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會112年度預算審查:聚焦海巡戰力、海洋科研與保育法規進度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1-23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會議重點涵蓋海巡署無人機採購與人員訓練、研究船建造與功能定位、海巡人員待遇與人力短缺、海洋廢棄物國際合作與回收機制、藻礁保護區劃設進度,以及海洋三法立法進度等議題。多位委員提出質疑與建議,要求海委會加強執行並提出書面報告,部分預算經凍結或轉為主決議。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預算審查核心議題為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112年度預算編列與111年度執行狀況,重點討論包括海巡署戰力提升(無人機採購、艦艇國造與人員配置)、國家海洋研究院科研船建置與分工、海洋保育署在藻礁保護與海洋廢棄物處理的政策推動,以及多項重要海洋法案的立法進度。
- 會議亦關注海巡人員薪資衡平性、雷達操作員培訓困境、海洋文化保存、海域遊憩活動管理規範,以及離岸風電與關鍵基礎設施的國安資料管制等多元面向。
相關爭議
- 無人機採購與效能:委員質疑海巡署過去採購的無人機抗風能力不足且閒置,訓練規劃與執勤運用不足,海巡署則表示已改善並通過認證,人員訓練持續進行。
- 海巡人員人力短缺與待遇:多位委員關切海巡署雷達操作員、安檢與機動巡邏人員長期不足,以及軍職、警職、文職人員「同工不同酬」問題,認為嚴重影響勤務,海委會則稱每年依需求調整並爭取加給。
- 海洋研究船功能定位與重複:委員質疑國家海洋研究院新建研究船與國科會現有海研船功能可能重疊,海委會解釋其主要為長期基礎資料調查,與國科會短期專案研究不同,並有合作平台。
- 大潭藻礁保護區劃設進度:委員質疑桃園市政府承諾劃設保護區卻進度緩慢,海保署未積極主責,僅稱地方政府將提具體策略,並表示上位法規《海洋保育法》仍在推動中。
- 海洋污染管制力度不足:委員批評海保署在水下噪音管制(對白海豚影響)及六輕海水酸化(排廢水PH值)問題上,過度依賴環評承諾而非制定具體法規,顯示管制不力。
- 海洋三法立法進度緩慢:多位委員對《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等重要海洋法案遲遲未送立法院審議表達不滿,海委會表示已積極處理並送行政院審查,力求下會期送審。
- 海洋廢棄物國際合作與回收基金:委員指出海洋廢棄物處理缺乏具體雙邊國際合作機制,且魚網回收基金多年未成立,海委會表示將透過《海污法》推動成立廣泛的海洋污染防治基金。
立法委員發言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過去採購的20套旋翼無人機因抗風能力不足而停用閒置,並關切監察院糾正的海巡無人機訓練與執勤運用不足問題。
- 詢問海巡署無人機駕駛培訓現況,認為國外多由航空隊轉任,台灣訓練不夠嚴謹。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家海洋研究院打造3艘海洋研究船是否與國科會現有海研船功能重疊,要求釐清定位與分工。
- 詢問海巡署如何保護台灣海研船在經濟海域作業時免受他國干擾,強調主權不容矮化。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雷達操作手資歷不足(未滿5年者佔52%),要求改善訓練方式。
- 指出海巡署安檢人員、機動巡邏人員缺額嚴重,守望哨設備(探照燈)不足,要求預算應補足欠缺設備。
- 關切國艦國造政策下海巡人員補充問題,指出退休人數多於新招募人數,要求多加注意人才留用。
- 質疑海洋垃圾處理經費增加近三分之一,但各縣市收費標準不一,要求研議統一規範並提交報告。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關切桃園市長承諾在大潭藻礁劃設保護區的進度,質疑海保署在劃設保護區政策與計畫中的主責角色與進度。
- 詢問海巡署輪班制公務人員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是否已提出112年度人力增補需求及具體人數。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軍職、警職、文職及關務人員「同工不同酬」問題,認為勤務難區分卻薪資福利差異大,要求海委會積極解決。
