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地方選舉查賄與司法廉政專題報告及質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1-09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的賄選查察、防制成效及行政中立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幽靈人口定義、警務人員投票權、賄選定罪率、不法金流追查及境外資金介入等議題。此外,委員們也針對石木欽法官案與調查局毒品遺失案表達高度關切。各部會承諾秉持中立、依法查辦,並檢討改進相關制度。
討論事項一
「2022年全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賄選查察及防制成效,如何落實行政中立、秉持勿枉勿縱查緝不法,改善日漸敗壞選風」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及質詢主要探討2022年地方選舉中,檢警調廉機關在查察賄選、防制選舉暴力、打擊假訊息、阻絕境外資金方面的成效,以及如何確保執法過程中的行政中立,以改善選風。
- 會議也深入討論了司法公正性、贓證物管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的落實,以及原住民選舉的特殊性問題。
相關爭議
- 「幽靈人口」定義模糊與執法困擾:蔡部長對無對價關係的遷戶籍行為是否構成幽靈人口未給予明確定義,引發金門鄉親返鄉投票可能遭查辦的疑慮。
- 警務人員投票權受限:警政署坦承因勤務需求,部分遠距離執勤警察可能無法返鄉投票,導致投票權被剝奪,引發委員對此現況的不滿。
- 賄選案件定罪率偏低:委員質疑賄選案一審有罪、二審卻改判無罪的落差過大,認為司法在破壞自身獨立性,且可能助長賄選歪風。
- 石木欽法官案的懲處與退休金追討:委員質疑石木欽案懲戒法院判決過輕,且其已領走的退休金追討進度緩慢,要求司法院加速處理並比照新法精神。
- 不法金流凍結金額與境外資金來源:委員質疑查獲的五億餘元凍結犯罪所得相較於三千九百億元金流過低,且要求明確指出干預選舉的境外資金來源國和流向團體。
- 「賄選熱區」認定與行政中立疑慮:警政署將苗栗、彰化、南投、雲林、宜蘭等縣市列為重點查緝區,引發委員質疑是否因執政黨派而有選擇性辦案之嫌。
- 調查局6.5公斤安非他命「失而復得」案:委員對調查局毒品證物管理混亂、清查不實及事後發現毒品經過提出強烈質疑,認為嚴重打擊司法威信。
立法委員發言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質疑法務部對「幽靈人口」的定義不夠明確,尤其針對無對價關係的返鄉投票者可能被查辦,造成擾民。
- 關切金門鄉親因搭飛機返鄉投票而常被列為幽靈人口查辦的問題,並詢問法務部是否支持不在籍投票。
- 質疑候選人選前遷戶籍不受幽靈人口規範的雙重標準,要求法務部檢討。
- 關切選舉期間警察人員因勤務無法投票的問題,要求警政署研議解決方案。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肯定法務部查察賄選的積極性,但憂心選風敗壞及賄選花樣百出日益嚴重。
- 質疑賄選案件一審有罪、二審卻常改判無罪的現象,要求司法院提供有罪定讞率數據並檢討法官判決獨立性。
- 質疑檢警查獲的不法金流高達3,982億元,但凍結犯罪所得僅5.5億元,比例過低,要求加強追查。
- 要求調查局明確說明干預選舉的境外資金來源國(指中國)及流向的「紅色團體」。
- 呼籲廉政署加強查察公務人員利用職務介入選舉,並要求警政署積極打擊黑道介入選舉的問題。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質疑石木欽法官案懲戒法院二審判決「撤職停止任用1年」過輕,且其已領取之600多萬元退休金追討進度緩慢,要求司法院加速處理。
- 質疑警政署將特定縣市列為「賄選熱區」的依據,並懷疑此舉是否具政治考量,有藉查賄牽制地方選舉之嫌,要求秉持行政中立。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調查局遺失6.5公斤安非他命案,在未懲處前又「失而復得」,抨擊調查局查證不清及管理混亂,嚴重打擊社會信任。
- 要求調查局清楚交代毒品「失而復得」的過程細節,包括清查人員是否確實搬動障礙物查找,並檢討庫房管理空窗期問題。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調查局6.5公斤安非他命「失而復得」案,認為調查局內部存在「佛地魔」及「消失的密室」,可能存在刻意掩蓋或事後放回毒品的情況。
- 抨擊調查局在毒品遺失案後聲稱的全面清查與精進管理措施形同虛設,要求徹底整頓內部管理機制。
