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預算審查與文化政策質詢:聚焦金鐘爭議、文資保存、文化平權及語言推廣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1-10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文化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針對多項文化政策進行質詢。會議討論涵蓋金鐘獎資格爭議、故宮文物審查與保存、TaiwanPlus預算細節、高雄左營眷村保存、文化發展基金用途、文化平權與無障礙設施、國家語言推廣及AI生成藝術等議題。多位立法委員就相關問題提出質疑與建議,文化部及所屬單位則就現況、改善措施及未來規劃進行回應,並承諾將提交多份書面報告與檢討方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文化部主管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文化部及其所屬機關、作業基金與行政法人112年度的預算編列,並針對文化發展基金的運作、場館建設、國家語言推廣、文化資產保存、國際藝文交流及影視音產業發展等重點施政項目進行報告與質詢。
- 會議深入探討多項文化政策的執行現況與挑戰,包括金鐘獎評選爭議、文化場館無障礙設施不足、國家語言推廣策略、AI生成藝術對創作權益的影響,以及如何提升台灣文化內容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相關爭議
- 金鐘獎主題歌曲獎撤銷爭議:萬美玲委員質疑文化部在資格審查階段的疏失及後續遞補規範不明確,造成對藝術工作者的傷害,並要求釐清責任歸屬。
- 故宮文物審查進度緩慢:萬美玲委員指出故宮大量文物17年來國寶及重要古物審查完成率偏低,影響文物的法律保護,要求文化部徹查原因並加速審查。
- TaiwanPlus預算透明度與合理性:吳怡玎委員質疑TaiwanPlus預算書細節不足、辦公室租金過高及資安維護費不合理,要求文化部提供詳細明細並檢討節省空間。
- 文化發展基金用途爭議:林奕華委員質疑文化發展基金草案將「公共媒體辦理」列為首要用途,認為此舉違反公共電視法規定的預算限制,且有將文化部變為「文宣部」之虞,與李永得部長發生激烈爭辯。
- 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困境:黃國書委員指出大法官釋憲要求文資法修法提供私有文資地主補償,但地方政府缺乏經費價購,容積移轉效益有限,建議研議發行文化資產樂透籌措基金。
- 兩廳院無障礙設施未達標:王婉諭委員及邱顯智委員指出兩廳院輪椅席次未達法規標準,無障礙廁所標示不清、自動門故障及服務鈴時間限制等問題,批評場館未善盡文化平權責任。
- 國家語言推廣預算分配與專責單位:王婉諭委員質疑台語相較客語及原住民族語缺乏專責機構且預算分配不均,擔憂台語發展斷層,要求文化部提出具體規劃。
- 歌曲版權爭議阻礙文化傳承:張廖萬堅委員指出高額版權費導致老歌難以傳唱,節目停播,影響音樂產業發展與文化傳承,建議文化部介入協調並建立透明的版權交易平台。
立法委員發言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金鐘獎主題歌曲獎撤銷事件中,報名資格審查專員未依SOP處理,導致後續問題,要求文化部檢討責任歸屬。
- 指出金鐘獎、金曲獎缺乏明確遞補規範,此次評審小組自行決定遞補,要求文化部應檢視三金規範制度。
- 質疑故宮國寶及重要古物審查進度緩慢(17年完成率低),要求文化部徹查原因並加速審查,因文物具文資身分可提高保護刑責。
- 要求文化部會後提供金鐘獎爭議檢討報告及故宮文物審查加速計畫。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質疑TaiwanPlus預算書細項說明不足,要求文化部提供比照客家電視台的詳細明細表。
- 批評TaiwanPlus辦公室年租金高達2,000萬元,遠超客家電視台,認為不合理。