- 建議海委會應有決心定位海巡署人力結構,若以軍職為主,則應考慮停止進用警察人員或確保同工同酬。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強調海巡弟兄為治安第一道防線,應有更大魄力解決同工不同酬問題,並爭取增加員額編制。
- 建議海巡署持續擴大無人機訓練,提升操作熟練度與證照通過率,借鑒俄烏戰爭經驗,使其擔綱更多任務。
- 關切海巡署「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首年進度落後,要求確保後續進度能跟上。
- 對「新海研1號」頻繁故障表示憂心,要求海委會確保國艦國造的品質,並調查廠商問題。
- 關切《海洋保育法》頒布後,海域劃分(特別是禁限制水域)與兩岸執法的敏感性,要求海委會主動與地方政府及中油協議大潭藻礁保護區劃設,並平衡經濟、漁業、觀光與環境發展。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強調《海域管理法》的重要性,指出離岸風電開發的調查探勘資料缺乏法規管制,涉及國安機密,草案罰則過輕,要求海委會加速立法並完善機密管制。
- 肯定海委會試辦關鍵基礎設施電磁脈衝防護計畫,但認為進度保守,要求加速進行並擴大範圍。
- 指出海巡署人力短缺高達801人,質疑行政院核定員額不足,導致海巡人力吃緊,要求海委會向長官充分反映並爭取補足人力。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詢問台灣與諾魯、美國海巡合作的實質助益與推展業務規劃,包括巡防艇贈與、人員代訓、聯合操演及子工作小組進展。
- 要求海委會說明國家海洋研究院與國科會海洋研究船的功能分工,避免疊床架屋。
- 關切臺日漁業委員會因疫情停開後的復會規劃,以及海委會新建合署辦公廳舍預算暴增43.59%的原因與執行狀況。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關切金山「蹦火仔」等特殊海洋文化傳承面臨失傳危機,詢問海委會如何擬定計畫並與地方團體配合推廣至國際,使其成為觀光活動。
- 指出海禁開放後,獨木舟、SUP等遊具常任意放置沙灘,影響海龜產卵,要求海委會制定全國通用規範,縮小業者占用面積。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在海洋廢棄物國際合作上,缺乏與周邊國家(如韓國、大陸、菲律賓、越南)的雙邊合作機制,要求提出報告並積極推動。
- 關切魚網廢棄物回收基金多年未成立,詢問困難點及《海污法》推動進度,並建議參考日本經驗,將廢棄魚網再利用。
- 催促《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等海洋三法應在下個會期積極送審,避免屆期不連續。
- 建議海委會應建置線上漁具丟失回報系統及廢棄漁具定位通報平台,以科技化方式提升海廢回收效率。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肯定海洋廢棄物減量成效,但要求嚴格管制漁船垃圾量,並盤查漁網漁具數量,從源頭解決海洋垃圾問題。
- 質疑去年7月才下水的新海研1號研究船,頻繁發生主機電力失效等故障,要求海委會調查廠商是否不適任或技術不到位。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指出白海豚受水下噪音及六輕排廢水酸化影響,批評海保署至今未訂定水下噪音管制規範,且對六輕廢水PH值監測與要求重新環評態度消極,要求1個月內提出具體回映或草案。
- 要求國家海洋研究院應針對離岸風機及工業開發(如六輕海域)所衍生的廢棄物與環境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指出嘉義縣沿岸海廢寶特瓶半數來自國外,凸顯海廢問題需國際合作,詢問海委會如何跨國、跨部會合作並結合企業推動海廢回收再製。
林文瑞 立法委員
- 詢問海巡署如何看待並扮演「第二海軍」角色,以及海巡艦艇與海軍聯合執勤是否已常態化,是否影響海巡本職勤務。
- 關切「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招標進度,詢問新型巡護艦是否具備「平戰轉換」功能及武器系統規劃。
