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科技與低軌衛星發展、媒體監理及數位發展部預算審查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等單位進行專題報告與預算審查。會議聚焦於我國太空科技與低軌衛星發展現況、媒體報導選舉票數之監理機制、以及數位發展部與通傳會的年度預算。委員們就媒體灌票、數位中介服務法、資安威脅、低軌衛星產業輔導、鏡電視資金爭議、5G涵蓋率及詐騙防制等多項議題提出質詢。最終,部分預算凍結案同意動支,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NCC提升行政效率與透明度。
討論事項一
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5案
核心議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202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業務費、獎補助費、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等項下共5筆預算凍結案,提交書面報告以尋求解凍。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5案111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均予以備查,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我國太空科技產業與低軌衛星發展現況、監理機制、未來願景及運用、事故調查及處理等相關規劃」及「新聞媒體報導選舉票數應遵循之專業性、公正性暨認定有無違規之權責釐清」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就我國太空科技產業與低軌衛星發展現況、監理機制、未來願景及運用、事故調查與處理等議題,以及新聞媒體報導選舉票數應遵循之專業性、公正性暨認定有無違規之權責釐清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
- 討論範圍涵蓋數位部、通傳會、運安會、中選會等機關在太空科技、低軌衛星、媒體監理、資安防護及選舉報導公正性等方面的政策規劃與執行現況。
相關爭議
- 媒體報導選舉票數爭議:委員質疑媒體在九合一大選開票時出現「灌票」或「誤植」票數亂象,NCC與中選會就權責歸屬及認定標準(灌票或誤植)存在分歧,並關切後續處置進度及對未來選舉的影響。
- 數位中介服務法推動爭議:委員質疑NCC仍有意推動數位中介服務法,儘管外界反彈。NCC表示無社會共識不會推動,但數位部部長強調其無網路傳播監理權限。
- 低軌衛星產業發展策略:委員關切政府對於低軌衛星產業發展,除了被動管理外,是否應更積極輔導、鼓勵業者投入,特別是針對偏遠地區的通訊普及問題。
- 資安防護與責任歸屬:委員質疑資安事件頻傳(如境外網攻、個資外洩),政府機關零信任架構推動進度、對私營企業資安事件的裁罰機制,以及無人機資安的權責歸屬不明等問題。
- 鏡電視資金流向與股東爭議:委員質疑NCC對鏡電視大股東變動、資金來源、有無中資介入、以及增資計畫的掌握度不足,批評NCC未積極調查金流與約詢相關人士。
- 5G偏遠地區涵蓋率不足:委員指出5G在偏遠地區涵蓋率未達預期,質疑NCC督導電信業者提升涵蓋率的成效,並探討政府補助與業者成本效益考量間的平衡。
- 網路平台內容監理:委員關切網路平台(如YouTube、TikTok)上低俗言論的規範問題,以及傳統媒體引用這些內容是否構成助長,並呼籲NCC應有更積極的作為。
- 公共運輸數位支付便利性:委員關切「一機在手、暢遊全臺」目標進度緩慢,特別是與Apple等國際業者商業談判困難,建議政府應從政策高度而非純商業考量投入資源。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九合一大選媒體開票灌票爭議,要求NCC儘速處理並釐清有無灌票。
- 關切數位中介服務法推動進度,要求NCC明確承諾明年不會送出草案。
- 追問數位部協調媒體與平台業者對話會議喊卡原因,要求確保溝通順暢。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認為低軌衛星對改善偏遠地區通訊普及率與速率具優勢,政府不應僅限於管理,更應主動輔導、鼓勵業者投資。
- 建議數位部透過公益創新徵案,鼓勵地方年輕人提案,並協調通訊業者合作,以解決偏遠地區通訊不便問題。
- 呼籲NCC與數位部多管齊下,透過獎勵等方式要求業者改善電信普及與基本通訊權益。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質疑選舉開票亂象,要求NCC與中選會提出有效防範措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 關切世足賽轉播授權問題,認為有線電視轉播場次過少,不利其發展,建議NCC輔導協助。
