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勞動部業務報告:聚焦育兒、移工、職安與勞動權益議題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3-17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聽取勞動部業務報告並進行質詢,主要議題涵蓋育兒政策的彈性化、外籍移工的引進與留用、影視產業及重大工程的職業安全、最低工資法與勞保年金改革進度、農地工廠移工調派、以及303停電薪資給付原則等。勞動部長許銘春針對各項質詢提出回應,並承諾將研議、檢討或與相關部會協商,多項議題要求勞動部於期限內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二

邀請勞動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聚焦於勞動情勢分析、重大勞動法令與措施調整、重要施政成果回顧,以及COVID-19疫情紓困協助成效。
  • 委員質詢內容涵蓋育兒政策、移工管理、職業災害預防與保障、勞保年金改革、最低工資法、及特定產業勞動權益等廣泛議題。

相關爭議

  • 親職假彈性化與財政負擔:立法委員倡議將育嬰留職停薪零碎化為親職假,以提升女性勞參率;勞動部則擔憂對中小企業人力調配造成衝擊,並預估可能增加就業保險高達197億元的財務負擔。
  • 外籍看護工短缺與檢疫費用:立法委員關切外籍看護工因疫情驟減,建議擴大來源國並爭取專案檢疫床位或費用補助;勞動部表示已在洽談新來源國,並將協商指揮中心檢討檢疫政策及弱勢家庭補助。
  • 影視產業職安落實與責任制爭議:多位立法委員對影視從業人員職災頻傳表達憂慮,質疑現有指引執行不力、職災給付請領率低,並要求檢討責任制適用範圍及強化勞檢;勞動部承諾專案勞檢、加強宣導並協助工會推動教育訓練。
  •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薪資門檻:立法委員質疑移工留才方案的薪資門檻(產業3.3萬元、社福2.9萬元、家庭看護2.4萬元)是否過高,恐影響留才成效,並關切仲介費問題;勞動部解釋門檻考量市場薪資與就安費,旨在留用中階技術人力,並將持續與來源國溝通仲介費。
  • 最低工資法與勞保年金改革進度:立法委員催促勞動部儘速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及勞保年金改革具體方案;勞動部表示最低工資法草案已送行政院,但因勞資意見分歧需再整合,勞保年金則持續撥補但改革方案尚待討論。
  • 農地工廠移工調派問題:立法委員反映農地工廠申請合法化期間,因AB廠問題導致移工調派受阻,影響營運;勞動部承諾檢討裁量基準,允許納管期間的移工彈性調派。
  • 303停電期間勞工薪資給付原則:立法委員質疑勞動部對303停電期間勞工薪資給付原則的說明不夠明確;勞動部重申勞工若處於雇主指揮監督下的待命狀態,應給付薪資,並將檢討說明內容力求精準。

