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NCC預算與業務報告:聚焦電信合併、媒體爭議及數位落差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3-14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111年度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及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並聽取NCC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報告。會議重點討論電信業者合併對市場競爭及用戶權益的影響、鏡電視新聞台人事爭議與審照制度、手機資安檢測、低軌衛星應用、網路詐騙防制以及有線電視轉型等議題。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並要求NCC提交書面報告或研議改善方案。
討論事項一
邀請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111年3月9日)
核心議題
交通部部長就業務概況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針對各項交通政策與業務執行情形的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王國材 交通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交通部業務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廖婉汝、陳明文、廖國棟Sufin.Siluko、楊瓊瓔及李貴敏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111年3月10日)
核心議題
- 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111年度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的業務計畫、基金來源與用途,並針對多項預算項目進行審議與決議。
- 核心關切點包括旅運費編列的合理性、電波監測系統維護費的增列、通訊基礎設施監理計畫的成效、偏鄉5G建設進度、公有建物基地台設置率、射頻器材審驗不合格率、網路內容防護成效及地區監理計畫預算配置等。
相關爭議
- 旅運費預算編列與執行率不符:委員質疑近三年旅運費決算未足額使用,且受疫情影響,國際會議多改線上,預算編列應更核實。
- 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顯著增加:北區監理業務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維護費增列逾1,000萬元,委員要求充分說明。
- 通訊基礎設施監理成效不彰:行動通訊連線品質申訴多,公有建物基地台建置率偏低,偏鄉5G涵蓋率落後,資通安全管理需強化。
- 射頻器材審驗不合格率逐年提升:儘管預算增列,抽驗不合格率從107年的19%升至109年的44%,顯示非法製造、輸入器材問題嚴重。
- 網路內容防護機制有待強化:網路申訴案件(色情、有害兒少物品、網路霸凌)逐年增加,iWIN處理方式(轉黑名單、通知業者改善)成效遭質疑。
- 地區監理計畫預算編列不合理:北區監理業務「便捷貿E網」預算過高,基地台電磁波宣導成效不佳,且中區與南區監理業務預算編列存在落差。
- 基金財務短絀逐年擴大:基金收入遞減導致短絀逐年增加,預計113年度基金餘額將用罄,財務永續經營面臨挑戰。
立法委員發言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旅運費,要求NCC檢討預算編列。
- 提案凍結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關切公務機關開放基地台成效與偏鄉5G建設。
- 提案凍結射頻與資源業務監理計畫,質疑電信終端設備審驗成效。
- 提案凍結傳播事務監理計畫,關注網路申訴案件處理與內容防護。
- 提案凍結地區監理計畫,關切公有土地建物設置基地台成效。
- 提案凍結「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認為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與審驗目標值過於寬鬆。
- 提案凍結「通訊傳播射頻與資源業務監理計畫」預算,質疑過往增列預算未反映成效。
- 提案凍結「傳播事務監理計畫」預算,認為網路內容防護機制有待強化。
- 提案凍結「地區監理計畫-北區監理」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用,質疑預算大幅增加且前年度執行效率不佳。
- 提案要求NCC強化與公有建物土地管理機關溝通,呼籲開放建置基地台以建構完整行動寬頻網絡。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旅運費,要求NCC檢討預算編列。
- 提案凍結修理保養及保固費,要求NCC說明增列預算原因。
- 提案凍結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關切偏鄉5G建設。
- 提案凍結射頻與資源業務監理計畫,質疑電信終端設備審驗成效。
- 提案凍結傳播事務監理計畫,關注網路申訴案件處理與內容防護。
- 提案凍結地區監理計畫,關切北區監理業務預算增幅與執行效率。
- 提案凍結傳播事務監理計畫專業服務費,質疑調查研究對政策規劃影響不明。
- 提案要求NCC檢討「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委託研究計畫之必要性與急迫性。
- 提案要求NCC提出財務檢討改善方案,以確保基金永續經營。
