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審查金融資安、所得稅法修正與賦稅預算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1-16
LawTrace 法律歷程:所得稅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金融業數位轉型下之資安防護專題報告、金管會與賦稅署等單位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會議重點討論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中軍公教勞保險費免稅議題、虛擬貨幣交易損失認列、保健食品高關稅、及稅制公平性等。最終多項議題待相關部會書面答復或擇期繼續審查,臨時提案則要求金管會加強金融機構資料共享監理。
討論事項一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就「金融業數位轉型下之資安防護」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基金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就金融業數位轉型過程中的資安防護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並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的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金融監督管理基金及保險業務發展基金)。
- 核心關切點在於數位金融發展下,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可能導致的個人資料外洩與濫用風險,以及如何強化監理手段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相關爭議
金融機構資料共享與個資外洩風險:有委員指出,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指引實施後,部分銀行以模糊文字概念將客戶資料供予非金融機構,引發個資外洩及濫用的疑慮。
立法委員發言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金管會加強銀行與非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的監理手段,並研議訂定監理指引,以因應金融科技創新服務發展趨勢,保障消費者權益。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要求金管會就金融機構資料共享訂定監理指引。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要求金管會就金融機構資料共享訂定監理指引。
相關人員回應
黃天牧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針對委員質詢金融業數位轉型下之資安防護議題及預算案進行報告與答復。
蘇建榮 財政部部長
- 針對委員質詢金融業數位轉型下之資安防護議題及預算案進行報告與答復。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者,請相關部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書面答復。
- 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基金,另擇期繼續審查。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加強銀行與非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的監理手段,並研議訂定監理指引,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二
審查本院委員費鴻泰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提案旨在將軍公教勞保險費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並刪除其列舉扣除額規定,以達租稅公平。
- 會議同時針對財政部賦稅署及各地區國稅局的112年度歲出預算進行詢答,並討論到貧富差距、稅制改革、電商課稅、加密貨幣損失認列、保健食品關稅、以及公股行庫海外據點佈局等多元財政議題。
相關爭議
- 保險費與退休金性質差異:財政部認為軍公教勞保險費與退休金性質不同,保險給付不必然發生且已享扣除額與免稅雙重優惠,修法恐破壞租稅衡平。
- 稅損與受惠對象:財政部估計修法將造成約33億元稅損,委員質疑此修法主要受惠高所得者,而非基層勞工,與減稅應照顧弱勢的原則不符。
- 稅制公平性與貧富差距:委員批評財政部過去稅改(如股利分離課稅)使高所得者大幅減稅,加劇貧富差距,卻不願對僅約33億元稅損的軍公教勞保險費免稅案給予支持。
- 加密貨幣損失認列實務困難:財政部雖表示虛擬貨幣交易損失可認列,但委員質疑境外交易平台資料難以查核、損失計算標準不明,導致實際上民眾難以抵扣損失。
- 保健食品高關稅:委員質疑台灣保健食品關稅高達30%(高於香菸、汽車),導致國內售價過高,影響國人健康權益,並質疑經濟部未提出降稅評估報告且產業主管機關互踢皮球。
- 網購免稅額過低:委員認為台灣網購低價免稅額2,000元過低,相較他國大幅影響民眾權益,且未從根本解決國內產品高價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所得稅法第14條及第17條,主張軍公教勞保險費應不計入薪資收入課稅,以符合比例原則,並批評財政部反對此案的理由牽強。
