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交通部、NCC、工程會業務報告與多項臨時提案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10-04
LawTrace 法律歷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依序聽取交通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業務概況報告並進行質詢。會議討論範疇廣泛,涵蓋大眾運輸與軌道建設、通訊傳播監理、公共工程品質與採購等議題。委員們針對各部會的施政重點提出質詢,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相關單位針對特定交通工程、通訊政策及公共工程管理問題進行研議或改善。
討論事項一
邀請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大眾運輸暨軌道建設路網建置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9月27日)
核心議題
- 交通部部長報告大眾運輸與軌道建設的辦理現況及未來規劃,並接受立法委員針對交通政策、觀光紓困、機車路權、橋梁安全、航運供應鏈及機場防疫等廣泛議題的質詢。
- 委員們主要關注交通建設的進度與品質、疫情對觀光業的衝擊與紓困、機車路權的合理性以及國際航運供應鏈的應對策略。
相關爭議
- 觀光紓困款項延遲:多位委員反映觀光業者期待已久的紓困款項遲遲未入帳,影響業者經營,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加快補助流程。
- 機車路權與兩段式左轉:民間團體呼籲取消不合理規定,交通部尊重地方政府規劃,但台灣交通安全協會認為基本行駛規範應全國一致,不應由地方決定。
- 航運費飆漲與供應鏈惡化:全球航運供應鏈因疫情及颱風影響導致缺櫃、缺艙、缺工、缺車,運費創新高,企業呼籲政府提出對策。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要求公路總局於110年啟動台北港特定區域商港五路刨鋪改善工程招標,並在111年6月底前施作完畢。
- 要求公路總局限期1個月內評估關渡大橋增加橋面車道空間方案。
- 要求交通部在新北市府申請後2週內將淡北道路計畫陳報行政院,解決北海岸交通壅塞問題。
- 要求交通部針對林口交流道南出北入工程,妥善規劃進度、維持現有車道數、夜間施工,並於開工前2週辦理地方說明會,2個月內研擬桃園捷運搭乘優惠方案。
- 要求交通部及疫情指揮中心積極加入國際疫苗護照系統,保障國人權益。
- 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檢討加快紓困補助流程,增加五倍券投入觀光旅宿業誘因。
- 要求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針對「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進行研議。
- 要求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加速南方澳跨港大橋重建工程時,應精進管理制度並強化橋梁安全管理。
- 要求交通部協同相關部會及早因應全球航運產業鏈供給惡化及運費飆漲問題。
- 要求民用航空局應嚴格要求所有機場與航空公司全面盤點防疫措施,落實外站防疫工作。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於2週內針對臺鐵安全改革各項事項,提出執行進度書面報告。
- 要求交通部針對高鐵宜蘭站選址不應優先考量特定區開發效益,並於1個月內提出高鐵各車站特定區開發成效書面報告。
- 要求交通部依轉乘臺鐵方便性、銜接東部快鐵宜蘭端點及滿足宜蘭鄉親搭乘便利性等條件,儘速完成宜蘭端點站之選址作業並公布結果。
- 要求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及疫情指揮中心積極加入國際疫苗護照系統,保障國人權益。
- 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檢討加快紓困補助流程,增加五倍券投入觀光旅宿業誘因。
- 要求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針對「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進行研議。
- 要求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加速南方澳跨港大橋重建工程時,更應精進管理制度、規範修訂、管理系統等,並持續強化橋梁安全管理。
- 要求交通部協同相關部會及早因應全球航運產業鏈供給惡化及運費飆漲問題。
- 要求民用航空局應嚴格要求所有機場與航空公司全面盤點防疫措施,檢視並落實外站防疫工作,無法執行應檢討航線運作。
- 要求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及陽明海運落實本業經營,健全公司體制,與基隆揚帆續航,不應將營運總部遷離基隆。
- 要求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送交交通號誌夜間周邊光源不足之改善方式書面報告,以改善交通安全。
- 要求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傅崐萁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相關人員回應
王國材 部長 交通部
- 回應已將淡北道路計畫請雙北市府溝通。
- 回應林口交流道工程將妥善規劃,工程品質及施作專業須維持不減少現有通行車道數為原則,如有需封道,應以夜間時段施工辦理為主。
- 回應整體工程之正式開工前2週,需至少辦理1場地方公開說明會。
- 回應將研擬補助方案,並於2個月內邀集桃園捷運公司等相關單位,規劃施工期間針對受影響的新北、桃園地區民眾之搭乘優惠方案。