- 提案凍結「傳播事務監理計畫」中「委託辦理新聞頻道播送情形觀測統計報告」預算,要求提出詳細研究方法與成效。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旅運費,要求NCC檢討預算編列。
- 提案凍結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關切公務機關開放基地台成效與偏鄉5G建設。
- 提案凍結射頻與資源業務監理計畫,質疑電信終端設備審驗成效。
- 提案凍結傳播事務監理計畫,關注網路申訴案件處理與內容防護。
- 提案凍結地區監理計畫,關切公有土地建物設置基地台成效。
- 提案凍結傳播事務監理計畫專業服務費,質疑無線及衛星電視頻道節目廣告監測等委外計畫未說明研究成果。
- 提案凍結iWIN經費,認為其設立至今未能有效發揮實質功能,網路反霸凌工作待加強。
- 提案要求NCC提出改進方案,以改善縣市政府同意業者於公有土地建物設置基地台之件數過低問題。
- 提案要求NCC提出改進方案,以解決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抽驗不合格率上升問題。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旅運費,關切COVID-19疫情下國外及大陸旅費編列的合理性。
- 提案凍結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關注偏鄉5G建設。
- 提案凍結傳播事務監理計畫,關切網路申訴案件處理與內容防護。
- 提案凍結地區監理計畫,關切公有土地建物設置基地台成效。
- 提案凍結5G網路效能量測暨量測數據分析平台開發委託研究計畫預算,要求NCC就5G量測研究規劃提出發展方向說明。
- 提案凍結傳播事務監理計畫專業服務費,質疑調查研究對政策規劃影響不明。
- 提案凍結iWIN經費,認為其功能與宣傳有待加強。
- 提案要求NCC提出財務檢討改善方案,以確保基金永續經營。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旅運費,要求NCC檢討預算編列。
- 提案凍結修理保養及保固費,要求NCC說明增列預算原因。
- 提案凍結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關切公務機關開放基地台成效。
- 提案凍結5G網路效能量測暨量測數據分析平台開發委託研究計畫預算,要求NCC就5G量測研究規劃提出發展方向說明。
- 提案要求NCC加強推廣與輔導,協助非政府機關取得無障礙網站有效認證標章。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質疑「補助數位改善站維護費」預算說明不足。
- 提案凍結「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02資訊管理」預算,質疑經費過高且汰換電腦計畫說明不足。
- 提案凍結「通訊傳播射頻與資源業務監理計畫」預算,質疑「參與IETF網際網路通訊作業標準及協定之先導研究計畫」的必要性。
- 提案凍結「傳播事務監理計畫」預算,質疑預算編列與執行成效。
- 提案凍結「地區監理計畫-01北區監理」預算,質疑「便捷貿E網」預算編列過高且「基地臺電磁波知識及安全媒體業務宣導及推廣」用途規劃不明。
- 提案凍結「地區監理計畫-02中區監理」預算,質疑固定資產維護困難。
- 提案凍結「地區監理計畫-03南區監理」預算,質疑協助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追蹤列管等業務人力薪資編列落差。
- 提案凍結「地區監理計畫-04電信警察」預算,質疑預算增幅缺乏進一步說明。
- 提案凍結「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質疑歷年媒體宣傳成效欠佳且浪費公帑。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預算,質疑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完工審驗目標件數未見NCC推動數位發展決心。
- 提案凍結「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質疑委外執行成效欠佳且浪費公帑。
- 提案凍結「傳播事務監理計畫」中iWIN經費,認為其設立至今未能有效發揮實質功能。
- 提案凍結「地區監理計畫_01北區監理」修理保養及保固費,質疑預算大幅增加原因未解釋且前年度決算數低。
- 提案凍結「傳播事務監理計畫」中「委託辦理新聞頻道播送情形觀測統計報告」預算,要求提出詳細研究方法與成效。
- 提案建請NCC邀集廣電業者研擬提升本土語言播放比例之可行性。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預算,質疑5G用戶發展初期、基地台覆蓋率與資安風險問題。
- 提案凍結「傳播事務監理計畫」預算,關切網路申訴案件處理成效與網路平台自律機制。
- 提案凍結「傳播事務監理計畫」中iWIN經費,質疑其處理方式難以有效防制網路色情、暴力等情事。
傅崐萁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加強查處與宣導違反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合格標籤相關情事,以維護適當電波秩序。
- 提案要求NCC檢討「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項下委託研究計畫之必要性及急迫性,以撙節預算支出。
- 提案要求NCC督促iWIN完備申訴機制執行與宣導,確保家長與兒少取得申訴管道。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推動網際網路平台之自律機制,以及兒少網路安全之相關教育宣導,積極實踐iWIN之功能與願景。
- 提案要求NCC積極推動光纖入戶政策,以達成光纖網路普及之政策目標,並確實保障民眾通訊傳播品質。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業務計畫應依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基金來源2億2,163萬7千元照列。
