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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城中城火災檢討與染疫康復者照護專題報告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10-18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針對高雄城中城大火事件,邀請衛福部、內政部及勞動部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災害醫療救護、複合式大樓公安、消防安全、老舊建築都更及弱勢安置等議題。同時,也深入討論染疫康復者的後新冠併發症復健、追蹤、指引與職場歧視預防。多項臨時提案獲通過,要求各部會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與規劃報告。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內政部次長針對「從高雄大火事件檢視我國防災醫療救護與復原重建制度、盤點我國複合式大樓之公安規劃、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演練成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檢視高雄城中城大火事件後,我國防災醫療救護、復原重建制度、複合式大樓公安規劃、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演練成效的現況與問題。
  • 探討獨居老人等避難弱勢族群的居住安全、社會支持服務網的不足,以及老舊建築物都更與管理委員會強制成立的必要性。

相關爭議

  • 公權力執行與建築物檢查困難: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因1、2樓上鎖及柵欄阻擋,未能進入城中城大樓進行消防安檢,僅張貼公告,引發委員質疑政府公權力執行不力及法律漏洞。
  • 老舊複合式大樓管理責任:84年以前興建的建築物未強制成立管委會,導致管理單位不明確,且停歇業空間依法無需檢查,形成安全漏洞。
  • 獨居老人緊急救援系統效益與普及率:委員質疑緊急救援系統對火災幫助有限,且目前安裝率僅約19%,政府應提高普及率並檢討功能與費用。
  • 社會住宅與弱勢租金負擔:委員指出社會住宅租金對極弱勢族群仍偏高,且房東不願租屋給長者,導致弱勢被迫居住於危險環境,政府應檢討租金補貼機制。
  • 消防安檢合格率停滯甚至下降:全國消防安檢合格率多年未提升甚至下降,內政部未能有效改善,引發委員對公安管理的擔憂。
  • 微型保險推廣不足:城中城住民投保率低,衛福部對金管會推動的微型保險認知不足,影響弱勢保障。
  • 社工人力不足與服務範圍:委員質疑社工人力不足以負荷一對一關懷,且訪視範圍未充分涵蓋居家環境安全評估。

立法委員發言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質疑全國未成立管委會老舊建物數量,要求內政部提出修法強制成立管委會的配套措施。
  • 建議衛福部比照太魯閣事件為城中城設捐款專戶,並將重大災害健保卡毀損免費換發範圍擴大至所有災害。
  • 要求營建署會後提供危老都更與社會住宅的框架。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質疑建管人員強制進入危險建物檢查的法源不足,要求內政部強化建築法或消防法中的強制檢查概念。
  • 建議依都市更新條例第7條加速劃定更新區,並關切城中城弱勢住民的社會住宅與租金補貼安置量能。
  • 建議借鑒臺北市斯文里公辦都更模式,在城中城成立專案工作站以協助重建。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雄市政府對城中城大樓公安及消防檢查的行政懈怠,指責公務人員未能依法強制檢查,並要求釐清公務人員責任。
  • 強調消防法第37條已授權政府強制檢查,不應以柵欄阻擋為由放棄公權力執行。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質疑城中城大樓多數戶別從商辦變更為住宅使用的「免變使照」辦法是否合法,造成消防檢查困難。
  • 要求內政部1個月內提供全臺老舊複合式建築盤點與稽查精進報告。
  • 關切獨居老人租屋協助平台與緊急救援系統普及率過低問題,建議政府提高安裝率並檢討政策。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強調城中城事件凸顯獨居老人居住安全與社會支持不足,質疑衛福部列冊關懷人數與實際獨居老人數差距。
  • 關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的給付額度(每3年4萬元)不足,呼籲政府重視高齡者居住品質。
  • 建議衛福部與內政部合作規劃更多安全、合理照顧的老人住宅。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憂心高雄大火暴露的法規與執行漏洞,要求內政部徹查並公開改善方案,不應僅由各縣市報上來。
  • 質疑獨居老人緊急救援系統安裝率不到2成,政策落實不力,呼籲政府應提升安裝率。
  • 建議勞動部針對新冠染疫康復者遭受歧視設立專線申訴平台。

