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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業務報告與質詢:聚焦缺工缺料、品質與採購改革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3-17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吳澤成主任委員報告業務概況及當前立法計畫。會議聚焦於公共工程面臨的缺工、缺料、物價上漲等挑戰,以及生態檢核、採購制度、工程品質與勞工安全等議題。立法委員提出多項具體質疑與建議,工程會針對各項問題回應並承諾檢討改進。最終,兩項關於焚化底渣海事工程手冊的臨時提案經修正後通過。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當前立法計畫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業務概況與立法計畫,重點涵蓋公共工程永續發展、問題解決、採購制度精進、品質提升、進度加速及管理健全等面向。
  • 質詢環節則深入探討疫情影響下的缺工缺料、營建物價上漲、工程品質與勞安問題、政府採購效率與透明度,以及行政法人採購監督機制等關鍵議題。

相關爭議

  • 缺工問題:委員質疑外籍勞工引進數量與速度不足以滿足全台工程需求,政府應更積極盤點並放寬限制;工程會則回應已有專案引進及延長留台措施。
  • 生態檢核規避:委員舉例指出多項工程規避生態檢核導致環境破壞,質疑制度面執行不力;工程會承諾將加強宣導、教育與制度面精進。
  • 金質獎與勞動法令:委員建議金質獎評選應將違反勞動法令廠商剔除或扣分;工程會表示會檢討評選標準。
  • 採購招標期限:委員指出現行招標期限計算方式不合理,未排除假日導致廠商準備時間不足;工程會同意檢討改進。
  • 廠商履歷系統:委員認為現行履歷系統僅以公司為單位,易遭規避,應改以「人」為核心追蹤;工程會表示已在努力朝此方向改進。
  • 自主檢查表格繁瑣:委員質疑公共工程自主檢查表格過於繁瑣,導致高達76%的不確實率,建議檢討規定合理性;工程會同意檢討。
  • 全民督工結案率:委員質疑全民督工結案率100%是因案件轉發即算結案,而非實際改善完成;工程會表示會了解個案並確認結案標準。
  • 行政法人採購監督:委員質疑行政法人在公共工程採購上的監督機制不完善,特別是職安責任歸屬不明,要求工程會明確界定負責人並研議強化規範;工程會承諾將進一步了解並協助協調。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建議成立專案小組解決營造業缺工、缺料及原物料上漲問題。
  • 質疑外籍勞工引進數量不足,要求工程會盤點全國需求並與勞動部、疫情指揮中心研商適度放寬引進。
  • 關切北部砂石庫存嚴重不足,固定價格標售恐降低業者提供意願。
  • 要求工程會協助地方政府提高公共工程預算以因應原物料上漲,避免流標。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舉例質疑魚藤坪步道、國家人權博物館、礁溪外環道、溫寮溪聯絡道路等工程規避生態檢核,要求工程會精進制度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 建議金質獎評選標準應將違反勞動法令的廠商剔除或扣分。
  • 要求工程會協調環保署於 3 個月內訂定「焚化底渣海事工程手冊」,以確保海洋生態安全。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關切缺工導致桃園綠線捷運等公共工程延宕,要求工程會研議放寬移工來台措施並追蹤申請狀況。
  • 建議工程會應從提升位階、培育技術人才、推動營建自動化及建立證照制度等多方面解決本國勞工缺工問題。
  • 建議中央編列預算以紓困方式計算物價調整,因應建材價格飆漲。
  • 質疑政府採購招標期限計算不合理,應排除假日以給予廠商足夠準備時間。
  • 提醒工程會注意採購規格綁標問題,並糾正政府單位要求廠商執行合約外交辦事項的不當行為。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建議廠商承攬公共工程履歷系統應改以「人」為核心建立,搭配公司履歷,以避免負責人規避責任。
  • 質疑公共工程自主檢查表格過於繁瑣,導致高達76%的不確實率,建議工程會檢討規定合理性。
  • 質疑全民督工制度結案率100%是因工程會僅將民眾反映轉發相關單位即算結案,而非實際改善,要求工程會改進。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關切營造物價指數飆漲對公共工程的衝擊,特別是鋼筋價格上漲超過 5 成。
  • 詢問工程會如何協助在公告停止適用「投標標價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前已簽署的廠商。
  • 關切彰化大埔截水溝堤岸道路拓寬工程因鋼材大漲已流標 3 次,建議工程會協助彰化縣政府調整預算並協調中央補助。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強調缺工缺料及物價上漲對公共工程的嚴重衝擊,要求工程會在設計、招標、履約各階段考量物價漲幅並調整契約。
  • 建議工程會與勞動部密切合作,降低移工申請門檻、擴大適用範圍,同時積極培育本土技術人才。
  • 要求工程會跨部會中介系統(如工程管理資訊系統介接職安署重大職災系統)應加速上線。
  • 強調勞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工程會加強工地安全措施及教育訓練查核,並關注重大職災案件數量驚人的問題。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關切重大公共工程(如機場、港口)外包廠商人員品格素質問題,特別是聘僱有前科者及黑工,要求工程會從合約規範加強管理。
  • 提醒工程會本土勞工技術斷層嚴重,要求提出具體有效作法培植台灣本土勞工。
  • 關切鉅額工程流標及延宕問題,建議工程會針對新案應邀請衛福部討論外籍移工進口數量及檢疫問題。
  • 質疑工程會針對缺工缺料問題的專案會議召開太慢且決議不足。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關切政府資訊採購,特別是軟體類採購的實務問題,包括需求偏離、公務人員資訊背景不足及承辦人更迭導致的溝通困難。
  • 建議工程會提升第一線公務人員的資訊知識,避免軟硬體綁標,並考慮引入第三方單位協助仲裁以減少爭議。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感謝工程會協助國防部海空戰力特別預算工程採購。
  • 質疑行政法人採購監督機制不完善,特別是職安問題及責任歸屬,以國家住都中心協助興建國防部職務宿舍為例。
  • 要求工程會蒐集文化部、內政部住都中心及中山科學研究院等行政法人的職安問題案例,並明確界定負責人,避免責任推諉。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鼓勵工程會推動最有利標,但質疑其成長幅度不足,公務員仍過於保守。
  • 建議政風與主計多參與最有利標專案小組,以協助公務員勇於任事。
  • 關切高雄捷運、雙北環狀線、樹林萬大線等捷運工程流標問題,要求工程會指導地方政府在底價核定、統包或分包等技術層面給予協助,以確保工程順利動工。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建議工程會對全國行道樹維護修剪制定統一規範SOP,並加強推廣。
  • 要求工程會長期關注台灣東部海岸侵蝕問題,並跨部會研擬因應方法,延緩侵蝕速度,保障公路與鐵路安全。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感謝工程會協調外傘頂洲復灘計畫,並建議未來應考慮固砂工法以確保沙洲不再流失,同時不影響海洋環境。
  • 關切營建成本攀升導致公共工程進度與品質問題,呼籲工程會持續穩定物價、確保工程品質。
  • 建議工程會協調各部會解決公共工程土方就近堆置問題,減少不必要的運輸費用浪費。