- 基金用途原列5億3,873萬6千元,減列「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之委託研究計畫300萬元,改列為5億3,573萬6千元。
- 本期短絀原列3億1,709萬9千元,減列300萬元,改列為3億1,409萬9千元。
-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辦理109年度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項下790萬8千元補辦預算。
- 「旅運費」編列1,380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4,238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1個月內就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辦理及維護狀況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編列1億7,978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通訊傳播射頻與資源業務監理計畫」編列9,528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傳播事務監理計畫」編列5,091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地區監理計畫」編列1億4,818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需加強推廣與輔導非政府機關取得無障礙網站認證標章,限期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將違反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合格標籤之標貼、印鑄或使用等情事,加強查處與宣導。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檢討「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項下委託研究計畫之必要性及急迫性,並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於2週內督促iWIN完備申訴機制執行與宣導。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強化與各公有建物土地管理機關之溝通,呼籲其適度開放建置基地台。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財務檢討改善方案,以督促基金永續經營。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推動網際網路平台之自律機制,以及兒少網路安全之相關教育宣導,積極實踐iWIN之功能與願景。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積極推動光纖入戶政策,以達成光纖網路普及之政策目標,並確實保障民眾通訊傳播品質。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建請邀集各廣電業者,一同研擬提升本土語言播放比例之可行性。
討論事項三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當前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111年3月14日)
核心議題
- NCC主任委員報告業務概況,包括數位基礎建設、市場競爭秩序維護、消費者權益保障、國際交流及防疫工作,並說明111年立法計畫。
- 委員質詢內容涵蓋電信業者合併案、手機資安檢測、有線電視轉型、低軌衛星應用、網路詐騙防制以及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等。
相關爭議
- 電信業者合併案:委員關切合併後對用戶權益、資費方案、通訊品質、勞工權益及特約加盟店生存的衝擊,擔憂業者聯合漲價或迫使4G用戶轉用5G。
- 手機資安檢測成效:委員質疑NCC抽測手機資安的廣度與強制力不足,未通過檢測的手機仍可販售,無法有效保障用戶個資安全。
- 有線電視收視戶流失與轉型:委員關切有線電視收視戶逐年下降,要求NCC研議改善措施,輔導業者轉型。
- 網路詐騙防制:委員反映詐騙簡訊與電話氾濫,質疑NCC在源頭防制上的具體作為與電信業者合作成效。
- 災防告警系統漏報與誤報:委員關切防災告警系統在地震時的漏報及連續發報問題,要求NCC檢討原因。
- 網路假訊息與認知作戰:委員質疑NCC在處理網路假訊息(如鳳梨圖片)、境外IP發動攻擊及利用平台中立性進行選舉操作上的能力與法律依據不足。
- 萬年頻道表與頻道區塊化:委員關切有線電視頻道區塊化政策對收視習慣的影響,以及NCC解決萬年頻道表問題的進度與魄力。
- 低軌衛星國安疑慮:委員擔憂低軌衛星開放給商業業者後,可能受控於外資,影響國家資安與主導權。
- 華視經營與NCC審查標準:委員質疑華視人力與財務問題未改善,且NCC對其入主52頻道及擴大系統商的審查標準與其他媒體不一。
- 網路IP溯源困難:委員反映選舉期間境外IP發動攻擊,但因路由器無紀錄等科技障礙導致無法溯源,質疑政府追查能力。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電信業者合併案對廣大用戶權益、通訊品質、員工生計及特約加盟店權益的衝擊。
- 要求NCC確保原用戶合約資費不變,並督促業者提供多元合理資費方案。
- 擔憂合併後4G頻寬擁擠,要求NCC嚴格督促業者擴建基地台以提升網速。
- 要求NCC與勞動部密切合作,保障被合併公司員工權益,避免大量解僱。
