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預算第四次追加案審查:聚焦五倍券與疫苗議題
財政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10-21
立法院聯席會議繼續審查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四次追加案。會議主要針對經濟部、內政部及衛生福利部相關預算提案進行審議與協商,核心討論包括五倍券行政費用刪減、使用期限、疫苗採購資訊透明度及各項書面報告要求。多數提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部分具爭議性提案則予以保留或合併處理。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持續審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四次追加案,主要聚焦於先前保留的通案提案,以及經濟部、內政部、衛生福利部等各部會的相關預算提案,涵蓋五倍券執行、疫苗採購及各項紓困振興措施的經費編列與執行成效。
- 會議核心討論點包括預算刪減、凍結、報告提交期限、以及提案文字修正(如將「請」改為「要求」),確保預算審議的透明度與監督效力。
相關爭議
- 預算刪減與財政紀律:多位立法委員主張應刪減五倍券行政費用,認為預算編列有浮編情形,且部分項目決標金額低於預估,應將節省金額刪除,而非任由行政部門流用。行政部門則強調預算需編足,且各細項間可自行調整,不宜單獨刪減。
- 五倍券行政費用刪減幅度:經濟部最初提議統刪1億元,但部分委員認為此舉為敷衍,堅持針對已決標節省的單項費用進行刪減,並要求行政部門說明其刪減依據。
- 「請」與「要求」的用語爭議:立法委員普遍不滿行政部門在提案修正文字中將「要求」改為「請」或「建請」,認為此舉矮化國會監督權力,最終主席裁示所有行政單位相關提案的「請」字應改為「要求」。
- 五倍券使用期限延長:賴士葆委員提議將五倍券使用期限從4月30日延長至6月30日,理由是特別條例效期至6月底且院長曾稱其為「等同現金」。經濟部與主計長則以加速消費及行政作業時間為由拒絕,但承認無書面評估報告。
- 疫苗採購資訊透明度:立法委員要求衛福部提供疫苗採購經費細項報告,以利預算審查,衛福部則以涉及商業合約機密為由拒絕直接提供,引發委員不滿,最終同意會後協商提供非機密部分。
- 民間及地方政府採購疫苗:邱臣遠委員提案要求衛福部擬定催貨、增加訂貨及開放民間與縣市政府自行採購疫苗的整體策略,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衛福部最初表示研議需時,後經協商同意將「擬定」改為「研議」,並將時程調整為1個月。
- 預算流用問題:委員質疑經濟部曾將高達71億元預算流用至交通部,顯示預算編列不精準,且三倍券經驗顯示有數十億元賸餘可供流用,因此刪減預算不應造成行政困難。
立法委員發言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堅持刪減五倍券行政費用,指出印刷與分裝已決標,節省金額應直接砍除,而非挪用。
- 強調立法院審查預算不應成為橡皮圖章,若一毛錢不刪不凍結,將把所有案子保留送朝野協商。
- 建議將五倍券使用期限延長至6月30日,因特別條例效期及振興券等同現金的性質。
- 指出三倍券有數十億元賸餘可供流用,行政部門不應擔心經費不足而拒絕刪減。
- 澄清三倍券未領取者多為海外國人,與五倍券領取率無直接關聯,不應作為拒絕延長期限的理由。
- 建議主席的第184案與其提案併案處理,並同意將其提案的「業務費」字眼刪除,改為「科目自行調整」後通過刪減。
- 同意將第201案的刪減金額提高至3,200萬元,以利湊足總體刪減額度。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強烈主張刪減五倍券行政費用,認為經濟部已發包且實際支出低於預估,應刪減1億至2億元並讓行政機關自行調整科目。
- 質疑經濟部對五倍券使用期限缺乏審慎評估,沒有任何政策效益評估報告。
- 支持衛福部應提供非機密疫苗採購資訊給全體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於1週內補提含有政策效益評估的書面報告,強調事前評估的重要性。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支持決標單價低於預估的項目應予鼓勵,但建議在總體預算科目下進行撙節,而非單獨刪減細項,以保留行政機關彈性。
- 認為五倍券設定使用期限有其必要性,旨在促進限時消費以達到振興效果,而非依據特別條例施行日期。
- 主張針對五倍券行政費用進行撙節,但不應動到民眾領取的5,000元,並建議在1,206億元的大科目下進行總體撙節。
- 指出預算書中的項目說明欄與實際執行可能存在差異,支持在單一科目下允許經費調整。
- 建議將衛福部第373案的主決議「需積極且快速辦理核發作業」修正為「請積極且快速辦理核發作業」,以表達提醒之意。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同意預算決標後有節省空間,但建議將預算保留至朝野協商,以在同一預算科目內進行加總與彈性調整。
- 對五倍券領取率能否完全比照三倍券經驗持保留態度,因五倍券無需民眾自付1,000元。
- 建議衛福部在開放地方政府採購疫苗時應加註「研議」,以確保政策推動的精準性。
- 強調委員會應有效率把關預算,同時讓經費能用在刀口上。
- 建議衛福部未來在討論疫苗採購案時,應提供明確方向與非機密資料。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支持刪減五倍券預算,認為已決標的項目實際支出低於預估,有合理刪減空間。
- 質疑行政部門統刪1億元的依據不足,認為其缺乏科學性說明且有應付之嫌。
- 要求行政單位在提案修正時,應將「請」改為「要求」,以維護立法院監督權。
- 要求衛福部提供疫苗採購相關資訊,即使是部分公開或遮蔽機密資料,以昭公信並作為預算審議參考。
- 同意將衛福部第381案中「擬定」催貨、增加訂貨策略改為「研議」,並將時程從2週延長至1個月。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第263案將「請」改為「要求」,並修正部分文字以改善數位五倍券平台機制。