- 指出海巡署雷達操作員資歷未滿5年者過半,詢問原因及改善措施,並探討是否與無法支領航站管加給有關。
- 關切海巡署軍士官兵人力不足問題,詢問「軍職人力5年計畫」招募成果及具體缺額。
- 催促《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及《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三大法制工作加速送立院審議。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域管理法》、《海洋保育法》、《海洋產業發展條例》及《海洋污染防治法》等海洋四法制訂與修正進度緩慢,詢問何時能完成。
- 關切經濟部深層海水業務承接計畫延宕,詢問何時能完成業務移交。
- 指出海保署「向海致敬—台灣海域生態環境守護計畫」部分工作項目未完成,詢問是否有研議措施改善。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重申「台灣海峽是國際水域」的聲明,可能錯誤釋放訊息,影響海巡署在專屬經濟海域護漁勤務的執法,要求海巡署與相關部會加強溝通,統一對外訊息。
- 指出台灣參與國際海事組織多以漁業管理為主,海洋保育及海事安全相關組織參與不足,要求海委會更積極推動實質參與,樹立海洋國家形象。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詢問「海洋保護區」與「海洋庇護區」的定義、功能區別、是否重疊及優序順位,以及海委會在海洋保育事務上的實質功能與地位。
- 關切《海洋保育法》進度,並詢問立法前海委會如何執行相關事務。
- 指出太平洋垃圾帶中塑膠垃圾主要來自日本、中國、韓國、美國、台灣,詢問海保署對海洋污染防治應變計畫的追蹤與審查機制。
- 質疑《商港法》一罪不二罰制度可能形成法律漏洞,影響港口海洋污染防治成效,詢問是否應修訂《海洋污染防治法》。
- 關切台灣東北角黑潮深水層發現大量放射性「銫137」,可能湧升至表層影響海洋生物與人類健康,詢問海委會對附近海域輻射監測現況。
相關人員回應
周美伍 代理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 海洋委員會
- 說明107至108年採購的20架無人機屬實驗性建案,已加裝輔助裝置並經民航局認證通過,目前問題已解決。
- 表示海巡署無人機駕駛培訓持續進行,合格人員有86人,並從現有對飛行有興趣或經驗的同仁中招募,施以長期訓練。
- 澄清國家海洋研究院研究船主要為長期、全國性質的基礎資料調查,與國科會短期專案研究船不同,兩單位有合作平台共享資料。
- 說明海巡署對海研船遭他國干擾,政府各部門都會嚴正聲明、協調抗議,海巡署會嚴謹戒護,例如嘉義艦曾全程掌握新海研1號故障狀況。
- 解釋海巡署雷達操作手訓練包含先期、專業訓練及師徒制帶領,因各雷達站空域海域不同,當地資深人員教學最有效。
- 承諾會逐年編列預算補足安檢及機動巡邏人員缺額,並持續補充國艦國造所需人力,表示行政院會逐年核給。
- 說明海巡署軍職、警職、文職人員薪資差異因身分別不同,但執勤無差異,正爭取額外加給改善軍職待遇。
- 表示海巡署無人機訓練中心持續訓練,並與長榮大學合作,加強基礎學理與英文訓練,應對中共無人機干擾。
- 說明「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首年為規格設計階段,已與基層座談納入意見,後續進度會跟上。
- 表示新竹艦已交船,人員配置與訓練皆到位,皆經預訓、正規訓練及測考中心認可後才服勤。
- 指出海委會已與陸委會討論《海保法》推動,並赴金門考察禁限制水域問題。
- 說明海委會在海洋文化方面努力,設有12個海洋驛站舉辦講習,培養師資志工,並與地方團體合作推動地方海洋文化傳承。
- 承諾將協調相關單位及地方政府,規範海上遊憩用具(獨木舟、SUP)在沙灘上的放置,以保護海龜產卵地。
- 表示海委會透過參與APEC、Our Ocean Conference等國際會議與組織推動海洋廢棄物國際合作,並正與菲律賓、韓國進行海洋合作議題洽談。
- 說明《海污法》修正草案已送行政院審查完畢,預計將推動成立廣泛的海洋污染防治基金,涵蓋魚網等海污處理。
- 表示海巡署對漁船垃圾帶回港有獎勵措施,並與漁業署合作推動漁網實名制,建立海保署、漁業署、海巡署平台共同管制。