- 要求NCC確認合併業者對特約加盟店的具體方案,保障其權益。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鏡電視在取得執照後短時間內更換董事長與總經理,是否違反申請人承諾與營運計畫,要求NCC重新審議。
- 質疑鏡電視財務規劃中聲稱可從政府標案獲取11.7億元的可行性,擔憂政媒關係不當。
- 指出NCC委員不同意書中提及鏡電視實質控制人隱晦不明,公司治理有潛在風險。
- 要求NCC政風室調查媒體報導中,評委接到主委關切電話導致罷審的傳聞。
- 建議NCC應嚴格把關,不應放任鏡電視爭議,並提案要求監察院立案調查NCC相關官員責任歸屬。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關切戰備時期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的準備狀況,強調通訊對國安的重要性。
- 擔憂電信業者從五家變三家後,可能出現聯合漲價或調漲4G費率迫使民眾轉用5G的情況,要求NCC嚴格管制。
- 反映5G開台後4G訊號不穩定的問題,要求NCC查明原因並督促電信業者改善。
- 關切有線電視收視戶逐年流失,要求NCC研議改善措施,輔導業者轉型。
- 質疑NCC手機資安檢測的成效與標準,要求強化檢測以保障民眾資安權益。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對鏡電視申照前接獲裴偉領取高額顧問費、鏡週刊員工薪資掛在鏡電視等檢舉案的調查不實,僅要求鏡電視說明即結案。
- 指出裴偉與停雲管理顧問公司簽訂顧問契約,每月支付150萬元報酬,涉嫌雙方代理及掏空鏡電視資產,要求NCC移送檢調。
- 質疑NCC主委在鏡電視調查案中反對深入調查,並指控主委說謊。
- 要求NCC撤銷已發給鏡電視的執照,因其涉嫌欺騙NCC且存在多重疑慮。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借鑒烏克蘭戰爭經驗,強調低軌衛星在緊急狀態下維持通訊的重要性,要求NCC將其納入國土安全規劃重點。
- 質疑NCC手機資安檢測的強制力不足,未通過檢測的手機仍可在市場販售,要求NCC強化檢測規模、量能或修法強制合格才能販售。
- 關切NCC在處理網路假訊息、境外IP攻擊及利用平台中立性進行選舉操作上的能力與法律依據不足,要求NCC提出解決方案。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對鏡電視人事爭議的處理,認為僅歸咎公司治理範疇不足,要求NCC依申設條件一一釐清爭議。
- 關切鏡電視勞資爭議,特別是員工移撥問題,以及股東增資與自然人爭議。
- 要求NCC針對安博機上盒盜版影音問題更積極查緝,建議從金流管道切斷不法利潤。
- 擔憂低軌衛星開放商業業者後,可能受外資控制,影響國家資安,要求NCC審慎考量開放範圍。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反映詐騙簡訊與電話氾濫,要求NCC與電信業者、警政單位合作,從源頭防制詐騙,並提出具體做法。
- 關切NCC頻道區塊化政策,擔憂100台以後的頻道不易被看見,影響節目精進與競爭。
- 質疑災防告警系統在地震時的漏報及連續發報問題,要求NCC查明原因並提出分析報告。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質疑鏡電視執照通過是「低空掠過」,附帶多項但書卻仍亂象頻傳,要求NCC對此給予回應。
- 指出鏡電視人事變動可能涉及執照存續問題,而非單純公司治理,要求NCC調查媒體報導中干預新聞、假消息、為特定人士打造節目、討論新聞置入等指控。
- 質疑NCC對不同媒體的審查標準不一,對中天等態度積極,對鏡電視卻顯得消極。
- 要求NCC調閱鏡電視董事會會議紀錄,並制止未經核可即行使董事長職權的行為。
- 建議NCC對檢舉案應有過濾與整合機制,避免濫訴與媒體無所適從。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關切電信業者合併案對5G發展、偏鄉建置及消費者權益(資費、數位落差)的影響,要求NCC重視並督促業者提出不同資費方案。
- 建議NCC利用低軌衛星系統增強與提升偏鄉地區建設,並將其列為優先計畫。
- 關切華視入主52頻道後的人力配置、財務狀況及總經理回聘爭議,質疑其內控與自律失靈,要求NCC督導華視改善,避免審查標準前後不一。
- 要求NCC在低軌衛星頻寬供應計畫中,審慎評估國外業者投資比例,防範受控於人影響國安。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在鏡電視審照案中強勢介入、洩露外審委員意見並引爆罷審風波,要求NCC說明有無壓力。
- 指出臺灣媒體環境中,部分頻道呈現偏綠傾向,擔憂言論多元性受損,要求NCC兼顧各政黨與族群聲音。
- 要求NCC對媒體報導中顏寬恒案的檢舉處理應依照法定程序,並對不實報導澄清。
- 要求NCC說明鏡電視董事長陳建平被撤換的理由,以及是否涉及置入性行銷和干預新聞。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認為鏡電視執照取得與人事風波應是兩回事,肯定NCC對鏡電視的高標準要求。
- 關切鏡電視內部運作是否違反編輯室公約,特別是最高主管指示製播假新聞的情況,要求NCC調查。
- 強調新聞臺專業與新聞自由的重要性,希望NCC儘快調查並公布事實以解除疑慮。
- 關切低軌衛星在國安上的重要性,擔憂開放國外業者投資可能導致受控於人,要求NCC審慎評估開放問題。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國透過「融媒體」發布假消息,臺灣媒體照單全收的問題,擔憂對岸對臺灣進行認知作戰。
- 質疑NCC在處理網路假訊息上的被動性與法律依據不足,要求NCC提出主動下架機制或修法。
- 要求NCC針對中國認知作戰對臺灣媒體的影響,提出專案報告與解決方案。
- 希望NCC能有一套方法,針對網路假訊息問題,要求他們下架。
- 希望NCC能提出報告,說明如何處理假訊息問題。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指出明顯的假新聞(如鳳梨圖片)在網路流傳,質疑NCC目前無法立即要求下架的困境。
