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11年度總預算審查:聚焦國會改革、行政中立與設施改善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12-27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核心議題涵蓋國會行政中立、遷建規劃、預算中心與法制局的專業獨立性、公費助理調薪、資訊系統與國會圖書館功能強化,以及院區設施改善等多項改革。多位立法委員就上述議題提出尖銳質詢與具體建議,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則就相關疑慮進行說明並承諾將積極檢討改進。會議最終對多項預算提案進行凍結處分,並要求提交書面或專案報告,部分提案則保留送協商。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立法院111年度的歲入歲出預算,討論重點涵蓋立法院的行政中立、國會遷建規劃、內部資訊系統與國會圖書館功能,以及各項軟硬體設施的改善與維護。
- 會議亦探討了公費助理薪資調整、國會對外形象與交流、以及預算中心及法制局作為專業幕僚單位的獨立性與功能發揮等議題。
相關爭議
- 預算案逕付二讀與行政中立:多位委員質疑立法院秘書處與法制局在總預算案逕付二讀事件中,未能恪守行政中立與議事中立原則,影響國會尊嚴;秘書長回應此為政治攻防,法律未明文禁止,行政單位僅依提案處理。
- 預算中心與法制局專業獨立性:委員擔憂預算中心及法制局的專業報告受立法院高層壓力影響,導致意見被閹割,無法有效監督行政部門;秘書長否認干預,強調幕僚單位應謹守分際,不應獨立對外發表意見。
- 公費助理薪資調漲:委員關切軍公教人員調薪4%後,公費助理薪資是否比照調整,並要求院長儘速召集朝野協商;秘書長表示慣例會比照辦理,並於臨時會期間協商。
- 立法院遷建案選址原則:委員羅致政質疑遷建案選址未充分考量與行政院的運作互動關係,建議應考慮原地擴大重建;秘書長表示院長持開放態度,將由諮詢委員會提出多個方案供討論。
- 國會圖書館功能不彰:多位委員批評國會圖書館藏書不足、硬體老舊、電子資料庫難用且不夠現代化,功能僅如閱覽室,無法有效支援問政;秘書長承認問題,承諾召開專案會議全面檢討並提出創新改善方案。
- 立法院Instagram合作爭議:委員鄭麗文強烈質疑立法院官方Instagram與「法律白話文運動」合作,指控其為民進黨側翼網軍且內容偏頗,要求立即下架;秘書長同意若有不妥將下架。
- 預算案包裹表決合法性:委員曾銘宗質疑預算案包裹表決的合法性與合規性,認為此舉破壞議事規則與國會尊嚴;秘書長回應這是政治攻防,不合適但法律未明文禁止,並表示行政單位難以介入政治攻防。
立法委員發言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質疑立法院秘書處與法制局在總預算案逕付二讀事件中,未堅守行政中立與議事中立。
- 關切已解職前委員長期佔用研究室並舉辦活動,恐影響國會安全管理,要求加強門禁管理。
- 批評立法院資訊系統資料勾稽不齊,導致出席紀錄混亂。
- 要求國會圖書館提出專案報告與具體改善計畫,提升其對問政的支援功能。
- 建議立法院應嚴格執行公務員議事中立,並提供主席專業中立的見解。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詢問立法院遷建案的決策機制與期程,質疑將行政院與立法院分開的遷建方案可行性,建議考慮原地擴大重建(如納入監察院空間)。
- 批評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室現行配置不適合詢答,建議改回原有質詢台設計或重新規劃。
- 抱怨中興大樓電梯運行緩慢且客貨併用,影響效率與國會形象,要求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 強調立法院外文簡介影片內容需改進,以提升國會外交水準。
- 針對研究室管理,建議通盤處理,而非針對特定委員。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強調立法院應有具代表性的主建築,以提升國會形象,並要求院長訂定遷建案的具體時程。
- 建議立法院應正式修改規定,開放個人參觀國會,落實開放國會精神。
- 呼籲國會圖書館應儘速提出改善方案,提升電子化程度,並考慮其存廢與資源集中問題。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立法院職員涉嫌為非法博弈集團關說,要求成立調查小組並嚴懲,避免影響立法院觀感。
- 要求立法院比照軍公教人員調薪4%,研議公費助理調薪計畫。
- 建議建構網頁以同時查詢各委員會委員質詢進度,提升委員準備效率。
- 關切立法院資源回收未落實,許多可回收物被當廢棄物處理,要求受託廠商確實執行。
- 要求國會圖書館加速建置預算提案系統,縮短查詢書面報告的繁瑣流程。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肯定立法院議場內質詢文字即時翻譯及文化走廊的改革,但建議改善參觀動線,避免影響議事運作。
