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及其所屬機關112年度預算審查:聚焦輸銀增資、國債與各項業務費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1-10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會議審查財政部及其所屬機關112年度歲出預算,涵蓋財政部、國庫署、關務署、國有財產署及財政資訊中心。會議聚焦於輸出入銀行增資案、中美洲銀行股本、國債付息、各項業務費與設備投資,並討論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效率。多數提案經協商後,部分預算予以減列或凍結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少數議案則保留送院會處理。
討論事項一
財政部一般行政預算案 (第1案至第16案)
核心議題
- 討論財政部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的業務費、一般事務費、宣導費、旅費及資訊設備費等預算編列,著重於預算數額的合理性與透明度。
- 審查各稅法令函釋檢索系統預算編列、社群媒體宣傳經費效益,以及一般事務費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的增減。
相關爭議
- 法令函釋檢索系統預算編列不明:林楚茵委員質疑預算書呈現方式造成誤解,要求詳盡說明。
- 社群媒體宣傳費效益:高嘉瑜委員質疑臉書、LINE官方帳號宣傳效益不高,建議刪減50萬8,000元,並願免費協助宣傳。
- 一般事務費增列合理性:張其祿委員指出112年度一般事務費較前年度增加,提案減列100萬元。
- 預算增列與物價指數不符:李貴敏委員質疑財政部預算增列比例遠高於物價指數及基本工資漲幅,要求說明差異原因及委外辦理的必要性。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重複編列:張其祿委員質疑財政人員訓練所設備費用重複編列,提案凍結20萬元。
立法委員發言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質疑各稅法令函釋檢索系統預算編列不詳盡,導致誤解,要求提出報告後解凍。
- 認為財政部預算書編列與說明不詳盡,使委員助理難以理解。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臉書、LINE官方帳號宣傳預算增加50萬8,000元的實用性與效益,認為宣傳效果不佳。
- 表示願意免費協助宣傳,建議刪減相關經費。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一般事務費100萬元,因其整體預算逐年增加。
- 提案減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00萬元,並質疑財訓所設備重複編列。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針對基本工資調整部分表示不堅持刪減,可併案處理。
- 質疑宣導費增加主要用於LINE及臉書宣傳的效益,建議改為主決議。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委辦費用過高,以及預算增列比例(如物價調漲、基本工資)與實際數字不符,要求財政部覈實編列並說明差異原因。
- 要求財政部會後提供書面資料,說明預算差異主要項目及委外辦理的困難與原因。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同意將部分提案稍作刪減,並建議凍結案只需提出書面報告即可解凍,無需花時間爭論凍結金額。
相關人員回應
李秋月 處長 會計處
- 解釋法令檢索系統預算編列的誤解,因預算表呈現方式不同導致,實際是淨增62萬元,並非單項費用。
- 說明預算書第24頁與第44、45頁呈現方式差異,造成委員對法令檢索系統預算額度的誤解。
楊金亨 處長 秘書處
- 說明社群媒體宣傳經費增加50萬8,000元,主要用於廣告投放、LINE官方帳號選單設計及製作宣導影片等,以提升實用性。
- 強調每年宣導經費均覈實編列,並說明LINE@官方帳號營運費及美編軟體費用為必要支出。
蘇建榮 部長 財政部
- 承諾改進預算書表達方式,避免委員誤解,並同意將林楚茵委員的凍結案改為主決議。
- 回應高嘉瑜委員關於宣傳經費的質疑,表示官方帳號仍有政策宣導必要,並尋求整體考量。
- 回應李貴敏委員關於預算增列與物價指數不符的質疑,說明部分增列是因委外人力基本工資調漲及遇缺不補導致的委辦費增加。
- 強調財政部預算編列相對覈實,非浮編,並會嚴謹看待預算審查。
許寧佑 所長 財政人員訓練所
- 說明訓練所教室設備如麥克風、投影機有6至8年耐用年限,近期因年限到期需替換,以維持教學品質。
相關後續
- 第1案改為主決議。
- 第2案至第15案併案,業務費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16案改為主決議。