- 指責財政部過去稅改導致貧富差距擴大,只替有錢人著想,對受薪階級不公,並質疑財政部對日本清酒關稅調降等案的態度與此案的矛盾。
- 要求財政部提早公布青年安心成家貸款利率優惠延長2年,以減輕年輕人房貸負擔。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是否會步英國後塵,中產階級需依賴食物銀行,並質疑台灣民生物價持續上漲,政府減稅措施成效不彰。
- 詢問財政部對明年經濟景氣低點的預估及因應措施,並質疑政府對稅收超徵未有長遠規劃回饋民眾。
- 認為政府應有長期規劃解決貧富差距問題,不應只減少債務,應考慮還稅於民或提出其他政策。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要求財政部進一步釐清保險費與退休金提繳性質的差異,以避免混淆,並評估修法可能造成的稅損及未來稅收增加效益。
- 關心電商繳稅狀況及「雙11」購物節包裹化整為零逃稅問題,要求財政部加強查緝並提供數據。
- 提醒財政部應從屬性上進一步釐清軍公教勞保險與退休金的差異,以解決民眾對課稅公平性的質疑。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針對虛報薪資(低薪高報、掛人頭領薪)的違章漏稅問題,詢問財政部對公司行號及基金會的處理方式與法律責任。
- 關切電子發票加值服務中心資格重新審查問題,認為ISO27001認證要求可能導致大量現有中心喪失資格,增加營業人成本,並質疑財政部評比標準過於嚴格且後續放寬。
- 建議財政部應積極輔導加值服務中心,並考慮將自用型電商納入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管制,確保公平性。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要求財政部明確宣導加密貨幣交易損失認列指引,確保稽徵單位與部長承諾一致,避免誤導民眾。
- 批評政府對虛擬資產監管態度消極,缺乏明確規劃,並建議財政部應主動與美方等國際組織討論加密貨幣課稅問題。
- 質疑台灣租稅公平性,指出高收入者(2,000萬元以上)透過醫療費用、捐贈政府或公立學校等方式免稅,擠壓受薪階級,並再次呼籲還稅於民。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質疑所得稅法第14條及第17條修正案主要受惠高所得者,要求財政部計算不同所得階層保費列舉扣除額的使用情況,以確保減稅效益公平分配。
- 建議修訂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將適用年齡從5歲以下放寬至6歲以下,以銜接幼托整合政策。
- 主張提高高等教育特別扣除額,並應對公私立大學學費差異實施差別扣除(私立為公立的2倍),以減輕中低所得家庭負擔。
- 建議研議修改土地稅法及平均地權條例,讓地上權宅自用時也能比照一般自用住宅享有千分之2的地價稅率優惠。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關切FTX破產事件中台灣投資人損失認列問題,質疑財政部雖稱可認列損失,但境外交易難以查核、舉證困難,導致實際操作上難以實現。
- 提案要求財政部就加密貨幣申報及認證等配套措施進行研議,並建立一致性處理原則,以因應未來類似事件。
- 呼籲政府應正視加密貨幣作為金融科技趨勢,跨部會協調建立完整的監理制度,而非互踢皮球。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台灣保健食品高達30%的進口關稅不合理,導致產品售價遠高於國外,加重國人健康負擔,並批評財政部與經濟部互推責任。
- 指出高關稅保護下,國內保健食品業者盈收高卻多用於行銷廣告,而非提升競爭力,且對罕病、慢性病患者造成衝擊。
- 批評台灣網購低價免稅額2,000元過低,影響國人權益,並認為財政部應整體考量降稅以解決根本問題。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物價飆漲與薪資成長不成比例,呼籲財政部應加強對受薪階級的照顧,並質疑政府年年稅收超徵卻未有效回饋民眾。
- 詢問CFC(受控外國企業)制度實施時程與預計稅收影響,並質疑財政部宣導不足,可能影響中小企業發展。
- 建議國安基金在未來經濟不佳時,應多關照中小企業,而非僅投資大型公司。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要求財政部評估調高已33年未調整的保險費列舉扣除額2.4萬元上限,並建議可參考美國模式,若保險給付課稅則扣除額無上限。
- 針對FTX破產事件中虛擬貨幣損失認列問題,要求財政部澄清境外交易損失是否可扣除,並質疑財政部對加密貨幣的稅務認定標準。
- 質疑Google、Yahoo等境外電商在台開立發票,而Facebook透過代理商提供總額發票,形成獨厚FB的不公平現象,要求財政部深入瞭解。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肯定財政部部長提出台灣貿易應多元化發展,不能只依賴中國的觀點,並指出台歐經貿關係活絡,中東歐市場具潛力。
- 建議財政部評估公股行庫在歐洲的據點佈局,應配合台商前進中東歐的趨勢,扮演領頭羊角色,提供金融支援。
- 質疑台北國稅局文康活動費編列人數與編制內員額及預計臨時雇員人數不符,關切臨時人員文康活動權益的公平性問題。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貧富差距擴大,薪資所得占比偏高問題,要求財政部提出具體政策降低薪資所得占比,而非僅歸因於證交稅未徵收。
- 質疑高所得者有效稅率下降,中低所得者有效稅率提高的現象,認為稅制改革未有效解決貧富差距,並要求財政部對外說明。
- 建議財政部考慮以「一般型補助」而非「計畫型補助」方式替代印花稅,以鼓勵地方政府配合廢除印花稅。