- 質疑TaiwanPlus資安管理維運費4,700萬元過高,要求提供細項數據以檢視合理性。
- 呼籲文化部盡力保存高雄左營眷村文化景觀,反對解編轉為豪宅開發,建議引進社宅基金或大型企業改造,推動「以住代護」計畫。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發展基金法源(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尚未通過即編列預算,認為違背法治精神。
- 強烈反對文化發展基金草案將「公共媒體辦理」列為第一優先用途,認為此舉是規避公共電視法修法,將文化部變成「文宣部」。
- 要求文化部應光明正大修訂公共電視法以增加公共媒體預算,而非將其藏於文化發展基金中。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要求文化部釐清文化發展基金用於公共媒體辦理的具體用途及其與文化發展的關聯性。
- 建議「文化禮金」政策應考量刺激中老年族群藝文消費,而非僅限於青年,以擴大藝文人口。
- 指出文化資產數量增加但預算不足,私有文資地主面臨利益受損問題,建議文化部研議發行「文化遺產樂透」籌措基金,並於1年內完成文資法修法以符合大法官釋憲要求。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支持文化發展基金依法辦理公共媒體發展事項,反對部分委員刪除此項目。
- 建議文化部與故宮研議兩基金共享或共組購藏基金,以整合全國博物館藝術館資源,強化文物購藏能力。
- 肯定文策院投資電影《流麻溝十五號》的眼光,鼓勵文策院支持更多兼具深度與市場潛力的台灣電影。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指出兩廳院輪椅席次未達法規標準,要求文化部盤點所有文化場館無障礙設施並具體改善,兩廳院需於2週內提交檢討報告,文化部轄下場館需於年底前完成盤點。
- 要求文化部以身作則,統一使用「臺灣台語」稱呼台語,並協調各部會規劃正名期程。
- 質疑台語在國家語言發展方案中預算分配不均且缺乏專責機構,要求文化部提出具體規劃,包括社區據點推動與政策支持。
- 批評國家兒童未來館籌備處提供的兒少參與規劃過於空泛,要求提供具體時間表與行動方案。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質詢文化部與臺北市政府關於臺博館土地無償撥用與空總開發回饋比例的爭議,要求文化部提供完整書面說明,並加速解決臺博館土地問題。
- 詢問文化部對空總作為國家級博物館或金馬獎固定場館的規劃,並關切C-LAB與國家級博物館並存的可能性。
- 提醒文化部金鐘、金曲、金馬獎的重要性及影響力下降,要求政府花更多心力拓展網路傳播,提升能見度。
- 要求文化部一週內盤點公視與華視空間,評估TaiwanPlus進駐可能性以節省租金。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建議文化部重啟評估在台中設立流行音樂中心,以實現北中南據點串聯,促進台灣流行音樂產業化並邁向國際。
- 肯定TCCF創意內容大會的效益,期許文策院能促成更多IP成交與國際合作,並學習國際影音串流平台一條龍模式,整合國內OTT平台。
- 呼籲文化部及文策院應在資金引導、人才培育、市場機制及創新元素融入等方面,共同扶植台灣影視音產業,特別是傳統戲曲領域。
范雲 立法委員
- 要求文化部就兩廳院身障協助服務SOP進行檢討,並於2週內提交軟硬體檢討報告,同時將國際文化平權場館的軟硬體標準比較報告於半年內提交。
- 指出國家人權博物館景美園區工安事件造成文物損壞,要求人權博物館訂定施工SOP並於2週內提交檢討報告。
- 關切文化部「政策型投資專案」推動現況,批評文策院與文化部互踢皮球,導致文化工作者求助無門,要求文化部訂定詳細辦法、明確申請條件及窗口並公開資訊。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指出文化部預算占比長期未突破1%天花板,雖112年科技預算占比突破1.08%,但與其他部會相比仍屬弱勢,要求文化部強勢爭取資源。
