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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審查:聚焦分流立法、土地權益與族語傳承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3-17

LawTrace 法律歷程: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三項提案,核心議題圍繞在原住民族土地權利回復、傳統領域劃定、保留地管理與利用。會議中,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強調「分流立法」的務實性與已取得的具體成果,而多位立法委員則呼籲應制定一部完整的「土海法」以全面保障原住民族權益。此外,委員們亦關切i原券爭議、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營運、族語師資培育及都市原住民居住正義等議題。最終,三項草案均決議另訂期繼續審查,並要求相關單位就質詢內容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一

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1人、委員廖國棟等22人及委員陳瑩等19人擬具「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權利之回復、取得、管理與利用,並就推動策略應採「分流立法」或「專法」進行辯論。
  • 關鍵議題涵蓋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傳統領域劃設、都會區原住民居住正義、族語傳承及文化園區營運等面向。

相關爭議

  • 立法策略爭議:原民會主張「分流立法」更務實且已有具體成果,但多位立委認為應制定一部完整的「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專法,批評分流立法為「半套」且進度緩慢。
  • 傳統領域劃設與爭議:原民會雖已公告劃設辦法,但因法律授權不足及訴訟問題導致進度停滯,委員質疑其推動決心,並指出劃設後對於原漢混居區域的共識難以建立。
  • 原住民保留地管理:立委質疑原民會土地管理處人力不足(僅24人管理26萬公頃土地),導致業務延宕,影響族人權益,並要求提升土管處人員專業加給。
  • i原券與行動支付爭議:委員關切i原券使用率偏低及行動支付回饋活動可能存在的漏洞(如半價購iPhone),要求原民會查核並說明處理方式。
  • 邵族復育園區土地取得:邵族復育園區B區土地換地計畫因財政部意見要求主計畫而受阻,委員批評財政部阻礙計畫,要求積極協助。
  • 都會區外公有地增劃編:委員要求將都會區外公有地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但原民會因擔心政策擴大影響及缺乏部會共識而遲未推動。
  • 原住民族自治法進度:立委質疑原住民族自治法推動停擺,如同「海市蜃樓」,原民會則解釋因涉及廢縣改制等複雜議題,共識難以建立。

