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權法修法公聽會:聚焦自立生活、無障礙與反歧視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1-09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公聽會,探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現況、展望與修法方向。會議聚焦於身心障礙者的自立生活、無障礙環境、反歧視條款、司法近用及權益參與等核心議題。各部會報告現行政策與修法草案,專家學者及立委則提出多項具體建議與質疑,強調落實CRPD精神與提升預算投入。最終,委員會將彙整各方意見提交報告,作為後續修法參考。
討論事項一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現況與展望及修法方向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探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現況、未來發展及修法方向,特別聚焦於如何協助身心障礙者實現自立生活,確保其在食衣住行各方面擁有自主自決權。
- 會議亦廣泛討論無障礙環境建置、反歧視條款完善、司法近用權利保障、身心障礙者參與政策決策機制,以及疫情期間對身心障礙者的支持措施等關鍵議題。
相關爭議
- 自立生活支持服務成效不彰與預算不足:主席指出衛福部推動自立生活服務使用者稀少,且每年補助金額過低;周月清教授、林君潔理事長批評個人助理服務時數不足,財源不穩定,且自付額形同「障礙稅」,與CRPD精神抵觸。衛福部次長則表示將持續努力推動社區支持,並精進個人助理等服務的整合與定位。
- 身心障礙者參與政策決策的代表性不足:多位學者(周月清教授、張宗傑理事長、林君潔理事長)及立委(范雲 立法委員、徐志榮 立法委員、吳玉琴 立法委員、許朝富 秘書長)呼籲應將身心障礙者代表比例提高至至少1/2,並確保實質參與及合理調整;衛福部次長回應此次修法已納入比例規定,但對是否足夠仍可討論。
- 無障礙環境建置與執行的落差:陳以信委員指出無障礙空間通報程序繁瑣、停車格比例過低(僅2%),並建議提高至5%;洪申翰委員批評市區公車司機缺乏無障礙服務訓練,導致身障者搭乘困難;劉金鐘理事長、藍介洲秘書長、許朝富秘書長提及騎樓違建取締困難、數位資訊無障礙範圍不足(僅限政府網站),及電動大眾運輸工具設計未納入使用者意見等問題。內政部營建署與交通部表示將持續精進與推動,並透過補助要求業者配合。
- 反歧視條款與司法近用保障不足:李秉宏律師、張宗傑理事長、黃嵩立召集人建議身權法應明確定義四類歧視行為,提高罰則,並增訂請求權基礎、申訴再申訴機制及團體救濟;黃嵩立召集人強調司法近用應涵蓋資訊可及性、溝通協助及司法人員意識提升。法務部與司法院則說明現行法律扶助、通譯、輔佐人及無障礙設施等機制。
- 疫情期間身心障礙者因應指引延宕與服務不均:洪申翰委員與范雲委員嚴厲批評身心障礙族群的COVID-19因應指引至今未完成,且住院看護費用補助各縣市差異大,對聽障者等群體資訊提供不足。衛福部次長表示將儘速完備指引,但未對過去缺失或補助不公問題作具體回應。
- 機構式照顧與社區居住的權利選擇:周月清教授、林君潔理事長、林網市理事長、李昀發起人等倡議應尊重身心障礙者居住選擇權,推動「去機構化」策略,將機構預算轉移至社區支持服務,並設定具體時程;衛福部次長回應將積極布建社區支持資源,但同時考量不同需求,機構照顧仍有其必要性。
- 心理健康促進概念未充分融入法案:中華心理衛生協會張珏常務監事及精神障礙者李昀發起人強調應將「心理健康」及「心理健康促進」納入身權法,以提升社會接納度、減少污名歧視,並提供更彈性、多元的心理社會障礙者支持服務,特別是同儕支持據點的設立。衛福部次長未直接回應此點。
立法委員發言
陳以信 立法委員
- 建議交通部研議設立專門窗口,以簡化身心障礙者通報無障礙空間不便狀況的程序。
- 提案將公共停車場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比例從2%提高至5%,並透過智慧監督確保身心障礙者實際使用。
- 建議勞動部應思考個人助理與外籍看護制度脫鉤處理,因兩者工作職責不完全相同且外傭費用需自付。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嚴正不滿身心障礙族群的COVID-19因應指引至今未完成訂定與公布,認為政府反應遲緩。
- 要求交通部通盤輔導市區公車司機,定期確認有無障礙乘客協助的教育訓練,避免身障者搭乘大眾運輸時受傷或受辱。
- 指出確診身心障礙者,特別是低收、中低收入戶,住院看護費用補助在各縣市間差異大,造成不公平。
范雲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上資源投入不足,且身權法修法進度緩慢,呼籲應拿出更多資源與決心。
