否獲得補償,現行法律規定不明確,引發修法討論。

立法委員發言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關心屏東女店員受傷事件的後續輔助措施,及公益勸募條例的限制。
  • 質疑《精神衛生法》第41條認定困難,促請衛福部加速修法,將審查會機制改為法官保留。
  • 關心防疫措施,包括文山區國小停課、默沙東口服藥引進時程及神明遶境解禁標準。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肯定社會安全網第2期計畫的跨部會整合與全人照顧概念,特別是針對精神疾病患者的復健、職訓及社交等面向。
  • 關心社區關懷訪視員與心衛社工的聘僱狀況、薪資改善及留任問題,並支持將社關員編制回歸衛生局。
  • 支持布建71處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49處精神障礙者服務據點,但提醒衛福部需加強輔導機制以利運作。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指出近年重大事件頻繁發生,社會安全網檢討卻未有釜底抽薪的改變,呼籲政府記取教訓。
  • 質疑衛福部將長效針劑視為「殺手鐧」的說法不當,認為醫療不應獨自承擔社會安全防線,且患者可能因不信任感拒絕施打。
  • 關心社區關懷訪視員人力嚴重不足(1:190),要求衛福部說明改善時程與補助機制,並應超前部署。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指出屏東超商案中,楊姓男子有前科且強制就醫後短時間出院,法院傳喚未到,顯示現行機制存在斷點與漏洞。
  • 認為精神疾病相關案件不僅是衛福部職責,法務部等跨部會應共同承接,並將此類案件視為優先工作項目。

廖國棟Sufin.Siluko 立法委員

  • 認為台灣精神醫療體系治療方面尚可,但人力不足導致病患病後在家療養期間追蹤困難。
  • 呼籲衛福部應爭取足夠預算補足人力,並強化警消、衛政、社政等第一線人員的教育訓練。
  • 強調精神病患可治療、可控制,只要人力與經費足夠,系統就能做得更好。