- 質疑NCC通傳基金預算中委託研究費過高,認為綜合規劃處應自行進行更多研究,而非大量委外。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高度關切資安事件逐年增加,特別是境外網攻、電信服務漏洞、關鍵基礎設施攻擊及個資外洩問題。
- 質疑數位部零信任架構實施範圍與進度,以及對8月境外網攻事件的行政處罰情況。
- 要求數位部與交通部協商,儘速解決無人機資安認驗證的空窗期,並建立第三方驗證制度。
- 呼籲數位部協助國家太空中心處理太空科技產業的資安問題,避免潛在漏洞。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NCC未積極調查鏡電視大股東陳泰銘、陳致遠賣股金流,以及是否有向博弈大亨陳盈助借款等問題。
- 批評NCC對鏡電視資金狀況掌握不足,包括增資10億元的進度與資金來源,並質疑NCC放水。
- 要求NCC調查鏡電視大股東祝文宇背後最終授意人「張總裁」身份,並要求電視台股東簽署切結書,確保資金透明,避免人頭代持股份。
- 關切寰宇變更董監事案審查結果,並指出有委員質疑資金來自東森張高祥。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小企業數位轉型面臨的困境,包括缺乏數位技能、不知如何分階段進行、組織文化抗拒改變等,要求數位部提出整合性解決方案。
- 建議數位部應與經濟部、勞動部橫向聯繫,提供人才培育課程、學習案例、產學合作機會,並加強資深員工的數位技能訓練。
- 指出臺灣在世界數位競爭力評比中人才培養排名中後段,要求數位部提出明確的數位人才培育與招募整體框架與戰略。
- 要求數位部提出類似新加坡「智慧國」的整體策略,包含數位經濟、產業轉型及人才培育的清楚框架與執行目標。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指出抖音(Tik Tok)在臺灣市占率高且缺乏繁體中文版隱私權政策,要求數位部應提醒國際平台提供符合臺灣法律的隱私權說明。
- 強調臺灣個資法具有「帝王條款」,外國公司亦受規範,政府應積極引用,並對曾發生個資外洩的平台加強把關。
- 建議數位部應與所有重要社群平台建立溝通管道,特別是針對可能洩漏個資的平台,以維護國家安全與民眾隱私。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關切新型態電子支付詐騙手法日益增加,要求數位部研擬因應對策,並探討第三方支付實施實名制的可能性。
- 建議數位部與金管會合作,要求電子支付業者監控境外境內IP異常操作行為,並採取相關措施。
- 質詢數位部「軍民通用資安技術研發補助計畫」的目標效益,期待該計畫能有效防止駭客入侵,並儘早發揮功能。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釐清低軌衛星業務中,數位部與NCC各自監管的範圍,包括頻譜核配、網路布建、接收站及網路設計等。
- 強調臺灣在太空產業應發展火箭運送服務,利用地緣優勢將小型商用衛星送上軌道,而非僅限於地面設備製造。
- 呼籲政府應將學術發展與國際合作納入,以建立臺灣自主發射商用衛星進入軌道的能力,並設定明確的國家太空產業目標。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關切網紅在網路平台使用低俗言論吸引流量現象,以及電視媒體轉錄這些內容的適當性。
- 建議NCC應更進一步限制大眾媒體引用低俗言論,或要求其對網紅罵髒話的內容進行消音或霧化處理,以避免助長不良風氣。
- 認為網紅透過低俗言論衝高流量具商業性質,應納入監管範圍,並探討其與大眾媒體間的連結是否需要規範。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箝制言論自由,要求NCC明確承諾不會再推動該法案。
- 追問簡訊實聯制資料是否已全部刪除,以及有無未經授權人士或境外單位接觸到資料,擔憂臺灣人民數據外流。
- 認為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感與數位中介服務法等議題相關,並指責NCC對民眾共識的態度。
- 強調在數據為王的時代,臺灣的數據安全至關重要,要求數位部對簡訊實聯制資料的處理與安全提供明確答覆。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支持數位部以議價方式處理媒體議價問題,並關切後續會議進度,要求數發部加緊處理以避免國內媒體萎縮。
- 推動「一機在手、暢遊全臺」願景,建議數發部從照顧全臺人民的角度,而非純商業考量,試算所需經費,並與交通部協商加速實現。
- 指出高鐵、悠遊卡與一卡通的互通性仍有待提升,特別是照顧長輩的便利性,強調國家投資的價值。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關切無人機資安問題,特別是大型群飛活動中軟體來源與資安風險,要求數位部深入查核並建立事前驗證機制。