- 回應尊重地方政府對取消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及兩段式左轉的規劃。
- 回應將加速橋梁重建工程,並精進管理制度、規範修訂、管理系統等,持續強化橋梁安全管理。
- 回應將協同相關部會及早因應全球航運產業鏈供給惡化及運費飆漲問題。
- 回應民用航空局應嚴格要求所有機場與航空公司全面盤點防疫措施,檢視並落實外站防疫工作,無法執行,就應檢討航線運作。
- 回應針對臺鐵沿線營運安全之防止異物入侵系統、邊坡安全防護工程及邊坡監測系統、車種簡化等各項安全改革、臺鐵公司化改革、傷者及死亡者家屬賠償和解等事項,將於2週內提出執行進度書面報告。
- 回應高鐵各車站特定區開發成效書面報告將於1個月內提出。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楊瓊瓔及賴品妤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交通委員會臨時提案 (9月27日,第1案至第15案)
核心議題
- 臨時提案涵蓋範圍廣泛,包括要求加速台北港道路刨鋪工程、評估關渡大橋車道擴增、推動淡北道路建設、林口交流道工程交通衝擊減緩措施、加入國際疫苗護照系統、加快觀光紓困補助、研議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強化橋梁安全管理、因應航運供應鏈問題、加強機場防疫、臺鐵安全改革進度報告、高鐵車站特定區開發成效檢討與宜蘭站選址、改善交通號誌光源,以及陽明海運營運總部與基隆發展的關聯性。
- 委員們提出的議題聚焦於改善交通基礎設施、提升運輸安全、應對疫情對產業的衝擊及優化政府採購與國營事業營運管理。
相關爭議
- 淡北道路興建:提案人認為其為解決北海岸交通壅塞的重要建設,交通部則要求雙北市府溝通,顯示中央與地方在推動上的協調需求。
- 陽明海運辦公大樓購置案:提案人質疑陽明海運在獲得紓困貸款後,卻公告購置台北市百億物件,並強調應落實本業經營、健全公司體制並與基隆揚帆續航,反映對國營事業資源運用及地方發展平衡的關切。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路總局於110年啟動台北港特定區域商港五路刨鋪改善工程招標,並在111年6月底前施作完畢。
- 提案要求公路總局限期1個月內評估關渡大橋增加橋面車道空間方案。
- 提案要求交通部在新北市府申請後2週內將淡北道路計畫陳報行政院,解決北海岸交通壅塞問題。
- 提案要求交通部針對林口交流道南出北入工程,妥善規劃進度、維持現有車道數、夜間施工,並於開工前2週辦理地方說明會,2個月內研擬桃園捷運搭乘優惠方案。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疫情指揮中心積極加入國際疫苗護照系統,保障國人權益。
- 提案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檢討加快紓困補助流程,增加五倍券投入觀光旅宿業誘因。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針對「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進行研議。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加速南方澳跨港大橋重建工程時,應精進管理制度並強化橋梁安全管理。
- 提案要求交通部協同相關部會及早因應全球航運產業鏈供給惡化及運費飆漲問題。
- 提案要求民用航空局應嚴格要求所有機場與航空公司全面盤點防疫措施,落實外站防疫工作。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路總局於110年啟動台北港特定區域商港五路刨鋪改善工程招標,並在111年6月底前施作完畢。
- 提案要求公路總局限期1個月內評估關渡大橋增加橋面車道空間方案。
- 提案要求交通部在新北市府申請後2週內將淡北道路計畫陳報行政院,解決北海岸交通壅塞問題。
- 提案要求交通部針對林口交流道南出北入工程,妥善規劃進度、維持現有車道數、夜間施工,並於開工前2週辦理地方說明會,2個月內研擬桃園捷運搭乘優惠方案。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疫情指揮中心積極加入國際疫苗護照系統,保障國人權益。
- 提案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檢討加快紓困補助流程,增加五倍券投入觀光旅宿業誘因。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針對「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進行研議。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加速南方澳跨港大橋重建工程時,應精進管理制度並強化橋梁安全管理。
- 提案要求交通部協同相關部會及早因應全球航運產業鏈供給惡化及運費飆漲問題。
- 提案要求民用航空局應嚴格要求所有機場與航空公司全面盤點防疫措施,落實外站防疫工作。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路總局於110年啟動台北港特定區域商港五路刨鋪改善工程招標,並在111年6月底前施作完畢。
- 提案要求公路總局限期1個月內評估關渡大橋增加橋面車道空間方案。
- 提案要求交通部在新北市府申請後2週內將淡北道路計畫陳報行政院,解決北海岸交通壅塞問題。
- 提案要求交通部針對林口交流道南出北入工程,妥善規劃進度、維持現有車道數、夜間施工,並於開工前2週辦理地方說明會,2個月內研擬桃園捷運搭乘優惠方案。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疫情指揮中心積極加入國際疫苗護照系統,保障國人權益。