- 提案修訂身權法第10條,明定身權小組的身心障礙者代表比例不得少於1/2,以落實「沒有我們的參與,請不要為我們做決定」的精神。
- 倡議月經平權,並提出身權法第71條修正案,希望衛福部主動跟進教育部為身心障礙女性免費提供生理用品。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呼籲身權法修法應把握契機,整體檢視法條與實際執行落差,並廣徵意見以求周延務實。
- 強調應從過去恩給式的醫療模式思維轉變為平等對待的人權模式,將平等視為國家對所有國民的責任。
- 指出CRPD第二次國際審查報告中,許多意見與第一次重複,顯示我國在法規、政策與執行面仍有許多改進空間。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提醒議事處應改善會議室硬體設備,確保身心障礙者享有友善的會議環境,如聽打及手語專區。
- 呼籲召委儘速排審身權法修法,因目前已有許多委員提出版本,應加速討論。
- 建議包租代管制度應將公益法人視為準自然人承租,並讓出租給公益法人的房東適用公益出租人租稅優惠,以支持社區居住。
- 建議社家署研議獨立居住身心障礙者的社區支持方案,避免其因生活小細節而回到原有居住型態。
- 提案在身權法第54條增訂第二項,明定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應訂定計畫改善市區道路、人行道及騎樓不符無障礙規定的狀況,並由相關機關負責指導考核。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呼應周月清教授建議,應思考身權法正名,並增加自立生活或個人協助專章,批評政府在自立生活預算投入過少。
- 指出長照2.0政策以切片式服務取代身心障礙者所需的連貫性與個體化服務,導致預算流向行政作業而非受照顧者需求。
- 主張應推動尊嚴善終法,為重度癱瘓者提供生命選擇的選項,以尊重其生命尊嚴。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同意行政院版修法重點貼近實務問題,並具嚇阻性效益,特別是在身障機構管理方面。
- 呼籲衛福部應加強機構評鑑與資訊揭露,避免不適任機構持續營業,並應立即轉移院生,以防憾事重演。
- 建議修法應加快時程,並明訂不適任教保員的資格與責任,避免其在不同機構間流竄。
相關人員回應
李麗芬 衛生福利部次長
- 報告身權法修正草案重點包含落實CRPD精神、合理調整與通用設計入法、明定身心障礙者代表組成比例、強化福利機構通報責任與服務對象保障機制、以及維護身心障礙者行的權利。
- 說明行政院已於111年6月30日函送身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至立法院審議。
- 表示衛福部持續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地方政府推動自立生活支持服務,累計至111年已達4億8千萬餘元,且經費逐年提升。
- 承認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同儕支持、個人助理)推廣成效不彰,實際使用者稀少,承諾主管機關將深入了解原因。
- 回應有關個人助理服務,表示需討論、整合、補位及定位,並向專家請教精進方向。
- 回應團體比例問題,表示修法已納入比例,未來可在修法過程中與時俱進,擴大參與討論。
- 強調衛福部積極朝社區支持、社區居住方向布建身心障礙資源,但同時考量不同需求,機構照顧仍有必要性。
林美桂 內政部營建署住宅組副組長
- 報告內政部推動建築物無障礙環境,包括新建、增建建築物全面無障礙化,並逐步要求既有公共建築物改善。
- 說明已逐年編列經費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騎樓整平,110-113年度匡列4億元。
- 指出營建署積極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環境清查及改善工作,並納入年終考績與補助款核撥依據。
- 表示已培訓近20,000名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備勘檢人員,提升相關人員意識與認知。
- 說明內政部依身權法訂定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110年度租金補貼戶數逾1萬1千戶。
- 回應有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建築管理及國家公園等建議,表示將持續精進與推動辦理。
胡廸琦 交通部簡任技正
- 報告交通部已成立「無障礙交通環境推動小組」,定期檢視並督導改善無障礙運輸業務。