- 建議改善立法院簡介的外文內容和外交儀節,提升國會外交水準,並考慮成立國際事務處。
- 關切立法院資安防護層級不足,資安人員數量不夠,要求提升資安能力。
- 強烈批評國會圖書館功能不彰,電子化程度低,資訊系統落伍,建議重新設計網頁並強化數位內容。
- 建議將開放國會論壇及院長接待外賓的影音資料公開並連結至國會圖書館網站,提升國際化程度。
- 強調漏水問題應澈底解決,而非僅是事後處理,要求提出大修計畫。
黃世杰 立法委員
- 建議立法院應提出委員會會議室空間配置的具體規劃方案,以兼顧詢答與合議討論需求。
- 質疑預算中心與法制局的定位與功能,認為應強化其作為立法委員智庫的角色,並建立行為準則以維持獨立超然。
- 批評國會圖書館資訊系統複雜、介面不友善,且藏書方向與幕僚需求脫節,建議徹底重寫系統並重新規劃採購書單。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立法院幕僚單位應守護憲法與法律,維持議事中立,不能聽命於特定黨團。
- 指出預算案審查延宕為常態,加薪預算處理有既定程序,應向外界澄清,避免誤解。
- 關切國外旅費科目限制,導致疫情期間難以勻支用於國內觀光,影響經費善用。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呼籲院長儘速召集朝野協商,確定公費助理比照公務員調薪4%,並建議協商結論能引導各委員辦公室公平分配調薪。
- 質疑立法院防疫措施中體溫測量貼紙的實質效益,認為已流於形式,增加員警負擔,建議檢討改進。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強烈抨擊立法院官方Instagram與「法律白話文運動」合作,指控其為民進黨側翼網軍,內容偏頗,要求立即下架。
- 指控立法院高層打壓預算中心與法制局的專業意見,導致其報告內容自我閹割,無法發揮國會監督功能,形同立法院自我矮化。
- 認為立法院議事不中立問題嚴重,質疑院長未能捍衛國會尊嚴,淪為行政院的立法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立法院已淪為行政院立法局,失去憲政獨立機關地位,要求秘書長及公務員堅守專業中立。
- 強烈反對預算案包裹表決,認為此舉不合議事規則,要求秘書長明確答覆其合規性。
- 批評大法官對預算案包裹表決的解釋立場偏頗,公信力低,不應作為依據。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批評國會圖書館藏書量不足、分隔兩地、取書不便,且電子資料庫缺乏重要法律期刊與外國法律資料,建議爭取舊市議會空間或擴充資料庫。
- 指出法制局研究報告薄弱,無法盤點法案中潛在問題,例如法院組織法與民事訴訟法草案中審判權衝突解決機制未完善,以及未針對我國與他國簽署條約協定提出評估報告。
- 建議國會圖書館應透過館際合作,讓委員及助理能借閱更多學術與研究單位圖書資料。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指出立法院區存在多處違規與違建,規劃不理想,建議應澈底思考立法院遷建問題。
- 詢問遷建案的內部研判與理想選址目標,主張考量區位分散,將立法院遷至中部,帶動國家總體發展。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建議對立法院清潔及服務人員給予實質獎勵,肯定其防疫期間的辛勞。
- 批評國會圖書館電子書資源貧乏、使用不便,實體圖書館使用率低,建議集中資源於電子化或考慮關閉實體館。
- 要求增加專門的記者會空間,以因應頻繁的記者會需求。
- 關切立法院區蚊子肆虐問題,特別是中興大樓地下室,要求儘速解決,避免登革熱風險。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建議將立法院台中民主議政園區活化為現代化圖書館,並作為接待外賓的完整空間,以提升國會形象與國際交流品質。
- 批評立法院國際交流影片製作不佳,建議製作多國語言版本,展現對各國的尊重。
- 再度提及中興大樓電梯速度慢,造成塞車,影響效率,建議考慮設置高樓層專用電梯或在一樓設置收禮空間以緩解擁擠。
相關人員回應
林志嘉 秘書長
- 說明立法院逕付二讀在法律上並無明文禁止,預算案亦屬法律一部分,行政單位依提案處理。
- 同意若委員認為立法院Instagram與「法律白話文運動」合作不妥,將會下架。
- 表示公費助理調薪慣例上會透過朝野協商比照公務人員調薪比例辦理。
- 承認國會圖書館存在先天空間不足及軟體進步空間,承諾將召開專案會議通盤規劃,並提出創新作為。
- 澄清預算中心與法制局為幕僚單位,不能獨立對外發表意見,否認立法院高層干預其專業報告。
- 說明立法院遷建案將先由諮詢委員會提出建議方案,再由遷建委員會討論,最終由院會決定。
- 承諾將積極改善中興大樓電梯問題,但需待休會期間才能進行大規模改善。
- 同意會加強立法院資安防護、外文網站內容、國際交流禮儀與專業人員訓練。
- 承諾會加強門禁管理,通盤處理研究室使用規範,並解決院區蚊蟲問題。
- 表示將會嚴懲議事錄竄改事件,並加強資源回收落實。
張孟元 資訊處處長
- 說明立法院目前有4位具認證資格的全職資安人員。
- 表示立法院在中央與地方機關攻防演練中連續三年獲得第一名。