- 擔憂低軌衛星發展過於急躁,可能重蹈無人機事件覆轍,提醒數位部在硬體發展上應注重紮實與安全。
- 批評NCC與中選會對媒體灌票亂象處理不力,質疑2年前東森事件未有實質處罰,導致業者無所畏懼。
- 要求NCC加強對媒體報導的監看與監督,不僅關注過度報導,也應關心重要事件完全不報導的情況,以保障民眾知的權利。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指出詐騙猖獗、個資外洩嚴重,要求數位部作為政府與跨國企業橋梁,建立與Google、LINE、Meta等平台的資料調閱管道,協助打擊詐騙。
- 建議政府應考量設置個人資料保護獨立專責機關或個人資料保護官制度,以強化數位人權保障。
- 關切數位中介法是否會在選後捲土重來,呼籲數位部部長應確保言論自由,避免推動引發爭議的法案。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詢NCC主任委員對數位中介法的立場,要求明確承諾在無社會共識下不會推動。
- 關切低軌衛星產業發展,詢問國際業者合作意願及政府評估關鍵,並要求數位部對外資持股比例等規範維持嚴謹,避免不公平競爭。
- 指出數位部資安人力短缺問題,要求提出應對策略,包括培訓非資安專業人員及調整資安院給與以提升競爭力。
- 批評5G偏遠地區涵蓋率未達標,要求NCC找出原因並協助電信業者解決建設成本問題,加速偏遠地區5G布建。
相關人員回應
唐鳳 數位發展部部長
- 說明低軌衛星可降低普及服務成本,協助船舶、航空器、離島、山區等偏遠地區上網,已開放電信事業申請無線電頻率。
- 規劃以概念驗證方式,利用前瞻預算建置約700個接收站,強化數位韌性以應對災難或戰爭。
- 將完備非同步軌道衛星地面閘道站與用戶終端設備資安檢測,提升我國衛星產業鏈國際競爭力。
- 回應2022年度歲入執行率達107.88%,歲出執行率98.25%;2023年度歲出預算編列21.71億元,核心理念為全民數位韌性。
- 強調本部無網際網路傳播監理權限,數位中介服務法需社會共識方能推動,且明年不可能有相關立法。
- 說明數位部年底前將辦理4場媒體與平台業者溝通會議,協助促成對話。
- 同意應針對電信普及服務基金機制進行通盤檢討,預計2023年第一季提出初步方向,將新興科技納入誘因。
- 說明數位部設有公益創新徵案,提供500萬元獎金,鼓勵地方公益團隊與通訊業者合作,解決地方通訊需求。
- 表示數位部已採零信任架構(ZTA),並與國內外資安廠商溝通需求,逐步實施於公務機關及相關單位。
- 說明已修正原則,任何具傳播能力的公共場域(含電子看板、火災告警等)不得運用危害國家安全的訊息。
- 指出針對群飛無人機,數位部有認驗證能量,並已與行政院協商,確定由數位部負責認驗證,預計2024年3月解決民間群飛認驗證問題。
- 回應個資法目前分管,國發會為解釋機關,大法官釋憲要求2年內建立獨立個資專責機制,數位部將全力協助。
- 說明數位部透過「雲市集」方案補助微型與小型企業數位轉型,並推動「T大使」活動,以「青銀共創、以戰代訓」模式培育人才。
- 強調在行政院產學連結會報機制下,已規劃提出人才需求框架,將與各部會合作,並提供給委員參考。
- 表示會提醒所有國際公司提供繁體中文版隱私權政策,並贊成強化獨立個資監督機制。
- 同意協助需用機關與平台業者建立資料調閱機制,已參與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方案。
- 表示數位部無通訊或傳播監理權限,不鼓勵推動數位中介服務法,因無社會共識不可能推動。
- 說明低軌衛星服務仍屬電信事業,受電信管理法規範,外資持股比例等規定不會放寬,並已備妥不公平競爭應對機制。
- 承認資安人力短缺,將透過培訓非資安專業人員及成立資通安全研究院(資安院)調整給與,以提升業界競爭力,預計2024年1月初成立。
- 同意試算公共運輸「一機在手」方案所需經費,並與交通部商量普惠性。
陳耀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NCC主責低軌衛星監理法規調適,待頻率主管機關許可後,將配合審查業者申請。
- 強調NCC尊重廣電媒體新聞自由,但會督促媒體報導開票作業應本真實、有所本、可查證原則,並落實自律內控。
- 表示NCC與中選會各司其職,媒體開票報導若涉選舉事務由中選會處理,違反廣電法規則由NCC依法處理。
- 報告2023年度單位預算歲入2.19億元、歲出6.75億元;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計短絀8,172萬元;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計賸餘563萬元。
- 說明2022年度預算凍結案中,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已於7月1日成立電消中心,協助處理八成以上爭議案件。