- 說明各運輸系統無障礙設施設置依「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及「建築技術規則」辦理。
- 指出配合2050淨零排放目標,預計2030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且受補助電動大客車皆須符合通用無障礙車輛規格。
- 說明已修正「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辦法」,增訂「無障礙之場站設施、服務、運輸工具設備與安全」項目,佔總成績10%,以敦促業者改善。
- 回應申訴窗口建議,表示部內相關機關設有為民服務中心及首長信箱可供聯繫。
- 回應駕駛人訓練建議,表示已訂定低地板公車作業流程、製作影片,並加強束縛系統處理,函請地方政府辦理。
- 回應馬祖無障礙計程車問題,表示已與連江縣聯繫,將持續規劃。
- 回應強制機制建議,表示目前透過補助要求業者配合,將朝制度化改善。
劉英秀 法務部參事
- 說明法務部積極推動「司法近用權」,確保身心障礙者司法權益。
- 指出檢察機關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對被告進行權利告知時,應說明法律扶助權利,並透過通譯服務確保溝通無礙。
- 強調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若被告為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應由輔佐人陪同在場。
- 說明為避免對弱勢對象實施測謊,已明訂智能障礙、聽覺障礙、反應遲緩或情緒不穩定者得不實施測謊。
- 表示檢察機關定期檢視軟硬體設施,規劃無障礙動線,並設置志工導引服務,以便利身心障礙者洽公。
- 承諾將持續辦理、推廣及宣導相關司法近用權之便民措施,拉近民眾與司法的距離。
陸怡璇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庭法官
- 說明我國憲法保障人民實質平等,並與CRPD平等權意旨相同,身心障礙者於司法訴訟程序均享有自然人權利。
- 指出司法院已函送「法院各類法庭設置無障礙席位之指引」予各級法院,確保身心障礙者司法近用權。
- 說明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參與訴訟,提供法律扶助、通譯傳譯、辯護人、輔佐人、陪同人、特別代理人、科技法庭等機制,並視身心狀況調整訴訟程序。
- 表示司法院每年持續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相關研習課程,提升所屬人員對身心障礙意識的理解與尊重。
翁燕雪 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 說明行政院已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修法四大方向與衛福部報告內容一致。
- 報告112年度身心障礙者相關公務預算編列261億元,較111年度增加16億元,主要用於教育、衛福及交通等領域。
- 指出社會福利基金持續挹注公益彩券回饋金推展社福計畫,111及112年度規劃用於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服務經費分別為6,680萬元及7,300萬元。
- 表示未來政府將配合修法方向,持續投入相關預算資源協助身心障礙者獨立生活與平等參與社會。
楊耿瑜 數位發展部政府司副司長
- 說明政府網站無障礙檢測業務自111年8月27日起由數位發展部接續辦理。
- 報告截至111年10月,已核發4,332筆政府網站有效無障礙標章,並主動提醒機關重新申請檢測。
- 指出「無障礙網路空間服務網」已新增「無障礙申訴專區」,提供各界反應政府網站無障礙設計及使用疑義。
- 說明已訂頒「行動化應用軟體無障礙檢測指引」,規劃分年分階段推動政府機關APP納入無障礙符合性檢測。
相關後續
- 委員會主席認同會議室硬體設備不足問題,將敦促本院相關幕僚單位予以精進改善,以使身心障礙者享有相同的空間與便利。
- 委員會將把所有與會專家學者及委員的寶貴意見與書面資料彙編成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及所有出席貴賓參閱。
- 公聽會報告將作為審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特定議案的參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10301
- 卷/期/冊
- 111/103/1
- 發布日期
- 2022-11-30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