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法務部業務、預算審查與多項司法議題質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1-10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法務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會議聚焦詐騙與人口販運、檢察官人力與工作負荷、揭弊者保護法、虛遷戶籍投票罪認定、選舉查賄公正性、兩岸共打成效、司法精神鑑定預算及調查局毒品遺失等關鍵議題。多位立法委員就當前社會治安與司法改革提出質詢與建議,行政部門則就相關政策與執行狀況進行回應,部分議題要求法務部研議並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法務部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含附屬單位預算及財團法人預算書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法務部及其所屬機關112年度的業務概況、立法計畫及預算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涵蓋打擊詐欺、人權保障、司法外交、矯正服務、國際合作、健全法制、犯罪被害人保護及更生保護等多元面向。
- 質詢焦點集中於近期猖獗的詐騙與人口販運案件、檢察官與司法警察人力及職權分配、揭弊者保護法立法進度、選舉期間查賄與假消息防制、以及特定法律條文解釋與執行問題。
相關爭議
- 詐欺犯罪與警紀問題:立法委員質疑台版柬埔寨詐騙案凸顯詐欺猖獗,且警大校長等高階警官醜聞顯示警紀鬆散,要求法務部嚴辦並主動查辦。
- 詐欺罪刑度與被害人補償:立法委員認為現行詐欺罪刑度過輕且對社經弱勢被害人缺乏補償機制,建議修法設置最低本刑並擴大被害人保護條例適用範圍。
- 社群媒體與金流控管:立法委員指出Meta(臉書)及LINE公司對警方調閱資料不配合,且銀行調整轉帳額度易被詐騙集團利用,要求法務部協商改善。
- 調度司法警察條例與檢察官負荷:立法委員質疑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修法進度緩慢,導致檢察官案件量過大、辦案品質受影響,且緩起訴、簡易判決等簡化程序使用率低,要求法務部檢討並提出修法建議。
- 揭弊者保護法立法延宕:立法委員關切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已在行政院審查逾3年,質疑其進度緩慢,要求法務部積極推動。
- 虛遷戶籍投票罪認定爭議:立法委員指出虛遷戶籍投票罪中「意圖影響選舉」及「繼續居住事實」的法律見解法院間存有歧異,造成執法困擾,要求法務部釐清並研議修法。
- 選舉查賄公正性與布雷計畫:立法委員質疑檢調查賄可能分藍綠,且「萬人布雷計畫」恐淪為「釣魚偵查」,要求檢察總長保證查賄公正、不分顏色。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版柬埔寨詐騙案及警大校長醜聞,質疑警紀鬆散與廉政署查辦不力。
- 提出詐欺罪刑法第339條應設置最低本刑的修法建議,以遏止致人傷亡的詐騙情事。
- 建議將社經弱勢的詐欺被害人納入犯罪被害人保護條例,給予適度補償與協助。
- 希望法務部啟動跨部會防制詐騙犯罪,從根本改善年輕人投入詐騙行業的結構性問題。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質疑詐騙集團利用銀行調整額度及虛擬貨幣造成金流斷點,以及Meta與LINE公司對臺灣警方調閱資料的不配合。
- 建議法務部與高檢署應與金管會協商,要求LINE Pay等金融服務受臺灣法律約束。
- 要求法務部與高檢署協調電信公司,讓警察機關調閱通聯資料費用減免或由檢察署統一調閱。
- 關切揭弊者保護法立法進度緩慢,要求法務部儘速將草案送立法院審查。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質疑幽靈人口定義不明確,導致返鄉投票者可能面臨犯罪嫌疑。
- 質疑檢調單位偵辦案件效率不一,偏重政治性案件而忽略民生詐騙案。