- 呼籲文化部恢復停擺的「文化科技論壇」,並將「文化科技施政綱領」提報行政院核定為國家發展戰略,以文化為體、科技為用,打造文化科技成為國家科技政策新亮點。
- 建議將「再造歷史現場」計畫結合科技應用,作為文化科技政策亮點,以協助世界文化遺產保存並實踐後疫情時代的文化近用權。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建議文化部針對文資法新增「毀損公開指引」,要求館方定期公開古物毀損資訊,並建立數位化損壞檢查機制。
- 要求文化部全面檢視主管表演廳所的身障協助SOP,加強教育訓練,檢討無障礙設施,並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
- 關切AI生成圖片對藝術家創作權益的潛在侵害,建議文化部謹慎思考,廣泛討論版權、著作權問題,並釐清AI生成作品的參賽資格與藝術價值認定標準。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指出國家語言發展法推動母語應加強幼兒讀物出版,建議文化部與教育部跨部會協調,獎勵出版台語童書、有聲書及翻譯外文書的母語版。
- 關切歌曲版權費過高問題,導致台語老歌難以傳唱,節目停播,建議文化部基於公益介入,仿效NCC制定參考原則,並建立透明的版權交易資訊平台。
- 指出文資法修法後,歷史建築雖易指定但配套不足,私權問題導致珍貴歷史建築無法納入保存,建議文化部在修法中設定條件將歷史建築納入保護。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質疑金漫獎新人獎報名資格限制過嚴,排除未出版作品及社群平台發表者,不利發掘新秀,要求文化部研議調整網路公開傳輸與數位漫畫平台傳輸的區別,並放寬未出版作品參賽資格。
- 關切金漫獎評審專業度及多元性,建議文化部強化評審遴選機制,研議公開評審遴選標準,並參考國外經驗納入海外專家參與。
- 要求文化部一個月內提交金漫獎入圍規定與評審遴選機制的相關檢討報告。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台中神岡浮圳文化景觀因工業開發面臨崩塌或填埋危機,要求文化部與台中市政府密切聯繫,研議行政措施或修法訂定破壞罰則及施工規範,並於1週內提供具體回復。
- 建議文化部協助地方政府成立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保護珍貴老街及歷史風貌,並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規劃方案。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對故宮文物毀損事件的嚴肅態度,並建議文化部建立公開透明的文物遺失或毀損規範與保存機制。
- 建議文化部擴大文化體驗教育計畫,將藝文活動推廣至國中、高中生。
- 呼籲文化部及文策院持續扶植台灣影視娛樂中小企業,提供更多培育與舞台機會,協助與國際接軌。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指出兩廳院輪椅席位數實際比法規要求少1個,與其宣稱優於法規不符,要求文化部儘速督促兩廳院改善。
- 批評兩廳院無障礙空間指引影片視角狹隘,未涵蓋聽覺、視覺、心智障礙者需求,且內部階梯、電梯、導盲磚等多處未符無障礙建築法規。
- 要求兩廳院全面檢討並改善無障礙設施,研議設置點字門票與觸摸式點字地圖,並於1個月內提交法規改善與規劃報告。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建議文化部參照教育部推動原住民族實驗教育的「工作坊」模式,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工作坊」,促進各縣市文化局處、原民局處及原鄉部落交流經驗。
