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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業務報告與臨時提案審查:聚焦學習歷程檔案、體育政策及代理教師權益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10-13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聽取教育部潘文忠部長業務概況報告並進行質詢,核心議題涵蓋學習歷程檔案遺失補救與資安強化、體育署長懸缺與體育發展政策、雙語教育推動、代理教師權益保障、以及校園設施改善等。會議亦審查多項臨時提案,針對上述議題要求教育部提出檢討報告與具體改善方案,並通過一項請願案審查。

討論事項一

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質詢聚焦於教育部在疫情下的教育應變措施、108課綱推動、學前幼兒照顧、技職與高等教育發展、數位與雙語教育、國際與原民教育、國民體育、青年職涯發展及防疫振興紓困等13項業務重點。
  • 委員們主要關切學習歷程檔案遺失事件的補救、體育署長懸缺與體育政策方向、代理教師權益、大學排名與博班招生困境、以及性平教育與國家認同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學習歷程檔案遺失究責與補救:委員質疑教育部未在業務報告中提及此重大事件,且對廠商究責不明確;教育部則強調優先保障學生權益,並將檢討系統管理與備份機制。
  • 體育署長人選與體育政策:多位委員關切體育署長懸缺長達2個月,以及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解編後的跨部會協調機制;部長表示正積極覓才,並將強化體育署職權與跨部會合作。
  • 代理教師聘期與薪資:委員指出代理教師比例偏高且多數縣市未給予全年薪資,質疑教育部僅建議而非強制要求;部長則強調教育部補助方案皆為12個月,並持續引導縣市改善。
  • 高職學習歷程檔案上傳期程:委員反映高職生需在統測前上傳學習歷程檔案,造成兩頭燒;教育部承諾將在112學年度檢討調整技職與普高上傳時程脫鉤。
  • 大考中心國文錯字不扣分原則:委員質疑「偶有錯字不影響文意不扣分」的原則將破壞中文教育基礎;部長澄清關鍵詞與專有名詞錯字仍會扣分,並強調素養導向教學。
  • 雙語教育獨尊英語與技職體系:委員質疑雙語計畫經費偏重頂尖大學,獨漏科技大學;部長表示技職體系亦透過學院方式爭取,並將強化實用英語課程。
  • 校園愛國教育與公務員言論:委員質疑部分公務員對國慶日及國旗的言論,要求教育部加強愛國教育並檢討與華視合作;部長表示國慶日是國家慶典,個人言論不影響教育推動,與機關合作以教育效益為考量。