立法委員發言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已逾10年,對原民會推動進度緩慢感到哽咽與不滿。
  • 強調原住民族土地是原住民的根本,應透過「土海法」全面解決轉型正義問題,而非僅處理26萬公頃保留地的「原開辦法」。
  • 批評政府對原住民保留地管理漠視,原民會土地管理人員編制嚴重不足(24人管理26萬公頃土地),要求人事行政總處增加人力。
  • 要求原民會應加速推動「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草案與其版本併案審查,並同時並進處理傳統領域與海域問題。
  • 質疑原民會推動「分流立法」的成效,認為僅完成語言法,土地問題仍未獲實質進展。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本次會議為立法院首次實質審查原基法第20條授權之「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並指出所有原住民立委均有提案。
  • 批評原民會採「分流立法」而非「土海法」是倒退,並指出蔡總統曾承諾推動「土海法」卻未兌現,應再次道歉。
  • 認為原民會不推「土海法」是因不想碰觸「傳統領域」問題,且分流立法中的禁伐補償條例及管理辦法提升法律位階,法源並非來自原基法第20條。
  • 指出增劃編保留地進度緩慢主因是缺錢、缺人,而非法律授權不足,並要求原民會同意鄉親自費複丈分割。
  • 建議將中央原民會土地管理處提升為「原住民族土地署」,以強化人力與經費配置。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肯定原民會「分流立法」的務實性與已完成的9條條文修法,認為此舉可避免專法制定後的14種子法困境。
  • 要求原民會加強對外說明「分流立法」的進度與成果,以消除外界對「土海法」停滯的誤解。
  • 關切原住民族文化園區預算達成率逐年下降及參觀人數未減但收益減少的問題,建議園區內容應做改變以吸引年輕族群。
  • 詢問原民會對原住民身分取得議題的看法,尤其對血緣與文化、語言認同的連結,並尊重憲法法庭釋憲結果。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關切「i原券」使用率偏低(僅31%)及行動支付回饋活動(如半價購iPhone)的爭議,要求原民會加速查核並說明處理方式,強調違法消費不應支付。
  • 建議原民會主委應下鄉向族人說明「分流立法」的困難與進度,以避免誤解,並強調政府應公平公正立法,讓原住民得到應有權益。
  • 指出傳統領域土地問題因原漢混居重疊而難以解決,建議原民會全盤考量劃設辦法。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批評蔡總統2016年承諾推動「土海法」至今5年未果,原民會僅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提升為法律位階是「做半套」,缺乏歷史使命感。
  • 質疑原民會主委為何不願推動朝野有共識的「土海法」,而選擇「分流立法」,要求明確說明「土海法」的困難與障礙。
  • 指出原民會官網「部落旅遊專區」空泛且「原住民族人口及健康統計年報」資料老舊(至2018-2019年),要求原民會加強經營與更新。
  • 提醒原民會「i原券」預算可能不足,若4萬人皆使用將超出預算,要求主委了解並補救。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呼籲原民會應積極推廣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融入人民生活,並建立媒合平台,借鑒文化部和文策院的成功案例,避免利用門檻過高。
  • 關切學術研究因原基法諮商同意權而受阻,導致學者不願研究原住民議題,建議考慮學術研究在原基法中是否有例外處理空間。
  • 指出原民會已完成92案傳統領域劃設,但因魚池鄉案例判決撤回後中止公告,建議原民會應持續公告無爭議案例,累積成功經驗,而非停滯不前。
  • 認為政府在土地議題上不斷努力,但因認知落差與誤解導致持續被批評,建議原民會加強與基層溝通。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說明自己未單獨提案「土海法」,而是與陳瑩委員共提,因該議題在原住民內部及全國缺乏共識,應先凝聚基礎。
  • 詢問原基法第20條「另以法律定之」應指一部專法或多部法律,並認同原民會採「多部法律」的務實分流立法方向。
  • 強調「原住民保留地開發條例」的重要性,認為其能處理與「土海法」內容高度一致的問題,並要求原民會盡速將其版本送立法院審議。
  • 指出「土海法」若通過,將與現有《森林法》等法律產生競合,需大量修法甚至廢止,工程浩大,難以一步到位。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認同原民會的「分流立法」方向,認為「土海法」因範圍過大、意見難以整合,已延宕十幾年未能解決實際問題。
  • 主張應優先務實解決原住民最急迫的「保留地」問題,而非糾結於宏大的「土海法」,因保留地與族人實際生活關係最密切。
  • 肯定「分流立法」在取消山保條例5年等待期及禁伐補償條例上的具體成效,建議原民會應大膽向族人宣傳此政策方向。
  • 指出「土海法」規模龐大,即便通過仍需制定14種配套子法,且涉及各部會修法,難以快速解決問題。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要求原民會就「土地管理署」成立及「複丈經費民眾自墊」問題給予明確答復,並認為人力不足應透過組織法修正解決。
  • 關切原民會如何處理國土規劃與「土海法」之間的競合問題,特別是原住民居住用地不足的解決方案,建議透過「農事專區」劃設。
  • 質疑原住民綜合發展基金每年虧損(達13億元),淨值從100億元降至70億元,要求原民會向行政院爭取撥補,不應動用本金,以確保基金正常運作。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強調「土海法」自2005年原基法通過後四進四出立法院,民進黨執政至今仍未見行政院版本,質疑執政者對原住民族土地和海域的立場與態度。
  • 指出原住民族在國土計畫法框架下,海域權寄人籬下,族人連祭典、生活捕撈都需他單位同意;土地利用法規也非原民會主管,導致90%以上部落建物為違建。
  • 同意「分流立法」概念,但批評現行作法是「原地踏步」,認為行政院即將通過的「原住民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僅處理地權及公有原保地,無法解決私有原保地利用及各項法規寄人籬下的問題。
  • 呼籲原民會應提出能真正解決族人土地、海域問題的特別法,無論名稱為何,並承諾族人團結一致可在立法院加碼,使其更符合族人需求。

