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111年度預算審查:聚焦資安、OTT管理與頻道區塊化承諾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1-12-30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11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會議重點討論歲入增列、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及一般行政等項目。委員們對 NCC 在 OTT TV 管理法案進度、對外部法人捐助效益、以及有線電視頻道區塊化承諾跳票等議題提出嚴厲質疑。最終,多項預算提案經協商後凍結部分金額,並要求 NCC 提出專案報告或於明確時程內提出解決方案或法案草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111 年度歲入與歲出預算,涵蓋罰款、規費、財產收入及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一般行政等歲出項目。
- 核心議題聚焦於 NCC 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對外部法人捐助的績效與管考,以及其在網際網路視聽服務 (OTT TV) 監理法案和有線電視頻道區塊化排列等政策推動上的效率與承諾兌現情況。
相關爭議
- 歲入增列金額爭議: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及蘇震清委員提案增列歲入,但NCC主任委員陳耀祥認為電信法鬆綁後罰款將減少,建議增列金額應大幅調降。
- 證照費增列金額爭議:林俊憲委員提案增列證照費1,500萬元,NCC主任委員陳耀祥則以行政實務考量,建議僅增列100萬元。
- 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預算成效:多位委員質疑該計畫委辦費及對電信技術中心 (TTC) 的捐助成效不彰,特別是OTT TV管理進度緩慢,要求NCC提出具體績效衡量指標與管考機制。
- OTT TV管理法案進度延宕:多位委員批評NCC對OTT TV的管理法案研擬進度過慢,承諾多次跳票,要求NCC在明確時程內提出草案。
- 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預算與效益:委員質疑NCC對電信技術中心 (TTC) 與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TWNIC) 的捐助效益、績效管考不足,以及資安問題日益嚴峻但相關單位作為不明確。
- 頻道區塊化排列承諾跳票:多位委員批評NCC主任委員陳耀祥多次承諾在半年內完成有線電視頻道區塊化排列,但已延宕超過1年半,要求NCC兌現承諾。
- NCC獨立機關與國會監督關係:邱志偉委員批評NCC作為獨立機關卻不重視國會決議與承諾,行政效率不彰,甚至藐視國會。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歲入2,140萬元。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歲入1,750萬元。
- 建議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預算凍結5%不刪減,但需明確時程表。
- 質疑電信技術中心 (TTC) 與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TWNIC) 的績效管考、人事費用與自籌能力,要求白話說明具體成效。
- 支持一般行政業務費凍結三分之一,但強調目的是希望NCC做事,而非單純刪減預算。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證照費1,500萬元。
- 建議「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
- 提案凍結NCC「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計畫預算五分之一,要求書面報告,並關切對電信技術中心 (TTC) 捐助效益及OTT TV監理進度。
- 建議「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預算刪減500萬元並凍結五分之一,要求績效衡量指標報告,質疑電信技術中心 (TTC) 為「養人單位」。
- 質疑NCC對OTT TV管理法案進度過慢,承諾多次跳票,要求明確提出草案時間表。
- 建議一般行政業務費凍結10%。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派員出國計畫」10萬元。
- 提案刪減「數位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項下委辦費40萬元,質疑研究計畫與過去雷同且無明顯成果。
- 建議「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預算凍結10%,要求書面報告,強調資安重要性但質疑兩法人成為「委辦中心」。
- 建議一般行政預算不應凍結太多,改以主決議要求NCC明確提出措施,並批評NCC不應以疫情為由延宕進度。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項下對國內團體捐助預算5%,要求NCC提出績效衡量指標及管考機制書面報告,質疑電信技術中心 (TTC) 對數位監理法規建言功能不彰。
- 質疑捐助財團法人的合理性、必要性,並要求說明連網設備認證費用的具體KPI及用途。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NCC捐助國內團體佔歲出比例過高,要求說明捐助單位、成效,以及是否代表NCC功能不彰。
- 建議將劉櫂豪委員與自身提案合併,刪減「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預算750萬元,凍結1,000萬元,要求檢討報告。
- 支持凍結一般行政業務費二分之一,要求NCC兌現頻道區塊化承諾,並批評NCC口頭說尊重卻反對。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建議「派員出國計畫」通案處理。
- 提案凍結「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預算,要求NCC提出Deepfake等違法影音內容處置辦法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委辦費預算,要求加強網路詐騙管理。