- 提案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檢討加快紓困補助流程,增加五倍券投入觀光旅宿業誘因。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針對「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進行研議。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加速南方澳跨港大橋重建工程時,更應精進管理制度、規範修訂、管理系統等,並持續強化橋梁安全管理。
- 提案要求交通部協同相關部會及早因應全球航運產業鏈供給惡化及運費飆漲問題。
- 提案要求民用航空局應嚴格要求所有機場與航空公司全面盤點防疫措施,檢視並落實外站防疫工作,無法執行,就應檢討航線運作。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2週內針對臺鐵安全改革各項事項,提出執行進度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針對高鐵宜蘭站選址不應優先考量特定區開發效益,並於1個月內提出高鐵各車站特定區開發成效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依轉乘臺鐵方便性、銜接東部快鐵宜蘭端點及滿足宜蘭鄉親搭乘便利性等條件,儘速完成宜蘭端點站之選址作業並公布結果。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2週內針對臺鐵安全改革各項事項,提出執行進度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針對高鐵宜蘭站選址不應優先考量特定區開發效益,並於1個月內提出高鐵各車站特定區開發成效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依轉乘臺鐵方便性、銜接東部快鐵宜蘭端點及滿足宜蘭鄉親搭乘便利性等條件,儘速完成宜蘭端點站之選址作業並公布結果。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送交交通號誌夜間周邊光源不足之改善方式書面報告,以改善交通安全。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2週內針對臺鐵安全改革各項事項,提出執行進度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針對高鐵宜蘭站選址不應優先考量特定區開發效益,並於1個月內提出高鐵各車站特定區開發成效書面報告。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依轉乘臺鐵方便性、銜接東部快鐵宜蘭端點及滿足宜蘭鄉親搭乘便利性等條件,儘速完成宜蘭端點站之選址作業並公布結果。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送交交通號誌夜間周邊光源不足之改善方式書面報告,以改善交通安全。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送交交通號誌夜間周邊光源不足之改善方式書面報告,以改善交通安全。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陽明海運落實本業經營,健全公司體制,與基隆揚帆續航,不應將營運總部遷離基隆。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陽明海運落實本業經營,健全公司體制,與基隆揚帆續航,不應將營運總部遷離基隆。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陽明海運落實本業經營,健全公司體制,與基隆揚帆續航,不應將營運總部遷離基隆。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陽明海運落實本業經營,健全公司體制,與基隆揚帆續航,不應將營運總部遷離基隆。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陽明海運落實本業經營,健全公司體制,與基隆揚帆續航,不應將營運總部遷離基隆。
相關人員回應
顏久榮 副主任委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建議將臨時提案第3案的報告方式修改為「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第1案至第2案照案通過。
- 臨時提案第3案經行政單位建議,修改為「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通過。
- 臨時提案第4案至第15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三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9月30日)
核心議題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報告業務概況,並接受立法委員針對鏡電視申設案、黨政軍退出媒體、簡訊實聯制預算、網路社群不實訊息管理、低軌衛星頻譜規劃、物聯網設備資安標準、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OTT專法)制定、5G發展與通訊品質,以及市話優惠取消等議題的質詢。
- 討論聚焦於通訊傳播產業的監理、數位發展的政策方向與資安防護,以及民眾通訊權益的保障。
相關爭議
- 鏡電視申設案的政治聯想:委員質疑鏡電視申設案在NCC委員間存有諸多疑慮,包括營運計畫與董事名單更動,以及選前通過可能引發政治聯想,要求NCC清楚揭示審查過程。
- 黨政軍退出媒體:委員強調此為主流民意,不應只針對紅媒,標準應全國一致,並要求通傳會協同相關部會落實。
- 簡訊實聯制預算浮編與效益:委員質疑簡訊實聯制預算浮編,且亂槍打鳥發送簡訊未能精準疫調,要求通傳會提出詳細預算執行說明。