楊曜 立法委員

  • 關切弱勢族群居住權保障,質詢社會住宅及包租代管中弱勢入住比例與租金補貼,建議政府應提供更安穩的居住環境。
  • 指出5樓以下建築發生火災機率高,但法令並未強制要求防火管理,要求內政部研究強化措施。
  • 建議撤除本島機場港埠的快篩站,以鼓勵離島觀光,並提醒衛福部研擬疫情期間發生重大公安事件的傷患處理機制。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指出2015年修法取消老人住宅併入社會住宅的政策不當,認為應獨立規劃老人住宅以滿足特殊需求,並提供書面資料供內政部檢討。
  • 建議衛福部應提高夜間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的健保點數,以平衡日間型,確保重症照護資源充足。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質疑危樓數據、獨居老人關懷、社工人力不足,並關切城中城消防設備過期、違法變更使用及社會住宅興建進度。
  • 強調應趁城中城事件痛定思痛,澈底檢討全國老舊建築安全問題,並積極推動社會住宅興建計畫。
  • 關切城中城傷亡者中是否有原住民,並要求衛福部加強社工人力與福利照顧。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對貧窮者居住問題作為不足,質疑獨居長者關懷訪視未檢視居家環境安全,呼籲衛福部與內政部合作規劃老人住宅。
  • 質疑消防署住警器統計數據失真,因應設住警器戶數標準過低。
  • 質疑公費留考選送優秀青年至新南向國家學習老人學的合理性,應向先進國家取經。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關切城中城罹難獨居老人是否安裝緊急救援系統及其功能,確認其對火災幫助有限。
  • 質疑社工人力不足以負荷一對一關懷,建議衛福部提供跨縣市社工支援,並整合全國資源協助災民心理復元。
  • 要求衛福部提供新竹市緊急救援系統安裝人數的具體數字。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關切城中城住民保險狀態,指出微型保險參保人數僅50萬人,普及率低,衛福部對此認知不足。
  • 呼籲衛福部加強與金管會合作推廣微型保險給弱勢族群,提供低保費、高保障的選擇,並於1個月內研議配合方案。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獨居老人緊急救援系統安裝率低的原因(預算及意願),要求衛福部提出增加安裝比例的期程與計畫。
  • 關切家暴通報數在疫情期間增加至少15%的問題,要求衛福部提供5月至10月的相關資料並研擬處置方案。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指出喬友大樓火災後內政部檢討仍發生城中城事件,要求內政部1個月內建立全國老舊複合式大樓資料庫並提出改善計畫。
  • 要求內政部提供弱勢族群安置方案,並盤點安置地點,強調政府應推動防災型都更。
  • 建議勞動部與衛福部合作,建立染疫康復者申訴平台,減少職場歧視。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衛生福利部部長

  • 說明高雄大火後啟動醫療應變、社工關懷與災難心理衛生服務,並強化獨居老人安全服務網。
  • 表示衛福部未為城中城設捐款專戶,因高雄市已自行設立,效率可能更好。
  • 承諾未來針對大型災害導致健保卡毀損,一律協助災民免費換發。
  • 同意將獨居老人關懷納入社政考核,並承諾針對各縣市列冊關懷獨居老人人數差異進行了解。
  • 表示社工人力不足,第二期社會安全網計畫將逐年大幅增加社工,但火災與社工不足無直接關係。
  • 表示緊急救援系統主要針對身體狀況監測,對火警幫助不大,但同意加強推動提升安裝率,並研議如何與地方政府合作。
  • 承諾將與國發會儘速召開會議,協調離島健保點值加成費用負擔問題。
  • 表示將研究微型保險業務,加強橫向聯繫,並於1個月內研議如何配合推廣給弱勢族群。
  • 提供5月至10月家暴通報數資料給委員,並表示將持續關注與處置。