楊曜 立法委員

  • 關切司法精神病院/病房的規劃進度,指出病院預計114年完成,年底先設30床病房,並要求法務部加速戒護人力培訓,確保醫護人員安全。
  • 指出衛福部報告顯示,全國有4萬精神障礙者有社區服務需求,但實際使用人數僅約600人(或1,836人),呼籲政府加速建置社區化照護體系並加強宣導。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關心COVID-19疫苗施打間隔延長的影響,並建議《精神衛生法》第41條應適度放寬,以便對無病識感或拒絕就醫的高風險病患進行強制治療,平衡人權與被害人權益。
  • 呼籲衛福部關心基層衛生所人力吃緊、業務繁重及離職潮問題,減低不必要行政業務,並加速增加人力。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質疑金門地區Moderna第2劑疫苗分配不足,導致近1,800位鄉親超過13週仍未施打,要求衛福部優先補足金門疫苗量。
  • 建議衛福部應責成專家會議儘速進行Moderna與BNT疫苗的混打實驗,以應對疫苗到貨不及的問題。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強調社會安全網第2期407億元預算應發揮效益,特別是事前社區主動式治療團隊的建置。
  • 質疑71處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在偏鄉(如屏東)的分布與效益,並關切6處司法精神病房的預算與維運。
  • 要求警政署加強警察同仁處理精神病患傷人事件的專業訓練,並促請法務部研議修法,確保精神疾患無責任能力者所致傷害的被害人能獲得補償。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呼籲精神醫療資源配置應更細緻、完備,建議長效針劑費用應專款專用,避免擠壓總額點值。
  • 指出毒品常造成精神病共病,支持社會安全網2.0將毒癮納入,並強調社區個案管理員的重要性,要求衛福部加速布建。
  • 建議國衛院研究重大犯罪與反社會人格/精神疾患的關係,以提供更完整的處置依據。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投入407億元與9,821名專業人力強化社會安全網,但指出問題非僅經費可解,需跨部會整合。
  • 關切社區收治精神疾病患者的能量不足,特別是長照機構缺乏專門服務,建議衛福部盤點資源並鼓勵民間投入。
  • 質疑精神鑑定制度缺乏統一標準,導致判決落差,呼籲司法單位加強溝通,並澄清「裝病殺人」的錯誤觀念。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建議中央應掌握BNT誤打事件資訊,統合追蹤並提供建議,而非僅交由地方衛生局處理。
  • 關切疫苗護照議題及國內場所限制未接種疫苗者進入的問題,呼籲政府不應將疫苗施打作為限制手段,應提供檢驗替代方案。
  • 指出社區中存在無明顯暴力行為但有精神疾病的潛在風險個案,現行公權力難以介入,社工與關懷訪視員人力嚴重不足(1:400),呼籲衛福部加速增補人力。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AZ特權疫苗事件僅少數案件受檢調調查,要求衛福部應全面啟動行政調查,並移請政風單位偕同衛生機關調查,而非由地方衛生局自查。
  • 要求衛福部於1個月內完成特權疫苗事件調查報告並公布。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關心屏東超商案受害者收到大額善款可能衍生的所得稅問題,建議地方政府可主動設立社會救助金專戶,或研議修改公益勸募條例,增加彈性。
  • 指出政府對精神病患的掌握與找出潛藏未爆彈的能力不足,呼籲衛福部增加社區關懷社工人力(從2,000人再增加),並解決司法精神病房可能遇到的鄰避效益問題。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關切第2劑疫苗施打進度因選擇複雜、輿論干擾及警戒心下降而受影響,呼籲衛福部應有更主動的計畫,針對未打疫苗的高風險長者進行溝通與鼓勵。
  • 建議衛福部擴大定期疫情監測範圍,除了邊境與醫療院所,應涵蓋更多可能群聚的場所(特別是娛樂場所),並建立相關機制,以利NPI措施放鬆時能早期發現、早期撲滅疫情。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質疑司法精神病院/病房設立進度緩慢(1年5個月未有實質進展),要求衛福部說明延宕原因與具體時程(承諾年底1間病房,明年可能2間),並關切30床規劃是否足夠。
  • 要求衛福部檢討屏東超商案中地方政府未能及時處理有前科加害人的問題,加速修法與機制建置,避免憾事重演。
  • 再次要求衛福部提供ACIP關於第2類官員可隔4週施打Moderna的會議紀錄。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屏東超商案中,患者因服藥遵從性不佳、家屬無力支持,導致病情反覆、醫院與社區轉換易漏接,呈現社會安全網1.0的漏洞。
  • 肯定社會安全網2.0在人力、服務整合及司法精神病院規劃上的改進,但質疑長效針劑獎勵不足,導致醫院使用意願不高,建議應透過非總額支付方式解決。