- 質疑航基站毒品存放混亂,甚至與資訊耗材、會客室等處混放,要求調查局檢討是否僅為航基站個案或普遍現象。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要求法務部和調查局承諾秉持行政中立,勿辦藍不辦綠,強調依法行政、客觀公正查辦賄選。
- 針對網路流傳計程車綁樁或賄選影片,要求法務部和調查局儘速查辦,並承諾不會因政治考量而延遲處理。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關切縣市長層級候選人賄選查察的公平性,尤其在高層與地方勢力關係密切的地區,基層執法人員可能面臨壓力。
- 要求法務部宣示全力支持基層司法警察查辦高層候選人賄選,並建議提供高檢署督導小組的專線窗口,以解決基層同仁的憂慮。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要求檢警調廉機關在偵訊原住民時,務必遵守刑事訴訟法規定,通知法扶基金會律師到場協助。
- 呼籲法務部、內政部及司法院應參考過去原住民立委簡東明及林正二等因選舉訴訟受困的案例,檢討並瞭解原住民選舉的特殊性,避免不當查辦。
相關人員回應
黃麟倫 司法院副秘書長
- 承諾將提供賄選案件有罪定讞率資料。
- 解釋刑事訴訟採嚴格證據法則,判決需證據確鑿,否則難以有罪。
- 承認部分法官貪瀆是司法之痛,但強調絕大部分法官獨立審判不受干涉,並解釋撤職對公務員的影響。
- 說明石木欽案退休金部分已與考試院研究,並已發函追回一定比例的退養金,將依法追索。
蔡清祥 法務部部長
- 強調公平選舉是民主及廉能基礎,已責令檢警調廉移民機關公正執法,並提出「一個核心目標」、「三項工作重點」及「六大具體作為」。
- 說明截至目前已分案「選他」案件2,218件、「選偵」案件491件,聲請羈押66人,起訴63件105人。
- 解釋「幽靈人口」定義為無居住事實但為選舉而遷戶口到特定選區支持特定候選人,但個案認定仍由檢察官判斷。
- 承認提高扣押金流比例仍需加強,並會請高檢署加強追查。
- 強調法務部三令五申要求行政中立,會派上層檢察官到地方督導,並力挺基層執法人員查辦任何層級候選人賄選。
- 針對6.5公斤安非他命案,表示檢察官仍在偵查,將查明事實真相及行政責任,並已進行管理改進,將使用RFID等科技方法嚴格管制毒品。
王俊力 法務部調查局局長
- 說明調查局已規劃選舉查察工作,包括加強情資蒐報、頒訂專案計畫、建置檢舉專區、進行宣導講習並派員進駐地檢署。
- 報告目前已蒐報情資1,012件,偵辦196案,約談1,687人,羈押23人,起訴6案。
- 強調調查局秉持依法行政、行政中立,強力查察避免金錢暴力及境外勢力介入選舉。
- 說明境外資金來源包含大陸地區及東南亞地區,並已掌握流向團體。
- 針對6.5公斤安非他命案,說明監察院彈劾未包含此部分,但已對相關主管及承辦人進行行政懲處,並持續追查,不排除任何涉案可能性。
- 解釋當時毒品存放處所不足,事後已檢討並要求毒品盡速移送地檢署及銷燬,且銷燬前會再檢驗確認。
莊榮松 法務部廉政署署長
- 表示廉政署的報告內容已包含在法務部部長的報告中,無須額外報告。
林順家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說明警政署已函頒查賄制暴執行計畫,成立專案小組,建立檢警聯繫窗口,嚴防假訊息及境外勢力介選。
- 報告截至11月4日,已移送賄選案件121件526人、選舉暴力案件55件75人、其他妨害選舉案件310件373人。
- 說明已執行掃黑專案4波(檢肅1,758人)、肅槍專案3波(查獲槍枝219支)、查緝賭博專案3波(查獲1,120件4,809人)、掃蕩地下不法金流專案2波(查獲85件344人)。
- 說明警察人員若在1、2小時內可往返投票地,會派人接替,但若太遠則無法投票,因投開票日警力總動員停止休假。
- 將苗栗、彰化、南投、雲林、宜蘭等6縣市列為重點查緝區,是因評估選情激烈且賄選情資較多,並將提供書面數據資料。
邱紹洲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 說明犯罪集團洗錢的過水費比例因層級不同而異。
相關後續
- 本次專題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 委員黃世杰、林思銘、周春米、陳明文及鄭運鵬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法務部部長承諾將與高檢署轉達公布督導小組窗口,以利基層同仁反映高層候選人賄選情資。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10401
- 卷/期/冊
- 111/104/1
- 發布日期
- 2022-12-02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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