- 要求NCC加快「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的立法進度,以賦予政府機關處理網路假訊息的法律依據。
- 再次強調NCC應有魄力解決萬年頻道表問題,加快頻道區塊化方案的實施,並對舊款機上盒補助。
- 要求NCC提供舊款機上盒的比例數據,並加速處理有線電視收費標準的修訂。
- 要求NCC對明顯的、確定的假訊息有能力處理,展現政府擔當。
傅崐萁 立法委員
- 質疑鏡電視增資20億元的資金來源與增資者名單,要求NCC調查其財務規劃的可行性。
- 指出鏡電視聲稱一年可獲政府11.7億元標案是「胡說八道」,要求NCC說明是否有其他新聞台能獲如此高額標案,並質疑其是否違反不得置入性行銷的規定。
- 質疑鏡電視內控問題嚴重,包括6,000萬元、1,800萬元款項不明,以及董事長因干預新聞被撤換,是否已達撤照標準。
- 批評NCC對鏡電視的態度過於寬鬆,與其處理中天新聞台的標準不一。
- 要求NCC嚴謹看待鏡電視董事長在5分鐘內被撤換的不尋常情況,並制止其在未經核可前即行使董事長職權。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關切宜蘭縣第52台仍為空台,質疑NCC未審慎評估華視佔用52頻道的適宜性,導致民眾收視權益受損。
- 期待NCC能成為「有牙齒的老虎」,公正無私地進行媒體監理,並能承受壓力。
- 提醒NCC應兌現承諾,於今年6月提出萬年頻道與收視率分潤問題的解決方案,並於明年1月實施。
- 質疑NCC對廣電三法修法將購物頻道納管的立場,要求NCC主動提出方案,並光明正大進行討論。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質疑鏡電視一年內更換3個董事長不正常,要求NCC調查並提出報告。
- 質疑鏡電視董事長不尋常變更是否符合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要求。
- 指出裴偉同時擔任鏡電視與停雲公司董事長並簽約,涉嫌違反公司治理,要求NCC去函經濟部調查。
- 質疑鏡週刊150名員工掛在鏡電視領薪資,是否違反當初鏡電視對NCC的承諾。
- 關切柯文哲市長指控臺灣媒體淪為一言堂,要求NCC依法調查有無符合公平原則。
- 擔憂電信業者從五大變三大後,低資費方案選擇減少,要求NCC把關併購案以維護用戶權益與市場機能。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關切選舉期間境外IP透過臺灣路由器發動攻擊,但因科技障礙導致無法溯源的問題,要求NCC主導解決。
- 質疑臉書粉絲團留言不留下IP紀錄的問題,要求NCC以官方立場告知臉書應留下紀錄。
- 指出東京奧運期間PTT出現大量唱衰臺灣選手的帳號,質疑這些帳號來源不明,甚至可能是被盜用。
- 懷疑PTT集團可能將舊有帳號賣出營利,導致大量莫名帳號流入,要求NCC調查。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指出鏡電視內部高層人員干預新聞的Line截圖是罪證確鑿,要求NCC依規定處理,甚至考慮廢照。
- 反映民眾對5G行動上網體驗普遍負評,通話品質、速率不如預期,要求NCC強制要求電信業者區分4G和5G的滿意度調查,真實反映民意。
- 擔憂電信業者併購潮導致壟斷,低價5G吃到飽方案可能消失,要求NCC明確訂定5G收費標準應與基地台涵蓋率、使用率掛鉤。
- 指出業者廣告誇大不實的5G覆蓋率,實際可用率和到達率非常低,要求NCC嚴格督促業者改善。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NCC主動進行手機資安檢測並公布結果,但又稱非法律強制性,要求NCC澄清態度與是否修法。
- 要求NCC將手機資安抽檢制度化、定期化,並明確公告資訊,同時告知民眾如何保護自己及了解資安風險。
- 質疑NCC對手機資安檢測的範圍與品牌選擇,擔憂有針對性或不夠全面。
相關人員回應
陳耀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 電信業者合併案將依電信管理法五大原則審查,目前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案已送件,遠傳與亞太尚未。
- 將要求電信業者保障原用戶權益,繼承舊有資費合約,並提供多元資費方案。
- 承認去年通訊品質申訴增加與疫情有關,將督促業者改善,並要求被合併公司繼續履行基地台建設義務。
- 回應鏡電視人事爭議,表示行政處分以公司為主體,公司內部變動不影響處分效力,但已啟動行政調查,關注增資與開台計畫。
- 否認有干預鏡電視審查、洩密或罷審傳聞,強調審查過程符合法定程序,對鏡電視採高標準要求。
- 表示已針對手機資安檢測進行抽測,並要求未通過者改善,但因國際市場運作,目前非強制性檢測。
- 說明NCC與國防部有戰備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但涉及國安機密不便公開。
- 將嚴格管制電信業者合併後可能出現的聯合漲價行為,並要求提供多元資費方案。
- 承認4G訊號不穩定可能與5G建設採NSA架構有關,將督促業者處理。
- 說明有線電視收視戶下降與OTT TV興起有關,業者已在轉型提供寬頻服務,將持續輔導。
- 表示手機資安檢測會加強抽測比率,並逐步強化,但全面強制性檢測會涉及貿易障礙。
- 強調對鏡電視的調查會釐清爭議,包括是否干預新聞、財務問題等,並將參考外部公評人意見。
- 說明低軌衛星頻譜計畫已獲行政院核定,NCC將儘快研擬相關法規與開放程序,但需克服國安、資安、落地與通訊監察等議題。
- 承認詐騙簡訊與電話氾濫,將透過電信詐欺防制小組、聯防機制及研修電信服務契約,限制異常撥接行為,但網路詐欺類型不斷推陳出新。
- 說明有線電視頻道區塊化初步規劃,希望透過新舊市場概念,讓消費者逐步養成收視習慣。
- 承認災防告警系統有漏報與連續發報問題,將調查原因並精進系統。
- 承認網路假訊息處理面臨法律依據不足困境,希望「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能解決平台責任與下架問題,但立法過程敏感複雜。
- 強調華視有公共任務,NCC將持續監理其人力與財務,並與文化部溝通,但尊重其內部治理。