- 希望衛福部能提供更多疫苗採購資訊,即使是調閱小組已公開的資料,也應讓其他委員辦公室參考,以避免持續保留議案。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針對其提出的第193案與第202案,建議併案處理並保留,以待後續協商。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建議經濟部在1週內提出五倍券事前規劃報告,而非事後成效評估,並認為經濟部應有相關規劃資料。
- 詢問衛福部關於12歲以下學童疫苗施打標準,以釐清家長疑慮。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代表民眾黨團同意內政部相關提案修正為主決議。
- 強調疫苗採購經費是納稅人血汗錢,要求衛福部提供已使用疫苗採購經費細項報告,並每季向立法院報告。
- 針對疫苗催貨、增加訂貨及開放民間縣市政府自行採購的整體策略,要求衛福部在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建議將具爭議的預算刪減案先保留,待朝野協商時一併處理,以保有彈性。
- 解釋衛福部不提供疫苗採購細項是因為涉及採購合約機密,且非本次預算審查範圍,應由調閱小組處理。
- 建議衛福部在1週內提交的報告可較簡略,若給予1個月則可更詳盡。
- 同意衛福部在第381案中,將「擬定」疫苗採購策略改為「研議」,因開放地方政府採購茲事體大。
相關人員回應
王美花 經濟部部長
- 同意部分通案保留案及經濟部相關提案進行文字修正,如將報告提交期限從2週改為1個月,或將凍結改為提交書面報告。
- 回應提高扣除額上限將導致稅損,已研議簡化稽徵程序,並指出離島稅賦優惠現有措施可再檢討。
- 說明五倍券行政費用編列是基於確保所有符合資格者都能領取,且行政費用目前決算金額不夠,刪減需從1,206億元大項中調整,以保留科目自行調整彈性。
- 解釋將部分紓困經費流用至交通部是為及時協助觀光等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
- 澄清五倍券使用期限設定至4月30日是為即時發揮振興效果,並預留行政與兌付作業時間,而非缺乏評估。
- 同意將委員提案中「請經濟部」的字眼一律改為「要求經濟部」。
朱澤民 主計長
- 對於歲計賸餘追加預算中的會計科目問題,建議先加「研議」二字,但被主席質疑。
- 說明預算審查是按照一個科目來審,1,206億元是一個大科目,其下的細項是說明,因此可在總科目下刪減,並非針對每個說明去刪。
- 承認未看過或參與討論將五倍券使用期限訂為4月30日的評估報告,但聽過院長多次提及振興券是「有使用期限的現金」。
- 原則上贊同經濟部應說明刪減1億元的依據,並指出若指定項目刪減用途別,則不能自行調整科目。
徐國勇 內政部部長
- 同意多項內政部相關提案修正為主決議,並將報告提交期限調整為1個月。
- 同意將提案中「請」字改為「要求」。
- 表示內政部未發行數位券,因此同意刪除相關提案中涉及內政部的部分。
- 說明第28案、第108案、第236案可併案處理,以第108案為主,因其涉及合作社業務。
陳時中 衛生福利部部長
- 同意多項衛福部相關提案修正為主決議,並將報告提交期限調整為3個月。
- 同意將提案中「請衛福部」的字眼改為「要求衛福部」。
- 回應12歲以上學童BNT疫苗施打率約87%,未滿12歲者無法施打,並表示將提請專家討論美國對4歲以上兒童施打疫苗的政策。
- 拒絕提供疫苗採購經費細項,理由是涉及商業合約機密,並提及調閱小組已處理相關事項。
- 針對疫苗催貨、增加訂貨及開放民間縣市政府自行採購的策略,最初表示研議需時,後經協商同意將「擬定」改為「研議」,並將時程調整為1個月。
- 說明五倍券使用期限設定是為加速消費及預留行政作業時間,而非缺乏評估。
陳宗彥 內政部次長
- 說明勞動部第28案涉及合作社部分,可併入內政部主管的第108案一併處理。
- 表示內政部未發行數位券,已與提案委員溝通並同意刪除相關字眼。
- 說明部長因在內政委員會開會,故未能即時列席聯席會議。
李永得 文化部部長
- 同意第53案中涉及文化部的部分。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同意第53案與第58案中涉及教育部的部分,表示遵照辦理。
陳駿季 農委會副主委
- 代表農委會列席,但農委會相關提案(第326案至第345案)尚未處理。
相關後續
- 多項通案保留案經協商後,部分修正通過,部分則繼續保留。
- 經濟部相關提案中,第199案、第184案合併處理,刪減3,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經濟部第200案刪減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經濟部第201案刪減3,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經濟部第203案刪減1,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經濟部第204案刪減1,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經濟部第206案刪減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內政部相關提案多數經文字修正後通過為主決議,包括將「請」改為「要求」,並調整報告提交期限。
- 衛福部相關提案多數經文字修正後通過為主決議,包括將「請」改為「要求」,並調整報告提交期限。
- 衛福部第366案(疫苗採購經費細項)保留,並達成共識,衛福部將於會後與提案委員協商,提供非機密資料給提案委員及委員會。
- 衛福部第381案(疫苗整體策略)經協商後,將「擬定」改為「研議」,並將報告提交期限從2週延長至1個月後修正通過。
- 部分提案因提案委員不在場或協商未果,如經濟部第190、195、197、211、212、224、261、267、276、277、280、285案,以及衛福部第346、347、348、349、374、376案等,均予以保留。
- 農委會相關提案(第326案至第345案)尚未處理,將另擇期繼續審查。
- 會議主席裁示,所有提案中「請」行政單位的字眼,一律改為「要求」。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09102
- 卷/期/冊
- 110/91/2
- 發布日期
- 2021-11-18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