湯蕙禎 立法委員

  • 肯定原民會「分流立法」的具體進展,例如完成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諮商同意辦法、山保條例修法等,認為已涵蓋「土海法」草案近八成內容。
  • 指出傳統領域概念複雜,部分已開發區域難以回復,呼籲理性思考,強調台灣土地面積不大,應共存共榮,共同創造進步繁榮。
  • 質疑在台灣現有國土面積與人口密度下,成立「部落政府」或「原住民族自治區政府」的可行性,認為國家制度不應過於複雜。
  • 強調對原住民族權益的保障不應因人數多寡而異,應互相尊重、考慮人口分布,為台灣經濟共創美好生活。

林文瑞 立法委員

  • 質疑蔡總統2016年承諾推動「土海法」的政策是否有所調整,為何行政院現改以提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法律位階取代「土海法」立法。
  • 不解為何「分流立法」能較快達成共識,而「土海法」卻屢次受阻,要求原民會加快腳步解決問題。
  • 關切國高中本土語言課程上路後面臨的原住民族語師資嚴重不足問題,要求原民會與教育部討論具體補充規劃。
  • 擔憂原住民移居都會區導致的語言及文化傳承障礙,以及原鄉人口空洞化對求學環境的影響,要求原民會提出具體對策。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認同「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難度高且範圍廣,肯定原民會採「分流立法」已取得具體成果,如山保條例修法及禁伐補償條例。
  • 肯定原民會推動原住民語言傳承的成效,族語認證人數提升,建議從家庭和幼兒園階段加強推廣,並加快推廣速度。
  • 關切土城原住民生態公園的交通問題,建議原民會與新北市政府協調拓寬道路,並考慮增設聚會所,以提供更好的活動場地。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詢問原民會採「分流立法」而非「土海法」的具體原因,並認同解決問題比法律名稱更重要。
  • 列舉清境農場土地、德基水庫淹沒地、石門水庫卡拉社部落遷徙等歷史遺留的土地問題,要求透過本次法律修正案(如「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第21條的專案增劃編)予以解決。
  • 支持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提升為條例位階,但強調條文內容必須能真正解決族人長年問題。
  • 要求原民會行政院版本「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盡速送立法院審議,以便併案討論。

李德維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主委不支持「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立法,僅採「分流立法」,並詢問分流立法完成所需時間。
  • 關切蔡英文總統承諾的「原住民轉型正義」進展緩慢,以及「原住民族自治法」如同海市蜃樓,質疑其推動停擺。
  • 詢問「i原券」使用率偏低原因,以及台灣Pay行動支付爭議(半價購iPhone)的處理方式。
  • 質疑現行「原住民身分法」規定(需從原住民父或母姓或取傳統名字)可能違反憲法平等權,並指出蒙藏族身分法採血緣主義,要求原民會思量大法官釋憲結果。

賴香伶 立法委員

  • 肯定原民會採「分流立法」的政策方向,認為「原住民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提升法律位階將增強效力,有助解決土地爭議。
  • 關切都市原住民居住正義和文化權問題,指出遷居都市的原住民已達總人口48%,要求原民會將其生活權與文化權落實為更重要職責。
  • 以「三鶯部落」異地重建為成功案例,詢問其成功原因,並探討其他都市部落(如崁津、撒烏瓦知)的重建模式,建議採取多元方案。
  • 建議原民會應統整全國都市原住民住宅需求,爭取專屬性社會住宅區位,或要求國有財產署保留用地給原民會處理,而非僅混居式或按比例分配。

