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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審查:聚焦機構安全、無障礙環境與支持服務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11-28

LawTrace 法律歷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4次會議審查多達35項「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1項人民請願案。會議聚焦於強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管理、提升無障礙環境、保障個人支持服務與經濟權益等多元議題。立法委員們就現行法令不足處提出質詢與修正建議,行政部門則針對財源、執行困境及跨部會協調等面向進行回應。最終,所有修正草案將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人民請願案1案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王溢君為建請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6條及第86條條文請願文書

核心議題

審查王溢君委員就「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6條及第86條條文修正提出的請願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本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敘明理由及處理經過,送由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
  • 本案可提供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法審查會議參考。

討論事項二

審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計35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旨在全面檢討與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並回應身心障礙者在機構照護、無障礙環境、個人支持服務、經濟保障及政策參與等方面的多元需求。
  • 核心議題涵蓋強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的服務品質與安全管理、改善無障礙交通與資訊傳播環境、提升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以及確保其在政策制定過程中的主體性參與。

相關爭議

  • 機構管理與人身安全:針對德芳教養院等虐待事件,行政院版修法欲強化機構負責人消極資格與罰則,但委員質疑罰鍰金額合理性及現行監督查核機制失靈,且國際審查報告指出事前通知與無預警查核無效。
  • 社區居住與去機構化:委員關切政府政策是否過度偏重機構化,與身權公約倡導的社區自立生活精神衝突,並質疑個人助理服務時數不足、自付額高及政府財源不穩定。
  • 無障礙環境與資訊平權:ATM語音功能不足、商業場所無障礙設施缺乏誘因,以及網路平台、手機應用程式無障礙設計未納入法規,導致身障者資訊落差與購物不便。
  • 身障者政策參與與修法程序:多個身障團體抗議修法過程倉促,未充分採納民間意見,尤其在身心障礙者代表比例、決策權限方面與民間期望有落差。
  • 經濟與社會保障:身心障礙者勞動參與率低、薪資偏低、家暴與機構虐待事件增加,以及輔具補助金額不足、生理用品未納入補助等問題。
  • 交通無障礙與服務:博愛座使用對象擴大、無障礙運輸服務中斷的替代方案,以及私有社區無障礙停車位買賣與使用規範模糊。
  • 醫療與長期照護:聽語專業人力不足、早療黃金期延誤、經濟弱勢失能原住民安置年齡限制、失智服務涵蓋率不足、以及閒置校園轉型長照據點的推動困境。

立法委員發言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建議修法強化包租代管政策,讓公益法人承租住宅提供身障者社區居住,房東可享公益出租人權益。
  • 呼籲社家署研議在身障者脫離社區居住方案追蹤期後,提供輕度社區支持服務。
  • 質疑內政部騎樓整平計畫進度緩慢,建議修法課予地方政府訂定改善計畫並負責指導考核。
  • 建議內政部研議建築技術規則,要求1樓有對外營業可能的非公共建築物,新建時即應設無障礙空間。
  • 要求戶政司協助建立監護人死亡時通知社會局的機制,以啟動暫時監護。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指出身權法已15年未修,應因應身權公約精進,特別提及立法院對手語翻譯安排不足。
  • 質疑個人助理服務時數(每月60小時)與日本(每月720小時)差距過大,補助不足且薪資過低,未能滿足身障者自立生活需求。
  • 關切ATM語音無障礙功能普及率低(僅1,153台),要求金管會提出積極誘因與書面報告。
  • 質疑身心障礙者人身保險有效契約比例過低,認為保險業對身障者不友善,要求金管會督促保險業推出專門保單,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認同行政院版修法是10年來最大規模,旨在回應CRPD意見及處理機構弊端。
  • 支持修法規定機構連續2次評鑑丙等以下即勒令停業,但關切配套措施,如轉介、接管量能及公立機構承接能力。
  • 建議衛福部應輔導上次評鑑丙等的機構積極改善,並做好萬全準備應對可能被淘汰的機構。
  • 呼籲衛福部就修法配套措施提出報告,以確保修法能順利推動。

