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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服制與育嬰留職停薪條例修正案審查及國防議題質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12-13

LawTrace 法律歷程:陸海空軍服制條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志願士兵服役條例、軍人保險條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聯席審查「陸海空軍服制條例」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修正草案。會議聚焦於服裝代金發放、女性軍常服增褲裝、士官長晉升制度,以及育嬰留職停薪制度的彈性化。立法委員們亦廣泛質詢國軍性平教育、後備戰力、軍事訓練役、全民防衛動員署籌備、軍品認證、軍服供應與資安管理等多項國防議題。兩項修正草案最終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討論事項一

陸海空軍服制條例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及第二條附圖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正旨在明定現役軍人因任務特殊性,得以發放服裝代金取代統籌撥補,並依國軍現行服制穿著實務需求,修正附圖以納入女性軍常服褲裝及調整士官長帽簷設計等。
  • 會議亦廣泛討論國軍服裝供應效率、軍徽設計理念、性別平權及軍事基地周邊開發案的國安疑慮。

相關爭議

  • 女性軍常服增褲裝預算爭議:增訂女性軍常服褲裝需 1億1,451萬元預算,委員質疑其必要性與效益,國防部解釋因顏色一致性需全套換裝。
  • 軍服供應系統效率不彰:委員反映國軍服裝供應 App 存在訂購後取貨時間過長 (2至4個月)、缺貨及點數處理問題,國防部坦承初期問題並已計罰廠商 4,000多萬元,承諾將優化系統並要求廠商提高備貨庫存。
  • 軍徽與臂章的象徵意義:委員質疑國軍軍徽與臂章設計仍帶有「大中國思想」及與國民黨黨徽混淆,建議應重新設計以凸顯臺灣意象。
  • 清泉崗產業園區開發案的國安疑慮:委員質疑清泉崗機場周邊產業園區開發案未經國防部同意即送環評,恐有禁限建、電子干擾及國安監控風險,國防部表示未收到臺中市政府相關查詢公文,將依法行政並查明。
  • 服裝代金發放對象範圍:委員質疑服裝代金發放對象,國防部解釋國安局因預算獨立而列入,海巡署則因已有自身法律授權規定而未列入。

立法委員發言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質疑服裝代金發放條文納入國安局卻未納入海巡署軍職人員的理由,認為應統一由國防部管理或將海巡署一併納入。
  • 關切士官長晉升速度過快問題,建議國防部應適度修正各年級停年,以強化士官本職學能的札實度。
  • 建議提升參謀本部總士官長位階為「特等士官長」,並擴編總士官長室,以凸顯其重要性及專業性。

溫玉霞 立法委員

  • 支持士官長大盤帽帽簷加穗及服裝代金發放,認為可彰顯榮耀。
  • 強烈批評國軍服裝供應站 App 運作不彰,導致基層官兵訂購服裝延遲 2至4個月,庫存不足,且廠商被罰款 4,000多萬元仍未改進,要求國防部檢討是否解除合約並尋找其他廠商。
  • 關切點數使用期限問題,要求國防部確保官兵因供應不及而未使用的點數不會被收回或失效。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質疑國軍帽徽與臂章上的圖案與國民黨黨徽相似,且臂章設計仍沿用「大中國思想」地圖,易造成年輕人混淆與誤解。
  • 建議國防部重新思考部隊臂章設計理念,可改用臺灣意象或中性圖案,擺脫大中國思想束縛,以符合時代潮流並強化國軍國家認同。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對清泉崗產業園區開發案的警覺性不足,該案未經國防部同意即通過環評初審,恐對清泉崗軍用機場造成監控、電子干擾等國安問題。
  • 要求國防部主動查核此開發案,並警告未來各軍團在審查土地禁限建時,除限建高度外,應一併考量國安、電子干擾等問題。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女性軍常服增訂褲裝後,是否仍需保留裙裝,建議可廢除裙裝以簡化服制並避免預算增加。
  • 要求國防部檢討飛彈部隊睦鄰經費的發放標準,認為海軍海鋒大隊及陸軍新建案的飛彈部隊也應比照空軍標準納入補助對象,以求公平一致。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質疑女性軍常服增訂褲裝需 1億1,451萬元預算的精算依據,國防部解釋為需全套換裝以保持色澤一致性。
  • 關切中科院軍品認證改由民間機構執行後,其認證結果能否獲得美軍認可,以及國防工業本土化進程中的競合關係,強調國防部應將國防工業本土化列為最重要的方向。