- 否認NCC對媒體監理有修復TVBS的意圖,強調維護言論多元性,不會干預新聞台言論立場。
- 否認NCC對鏡電視審查有強力掩護,強調合議制下尊重不同意見,將依法律與行政處分要求處理鏡電視爭議。
- 說明有線電視收視戶下降是全球趨勢,會輔導業者提升節目品質,並與文化部合作。
鄭明宗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處長
- 說明國家於戰時調動民間通訊與傳播資源已行之有年,相關準備已就緒,涉及國家機密可私下提供資料。
- 說明手機資安檢測初測未過是事實,但複測全部通過,主要是輔導性質,確保基本資安門檻。
- 說明手機資安檢測參考國際標準,如內建軟體未加密儲存或不當記憶即為有問題,會逐項檢查。
- 說明IP溯源困難,尤其境外部分,建議民眾做好分享器密碼管理,防範被駭入。
- 說明TWNIC的技術在第二層IP溯源方面應算不錯,但數位軌跡追蹤確實存在科技障礙,需跨機關合作突破。
林衛民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政風室主任
- 否認接到任何評委要求政風調查主委關切電話的意見,表示媒體報導是空穴來風。
- 表示有對媒體傳聞進行了解,但業管單位也未聽到相關傳聞。
黃文哲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臺與內容事務處處長
- 說明已與鏡電視外部公評人翁秀琪教授通話,其已承諾本週一開始約詢相關關係人士,調查新聞製播遭干預問題。
相關後續
- NCC將加速完備5G建設,強化通傳關鍵基礎設施防護,辦理5G頻譜整備工作,並鼓勵5G創新應用。
- NCC將持續優化交通樞紐行動通信訊號與推動公有建物設置基地台,督導業者測試災防告警系統與建置防救災行動通訊平台。
- NCC將透過電信資費管制機制促進市場競爭,研議有線電視頻位區塊化暨編碼機制,減少移頻等爭端。
- NCC將鼓勵業者升級4K超高畫質,定期監督廣電事業營運情形,強化媒體自律機制,並公布電視新聞報導觀測統計。
- NCC將針對不同媒體辦理專業素養培訓,與廣電業者協力增進公民媒體素養。
- NCC將要求電信業者服務品質資訊透明化,成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參與跨部會平台協助防制電話詐騙,加強抽驗無線機上盒,推動物聯網設備資安檢測,提升本國自製節目能量,推動網站無障礙認證標章檢測服務,並透過公私協力合作保障兒少上網安全。
- NCC將研擬「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預計3月底前提出內部版本,以建構安全可信賴網路環境。
- NCC將研擬「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預計111年6月公告。
- NCC將研擬「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頻道上下架爭議處理機制修法),擬調整為調處及裁決處理雙方爭議。
- 交通委員會建請院會做成決議,函請監察院針對近期媒體申設及經營管理爭議一案,通傳會相關處理問題立案行政調查,並於3月底前將相關資料提出。
- 交通委員會要求NCC於3個月內對本土有線電視頻道落實「彈性排播」、「市場機制」為最新本土影音節目製播之管理,並積極研議修正冠名贊助辦法。
討論事項四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針對「近期新設新聞台人事爭議,如何落實媒體審照制度、維護媒體自由」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111年3月14日)
核心議題
- NCC主任委員針對「鏡電視」申設案,回應媒體報導的人事爭議,說明NCC在媒體審照制度中,如何落實公司治理、股權分散、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內部控管與公共問責等要求,以維護媒體自由。
- 報告內容涵蓋鏡電視申設許可附款、負責人變更處理程序、以及衛廣事業營運監理制度的相關規範。
相關爭議
- 鏡電視高層人事異動:委員質疑鏡電視在取得執照後不到2個月即更換董事長、總經理,是否為「二次施工」或有「更高黑手」掌控,NCC是否被欺騙。
- 媒體報導主委介入審查:媒體報導NCC主委曾致電評委,引發罷審風波,主委否認。
- 鏡電視財務規劃爭議:委員質疑鏡電視財務規劃中聲稱可從政府標案獲取11.7億元,是否暗示政媒關係不當。
- 實質控制人隱晦不明:委員指出不同意書中提及鏡電視實質控制人隱晦不明,公司治理有潛在風險。
- 裴偉顧問費與員工共用問題:委員質疑裴偉透過顧問公司領取高額顧問費,以及鏡週刊員工薪資掛在鏡電視,涉嫌雙方代理、掏空資產及違反當初NCC要求兩公司獨立營運的承諾。
- 干預新聞自由疑慮:媒體報導原董事長因干預新聞被撤換,以及討論新聞置入等情事,委員質疑是否已踩到NCC紅線,應撤照。
- NCC審查標準不一:委員質疑NCC對鏡電視爭議的處理態度與過去對其他媒體(如中天)的嚴格標準不一,有「兩套標準」之嫌。
- 新任董事長未經核可即行使職權:委員質疑鏡電視新任董事長在NCC未批公文、經濟部未核可前,已發人事命令並坐到辦公室,無視法規。
- 媒體偏頗報導:委員質疑部分電視台新聞報導偏綠,對特定政黨或人士進行攻擊,導致言論一言堂,NCC未積極處理。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鏡電視在取得執照後短時間內更換董事長與總經理,是否違反申請人承諾與營運計畫,要求NCC重新審議。
- 質疑鏡電視財務規劃中聲稱可從政府標案獲取11.7億元的可行性,擔憂政媒關係不當。
- 指出NCC委員不同意書中提及鏡電視實質控制人隱晦不明,公司治理有潛在風險。
- 要求NCC政風室調查媒體報導中,評委接到主委關切電話導致罷審的傳聞。
- 建議NCC應嚴格把關,不應放任鏡電視爭議,並提案要求監察院立案調查NCC相關官員責任歸屬。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對鏡電視申照前接獲裴偉領取高額顧問費、鏡週刊員工薪資掛在鏡電視等檢舉案的調查不實,僅要求鏡電視說明即結案。