吳欣盈 立法委員

  • 指出國人不健康餘命約8.5年,高齡化社會將使更多人成為身障者,主張去機構化,推動社區居家照顧。
  • 強調身障者經濟能力與個人助理服務是社區生活關鍵,呼籲政府、企業公私協力。
  • 指出身障者勞動參與率僅全國1/3,失業率卻是2倍,要求勞動部與經濟部提出改善措施。
  • 批評本次修法過度偏重機構化,個人助理制度被嚴重疏忽,服務時數不足、自付額高、財源不穩定,與CRPD精神不符。
  • 要求衛福部積極納入民間團體聲音,完善個人助理制度。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關切早期療育專業人力(聽語治療師)不足且分布不均問題,要求衛福部盤點人力、增加學校科系及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以縮短評估與治療時間。
  • 質疑身障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預算不足(每人每年僅50元)及執行成效低落(同儕支持及個人助理服務使用人數少),要求衛福部檢討原因並尋求財源。
  • 關切無障礙交通運具電動化期程,要求衛福部與交通部、環保署協商,爭取國發會9,000億減碳預算中用於運具電動化的1,683億元,確保復康巴士等能在2030年全面電動化。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替衛福部薛部長抱屈,稱其為防疫「戰犯」過於沉重,並支持公布掮客行為。
  • 質疑身權法修法版本未能完全符合身障團體需求,認為修法過程過於倉促,應廣納意見,不急就章。
  • 強調身權法宗旨應是支持障礙者充分參與及自由、有尊嚴融入社區,不應過度注重機構條文。
  • 建議個人助理服務經費應在公務預算中編列,或適度調整公益彩券盈餘比例,並支持放寬60小時服務上限。
  • 轉達身障團體訴求,包括健全障權法律、社區生活、交通無礙、資訊無礙、司法救濟、促進心理健康,並請勿倉促修法。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揭露身障者購買演唱會票券仍需使用傳真機、等待3天確認,付款方式不便,批評文化部補助業者優化購票程序力道不足。
  • 質疑衛福部COVID-19身心障礙族群因應指引遲遲未完成,批評速度過慢且離譜。
  • 提出修正動議,要求各級政府、附屬機關、學校網站及行動應用軟體應通過第一優先等級以上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
  • 要求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討論,確保聽障者能透過手語翻譯等方式取得身權法逐條審查的即時資訊。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指出苗栗德芳教養院虐待致死案凸顯中央與地方對安置機構監督、查核及評鑑機制失靈,質疑修法能否有效預防。
  • 關切德芳案巧立名目違法收費及募款帳目不清問題,要求衛福部檢討並說明未來如何避免。
  • 指出金融業推廣無障礙ATM存在盲點,如ATM設在超商但超商本身無障礙不足,要求金管會與經濟部提供誘因鼓勵業者全面無障礙。
  • 質疑社區大樓無障礙車位買賣與使用規範模糊,建商未說明清楚,導致非身障者購買後能否停車、如何處罰等爭議,要求內政部釐清並提出報告。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精神病人長期照顧示範計畫試辦縣市過少,要求擴大試辦範圍並將其融入長照系統。
  • 關切失智服務涵蓋率提升問題,指出都會型縣市涵蓋率不高,要求衛福部增加失智照顧據點並鼓勵地方政府設置。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關切身障者醫療需求評估與醫療資源整合,指出目前缺乏科學化分析及與社區醫療機構、居家醫療的互動不足。
  • 建議鼓勵社區醫療群家庭醫師照顧身障者,加強視訊醫療,並將身障者納入家庭醫師制度,創造聰明就醫環境。
  • 呼籲政府持續支持與鼓勵居家照護能量,肯定其在高齡化社會中的重要性。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建議衛福部檢討並增加補助身障者使用外骨骼輔具機器人,以改善生活品質並減輕家庭負擔。
  • 關切流感疫苗公費接種進度與庫存量,詢問何時開放不限資格接種。
  • 詢問衛福部對「無敵星星」的看法、群體免疫進度,以及新冠疫苗採購是否會放慢速度。
  • 質詢防疫補償預算餘額與符合資格人數,並要求衛福部說明戶外口罩解禁時程及細節。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指出身障者受虐事件層出不窮,近10年機構受虐人數從19增至52人,家暴案件成長1倍,質疑裁罰數與受虐人數不成比例。
  • 批評桃園希伯崙共生家園虐待案中,桃園市政府未認定身心虐待,但法院判傷害罪成立,凸顯指引或施行細則不完整。
  • 引用CRPD國際審查委員意見,指出事前通知和無預警查核對遏止機構虐待無效,要求建立匿名通報系統。
  • 呼籲衛福部禮拜三不要強行通過修法,應好好與身障團體溝通,將他們的聲音納入考量。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將資訊公開、審查公開的相關規定修得更明確,避免政治力介入,並以環保署環評機制為鑑。
  • 質疑身障福利機構虐待致死罰鍰100萬元是否合理,並指出廢止設立許可規定形同虛設。
  • 呼籲衛福部積極與交通部、內政部合作,推動無障礙空間改善,特別是人行道、騎樓。
  • 關切升降梯安全問題,要求衛福部要求相關商品做CNS認證,並請內政部修正相關法規納入管理,避免幼童受傷。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詢問疫情指揮中心何時退場、是否降級,以及COVID-19是否從五類傳染病降為四類,要求衛福部提出規劃與建議時程。
  • 針對九合一選舉確診者投票權爭議,批評行政部門不規劃是「不負責任」,要求衛福部與中選會討論嘉義市長及立委補選時,規劃確診者獨立投票動線。
  • 關切「瘦瘦筆」藥品被挪用減肥,導致25萬名糖尿病患者面臨缺貨危機,要求衛福部確保藥品供給、提供替代治療,並節制醫師開立處方。