花敬群 內政部次長

  • 說明高雄大火後,內政部啟動醫療應變、社工關懷與災難心理衛生服務,並強化獨居老人安全服務網。
  • 承認84年以前興建的7樓以上建築物,未強制成立管委會者有8,506棟,多數為住宅,複合使用部分正積極調查中。
  • 表示將修法強制複合使用且有雜亂空間的大樓成立管委會,並給予輔導與補助經費。
  • 承認現行法令對強制進入建築物進行公安檢查的明示性不足,將檢討從建築法或消防法強化「強制」概念,並於數日內擬訂草案。
  • 說明都更條例第7條可依火災等重大事件迅行劃定更新區,並承諾全力支持高雄市公辦都更。
  • 表示高雄市已提供20多戶社會住宅及每月1萬5千元補助6個月,並透過包租代管業者提供160多戶住宅安置城中城災民。
  • 承認城中城消防檢查不足,且半夜失火使一般消防設備難以救援,承諾補強相關法制。
  • 說明內政部將於1個月內盤點全國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3個月內完成公安建管檢查,並要求所有權人清理荒廢雜亂空間。
  • 解釋消防法與建築法皆有法源可進行消防公安檢查,但實務上因財產權與人權界限,地方政府執行有兩難,故需修法加強強制力。
  • 承諾本週內召集地方政府討論強制執行的具體方案,以應對修法前的狀況。
  • 表示消防安檢合格率下降可能與檢查標準提高及細項多元有關,將進一步了解。
  • 說明社會住宅弱勢入住比例達45-46%,包租代管達6成以上,且已啟動機制提供租金補貼與包租代管協助高風險社區承租戶搬遷。
  • 說明5樓以下住宅火災機率高,將研議在不過分侵犯住戶權益下強化防火管理。
  • 說明住警器電池可耐用10年,將列管並努力提升裝置普及率,並承諾後續檢視功能與電池更換。

許銘春 勞動部部長

  • 說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求職服務、就業輔導及職業訓練等措施協助染疫康復者重返職場。
  • 表示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設置勞工健康服務中心及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可提供配工、復工及心理諮商服務。
  • 指出傳染病防治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已有規定預防職場不法侵害及歧視,勞工可透過1955專線申訴。
  • 說明勞工因執行職務確診COVID-19可認定為職業災害,並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保險條例請領給付,已核定94件符合職災。
  • 表示已公告「職業因素引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認定參考指引」供醫師診斷參考,並將持續滾動檢討修訂。
  • 承諾積極與衛福部研商合作機制,在符合個資法規下協助染疫康復者勞動權益。
  • 表示目前透過1955專線處理染疫康復者職場歧視問題,並將研議設立專線申訴平台,於1個月內提出執行情形報告。

簡慧娟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

  • 說明城中城事件中,列冊關懷獨居老人有6戶,其中4位往生。
  • 說明獨居老人緊急救援系統主要由地方政府結合民間志工團體提供,目的為身體狀況監控及求助,與火災無直接關聯。
  • 表示緊急救援系統並非強制安裝,且涉及老人安裝意願,建議將提案文字修正為「持續宣導設備功能及安裝之重要性,積極督導提高其安裝率」而非直接設定30%目標,但同意逐年提高。