- 要求檢調單位應以偵辦政治案件的效率和心態,好好偵辦百姓關切的詐騙案件。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追問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修法進度,指出該條例不合時宜且拖垮檢察官辦案品質。
- 質疑緩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及認罪協商等刑事司法程序簡化工具的使用率持續下降,要求法務部檢討並提出具體修法建議。
- 要求法務部於3個月內具體提出改善刑事司法程序簡化工具使用率的修法建議及書面報告。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關切檢察官人力不足及工作過勞問題,要求法務部立即補足人力並改善工作環境。
- 建議法務部鼓勵檢察官多利用緩起訴制度,以減輕檢察官負擔並提升司法效率。
- 追問揭弊者保護法立法進度,要求法務部向行政院提出優先審議要求。
- 關切仲裁法修正草案進度,要求法務部儘速提出官方版本以符合國際標準。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刑法第146條虛遷戶籍投票罪中「特定候選人」是否包含參選人本人,以及「繼續居住事實」的認定標準,導致法院判決歧異。
- 指出刑事判決與當選無效之訴結果可能不一致,對社會難以交代,要求法務部儘速修法釐清相關疑義。
陳以信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版柬埔寨案及台南近期治安事件,要求法務部加強偵辦組織型犯罪,防止國內出現類似「人間地獄」。
- 質疑檢察總長公布的查賄成績單顯示部分地檢署查賄不力,要求說明原因並加強改進。
- 關切「萬人布雷計畫」的執行方式,提醒檢察總長布雷不能變成釣魚,並要求保證查賄不分藍綠、無政治動機。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檢調體系辦案是否依法行政、不分顏色,要求提出具體措施證明公正性。
- 呼籲法務部將暴力犯罪問題提交行政院治安會報,進行跨部會分工,有效降低暴力犯罪及虐囚事件。
- 指出台版柬埔寨虐囚案比柬埔寨更兇狠,政府與檢調責無旁貸,應提出具體防範措施。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要求法務部從源頭控管詐騙廣告曝光,並編列檢舉獎金鼓勵民眾檢舉詐騙情資。
- 認為詐欺罪刑責過輕導致詐騙猖獗,建議修法加重刑責,以杜絕臺灣成為「詐騙王國」。
- 呼籲法務部應拿出態度,檢討並修正刑法等相關法規,以嚴懲詐欺犯。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苗栗地區違法盜採砂石及回填廢棄物問題,指出地方政府行政罰過輕,要求苗栗地檢署主動偵辦。
- 呼籲各地方檢察署與法務部重視國土破壞,對於不法行為應要求清除,並積極查察不法利得。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詢親綠粉絲團發布冒用國會議員簽名的造假文件事件,要求檢調單位儘速偵辦,避免影響選舉公正性。
- 關切台版柬埔寨案及淡水、青埔大規模囚禁案,質疑其嚴重性為中華民國治安史上罕見,要求法務部宣示對此類犯罪的重懲決心及可能刑責。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關切全國檢察官、書記官、法警及監所管理員工作壓力過大問題,要求法務部提出具體對策及解方。
- 質疑法務部及其所屬機關「員工協助方案」(EAP)預算編列嚴重不足,導致心理支持資源匱乏,要求檢討並大幅增加預算。
- 指出法警裝備(如辣椒水)補充管道不明確,導致法警執勤安全受影響,要求法務部檢討改善。
- 揭露部分檢察署因加班費不足,要求法警只能報補休不能報加班費的問題,要求法務部通令禁止此類行為。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關切借提矯正學校學生過久影響受教權問題,建議完善遠距訊問設備、簡化借提行政流程,並提供補救教學等方式減緩影響。