  • 建議衛福部心口司建立適當指標,有效減少類似事件發生,並為高風險患者提供長效針劑補助財源。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指出《精神衛生法》修法進度緩慢,自去年排審後因缺乏行政院對案而停滯,要求衛福部明確年底提出院版草案的時程與內容。
  • 質疑司法精神病院/病房的經費、人力與預算評估不足,特別是若延長監護處分年限,現有300床規劃恐無法應對增加的案量,呼籲衛福部應一併考量並提供評估報告。
  • 強調精神衛生議題需跨部會協力,專業數據與論述應充分討論,避免各自為政。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監察院糾正衛福部失能者長照2.0照顧不足問題,詢問衛福部改善情況與資源是否充足。
  • 指出精神障礙者傷人比例不高,但個案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呼籲政府改進被害人補償機制,不應僅靠民間捐款,應制度化處理。
  • 強調應避免精神疾病患者污名化,透過社區支持與媒體宣導,促進社會對患者的理解與接納,並加強高風險個案追蹤。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精神衛生法》修法進度延宕1年,行政院版草案至今未送立法院,要求衛福部儘速提出,並承諾本會期將排審。
  • 指出衛福部關懷訪視人力不足(1:190),遠低於國際標準,且分年補足計畫至2025年也僅達75%,要求衛福部說明改善薪資結構、年資累積等留任誘因。
  • 關切強制住院與社區治療審查個案數減少的原因,質疑審查標準模糊、效率緩慢,導致醫界不願送審,並要求衛福部了解問題並改善。
  • 質疑司法精神病房的法源依據(《保安處分執行法》第2條),並要求衛福部從屏東超商案中檢討社會安全網的漏洞與具體改善措施。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轉述屏東高樹鄉居民對楊姓男子暴力行為的恐懼,質疑政府為何讓其重返社區,呼籲政府正視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
  • 要求衛福部承諾加強對民政系統(鄰里長、村里幹事)宣導精神醫療緊急處置專線,協助基層求助。
  • 指出司法精神病院/病房建置進度跳票,從「病院」降級為「病房」,且面臨人力不足、專業津貼不符需求等問題,呼籲衛福部應將其視為重要業務並承擔責任。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建議指揮中心應呼籲民眾在餐廳用餐期間,若要交談應戴上口罩,以降低傳播風險。
  • 質疑COVID-19疫苗接種順序表的法制基礎,認為其作為「行政計畫」缺乏法律明確性,可能影響人民權益且缺乏民意機關審查機制,呼籲衛福部應完備法制基礎。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指出民間捐贈BNT疫苗到貨量已「超莫趕Z」,質疑政府在疫苗採購上的行政效率,要求衛福部檢討。
  • 關切司法精神病院/病房主管機關未定、病房是否分樓層隔離等問題,擔憂可能造成民眾恐慌,呼籲衛福部對外說明清楚並提供設置標準。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強調精神疾病患者同時也是社會一份子,處遇應符合法制原則,不應將所有問題過度加諸於司法機關。
  • 認為問題應在前端解決,而非僅靠後端法院、地檢署或司法精神醫院,呼籲衛福部發展更有效率的行政作為,辨別高風險者並納入治療體系。
  • 關心衛福部在社會安全網中投入的預算規劃,並提醒司法院、法務部與衛福部在《精神衛生法》修法設計上,應避免製造更多程序問題。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指出基層社區面對疑似精神病患攻擊行為時,行政單位(警政、衛政、社政)無奈且無法有效介入,反映社會安全網前端行政作為的困境。
  • 強調現行法規無法強制送醫或鑑定,導致住戶自保、老父母獨自承擔,且個案追蹤失蹤成為「黑數」。
  • 呼籲政府應給予第一線行政單位足夠的能量與健全觀念,協助處理社區惶惶不安的鄰里問題。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指出社區精神病患的家屬支持與資源有限,儘管政府布建服務據點與人力,仍顯不足,導致地方求助無門。
  • 強調社會安全網需有法源機制,平衡人權與公權力,避免推諉塞責,並呼籲確保足夠人力協助病患與社區結合。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推廣為聽障生設計的透明口罩,呼籲衛福部大力推廣。
  • 指出疫情期間家庭暴力案件顯著增長(113保護專線通報次數較去年增加近3倍),家暴虐老案增加15%,質疑衛福部雖有預警,但缺乏積極的超前部署作為。
  • 呼籲衛福部與心口司、保護司儘速研擬更積極的應變措施,以降低家暴、虐老數據,並建議心口司應儘快分割,強化改革能力。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部長 衛生福利部