鄧明斌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局長

  • 說明城中城46位罹難者中,16位為勞保被保險者或領取老年年金,24位為國保被保險人或領取老人年金,5位無勞保、國保、農保身分,1位身分待確認。

相關後續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案臨時提案(蔣萬安等委員提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衛生福利部於1個月內提出新冠肺炎染疫康復者指引,以及提出新冠肺炎康復者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AC)之完整規劃。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案臨時提案(蔣萬安等委員提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衛生福利部於1個月內提出對於新冠肺炎染疫者醫療、經濟及後遺症之追蹤、治療及復健之協助計畫。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案臨時提案(蔣萬安等委員提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勞動部於1個月內提出對於新冠肺炎染疫者及康復者防免職場歧視、霸凌相關措施(包含:法令函示、宣導措施及求助單位)。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案臨時提案(賴香伶等委員提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內政部、衛生福利部應於1個月內提出公安與消防安全稽查之精進作為,並就全臺列冊之獨居老人居住空間之安裝住警器並查核其安裝率,另請衛福部就緊急救援系統應持續宣導設備功能及安裝之重要性,積極督導逐年提高其安裝率。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二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勞動部部長針對「政府針對染疫康復者『後新冠併發症』之復健及追蹤、染疫康復者指引進度以及關懷措施」、「如何防免染疫康復者遭受職場霸凌、歧視以及協助染疫勞工認定職業災害之具體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檢視政府針對染疫康復者「後新冠併發症」(Long COVID)的復健、追蹤、指引進度及關懷措施的推動現況。
  • 討論如何防免染疫康復者遭受職場霸凌、歧視,以及協助染疫勞工認定職業災害的具體作為與挑戰。

相關爭議

  • 後新冠併發症的定義與指引明確性:委員質疑衛福部對於「後新冠併發症」的名稱與定義不夠明確,且缺乏官方指引,導致康復者求助無門。
  • 康復者整合性醫療服務不足:委員指出臺灣新冠肺炎康復者的整合性門診數量稀少且集中北部,康復者難以找到對應科別,缺乏長期追蹤機制。
  • 康復者職場歧視與主動關懷不足:勞動部承認因個資問題未能主動掌握所有康復者資料,且現有協助機制被動,康復者重返職場仍面臨歧視。
  • PAC納入與經費來源爭議:委員建議將染疫康復者納入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AC)並編列專案預算,以避免排擠健保總額,部長表示將規劃但未明確經費來源。
  • 離島快篩站撤除與旅遊意願:委員建議撤除本島機場港埠的快篩站,因離島快篩已撤,本島快篩設施影響民眾前往離島旅遊意願。

立法委員發言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肯定衛福部與勞動部承諾研訂Long COVID指引與重返職場輔導計畫。
  • 建議衛福部在各縣市設立COVID-19整合照護門診,並建立類似英國「Your COVID Recovery」的資訊平台,提供康復者及家屬相關資訊與指引。
  • 強調應加強對1萬6千多名康復者的長期關懷與照顧。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感謝世界醫師會支持臺灣參與WHO/WHA的決議,肯定臺灣防疫表現。
  • 質疑衛福部列冊需關懷獨居老人人數與實際人口數不符,要求釐清標準、縣市比例及可獲資源,並建立考評連結。
  • 提醒內政部對社會公告時應整套說明危險建物策略,避免焦點僅聚焦於管委會繳費與開罰。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感謝衛福部在WHA上的努力與國際事務參與。
  • 建議加強社區為基礎的災難醫療救護體系,以應對普遍性災難的第一時間救助。
  • 關心疫情後照顧的整合性門診與復健早期介入,建議衛福部注意COVID-19心肺復健健保改善項目預算不足問題。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關切Long COVID復健及追蹤指引進度,詢問患者分級定義與不同年齡層關懷措施。
  • 質詢疫苗施打對Long COVID症狀的影響,建議衛福部應針對國人染疫狀況進行後續研究與數據分析。
  • 關心Long COVID納入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AC)進度,以及照護期間如何避免風險與制定評估量表。
  • 提醒衛福部應持續做好個人防護、疫苗施打、藥物準備及醫療應變能力等四方面超前部署。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播放染疫康復者陳情錄音檔,強調康復者面臨身心與職場挑戰。
  • 要求衛福部儘快公布官方的染疫康復者指引,應包含傳染力、疫苗接種、後遺症判斷及就診資源等資訊。
  • 質疑衛福部缺乏臺灣染疫康復者後續追蹤的統計數據。
  • 要求衛福部編列專案預算將染疫康復者納入PAC,以避免瓜分健保總額,並鼓勵各大醫院成立新冠後期整合照護門診。
  • 指出重症康復者求助無門,甚至被醫院拒收,政府應及時給予協助。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後新冠併發症」的醫學專有名詞使用不當,建議正名為「後新冠症候群」或「後新冠症狀」,以避免造成社會排斥與歧視。
  • 詢問新冠肺炎染疫者平均住院天數、持續症狀比例、出院與重返職場標準,以及治療期間津貼等問題。
  • 強調政府與指揮中心有責任協助病人無障礙地回到社會,明確告知社會大眾康復者是安全的。
  • 提醒職安署在認定COVID-19為職業病時,應考量對雇主及事業單位的影響,並審慎評估未來流感化後的處理方式。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衛生福利部部長