相關人員回應

房茂宏 國防部次長

  • 說明服制條例修正目的為因應特殊任務單位服裝籌補彈性化,並更新服制附圖以符合實務需求,如女性軍常服褲裝、士官長帽簷加穗等。
  • 坦承軍服供應 App 初期有操作不便、流量問題及取貨延遲,但經 33次優化已改善,並已對廠商計罰 4,000多萬元,將要求廠商提高常用、高耗性產品備貨量。
  • 解釋國徽與黨徽的差異在於光芒設計比例,國軍效忠中華民國憲法,依法行政,對國徽設計會持續努力改善。
  • 表示清泉崗產業園區開發案未收到臺中市政府公文查詢,將依法行政查明,並強調軍方會要求按照程序辦理,避免國安問題。
  • 回應士官長晉升制度,表示各國軍制不同,但國防部已在研擬將士官長三個等級的停年拉長,以強化士官專業素養。
  • 解釋參謀本部總士官長與軍種士官長位階差異在於職務領導而非階級領導,並已於 109年擴編總士官長室,增加 5名助理士官長。

董紹明 國防部資規司人資處處長

  • 說明「陸海空軍服制條例」修正目的為使現役軍人因單位任務特殊性,得以發放服裝代金取代籌補,並修正相關服制附圖以符部隊實務需求。
  • 詳述修正重點包括明定服裝代金發放、一等士官長大盤帽帽簷加穗、立正姿勢改握拳、海軍夏季丙式軍便服立領改翻領、女性官兵軍常服增加褲裝制式。
  • 估算全軍士官長大盤帽籌補需 2,211萬餘元,女性官士兵軍常服褲裝籌補需 1億1,451萬餘元,經費待條例通過後編列。
  • 補充說明國安局因組織法未列此部分,且海巡署已有自身法律授權規定,故本次修正僅列國防部與國安局相關單位。

沈世偉 國防部司長

  • 說明海岸巡防法第 15條已規定海巡人員服制由海洋委員會訂定,因此海巡署不需納入本次陸海空軍服制條例修正範圍。

王國強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副參謀長

  • 澄清海軍部分附圖中「名條」與「兵籍名牌」的差異,名條是指中士以下穿著藍工作服時佩戴的布條,而非兵籍名牌。

黃超政 國防部戰規司軍編處處長

  • 說明士官編制主要從下士到士官長四個階級,士官長分三等、二等、一等,目前正研擬將士官長的三個等級停年拉長,以解決停年太短問題。

相關後續

  • 「陸海空軍服制條例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及第二條附圖修正草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 本案不需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召集委員黃世杰說明。
  • 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討論事項二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正旨在配合政府「建構安心懷孕及友善生養環境」政策,刪除軍官、士官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僅得以本人或配偶一方為限之規定,提供國軍官兵更完善彈性的育嬰留職停薪制度,鼓勵雙親分擔養育責任。
  • 會議亦探討國軍性別平權、後備戰力強化、軍事訓練役成效、全民防衛動員署籌備、資安管理及對外軍事合作等議題。