- 回應媒體灌票爭議,表示已接獲5件申訴,涉及候選人陳時中票數爭議,將函請電視台說明並召開倫理諮議委員會,預計農曆年後有結果,最高可罰200萬元。
- 明確表示數位中介服務法目前沒有推動,因為需要社會共識,且明年無時間送出法案。
- 說明NCC委託研究計畫多屬市場調查、網路成本計算等專業性議題,因綜合規劃處人力有限,需委外辦理。
- 回應境外網攻事件,表示未見電信業者需裁罰部分,相關處理由各部會本權責辦理。
- 回應鏡電視資金問題,表示金管會認為無管轄權未提供資料,NCC已函請投審會查詢有無中資,但無法掌握股東個人財產及借貸情況。
- 說明鏡電視增資10億元案尚未正式報告,預計12月底驗資後確認;負責人變更案仍在審議中,將查相關議題。
- 表示有委員質疑寰宇董監事變更案資金來自東森張高祥,但個案不便多談;個人同意股東簽切結書,但法律無法強制。
- 說明網路網紅言論目前無法規管,但若經廣播電視轉播則受廣電法規管,強調媒體應自律並查證事實,不實訊息將依法處理。
- 表示沒有社會共識,NCC不會繼續推動數位中介服務法,且網路犯罪問題確實很多。
- 說明簡訊實聯制資料已依法要求電信業者刪除,並經稽查確認。
- 回應5G涵蓋率問題,承認偏遠地區覆蓋率仍低於50%,將督促電信業者提升,並指出前瞻計畫有編列預算支持偏遠地區建設。
楊宏智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運安會依太空發展法籌備重大太空事故調查,包括修正組織法與運輸事故調查法,爭取增列太空專長委員及調查員。
- 積極籌備調查能量,包含建置專業人才資料庫、學習技術、研習國際案例,並尋求國際支援與合作。
- 將借鏡國際民航組織安全管理系統,建立預防性與預測性安全策略,以避免太空事故再發生。
莊國祥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秘書
- 報告中選會為確保媒體正確報導開票結果,提供計票資料下載檔案服務,並協調媒體定時穿插報導官方數據。
- 說明中選會於投票日成立「中央選務指揮及應變中心」,並請NCC進駐協助監看開票情形。
- 回應媒體開票「灌票」爭議,表示中選會網站開票程序正常,但媒體報導數據確實有「誤植」情況,中選會已認定媒體「自行灌票」所致。
- 強調媒體應承擔社會公器責任,謹慎嚴肅報導開票計票,並定時穿插報導官方數據。
李懷仁 數位發展部次長
- 說明數位部已與金管會、警政署、調查局建立聯繫機制,針對新型態電子支付詐騙研擬因應對策。
- 表示第三方支付將於2024年1月1日起實施反洗錢反恐措施,要求業者做好KYC(認識客戶)工作,對一定金額以上交易進行更嚴格審查,強度已接近實名制。
- 說明電子支付機構已加入銀行公會與金管會聯防機制,警示帳戶將同步凍結。
- 回應媒體與平台業者溝通會議,說明已按照規劃,明天會議將順利進行,各方配合度高。
- 說明公共運輸「一機在手」推動困難在於與蘋果公司商業條件未談攏,授權費用高昂。
- 澄清高鐵目前已可接受一卡通和悠遊卡(綁定信用卡),交通部已召集會議處理相關問題。
呂正華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署長
- 解釋媒體與平台業者溝通會議延期原因為雙方未能及時提出討論題目,但已改為幕僚會議,並將於隔日(12月2日)由次長主持,確保年底前完成4場會議。
- 說明衛星電視公會有準備資料,但未及時送達數位部,導致溝通產生誤解。
王德威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 說明NCC委託研究計畫包含市場調查、網路成本計算等專業項目,因處內人力有限,需委外辦理。
- 表示綜合規劃處主要負責匯流政策及競爭政策研究,如OTT與有線電視、MOD之間的條款,相關工作持續進行中。
邱求慧 經濟部技術處處長
- 說明經濟部在太空科技產業與低軌衛星發展中,負責地面設備產業推動、人才培育及先進技術研發。
- 報告2021年全球太空產業產值達3,860億美元,衛星產業占72%,我國在衛星通訊零組件具優勢,已打入國際大廠供應鏈。
- 說明經濟部109-115年投入31億元於10項低軌衛星相關計畫,截至2022年11月已執行6.96億元,補助19家廠商研發、輔導5家業者取得優惠貸款、協助42家廠商打入國際供應鏈。
- 規劃持續研發補助與輔導諮詢、推動衛星應用服務實證場域、培育太空產業人才,並開發通訊基頻模組、大型相位天線及射頻晶片等先進技術。
- 表示7-ELEVEN資安問題可能屬商業司權責,需進一步瞭解。
陳國樑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 說明太空發展法及其四部子法已於2022年1月20日施行,奠定我國太空發展法制基礎。
- 報告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已於2022年5月4日公布,2023年1月1日施行,將太空科研機構轉型為行政法人,負責太空科技研發、產業推動及人才培育。