- 低軌衛星頻譜執照年限:委員指出台灣低軌衛星頻譜執照年限僅2年,相較5G的20年明顯過短,大幅降低業者投資意願,要求NCC與交通部協調提高至5年。
- 5G發展緩慢與通訊品質不佳:委員指出台灣5G用戶普及率成長緩慢,且通訊品質不佳申訴率高,與5G建置不足有關,要求NCC定期查核並公布5G行動上網速率。
- 市話優惠取消:委員質疑電信業者在疫情期間低調取消市話免費額度優惠,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要求NCC有所作為。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應於鏡電視申設案經委員會議決議後1週內,提供會議紀錄予國會檢視並對疑問提出說明。
- 提案要求通傳會應協同相關部會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第四權監督政府」促進國家民主發展。
- 提案要求通傳會於1週內針對「簡訊實聯制」計畫預算執行情形提出詳細說明。
- 提案要求NCC就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OTT專法)作業過程中應聽取各界意見,觀察產業趨勢及社會脈動,以求周全。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針對制定數位通訊傳播法是否納入對於網路社群管理規定,以及對於網路社群不實言論管理之合宜作法,於2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NCC儘速與交通部協調,將低軌衛星頻譜執照年限提高為5年。
- 提案要求NCC應與經濟部工業局合作加強研訂「物聯網設備資安產業標準」。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比照4G,定期查核各電信業者之5G行動上網速率以及公布其量測統計結果,改善行動通訊通訊品質不佳日益升高問題。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比照4G,定期查核各電信業者之5G行動上網速率以及公布其量測統計結果,改善行動通訊通訊品質不佳日益升高問題。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針對制定數位通訊傳播法是否納入對於網路社群管理規定,以及對於網路社群不實言論管理之合宜作法,於2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通傳會於1週內針對「簡訊實聯制」計畫預算執行情形提出詳細說明。
- 提案要求NCC應比照4G,定期查核各電信業者之5G行動上網速率以及公布其量測統計結果,改善行動通訊通訊品質不佳日益升高問題。
- 提案要求NCC對電信業者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低調取消市話優惠,大剝消費者的皮,應有所作為。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儘速與交通部協調,將低軌衛星頻譜執照年限提高為5年。
- 提案要求NCC應與經濟部工業局合作加強研訂「物聯網設備資安產業標準」。
- 提案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比照4G,定期查核各電信業者之5G行動上網速率以及公布其量測統計結果,改善行動通訊通訊品質不佳日益升高問題。
- 提案要求NCC對電信業者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低調取消市話優惠,大剝消費者的皮,應有所作為。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應於鏡電視申設案經委員會議決議後1週內,提供會議紀錄予國會檢視並對疑問提出說明。
- 提案要求通傳會應協同相關部會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第四權監督政府」促進國家民主發展。
- 提案要求通傳會於1週內針對「簡訊實聯制」計畫預算執行情形提出詳細說明。
傅崐萁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應於鏡電視申設案經委員會議決議後1週內,提供會議紀錄予國會檢視並對疑問提出說明。
- 提案要求通傳會應協同相關部會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第四權監督政府」促進國家民主發展。
- 提案要求通傳會於1週內針對「簡訊實聯制」計畫預算執行情形提出詳細說明。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儘速與交通部協調,將低軌衛星頻譜執照年限提高為5年。
- 提案要求NCC應與經濟部工業局合作加強研訂「物聯網設備資安產業標準」。
- 提案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比照4G,定期查核各電信業者之5G行動上網速率以及公布其量測統計結果,改善行動通訊通訊品質不佳日益升高問題。
- 提案要求NCC對電信業者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低調取消市話優惠,大剝消費者的皮,應有所作為。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對電信業者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低調取消市話優惠,大剝消費者的皮,應有所作為。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就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OTT專法)作業過程中應聽取各界意見,觀察產業趨勢及社會脈動,以求周全。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就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OTT專法)作業過程中應聽取各界意見,觀察產業趨勢及社會脈動,以求周全。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比照4G,定期查核各電信業者之5G行動上網速率以及公布其量測統計結果,改善行動通訊通訊品質不佳日益升高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陳耀祥 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回應已督促五大電信事業配合疫情指揮中心留存之「簡訊實聯制」資料,須依限定防疫目的、最小化蒐集、保留28天即刪除等原則。