- 第17案至第19案併案凍結10%,提出書面報告,以第17案為主。
- 第39案、第46案、第48案、第49案、第52案改提書面報告。
- 第36案、第38案、第40案、第42案至第44案、第54案、第58案、第59案、第61案照案通過。
- 第37案、第41案、第45案、第47案、第50案、第51案、第53案、第56案、第57案、第60案修正通過。
- 第55案改為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二
財政部促參業務預算案 (第20案至第32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財政部促參業務的資訊服務費、委辦費、設備及投資、獎補助費等預算編列。
- 討論促參整體進度、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機制明確化,以及獎補助費對地方政府前置作業的補助效益。
相關爭議
- 資訊服務費增列不合理:郭國文委員質疑資訊服務費為固定維護業務,預算不降反升,提案減列30萬元。
- 委辦費增加比例:李貴敏委員質疑委辦費較往年大幅增加,要求說明必要性。
- 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原則:李貴敏委員質疑促參業務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應基於實際投資項目,而非與往年預算數相比,要求提供具體項目清單。
- 獎補助費效益與透明度:郭國文委員質疑獎補助費提高是否能降低解約率,李貴敏委員要求提供過往各縣市補助資料以評估效益。
立法委員發言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促參業務相關預算10%,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促參業務相關預算100萬元,並要求促參司明確化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機制,加強促參推進。
- 強調促參整體進度落後,希望書面報告能檢討數位及綠能、社會住宅等新措施的進度。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主張減列資訊服務費30萬元,認為其為固定業務,議價空間大卻未降反升。
- 針對獎補助費,提出凍結並要求書面報告說明其是否能降低解約率。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建議刪減委辦費1,200萬元,要求說明其必要性。
- 質疑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應基於實際投資項目,而非與前一年比較,要求提供具體項目。
- 建議將設備及投資與獎補助費改為凍結案,並要求促參司提供前3年投資項目及各縣市補助金額的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李建賢 司長 促參司
- 說明委辦案費用較前幾年增加,但相較111年僅增加80萬元。
- 說明設備及投資預算已自行從450萬元降至200萬元,是覈實核算。
- 說明獎補助費增加129萬元是為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促參前置作業,因申請案件數多且每年額度不足。
相關後續
- 第20案、第21案、第22案、第31案與第32案併案凍結10%,提書面報告,以第21案費委員的提案為主,書面報告內容需包含李委員與郭委員的要求。
- 第23案至第30案併案減列業務費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討論事項三
財政部中國輸出入銀行增資案 (第33案、第34案)
核心議題
- 討論中國輸出入銀行增資100億元的目的、資金運用透明度、海外放貸風險管控機制,以及其在經貿外交中的角色。
- 關注輸銀在海外放貸是否存在黑箱作業、被政治人物或關係人利用獲利,以及呆帳問題對全民財政的影響。
相關爭議
- 金錢外交疑慮:李貴敏委員多次強調反對金錢外交,質疑輸銀增資是否用於維繫薄弱邦交關係,而非服務臺商或促進經貿。
- 資訊不透明與黑箱作業:郭國文、張其祿、李貴敏委員質疑輸銀對國會委員資訊隱匿,卻對新聞界公開,要求建立透明的風險管控機制及定期報告。
- 政二代與關係人獲利:李貴敏委員擔憂輸銀資金可能被政治人物或政二代透過管道獲利,要求部長保證不會發生關係人交易。
- 呆帳問題與全民買單:李貴敏委員指出過往邦交國呆帳問題未解決,導致全民買單,質疑輸銀放貸審核機制。
- 舊聞誤解與資訊澄清:部長澄清報載輸銀呆帳為2017年舊聞,郭國文委員則要求輸銀應主動澄清,而非讓舊聞持續流傳。
立法委員發言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反對金錢外交,認為其無實效且會掏空台灣資金,主張資金應留在國內。
- 質疑輸銀增資目的,擔憂資金被政二代或關係人透過保證獲利,要求部長保證杜絕此類行為。
