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土地法及Deepfake新型態犯罪防制報告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11-03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通過「土地法增訂第二百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隨後,會議聚焦於AI Deepfake及網路資訊犯罪等新型態犯罪的威脅、防範與反制措施及相關法令修法方向。多位部會首長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委員們普遍關切現行法律罰則過輕、內容下架機制不足、跨境犯罪偵辦困難及科技偵查資源匱乏等問題。會議最終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內政部爭取預算與人力,並請相關部會於1個月內提交Deepfake及網路霸凌防制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土地法增訂第二百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的土地法增訂條文草案,以完善土地相關法規。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花敬群 內政部政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土地法增訂第二百十九條之一,照案通過。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吳召集委員琪銘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二
「新型態犯罪行為(如:AI Deepfake、網路資訊犯罪等)對國家與個人之威脅與影響、如何防範與反制措施及相關法令修法方向」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針對AI Deepfake及網路資訊犯罪對國家與個人的威脅與影響進行專題報告。
- 討論如何防範與反制新型態犯罪,並研議相關法令的修法方向。
相關爭議
- 現行法律對Deepfake及數位性暴力的罰則過輕且不足以遏止:多位委員指出刑法第235條等現行法規罰則輕微,且主要保護社會法益而非個人法益,無法有效嚇阻新型態犯罪。
- Deepfake影片的即時下架機制不足:委員質疑現行下架機制(如iWIN)僅限於兒少或特定法規,對成人被害人缺乏強制力且速度緩慢,無法有效阻止影片快速擴散造成的傷害。
- 政府跨部會合作成效不彰:多位委員批評政府雖常提及跨部會合作,但實際推動緩慢,缺乏明確主責單位,導致問題長期未獲實質解決,資源投入也顯不足。
- 警政署科技偵查資源與人力不足:委員指出刑事警察局科技偵查人力僅15人,預算年年遞減,且科技犯罪防制中心長期為任務編組未法制化,難以應對日益複雜的新型態犯罪。
- 境外平台管轄權與資料取得困難:警政署及NCC坦承對境外平台(如抖音、WeChat)缺乏管轄權,難以要求下架違法內容或取得犯罪資料,導致跨境犯罪偵辦困難。
- Deepfake對選舉與國安的潛在威脅:委員擔憂Deepfake可能被用於操弄選舉、散布虛假政治言論,對民主制度及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影響,但目前缺乏快速有效的反制機制。
- 警政署處理網站封鎖的程序爭議:委員質疑警政署曾因誤判而快速封鎖知名加密貨幣網站,顯示其處理程序可能存在瑕疵及擴權疑慮,對民眾權益造成損害。
立法委員發言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指出網路詐騙案件及財損日益嚴重,今年1至9月已超過27億元,比去年全年還多。
- 提及自身收到蹩腳中文的詐騙訊息,質疑警政署對未遂詐騙和跨境詐騙的防制成效。
- 呼籲加強國際合作及阻斷詐騙源頭,不應僅止於宣導。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強調Deepfake犯罪涉及個人隱私、資安、國安及民主選舉正當性,影響重大。
- 批評現行刑法對Deepfake的罰則過時且不足,要求法務部加快修法腳步。
- 質疑警政署與NCC在Deepfake內容下架機制上的不足,特別是針對成人被害人及跨境平台。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關切Deepfake技術濫用對國安及選舉的危害,並指出公投法對此類行為的罰則不足。
- 詢問內政部警政署如何協助被害人證明非本人,並要求法務部加速研議修法。