- 回應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OTT專法)仍在草擬作業程序中,將在110年度前送出草案供行政院審議。
- 回應NCC曾承諾與業者充分溝通,但受COVID-19疫情影響導致實體諮詢會議取消。
- 回應將聽取各界意見,觀察產業趨勢及社會脈動,以確保OTT專法周全。
- 回應將比照4G,定期查核各電信業者之5G行動上網速率以及公布其量測統計結果,改善行動通訊通訊品質不佳日益升高問題。
- 回應將對電信業者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低調取消市話優惠進行調查,並依公平交易法相關規範處理。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林楚茵及張廖萬堅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四
交通委員會臨時提案 (9月30日,第1案至第9案)
核心議題
- 臨時提案聚焦於通訊傳播領域的關鍵議題,包括鏡電視申設案的審查透明度、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落實、簡訊實聯制預算執行說明、網路社群不實訊息管理策略、低軌衛星頻譜執照年限、物聯網設備資安產業標準、OTT專法制定、5G通訊品質改善,以及電信業者市話優惠取消等。
- 委員們關切媒體獨立性、政府資訊公開、數位基礎建設發展、資安防護及消費者權益保障等面向。
相關爭議
- 鏡電視申設案:委員質疑其審查過程存在疑慮,恐有政治聯想及行政介入,要求NCC提供會議紀錄並說明。
- 簡訊實聯制預算:委員質疑預算浮編及亂槍打鳥式發送簡訊,要求NCC提出詳細預算執行說明。
- 低軌衛星頻譜執照年限:委員認為2年執照年限過短,不利業者投資,要求NCC與交通部協調提高至5年。
- OTT專法制定:委員擔憂草案內容可能過於嚴苛,且疫情影響諮詢,要求NCC廣聽各界意見,避免不良影響。
- 5G通訊品質與資費:委員指出5G用戶成長緩慢且通訊品質不佳,月租費提高但訊號變差,要求NCC定期查核並公布速率;另質疑電信業者取消市話優惠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應於鏡電視申設案經委員會議決議後1週內,提供會議紀錄予國會檢視並對疑問提出說明。
- 提案要求通傳會應協同相關部會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第四權監督政府」促進國家民主發展。
- 提案要求通傳會於1週內針對「簡訊實聯制」計畫預算執行情形提出詳細說明。
- 提案要求NCC就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OTT專法)作業過程中應聽取各界意見,觀察產業趨勢及社會脈動,以求周全。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應於鏡電視申設案經委員會議決議後1週內,提供會議紀錄予國會檢視並對疑問提出說明。
- 提案要求通傳會應協同相關部會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第四權監督政府」促進國家民主發展。
- 提案要求通傳會於1週內針對「簡訊實聯制」計畫預算執行情形提出詳細說明。
傅崐萁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應於鏡電視申設案經委員會議決議後1週內,提供會議紀錄予國會檢視並對疑問提出說明。
- 提案要求通傳會應協同相關部會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第四權監督政府」促進國家民主發展。
- 提案要求通傳會於1週內針對「簡訊實聯制」計畫預算執行情形提出詳細說明。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針對制定數位通訊傳播法是否納入對於網路社群管理規定,以及對於網路社群不實言論管理之合宜作法,於2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NCC對電信業者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低調取消市話優惠,大剝消費者的皮,應有所作為。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針對制定數位通訊傳播法是否納入對於網路社群管理規定,以及對於網路社群不實言論管理之合宜作法,於2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NCC儘速與交通部協調,將低軌衛星頻譜執照年限提高為5年。
- 提案要求NCC應與經濟部工業局合作加強研訂「物聯網設備資安產業標準」。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針對制定數位通訊傳播法是否納入對於網路社群管理規定,以及對於網路社群不實言論管理之合宜作法,於2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NCC儘速與交通部協調,將低軌衛星頻譜執照年限提高為5年。