- 針對新海研1號故障,表示海巡署全程在現場戒護,但非業管單位不便推測故障原因,會將委員關切轉達。
- 承諾會加強對六輕排廢水PH值及水下噪音管制的相關準備,並公布資訊。
- 說明與諾魯合作贈送2艘20噸多功能巡防艇,已完成交船與初期訓練,將提供代訓,並與諾魯、帛琉、吐瓦魯等邦交國進行遠洋巡護敦訪及救生操演。
- 表示與美國海巡保持密切互動,已成立8個子工作小組推動救生、救難、訓練、共巡、海洋環境維護等合作。
- 重申國海院研究船著重長期國家基礎資料調查,與國科會專案研究船定位不同,但有溝通平台相互支援。
- 說明臺日漁業溝通協調未因疫情中斷,會議持續規劃中;海委會合署辦公廳舍已招標完成,預計12月初動工,預算增加因物價波動調整。
黃向文 署長 海洋保育署
- 說明大潭藻礁保護區劃設,歷年有調查並補助桃園市政府,地方政府預計年底提出具體策略,目前有野生動物保護區及OECM等選項討論中。
- 指出《野生動物保護法》是目前劃設保護區的主要上位法律,未來《海洋保育法》將提供更上階的指導。
- 回應水下噪音管制,表示台灣西海岸鯨豚擱淺量無明顯增加,環保署環評規範已限定160 dB,現階段為避免疊床架屋,海污法暫未訂定水下噪音部分。
- 表示會再研議白海豚棲息範圍內相關噪音,並持續蒐集國際規範及實驗訂定合適標準。
- 說明六輕外海設有監測點,PH值目前在合理範圍,無特別酸化狀況,並承諾再確認六輕網站監測資料提供給委員。
- 解釋海洋保育署委辦費增加因應海廢清理及海外訓練改線上視訊,目前編列公務預算進行魚網收購。
- 說明《海污法》修正草案已送行政院審查完畢,希望儘快送立法院,預計將成立海污防治基金,涵蓋魚網回收。
- 表示海保署與各地方政府及漁業署溝通,針對各地特性安排海廢清除經費,並考核漁港暫置區處理狀況。
- 承認彰化縣海廢清除量統計數據有誤,承辦人員疏失,將加強查核密度。
劉正倫 副院長 國家海洋研究院
- 說明國海院從109年至112年針對離岸風場區域進行環境影響監測,目前未發現異狀,未來將持續進行。
相關後續
- 海洋委員會歲出部分,通案國外旅費凍結10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
- 海洋委員會歲出第2目「海洋業務」所有委員提案合併處理,整目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13案及第19案改為主決議。
- 海洋委員會歲出主決議部分,第22案、第23案、第25案、第27案、第28案、第29案、第30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其餘照案通過。
- 海巡署歲出第2目「海巡業務」所有委員提案合併處理,整目合併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其中第7案、第9案、第19案改為主決議。
- 海洋保育署歲出第2目「海洋保育業務」中,「海岸清潔維護計畫」及「海洋污染監測與應處計畫」各凍結200萬元,除此之外,第2目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洋保育署歲出第24案主決議經文字修正後通過。
- 國家海洋研究院歲出國外旅費凍結15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
- 國家海洋研究院歲出第2目「海洋研究業務」合併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家海洋研究院主決議1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
-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
- 海洋委員會函送110年第2季及第3季廣告政策文宣報表,准予備查並提報院會。
- 海洋委員會函送111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及「對縣市政府補(捐)助經費彙總表」,准予備查並提報院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10901
- 卷/期/冊
- 111/109/1
- 發布日期
- 2022-12-14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