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原能會業務:聚焦核安、福島廢水與核電政策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2-03-21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會議,除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含故宮、文化部、教育部業務報告與臨時提案)外,主要邀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謝曉星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烏俄戰爭背景下的核電廠安全應變、日本福島含氚廢水排放監測與赴日考察、2025非核家園政策、小型模組反應爐(SMR)發展,以及負離子商品輻射安全等議題。委員會要求原能會提交多項書面報告,並修正通過關於核設施戰火波及應變的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國立故宮博物院業務概況報告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3月14日)
核心議題
-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委員關切烏俄戰爭對文物保護的啟示,要求故宮研擬戰爭期間文物保護應對方案及標識措施。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故宮在3個月內提出研究報告,全面檢討戰爭期間文物保護應對方案,並考慮使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藍盾標識標誌,以避免文物遭受戰火波及。
相關人員回應
吳密察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 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通過臨時提案1項,要求故宮在3個月內提出戰爭期間文物保護研究報告,並檢討標識標誌應用。
討論事項二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及「電影電視等文化藝術事業從業人員工作安全與勞動權益保障」專題報告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3月16日)
核心議題
- 文化部部長及勞動部首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就電影電視等文化藝術事業從業人員工作安全與勞動權益保障進行專題報告。
- 委員關注影視產業勞動條件不佳、工安問題、公共電視資訊安全事件,以及烏俄戰爭對文化文物保護的影響。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6個月內與勞動部及民間團體研商,擬具符合文化藝術從業人員需求的定型化契約範本。
- 提案要求文化部與公共電視基金會於1個月內提出公共電視新聞片庫資料遺失事件的調查報告、懲處名單、求償及改善計畫。
- 提案要求文化部盤點各單位資料庫,建立完備資料備份架構及內控標準程序,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文化部訂定「重大作業執行之標準程序及其防呆機制」,降低人為疏失風險,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及其所屬機關、財團法人和行政法人,其各類影視製作補助、投資或融資均應納入《勞動基準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作為審核及評估依據。
- 提案要求文化部應於6個月內完成協助各相關公協會的各類型承攬或委任契約範本,並每年公布台灣影視工作者勞動條件調查。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與勞動部研議,將拍攝安全列入補助考核要點,確保劇組人員工作環境安全與勞動條件保障,並於2個月內提出研究報告及檢討專案勞檢。
- 提案要求文化部在3個月內提出戰爭期間文化文物保護研究報告,並檢討使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藍盾標識標誌的可能性。
相關人員回應
李永得 文化部部長
- 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鄒子廉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
- 列席專題報告並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通過臨時提案7項,內容涵蓋保障影視從業人員勞動權益、改善工作安全、檢討公共電視資訊安全,以及研擬戰爭期間文物保護措施。
討論事項三
教育部「111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實施考招新制之問題檢討與如何改善命題穩定度不足」專題報告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3月17日)
核心議題
- 教育部部長列席就111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考招新制問題及命題穩定度不足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委員關注技高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上傳截止日與統測衝突、身障考生電腦打字系統操作不便與穩定性不足、分科測驗級距計算基準爭議,以及大專校院約聘僱人員未獲軍公教調薪等議題。