- 建議衛福部「私ME」網站應加強宣傳與成效評估,並提供書面資料。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指出網路犯罪具散布迅速、證據有限、跨國管轄等特性,導致偵辦困難,要求儘速改善。
- 關切政府機關常受中國駭客攻擊,尤其在重要節日攻擊強度更高。
- 擔憂Deepfake可能被用於偽造國家領導人言論,影響國家安定,要求積極偵辦而非視為Kuso。
王委員婉諭 立法委員
- 指出Deepfake及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的現行法源(刑法第235條)保護法益與刑責皆不足,應保障個人法益並加重刑責。
- 要求法務部1個月內提出具體修法方向及作為,包括即時下架機制與被害人保護。
- 質疑警政署在青春專案結束後,兒少性剝削案件偵查人次大幅下降,呼籲投入足夠資源。
- 批評台灣iWIN機制與韓國KCSC相比,缺乏公權力、預算及跨部會整合,導致成效不彰,要求NCC首當其責推動改革。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強調現行法律對新型態犯罪罰則過輕,對犯罪者不痛不癢,要求法務部儘速修法加重刑責。
- 指出Deepfake對政治人物名譽、生意人信用影響嚴重,尤其在選舉期間。
- 質疑NCC下架機制效率低落,預算投入與成效不符,應改善。
- 要求國安局超前部署,不應等到總統被變臉才重視,應比任何人更早掌握情資。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指出網路詐騙案件逐年增加,手法不斷翻新,呼籲行政院與立法院合作儘速完備法律,加重罰則。
- 建議可參考韓國做法,對性剝削影片製作者、傳播者、持有人進行個人資訊公開、保護管束及佩戴電子裝置等嚴厲懲罰。
- 要求刑事警察局加強科技偵查人員訓練及設備投入,以應對Deepfake等新型態犯罪。
- 呼籲教育部將數位性暴力後果納入教科書,加強性平及法治教育,並要求校方與警方合作,迅速移除不雅影像並輔導受害者。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關切科技部在Deepfake事前偵測技術的研發與整合,希望將成果提供給警政署及資通安全處。
- 指出資通安全處對新型態犯罪應有不同思維,不應只防入侵竊資,也要防範Deepfake等影響政府運作的行為。
- 強調Deepfake製作成本低廉將使其普及,要求警政署借鏡國外經驗,精進偵辦技術與科技防衛。
- 呼籲科技部在科技前沿支援上跟上犯罪技術更新速度,並將研發成果應用於第一線執法單位。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數位犯罪監管體系前現代,法令缺乏系統性,對Deepfake缺乏立即有效下架機制。
- 批評政府因憂讒畏譏,導致法令體系無法建立,僅集中於兒少保護,其他領域如選舉、詐騙、國安皆無有效手段。
- 要求法務部、NCC、國安局參考法國、德國、韓國立法典範,提出具方向性的修法方案並加快進度。
- 揭露刑事警察局科技研發科數位鑑識人力僅15人,預算年年遞減,且科技犯罪防制中心未法制化,嚴重影響科技犯罪偵防能量,要求行政院爭取預算與人力,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要求透過修法或制定專法,加重Deepfake等科技犯罪的刑責,因其對社會及個人造成嚴重傷害。
- 主張政府應研議建立由公權力主導的立即下架機制,以保護受害者。
- 關切毒品案件審理時間長、毒品庫存量大,建議法務部推動地方法院或檢察署提前銷燬毒品。
- 肯定警政署掃黑查槍成效,但仍要求持續積極查緝市面黑槍。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要求法務部儘速提出刑法修正草案,並參考韓國、美國等國立法例。
- 認為僅修刑法不足以因應數位犯罪,建議應全面盤點並同步修正個資法、選罷法等相關法令。
- 關切成人性私密影像下架機制薄弱,呼籲同步立法擴及成年人保護。
- 質疑NCC報告避重就輕,要求其作為網路內容監理主管機關,應負起全責,加速研擬「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建立快速下架機制。
林文瑞 立法委員
- 指出Deepfake對著作權、交易信用、隱私權、人格權、選舉公正性及司法公正等法益造成極大危害。
- 關切目前僅3部法律有強制下架規定,法律基礎薄弱,要求法務部研議加重刑責及擴大下架範圍。
- 詢問司法院如何在公共利益與個人法益間建立明確界線標準。
- 要求資安處針對公投及選舉期間的Deepfake假消息,建立快速澄清機制,並研擬以AI技術反制犯罪者。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關切線上博弈案件中,基層員警偵辦詐騙集團車手時,法院常駁回聲押,要求法務部向院方反映。