  • 同意委員建議,將規劃在各縣市設立COVID-19整合照護門診,並考慮建立類似「Your COVID Recovery」的資訊平台,透過疾管家設立專區。
  • 表示已設計COVID-19癒後相關診斷碼與治療代碼,以蒐集康復者資訊。
  • 說明英國編列專案預算補助後新冠診所,與臺灣健保制度不同,但承諾會編列相關經費讓PAC能夠做好。
  • 承諾會儘快決定同住家人是否可同住防疫旅館的問題。
  • 同意「後新冠併發症」名稱需再請教專家,並強調康復者在治療後是安全的,不會成為新的感染源。
  • 說明目前對於康復者回到職場的部分沒有特別追蹤,但解隔離後有康復證明即可回到職場。
  • 表示隔離者工作收入減少有津貼,但治療期間沒有生活或工作津貼。
  • 說明PAC計畫正在研議中,肯定早期介入的重要性,並表示將努力在1個月內提出整合計畫。

許銘春 勞動部部長

  • 說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求職服務、就業輔導及職業訓練等措施協助染疫康復者重返職場。
  • 表示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設置勞工健康服務中心及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可提供配工、復工及心理諮商服務。
  • 指出傳染病防治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已有規定預防職場不法侵害及歧視,勞工可透過1955專線申訴。
  • 說明勞工因執行職務確診COVID-19可認定為職業災害,並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保險條例請領給付,已核定94件符合職災。
  • 表示已公告「職業因素引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認定參考指引」供醫師診斷參考,並將持續滾動檢討修訂。
  • 承諾積極與衛福部研商合作機制,在符合個資法規下協助染疫康復者勞動權益。
  • 表示目前透過1955專線處理染疫康復者職場歧視問題,並將研議設立專線申訴平台,於1個月內提出執行情形報告。

曾淑慧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組長

  • 說明後冠併發症的英文為Long COVID。
  • 說明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平均住院天數約14至15天。
  • 指出新冠病毒會侵害人體各種器官,影響心肺血管、腦神經及泌尿道系統,是系統性疾病。
  • 說明國外資料顯示約10%的染疫者會有持續症狀,國內因病例少尚無相關數據。

鄒子廉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

  • 回應委員對職業病認定應考量雇主影響的提醒。

相關後續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案臨時提案(蔣萬安等委員提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衛生福利部於1個月內提出新冠肺炎染疫康復者指引,以及提出新冠肺炎康復者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AC)之完整規劃。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案臨時提案(蔣萬安等委員提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衛生福利部於1個月內提出對於新冠肺炎染疫者醫療、經濟及後遺症之追蹤、治療及復健之協助計畫。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案臨時提案(蔣萬安等委員提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勞動部於1個月內提出對於新冠肺炎染疫者及康復者防免職場歧視、霸凌相關措施(包含:法令函示、宣導措施及求助單位)。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原始資料

公報
1108801
卷/期/冊
110/88/1
發布日期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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