- 提案要求NCC應與經濟部工業局合作加強研訂「物聯網設備資安產業標準」。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儘速與交通部協調,將低軌衛星頻譜執照年限提高為5年。
- 提案要求NCC應與經濟部工業局合作加強研訂「物聯網設備資安產業標準」。
- 提案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比照4G,定期查核各電信業者之5G行動上網速率以及公布其量測統計結果,改善行動通訊通訊品質不佳日益升高問題。
- 提案要求NCC對電信業者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低調取消市話優惠,大剝消費者的皮,應有所作為。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儘速與交通部協調,將低軌衛星頻譜執照年限提高為5年。
- 提案要求NCC應與經濟部工業局合作加強研訂「物聯網設備資安產業標準」。
- 提案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比照4G,定期查核各電信業者之5G行動上網速率以及公布其量測統計結果,改善行動通訊通訊品質不佳日益升高問題。
- 提案要求NCC對電信業者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低調取消市話優惠,大剝消費者的皮,應有所作為。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就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OTT專法)作業過程中應聽取各界意見,觀察產業趨勢及社會脈動,以求周全。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就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OTT專法)作業過程中應聽取各界意見,觀察產業趨勢及社會脈動,以求周全。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比照4G,定期查核各電信業者之5G行動上網速率以及公布其量測統計結果,改善行動通訊通訊品質不佳日益升高問題。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比照4G,定期查核各電信業者之5G行動上網速率以及公布其量測統計結果,改善行動通訊通訊品質不佳日益升高問題。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對電信業者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低調取消市話優惠,大剝消費者的皮,應有所作為。
相關人員回應
顏久榮 副主任委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對臨時提案內容無意見,照案通過。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第1案至第9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五
處理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4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關於「一般行政」、「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公共工程技術業務」及「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等4項預算凍結十分之一的書面報告。
- 主要關注預算凍結的原因及工程會的應對措施,以確保公共工程的順利推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依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4案預算凍結書面報告均予以備查,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六
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報告業務概況,重點包括精進政府採購制度、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加速公共工程進行及健全公共工程管理,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
- 質詢議題涵蓋公共工程流標問題、最低標文化、缺工缺料、物價上漲、工程會組織改造、工安事件、學校工程採購、永久屋土地爭議及台電中火弊案等,反映對公共工程效率、品質與透明度的廣泛關切。
相關爭議
- 公共工程流標與最低標文化:委員質疑流標主因是政府預算跟不上物價,以及積習已久的最低標文化導致優質廠商不願投標;主委認同應朝最有利標方向,但承認部分個案因素及機關怕負責心態導致異質採購最低標仍有問題。
- 缺工缺料與物價上漲:委員指出營建工程物價指數狂飆、缺工嚴重,特別是民間工程,質疑工程會報告美化數字;主委回應已從源頭穩定物價、放寬公共工程外勞引進標準,但承認新外勞入境因疫情受限。
- 工程會組織改造:委員質疑工程會組改拖延10年,人員移撥後業務未移,導致人力短缺卻仍需推動業務,要求儘速定案。
- 高鐵宜蘭站選址爭議:多位委員質疑選址僵持不下,並提及主委是宜蘭四城人,恐有瓜田李下之嫌;主委澄清未介入,強調公共政策不應有私心,並指出交通部應做好民意與專業考量。
- 公共工程工安與品質:委員關切花蓮漫波飯店拆除倒塌事件、學校工程品質不佳、臺北捷運萬大線工安事故及台電中火基樁弊案,質疑監造單位責任及三級品管落實度,要求工程會加強查核與管理。
- 永久屋土地爭議:委員關注莫拉克風災永久屋土地使用權、契約繼承、重建與災防法修法進度,希望政府能讓原住民永業安居。