- 關注邦交國呆帳問題,認為應公開透明,避免全民買單。
- 要求輸銀應建立公開透明的資訊揭露機制,而非將公開資訊視為機密。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質疑輸銀對委員資訊隱匿,卻對新聞界公開機密資料,要求部長督促改進態度。
- 認同輸銀功能與定位應提升,增資不反對但要求明確貸放對象及風險管控,避免資金壟斷。
- 要求輸銀對2017年舊聞應主動澄清,並會後提供詳細報告說明具體事項。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500萬元,強調不希望輸銀海外放貸太黑箱,要求建立明確的風險管控機制。
- 認為輸銀應定期向國會報告地緣政治與金融放貸風險評估,以利監督。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關注輸銀在東南亞對臺商放帳保險業務的協助,肯定其對臺商開拓業務的正面效益。
- 強調應區隔金錢外交與民主國家對開發中國家的ODA,輸銀應做該做的事,支援臺商海外拓展。
- 對輸銀資訊揭露落差表示訝異,要求部長說明。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指出輸銀存在許多不能說的秘密和外交任務,資訊不透明,難以監督。
- 認為若友邦賴帳不還,虧損的是台灣,要求未來輸銀預算使用和放貸過程應讓委員在某種程度上了解,以促進健全發展。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部長 財政部
- 說明增資100億元主要目的是擴大輸銀業務量,用於輸出保險、融通,幫助台灣廠商整廠輸出及拓展新南向國家貿易,並非金錢外交。
- 澄清報載輸銀呆帳是2017年舊聞,輸銀總經理未發新聞稿,資訊洩漏情況不存在。
- 強調輸銀受銀行法及金管會監理規範,貸放及關係人交易均依規範辦理,承諾不會有政二代透過輸銀獲利問題。
- 表示輸銀在業務說明上應更加透明,遵照委員要求辦理。
戴燈山 總經理 中國輸出入銀行
- 說明2017年路透社報導是因美國法院勝訴判決而公開,並非輸銀主動洩漏機密。
- 強調輸銀對其他國家貸放審核與一般商業銀行相同,並會追償違約款項,逾期放款不等於呆帳。
- 承諾會朝公開透明努力,在網站上以中英文更新資訊,並針對委員提問提供翔實報告。
相關後續
- 第33案、第34案併案凍結1,000萬元,提書面報告,以第34案張委員的提案為主,書面報告需針對委員發言內容逐一回答。
- 財政部會後需給予郭國文委員一份詳細說明,釐清2017年舊聞與現況的差異。
討論事項四
財政部中美洲銀行股本增資案 (第35案)
核心議題
- 討論中美洲銀行第8次增資的必要性、其對中華民國外交、財務及經貿的貢獻,以及其財務狀況。
- 關注增資案是否涉及金錢外交,並要求財政部說明增資對台灣的實質利益。
相關爭議
- 金錢外交疑慮:李貴敏委員質疑此增資案為金錢外交,用於維持邦交關係,要求說明其財務狀況及對中華民國的實質貢獻。
- 預算編列與主計總處權責:賴士葆委員質疑若歲計賸餘動用需主計總處同意,為何預算編列在財政部。
立法委員發言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中美洲銀行增資案是金錢外交,要求說明其財務狀況及對中華民國的實質貢獻。
- 同意將提案改為主決議,但要求財政部提供書面報告說明該銀行財務狀況及對中華民國的具體貢獻。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若歲計賸餘動用需主計總處同意,為何相關預算編列在財政部,認為部長說法有語病。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部長 財政部
- 說明中美洲銀行是台灣唯一以中華民國台灣名義加入的國際經濟組織,總裁對台友好,且其信用評等高,淨值亦高。
- 表示增資是法定承諾股款,希望提早繳款以利銀行運用,並協助穩固中美洲邦交國關係。
- 澄清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需經過主計總處同意,非財政部單獨權責。
相關後續
- 第35案改為主決議,要求財政部於1個月內就中美洲銀行財務狀況及對中華民國之外交、財務及經貿貢獻等,以書面報告提交財政委員會。
- 融資財源調度一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討論事項五
國庫署一般行政預算案 (第1案至第6案)
核心議題
- 討論國庫署一般行政費用、國庫及支付管理相關通訊費預算編列的合理性。
- 審查大樓耐震補強、廁所茶水間整修預算,以及跨行通匯手續費與郵資的逐年增長原因。
相關爭議
- 耐震補強與廁所整修費用:委員同意併案減列10萬元,但有委員質疑空調溫度問題。
- 通訊費逐年增加:張其祿委員質疑通訊費逐年增加的原因,提案減列200萬元;李貴敏委員指出增幅高於物價指數,提案減列100萬元。
- 費委員堅持凍結比例:費鴻泰委員堅持凍結通訊費20%,並要求書面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針對國庫署通訊費逐年增加,提案減列200萬元,要求行政單位說明原因。