- 要求警政署檢討疫情趨緩後的專案評比及業務檢查,避免加重基層負擔。
- 指出翁茂鍾案中,翁茂鍾串警偽造服務資料,凸顯警友會良莠不齊問題,要求建立檢核機制。
- 關切移民署人員醫療照護方案適用門檻過高,導致部分資深移民人員無法適用,呼籲內政部協調解決。
- 反映消佐班結訓消防人員雖通過特考,卻被派任隊員,影響權益,要求內政部協調各縣市消防局處理。
范雲 立法委員
- 指出Deepfake影片90%以上涉及女性性私密影像,數位性別暴力是最大宗,要求法務部應優先處理。
- 質疑法務部從去年7月傾向訂立專法,現轉為修刑法,要求法務部11月19日前提出完整草案,包含下架機制、被害人保護及非Deepfake類型性私密影像處理機制。
- 強調下架機制涉及言論自由,必須有法律位階,且政府應投入足夠資源,解決跨部會合作停滯問題。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指出除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外,現行法規對非兒少被害人的不雅影片缺乏有效移除規定。
- 認為Deepfake換臉不雅片符合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第二款定義,內政部應可依此法要求平台下架。
- 建議修正性騷擾防治法,明確規定行政、司法、軍法機關公文書不得揭露被害人身分資訊,以完善隱私保護。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揭發桃園不法砂石業者侵占國有地、不法採砂,導致計程車司機死亡,且環團檢舉人遭追撞,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加緊調查,並保護吹哨者安全。
- 建議借鑑保七模式,將動物虐待案件納入保七職權,或加強地方警力訓練與受理意願。
- 要求內政部、警政署依承諾加強動保案件受理與偵辦。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呼應陳椒華委員,譴責立法委員遭恐嚇事件,要求內政部、法務部嚴辦並提出報告。
- 主張應制定專法處理網路性私密影像(不論真實或偽造、非自願傳播)問題,因其傳播速度快、傷害程度深,與實體犯罪不同。
- 專法應包含第一時間制止與下架的法源依據、對平台業者及加害者的究責機制(如罰款),以及對受害者的保護與輔導措施。
- 肯定法務部現階段修法努力,但強調專法是長期、完整解決問題的方向。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贊同部長對Deepfake傷害「散形」的說法,強調其對被害人造成終身且無處可逃的恐怖傷害,要求跨部會加緊腳步研擬應對方案。
- 質疑NCC編列1,400萬元宣導基地台電磁波知識預算,但社群平台成效不彰(臉書平均0.8個讚,YouTube平均1,000次點閱),要求NCC改進。
- 關切國安局特勤人員鑑測合格率下降,要求國安局檢討並提升合格率,確保國家安全。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揭露航警局再度發生採購弊案,從2014年X光機到此次CT掃描機,均涉及中國劣質產品及行賄問題。
- 指出此次CT掃描機採購涉案廠商RapisCan在美國多次被列為不誠實廠商,且產品曾導致關務署毒品查緝失誤。
- 要求內政部警政署將RapisCan列為不良廠商,並檢測現有RapisCan設備是否仍堪用,避免國門安全受威脅。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強調Deepfake問題嚴重且影響廣泛,從一般民眾到政治人物皆可能受害。
- 支持制定專法,並要求法務部在修法時納入平台連帶責任及一罪一罰的概念。
- 關切境外平台(如臉書、WeChat)對台灣執法機關偵辦的配合度低,要求警政署與國外平台加強溝通。
- 建議修法應擴大保護範圍至婦女、兒童,並加重刑責,以應對Deepfake犯罪。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指出自身為Deepfake受害者,強調此問題不僅是性暴力或隱私權,更牽涉國安、選舉公正性及金融應用等層面。
- 批評政府對Deepfake影片散布束手無策,修法緩不濟急,要求內政部與NCC提出即時防制與下架措施。
- 質疑政府對Deepfake的重視程度,是否因總統被變臉才得到關注。
- 要求NCC作為平台監管機關,應在1個月內提出平台下架及相關責任賦予的具體因應對策,並給出明確修法時程。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詢問小玉事件偵辦時程,質疑警政署對一般色情影片下架不積極,是否僅因涉及總統才特別重視。
- 關切Deepfake若被惡意用於挑動兩岸敏感神經,台灣是否有即時互通管道阻止誤會發生。
- 指出Deepfake可能影響選舉,要求政府應有更快速有效的處理方式,並研擬當選無效等措施。