- 提出主決議,要求文化部研議並於1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完善規劃報告。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禮金」常態化預算僅編列2億元,遠低於過去藝FUN券,且針對18歲青年發放恐難擴大藝文人口,要求文化部說明預算不足部分如何補足及募集進展。
- 關切TaiwanPlus APP下載量未達標,要求文化部督導公視加強行銷推廣,並說明英語電視頻道北美落地後的營運規劃與如何發揮「讓世界看見台灣」目標。
- 指出國立文化機關場館入館人次受疫情影響大幅滑落,且免費參觀佔比高,要求文化部規劃因應策略,提升場館典藏及設施使用效益。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TaiwanPlus下載成效不彰,要求文化部提出更積極的推播策略,並闡明TaiwanPlus併入公視後如何定位,創造有別於日韓的英文輸出內容,以及如何敦促公視加強資源整合。
- 批評文化部預算書及官網出現「質量」等中國語彙,認為在國家政策文書中應避免爭議用詞,以免影響文化品牌塑造與文化傳播權推動。
相關人員回應
李永得 文化部部長
- 承諾金鐘獎爭議將檢討公告文字精確性、工作人員疏失及資格審查人力,並進行責任檢討。
- 表示故宮文物審查問題將於2週內瞭解原因並提出加速方案。
- 解釋TaiwanPlus辦公室租金因公視空間已滿且為捷運共構,已是優惠價;資安維護費因對國際服務防護等級高,但可再檢視。
- 支持高雄左營眷村文化景觀保存,將與高雄市政府溝通維護。
- 說明文化發展基金初期來自公共工程1%公共藝術經費結餘,主要用於視覺藝術;未來規劃將頻譜拍賣所得用於公共媒體,但需修訂文化基本法。
- 解釋「文化禮金」優先針對青年是參考國際經驗,因年輕人有藝文需求但消費能力不足。
- 承認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有時間壓力,將研究容積移轉等非現金補償方式,並承諾研究「文化遺產樂透」的可行性。
- 承諾文化部將全面檢討並於1個月內改正內部對台語的稱呼為「臺灣台語」,並協調其他部會逐步修改。
- 表示台語缺乏專責機構,將初步由教育部負責學校體系,文化部負責學校體系外的社會面,未來將以社區據點推廣生活化語言,並提供具體規劃報告。
- 承認臺博館土地移撥問題早期作業有誤,但強調臺北市政府對古蹟範圍認定不同意,導致爭議,將提供完整書面說明。
- 認為空總可作為國家級博物館與C-LAB並存,因其土地面積足夠區分古蹟區與非古蹟區;批評現任臺北市政府對空總回饋問題「不懂裝懂」,表示將與新市府合作。
- 同意金鐘、金曲、金馬獎應加強網路拓展,以因應未來趨勢。
- 承諾儘快啟動台中流行音樂中心設置評估,考量產業需求、營運模式與地理條件。
- 期許TCCF能促成更多IP成交與國際合作,並透過政策工具和投資誘因,整合國內OTT平台,提升影視音產業資金水位與製播能力。
- 承諾將與文資局研議訂定古物毀損公開指引,並會同學者專家討論。
- 承諾將督促兩廳院於2週內召開檢討會議,全面檢視無障礙設施與服務SOP,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承認AI生成藝術是新興議題,涉及版權、著作權,將密切注意並進行研究觀察,對參賽資格等問題需進一步討論。
- 承認幼兒台語讀物有增加必要,會將獎勵出版納入推廣方法。
- 表示已委託律師事務所研究版權交易制度,目前台灣問題在於資訊與分潤不透明,正著手建立新創作歌曲的透明資訊平台,並呼籲跨部會合作解決結構性問題。
- 承諾將研究參考文資法修法中納入歷史建築保護條件的建議。
- 承諾將金漫獎新人獎報名資格、未出版作品參賽機會及評審多元性等議題納入檢討諮詢會議討論,並參考安古蘭漫畫節機制修訂,採納海外專家參與評審,一個月內提交報告。
- 表示將研議在不修母法前提下,對破壞文化景觀訂定行政措施懲處,並與台中市政府溝通神岡浮圳個案的保護計畫,1週內回復。也將與地方政府努力,於1個月內提出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規劃方案。