葉毓蘭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道路工程安全問題,舉例台 1 線缺口設計不良、重陽橋與新北大橋機車道設計不足導致交通事故頻繁。
  • 建議道路交通工程規劃設計應納入安全概念及專業技師簽證制度,並將安全列為前瞻預算審核項目。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關切公共工程從計畫核定到實際發包時間過長(2至3年),導致預算與實際狀況脫節。
  • 質疑部分中央補助的地方工程,設計雖符合規範,但實際施工後卻產生道路限縮等不佳效果,使民眾質疑中央與地方。
  • 詢問工程會盤點流標原因後,相關因應作為是否能有效降低流標率,並縮短計畫變更與設計發包的時間。

相關人員回應

吳澤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工程會主要任務為精進政府採購、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加速工程進行及健全管理,並推行工程永續發展及協調解決工程問題。
  • 指出缺工、缺料、物價上漲是事實,政府已有因應措施,並將持續努力,已與營造公會建立平台討論。
  • 表示外籍勞工已開放專案進口並延長在台時間,將進一步與勞動部及業者研商增加引進措施。
  • 說明鋼料價格受國際影響採物價調整因應;國內砂石與飛灰採固定價格讓售,穩定混凝土價格。
  • 承諾將逐案了解生態檢核規避問題,並加強制度宣導與教育。
  • 表示金質獎評選會重視違反勞動法令部分,將檢討納入評選資訊。
  • 回應物價上漲可依合約物價指數調整,或向工程會申請協調情勢變更。
  • 針對彰化大埔截水溝工程流標,指出預算編列、物價調整機制及工期訂定有問題,將協助調整並協調中央補助。
  • 表示工程會對用於公共工程及民間工程的再生粒料皆有嚴格規範,並將研議焚化底渣海事工程手冊。
  • 承諾將加速跨部會中介系統上線,預計 6 月完成。
  • 說明已要求設計源頭列出勞安細項並查核,登錄廠商勞安履歷以供後續評選參考。
  • 表示已在努力以「人」為核心建立廠商履歷系統,納入人員管制,不容許受懲處者另成立公司投標。
  • 同意檢討自主檢查表格是否過於繁瑣,以及全民督工結案標準,確保實際改善。
  • 表示將會協調與要求各機關在交通工程設計時,應考量交通影響評估與安全影響評估。
  • 承認公共工程從計畫核定到發包時間過長,將加強協調,縮短變更計畫與設計發包同時並進的時間。
  • 說明流標主因是預算不足、工期不實及設計書圖契約不合理,工程會將逐一檢討改進。
  • 表示已與農委會建立樹木維護修剪規範,將加強落實執行。
  • 承諾將長期關注東部海岸侵蝕問題,並跨部會協調因應措施。
  • 說明外傘頂洲復灘計畫已在進行,將由水利署進行輸砂補砂,並解決野生動物保護法程序問題,待行政院核定後啟動。

陳韻石 工程會採購申訴委員會執行秘書

  • 回應有行政法人(改制前的農田水利會)曾向工程會提出採購申訴,且工程會已協助解決。

相關後續

  • 洪孟楷委員要求工程會於 1 週內提供全台勞工需求量、缺口及因應措施的相關資料,工程會同意準備。
  • 陳椒華委員要求工程會於 1 個月內提出金質獎評選標準納入違反勞動法令廠商的評估報告,工程會同意。
  • 針對陳椒華委員提出的臨時提案第 1 案,經工程會修正文字後通過,要求工程會協調環保署於完成現地填築試驗後,訂定「焚化底渣海事工程手冊」。
  • 針對陳椒華委員提出的臨時提案第 2 案,經工程會修正文字後通過,要求工程會協同環保署應以現地試驗結果召開公聽會,落實資訊公開透明及公民參與,方可進入環評審查,並將此機制增訂於作業程序中。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書面、相關資料以及未答復事項,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114101
卷/期/冊
111/41/1
發布日期
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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