楊曜 立法委員

  • 對身障團體抗議修法感到挫折,呼籲衛福部在身權法逐條審查前與團體再溝通,盡可能滿足多數需求。
  • 肯定衛福部將輔具費用補助納入定期檢討,詢問未來定期調整的頻率、新輔具種類與價格調整,以及通膨影響。
  • 指出全國二手輔具回收再利用人次偏低,要求社家署精進推廣,並增加輔具租借服務據點。
  • 關切庇護工場就業人數占比過低,詢問勞發署是否能多設工場或提升就業服務能量,並指出目前仍有職缺。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指出身障福利機構不當對待事件頻傳,批評主管機關督導與裁罰消極。
  • 要求衛福部改善社家署網站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專區,使其查詢資料更透明、便利,比照幼兒園或托嬰中心資訊平台。
  • 要求衛福部未來身障福利機構虐待事件的調查報告,應讓當事人及家屬清楚知道調查過程、結果及處置作為,並於1個月內提出回饋報告。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關切閒置校園空間轉型長照據點政策的推動困境,包括民眾對日照中心的誤解、鄰避效應、電梯共用等設施問題,以及業者投資意願與回本疑慮。
  • 要求衛福部盤點執行困難,並於2個月內提交精進方案的書面報告給委員會。

陳瑩 立法委員

  • 感謝衛福部採納建議,將原住民長者長照適用年齡降至55歲,並追問經濟弱勢失能長者公費安置年齡下修進度,要求明年1月1日起實施。
  • 批評衛福部醫事司、照護司、醫福會互踢皮球,導致花蓮豐濱鄉「科技與醫療結合計畫」第二期經費爭取及試辦點擴大延宕,要求薛部長親自處理,並於1月底完成報告。
  • 指出全國平均餘命創新高但「不健康生存年數」也提高,要求國健署針對原住民不健康生存年數數據進行深入研究與分析,並提供詳細資料。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提出修正草案,建議擴大身心障礙者對政策的參與,提高身障者代表、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代表比例至總數1/2,且身障者人數不得少於1/2。
  • 關切護理之家與小型老人福利機構火災通報裝置及自動灑水系統設置不足問題,要求衛福部說明改善進度,並對遲未改善機構採取強制手段。
  • 質詢高端及聯亞疫苗採購合約爭議,特別是「廠商證明盡商業最大努力而無法履約者,機關同意不對廠商追償」條款,追問聯亞疫苗追償進度與法律程序。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指出身障者平均薪資僅為國民7成,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占比達全國3.9倍,要求衛福部與勞動部跨部會研討精進方案,並於2個月內提出報告。
  • 關切身障者家暴及機構不當對待事件持續增加,兒少受暴率是一般兒少6.5至8倍,要求衛福部研討精進方案,並於2個月內提出報告。
  • 詢問戶外口罩解禁政策方向,預計今天宣布戶外可不戴口罩,室內仍需戴,並關切身障者因生理因素不便戴口罩的協助措施。