- 強調文物毀損不分政治、族群,都是人類文明遺產,應重視修復與避免再發生;承諾建立公開透明的文物遺失或毀損規範。
- 承諾文策院將持續協助國內文化內容產業,從資金與人才培育面全力支持。
- 承認兩廳院輪椅席位未達法定標準,表示非常慚愧,將要求並協助改善;承諾一個月內提交規劃報告,朝文化平權方向努力。
陳濟民 文化部文資局局長
- 說明古物審查程序較為複雜,需經現勘、價值評估及審議會,認為目前速度不算慢。
- 表示文資法對破壞文化景觀無具體罰則,將行文或電洽地方主管機關協助處理神岡浮圳個案。
- 說明博物館文物分為有文化資產身分及無身分兩類,對有身分者將研議公布資訊,對無身分但有暫行身分者亦會研議;將與博物館界及部內主管司討論文物損壞公開事宜。
彭俊亨 文策院董事長
- 說明文策院投資電影《流麻溝十五號》屬於專案投資,考量面向包括計畫國際化、整合化、故事性、團隊完整性及票房回收可能性,需經投審會審核財務規劃與預測。
郭美娟 國表藝術中心主任秘書
- 說明兩廳院曾於105年底與專家學者及身障團體討論身障席配置與緊急進出安全,此次事件後將全面檢討服務流程、硬體設施與環境,並於2週內召開檢討會議。
- 承諾將全面盤點無障礙廁所標示、自動感應門故障及愛心服務鈴服務時間等問題,並納入專家意見,力求澈底解決。
曾聰邦 國家兒童未來館籌備處主任
- 表示兒童未來館兒少參與規劃分為三個層次,將提供更清楚的書面資料。
陳瑩芳 文化部人文司司長
- 說明金漫獎於109年修改辦法,旨在導入數位平台商業模式與市場發展,鼓勵作品在漫畫數位平台發表以利後續拓展。
- 表示金漫獎後續將諮詢委員意見,研議獎項規定更改;另有漫畫輔導金扶持個人創業,不強制出版,僅要求公開發表。
相關後續
- 文化部將檢討金鐘獎主題歌曲獎爭議,並提供書面報告。
- 文化部將於2週內瞭解故宮文物審查進度緩慢原因,並提出加速審查的辦法與預計完成時程。
- 文化部將提供TaiwanPlus詳細預算明細,並檢視資安維護費合理性。
- 文化部將與高雄市政府溝通,盡力維護左營眷村文化景觀。
- 文化部將研究「文化遺產樂透」的可行性,並於1年內處理文資法修法中私有文資補償問題。
- 兩廳院將於2週內召開檢討會議,文化部將於年底前完成轄下場館無障礙設施盤點與改善。
- 文化部將於1個月內全面改正內部對台語的稱呼為「臺灣台語」,並協調其他部會規劃正名期程。
- 文化部將提供台語推動的具體規劃報告,包括社區據點推動與政策支持。
- 國家兒童未來館籌備處將提供更清楚的兒少參與規劃書面資料。
- 文化部將提供臺博館土地爭議的完整書面說明。
- 文化部將於1週內盤點公視與華視空間,評估TaiwanPlus進駐可能性。
- 文化部將儘快啟動台中流行音樂中心設置評估。
- 文化部將於2週內提交兩廳院無障礙設施與服務SOP的軟硬體檢討報告,並於半年內提交國際文化平權場館軟硬體標準比較報告。
- 文化部將於2週內提交國家人權博物館工安事件檢討報告。
- 文化部將與文策院共同擬定「政策型投資專案」詳細辦法、申請條件及窗口,並公開資訊。
- 文化部將恢復文化科技論壇,並推動將「文化科技施政綱領」提報行政院核定為國家發展戰略。
- 文化部將研議訂定古物毀損公開指引,並要求各博物館建立數位化損壞檢查機制。
- 文化部將於1個月內提交兩廳院無障礙設施法規改善及點字門票、觸摸式點字地圖的研議規劃報告。
- 文化部將於1週內提供神岡浮圳個案的具體回復,並於1個月內提出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規劃方案。
- 文化部將於1個月內提交金漫獎入圍規定與評審遴選機制的相關檢討報告。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相關提案請於11月24日下午3時前提出,另定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10502
- 卷/期/冊
- 111/105/2
- 發布日期
- 2022-12-05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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