立法委員發言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女性勞參率在25至29歲後大幅下降,主因是育兒需求,此現象較其他國家嚴重。
  • 倡議推動親職假,將育嬰留停零碎化,以日或小時為單位請假,讓父母能彈性兼顧育兒與工作。
  • 要求勞動部邀集經濟部、國發會等跨部會研擬配套措施,解決少子化、女性勞參率下降及缺工互相加劇的問題。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外籍看護工人數因疫情驟減3.4萬人,嚴重衝擊長照人力,要求勞動部開拓新的移工來源國。
  • 呼籲勞動部向指揮中心爭取為長照家庭提供專案集中檢疫所床位,或建立快速媒合平台,以減輕家庭負擔。
  • 建議勞動部應補助經濟弱勢家庭引進外籍看護工的防疫旅館費用,使其自付額不超過1,250元,比照第一階段集中檢疫所的補助標準。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關切影視從業人員墜谷意外,要求勞動部檢討不固定工作場域的職業安全規範,確保指引與第一線實務狀況吻合。
  • 要求勞動部提供影視音產業的職安指引資料,並確保未來指引訂定納入第一線人員意見。
  • 質疑移工留才方案的薪資門檻,要求勞動部說明訂定依據,並關切仲介費問題對移工留才的影響。
  • 建議勞動部應思考如何協助移工取得專業證照,以利其長期留台發展。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肯定勞動部推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並關切相關子法訂定進度及5月1日能否順利上路。
  • 詢問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在《災保法》實施後的角色定位及委託工作有無改變,並建議擴大其服務範圍。
  • 關心如何提升勞工職業病發現率,建議擴大職業病通報範圍並利用社區醫療資源,例如將診所納入認可醫療機構體系。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關切《工廠管理輔導法》下農地工廠申請納管後,因AB廠問題導致無法引進移工,影響工廠營運。
  • 建議勞動部建立臨時許可條例或修改裁量基準,允許已申請納管的農地工廠在合法化過渡期內彈性調派移工。
  • 再次關切影視從業人員工安事件,質疑法規與實際執行落差,建議勞動部將影視拍攝納入重點勞檢產業,並協助業界舉辦公聽會討論改善工作環境與合理工時。
  • 建議勞動部在影視產業勞安落實方面,應加強宣導與稽查,並思考如何讓工會力量與劇組或資方形成制衡。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肯定勞動部在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就業保險法修訂後,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增加,以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提升至八成薪等友善育兒措施。
  • 再度倡議修訂《性工法》及《就保法》增設親職假,讓8歲以下兒童父母可彈性請假,並與育嬰留職停薪合併計算,不增加就保經費負擔。
  • 關切照顧不離職議題,詢問勞動部對長期照顧準備假及津貼的財務規劃,並強調應解決因照顧離職導致勞動力損失的問題。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建議勞動部考慮為服務業制定專章,以因應其特殊工時需求,避免現行《勞基法》規定過於僵硬。
  • 質疑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對《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1款的適用寬鬆,認為應修法以符合實際情況。
  • 關切勞保年金改革與最低工資法進度,催促勞動部儘速提出院版草案,以兌現蔡總統政見並提供明確依循標準。

蔡壁如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內各行各業缺工問題,特別是中階技術人力,並詢問勞動部是否有計畫輔導移工考取專業證照以利留才。
  • 指出看護移工勞動條件差,導致失聯率高,建議勞動部應關心其薪資及喘息問題,並贊成將看護移工納入長照系統。
  • 質疑勞動部職安署對影視產業專案勞檢的執行困難,因影視工作者多為短期、臨時工,且工作場域不固定。
  • 要求勞動部主動關懷鏡電視高層變動對基層員工權益的影響,確保其基本工作權益不被忽略。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關切影視從業人員職災發生後高達八成未請領職災傷病給付,凸顯其職安意識不足,要求勞動部訂定政策目標並加強宣導。
  • 質疑勞動部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中,99%勞工未遭受性別歧視的數據與人力銀行調查結果落差過大,要求勞動部檢討。
  • 指出性別歧視申訴案件成立比例低,導致勞工不願申訴,要求勞動部加強宣導並確保申訴機制客觀公正。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指出基本工資調漲仍追不上物價漲幅,民眾普遍認為應再調漲,並關切旅遊業基本工資補貼申請率低的問題。
  • 建議勞動部應檢討旅遊業補貼條件,考量其計薪方式與逐月補貼需求,並滾動式檢討政策,避免美意無法落實。
  • 關切數位經濟與遠端工作對台灣勞動力的衝擊,特別是旅遊業雇用人數下滑趨勢,要求勞動部提出應變政策。
  • 建議勞動部應借鑒新加坡經驗,投入更多資源培訓勞工數位能力,並要求勞動部會後提供外送員保障制度的報告,以應對零工經濟新挑戰。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關切影視從業人員職災預防教育參與人數不足,要求勞動部加強宣傳與稽查,並要求政府委外案件中納入職安訓練要求。
  • 提醒勞動部應加強宣導職安法中的勞工退避權,特別是針對臨時組成的劇組人員,避免其因行使權利而影響工作機會。
  • 關切藝文工作者(含影視人員)加入工會及投保職災保險的比例偏低,建議勞動部加強宣導,簡便加保流程,並輔導加入工會以獲得完整保障。
  • 詢問勞動部對未來開放邊境後移工引進的規劃,並反映基層業者對防疫旅館不足及希望自行設立防疫宿舍的需求。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影視人員勞動保障明顯不足,相較美韓等國工時長、職災多、欠薪普遍,要求勞動部檢討責任制適用範圍,並依職務性質區分。
  • 要求勞動部加強勞檢,解決影視圈惡意欠薪問題,並強制要求高風險影視產業設置專職職安人員。
  • 關切機車外送交通安全指引草案中「合理派單」的定義,要求職安署提供具體說明,並呼籲勞動部在外送員權益保障上積極協助。
  • 提案要求勞動部配合文化部一個月內提出媒體影視產業定型化契約範本及職場安全保障措施。