- 要求法務部與矯正署就如何減緩借提對矯正學校學生受教權的影響,於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質詢親綠粉絲團冒用國會議員簽名發布造假文件事件,要求法務部與調查局盡全力偵辦,還社會公道。
- 告發衛福部高端EUA審查及採購涉嫌圖利罪,質疑其未公開透明,並詢問誣告罪要件。
- 質疑疾管署未經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搜集施打疫苗民眾資訊為高端做效益報告,可能違反個資法及侵害隱私權。
- 關切「法律人的養成、考選、專業訓練」司改結論的規劃進度,詢問何時召開改革法學教育的全國性會議。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質疑調查局遺失6.5公斤安毒又離奇尋獲事件,凸顯毒品保存與管理有重大疏失,且過程疑點重重,要求調查局交代清楚。
- 關切贓物、證物保存的RFID系統建置進度,要求法務部與各執法單位加速統一建置。
- 質疑法務部不願提供外役監受刑人相關資料,要求提供執行2個月或4個月以下刑期者到外役監的原因及犯罪類型等資訊。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以簡東明前立法委員賄選案為例,指出原住民選區幅員遼闊,候選人需要大量輔選人員,其工作費或津貼僅為補貼辛勞,非工資。
- 呼籲檢察長們應深入瞭解原住民選舉實務,避免因認定不當造成對候選人「難以復原的司法傷害」。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成效不彰,請求案件完成率極低,認為受兩岸關係影響,恐影響臺灣治安。
- 質疑法務部宣示嚴辦假消息的公正性,指出過往查辦人民快、查辦政府慢的案例,導致人民對司法不信任。
- 要求法務部透過實際行動證明司法公正獨立,加強與人民溝通,重建信任。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關切精進監護處分執行進度與預算執行率,質疑法務部通知各地檢署辦理醫療費用時間過晚,且核銷流程冗長。
- 要求高檢署於兩、三個月內訂定司法精神監護處分醫療費用的SOP,確保醫療機構能及時請領費用。
- 質疑六都所在地地檢署司法精神鑑定費用預算三年未增加,且112年亦無增加,恐影響偵查中鑑定品質,要求法務部積極向主計總處爭取預算。
相關人員回應
蔡清祥 法務部部長
- 強調法務部嚴格要求公務員嚴守分際,若有違規違法將嚴辦,並表示警大校長事件已啟動調查。
- 贊同嚴辦詐欺犯,若涉人命將以殺人罪嚴辦,並承諾研究詐欺被害人補償機制及結合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被害人。
- 指出詐騙集團利用弱勢民眾生活困難進行誘騙,法務部將持續與金管會協商LINE公司等金融服務的監管問題。
- 承認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不合時宜,贊成修正,目標是檢警分工發揮所長,但檢察官仍需掌握偵查全局。
- 表示檢察官工作繁忙,已向行政院爭取未來4年增加600位人力及輔助人力。
- 表示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已在行政院審查中,但公私部門是否合併立法仍有不同意見,承諾將意見反映給行政院。
- 回應仲裁法修正草案將符合國際標準,讓仲裁案件留在國內處理,預計下個會期前公告初步草案。
- 承認虛遷戶籍投票罪因法院見解歧異,將內部檢討法律構成要件是否不夠明確。
- 宣示法務部要求所有檢察、調查機關全力查賄,嚴查就是最好的反賄選宣導,並要求總長率領檢察長全力以赴。
- 承諾將全力以赴偵辦國土保育案件,若涉刑事責任將從重嚴辦,行政責任則會與主管機關聯繫處理。
- 表示對於冒名簽名文件案,警方受理後若涉刑責將移送地檢署偵辦,法務部原則性指示儘速處理。
- 回應台版柬埔寨及大規模囚禁案情節嚴重,地檢署已動用全署力量嚴辦重懲,並強調臺灣絕不容許此類情事。
- 表示已積極處理檢察官工作壓力問題,包括爭取人力及簡化業務,並提供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案。
- 承諾將檢討法警裝備不足及補充問題,並將協助各地檢署爭取員工協助方案經費。
- 強調法務部將堅守法治國原則,尊重個案檢察官辦案空間,不會指導個案判決。