陳瑩 立法委員

  • 強調無論「土海法」或「原開條例」,只要能協助族人取回土地、爭取權益,都應多管道嘗試。
  • 主張政府應落實「還我土地」概念,國產署土地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不應再收取租金,要求原民會與財政部加速處理,並提醒財政部勿阻礙計畫。
  • 質疑原民會對溪洲部落等都會區外公有地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案延宕2年未提出,要求明確期程,並願意協助溝通。
  • 關切邵族復育園區B區土地換地計畫因財政部意見受阻,要求財政部勿成為計畫失敗的「罪人」,應好好協助。
  • 要求原民會應向人事行政總處爭取提升土地管理處人員的專業加給,以解決流動率高、人力不足的問題,實現同工同酬。

相關人員回應

夷將‧拔路兒 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 強調「分流立法」是務實的作法,已取得具體進展,如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修法使3萬多名原住民快速取得土地所有權,及禁伐補償條例的實施。
  • 說明「土海法」過去16年四進四出立法院皆未獲實質審查,若完成立法尚需制定14種相關子法,難以凝聚共識。
  • 回應「i原券」使用率偏低與台灣Pay行動支付爭議,表示將調閱銀行資料分析,符合規範者支付,不符者不支付,並將加強對外說明。
  • 解釋原住民族文化園區達成率下降主因是疫情影響及對年長者、幼童的優惠措施,將努力改善設施與文化宣導以吸引年輕族群。
  • 回應原住民身分認定議題,主張應有血緣、文化與語言認同機制,並尊重憲法法庭釋憲結果。
  • 說明傳統領域劃設因法律配套不足及訴訟挑戰而進度緩慢,將檢討並採取更完備的配套措施或優先公告無爭議區域。
  • 表示「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已獲行政院院會通過,預計下週送立法院審議,此條例可解決8成以上原住民土地問題。
  • 承認原民會土地管理處存在人員流動率高導致的缺額,將與人事行政總處研議與地方政府分工以解決人力問題。
  • 針對都市原住民居住問題,主張採取多元方案,包括與內政部及地方政府合作推動社會住宅,並將加強都市原住民的語言文化傳承與照顧。
  • 承諾會後將與人事行政總處研議土管處人員專業加給的可行方案。

杜張梅莊 處長 原民會土地管理處

  • 說明過去「土海法」版本之所以被認為需14個子法配合,是因其條文內容涵蓋廣泛,現在「原住民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則可透過施行細則處理大部分問題,預計1年內完成制定。
  • 回應國有土地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不應收租金議題,表示正在與行政院協調,涉及1億多元經費及法律問題,原則上將依委員意見呈報。
  • 解釋都會區外公有地增劃編延宕原因,曾於2012年、2013年報院未獲同意,因擔心政策擴大導致大量申請,目前正盤點資料,預計3個月內提交評估報告。

陳乃榕 專門委員 原民會土地管理處

  • 表示增劃編保留地複丈分割經費充足,問題在於機關間共識未建立,而非民眾自費需求。

楊正斌 處長 原民會教育文化處

  • 澄清學術研究案多不涉及土地開發,原則上會尊重族人意願同意研究,若涉及部落權益則提醒諮詢。

廖益群 科長 原民會土地管理處地用科

  • 說明原民會與內政部協調,未來透過國土分區「農事專區」劃設,將部落生活所需居住部分劃入,國土計畫法2025年上路後可合法使用,解決建築用地不足問題。

古元玲 專門委員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解釋林務局、國產署與原民會分工不同,原民會土管處主要為政策規劃,執行在地方政府。土管處人員配置約25人,但近3年缺額率高,有缺無人,建議原民會先補實人力再評估增額需求。

徐惠珠 副組長 財政部國產署

  • 回應邵族復育園區土地換地計畫,表示需一個主計畫才能進行換地。

相關後續

  • 討論事項所列三項「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均決議另訂期繼續審查。
  • 行政院院會已通過「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將擇期送立法院審議。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原民會土地管理處將盤點都會區外公有地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的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提交評估報告。
  • 原民會將與人事行政總處研議土地管理處人員專業加給的可行方案。
  • 財政部國產署需協助邵族復育園區的土地交換計畫,以避免計畫受阻。

原始資料

公報
1114301
卷/期/冊
111/43/1
發布日期
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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