立法委員發言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關切學習歷程檔案遺失補救進度,要求教育部澄清檔案件數差異,並保證學生權益不受損。
  • 建議體育署長應政務任命以解決覓才困難,並要求提升運科人力待遇,將約聘僱人員轉為編制內。
  • 肯定教育部增加體育預算,但質疑基金挹注行政法人導致人力不穩定的問題。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關切「優華語計畫」規模縮小,建議教育部應擴大規劃以把握臺灣成為全球華語學習基地契機。
  • 要求教育部保證學習歷程檔案遺失事件中,所有學生權益不受影響,並檢討未來備份機制。
  • 建議技職高中學習歷程檔案上傳期程應與統測脫鉤,以減輕學生壓力。
  • 呼籲體育署長應政務任命,並建議定期召開全國體育政策發展會議以廣納各界意見。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業務報告未提及學習歷程檔案遺失事件,要求說明究責對象與懲處方式。
  • 批評行政協助協議書導致教育部與暨南大學互踢皮球,要求明確責任歸屬。
  • 擔憂學習歷程檔案系統仍有問題,要求教育部清查並建立異地備援機制。
  • 提案要求教育部研議將實習老師獎助金提高至8,000元,並爭取教師第二劑疫苗造冊施打計畫。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說明學習歷程檔案遺失後需重新製作的件數,並釐清廠商搶救情況。
  • 質疑資科司未在學習歷程檔案事件中扮演角色,要求建立第三方驗證的備份與還原演練制度。
  • 關切大學世界排名未見起色,要求教育部檢討高教深耕計畫經費運用成效。
  • 建議教育部提早規劃BNT第二劑疫苗施打時程,避免與段考、學測衝突。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在學習歷程檔案事件中努力補救,但強調需恢復民心與安定人心。
  • 要求教育部全額補足教師協助學生重製學習歷程檔案的鐘點費。
  • 擔憂暨南大學獨撐教育部17項e化系統,建議風險分散,成立跨校合作、外部支援的資安精進小組。
  • 要求教育部全面檢視資安,並承諾兩個月內提出具體規劃。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質疑北部某私立大學將PU操場劃設停車場,要求教育部瞭解並督促校方與學生溝通。
  • 關切體發會解編後體育署的跨部會協調能力,以及體育署長懸缺問題。
  • 要求教育部重視科技部發現研究計畫涉及一稿多投等學術倫理疑慮,並提出應對報告。
  • 反映高職生學習歷程檔案上傳期程與統測衝突,要求教育部調整以保障學生權益。
  • 關切青少年自殺率攀升,要求教育部檢討輔導資源落差,並提出應對策略報告。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關切運彩發行條例修法進度,要求教育部積極推動院版草案送立法院審查。
  • 肯定暨南大學團隊對教育e化系統的貢獻,但質疑教育部在系統外包制度上的問題。
  • 要求教育部檢討學習歷程檔案系統規劃時未納入防呆與備份機制,並提出未來改善方案。
  • 關切代理教師暑假聘期與薪資問題,要求教育部提出方案讓更多縣市提供完整聘期。
  • 要求教育部檢討學習歷程檔案資安預算,並提出更完善的資安防護計畫。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務員對國慶日及國旗的言論,要求教育部加強愛國教育並檢討與華視合作關係。
  • 關切學習歷程檔案遺失件數不斷增加,要求教育部儘速提出全面改善分析報告,並評估暫緩實施可能性。
  • 關切少子化下私校困境與公私併校議題,建議教育部推動高等教育準公共化並調整公私大學學生比例。
  • 要求教育部思考尊重大學學費收取自治權,並研擬配套措施以平衡學生與學校權益。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關切學習歷程檔案遺失後尚未完成處理的件數,要求教育部說明問題原因並提供協助。
  • 要求教育部對廠商究責,並在未來招標與契約規範上做更細緻處理,確保資料備份與傳輸安全。
  • 質疑教育部字典中對女性的貶義詞彙,要求檢討字詞選用標準與性別偏見,並主動修正。
  • 建議教育部應加速檢視與修正字典中不合時宜的詞彙,以符合性別平權價值。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針對高溫環境下體育課程與訓練訂定指引,以保障學生安全。
  • 建議教育部應將校園飲水機納入基礎建設,提升設置數量與設備品質。
  • 關切班班有冷氣政策,要求教育部確保資源班等特殊教育空間亦有冷氣,並明確電費分攤指引。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關切政大與阿里巴巴合作電商課程可能引發的國安疑慮與學術滲透問題,要求教育部瞭解並提醒學校。
  • 質疑學習歷程檔案遺失凸顯的資安問題,要求教育部明確責任歸屬,並承諾增加預算確保系統安全。
  • 擔憂學習歷程檔案制度扭曲教育本質,建議教育部重新檢視其重要性與必要性,避免資源排擠教學品質。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提供大學原住民專班辦理成效評估報告,並檢討經費補助原則與額度。
  • 要求教育部提供2至5歲原住民幼兒入園人數數據。
  • 關切族語師資嚴重不足問題,要求教育部與原民會積極解決,並確保經費到位。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儘速完成學習歷程檔案遺失補救,並釐清事件為人為疏失導致。
  • 質疑暨南大學承包多項教育部專案卻人力不足,要求教育部究責求償,並檢討委外管理問題。
  • 關切學生自殺、自傷案件激增,要求教育部主動關懷高風險學生,加強心輔師專業配置並避免行政工作排擠。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持續支持改善校園老舊廁所、教室與遊戲場等基礎教育環境。
  • 關切少子女化問題,要求教育部加大「0到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力道,並在預算與法規上強化支持。
  • 呼籲教育部加強對南部頂尖大學的資源投入,協助成立學院或中心,結合產學能量促進產業轉型。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於1個月內提出學習歷程檔案遺失的完整精進方案與經費規劃,以釋家長疑慮。
  • 要求教育部保證112學年度技職與普高學習歷程檔案上傳時程脫鉤調整。
  • 關切運動心理師與運科人力不足,要求教育部增加編制並評估成立國家運科中心的可行性。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在疫情期間的線上教學應變,並認為遠距教學可能比實體教學效果更好。
  • 建議教育部利用遠距教學彌補雙語外師人才不足,並培訓本土教師,組成「國家隊」。
  • 要求教育部責成國教院、師藝司、國教署、資科司等單位研究並展開遠距教學試驗,找到最適當模式。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於今年底前訂定並頒布班級冷氣電費補助原則,確保偏鄉學校敢用冷氣。
  • 關切體育署長懸缺問題,要求教育部儘速覓得人選,並評估體育署升格為體育部的可能性。
  • 質疑動滋券使用效益,要求教育部確保今年200萬份動滋券能全數發放並消費完畢,並釐清運動中心販售運動器材是否適用。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肯定原住民選手在東京奧運的優異表現,要求教育部多重視原住民運動選手的扶植。
  • 質疑「培育優秀原住民族學校運動人才執行計畫」經費不足,要求加強投入。
  • 要求教育部協助為國爭光的原住民運動選手及培訓員解決就業問題,提供教練工作機會。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肯定國家語言發展法立法,並支持建構沉浸式的本土語言學習環境。
  • 建議教育部應設立國語、華語加族群地方語言的雙語學校,並研議修法以利師資調動。
  • 要求教育部配合雙語政策修法時,同步考量原住民族學校的設立與相關法源依據。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關切偏鄉學校冷氣電費補助問題,要求教育部確保草案能普遍照顧學生,不分城鄉。
  • 關切少子化下國中小併校問題,要求教育部研擬因應之道,並思考公辦民營可能性。
  • 質疑雙語國家政策與國家語言發展法推動對偏鄉的不公平性,要求教育部重新思考師資問題。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關切代理教師聘期不完整,要求教育部不應僅止於建議,應有法規或行政命令強制縣市給予全年薪資。
  • 指出學校行政人力斷層問題,建議教育部增強行政職務誘因並增加正式教師缺額。
  • 要求教育部關注代理教師勞動權益對學生學習品質的影響,並確保各縣市開出正式缺額。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關切高教博班招生困境與亂象,要求教育部檢討後段博班,並與中研院合作推動量少質精的博班。
  • 要求教育部查處註冊卻不上課,僅為取得博士生名號的學生,並提出檢討報告。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關切客語師資培育人數銳減,要求教育部統籌規劃全國客語師資需求,並編配聘任員額。
  • 建議教育部比照生活科技課程,將專職聘任客語老師列入校長辦學績效評鑑項目。
  • 關切疫情期間學童過度使用3C產品導致視力問題,建議教育部增加戶外活動、護眼行程及營養午餐護眼食材。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對學習歷程檔案遺失事件表達歉意,強調優先保障學生權益,並將檢討機房管理與備份機制。
  • 表示體育署長正積極覓才中,並將強化體育署職權與跨部會協調能力。
  • 承諾將在112學年度調整技職高中學習歷程檔案上傳期程,使其與統測脫鉤。
  • 澄清大考中心國文錯字不扣分原則僅適用於非關鍵詞,強調素養導向教學。
  • 支持本土語言雙語學校的發展,並研議相關法規修訂。
  • 回應代理教師問題,強調教育部補助皆為12個月,並持續引導縣市開出正式教師缺額。
  • 表示將盤點校園飲水機配置,並研議提升設備,將冷氣電費補助原則於年底前頒布。
  • 承諾增加運動心理師等運科專業支持人力,並評估國家運科中心擴充計畫。
  • 將評估大學原住民專班成效,檢討經費補助,並積極解決族語師資不足問題。
  • 將與衛福部指揮中心研議教師第二劑疫苗造冊施打計畫。
  • 承諾將檢討高教博班招生困境,調整招生不足系所,並查處註冊未上課學生。
  • 將與縣市研議客語師資聘任問題,並加強推廣學生視力保健與戶外活動。