- 外交部影片出包:委員質疑外交部國慶影片誤用瑞士玉山畫面,且承包廠商多次以限制性招標得標,價格與底價一致,要求工程會查核廠商資格與政府採購監督機制。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共工程流標主因在於政府預算跟不上物價及積習已久的最低標文化,導致優質廠商不願參與。
- 建議檢討現行採購決標方式,特別是異質採購最低標仍無法有效篩選不合格廠商,應提高勞安、工安事件及履約成效的評選比例。
- 質疑政府採購法第48條三家合格廠商投標規定不務實,導致陪標、搓圓仔湯等問題。
- 關切缺工問題,肯定降低公共工程外勞進用門檻,並建議勞動部加強培育本國營建人才。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工程會施政報告美化數字,要求揭露1億元以上重大工程的真實流標率及鋼筋、H型鋼等物料漲價狀況。
- 關切民間工程缺工問題,質疑勞動部對民間營造外勞開放政策的保守態度,認為政府應協調解決。
- 質疑工程會組織改造進度緩慢,人員移撥後業務未移,導致人員負荷過重,要求儘速定案。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關切花蓮漫波假期飯店拆除倒塌事件,要求工程會檢視拆除計畫妥適性及執行順序,並協同內政部加強地方建管單位對拆除工程的管理與訓練。
- 質疑學校總務主任由老師兼任缺乏專業,導致工程發包、施工、驗收問題頻傳,建議與教育部協商由專人或PCM代辦。
- 關切學校結構加強及冷氣裝設工程品質問題,特別是電力系統老舊與監造不實,要求工程會加強列管監造品質。
- 再次強調缺工問題嚴重,建議配合勞動部引進專業外勞,並要求工程會與教育部協調,確保學校工程由專人執行。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關切花蓮漫波假期飯店倒塌事件,要求工程會協同內政部及地方政府加強拆除工程的管理與訓練。
- 質疑外交部國慶影片誤用瑞士玉山畫面,要求工程會督促外交部提報該廠商列入黑名單處分,並檢視政府採購監督機制。
- 關切高鐵宜蘭站選址爭議,要求主委澄清與四城老家利益迴避問題,並強調選址應回歸專業,以公眾利益為依歸。
- 再次呼籲主委大力推動淡北聯外道路建設,解決淡水交通壅塞問題。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關切前瞻計畫「班班有冷氣」政策進度,要求工程會確保電力改善、冷氣安裝工程品質與安全,並於1週內提供最新進度報告。
- 關切臺鐵工程移交鐵道局進度,指出臺鐵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決標率偏低,要求工程會專案輔導臺鐵局提升招標能力及工程品質管理。
- 再次關切高鐵宜蘭站選址爭議,要求主委澄清輿論並保持行政中立、專業態度面對。
傅崐萁 立法委員
- 質疑主委任內工程會督導不力,導致蘇貞昌院長任內臺鐵行車安全改善計畫流標率高達60%,太魯閣號事故地點的邊坡告警系統延宕。
- 指責工程會對採購法108年修正後安全衛生圖說及規範未落實執行,造成49條人命喪失,認為工程會形同虛設。
- 質疑高鐵宜蘭站選址從宜蘭站轉為四城站,與主委老家在四城附近有關,要求主委澄清並回歸專業考量,避免政治介入。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疫情對公共工程的衝擊,要求工程會COVID-19疫情問題反映專區網站增強功能,包括統一標準回復流程、增加標籤分類、增設常見問題QA,並要求急切問題於1週內回復。
- 關切臺北捷運萬大線工安事件,要求工程會落實潛盾機施工安全規範,加強工作場所防護設施及臨時用電設備管理。
- 指出公共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樣態,如未設置防護欄、鋼筋外露、安全帽未正確使用及工程告示牌不符規定等問題嚴重,要求工程會加強查核並提高抽驗比率。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延伸宜蘭案站址爭議,認為交通部長王國材發言不妥,且將專業問題演變成政治風暴,建議由主委以政務委員身分協助化解,並要求1個月內平息爭議,否則王國材應下台。
- 關切重大公共工程屢次流標問題,例如淡江大橋、桃機第三航廈,質疑廠商故意不投標以等待預算增加,要求工程會擬定妥適應對方案。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感謝工程會協助富岡漁港災後復建工程順利決標。
- 關切臺東成功鎮重安部落道路工程歷經20多次流標,要求工程會協助地方政府與原民會解決。
- 關切花蓮光復鄉「原住民族傳統藝術豐羽計畫工程」歷經10多次流標,要求工程會積極協助。
- 建議工程會協調主計總處,針對採購未完成導致預算繳庫的問題,在特殊狀況下專案保留預算。
- 關切太魯閣號事故涉案廠商聯合大地公司至今未被列為拒絕往來廠商,要求工程會儘快處理。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質疑工程會組改拖延10年,處於尷尬期,預算減少、人員凍結卻仍需推動業務,要求工程會積極推動組改。
- 關切工程會作為總管機關,在盤點全國公共工程安全疑慮(如邊坡、橋梁)時面臨的執行面問題,如人力、經費或行政工具不足。
- 肯定工程會成立COVID-19疫情問題反映專區,並對解決缺工、缺料、物價上漲問題的努力表示認可,但要求工程會主動協調,並將爭議處理作成紀錄,以減輕公務員責任壓力。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關切營建工程物價指數狂飆對公共工程的影響,指出彰化縣多項重大工程流標,要求工程會協助解決。
- 關切重大工程缺工問題,建議提高外籍勞工聘用比例,並質疑彰化怡心園「城鎮之心」改造計畫因廠商解約導致亮點取消,要求工程會調查原因並協助解決。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肯定工程會解決90%公共工程流標問題,但要求工程會針對仍流標的10%案件,行文各縣市研究如何編列合理預算及物價調整方案,解決通案問題。