- 同意與賴委員提案併案減列10萬元。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堅持凍結第3案通訊費20%,並要求改為書面報告,不接受降低凍結比例。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指出通訊費增幅高過物價指數及其他比例,建議減列100萬元。
- 對委員會處理提案方式表示不滿,認為其提案未被採納,質疑委員是否有大小之分。
相關人員回應
蕭家旗 署長 國庫署
- 說明耐震補強經費新增仰德大樓預算,以及廁所茶水間整修費用是爭取性平經費,非重複編列。
- 解釋通訊費主要用於全國機關跨行通匯手續費及國庫支票郵資,因歲出成長而增加,並同意減列20萬元。
相關後續
- 第1案與第2案併案減列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3案至第6案併案凍結20%,提出書面報告,以第3案費委員的提案為主。
討論事項六
國庫署公股管理作業預算案 (第8案至第13案)
核心議題
- 討論國庫署公股管理作業費中的委辦費,特別是董監事改選所需的委託書徵求經費。
- 審查預算編列的合理性,以及徵求委託書的成本與透明度。
相關爭議
- 委辦費增加比例:李貴敏委員質疑公股管理委辦費較111年增加14%的原因。
- 徵求委託書費用:李貴敏委員質疑徵求委託書需要140萬元的原因及費用支付對象,並比對三年前的費用,指出預算編列的差異。
- 董監改選費用必要性:李貴敏委員質疑若無競爭對手,徵求委託書費用是否應由公司自行承擔,而非大股東編列預算。
立法委員發言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10萬元,並尊重其他委員的凍結比例,但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公股管理委辦費增加14%的原因,特別是董監事改選徵求委託書的140萬元費用,要求說明費用支付對象及與過往費用的差異。
- 質疑在無競爭情況下,徵求委託書費用應由公司而非大股東承擔,並批評行政單位回答問題閃躲。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詢問財政部是否把握140萬元預算足夠,並質疑為何需要編列高額費用,是否有潛在對手競爭。
相關人員回應
蕭家旗 署長 國庫署
- 說明委辦費增加是因為今年合庫及關貿公司改選,需編列140萬元徵求委託書經費以確保政府股權及董事席次。
- 解釋徵求委託書是透過採購程序委託通路處理散戶,三年前因競爭激烈費用較高,今年情況較穩定故費用減少。
蘇建榮 部長 財政部
- 說明公股管理歷年來遇到三年一次改選,都會編列徵求委託書經費,透過採購程序委託通路確保公股席次。
- 解釋費用差異是因每年董監改選競爭情況不同,會預判競爭激烈程度來編列預算。
相關後續
第8案至第13案併案凍結10%,提出書面報告,以第10案張委員的提案為主。
討論事項七
國庫署菸酒管理作業預算案 (第14案至第20案)
核心議題
- 討論菸酒管理委辦費預算編列,包括進口酒類衛生查驗、輻射檢測、優質酒類認證及展覽費用。
- 審查預算增列的合理性與細節說明,以及對國產酒產業的輔導業務。
相關爭議
- 委辦費增列不明:沈發惠委員質疑菸酒管理委辦費較去年增加300多萬元,預算書未具體說明,要求凍結並提出書面報告。
- 預算增幅與細節:李貴敏委員質疑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增加15%,要求國庫署說明具體增列原因及細節。
- 總體預算擴增:張其祿委員指出菸酒管理、監督、考核及法令宣導推廣總體預算逐年擴增,提案減列200萬元。
立法委員發言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質疑菸酒管理委辦費預算書未說明增列原因,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並要求書面報告,說明輻射檢測調漲、進口量預估及新增國產酒認證費用細目。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建議第15案至第20案併案酌刪20萬元。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同意第16案與第18案併案減列20萬元。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資訊軟體、硬體設備費用增加15%的原因,要求國庫署說明具體增列細節。
- 同意第17案減列20萬元。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指出菸酒管理、監督、考核及法令宣導推廣總體預算逐年擴增,提案減列200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蕭家旗 署長 國庫署
- 說明委辦費主要用於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包括輻射檢測費用調漲及件數增加,以及國產優質酒類認證標章的輔導與展覽費用。