相關爭議

  • 育嬰留職停薪年限與彈性:林淑芬委員提案延長育嬰留職停薪年限至子女滿 6歲前,國防部則建議維持行政院版本 (3歲),考量與《性別工作平等法》一致性及軍公教勞制度原則。
  • 育嬰留職停薪實務執行困難:委員擔憂軍中缺乏職務代理制度、請假者恐面臨同儕壓力、影響晉升,以及軍職夫妻托育困難等問題,國防部回應軍中有代理制度及袍澤情感支持,但委員認為制度應更完善。
  • 女性軍官升遷天花板:委員指出女性軍官升遷存在隱形天花板,可能因家庭照顧責任、輪調困難及長官分配任務的刻板印象所致,建議國防部檢討升遷條件與績效評定資格,提供彈性配套與友善環境。
  • 育嬰津貼計算方式:委員指出軍公教薪資結構導致育嬰津貼雖提高至 8成,實質僅約全薪 4成8,與其他行業有差異,影響誘因。
  • 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進度:委員質疑「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仍在行政院審查,恐趕不及明年 1月新制上路,影響 14天教召的誘因與預算編列,要求國防部積極追蹤。
  • 軍事訓練役役期與戰力:委員質疑 4個月軍事訓練役訓練不足,無法有效提升後備戰力,國防部強調志願役編現比已達 90%,且常備部隊戰力強於以往,但會持續評估延長役期。
  • MDM (行動裝置管理) 資安漏洞:委員揭露 MDM 程式易被破解,且官兵攜帶多支手機問題普遍,國防部承諾將請聯六處研議改善,加強複式檢查頻率與資安教育。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提案將育嬰留職停薪年限延長至子女滿 6歲前,並將「育嬰假」改為「育兒留職停薪」,以因應少子化問題及 3歲後兒童照顧需求。
  • 強調修法後應確保軍方有足夠替代人力,並避免長官壓力導致軍官士官不敢請假。
  • 指出女性軍官升遷存在隱形天花板,可能與傳統性別分工、晉升條件綁定基層領導職務歷練等因素有關,建議國防部檢討並提供彈性配套與友善工作環境。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主張刪除育嬰留職停薪「其申請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為限」的規定,讓夫妻雙方皆可申請,以鼓勵國軍安心增產並提升福利。
  • 指出國軍禁止夫妻在同一單位服務,故雙方同時申請育嬰假不會造成人力缺口。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高層對家暴本質了解不足且有性別盲,要求強化從軍校到高階將官的性平教育,落實保障機制、申訴措施與汰除作業。
  • 建議國軍仿效美軍,給予不同性別或性傾向的將官公平升遷機會,並要求國防部一個月內提交高階人才進用性別障礙檢討報告。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關切育嬰假男女比例、部隊單位、官階高低失衡問題,建議國防部加強問卷調查了解原因,並思考獎勵措施鼓勵男性請育嬰假。
  • 指出軍公教薪資結構導致育嬰津貼實質僅約全薪 4成8,建議國防部思考如何讓官兵感受更多支持。
  • 強調軍服代金修法是為解決法源不足問題,支持國防部補足法律授權。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肯定國防部在性別平權上的努力,但仍有落差,建議性平會可將實際案例納入調整,使國防管理更和諧。
  • 關切全民防衛動員署 (全動署) 於明年 1月上路的人員編制與工作方向,特別是 150人編制如何銓敘,以及 1萬5,000名後備軍人新制教召的津貼優惠條例進度,要求國防部與銓敘部儘速提供資訊並加速行政院審議。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仍在行政院審查,恐無法趕在明年 3月第一批新制教召前通過立法院,影響實施與預算編列。
  • 質疑國防部對延長兵役議題缺乏主見,要求國防部坦然面對,清楚說明募兵制度的戰力評估結果,並加強與外界溝通,避免造成社會不安。