- 要求行政部門儘速完成Deepfake相關配套法律的研析與修法,並在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犯罪者多使用境外通訊軟體(如WeChat)進行聯繫,且點對點加密技術導致偵查困難,要求國安單位共同面對。
- 關切國安法修正草案增訂經濟間諜罪及偵查保密令,並詢問法務部與相關單位共識。
- 指出中國數據安全法可能影響境外公司配合台灣查緝共諜,導致偵查困難。
- 建議政府應評估對境外公司限制營運、攔截解密訊息、或要求業者提供解密金鑰等反制措施。
- 強調來源端通訊監察(植入木馬)會侵犯人民電子通訊設備完整性,應比照德國立法,增修通保法或另立新法,完善法制基礎。
高虹安 立法委員
- 質疑資安處稽核公務機關資安作業的有效性,指出財政部、央行等關鍵機關未進行全機關驗證,且部分機關風險評鑑不完善。
- 要求資安處3個月內完成所有機關資安缺失改善,並統一評鑑標準。
- 建議資安法修法應將電商平台等擁有大量個資的非公務機關納入規範,以保護民眾個資安全。
- 質疑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曾因誤判而發函電信業者封鎖全球加密貨幣報價網站,程序有疏失且可能擴權,要求檢視程序並加強同仁訓練。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關切小玉事件中,群組內4,000多名會員是否被調查,以及是否有下載、散布影片的行為,要求警政署與檢察官溝通清查。
- 再次呼籲行政院儘速提出性私密影像防護專法版本,以應對恐怖情人散布影片等不同類型的性私密影像犯罪。
- 詢問政府是否掌握自動偵測Deepfake影片的技術,或可借鏡國外經驗,利用科技輔助大規模篩選,以彌補警力不足。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行政怠惰,對一般民眾的Deepfake受害案件處理不力,僅對名人或政治人物案件緊急處理。
- 批評去年其提出的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提高刑責至3至10年)被民進黨擋下,導致今日問題惡化。
- 質疑外交部未主動提供國外Deepfake法令資料給國內部會,缺乏主動性。
- 詢問法務部對Deepfake修法傾向韓國或美國模式,並指出韓國Deepfake嫌犯多為未成年,應先透過教育防範。
- 批評警政署快速封鎖CoinMarketCap網站,卻對大量色情網站置之不理,質疑選擇性執法,並要求NCC說明為何不依電信法第8條處理色情網站。
相關人員回應
徐國勇 內政部部長
- 坦承網路犯罪在疫情期間有增加趨勢,強調國際合作、洗錢防制及阻斷詐騙源頭的重要性。
- 承諾Deepfake案件被害人報案後會進行調查,警政署科技偵查小隊將運用鑑識技術辨識偽造影片,並爭取經費購置相關軟體及訓練。
- 認同Deepfake對女性造成一輩子創傷,應加重刑責,並支持運用性騷擾防治法要求平台下架不雅影片。
- 承諾向行政院反映刑事警察局科技偵查資源與人力不足的問題,並檢討警友會良莠不齊的狀況。
- 同意Deepfake對國安、選舉等層面影響廣泛,將與相關部會研議處理,並加速立法。
- 承諾立即徹查陳椒華委員揭發的砂石業者不法及恐嚇檢舉人事件,並保護吹哨者安全。
- 承諾警政署將一視同仁處理所有案件,並加強對航警局採購弊案的稽查,將涉案廠商列為不良廠商。
- 支持制定專法以全面解決網路性私密影像問題,包括制止下架、究責平台及被害人保護,並承諾短期內加強現有法律執行。
蔡碧仲 法務部次長
- 表示法律永遠不夠完善,發現不周延會亡羊補牢,盡力解決問題。
- 認同Deepfake對個人隱私、資安、國安及民主選舉的威脅,強調應加快修法腳步。
- 指出現行刑法對Deepfake相關行為有規範,但刑度可能不足,已召開刑法研究修正小組會議討論加重刑責及補足構成要件。
- 表示會優先參考韓國立法例,並綜合卓參美國、歐盟等國經驗,儘速提出刑法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查。
- 同意應擴大兒少法保護範圍至未成年人,並支持平台連帶責任及一罪一罰概念。
- 強調Deepfake問題需跨部會整體性解決,刑法無法單獨解決所有問題,相關部會應同步精進。
- 承諾將彙集委員意見,儘速提出刑法修正草案,並在1個月內提交報告。
- 同意來源端通訊監察(植入木馬)會侵犯人民資訊科技基本權,需立法授權,不能用現有通保法延伸。
陳家欽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 坦承網路犯罪手法不斷翻新,詐騙集團多設於國外,查緝困難,需加強國際合作及阻斷詐術源頭。
- 表示下架機制需視妨害法益而定,兒少性剝削等案件可透過iWIN下架,但成人被害人缺乏明確法律規範。
- 強調保護青少年免受性剝削是治安重點,會持續進行,各警察局婦幼隊、少年隊皆有專責偵辦。