- 建議「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預算刪減500萬元後改凍結,要求實際績效與計畫內容說明,並關切人才培育與資安漏洞問題。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NCC資安預算減列2,900萬元,關切「防禦強化通傳網路防衛韌性計畫」是否延續。
- 詢問數位發展部成立後NCC對網際網路規範管理子法修正進度與納管平台定義,要求明確「大型平台」的定義。
- 建議凍結「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預算,待數位部成立後再移撥。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一般行政業務費二分之一,強調凍結是手段,要求NCC兌現頻道區塊化承諾,批評NCC一再跳票且不尊重國會決議,並堅持凍結二分之一。
- 指出NCC對109年交通與教文委員會聯席決議已延宕1年半未完成,要求NCC為其作為負責。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詢問打破萬年頻道表對社會及收視戶權益的幫助,以及主委承諾的6個月期限是否能完成。
- 支持凍結一般行政業務費二分之一,強調NCC完成承諾即可解凍,以促使NCC戰戰兢兢。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對OTT TV管理進度緩慢,要求說明相關預算使用情況及草案進度。
- 質疑電信技術中心 (TTC) 與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TWNIC) 的預算與績效,要求說明管考方式。
- 指出電視博弈廣告氾濫,質疑NCC未有效管理,認為政府在此方面缺乏作為。
- 支持一般行政業務費凍結三分之一。
相關人員回應
陳耀祥 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建議歲入增列金額應大幅調降,因電信法鬆綁後罰款將減少,建議增列500萬元。
- 建議證照費增列100萬元,因109年為換照高峰期導致收入較高,且已與提案委員溝通。
- 建議「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預算僅凍結10%,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強調資安業務日益增加。
- 說明「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預算主要補助政府捐助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 (TTC),用於人才培育及法規政策研究,執行DIGI+智慧國家方案。
- 表示OTT TV管理法案 (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 已有草案,但因涉及跨國業者、內容敏感性及各界意見分歧,推動有其先後順序,目前以數位通訊傳播法為主。
- 承諾NCC將於明年6月底前提出OTT TV管理草案送行政院,內容將涵蓋業者落地、代理人、消費者客服、資料保護及金流稅務等問題。
- 強調資安預算與國際競爭相較非常少,補助兩法人旨在維持及擴增研究能量與培育人才,因資安人才搶手難留。
- 說明電信技術中心 (TTC) 與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TWNIC) 將於數位發展部成立後移撥至該部。
- 解釋數位通傳法規範對象包括連線、快速存取、資訊儲存及線上大型平台,採「抓大放小」原則,大型平台責任為主要列管重點,定義待內部確認。
- 承諾對頻道區塊化議題已積極研議,將於明年6月底前提出解決方案,且已完成研究計畫,後續需與外界諮詢及系統業者配合執行。
陳崇樹 主任秘書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說明電信管理法實施後,低度管制導致歲入增加困難,建議歲入增列500萬元。
王德威 處長 綜合規劃處
- 說明影音相關預算編列在通傳基金,而非公務預算,因公務預算數額有限。
- 解釋給電信技術中心 (TTC) 的委託案 (DIGI+ 計畫) 執掌移交後,預算也隨之移撥。
林輝堂 執行長 電信技術中心
- 說明中心一年人事費用約1.6億元,總收入約7億多元,包括政府補助、委辦案及自籌。
- 報告在資安部分協助通傳會維運NCCSC國家級資通安全維運中心,並將建立5G及物聯網軟體安全實驗室,新聘人員及執行電信業者5G資安稽核計畫。
- 指出中心董事會政府派任代表佔一半以上。
黃勝雄 執行長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 說明資安防護預算1,900萬元,主要負責台灣電腦網路危機處理暨協調中心 (TWCERT/CC),涵蓋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以外的私部門情資交流、協調、應變及回報。
- 說明中心一年人事費用約6,000萬元,其中資通安全管理部分約900萬元;中心一年總預算約1.3億多元。
黃秀容 主任 會計室
- 說明數位發展部尚未成立,111年度尚無單位預算,依行政院部會成立暫行條例,由原預算執行。
- 解釋即使業務移撥數位發展部,預算仍由原機關 (NCC) 執行,並向交通委員會報告解凍。
黃文哲 處長
- 解釋電視上的麻將廣告被工業局歸類為益智遊戲,導致難以管理。
相關後續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歲入歲出預算,照協商結論通過。
- 歲入部分:罰款及賠償收入增列500萬元;規費收入「證照費」增列200萬元。
- 歲出「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提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的業務費4,418萬4,000元凍結三分之一,提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NCC 須於111年6月底前提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 (OTT TV) 管理法案草案送行政院。
- 多項主決議照案通過或修正文字後通過,部分要求NCC提出書面檢討報告或調整報告時程。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2505
- 卷/期/冊
- 111/25/5
- 發布日期
- 2022-02-11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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