- 解釋預算增加是因檢驗量增加及新增國產酒認證業務需求。
蘇建榮 部長 財政部
- 說明委辦費主要用於酒類檢測(如進口酒輻射檢測、元素標準),以及建立台灣優質酒類認證標章,輔導國內酒產業,這些業務需求導致經費增加。
相關後續
- 第14案及第20案併案凍結10%,提出書面報告,以第20案沈委員的提案為主。
- 第15案至第19案併案,業務費減列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討論事項八
國庫署國債付息預算案 (第30案至第32案)
核心議題
- 討論國債付息預算編列的合理性,特別是考量國庫還債能力及利率上升趨勢。
- 審查行政部門關於還債與舉債的說法是否一致,以及國債付息是否為必要支出。
相關爭議
- 預算精簡空間:張其祿委員指出國債付息實現率僅81.6%,認為預算有精簡空間,提案減列200億元。
- 還債與舉債說詞不一:李貴敏委員質疑行政部門過去強調還債最多,卻又編列高額付息預算,且說詞與過去委員會備詢時的「沒有借新還舊」說法完全相反。
- 減列金額爭議:賴士葆委員提案減列100億元,後同意減列5,000萬元,但與其他委員提案金額差距大,引起討論。
立法委員發言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指出國債付息實現率僅81.6%,認為預算有精簡空間,提案減列200億元。
- 同意減列5,000萬元。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部門在還債與舉債說詞上的矛盾,認為既然稱還債最多,則利息應可減列,反對借新還舊。
- 強調預算編列應覈實,批評國庫署說詞與過去委員會陳述完全相反,要求未來說法一致。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國債付息100億元,後同意減列5,000萬元。
- 質疑若歲計賸餘動用需主計總處同意,相關預算編列在財政部不合理。
相關人員回應
蕭家旗 署長 國庫署
- 說明國債餘額是歷年累積,到期債務雖有借新還舊,但早期發行債務仍須按期付息,是必要支出且為國家債信保證。
- 表示雖然90%利率固定,但新增債務利息走升,因此付息經費編列並未增加,減列空間不大,建議減列5,000萬元。
相關後續
- 第30案至第32案併案減列5,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33案、第34案併案減列國債經理手續費1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35案修正通過;第36案、第37案照案通過;第38案至第40案修正通過;第41案照案通過;第42案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九
關務署一般行政預算案 (第2案至第8案及第13案)
核心議題
- 討論關務署一般行政事務費、建築設備養護費,以及委辦費的預算編列合理性。
- 審查法規彙編印製、景觀樹木修剪、公文檔案整理委外、電梯汰換及抽水馬達更新等費用,並關注遇缺不補導致委辦費增加的問題。
相關爭議
- 法規彙編與樹木修剪費用過高:高嘉瑜委員質疑法規彙編印製成本高,且景觀樹木修剪費用高,提案減列100萬元。
- 遇缺不補導致委辦費增加:李貴敏委員質疑關務署一般事務費增加近50%,因員工退休遇缺不補而改以委辦方式執行,批評此舉增加成本且態度不對。
- 設備養護費用重複編列與必要性:李貴敏委員質疑職務宿舍廁所修繕及防水費用是否重複編列;質疑電梯汰換、馬達更新及發電機購置的必要性與原因,特別是與供電不穩的關聯。
立法委員發言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第5案一般事務費5%,並同意併入整體減列案。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主張刪減一般事務費100萬元,因法規彙編印製成本過高且電子化時代不必要,以及景觀樹木修剪費用過高。
- 質疑關務署編列140萬元徵求委託書是否有潛在對手競爭,並詢問預防措施。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關務署一般事務費增加46.93%(近50%),批評因員工退休遇缺不補而改委辦方式,導致成本增加,認為此態度不對,應解決人事行政總處的問題。
- 質疑職務宿舍修繕費用是否重複編列,並詢問電梯、馬達汰換及發電機購置是否與供電不穩有關,以確保通關運作。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與高委員一樣主張減列一般事務費100萬元,因印刷費、影印費、政策宣導費增加。
- 同意將建築設備養護費凍結10%。
相關人員回應
彭英偉 署長 關務署
- 說明一般事務費增加190萬元是因3名員工退休遇缺不補,改委外辦理,其費用為182萬元。
- 解釋法規彙編兩年印一次,已減少印製量;防治病媒蚊費用增加因技工退休改委外處理。
- 說明職務宿舍修繕是逐年、逐棟、逐層進行,非重複編列。