- 回應矯正學校學生借提問題,已發函要求檢察機關、法院儘速處理,並支持採用遠距視訊訊問,將研究具體執行細節。
- 承諾將密切注意冒用簽名文件案,並請調查局依法處理。
- 表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受政治及疫情影響,成效不彰,但仍持續聯繫,希望撇開政治務實執法。
- 強調法務部絕對會公正依法執行假消息查辦,並加強與人民溝通,秉公處理。
- 回應監護處分預算執行率,110年及111年1至6月皆超過100%,並承諾將儘快釐清相關疑義,訂定SOP以確保醫療費用及時核銷。
- 表示若各地檢署司法精神鑑定預算不夠,高檢署可支援,並將再努力爭取預算。
張斗輝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
- 回應Meta(臉書)下架問題,表示臺高檢署已與Meta達成合作共識,刑事警察局即日起可直接與Meta聯繫。
- 回應科技偵查中心對科技犯罪的突破,表示將全力協助各地檢察署進行破密及分析,支援士林地檢署等案件。
- 說明檢察官使用簡易判決處刑及認罪協商制度意願下降,可能與法官認定差異有關,但仍認為這些制度有必要。
- 回應查賄成績單問題,表示評核只到10月25日,是整體要求,並非二分法,將持續督導各地檢署調整查賄節奏與方向。
- 說明萬人布雷計畫是整體性要求,強調中立公正,落實於法律程序正義及新聞發布,並可接受檢驗。
- 回應暴力犯罪問題,指出其複雜性涉及跨境、加密貨幣、社群媒體及洗錢等,需立法、法制及跨域合作才能斷根。
- 表示檢察機關工作繁重,案件量增加20%至30%,檢察官已全力處理詐欺與查賄案件,並會繼續努力遏止犯罪。
- 回應監護處分醫療費用核銷問題,表示費用依照衛福部109年函辦理,部分醫療院所主張差額給付導致認知歧異,臺高檢署已召開多次會議討論,並報法務部核示。
- 承諾將儘快釐清監護處分費用相關疑義,並訂定SOP以確保醫療機構及時請領費用。
王俊力 法務部調查局局長
- 回應高虹安委員案件,表示是接獲民眾檢舉後立案發交北機站調查,目前尚未約談關係人,將依照偵查計畫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 承諾所有案件只要證據明確都會盡全力偵辦,並加速處理證據不夠清楚的案件。
- 回應台南選舉暴力事件,表示將盡全力蒐證並與地方警察合作,臺南地檢署已分案指揮偵辦。
- 回應調查局遺失6.5公斤安毒案,表示該批毒品外觀、條數、重量及純度與失落毒品高度相似,目前檢察官仍在指揮偵辦中。
- 承認毒品失落事件凸顯保管制度不完備、人員未落實執行及人為弊端,已進行檢討改進,並分三期建置RFID系統。
- 表示遺失毒品是在地下室倉庫發現,非正式毒品保存室,且當時庫房內有大量物品阻擋,導致多次清查未發現。
- 承諾將配合委員要求,提供今年集團式犯罪起訴件數等資料。
- 回應趨勢科技公司陸資問題,將查清楚並提出報告。
張斗輝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長
- 報告111年1至9月業務執行情形,新收開案1,670件,服務7萬6,197人次,服務在案案件總計6,927件。
- 說明111年業務重點包括即時關懷、法律協助(規劃國民法官法案件被害人出庭服務、提高律師酬金)、生活重建(提供重傷被害人照護物資、推動專長培育計畫)、其他業務(編印工作指引、研修犯保法修正草案配套子規定)。
- 說明112年業務推動重點包括掌握案源、提升服務專業、即時關懷、確保被害人獲訴訟資訊、擴大法律協助、友善補償審議、提升經濟安全支持、建構公私協力網絡、推動職場健康、誠信經營、多元行銷、業務系統資訊化。
- 報告111年9月底預算執行率收入100.28%、支出71.56%,112年預算編列1億7,871萬9,000元,較上年度減少746萬6,000元。
張斗輝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董事長
- 報告111年1至9月業務執行情形,包括結合社會資源辦理安置處所、開辦技訓班、輔導就業就學就醫、急難救助、訪視關懷追蹤、圓夢無息創業貸款及駐監輔導。
- 說明111年主要工作重點包括配合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2.0、推出幸運草網路商店街及更生事業群計畫、提供司法少年租屋補貼、編印幸運草購物誌、協助更生藝術家推展作品。