  • 關切 111年度敦睦遠航計畫,希望疫情不影響官校學生實際操演訓練經驗。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質疑民眾對臺海軍事衝突無感,要求國防部提升全民國防意識,並規劃戰時民眾防衛手冊,避免過去不當指引。
  • 認為教召新制的優惠誘因不足,企業與個人配合意願低,要求國防部思考更有效的突破方式。
  • 關切 4個月短期軍事訓練役是否符合國情,以及延長役期的可能性,認為不應僅是體能訓練,否則未來戰力受損。
  • 詢問臺灣在日本週邊戰情中的角色,以及與日本軍事交流的努力,特別是針對安倍前首相「臺灣有事等於日本有事」的言論,要求國防部說明協防規劃。
  • 建議國防部重新思考機場周邊禁限建問題,主張禁建區應全面徵收以確保飛安,而非考驗飛行員技術。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社會對國軍信心不足,美國智庫民調顯示民眾對國軍防禦能力提升信心低,且負面新聞與退役將領言論打擊士氣。
  • 要求國防部提出具體辦法,跳脫傳統形式化宣傳,展現國軍改革進步,提升國軍形象,以爭取全民防衛動員的民間支持,並回應外界對義務役役期延長等議題的質疑。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建議國防部將教召訓練打造成「全臺最強極限運動訓練班」或「健身房」,吸引民眾參與。
  • 揭露國軍 MDM (行動裝置管理) 程式存在易被「一鍵破解」的資安漏洞,要求國防部儘速提出因應對策,並建立隨時偵測 MDM 是否被破解的機制。
  • 質疑軍中攜帶多支手機 (A、B機) 的問題,以及高階長官帶頭違規現象,要求國防部加強管理面措施,如增加複式檢查頻率與清查,並強化資安教育。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肯定國軍在軍人年金改革中為懷孕生子軍士官兵提供的福利優於公務體系。
  • 針對國防部「因應 2025年中共全面犯台國軍強化戰力作法」報告書,質疑中共軍艦在西太平洋形成反介入拒止力量的可行性,因美日軍艦常態性伴隨監控,除非排除盟友否則難以集結。
  • 關切機場與港口作為固定設施,面對中共第一擊的防衛能力,肯定特別預算著重機動飛彈建置、源頭打擊與渡海攻擊能力,以提升存活率並保護固定基地。
  • 建議國防部適時向國人闡明臺美海巡合作及後備戰力與國民兵戰力的合作狀況,在不影響國安前提下適度揭露,以讓國人安心。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我國軍費支出未達 GDP 3%目標,認為面對中國軍力擴張,臺灣軍費仍需努力,並強調自立自強的重要性。
  • 關切俄烏衝突可能導致美國力量分散,對臺灣防衛的影響,強調國家安全不能寄託於敵人善意與友邦協防。
  • 指出共機擾臺模式出現變化 (長期少量、加油機加入、路線調整),要求國防部嚴密掌握並有因應方案。
  • 詢問中國核潛艦上浮事件的意圖,關切是否掌握核潛艦型號及上浮原因,並詢問是否有相關核事故演訓。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質疑 14天教召新制的訓練內容,關切是否過於偏重基本射擊,而忽略海空軍作戰部隊及資通電軍的專業專長訓練,以及海軍艦艇人員是否會被教召。
  • 要求國防部釐清教召對象範圍 (非所有當過兵的都有教召機會) 及各軍種教召訓練課表差異,強調教召應以「溫故」為主,並思考退伍軍人可能帶回部隊的新知識與技能。
  • 對國防部未能清楚說明明年新制教召對象 (海軍艦艇部隊未納入試行) 表示不解,認為應提早規劃並向社會大眾說明清楚。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 14天教召新制對僅受 4個月軍事訓練役退伍的役男而言,可能造成「重新當兵」的困擾,因其過去訓練可能未涵蓋手槍、機關槍、迫砲等項目。
  • 提醒國防部「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應詳加盤點士農工商各面向可能造成的損失,不應僅限於租稅優惠,並考量疫情下缺工問題,避免教召造成民怨。
  • 呼籲國防部幕僚在答詢時應簡潔扼要,避免冗長說明,並期許國防部能事先預估盤整,讓教召制度更完善,減少社會抱怨。