- 表示科技犯罪是未來重大挑戰,已在科技硬體設備與人員培訓上做準備,並投入經費與人力因應。
- 承諾持續加強查緝黑槍、非法槍械,對槍擊案迅速逮捕破案。
- 表示誤封鎖CoinMarketCap網站是因作業疏失,已發函電信公司恢復,並強調對詐欺投資案的重視,將加強同仁訓練。
陳耀祥 通傳會主任委員
- 指出網路犯罪是跨境性問題,各國皆採跨部會聯防機制。
- 表示Deepfake不雅影片若涉兒少或性剝削,iWIN會通知平台業者自律下架,最快24小時內可處理。
- 坦承對境外平台(如抖音、WeChat)缺乏管轄權,難以要求下架。
- 說明「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已完成初稿,預計年底提出,旨在強化平台問責、資訊透明,並建立違法內容快速處理機制。
- 強調NCC作為廣電媒體主管機關,持續推動媒體識讀活動,提升民眾資訊素養。
- 同意iWIN機制需要改革,需要更多明確法律授權與資源,並強調各部會合作解決問題的重要性。
林敏聰 科技部次長
- 說明科技部推動「資安關鍵技術基礎研發計畫」及「前瞻資安科技專案計畫」,整合學研能量,提升資安技術深度。
- 指出中央研究院與台灣科技大學等學研單位已積極發展影片偽造內容辨識與檢測技術,利用AI學習偵測造假人臉。
- 表示國研院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提供資安數據湖、資安擬真攻防、跨業攻防演訓等服務,協助防範網路駭侵。
- 承諾科技部將持續支持學術界進行資安研究,並透過國網中心平台,全力支援對抗新型態網路資訊犯罪行為。
- 同意Deepfake偵測技術仍在研發中,但會積極與工研院、資策中心合作,並將尖端技術與應用連結,全力支援第一線執法單位。
陳副局長進廣 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 指出Deepfake技術可能成為爭議訊息主要態樣,嚴重影響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因其製作門檻低、難以檢測,且民眾易信眼見為憑。
- 說明國安局已於2018年起指導協調國安團隊注蒐「深偽技術」情資,並與產官學界交流、舉行訓練課程,提升辨偽能量。
- 表示中共駭客常在重要節日對台灣進行頻密攻擊,國安局已成立專案小組關注Deepfake對公投、選舉的影響。
- 承諾將持續深化情資蒐報通報、提升科技偵辦能量,並結合民間資源、借鑒國際經驗,全面提升Deepfake應處能力。
- 坦承境外通訊軟體(如WeChat)對偵防工作構成挑戰,正召集各國安單位共同面對,並已進行相關修法研議。
簡宏偉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處長
- 說明行政院資安會報下設「網際防護」及「網際犯罪偵防」體系,資安處擔任幕僚單位,統整國家資通安全機制。
- 指出資安處推動第六期「國家資通訊安全發展方案」,從人才培育、公私協同治理、前瞻科技、安全聯網等面向強化防護。
- 表示政府依「惡、假、害」原則防制假訊息,採識假、破假、制假、懲假4策略,並有固定處理流程。
- 坦承部分公務機關資安稽核存在缺失,將要求3個月內完成改善,並要求設置資安單位與資安長。
- 表示資安法修法將考慮把電商平台等擁有大量個資的非公務機關納入規範,以保護民眾個資安全。
- 說明對Deepfake等AI技術應用於防護與攻擊,行政院資安處持續協調各部會,觀察新技術並與國外交流。
顧正德 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
- 說明Deepfake技術可將圖像或影片疊加、置換,製造真假難辨的造假影像,對法益侵害多元。
- 指出Deepfake可能侵害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破壞法律交易真實性、偽造性私密影像、破壞選舉公正性及妨害司法公正。
- 說明現行法規可適用刑法妨害風化、妨害名譽、恐嚇、詐欺等罪,以及選罷法、個資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但規範密度不足且罰則不重。
- 提及韓國、德國、美國及歐盟等國已開始制定或修正法律以處罰Deepfake犯罪,提供修法參考。
- 表示司法院支持建立快速下架機制,並完善實體法規範,在符合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及罪責相當原則下,尊重立法機關決定。
- 說明刑事訴訟法已增訂被害人保護與訴訟參與規定,強化被害人主體性,並有兒少被害人保護措施。
- 同意公共利益與人權保障應均衡維護,並在符合法律明確性、比例原則及罪責原則前提下,支持修法方向。
張秀鴛 衛生福利部保護司司長
- 說明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包含網路跟蹤、惡意散布性私密資料、網路性騷擾等10種樣態,由相關部會依權責處理。