- 報告112年工作要點包括配合再犯防止推進計畫、協助解決更生人住居所問題(加強查核安置處所、提供租屋補助、開發供膳宿協力廠商)、加強技能訓練及穩定更生人就業服務。
- 強調將持續努力,務期更生人復歸社會自力更生,適應社會生活並預防再犯。
鄭銘謙 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董事長
- 報告111年度截至9月份業務執行績效,包括辦理監所技訓(手工麵線班、閩式燒餅班等)、輔導就業就學、疫情期間採購更生事業主產品、慰問貧困更生人家庭。
- 說明秉持貫穿式司法保護理念,提前入監辦理職前訓練,協助更生人取得證照,提高雇主僱用意願,實現就業無縫接軌。
- 指出因應疫情,透過電話、LINE、家訪等方式關懷更生人,並結合資源協助家屬就業,提供紓困採購團、抗疫暖心包、急難救助金等幫助個案家庭。
- 說明在戒癮輔導方面,推動戒癮12步驟計畫及阿德勒取向生涯建構團體輔導,協助藥癮收容人身心復健,促進家庭關係並佐以就業輔導與社會連結。
- 報告上半年在金門機場舉辦「梧州尚藝美展、太武更生饗宴」更生人作品展覽,展現更生保護及監所藝文教化成果。
- 說明未來努力方向將持續推動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健全更生保護服務網絡、深化更生人就業促進與創業輔導、精進志工在職訓練,提升服務品質。
邢泰釗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 回應幽靈人口定義,表示選罷法規定明確,需有「意圖影響選舉」及「詐術或其他不正之方法」等要件,個案需實地調查認定。
- 表示返鄉投票若無詐術或不正當方法,且有正當理由(如就學、就業),則不符合幽靈人口構成要件。
- 說明認罪協商及簡易判決制度設計有必要,但實際使用數據起落,與法官認定可能不同。
- 回應查賄成績單,表示評核只到10月25日,是整體要求,並非二分法,將持續督導各地檢署調整查賄節奏與方向。
- 說明萬人布雷計畫是整合曾檢舉者、有意願者及廣泛法律宣導的配合者,強調務實、不擾民且忠實反映情資,目標是提高成功率。
- 保證檢察官辦理選舉一定中立、公正,強調程序正義與新聞發布的公正性,並可接受檢驗。
- 說明暴力犯罪問題複雜,涉及跨境、加密貨幣、社群媒體及不良幫派等,需立法、法制、科技偵查及跨域合作才能斷根。
- 指出檢察官工作繁重,案件量增加20%至30%,尤其詐欺案件多,檢察官已全力偵辦,並重視犯罪被害人保護。
陳松吉 苗栗地檢署檢察長
- 回應苗栗國土破壞及盜採砂石案,表示苗栗地檢署已於10月26日分案偵辦,並指揮苗栗縣調查站及中部地區工作站積極偵辦中。
葉淑文 臺南地檢署檢察長
- 回應台南選舉暴力事件,表示已立即分案,指派黑金組檢察官專案指揮偵辦,並將與警察機關配合儘速偵破。
- 表示學甲地區公司槍擊案與選舉暴力事件的關聯性仍在調查中。
黃俊棠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 回應矯正學校學生借提問題,表示所有矯正機關均有遠距視訊設備,法院有需要即可使用。
- 承諾將研究如何減緩借提對矯正學校學生受教權的影響,包括課程錄影、補救教學及考期安排等建議,並於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討論事項所列各案報告及詢答完畢,決議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針對討論事項所列各案的預算提案,請於11月18日上午10時30分前提出,逾時不受理。
- 法務部需就游毓蘭委員要求提供的「受刑人執行前遷戶籍聲請囑託執行人數」書面資料,於一週內提供。
- 法務部需就黃世杰委員要求提供的「改善刑事司法程序簡化工具使用率」書面報告及修法建議,於3個月內具體提出。
- 法務部矯正署需就邱顯智委員要求提供的「如何減緩借提對矯正學校學生受教權的影響」書面報告,於一個月內提交。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10501
- 卷/期/冊
- 111/105/1
- 發布日期
- 2022-12-0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