- 指出裴偉與停雲管理顧問公司簽訂顧問契約,每月支付150萬元報酬,涉嫌雙方代理及掏空鏡電視資產,要求NCC移送檢調。
- 質疑NCC主委在鏡電視調查案中反對深入調查,並指控主委說謊。
- 要求NCC撤銷已發給鏡電視的執照,因其涉嫌欺騙NCC且存在多重疑慮。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對鏡電視人事爭議的處理,認為僅歸咎公司治理範疇不足,要求NCC依申設條件一一釐清爭議。
- 關切鏡電視勞資爭議,特別是員工移撥問題,以及股東增資與自然人爭議。
- 要求NCC針對安博機上盒盜版影音問題更積極查緝,建議從金流管道切斷不法利潤。
- 擔憂低軌衛星開放商業業者後,可能受外資控制,影響國家資安,要求NCC審慎考量開放範圍。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質疑鏡電視執照通過是「低空掠過」,附帶多項但書卻仍亂象頻傳,要求NCC對此給予回應。
- 指出鏡電視人事變動可能涉及執照存續問題,而非單純公司治理,要求NCC調查媒體報導中干預新聞、假消息、為特定人士打造節目、討論新聞置入等指控。
- 質疑NCC對不同媒體的審查標準不一,對中天等態度積極,對鏡電視卻顯得消極。
- 要求NCC調閱鏡電視董事會會議紀錄,並制止未經核可即行使董事長職權的行為。
- 建議NCC對檢舉案應有過濾與整合機制,避免濫訴與媒體無所適從。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關切電信業者合併案對5G發展、偏鄉建置及消費者權益(資費、數位落差)的影響,要求NCC重視並督促業者提出不同資費方案。
- 建議NCC利用低軌衛星系統增強與提升偏鄉地區建設,並將其列為優先計畫。
- 關切華視入主52頻道後的人力配置、財務狀況及總經理回聘爭議,質疑其內控與自律失靈,要求NCC督導華視改善,避免審查標準前後不一。
- 要求NCC在低軌衛星頻寬供應計畫中,審慎評估國外業者投資比例,防範受控於人影響國安。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在鏡電視審照案中強勢介入、洩露外審委員意見並引爆罷審風波,要求NCC說明有無壓力。
- 指出臺灣媒體環境中,部分頻道呈現偏綠傾向,擔憂言論多元性受損,要求NCC兼顧各政黨與族群聲音。
- 要求NCC對媒體報導中顏寬恒案的檢舉處理應依照法定程序,並對不實報導澄清。
- 要求NCC說明鏡電視董事長陳建平被撤換的理由,以及是否涉及置入性行銷和干預新聞。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認為鏡電視執照取得與人事風波應是兩回事,肯定NCC對鏡電視的高標準要求。
- 關切鏡電視內部運作是否違反編輯室公約,特別是最高主管指示製播假新聞的情況,要求NCC調查。
- 強調新聞臺專業與新聞自由的重要性,希望NCC儘快調查並公布事實以解除疑慮。
- 關切低軌衛星在國安上的重要性,擔憂開放國外業者投資可能導致受控於人,要求NCC審慎評估開放問題。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質疑鏡電視一年內更換3個董事長不正常,要求NCC調查並提出報告。
- 質疑鏡電視董事長不尋常變更是否符合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要求。
- 指出裴偉同時擔任鏡電視與停雲公司董事長並簽約,涉嫌違反公司治理,要求NCC去函經濟部調查。
- 質疑鏡週刊150名員工掛在鏡電視領薪資,是否違反當初鏡電視對NCC的承諾。
- 關切柯文哲市長指控臺灣媒體淪為一言堂,要求NCC依法調查有無符合公平原則。
- 擔憂電信業者從五大變三大後,低資費方案選擇減少,要求NCC把關併購案以維護用戶權益與市場機能。
相關人員回應
陳耀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回應鏡電視人事爭議,表示行政處分以公司為主體,公司內部變動不影響處分效力,但已啟動行政調查,關注增資與開台計畫。
- 否認有干預鏡電視審查、洩密或罷審傳聞,強調審查過程符合法定程序,對鏡電視採高標準要求。
- 回應鏡電視財務規劃中聲稱可從政府標案獲取11.7億元,表示是其規劃,NCC審查其可行性,認為股東有能力籌措資金。
- 說明鏡電視董事長變更依法定程序進行,NCC將依法審查,並調查有無違反行政處分附款。
- 承認媒體報導以干涉新聞為由撤換董事長,但強調干涉新聞是撤換經營階層問題,不一定直接撤照,需視情節重大程度。
- 否認NCC對媒體監理有修復TVBS的意圖,強調維護言論多元性,不會干預新聞台言論立場。
- 說明有線電視收視戶下降是全球趨勢,會輔導業者提升節目品質,並與文化部合作。
- 表示將調查鏡電視人事變更後,新任董事長是否在未核可前即行使職權的問題。
- 承諾對鏡電視的相關爭議進行行政調查,並將結果向交通委員會報告。
- 說明NCC對於所有申設、評鑑或換照案,皆依法定程序處理,經諮詢委員會外部審查後,再由委員會討論決議,符合法律要求且可受監督。
林衛民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政風室主任
- 否認接到任何評委要求政風調查主委關切電話的意見,表示媒體報導是空穴來風。
- 表示有對媒體傳聞進行了解,但業管單位也未聽到相關傳聞。
黃文哲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臺與內容事務處處長
- 說明已與鏡電視外部公評人翁秀琪教授通話,其已承諾本週一開始約詢相關關係人士,調查新聞製播遭干預問題。
相關後續
- NCC將持續依法進行衛廣事業內容與營運監理,以落實保障公眾視聽權益、維護視聽多元化之目標。
- 交通委員會建請院會做成決議,函請監察院針對近期媒體申設及經營管理爭議一案,通傳會相關處理問題立案行政調查,並於3月底前將相關資料提出。
- 交通委員會要求NCC於3個月內對本土有線電視頻道落實「彈性排播」、「市場機制」為最新本土影音節目製播之管理,並積極研議修正冠名贊助辦法。
討論事項五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111年3月14日)