- 批評國稅局對台南必比登名店的駐徵查稅行為觀感不佳,建議應加強宣導免開發票規定,並鼓勵小店家導入行動支付以取代駐徵。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強力支持費鴻泰委員提出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強調薪資所得者稅負沉重,而此案稅損僅33億元,相較於過去稅改對企業大戶的減稅額度微不足道。
- 要求財政部提供過去稅改(股利分離課稅)對前30大企業大戶的實際減稅數據,以證明稅改對貧富差距的影響,並質疑財政部對此數據的掌握度。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公股銀行(合作金庫、彰銀)對苗栗國有農牧地及水利地貸款,未落實赤道原則與永續金融精神,甚至核貸金額超過土地公告現值。
- 要求賦稅署查明苗栗統日公司及其他非法土石採取業者是否依法繳稅,並要求國產署對國有地被非法土石採取行為依土石採取法進行告發。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財政部部長
- 解釋所得稅法修正案涉及保險費與退休金性質不同,以及現行人身保險費已享雙重租稅優惠,修法恐破壞衡平性並增加稅損。
- 回應物價上漲與薪資調整,說明所得稅法已設自動調整機制,但承認物價具向下僵固性,政府措施旨在減緩上漲幅度。
- 針對虛擬貨幣損失認列,說明僅境內平台交易或境外所得超過100萬元進入最低稅負制者可認列,境外所得因不課稅故無損失抵扣問題。
- 回應保健食品關稅問題,表示海關依法課徵,但會將委員意見轉達經濟部工業局研議,並說明低價免稅額2,000元是為維護境內電商公平競爭。
- 說明CFC制度將於2023年1月1日實施,針對低稅負國家公司盈餘課稅,並表示已積極宣導,但對預計稅收影響尚無具體數字。
- 回應貧富差距問題,指出薪資所得占比高因部分所得未課稅,並承諾將加強查核,但強調105年與109年有效稅率比較須考量兩稅合一取消因素。
- 針對印花稅廢除議題,表示因屬地方稅,需中央編列財源補助地方政府,且地方政府多主張不輕言廢止,將與主計總處討論。
- 承諾將加強對小店家導入行動支付的輔導,以解決駐徵查稅爭議。
許慈美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說明虛擬貨幣交易若有利得並申報,損失可抵減利得,但境外交易平台資料難以取得,估算保險給付課稅收入困難。
- 表示CFC制度實施後,需符合持股比例、重大影響力及低稅負國家地區等定義,並有豁免條款,預計稅收影響待後續申報情形評估。
- 說明若有違規使用土地但有營業事實,其營業收入仍應申報納稅,並會反通報主管機關,但受稅捐稽徵法保密規定,無法提供個別納稅人資料。
彭英偉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
- 報告2022年「雙11」購物節包裹數量較去年減少約5%。
- 表示高價低報或化整為零是持續查緝重點,將提供查緝成果數據。
張文熙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任
- 說明電子發票加值服務中心需通過ISO27001認證,目前168家中約有60家現有營業人需轉換服務中心,會積極輔導。
- 解釋評比辦法曾因嚴格而調整,並表示有些加值服務中心未按時上傳發票影響消費者兌獎,故需嚴格考核。
宋秀玲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局長
- 說明臺北國稅局文康活動費編列人數包含長期聘僱的臨時人力,因此多於編制內員額。
- 解釋國內營業人向FB購買廣告,由國內營業人報繳營業稅;個人購買廣告依規定應開發票,並承諾將瞭解FB透過代理商開立總額發票的問題。
蕭家旗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
- 說明公股銀行已簽署赤道原則,應依原則評估貸款,並知悉農地破壞違反永續金融精神,貸款額度應合理。
曾國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署長
- 說明國產署非土石採取法主管機關,對於國有地被非法土石採取,只能依竊佔罪移送檢調機關偵辦,需實際鑑界才能確認竊佔範圍。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者,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 所得稅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臨時提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 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賦稅署、各地區國稅局歲出預算部分另擇期繼續審查。
- 財政部承諾3個月內評估保險費列舉扣除額2.4萬元調漲可行性。
- 財政部承諾1個月內提供列舉扣除額2.4萬元不夠用者的所得分布報告。
- 財政部承諾年底前評估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從5歲改為6歲的可行性。
- 財政部承諾1個月內提供公私立大學教育扣除額申請家庭所得分布資料。
- 財政部承諾2個月內研議地上權宅自用時比照一般自用住宅地價稅率的可行性。
- 財政部承諾提供107年至109年股利分離課稅後前30大企業大戶去識別化後的實際減稅資料。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10601
- 卷/期/冊
- 111/106/1
- 發布日期
- 2022-12-0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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