- 解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增加是因電梯主鋼輪、鋼索汰換、抽水馬達汰換以及高雄關機場分關貨棧需購置發電機及變壓器以確保通關順利及安全,並確認與供電不穩有關。
蘇建榮 部長 財政部
- 說明公務人力退休後遇缺不補,人事費減少,但原職務業務改以業務費支應約聘僱人力或委外,導致業務費增加。
- 解釋關務署電梯、馬達汰換等設備更新是為確保通關順利及安全。
相關後續
- 第2案至第8案及第13案併案,業務費減列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第9案至第12案不予處理。
討論事項十
關務署稽徵業務及查緝業務預算案 (第15案至第29案)
核心議題
- 討論關務署稽徵業務及查緝業務的業務費預算編列,特別是查緝中國種子或違禁物的效率與設備精進。
- 審查稽徵業務預算減列幅度,以及查緝業務面臨的挑戰與應對措施。
相關爭議
- 稽徵業務減列幅度:費鴻泰委員認為稽徵業務減列20萬元太少,建議減列50萬元。
- 查緝違禁物效率不足:林楚茵委員質疑關務署在查緝中國種子或其他違禁物方面效率不足,且規範不佳,提案減列300萬元與凍結100萬元。
- 查緝設備科技瓶頸:林楚茵委員詢問查緝設備是否有精進,署長回應科技設備無法查緝種子,只能透過X光。
立法委員發言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認為稽徵業務減列20萬元太少,建議至少刪減50萬元。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指出關務署在查緝中國種子或違禁物方面效率不足且規範不佳,提案減列300萬元與凍結100萬元。
- 詢問查緝設備是否有精進,以提升查緝效率。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同意第16案與第18案併案減列20萬元。
- 同意媒體政策業務宣導費減列10萬元,考量環保不應過度使用平面廣告。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同意稽徵業務減列50萬元。
- 同意查緝業務減列50萬元。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同意私劣菸品查緝作業減列10萬元。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同意私劣菸品查緝作業減列10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彭英偉 署長 關務署
- 回應查緝種子確實困難,但已積極查緝,1至10月已查獲100件種子案及657件動植物案。
- 說明同仁自行購買種子進行X光判讀訓練,並提高高風險地區報關行查驗比例。
- 表示目前科技設備無法做到查緝種子。
相關後續
- 第15案至第19案併案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20案至第29案併案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25案及第28案併案凍結10%,提書面報告,以第28案為主。
- 第26案、第27案及第29案併案減列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討論事項11
關務署關稅資料處理與物聯網預算案 (第30案至第35案)
核心議題
- 討論關稅資料處理資訊服務費、物聯網建設及資訊設備預算編列的合理性。
- 審查委外處理的預算空間,以及物聯網推動進度與效益。
相關爭議
- 關稅資料處理委外費用:費鴻泰委員認為關稅資料處理費用近2億元,多數委外處理,減列80萬元太少,建議至少刪減100萬元。
- 物聯網推動與凍結:張其祿委員主張凍結物聯網相關預算5%。
- 凍結比例爭議:費鴻泰委員堅持第35案凍結20%,不接受與其他案併案折衷凍結比例。
立法委員發言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表示關稅資料處理預算溝通結果同意減列80萬元。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認為關稅資料處理近2億元預算,多數委外,減列80萬元太少,建議至少刪減100萬元。
- 針對第35案堅持凍結20%,不接受改變,但同意改為書面報告。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同意關稅資料處理減列100萬元。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主張凍結物聯網相關預算5%。
- 同意第33案和第34案以其提案為主凍結5%。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部長 財政部
- 同意關稅資料處理減列100萬元。
相關後續
- 第30案至第32案併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33案及第34案併案凍結5%,提出書面報告,以第34案張委員的提案為主。