- 肯定工程會放寬公共工程外勞引進標準(從10億元降至1億元),解決長期缺工問題。
- 質疑工程會中央地方建設協調會報成效不彰,指出主委負責3個縣市、157案,卻僅有7案有具體成果,要求報告應完整呈現,並建議工程會作為潤滑劑,積極協調解決地方爭議。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肯定工程會提出「提升國土防洪治水韌性的整合作業指引」,希望同仁能更宏觀地從治理面與管理面看待,並看到後續的應用與防治成效。
- 關切公共工程物價飆升導致流標,建議工程會修正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裡的人事費用,使其更符合市場行情。
- 質疑工程會放寬投標廠商業績年限的作法治標不治本,認為應參考前內政部長李鴻源建議,以廠商履歷淘汰,避免最低標文化導致廠商投標意願不高。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感謝工程會迅速處理馬祖盧碧颱風災後復建工程,解決74項案子,金額達2.65億元,並快速修復觀光景點。
- 澄清太魯閣號事故與花蓮縣政府無關,並質疑工程會對承包商的停權處理進度。
- 關切疫情下公共工程申訴案件減少,但廠商抱怨紓困款項及工程款領不到,並質疑監造單位未落實現場監造,要求工程會加強注意。
- 再次強調學校行政人員兼任總務主任缺乏工程專業,驗收壓力大,建議加強訓練或由專業人員協助,並呼籲工程會編列預算時考量疫情、缺工及物價上漲等因素。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感謝主委以政務委員身分有效率地處理莫拉克風災永久屋土地爭議,召開多次會議並提出回應。
- 關切永久屋土地使用權、契約繼承、增建重建、不得強制執行等問題,要求工程會儘速釐清永久屋土地未來用途,完成兩造契約,並加速災防法修法進度。
- 要求主委會後提供全臺灣161處風災受損原居地複勘的最新申請狀況,並於11月前得到具體進度與結果。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國慶影片誤用瑞士玉山畫面,且承包公司多次以限制性招標得標,價格與底價一致,要求工程會加強監察機制,不能容許機關便宜行事。
- 強調政府採購法應以公開招標為原則,限制性招標為例外,質疑行政機關濫用委外,導致大外宣案弊端頻傳,要求工程會防弊並避免國庫通黨庫的疑慮。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揭露台電中火供煤系統工程弊案,質疑下包偽造水泥出廠單、浮報數量,驗收涉嫌放水,要求工程會啟動調查,追究台電廠商責任並懲處相關人員。
- 質疑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中的三級品管和評鑑未落實,要求工程會加強品質查核並提高抽驗比率,並調查中火基樁工程是否有抽驗。
- 關切廢棄物再利用問題,指出彰化焚化爐底渣用到農地,質疑工程會未吃下全部底渣,導致環保單位審核不嚴,造成道路天坑等問題。
- 要求工程會、環保署、工業局共同協調,2個月內整合出再利用產品使用階段的工程品質聯合查核機制,並好好落實。
相關人員回應
吳澤成 主任委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回應90%以上標案可順利決標,剩餘10%流標主因是個案因素,如圖與預算不符、工期不對等,已逐案建議機關修正。
- 認同應朝最有利標方向,但小型案可能採用最低標。
- 回應巨額以上工程決標率80.7%,查核以上到未達巨額為81.7%。
- 回應預拌混凝土價格透過控制砂石及飛灰價格穩定,國際鋼筋鋼料價格則透過物價指數調整因應。
- 回應公共工程外勞引進標準已放寬至1億元以下工程,或同一廠商有兩項5,000萬元工程即可申請,並協調勞動部讓國內移工延長或轉換工地。
- 回應工程會組織改造正由人事總處規劃,工程會認為有功能存在必要性。
- 回應花蓮漫波假期飯店拆除倒塌事件關鍵在於拆除計畫審查及執行順序,將協同內政部及地方建管單位加強要求。
- 回應外交部影片出包是廠商未依合約執行,主辦機關應負責任提報,工程會將依報送狀況確認處分。
- 回應高鐵宜蘭站選址案仍在交通部規劃中,院長指示需考量民意與專業,個人參與公共事務秉持無私心原則。
- 回應疫情影響工進問題已透過通案解釋及協商解決大部分爭議,疫情反映專區將加強回復流程、增加標籤分類、增設QA,急切問題將於1週內回復。
- 回應將加強督導工程安全措施,特別是防護欄、鋼筋外露、安全帽使用及告示牌等查核缺失,並列為各機關查核必要項目。
- 回應疫情三級警戒期間查核件數降低,疫情趨緩後將加速辦理。
- 回應高鐵延伸宜蘭案仍在規劃中,強調溝通重要性,並同意將委員意見轉告行政院。
- 回應重大工程流標原因多為設計圖與預算未結合,已發現廠商故意不投標以等待預算增加的情形,將評估放寬投標廠商業績年限。
- 回應臺東成功鎮重安部落道路工程及花蓮光復鄉原住民族傳統藝術豐羽計畫工程流標問題,若未決標將協助瞭解並解決。
- 回應預算繳庫問題將瞭解實務上是否有特殊狀況可讓工程繼續執行。
- 回應太魯閣號事故涉案廠商聯合大地公司停權案已報至工程會,正在處理中。
- 回應工程會對邊坡安全問題已提出通盤性要求,不能單看現場邊坡,需考量上方水流問題,並將加強落實與追蹤。
- 回應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持續更新,對於個案流標問題會逐案了解原因。
- 回應永久屋土地爭議,三方契約名義維持但實質變兩方,原居地複勘年底前完成,災防法修正進行中,10月13日將開第4次會議確定,並將建議內政部、原民會、財政部儘速釐清,完成兩造契約。
- 回應台電中火基樁弊案將進一步調查,並將不良廠商或主辦機關工程項目列為重點查核。
- 回應焚化爐底渣不合規定填埋農地將查核,並同意與環保署、工業局2個月內整合出再利用產品使用階段的工程品質聯合查核機制。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08101
- 卷/期/冊
- 110/81/1
- 發布日期
- 2021-10-2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