吳慧玲 秘書處處長
- 說明立法院目前個人參觀預約申請亦可受理,但考量導覽人力會優先安排團體,並承諾將調整現行規定文字。
- 解釋主要考量人力安排,因此希望以團體參觀為主。
張月女 主計處處長
- 確認明年軍公教人員將加薪,1月份薪水預計在1月1日發放,作業於12月24、25日開始。
- 說明年終考績升職等及加薪補發通常會在2月追溯至1月。
高明秋 副秘書長
- 說明預算案的處理程序由立法院自行決定,非同一事項應分開處理,但最終仍需多數決並尊重少數。
- 澄清前瞻基礎建設包裹表決的過程可能存在誤會,並指出大法官雖不受理相關解釋,但強調程序由立法院自行處理。
林瑞雯 國會圖書館館長
- 表示預算提案系統規劃已召開兩次會議,正按既定期程辦理,預計10屆8會期正式上線。
- 回應委員對電子書的詢問,表示圖書館有相關資源,但承認委員所述書籍可能未收錄。
周傑 總務處處長
- 說明漏水問題分為外牆和冷氣空調兩種,都會立即處理。
- 表示已發包改善空調水管,預計在休假日安排委員研究室進行改善。
- 強調立法院會確保電梯安全,並在休會期後進行改善。
相關後續
- 111年度立法院歲入部分預算均照列通過。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1目提案案號第1案至第3案,各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1目提案案號第4案、第5案、第6案各凍結1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1目提案案號第7案至第10案「國外旅費」部分合併凍結20%,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1目提案案號第12案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1目提案案號第13案、第14案合併凍結15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1目提案案號第17案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1目提案案號第18案、第19案各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1目提案案號第20案至第23案各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1目提案案號第24案凍結200萬元,並要求於6個月內提出具體計畫,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2目提案案號第25案改為主決議。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2目提案案號第26案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2目提案案號第27案凍結50萬元,要求就研究室及會館門禁管理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2目提案案號第28案及第29案合併凍結50萬元,要求於電梯改善後提出報告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3目提案案號第30案至第33案及第35案各凍結2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4目提案案號第36案至第41案合併凍結2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5目提案案號第43案至第51案合併凍結400萬元,要求於3個月內就具體規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並於半年內就如何改善國會圖書館提出專案報告。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6目提案案號第52案、第53案、第54案、第56案、第57案、第58案合併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8目提案案號第59案凍結20萬元,第62案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主決議提案案號第65案至第82案,其中第80案與第81案修正為3個月內提具體改善計畫及半年內提專案報告後同意,其餘照案通過。
- 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本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2401
- 卷/期/冊
- 111/24/1
- 發布日期
- 2022-02-09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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