- 第35案凍結20%,提出書面報告。
- 第14案併入第33案至第35案。
- 第36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12
國有財產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預算案 (第1案至第8案)
核心議題
- 討論國有財產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一般事務費及房屋建築設備費的預算編列。
- 審查辦公室搬遷費用、結構補強計畫,以及物價指數調整、空污費、公管費及監造費的影響。
相關爭議
- 減列金額爭議:賴士葆委員提案減列300萬元,後因搬遷費因素,同意減列20萬元。
- 結構補強計畫凍結:國產署建議凍結10%並提出書面報告,獲得委員同意。
立法委員發言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提案第4案撤案。
- 同意將光復南路辦公室興建計畫凍結10%。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300萬元,後因搬遷費因素同意減列20萬元。
- 針對第7案,原提案刪減1,000萬元,後改為要求書面報告。
- 同意將光復南路辦公室興建計畫凍結10%。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同意將第1案與第2案併案減列10萬元。
- 同意將第6案至第8案凍結10%。
相關人員回應
曾國基 署長 國有財產署
- 說明基本行政費增加主因是明年辦公室搬遷至愛國西路,搬遷費增加100多萬元。
- 說明結構補強計畫是因應愛國西路辦公室興建,涉及物價指數調整、空污費、公管費及監造費,建議凍結10%並提書面報告。
相關後續
- 第1案至第3案併案減列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4案撤案。
- 第5案凍結20%,提出書面報告。
- 第6案至第8案併案凍結10%,提出書面報告,以第6案為主。
討論事項13
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管理處分預算案 (第9案至第20案)
核心議題
- 討論國有財產管理處分酬金、事務費、清理費、管理維護費、外來入侵種復育及設備費等預算編列。
- 審查減列與凍結金額,特別是文資修復工程的費用。
相關爭議
- 管理處分費用減列:費委員同意減列50萬元。
- 清理費減列:張其祿委員提案減列20萬元,獲得同意。
- 文資修復工程減列:賴士葆委員提案減列1,000萬元,後同意減列100萬元。
立法委員發言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同意國有財產管理處分相關業務費減列50萬元。
- 針對文資修復工程預算,同意減列100萬元。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同意第15案清理費減列20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曾國基 署長 國有財產署
- 同意第9案、第10案文字修正後照案通過。
- 同意第11案至第14案業務費減列50萬元。
- 同意第15案減列20萬元。
- 同意第20案文資修復工程減列100萬元。
相關後續
- 第9案及第10案照案通過。
- 第11案至第14案併案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15案減列20萬元。
- 第16案至第18案均照案通過。
- 第19案撤案。
- 第20案減列100萬元。
討論事項14
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電腦化及辦公室興建計畫預算案 (第21案至第27案)
核心議題
- 討論國有財產改良、國有財產電腦化及光復南路辦公室興建計畫的預算編列。
- 審查凍結與減列金額,特別是電腦設備的更新與興建計畫的進度。
相關爭議
- 電腦設備減列爭議:賴士葆委員堅持國有財產電腦化預算應減列20萬元,國產署最終同意。
- 辦公室興建計畫凍結:費鴻泰、賴士葆、張其祿委員同意將光復南路辦公室興建計畫凍結10%。
立法委員發言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同意將國有財產電腦化預算凍結10%並減列20萬元。
- 同意將光復南路辦公室興建計畫凍結10%。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同意將光復南路辦公室興建計畫凍結10%。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同意將國有財產改良計畫凍結10%。
- 同意將光復南路辦公室興建計畫凍結10%。
相關人員回應
曾國基 署長 國有財產署
- 同意國有財產改良計畫凍結10%並提書面報告。