- 說明國科會正積極協助推動臺灣太空產業建立,辦理太空活動登錄、追蹤、管理及發射許可審查。
- 指出國家太空中心已完備衛星整測廠房、專業實驗室等基礎設施,並與國內單位合作成立「臺灣太空輻射環境驗測聯盟」。
- 說明屏東旭海「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域」已啟用,並規劃「國家發射場域」選址作業。
- 報告Beyond 5G低軌通訊衛星計畫目標為完成自主高效能低軌通訊實驗衛星技術開發與系統建置,預計2025年及2026年各發射一顆實驗衛星。
- 說明2023年啟動「太空產業推動與人才培育計畫」,推動產業界發展4顆低軌通訊衛星。
- 說明國科會透過與大學合作開設學分學程及設立「太空學苑」等方式,培育基礎科研與太空產業人才。
- 表示臺灣的「飛鼠」和「堅果」等衛星歸屬臺灣,太空中心以其名義申請低軌衛星,無需與他國合作。
- 同意火箭運送服務不受限制,是臺灣太空產業可發展方向,並支持液推、混合式火箭技術以實現回收目標。
- 表示國科會主委的目標是建立自主發射小型衛星的能力,但目前沒有登陸月球或火星的目標。
余憲政 國家太空中心副主任
- 說明福衛系列衛星均屬低軌衛星,透過國際商業會議協調申請,太空中心以自身名義申請,無需與他國合作。
林慧玲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內容處處長
- 說明NCC內容處在11月26日選舉當天監看13個電視台,每台由1人負責,並即時通知三立電視台更正誤植標題。
相關後續
- 交通部、經濟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所提書面報告均列入紀錄並登公報。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三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數位發展部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審查數位發展部2023年度中央政府單位預算編列情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委員提案於12月9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討論事項四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023年度中央政府單位預算編列情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委員提案於12月9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討論事項五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核心議題
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023年度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編列情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委員提案於12月9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討論事項六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核心議題
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023年度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編列情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委員提案於12月9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討論事項七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2案
核心議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202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及「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預算凍結五分之一的報告案,提交書面報告以尋求解凍。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對預算凍結報告案無意見,同意解凍。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2案111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八