相關爭議
分科測驗級距計算基準:社會對以各科前1%或前0.1%學生平均分數為基準意見分歧,教育部傾向維持1%標準,但承諾會後研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研議112年起將技高學生學習歷程檔案截止上傳日延後至統測成績公布後。
- 提案要求教育部研議開發適合身障考生學測使用的電腦應試系統,參考全民英檢或APCS成功案例。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在6個月內邀集各方召開考招制度公聽會,廣納意見並提出分科測驗級距採計的研究分析與完善解決方案。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儘速研議,將公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私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公私立大專校院專任職員、公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兼任助理等人員,參照軍公教加薪4%之相關作法,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列席專題報告並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劉孟奇 教育部政務次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通過臨時提案4項,內容涵蓋技高學習歷程檔案截止日調整、身障考生應試系統開發、分科測驗級距採計公聽會,以及大專校院人員調薪研議。
討論事項四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
核心議題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謝曉星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主要內容涵蓋核電廠運轉及除役安全管制、輻射防護安全管制、輻射災害緊急應變整備、環境輻射監測、日本含氚廢水排放因應、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科技研發與創新發展,以及民眾參與與社會溝通機制。
- 委員質詢聚焦於烏俄戰爭對核電廠安全的影響與應變、日本福島含氚廢水排放與我國監測、2025非核家園政策、小型模組反應爐(SMR)的潛力與法規,以及負離子商品輻射安全等議題。
相關爭議
- 核電廠應變能力:委員質疑現行核電廠設計在失去外電時自動停機,恐加劇供電不穩,且無法避免連坐效應,應思考自主發電運轉可能性。
- 福島含氚廢水赴日觀察團:委員質疑觀察團出發時間較IAEA晚、資訊公開不足,且未能採集樣本,要求原能會爭取無差別待遇、無資訊落差。
- 碘片儲備量:委員質疑目前碘片儲備量不足以應對大規模核災,且與國內藥廠無緊急採購合約,要求原能會強化超前部署。
- 非核家園政策:委員詢問原能會對2025非核家園政策鬆動或核三延役的可能性,原能會表示政策不變,現行法規不允許延役。
- 負離子商品輻射安全:委員質疑原能會對市售負離子商品輻射檢測結果公告不透明、不完整,且缺乏國家標準與安全標章制度,要求積極改進。
- 核醫藥物供應:委員質疑核能研究所「鉈-201」機器歲修導致藥物缺貨,影響病患權益,原能會解釋為歲修必要性及國外供貨不穩。
- 核研所資訊行政中立:委員質疑原能會將在野黨委員行程資訊提供給執政黨黨團,違反行政中立,原能會否認有此行為。
立法委員發言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關切烏俄戰爭對核電廠的影響,詢問臺灣碘片儲存狀況與應變措施。
- 詢問赴日觀察福島含氚廢水排放計畫進度,要求明確表達反對排放立場,並開放民眾及企業自費檢驗水產品輻射。
- 確認中央碘片儲存量已達130萬片,並將於3月23日出發赴日考察。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質詢食品輻射檢測國家隊量能與地方政府檢測合作機制,要求國家隊對地方政府檢測給予更大支持。
- 詢問2025非核家園政策是否鬆動及原能會是否參與決策,並關切核電廠在戰爭中的應對程序與保全措施。
- 質疑日本福島核污水處理系統(ALPS)的處理效果,要求原能會赴日觀察後提供完整報告。
- 提案要求原能會在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全面檢討現行作業程序,以加強核電廠或核廢料貯存等相關核能設施安全。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關切核電廠在戰爭中的風險,要求原能會詳細說明因應規劃,特別是針對台灣核電廠的緊急因應措施。
- 詢問日本含氚廢水排放期程及我國海域監測計畫,建議考慮派常設人員駐日監控。
- 關切日本福島食品開放後,含氚廢水排放對海域及水產品的影響。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赴日觀察團出發時程較IAEA晚,要求外交部協助加速未來相關考察。
- 詢問觀察團成員、行程安排及是否能帶回樣本進行檢測,並要求爭取採集樣本。
- 質疑現有碘片儲備數量不足,且與國內藥廠無緊急生產合約,要求會後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應變規劃。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關切烏俄戰爭對核能安全的影響,要求原能會檢視並強化我國輻射災害應變能力。