陳瑩 立法委員

  • 關切臺鐵公司化草案引發工會抗議,質疑勞動部對工會情資掌握不足,並要求勞動部積極居中協助溝通,保障勞工權益。
  • 詢問政府部門與國營企業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上的規範差異,並質疑僅公司化能否改善臺鐵安全問題。
  • 建議職安署成立任務編組,協助臺鐵精進安全衛生管理,以贏回人民信賴。
  • 關切勞動部即將啟動的5,200場次專案勞檢,特別是針對弱勢扶助對象,建議應以輔導勝於處罰,避免影響就業機會。
  • 質疑影視業專案勞檢的執行方式,包括如何掌握拍攝現場、檢查員能否配合、以及如何避免洩漏商業機密等問題,要求勞動部有完整規劃。

邱委員臣遠 立法委員

  • 關切越南政府調高外籍員工及雇主強制社會保險率,大幅增加越南臺商經營負擔,要求勞動部推動臺越簽訂雙邊社會保障協議,避免重複納保。
  • 批評勞動部對越南臺商陳情案態度不夠積極,要求化被動為主動,跨部會協調,並於2個月內提出初步回覆。
  • 強調臺灣在越南投資金額龐大,勞動部應為臺商爭取權益,比照韓國與越南的社保協定模式,減少勞資雙方成本。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對303大停電期間勞工薪資給付原則的說明不夠精準扼要,容易造成民眾誤解,要求檢討改進。
  • 強調媒體影視人員工作環境特殊且高風險,應獲得應有保障,並重申影視人員職災議題的重要性。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質疑現行《勞基法》加班費計算方式存在問題,導致勞工在休假日加班越久,雇主邊際成本反而下降,甚至比合法加班更便宜。
  • 解釋此問題源於勞動部前身勞委會對加倍發給的解釋,未將本薪納入計算,導致第九小時後加班費率降低。
  • 要求勞動部在2個月內提出研究報告,研議修正相關函釋或提出修法草案,以完善加班費制度,保障勞工權益,尤其是在暑假打工高峰期前。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反映教育部推動雙語政策引進外籍助理教師時,學校面臨勞動部在薪資、聘期、合聘及資歷等方面的規定限制,導致申請困難。
  • 指出勞動部與教育部在政策執行上缺乏對口協調,讓學校像仲介一樣自行處理,造成課程停擺。
  • 要求勞動部主動與教育部會商,建立明確流程與窗口,解決學校引進外籍助理教師的困境,並澄清白領專技人員不限雇主、資歷可免除等規定。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關切勞保年金負債達11兆元,2028年面臨破產危機,要求勞動部提出具體且逐步的改革方案,避免激進改革造成社會動盪。
  • 肯定勞動部拒絕駐美代表處建議投資前國務卿龐培歐投資公司的決定,強調勞動基金應基於專業評估,以增加勞工權益和收益為唯一目標,而非政治目的。
  • 建議勞動基金改革可借鏡公教人員退撫改採確定提撥制,設立個人專戶,以穩定財務並逐步解決問題。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內營造業缺工嚴重,質疑勞動部對缺工數量掌握不清,並要求勞動部提出具體期程以解決缺工問題,恢復公共工程進度。
  • 要求勞動部提供書面資料說明其缺工專案推動方案的具體成效。
  • 針對影視從業人員職災事件,質疑勞動部應將稽核重點放在劇組而非片場,並要求勞動部依法處罰未提交職安管理計畫的劇組,並加強對劇組的檢查與監督。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指出職安統計資訊與工安事件統計未能介接,導致無法系統性保障勞工安全,建議勞動部將職安與工安資訊介接並開放OpenData。
  • 關切彰化基督教醫院工程多次發生工安事故,要求勞動部加強職安檢查頻率,並檢討地質探勘與施工品質管理問題。
  • 提案要求勞動部評估將職安資訊與工安資訊介接,並以開放政府格式公開資料,以利各界瞭解工業區潛在風險。