臨時提案: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委員名單及決議揭露案
核心議題
提案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如實揭露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的委員名單及各次會議決議,以維持公開透明及公正性。
相關爭議
揭露範圍與法律保密義務:NCC建議將「皆應如實揭露」修正為「研議是否能如實揭露」,因部分內容可能涉及法律保密議題。提案委員則主張應「皆應依法揭露」,以確保公開透明。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公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的委員名單及各次會議決議。
- 同意將「如實揭露」修正為「依法揭露」,強調在符合法令前提下應儘量公開透明。
相關人員回應
陳耀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建議將「皆應如實揭露」修正為「研議是否能如實揭露」,因可能涉及法律保密議題,例如諮詢會議委員及未來執法問題。
- 同意將文字修正為「皆應依法揭露」,並表示會提交書面報告。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第1案修正後通過。
討論事項九
臨時提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修正縮短及延宕案件懲處案
核心議題
提案要求NCC修正縮短「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中各類案件的處理期限,並落實延宕處理案件的人事懲處與對外揭露,以強化行政效率並保障人民權益。
相關爭議
- 處理期限修正與時程:NCC建議將「修正縮短」改為「修正檢討」,並要求將提交書面報告的期限從1個月延長至3個月,因涉及法令修正檢討。
- 一次告知原則:委員質疑NCC在案件處理中未遵循一次告知原則,導致案件處理時間過長。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修正縮短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並落實延宕案件懲處。
- 同意將書面報告提交期限延長至3個月,但仍要求維持「修正縮短」文字,強調盡力縮短處理時間。
- 呼籲NCC應避免分批通知補件,一次告知所需資料以提升效率。
相關人員回應
陳耀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建議將「修正縮短」改為「修正檢討」,並要求將提交書面報告的期限延長至3個月。
- 表示不希望個案拖延過久,通常是因有其他議題出現才導致時間拉長,會儘量注意一次告知原則。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第2案修正後通過。
討論事項十
臨時提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落實行政中立檢討暨執行規劃案
核心議題
提案要求NCC在廣播衛星事業申設、評鑑及換照程序中,不得濫用行政指導對業者施加法未授權監理事項,或要求其公布公務機關標案資訊,並不得將行政指導文件提報審查。
相關爭議
報告名稱與行政中立關聯:NCC建議刪除報告名稱中「落實未來行政中立檢討暨執行規劃」部分,認為該議題與行政中立無關,僅涉及行政效率或行政指導行使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在審查廣播衛星事業時,不得行政擴權,施加法未授權的監理條件。
- 同意刪除報告名稱中「行政中立」部分,但強調提交書面報告的必要性。
相關人員回應
陳耀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建議刪除報告名稱中「落實未來行政中立檢討暨執行規劃」部分,認為此案與行政中立無關,僅涉及行政指導議題。
- 表示會依照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處理,並提交書面報告。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第3案修正後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11302
- 卷/期/冊
- 111/113/2
- 發布日期
- 2022-12-27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