- 詢問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是否因應時事提早核報新計畫,並要求加速建置輻災應變輔助系統。
- 要求原能會持續關注IAEA報告,並將福島含氚廢水專區的檢測報告更新頻率改為季報,以提供最新資訊。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質疑赴日觀察團行程低調公布,要求原能會應在出發前公告考察項目、成員及重點,並說明對臺灣的影響。
- 關切日本含氚廢水排放期程與海域監測,要求原能會做好最壞準備,並說明若IAEA報告顯示海洋污染將如何因應。
- 詢問核三廠延役可能性,質疑學者提出修改內規的看法,並詢問原能會立場。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詢問核四廠是否確定朝拆除轉型方向發展,並關切其未來轉型規劃與期程。
- 關切烏俄戰爭對核電廠的攻擊與占領,要求原能會思考臺海戰爭爆發時,中共攻擊或占領我國核電廠的可能性及應變措施。
- 要求原能會檢討並調整現行核災防救計畫,以應對俄烏危機借鑒的潛在狀況,並預計在半年內完成修正。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質詢食品輻射檢測國家隊量能問題,要求原能會提升自身檢驗能量,整合大學實驗室,並為無設備縣市預留檢測量能。
- 質疑福島含氚廢水資訊平臺更新緩慢,要求原能會公布與IAEA的視訊交流內容,並爭取觀察團與IAEA享有同等資訊及待遇。
- 關切核融合等乾淨能源革命的科研發展,詢問臺灣是否已啟動相關研究。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要求原能會赴日觀察團應有魄力,資訊揭露透明化,並提出臺灣主體利益的觀察目標與報告期程。
- 質疑原能會對負離子商品輻射安全管理敷衍,網站資訊不透明,抽檢頻率與強制性不足,要求與相關部會研擬國家標準、安全標章與常態查驗機制。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要求原能會重申303大停電並非缺電所致,不應延伸核能政策,並說明核電廠因電網問題停機的安全性考量。
- 關切南韓新政府發展核電政策對臺灣的影響,以及中國大陸核電廠數量增加對臺灣的輻射安全威脅,要求原能會做好萬全準備與監控。
吳怡玎 立法委員
- 確認核二、核三廠目前運轉安全,並詢問核電是否為乾淨能源。
- 關切小型模組反應爐(SMR)的發展趨勢與安全性,詢問SMR在臺灣使用的法規限制,並要求原能會加強相關研究。
- 澄清303大停電核電廠停機原因與其他電廠相同,是因外電中斷而非核電廠危險性導致。
- 質詢鄰國核電廠發生事故時,我國被通知的機制與時機。
賴品妤 立法委員
- 關切日本福島含氚廢水排放對環境生態的長期影響,詢問臺灣海域放射性物質擴散預警系統與資訊公開平臺建置進度。
- 要求原能會赴日觀察團在出發前向國民報告考察目標與內容,並公布與IAEA的視訊交流資訊。
- 建議原能會積極尋求加入IAEA,以利未來參與國際調查與掌握資訊。
- 要求會後提供書面報告說明派駐日本專員的細節。
范雲 立法委員
- 詢問我國赴日觀察團報告提出的時程,要求同步給予委員會成員並上網刊登,確保公開透明。
- 質疑303大停電中核三廠跳機問題,詢問外電喪失原因,並關切核電廠自主發電運轉的可能性,要求書面報告。
- 關切核能研究所「鉈-201」核醫藥物因機器歲修缺貨問題,詢問是否有疏失,並要求書面報告。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烏俄戰爭對核電廠安全的啟示,要求原能會針對用過燃料棒等高風險核設施提出應變計畫書面報告。
- 質疑原能會國會聯絡人將在野黨委員行程資訊提供給執政黨黨團,違反行政中立,要求明確承諾不會再發生。
- 要求原能會提供給農委會與食藥署的水產品輻射檢測報告數據應一致且完整呈現,即使未超標也應列出含量。
相關人員回應
謝曉星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原能會業務概況,強調以核安守護及核廢處理為工作主軸,並說明四個面向的未來工作方向。
- 回應烏俄戰爭對核電廠安全的影響,表示已重新檢視核災緊急應變計畫,並將強化相關措施。
- 說明我國碘片儲備量已達130萬片,並有緊急採購與製作機制,但與藥廠尚無合約。
- 確認我國觀察團預計於3月23日赴日考察福島含氚廢水排放,將儘可能比照IAEA模式,並承諾1個月內提出報告。
- 表示2025非核家園政策不變,核三廠延役在現行法規下不可行。
- 回應303大停電,解釋核電廠因外電喪失自動停機是現階段設計限制,但會研究緊急發電系統的可能性。
- 承諾將改進負離子商品輻射檢測結果資訊公開透明度,並加速開發輻災應變輔助系統。
- 強調原能會遵守行政中立原則,並與中國大陸核安管制機關有合作協議,能掌握對方核能狀況。
張淑君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防護處處長
- 說明臺灣海域放射性物質擴散預警系統將於下半年啟動潛勢分析,預計112年啟動每日預報,並改版視覺化平臺供民眾觀看。
陳長盈 核能研究所所長
- 說明「鉈-201」核醫藥物缺貨主因是機器歲修及國外供貨不穩,核研所已提升供應量並事前通報食藥署。
相關後續
- 修正通過臨時提案1項,要求原能會在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全面檢討現行作業程序,以加強核電廠或核廢料貯存等相關核能設施安全。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14501
- 卷/期/冊
- 111/45/1
- 發布日期
- 2022-04-18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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