楊曜 立法委員

  • 關切全球性通膨對退休勞工年金的影響,要求勞動部依法啟動勞保年金調整機制,即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達正負5%時應調漲或調降。
  • 指出台灣因少子化導致大學畢業生總數下降,勞動力投入減少,造成全面性缺工,要求勞動部提出具體因應對策。
  • 建議勞動部應持續開發新的移工來源國,以應對勞力輸出國量能減少及各國搶工的挑戰。
  • 要求勞動部研議修改移工定型化契約,明確規範外籍家庭看護工生病就醫時,應由仲介而非雇主承擔陪同責任,以減輕雇主負擔。
  • 書面質詢關切少子化導致缺工、離島地區季節性缺工、中高齡勞參率提升、家庭看護工與漁工缺工等議題,並要求勞動部研議對策及修改定型化契約。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勞動部配合文化部一個月內提出媒體影視產業定型化契約範本及相關保障媒體影視產業從業人員職場安全之相關措施。

相關人員回應

許銘春 勞動部部長

  • 勞動情勢方面,110年勞動人數、就業人數減少,失業率上升,但女性勞參率差距縮減,經常性薪資增加1.92%。
  • 重大政策與措施包括基本工資上調、修訂《性別工作平等法》增加產檢假及陪產假至7日、放寬父母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育嬰留停津貼提高至八成薪、無工作收入雙親納入失業給付眷屬加發範圍、推辦外國專業人員成年子女工作許可網路申辦等。
  • 針對親職假彈性化,表示去年已召開勞資專家會議,意見分歧,主要考量對中小企業人力調配影響及就保財務負擔(估計每年增加197億元),但承諾會持續研議並進行跨部會規劃。
  • 確認已積極尋求新的外籍移工來源國,其中一個國家進度順利,待疫情趨緩後可望達成合作協議。
  • 表示防疫旅館查詢平台已建立,經濟弱勢重症家庭可撥打「1955」專線尋求媒合協助,並承諾將向指揮中心反映專案提供集中檢疫床位及檢疫費用補助的問題。
  • 針對影視產業職災,承認安全設施不足,承諾加強職安衛宣導、教育訓練,並將啟動專案勞檢,要求政府委外案件中納入職安計畫,並協助工會推動教育訓練。
  • 說明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的薪資門檻是根據勞動市場同類人員薪資水平及就安費訂定,旨在補足中階技術人力缺口,並強調雇主對此方案支持度高,且將提供移工母語證照考試及技術提升協助。
  • 承諾持續撥補勞保年金,明年金額不會少於300億元,但勞保年金改革方案因涉及多方意見,尚在研議中。
  • 表示《最低工資法》草案已送行政院,但因參採指標勞資意見分歧,行政院要求再彙整,將積極與院內溝通,希望儘快排審。
  • 同意檢討農地工廠AB廠問題的裁量基準,讓已申請納管的工廠在合法化過渡期內可彈性調派移工。
  • 回應服務業工時問題,表示《勞基法》已有四周彈性工時及84條之1等彈性規定,目前可解決服務業運作需求,且各國亦無特別為服務業訂定專章。
  • 承諾將加強宣導性別歧視申訴管道,並確保申訴機制客觀公正。
  • 同意檢討旅遊業基本工資補貼條件,考量其計薪方式及逐月補貼需求,並滾動式檢討政策。
  • 表示勞動部已針對青年、在職、失業勞工推動數位能力培訓計畫,並將跨部會討論如何留才以因應少子化導致的勞動力短缺。
  • 同意會後提供外送員保障制度的報告,並將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以應對零工經濟。
  • 針對越南臺商社會保險問題,表示將與經濟部等相關部會跨部會關心,並承諾2週內提供初步回覆。
  • 針對303停電薪資給付原則,澄清若勞工處於雇主指揮監督下的待命狀態,應給付薪資,並承諾未來說明會更精準。
  • 同意針對休假日加班費計算問題,在2個月內提出研究報告。