- 說明國產署電腦設備與財資中心系統不同,為自有設備,後同意減列20萬元。
- 說明光復南路辦公室興建計畫將執行至117年,建議凍結10%並提書面報告,因其是依照工程需要編列。
相關後續
- 第21案照案通過。
- 第22案及第23案併案減列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24案至第27案凍結10%,提出書面報告,以第24案為主。
- 第28案、第30案、第32案及第33案改為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第29案照案通過。
- 第31案改為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15
財政資訊中心預算案 (第1案至第24案)
核心議題
- 討論財政資訊中心一般行政、財政資訊業務、國稅核課、地方稅與徵課系統、資通資源管理及電子發票等預算編列。
- 審查各項業務費、資訊服務費的減列與凍結,以及預算編列的拮据程度和委外處理的空間。
相關爭議
- 一般行政經費拮据:財資中心主任表示一般行政經費拮据,保全與維護費用占大部分,希望委員支持免予減列。
- 資訊服務費減列幅度:賴士葆委員針對綜合規劃管理、國稅核課、電子發票等資訊服務費,與財資中心協商減列金額。
- 凍結案與書面報告:費鴻泰委員堅持凍結案應通過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不接受改變凍結比例。
- 併案處理爭議:委員間對多項提案併案處理的方式,特別是減列與凍結案的併案原則,進行討論。
立法委員發言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同意第1案與第2案免予減列。
- 表示第6案至第9案已溝通同意減列200萬元。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同意第4案與第5案減列100萬元。
- 同意第6案至第9案減列200萬元。
- 針對第11案與第12案國稅核課資訊服務費,同意減列150萬元。
- 針對第18案資通資源管理,同意減列50萬元。
- 針對第23案電子發票資訊服務費,同意減列150萬元。
- 堅持所有凍結案都應提出書面報告。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針對第10案綜合規劃管理,要求凍結20%並提出書面報告。
- 針對第11案國稅核課,要求凍結並提出書面報告,不接受減列。
- 針對第19案與第20案,主張凍結10%並提出書面報告。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同意第1案與第2案免予減列。
- 同意第13案地方稅與徵課系統凍結30%並提出書面報告。
- 同意第15案與第16案資通資源管理凍結20%並提出書面報告。
- 同意第20案凍結70萬元,並併入第19案凍結10%。
- 同意將其提案併入賴委員的提案處理。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建議將電子發票相關凍結案併入費委員的提案處理。
相關人員回應
張文熙 主任 財政資訊中心
- 說明一般行政經費拮据,保全與維護費用占大部分,希望委員支持免予減列。
- 同意第4案與第5案減列100萬元。
- 同意第6案至第9案減列200萬元。
- 同意第10案凍結20%並改提書面報告。
- 同意第11案與第12案減列150萬元。
- 同意第13案凍結30%並提書面報告,第14案減列10萬元。
- 同意第15案與第16案凍結20%並提書面報告。
- 同意第17案與第18案減列50萬元。
- 同意第20案凍結70萬元,並併入第19案凍結10%。
- 同意第23案減列150萬元。
蘇建榮 部長 財政部
- 建議第13案與第14案併案處理。
相關後續
- 第1案與第2案免予減列。
- 第3案併入第4案、第5案。
- 第4案及第5案併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6案至第9案併案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10案凍結20%,提出書面報告。
- 第11案照案通過。
- 第12案減列150萬元。
- 第13案凍結30%,提出書面報告。
- 第14案減列10萬元。
- 第15案及第16案併案凍結20%,提出書面報告,以第15案為主。
- 第17案、第18案併案減列50萬元。
- 第19案、第20案併案凍結10%,提出書面報告,以第19案為主。
- 第21案、第22案及第24案併案凍結20%,提出書面報告,以第21案為主。
- 第23案減列1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10502
- 卷/期/冊
- 111/105/2
- 發布日期
- 2022-12-05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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