相關人員回應

房茂宏 國防部次長

  • 說明育嬰留職停薪修正案旨在配合政府政策,提供國軍官兵彈性育嬰留職停薪制度,鼓勵雙親分擔育兒責任。
  • 回應育嬰留職停薪代理制度,表示任職條例中有代理制度,若代理人無法勝任,會進用新人,並在復職後依專長、職務、戶籍地安置。
  • 表示近 2年每月平均 700多位同仁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未產生工作排斥或怨言,強調軍中袍澤情感會互相幫助。
  • 回應全動署編制為 131人,將整併後備指揮部、作計室及全民防衛動員室,除政策擬定外,亦下轄後備指揮部,並已按銓敘部編制處理。
  • 說明新制 14天教召與舊制主要差異在於訓練強度,強化射擊訓練 (28小時)、步機槍彈藥發數 (183發) 及戰鬥教練 (56小時),旨在縮短戰時臨戰訓練。
  • 表示「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已於 11月 3日呈報行政院審查,會積極協調,確保明年 3月第一批教召前能實施,並強調優惠會比舊制更好。
  • 針對延長兵役議題,表示國防部仍在審慎評估,因涉部隊擴充、編組調整及資源投入,並強調國軍募兵編現比已達 90%,志願役士兵訓練精良,戰力優於以往。
  • 回應全民國防意識,表示全動署將規劃「全民國防手冊」引導民眾災變準備,並強調政戰局全力防杜中共認知作戰與滲透。
  • 說明國軍資安管理中,MDM 程式需重新設定,將請聯六處了解破解狀況,並承諾一個月內提供書面回應;對於攜帶多支手機問題,將增加複式檢查頻率與資安教育。
  • 說明中共軍艦在臺海周邊活動皆全程監控,且美日軍艦常態性伴隨,認為盟友目的是警告共軍勿逾雷池一步,若共軍排除盟友將是重要訊號。
  • 解釋提升戰力是為應對敵人第一擊,若有足夠反制作戰能力,可將受創程度從 60%降至 30%,機動飛彈建置、源頭打擊可保護固定基地,提升存活率。
  • 說明國防預算目標為 GDP 3%,目前約 3%上下,強調國軍建軍備戰以防衛固守、重層嚇阻為主,不能寄託於敵人善意或友邦協防。
  • 回應共機擾臺變化,表示國軍早已嚴密監控,對任何動態都有因應計畫與策略;中國核潛艦上浮事件已掌握,但不便評論細節,認為非技術故障,並有相關掌握。
  • 說明 14天教召新制明年為試行階段,主要以陸軍為主,海空軍地面部隊亦有參與,訓練內容包含基本戰術與專長複訓,會結合軍種特性排定課表,後續將檢討所有專長訓練。

周佩芳 銓敘部銓審司專門委員

  • 表示對全民防衛動員署 150人編制的銓敘方式不了解,需回去查明並於本週內向委員報告軍階或文官簡、薦、委層級的處理方式。

李定中 國防部參謀本部人次室次長

  • 說明總士官長室已於 109年 7月擴編成 7人 (含總士官長、6名助理士官長和聯絡士官長、行政士官長),增加 5人。
  • 回應「特等士官長」概念,表示世界各國沒有此職稱,且軍中有職務領導與階級領導之分。

顏有賢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副參謀長

  • 說明明年教召新制將在北、中、南各選一個單位試行,空軍選定臺中 795單位,各軍種會依任務特性訂定課程,天數皆為 14天。
  • 強調所有專長 (包含飛彈部隊、飛行部隊、修護部隊等) 的訓練內容,將在試行後統一檢討,確保符合溫故知新原則。

陶成濬 國防部全動室管理處副處長

  • 說明 14天教召除基本戰鬥教練射擊外,還會增加法制教育、警衛勤務,並依軍種特性給予 16小時專長複訓,結合單位軍種特性實施兵器教練與戰鬥教練。

相關後續

  •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召集委員黃世杰出席說明。
  • 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
  • 委員費鴻泰及吳斯懷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111701
卷/期/冊
111/17/1
發布日期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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