何俊傑 勞研所所長

  • 說明勞研所曾針對影視業職災進行研究,並邀集工會及現場人員訪談、問卷調查,訂定職場安全指引,包括臨水作業安全規範。
  • 解釋影視業員工職災後未請領給付,可能因對保險權益不清楚,且部分給付需住院超過3天才能申請。
  • 表示勞研所已將工作指引轉換為教育訓練教材,並辦理宣導活動及專家座談會,也將教材上傳至YouTube,後續將針對特殊作業發展教材並推動實體教育。

鄒子廉 職安署署長

  • 表示《職安法》規定重大職業災害發生後會進行職災調查,初步調查顯示影視拍攝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如救生設備)不足。
  • 說明《災保法》5月1日上路後,職業傷病通報範圍將擴大,並設計資訊系統鼓勵雇主、勞工及相關人通報,以提高通報率。
  • 回應彰化基督教醫院工程事故,表示已停工並列管,事故原因為打除劣質混凝土崩落,與地質問題無關。
  • 說明職安署將啟動影視產業專案勞檢,分固定片場與外景拍攝兩層次,並與文化部影視局連線掌握拍片資訊,進行風險分級檢查。
  • 表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事業單位達一定人數(如30人以下)需設置丙種業務主管,這是法律要求。
  • 回應臺鐵公司化議題,表示國營企業均適用《職安法》,安全衛生規範一致,並同意若臺鐵需要,職安署樂於成立任務編組協助精進安全管理。
  • 說明勞動部將啟動5,200場次專案勞檢,重點為「公共安全」、「弱勢扶助」、「常態違規」及「社會關注」,並強調對弱勢企業將採持平監督與檢查,輔導勝於處罰。
  • 提醒勞動檢查員在執行影視業檢查時,會注意避免洩漏商業機密。

梅家媛 統計處處長

  • 解釋勞動部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與人力銀行調查結果差異,指出勞動部調查經過抽樣且針對700多萬勞工,而人力銀行調查為自願填寫,可能存在偏誤。
  • 強調勞動部調查中1%遭受不平等待遇的絕對人數仍達7萬多人,顯示問題存在。

蔡孟良 勞發署署長

  • 表示勞動部與教育部有聯繫窗口,但學校引進外籍助理教師的問題未被反映至勞發署。
  • 說明白領專技人員(如外籍助理教師)的「兩年工作資歷」規定可透過會商免除,且不限一個雇主,可兼職於不同學校。
  • 表示勞動部在數位轉型課程投入資源,對青年失業和在職勞工提供百分之百補助,與新加坡相比不遑多讓。

王厚偉 關係司司長

  • 承認勞動部事先掌握臺鐵工會將在模範勞工頒獎典禮上表達態度,但認為主要訴求為土地處分等財務問題,與勞動部業務關係不大。
  • 承諾將持續與工會溝通,並願意居中協助交通部與工會協商,減低勞工對公司化後權益的擔憂。

蘇郁卿 勞動基金運用局局長

  • 說明勞動基金的投資評估基於專業,外館透過外交部提供的投資訊息會進行內部規定評估,並非直接建議投資個別公司。
  • 表示勞動基金運用以增加收益為唯一目標,不應擔負其他政治目的,並肯定勞動部拒絕投資龐培歐公司的決定。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質詢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在2週內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媒體影視產業從業人員工作性質特殊,勞動部應配合文化部一個月內提出相關定型化契約範本及相關保障媒體影視產業從業人員職場安全之相關措施,本案無異議照案通過。
  • 勞動部將針對休假日加班費問題,在2個月內提出研究報告。
  • 勞動部將針對越南臺商社會保險議題,於2週內提供初步回覆給邱委員臣遠辦公室。
  • 勞動部將針對營造業缺工問題,提供書面資料給洪委員孟楷。
  • 勞動部將針對將職安資訊與工安資訊介接,並以開放政府格式公開資料的建議,進行相關評估。
  • 委員林楚茵、楊曜、楊瓊瓔、廖國棟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勞動部繳交書面報告回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114401
卷/期/冊
111/44/1
發布日期
2022-04-15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