彭富源 國教署署長

  • 說明學習歷程檔案遺失清查過程,強調總件數未擴大,並已將精確清單通知學校。
  • 表示將全力協助學校處理剩餘檔案,確保學生權益。
  • 承諾2天內提供109學年度2歲到入國小前原住民幼兒入園人數數據。

林騰蛟 教育部次長

  • 說明國訓中心已責成研提強化運動科學組織與人力的專案計畫。
  • 報告原住民族體育人才資料庫及地方運動地圖已接近完成,預計年底前建置完成。

朱俊彰 高教司司長

  • 說明教育部已行文政大,請其說明與阿里巴巴合作課程內容,並檢視相關合約有無簽署一中承諾書等疑慮。

李毓娟 師藝司司長

  • 說明師培法第22條修正草案將納入師培法修正一併辦理,實質上不影響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適用。

林哲宏 體育署副署長

  • 說明培育優秀原住民族學校運動人才執行計畫經費約1,000至2,000萬元,涵蓋150名選手培訓。

相關後續

  • 教育部需於2個月內提供各地方政府、各教育階段各學校之編制內教師配置狀況及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運用情形報告。
  • 教育部需於2個月內針對提供代理老師完整一年聘期之方案,繳交可行性評估之書面報告。
  • 教育部需於1個月內提出學習歷程檔案遺失事件的完整書面檢討報告,包括精進作為及行政究責。
  • 教育部針對學習歷程檔案備份機制、還原演練經第三方驗證等制度建立,以及系統壓力測試與網路環境評估,需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教育部需確保申請入學學生之中央資料庫檔案務必由學生本人每年親自確認,並預先做好明年申請入學時的測試檢核與宣導教育訓練。
  • 教育部需研議將實習老師獎助金提高至8,000元,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教育部應製作幼兒園及國小低年級學童強迫飲食問題的相關說明,公告至全台學校並督導教育局處宣導。
  • 教育部應儘速與衛福部研議教師第二劑疫苗造冊施打計畫,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教育部需於3個月內以書面評估報告回覆客語教師聘任員額規劃及校長辦學績效評鑑納入客語老師聘任的建議。

討論事項二

審查程序委員會函請本會審查張凱翔君為建議修正師資培育法第22條條文請願文書乙份,請查照審查案

核心議題

本案為審查民眾張凱翔建議修正師資培育法第22條條文的請願文書,主要涉及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之適用與師培法條文的銜接問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李毓娟 師藝司司長

  • 說明師培法第22條第一項引用的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依相關規定可直接適用修正後的辦法,實質上無影響。
  • 表示請願人所要求的部分,將納入師培法修正時一併辦理。

相關後續

  • 本請願案審查完竣,不成為議案。
  •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送由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
  • 將個案請願資料併卷存查,於審查相關法律案時提供委員參考。

原始資料

公報
1108501
卷/期/冊
110/85/1
發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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