相關人員回應

薛瑞元 衛生福利部部長

  • 承認個人助理服務時數偏低、資源不足,承諾將檢討放寬使用限制並調整時薪,尋覓適當財源,並於長照基金中評估可能性。
  • 說明早療專業人員供給不足問題,將透過學校科系培養、考試機會增加及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引入資源,縮短評估與治療時間。
  • 解釋機構評鑑丙等以下機構將被廢止許可,並將透過接管或轉介安置住民,強調政府處理不良業者的決心。
  • 承諾衛福部將親自處理花蓮豐濱鄉「科技與醫療結合計畫」延宕問題,並於1月底完成報告。
  • 說明已於10月20日修正發布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增加70項補助項目,並將規劃定期檢討頻率。
  • 回應身障者醫療需求評估目前為個案式,承諾未來在評鑑時可更細膩瞭解,並支持將身障者納入社區醫療群家庭醫師制度,但需先與團體溝通信任問題。
  • 同意高嘉瑜委員提案,支持撫養義務人經法院裁定免除撫養義務後,不再追償安置費用。
  • 承認COVID-19身心障礙族群因應指引速度太慢,將加速處理。
  • 表示將與中選會討論嘉義市長及立委補選時,規劃確診者投票管道。
  • 說明「瘦瘦筆」全球缺貨,已要求廠商維持貨源,並建議醫師在缺貨時節制開立處方,提供糖尿病患者替代治療。
  • 承諾在3個月內改善社家署網站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專區的資訊透明度與查詢便利性。
  • 承諾針對身障福利機構虐待事件調查報告,將研究如何提供當事人更詳細的資訊,並於1個月內提出回饋報告。
  • 承諾將與相關部會(內政部、經濟部)討論升降梯的權責劃分、認證補強,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表示將與勞動部在2個月內討論身心障礙者收入精進方案。
  • 表示將在2個月內研討身心障礙者家暴與機構不當對待的精進方案。
  • 說明戶外口罩令可能在年底前解除,將從戶外開始,室內較慢,並承諾協助因生理因素不便戴口罩的身障者。
  • 承諾將把原住民經濟弱勢失能長者公費安置年齡下修至55歲,預計明年1月1日開始執行。
  • 表示將提供原住民族不健康生存年數的統計資料給委員。

邱淑婉 金管會保險局副組長

  • 表示已用鼓勵方式推動無障礙ATM,輪椅族使用達94%,但語音部分仍需加強,將儘快研議方案。
  • 說明已推動「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處理原則」,要求業者對身障者核保有一致性評估標準,並建立兼顧風險管理與保險保障的核保程序。
  • 表示已督促公會修正處理原則,要求業務員教育訓練納入身權公約議題,並舉辦身障團體座談會,確保身障者投保權益。

李勇毅 經濟部商業司專門委員

  • 表示商業司目前無特別針對身障者制定優惠措施,但企業需遵守身權法定額進用規定。
  • 承諾將與超商業者密切聯繫,以鼓勵方式推動無障礙措施,並研議具體誘因。

陳清茂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簡任技正

  • 說明騎樓整平計畫在前瞻計畫中有預算,但地方政府推動有困難,因涉及地方財力補助及工程問題。
  • 解釋建築法規中,建築物地面層應設置無障礙通路,公共建築物內部亦有規範,但非公共建築物轉為營業用時可能需重新整修。

張瓊月 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組簡任技正

  • 說明已提案修正住宅法第3條第3款,將社會福利團體納入公益出租人定義,讓出租給社福團體轉租給身障者的房東可享公益出租人權益,目前草案正在行政機關審查中。

簡慧娟 衛福部社家署署長

  • 表示將與地方政府討論,針對脫離社區居住方案追蹤期後的獨立居住身障者提供輕度社區支持服務。
  • 解釋身障者輔具使用因生活必需,多傾向購買,但輔具中心已推動租借服務及增設服務據點以提高可近性。
  • 釐清建築物內無障礙停車位與停車場身障者專用停車位不同,前者由住戶使用,後者由交通部管理,將與內政部釐清相關法規爭議。

陳子和 內政部戶政司副司長

  • 承諾戶政機關可協助衛福部取得監護權人死亡或受監護宣告的資料,並建議透過系統傳送方式通知地方社會局。

鍾錦季 勞動部發展署副署長

  • 說明勞動部提供身障者個別化就業促進服務,包括一對一個管員、雇主僱用獎助(最高1.3萬元/月,12個月)、職務再設計補助(最高10萬元/年)。
  • 解釋庇護工場目前仍有100多個職缺,非工作數問題,並已增加3家庇護工場至164家。

廖倪妮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專門委員

  • 承認身障者購買演唱會票券仍多使用傳真且確認費時,相較不便。
  • 說明文化部已建置身障者藝文購票身分認證平台並提供補助,但目前34家業者僅7家申請,承諾將帶回部裡加大推動力道,鼓勵業者申請。

蘇昭如 衛福部社救司司長

  • 說明防疫補償已受理近130萬件,核發約87萬件,金額約91億元。

相關後續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5案將另擇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1111102
卷/期/冊
111/111/2
發布日期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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