- 指出未滿18歲被害人依兒少法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提供保護,18歲以上則依家暴法、性侵害防治法或委託iWIN協助。
- 表示法務部將修正刑法相關規定,本部將配合修正或增訂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周延防治體系。
- 說明「心快活」平台提供心理健康資訊及諮詢服務,協助民眾應對網路霸凌。
- 指出成人性私密影像在外流至無隔離、無防護機制的網站時,法律可要求下架,因為兒少可能接觸。
許嘉倩 教育部終身司專門委員
- 說明十二年國教已將「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及「道德實踐與公民意識」納入學生核心素養。
- 指出教育部推動「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實施計畫」,培養學生網路使用態度、技能、習慣與資訊辨別、批判思考能力。
- 說明定期辦理網路識讀素養宣傳活動,建置「全民資安素養網」及開發「網路守護天使NGA」軟體。
- 表示與法務部共同訂頒「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鼓勵各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演講。
- 說明校安通報系統增列「疑似網路霸凌」、「確認網路霸凌」項目,並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納入通報。
- 承諾強化組織運作能量、深化教師專業知能(如製作Deepfake數位課程及教案),並製作多樣性教育宣導課程,加強培養國人媒體素養。
黃嘉祿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
- 說明小玉Deepfake案件佈線偵辦約4個多月,已將主嫌移送法院並扣押財產。
- 表示Deepfake案件若刑責提高,將與臉書等平台協調,溝通其嚴重性與危險性,以取得共識。
- 坦承WeChat等境外通訊軟體因兩岸關係與管道問題,難以取得通聯紀錄及對話內容。
- 說明誤封鎖加密貨幣網站是因作業疏失(網址差一個字),已發函電信公司恢復正常,並強調對詐欺投資案的重視。
李永癸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表示詐騙集團多透過各種軟體、網路系統進行犯罪,境內案件無問題,但境外案件偵查困難。
- 說明對詐欺投資案非常重視,依照規定接受報案並要求電信單位阻封,但承認僅有3件誤植,佔0.08%,將加強同仁訓練。
黃韋仁 外交部條法司副參事
- 表示外交部主要配合國內執法單位需求提供資料,目前未收到部會請求提供Deepfake相關資料。
- 說明電腦及網路犯罪多屬跨境,需國際合作,聯合國、歐盟等訂有公約,如《網路犯罪公約》。
- 指出台灣應制定或修訂法律以對抗網路犯罪,可參考《網路犯罪公約》,並加強與各國簽署刑事司法互助條約。
李志鵬 科技部工程技術研究發展司司長
- 說明科技部有相關計畫在進行Deepfake辨識技術研發,主要由國內學研單位負責。
- 坦承Deepfake技術本身仍在精進中,辨識技術的成熟與應用仍需努力,是全球都在研發的領域。
陳崇樹 通傳會主任秘書
- 說明iWIN目前法律依據僅能下架兒少、性剝削及動保相關條例內容,其他非屬這三類的部分則與平台業者溝通,請其依社群守則自律處理。
- 指出小玉事件中,Twitter上受害者名單已請平台業者移除,但影片連結仍在流傳。
- 坦承對Line、微信等通訊軟體散布內容缺乏法律權限,無法要求下架。
- 表示未來「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將朝向課予平台更多責任與義務的方向進行,預計明年可對外諮詢。
- 同意NCC將與衛福部等跨機關合作,共同解決數位性暴力問題,並支持加重刑法相關罰則。
相關後續
- 內政部應積極向行政院爭取刑事警察局「資安跨域整合聯防計畫」所需預算及科技偵查人力資源,並於1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相關作業之書面報告。
- 內政部、法務部、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單位應研議如何依法要求平台網站下架Deepfake及網路霸凌等相關影片,並共同積極偵辦,於1個月內送交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09901
- 卷/期/冊
- 110/99/1
- 發布日期
- 2021-11-30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