  • 針對《精神衛生法》修法,行政院版草案預計今年底提出,將納入法官保留原則,以平衡人權與社會安全。
  • 說明社會安全網第2期計畫投入407億元、增加7,000多名人力,目標將社區關懷訪視員比例提升至1:40,並已改善聘僱待遇與年資累積問題。
  • 解釋司法精神病院/病房規劃為雙線並進,年底將有1處病房試做(30床),目標是4至6個點,並規劃1座300床病院,但承作意願低導致布建困難。
  • 強調長效針劑是有效治療手段,藥費由健保支付,將研議專款專用以解決醫院總額壓力,但強制施打不可行。
  • 回應屏東超商案,將加強PAC(急性後期照護)與社區連結,並啟動高風險個案加強追蹤,避免社會刺激。
  • 表示疫苗接種順序表為施打計畫,將請法制組檢討完備法制依據,並強調疫苗施打應以鼓勵為主,不應作為限制手段。
  • 回應家暴案件增加,衛福部將持續呼籲並努力,但人力增加需逐年達成。

謝靜慧 廳長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

  • 同意將強制住院裁定改為法官保留原則,但強調此舉將增加司法程序成本、法官與調查成本,且需建置軟硬體並保障嚴重病人程序參與權(如聽審請求權、法律協助)。
  • 指出法院處理提審或停止緊急安置案件數遠少於衛福部審查會,若採法官保留,司法審查能否在7天內發揮實效有待關注。
  • 建議強制社區治療仍保留審查會彈性,不須逐次向法院聲請,並呼籲主管機關發展多元社區醫療措施,避免司法審查影響就醫權益。
  • 說明殺警案為刑事案件,與《精神衛生法》維護病人就醫需求目的不同,未來修法將由法院擔任強制住院審查角色。

林錦村 司長 法務部檢察司

  • 說明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對精神障礙者隨機傷害、殺人案件會從速偵辦。
  • 提出現行監護制度修法意見:刑法部分建議戒護期限定期延長且無次數限制,但需經法官保留及每年定期評估;保安處分執行法建議多元處遇方式、分級分流處遇及流動迴轉機制。
  • 說明已配合衛福部籌設司法精神醫院/病房,並編列社安網第2期經費。
  • 已訂定「檢察機關辦理監護處分轉銜會議處理原則」,確保個案執行期滿後無縫接軌社區。
  • 已頒定偵查中司法精神鑑定機制精進方案,以第一時間鑑定被告責任能力。
  • 說明司法精神病房設置後,戒護人力將由矯正署負責培訓與招生,確保醫護安全。
  • 同意研議修法調整被害人補償機制,確保精神疾患無責任能力者所致傷害的被害人也能獲得補償。

諶立中 司長 衛生福利部心口司

  • 說明社會安全網第2期計畫強化跨部會橫向連結,以家庭為中心、社區為基礎,提供全人照顧。
  • 指出心衛社工聘僱較困難,但衛福部已調整補助比例及獎勵機制,以改善縣市聘僱不足問題。
  • 說明71處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作為社區第一線據點,配置心理師、職能治療師、護理師等,提供個案管理與心理諮商。
  • 說明社安網2.0將社區關懷員改為正式聘僱,回歸衛生局,並將從99人增至1,000人,心衛社工增至500多人,總計1,500多人照顧社區精神病人。
  • 說明社安網2.0已將毒癮納入,並補足相關人力,與社安網整體串接。
  • 回應社區中無明顯暴力行為但有精神疾病的患者,解決方法是透過更多「溫柔的手段」介入,如心衛社工主動接觸、勸醫,若有風險仍可啟動強制就醫。
  • 說明「安、靜、能、繫、望」為疫情期間促進心理健康的宣導口訣,但無法直接評估對家暴數據的影響。

李臨鳳 副署長 衛生福利部社家署

  • 說明今年第2季社區式日間照顧等服務中,精神障礙使用者人數為1,836位。

陳文龍 副組長 內政部警政署

  • 說明警政署自108年起已對疑似精神病患處理建立標準作業程序(SOP),並透過常年訓練請專家學者施教,提升同仁專業能力。

相關後續

  • 委員賴惠員等18人擬具「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將另擇期繼續審查。
  • 會議期待衛福部儘快將《精神衛生法》草案送到行政院,討論後儘快送到立法院,並要求本會期若遲遲等不到行政院版本,仍將排審並送出委員會。
  • 要求法務部在1個月內向賴香伶委員提供關於被害人補償機制修法的研議結果報告。
  • 要求衛福部在1週內向陳瑩委員報告特權疫苗事件調查的可行作法,並與政風單位溝通。
  • 要求衛福部在2週內向洪申翰委員辦公室提供關於擴大定期疫情監測的初步想法與報告。
  • 要求衛福部向委員會和洪孟楷委員提供司法精神病房的設置標準。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原始資料

公報
1108001
卷/期/冊
110/80/1
發布日期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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