核心議題
- 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111年度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的業務計畫、基金來源與用途,並針對多項預算項目進行審議與協商。
- 核心關切點包括旅運費編列、捐贈公視計畫、撥付地方政府補助款的運用成效、4K視訊服務實驗區補助成效、數位機上盒押金與收費標準、以及行政管理計畫的人力配置等。
相關爭議
- 旅運費預算編列與執行率不符:委員質疑旅運費編列的合理性,要求凍結。
- 撥付地方政府補助款運用不足:委員指出部分縣市運用補助款仍有不足與缺失,要求NCC提出書面報告。
- 捐贈公視計畫的必要性:委員質疑NCC每年編列預算捐贈公視的合理性,要求NCC說明與文化部協調結果。
- 促進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計畫成效不明:委員質疑4K視訊服務實驗區建置、地方文化內容製作等補助成效不明,要求加強說明。
- 數位機上盒收費標準不一:委員指出各家業者收取數位機上盒押金與起收頻道數不同,收費標準缺乏明確規範。
- 新聘臨時人員的必要性與工作內容:委員質疑行政管理計畫在預算減少下仍新聘兩名臨時人員,要求說明工作內容與薪資編列。
立法委員發言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旅運費,要求NCC說明與文化部溝通捐贈公視基金會的立場。
- 提案凍結「促進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計畫」預算,要求NCC說明數位機上盒押金標準與收費方式。
- 建議NCC將與文化部溝通捐贈公視計畫的結果以書面報告方式說明。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捐贈預算,要求NCC評估或規劃研議捐贈部分。
- 建議凍結5%預算,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撥付地方政府的預算,指出部分縣市運用補助款有不足與缺失,要求NCC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凍結十分之一預算,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促進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計畫」預算,質疑4K視訊服務實驗區建置、地方文化內容製作等補助成效不明,要求加強說明。
- 建議凍結10%預算,提出報告後動支。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代陳明文委員發言,指出有線電視廣播系統收費標準自105年至今未更新,要求NCC提出具體改進方案。
- 要求凍結1,000萬元預算,以促使NCC提出改進方案。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新聘兩名臨時人員的預算,要求NCC說明其工作內容與薪資編列。
- 建議NCC提供兩名臨時人員的工作內容及薪資,確保其工作符合國家利益,避免「掛羊頭賣狗肉」。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關切NCC對電視台的管理不應抱持修理心態,應維護言論自由,特別是對於微弱的聲音。
- 指出有線電視訂戶數持續下降,要求NCC輔導提升國內連續劇等節目品質,而非僅以美女短裙等內容吸引觀眾。
相關人員回應
陳耀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有線基金捐贈公視計畫是法定義務,文化部希望在文化發展基金設置完成後再檢討。
- 接受多數預算項目凍結十分之一,並承諾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 表示機上盒收費標準有規定,一般為兩個機上盒,超過則有押金議題,會再提書面報告說明。
- 同意將有線電視收費標準的修訂納入研議,並在半年內提出。
- 同意針對新聘兩名臨時人員的狀況提供書面報告,包括工作內容與薪資,並承諾不會讓臨時人員做非國家事務。
詹懿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平臺事業管理處處長
- 說明新聘兩名臨時人員是因有線基金從新聞局移撥後人力未移撥,且行政院有員額控管,無法增加正式人員,而新興業務(如4K機上盒推廣)導致人力不堪負荷。
- 說明兩名臨時人員是業務費聘用,月薪約3、4萬元,協助正式公務同仁處理基金管理委員會相關事務及實地查核案件。
相關後續
- 旅運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撥付地方政府補助款及捐贈公視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促進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行政管理計畫中新聘兩名臨時人員的預算,不堅持凍結,但要求NCC提供書面報告說明其工作內容與薪資。
- NCC將針對「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相關失職情事,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 NCC將會同行政院、文化部與通傳會,儘速檢討決定有線廣播電視普及服務補助款是否納入文化發展基金。
- NCC將於半年內研議修訂機上盒相關收費標準以合時宜。
- 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非營業預算審查完畢,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4101
- 卷/期/冊
- 111/41/1
- 發布日期
- 2022-04-12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